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聚信租赁的面试通知,像聚信租赁这种企业最看重的是什么呢?

融资租赁是以租赁资产为名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我国融资租赁起源于改革开放初期引进外资的需求和举措,行业仍处于扩张期。根据监管部门不同,分为金融租赁、内资租赁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三类。其中,金融租赁由于设立门槛高、监管严格,17年末共69家公司,股东背景雄厚,单个企业规模大、实力较强;外资租赁由于准入门槛最低、监管约束较小,企业数量超过8000家、单个企业资产规模和业务量最小;内资租赁依托股东的产业背景,近年来业务扩张较快。

融资租赁公司具有典型的财务特征:(1)应收融资租赁款是融资租赁公司总资产最主要组成部分;(2)通过融资租赁资产赚取净息差是核心收入来源;(3)公司高杠杆运营,普遍面临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的问题;(4)杠杆倍数和风险拨备情况反映公司的经营风格和安全垫厚度。因此,分析融资租赁公司,股东背景、盈利能力、风控水平和资金链是核心变量。我们以此构建分析框架,分别对金融租赁公司、内资和外资租赁公司进行详尽梳理。

(1)银行系金租公司在数量和资产规模方面独占鳌头,总体资质较好;

(2)盈利方面,租赁资产和净利润稳步增长,收息率和融资成本差异明显;

(3)风控方面,资本充足率上升,风险拨备较充足,不良率有所抬升;

(4)交银租赁、国银租赁、招银租赁、建信租赁和兴业租赁资质相对较好,5家公司依托实力雄厚的母行的资金优势,融资租赁资产和利润规模较大,业务风格稳健,客户质量良好。皖江租赁、河北租赁和西藏租赁资质相对较弱,3家公司民企股份占比较高,融资成本较高,客户质量偏弱。

(1)股东成分多元化,公司资产规模和主体评级分化较大;

(2)盈利方面,营收和利润增速较快,收息率和融资成本差异大;

(3)风控方面,杠杆倍数抬升,风险拨备弱于金租公司,过剩产能行业、中小民企客户比重较高的公司不良率较高,客户分布依托股东背景;

(4)资金链方面,公司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短债保障能力分化明显;

(5)平安租赁、远东租赁、中航租赁、越秀租赁和海通恒信租赁资质相对较好。狮桥租赁、康富租赁、聚信租赁、中信富通租赁、光大幸福租赁和悦达租赁资质相对较弱。

风险提示:数据口径偏差,行业政策影响超预期。

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处于快速扩张期,根据监管部门不同,分为金融租赁、内资租赁和外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有两大差异:1、租金的本质不同,融资租赁的租金是资金使用的对价,而经营租赁的租金是租赁物件使用的对价;2、出租人对租赁资产的记账方式不同,经营租赁的资产放在固定资产项目,而融资租赁的资产则放在应收融资租赁款项目。

我国融资租赁起源于改革开放初期,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的荣毅仁提出创办国际租赁业务,以开辟利用外资的新渠道。1981年4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与日本合资成立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同年7月成立中国租赁有限公司,两家租赁公司的设立标志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兴起和现代租赁制度的建立。此后30多年,融资租赁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截至2017年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达9090家,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60,600亿元。

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存在三类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第一类是依据银监会《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第二类是依据商务部《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设立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第三类是依据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试点的内资租赁企业

长期以来,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存在多头监管的现状。2018年5月14日,商务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商务部已将制定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划给银保监会,自4月20日起,有关职责由银保监会履行。自此,融资租赁公司统一归口监管,有利于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目前,我国融资租赁行业仍处于快速扩张期。从企业数量看,2017年底融资租赁企业总数约为9090家,较2016年底的7136家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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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398号2805室)

说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LOGO-封面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

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
聚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
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
为,中信建投证券不承担

一、受托管理的债券概况

聚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由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券
包括:“16聚信一”,债券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1:受托管理债券概况

聚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证监许可[号,不超过4亿元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0月19日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所记录内容为本次债券发行起始日至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
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
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
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受托管理协议》约定,
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募集
说明书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
核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出现《执业行为
准则》第十一条规定和《受托管理协议》

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职责

受托管理人督促发行人按时

0
0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
收、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向发行人传达法律法规规定、
监管政策要求和市场典型案例,提示按照
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债券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

受托管理人按照《受托管理协议》
聚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发行人2016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现金流等项目变动情况

:公司营业收入及成本费用、现金流变动情况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利润的重大变化来自非主要经营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非主要经营业务的利润无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新设的合并范围变动如下:

:公司报告期内投资新设子公司情况

聚信(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聚信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四、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
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

一致,不存在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或转借他人的情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日发行,发行人、受托管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二支行
聚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
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
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

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募集资
日汇入公司在监管银行处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报告期内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

五、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
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制
定了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
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
为保障公司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在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公司

、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将由公司副总裁牵头组成偿付工作小组
偿付工作小组组成人员由公
司副总裁、财务部负责人、资金部负责
人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专门工作人员组成,
负责本金和利息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发行人将在每年的资金安排中落实公
司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公司债券发行后,发行人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
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
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
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

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使公
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
督,防范偿债风险,保障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

)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同时,对以下事项进行相关安排:

)重组或者破产的安排。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16聚信一”债券的本息偿付情

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五、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

(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

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増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与募集说明书
中披露的内容一致,未发生变更,且均得到有效执行。

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报告期内本期债券尚未付息

七、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八、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

九、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聚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6年度受托管理事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方融资平台违约数量悄然增长,以商业融资租赁为主的表外融资也受到冲击。

近日,吉林市国有资本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国资控股”)公告,公司涉及两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事项,原告均为聚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信租赁”)。

公告内容显示,原告聚信租赁于2019年12月2日与被告吉林市中心医院、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吉林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国资控股和吉林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在法院主持下签署了调解笔录,预计于近期法院将出具调解书。据了解,目前吉林市中心医院账户财产已被冻结。

对于近期城投相关的业务诉讼增多、目前业务单一、未来是否考虑业务结构调整等相关问题,聚信租赁方面仅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目前在上市进程中,将根据证监会相关要求披露。”

据记者了解,聚信租赁客户主要集中在公立高校和医院,承租项目都由地方城投平台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但随着城投平台违约数量增加,未来聚信租赁也将面临更多挑战。

聚信租赁成立于2009年,财报信息显示,聚信租赁的客户主要集中于公立高校和医院,应收融资租赁款约占总额的95%,融资租赁模式主要为售后回租,收入占比为99.7%以上。

综合多位从业者观点,在融资租赁针对公立医院和学校的业务模式中,一般是由政府的城投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学校或医院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租赁公司融资,资金交由政府的城投公司使用。

从业者表示,“公立医院和高校的租赁本质是为地方融资平台提供资金。”

相关的调解函可看到,聚信租赁在医疗租赁项目中,通过地方平台提供担保。

以2019年10月份,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公布的一份民事裁定书显示,其操作模式为,“阿拉善左旗蒙中医院作为承租人以售后回租的融资租赁交易方式,将其自有或者有权处分的设备出售给聚信公司,再将租赁物租回使用,并向聚信公司支付租金。在这一过程中,聚信公司与国资公司阿拉善左旗国有资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国资公司对阿拉善左旗蒙中医院在《融资租赁合同》《转让协议》等配套协议等附件项下的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在承租人出现未按期支付租金时,阿拉善左旗蒙中医院与阿拉善左旗国有资产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承担责任。

城投公司通过公立高校和医院进行租赁的方式融资,在2018年资管新规出台之前并不鲜见。

中债资信地方政府及城投行业研究团队所公开的研究内容显示,由于售后回租模式的融资性质更强,而城投企业拥有较大规模的政府注入资产或者基建业务形成的固定资产,因此,目前融资租赁公司和城投企业合作项目几乎都采用售后回租模式。

从售后回租的具体操作流程看,城投公司作为承租人将自有资产出卖给出租人(租赁公司),同时与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资产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形式,其实质是城投公司通过出售租赁物将固定资产转化为货币资本;之后通过支付租金的方式对出售的资产进行回租,来保留对资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控制权。

租赁公司与城投平台结合较有渊源。资深融资租赁专家龙驹寨表示,“租赁公司做城投平台业务有近十年历史,主要基于对地方政府的信誉认可。此外城投业务容易短期内将租赁业务规模做大,城投业务和租赁公司彼此成就。”

公开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近1.2万家城投企业,发债主体1100余家,国内评级机构对于90%以上的城投公司主体信用评级在AA级及以上。

此前,城投平台已出现非标违约,2019年下半年开始出现了公开的债券违约。在城投平台出现违约后,租赁公司将面临较高的租金违约风险。由于租赁属于非标准化融资,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还款顺序处于最靠后,一般还款顺序是公开发债、海外债、私募债、中票短融、银行等金融机构、信托、基金、定融,最后才是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如果财力吃紧,不能全额兑付,租赁公司的租金违约的风险最大。

在风险集中的情况下,城投平台整体违约增加时,租赁公司也将面临较大风险。据聚信租赁此前的业绩数据可知,2018年开始出现营收成本上升,利润下降的情况。

公开披露的信息显示,聚信租赁的业绩在2018年下滑明显,营收方面,2018年为9.87亿元,2017年为12.1亿元;营收下滑的同时,营业成本又出现上涨,聚信租赁2018年营业成本为7.52亿元,2017年营业成本为7.1亿元。此外,2018年平均总资产回报率为2.6%,小于2017年和2016年的4.66%和3.41%。2018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为过去三年最低。

根据公开的信息可知,2019年,聚信租赁涉及到的医疗项目违约数量较多。裁判文书网内容显示,2019年,聚信租赁涉及26个裁判文书,涉及城投及地方医疗相关的数量过半。

龙驹寨表示,“目前随着城投业务不断规范,从事纯城投业务的公司较少。现在的主流模式是通过水务、公交、污水、景区、供热、燃气、环卫等城投下属的国企的业务,按照地方国企的方式来做租赁业务。”

当租赁公司面对城投平台出现违约时,通过诉讼或者处置资产之类的常规渠道回收资金是否具有可行性?

龙驹寨认为,城投发生违约事件后,展期、诉讼、处置资产都是常规方式,但是城投违约的应对与民企违约不同之处在于,民企违约后,租赁公司会用最快的速度保全财产;城投违约后,会采取更宽松的处理方式,让城投活下来度过流动性危机是债权人期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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