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检法列入黑名单怎么解除

最近几年伤医、辱医事件的频率和性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医疗工作者不停地向社会各界呼吁,为医护人员创造一个更和谐、安全的工作环境,并希望将那些有严重伤医、医闹等恶劣行径、违法违规的患者及其家属,列入相应的黑名单。

一般而言,“黑名单”制度是在法律或市场失灵、社会诚信氛围较差的情况下产生的。这常常是一种无奈之举,一种过渡性产物,而非“好上加好”的先进经验。因此,效果也不为大家,特别是不被医务工作者所乐观。

“黑名单”一词,并非中国所创。它是一个舶来词,来源于英国著名的牛津和剑桥等大学。

在中世纪这些学校规定,对犯有不端行为的学生,将其姓名、行为列案,记录在黑皮书上。谁的名字上了黑皮书,即使不是臭名昭着,也会在相当时间内名誉扫地。

随后,英国的各行各业都兴起了黑皮书。不少工厂老板把参加工会的人的名字列在“不予雇佣”栏下,黑名单在工厂主和商店老板之间传来传去。

我国2013开始在经济领域实现“黑名单”制度。2013年7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自当年10月1日起施行。

四年之后,2017年6月,国家卫计委、公安部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意见的通知》,指出:为了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要将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次年,2018年10月,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等2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明确规定:因实施或参与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自然人将被联合惩戒。

2019年2月25日,国家卫健委综合监督局公布了首批因严重危害医疗秩序和殴打医生、倒卖号源等严重危害医疗秩序行为的193人纳入“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

随着患者“黑名单”的彻底落地,不少人也提出,对于医疗腐败,也应该建立健全一个足以让医生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黑名单”制度。

对于这一点,许多人并不知道,实际上,早在2013年,中国医师协会正式启动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时候,就已经拟建医师“黑名单”制度。对凡是因医德医风问题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从业人员,就有可能被“拉黑”,医师协会将建议医疗机构不再聘用该医师。这是最早的对医师职业生涯约束的“黑名单”制度。

三年之后,2016年10月,福建省医保办规定了“福四条”:

1、违背医学本质、违反医学规范开“大处方”、“大检查”、“大化验”;

3、和药商勾结,欺骗患者到指制定药店买回扣药品;

4、恶意套用他人医师代码开具处方。

从“福四条”来看,其实里面的每一条,都对应着当下医疗所存在的普遍问题,而且这些问题,从乡镇诊所到北京上海的三甲医院,无一例外,大都贯穿其中。

即使各地情况不一,但至少有一至两条或多或少存在。比如被人诟病的大检查和大化验,以及前段时间某地某院被央视曝光的医生收受药商回扣的事情。

“福四条”对医生有违反的,会作出限制处方权,严重的则直接吊销执业医师资格证,犯罪的,会移交司法指控。尽管如此严厉,但是,并没有针对“福四条”制定医生“黑名单”,直到两年之后。

2018年7月,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医保部门,开始启动“黑名单医生”制度。专门针对医生在医疗行为过程中恶意套取行为、习惯性的不良行为,建立处方“黑名单医生”制度。凡进入“黑名单”的医生,其信用都将被大打折扣,限制其医保处方权。从而坚决杜绝违规处方和套取医保资金的现象。

一年之后,这种地方性的医保“黑名单”制度,被全国施行。2019年2月20日,国家医保局就医保监管改革颁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医保监管工作的通知》,拟建立违规医疗机构和个人黑名单制度,记入社会诚信系统。从此,医保的“黑名单”制度,铺向了全国。

五个月之后,医保局的这一“黑名单”制度,被卫健委借鉴。

2019年7月12日,重庆卫健委印发了《重庆市医疗卫生行业多元化综合监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

在这两份《通知》中指出,要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信用记录,公布严重失信者“黑名单”,和有关部门制订联合惩戒措施,使严重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正式开启了医生行业监管的“黑名单”制度。

而实际上,早在一年前,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就曾下发《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出“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建立健全依法联合惩戒体系。当时,包括重庆在内的宁夏、四川、贵州、安徽等多个省市,就明确公布了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等相关规定。

这次重庆的两份文件,是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的落实和加强。

自十九大以来,医疗腐败问题似乎成为了社会影响大,危害严重的令人痛恨的一种腐败形式。也因此,中纪委一直把医疗腐败当作“严重侵害老百姓利益”的腐败问题,予以严厉打击和纵深治理。

大海之所以清澈,是因为它有超强的自净能力。

其实建立医生“黑名单”制度,长远来看并不是什么坏事。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在被“大处方、大检查”的污名之下,医生比患者更受其害。当人们谈到医院和医生的时候,大多数想到的都是“乱开检查乱开药”之类的带金销售行为。尽管真伪难分真假莫辨,但长期这样的一种社会形象,必然会让人忽视医生应该是依靠医疗技术,而非开药检查求生存。

但目前所存在的问题是,在医院为非营利部门的当下,医生的医疗技术是最不值钱的。而与最不值钱的医疗技术相比,检查和药品的费用却较为昂贵。比如,一个头颅MRI五六百,但一个资深主任的门诊挂号费不过区区一二十块。这对于医生来说,不开“大检查和大处方”,就无法体现出他的绩效。一个医生的医疗技术倘若得不到体现,那么他必然就会通过其他的手段来寻求杠杆。

所以,与其建立医生的“黑名单”制度,倒不如从根本上建立起医生薪酬的分配制度,从源头上解决一些医疗腐败问题,让医务人员的薪酬和“带金执业”不相干。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医生才不会主动为了谋求相关利益去铤而走险,拿自己的职业生涯去悬崖跑马。

只有建立起客观公正的薪酬分配制度,保证医务人员可以依靠其医疗技术获得合理的收入,可以支撑得起他们过上光明体面的生活,医生才会不违初心,才不会有人甘愿踏入到这个“黑名单”队列之中。

事实上,如果面对医闹和伤医事件,我们的法律严厉、执法严格。在应对医院暴力上,我们不在罪与罚上困惑和不作为,让法制不阳痿,让法治硬起来,公检法等机关严格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并且医院安全管理到位,如此,一定比所谓的“患方黑名单”对潜在的伤医、医闹者更能产生震慑。

同时,让医生的合法收入更加合理,让医生通过灰色收入进行的付出补偿能够阳光化,我想这比建立“医生黑名单”更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

但不管怎么说,既然“医生黑名单”来了,我们除了接受就是要注意。从此,就相当于每一位医生的头上,都悬了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这把剑虽然不能肯定是否锋利,但是会一直挂在上面,在关键的时候刺一下你,告诉你有这个东西,你要注意一下,对自己的执业生涯,要轻拿轻放。

怎么解除公检法风险黑名单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怎么解除公检法风险黑名单

回答仅供参考 智能回复推荐

  • 根据问题说明的情况判断,遇到的是诈骗的。对方根本就没有贷款,不是真正的贷款公司,对方就是骗子。贷款的APP是假的,对方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骗走你的钱。然后我们具体分析一下: 卡号错误是否会导致冻结? 按照法律和金融的基本常识,卡号错误不会冻结,只是转账不成功而已。银监会和银行不会冻结资金,银监会也没冻结的权利。账户冻结的情况不需要验证资金或者保证金进行解冻。 这样的贷款诈骗有什么不正常的地方? 首先,识别一下APP的真假。正常运营的APP在手机应用商店都能找到。所以遇到贷款诈骗可以去重新下载一个APP,看看是真是假。骗局之中的APP一般是通过短信链接或者是别人给的二维码下载的,应用商店里面没找不到,所以APP就是有问题的。 其次,诈骗的收款账号都是普通的个人账号,不是公司的账号。骗子会说是什么专用账号或者财务人员账号。请大家记住金融机构绝对不会使用个人账号收款的。 分析一下结果和处理方式。 因为骗局中的借款根本不存在,所以你没有收到借款的情况下,不会有还款责任。 不会影响征信。因为只有正规的金融机构,在你有还款逾期的情况下,才可能影响征信,骗子无法影响征信。 最后,看看你是否已经被骗了,如果没有损失,就不用理骗子说的法律责任的问题,直接删除他们就可以了。如果已经有损失,请直接报警。

  • 贷款请到正规银行正规渠道,有被骗的可能

  • 您好,只需要约定您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即可的!

  • 已有多位律师解答,其中部分律师的解答非常详细,你可以参考。 但因为提问者对该问题描述不是太详细,可能不符合你的情况,如果你还有疑问,请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 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范文 ()× ×字第××号 兹证明养父母×××和×××夫妇与生父母×××和×××夫妇协商,[并征得养子(女)×××同意,]于××× ×年×月×日达成解除 ×××和× ××与×× ×收养关系协议,并于× × × ×年×月×日依法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 × × ×年×月×日

  •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消费观念也不断加强。因此,出国旅游的人也日益增多,出境时必须携带的证件除了身份证,就是护照了。如果遇到护照被拉入了黑名单,怎么办呢法律规定黑名单护照被禁止在3年之内申请新护照,一般无特例。下面,华律网小编就带着大家了解一下相关知识吧!

  • 诉讼案件有法院审理,当法院作出判决后,义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时间,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而对于不执行的人,就会被列入法院的失信名单。那么法院黑名单怎么解除呢?下面华律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怎样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删除《最

  • 出国旅游,俨然成了现如今很热门的话题,许多家长都想带着自己的孩子去见识一下外国的风土人情,出国就需要护照,有些人可能存在护照被拉进黑名单的情况。那么,对于应该如何清除护照黑名单的这个问题,大家是否有所了解呢?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内容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很多人因为失去信用,就会被纳入黑名单中,不光是银行会有征信系统,其实在法院征信系统也是一样存在的。那么对于法院黑名单,多久能消除呢?这个问题想必很多人都不知道相关的法律条文解释是怎么样的,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讲讲。

  • 在现实社会很多人通过向银行贷款来缓解自己的资金紧张,但是贷款都必须要按时返还,否则的话是会被列入黑名单的,这样的话对于以后贷款买房什么都是有影响的,那么履行债务黑名单应该怎样解除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 公司破产之后,我们一定要及时的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在进行清算的时候所需要花费的时间比较久,有可能在公司破产之前会有人员成为黑名单中的一员,那么在破产之后是否可以去除?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问题分析:您好,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以上是针对您问题的简要回答,如需帮助建议一对一咨询,以便及时解决您的问题.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父母与子女协商解决不了,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给付赡养费。 以上是针对您问题的简要回答,如需帮助建议一对一咨询,以便及时解决您的问题.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会被强制注销的,而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第二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注销。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罚款,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将进入工商的企业信用体系名单。如不及时办理解除法人黑名单,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不能办理贷款,出国以及其他一些和信用有关的业务。企业注销流程如下: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对企业法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怎么解除派出所黑名单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