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校复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的进行,依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及《关于做好辽宁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0〕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以确保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前提,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推进。我校复试工作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做到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分工职责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苏文捷(校党委书记)、李峰(校长)
副组长:原忠虎(分管研究生教育副校长)
成员:研究生院院长
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
各参与研究生复试工作学院院长
研究生院复试调剂咨询邮箱:
沈阳大学2020年硕士复试调剂咨询QQ群:
各学院复试录取政策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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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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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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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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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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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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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经济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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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工程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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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工程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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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防控防疫工作及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为保障我校2020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顺利进行,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影响,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坚决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确保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沈阳大学开学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沈大委发〔2020〕5号)文件要求,结合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工作原则,全校上下高度重视,统一领导、部门配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工作机构及工作分工
学校成立防控防疫工作及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苏文捷(校党委书记)、李峰(校长)
副组长:原忠虎(分管研究生教育副校长)
成员:研究生院院长
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
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各参与研究生复试工作学院院长
职责分工:按照《沈阳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方案》(沈大委发[2020]4号)职责分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资产处)负责指导和协调各部门防控工作及防疫物资采购、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制定所需的工作性、指导性文件并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发布,协同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办、纪委做好防控监督检查工作;宣传部负责宣传与舆情监测;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电力保障工作及环境灭菌消杀、场地保洁等工作;保卫处负责相关场地的安全保卫工作;信息中心负责网络安全及信息技术保障;计财处负责防疫物资及经费的保障工作;各学院成立防控专项工作组,按防控要求组织落实。
遵循应急预案到位、防护物资到位、复试场地消毒到位、隔离观察场所准备到位、入校工作人员体温检测到位、人员培训到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管理制度,有序高效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依然是本部门疫情防控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勇于担当主体责任,亲自挂帅、靠前指挥,确保工作方案得到贯彻落实。
(一)校园及复试场所消毒
校园复试场地由校疫情防控指导中心派专人进行消杀工作,确保场所卫生清洁,通风良好。做到责任落实到人,详细记录消毒情况。
(二)入校工作人员管理
为保证参加研究生复试工作教职工的健康安全,对所有参加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教职工必须遵守以下要求:
1.入校前已经在沈阳居住14天以上。
2.持有绿色健康通行码。
3.近14天未接触疫情重点地区(湖北、黑龙江)来我市人员。
4.复试前14天,尽量不要去医院、不聚餐、不参加人员聚集活动。
5.近期没有发热、干咳、胸闷气促、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
6.进入校园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7.在校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分散就餐,勤洗手。
(三)做好疫情防护用品的储备工作
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提供充足的消毒液、口罩、洗手液等相关防护用品。
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一)疫情防控突发事件按“沈阳大学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处理(见附件3)。
(二)构建网络异常应对机制,认真做好考生错时缓考。按复试人数和专业特点统筹安排复试时间,缓解网络压力,减少网络异常问题。信息中心安排专业人员及时解决网络故障。发生网络异常中断考试,可重新连线,视情况由复试小组组长与复试小组成员商议后,决定考生是否需重新抽题作答。
(三)扩大复试题库建设,根据各专业复试人数,确定复试题库套数,稳妥应对突发情况。
(四)提前做好电力检修,安排专业电工值班,加强复试应急保障。
(五)提前做好网络条件改善,加强复试网络技术保障;
(六)宣传部、研究生院、各复试参与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加大复试期间舆情监测力度,按学校舆情报告与处置制度,及时处置网络舆情风险。
沈阳大学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工作部署,为确保能够及时、科学、有序地处理应急疫情,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沈阳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特制定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一、应急处置工作目标及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时有效采取防控措施,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在校园蔓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坚决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确保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学校的稳定和正常教学秩序。
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总体工作原则。全校上下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疫情。坚持紧盯到人,层层压实责任,严防社区传播。坚持统一领导、部门配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工作原则。
二、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陆庆轩
成 员:全校各部门、各学院负责人
下设综合协调组、医疗指导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隔离观察服务和心理疏导组、宣传教育组。
成员:鞠大鹏、黄立军
负责统筹协调各组工作;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负责及时向校领导汇报相关情况。快速协调各组成员、物资等。
成员:王晓霞、高岩、孙彬、时光丽、赵海玲、孙英娜、李丽荣
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培训应急工作人员自我防护方法。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联系安排运送疑似病例。
组长:范立国、高洪
成员:陈开宇、董培健
负责疫情发生后的安全保卫工作,接到领导小组命令或综合协调组的通知后,适时实行校内某些场所的戒严封锁工作。负责安排充足的安保力量,讲清任务,做好培训,确保随叫随到。工作有条不紊,避免应急状态下学生在校内无序流动。
组长:王士宏、何全峰
成员:尹清泉、王志、王燕
负责应急车辆的配备、管理、消毒和24小时值班司机的调配。负责疫情区域的消毒工作。负责保障校内餐饮。
5.隔离观察服务和心理疏导组
组长:金明哲、张春伟
成员:张笛、胡克江
负责隔离区域的日常管理,包括消毒、人员管控,安排值班人员。
组长:王海义、高扬
成员:季晓冬、王秋颖、王宏宇、邓德佳
负责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健康教育工作。疫情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三、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及程序
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一)各部门发现可疑病例时(含排查通告、个人举报、日常监测、本人自述等情况),当值教师或学生干部应立即组织做好防护,原地留观,限制病例出行或接触其他人群,并报告本部门负责人。
(二)立即按照《应急情况报告流程图》(附件16)通知应急处置工作综合协调组,由综合协调组安排下一步工作,同时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三)安全保卫组、医疗指导组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后勤保障组的应急车辆及司机做好二级防护后待命。
(四)医疗指导组根据病例情况,决定是联系疾控部门120车辆送往指定的发热门疹诊治或由学校的应急车辆送往指定的发热门疹诊治。
(五)医疗指导组决定是否通知疾控部门并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并采取隔离措施。对曾与病例接触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的一般接触者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要求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有义务报告近期活动史,做好自身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六)对拟采取隔离观察者,需要到疾控部门指定的观察点进行观察的,可根据疾控部门的安排,由疾控部门专车或学校的应急车辆运送;需要在校内隔离观察的,由隔离观察服务组将学生送至校内隔离区进行观察。
(七)信息的发布。宣传和心理疏导组负责通过多种形式对疫情信息进行发布。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疫情信息的审核。发布程序详见《沈阳大学疫情防控工作宣传流程图》(附件14)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同时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估并决定是否终止响应。
沈阳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