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单可以要第二次吗

案例:小马最近很纠结,因为公司在去年离开的员工今年又回来了。按理说小马只是一个HR,具体用不用这个人可以问用人部门或者企业的其他领导是否介意,如果不介意那就录用,不想用的话也可以直接说明,没必要纠结的。

可问题的关键便是用人部门也每给出用还是不用,想要听听他的意见。那么对于前员工选择重回公司企业究竟该不该用呢?

正常情况下是可以用的,因为多数离职的员工很少选择回到原公司的。一方面是不好意思,另一方面是不想在和原单位产生关系。可如果职场人在外面转了一圈之后还选择回到公司,说明公司在行业中是很有竞争力和吸引力的。员工通过与外面的比较发现还是原公司好就是很好的证明,对此企业可以给离开的老员工一个机会。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接受这次机会,还是需要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评估。

如果是好聚好散,对于前员工的回归HR还是可以网开一面的。但如果该员工在离职的时候带走了大量资料或者在公司为难的时候选择离开,这类人还是放弃的好。因为他们能抛弃你第一次,就能抛弃你第二次;能伤害企业一次,那么也能伤害企业第二次。

职场中有各式各样的人,有的人可以给机会,但是对于白眼狼还是有多远走多远。排出了这些伤害,那么接收的就是有益的人了,重新吸纳回归的员工是对企业有好处的。

前员工重新回到公司对企业也是有好处的,一方面可以展现企业的既往不咎,会让他们对HR以及公司心存感恩,会对企业更加的忠心。这样企业得到了一个更加忠心的人,也能给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

还有一个好处便是前员工由于对公司操作流程的熟悉,在工作上很容易上手,不需要培训,给企业能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经历。只要不是道德问题,一个老员工的归来事实上是拥有了一个可以马上工作的人。

有句话叫“浪子回头金不换”,谁都有冲动的时候,但是HR不能冲动,要审时度势。员工冲动离职后迎接他们的便是冷静,这个时候回归的员工给企业带来的好处是巨大的。

1、如果您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您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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