农村网格员的工资待遇2022?

PAGE 2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编写)此处页脚双击可删除掉 PAGE 镇天山生态环境保护三级网格信息管理员 聘用合同 甲方: 镇人民政府 乙方(村网格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为加强天山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根据《天山县天山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和《天山县天山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三级网格信息管理员管理办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管护网格范围 管护网格范围原则上为本村(社区)行政辖区范围,相邻网格界限无法明确的,由涉及范围的网格员共同管护及处置情况或依照就近管护处置的原则,涉及跨市、县范围的视情处置并及时上报上级网格办。 二、合同期限 1.试用期限:从2019年4月1日起至2019年7月1日止,共计3个月。试用期间乙方需终止合同的,应提前一周告知甲方。 2.合同期限:试用期完经考核合格之后正式聘用上岗,合同期限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成绩及平时履职视情况进行续聘。 三、工资待遇及发放 1.工资待遇:三级(村级)网格信息管理员工资标准1500元/月,采用基础工资1000元/月+绩效工资方式发放。 2.工资发放:在试用期内,乙方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因其他原因被更换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按照基础工资1000/月对乙方发放工资报酬。镇网格办每季度末对三级网格信息管理员进行本季度工作成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本季度工资报酬,次月5号之前工资发放到位,如因特殊情况延误,由镇网格办负责告知。 三.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负责制定本辖区天山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细则,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网格办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辖区天山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 2.负责领导、指导乙方的工作和组织乙方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安全意识教育,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需要开展业务培训。 3.负责协调解决本辖区天山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难点问题,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负责督促乙方每日开展巡查,对省市县下发和三级网格信息管理员上报的问题按要求进行处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工作会,由镇网格办总结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下月工作。 5.合同期间,乙方未按要求履行网格员职责或重大过失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因疾病或因与巡护工作无关而导致发生意外,由乙方本人负责承担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在岗期间应遵纪守法,若因参与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本人承担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管护区域的村级网格长管理,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每天必须在天山县天山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平台内签到,签到地点必须在所管护网格范围内,不得由他人代签,月不少于22天。巡查完毕后,无特殊事务,应到村委会报到,向网格长汇报巡查情况并接受网格长工作安排。 2.乙方要做到佩戴统一制发的“网格信息管理员工作证”每天在所属网格内进行巡查,严格按照工作内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国土方面、林业方面、农业水利、环保方面、其他”等方面,在平台上传巡查工作记录,工作记录要简要说明巡查路线、巡查情况,巡查照片不少于3张。认真填写巡护日志,及时按要求完成陕西省天山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网格化监管平台和天山取证APP各项取证任务。 3.乙方应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请假1天以内由村级网格长审批,1至3天由镇网格办审批,3天以上由县天山办审批。必须写明请假缘由,经村级网格长签署意见后报镇网格办,返岗后由本人销假。 4.乙方应依法依职对破坏天山生态环境保护的各类行为进行告知劝阻,并拍照、摄像、固定证据,迅速将情况逐级上报(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上级网格办和相关职能部门,防止发生严重问题,杜绝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扩大蔓延,同时配合好上级和相关职能部门处理问题。 5.乙方应监督反馈上报信息的处置处理情况,对上级反馈的问题处理处置情况再次核实,期限内如仍未解决,则再次上报镇级网格处置,对处置时限、处置过程等内容进行全方位跟踪,直至问题解决。 6.乙方享有按时领取工资报酬的权利,享有对工资明细的知情权。 7.乙方应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认识,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合同期满前,若因乙方个人原因需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由网格长签署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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