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申诉反映隔离点卫生、价格等问题,华东政法大学返乡南昌的一名女同学遭到在场工作人员的训斥并被拉上警车。事发后,涉事隔离点称政府将承担部分费用。另有消息显示,当事女生已经入住隔离点。
此前据网传视频显示,一名女生情绪激动,询问防疫人员:“为什么这里跟酒店不一样,却跟我收一样的价格呢?”
其还称:“我不是想违反防疫规定,我真的想表达我的诉求,请求你们解决。”
视频中还有一段极为冲突的画面。几名身穿防护服的工作人员一边威吓该女生,一边将其推搡至另一处,似乎要将其带走。
该视频被发至网络后迅速引发热议,有网友称视频记录的是华东政法大学返乡学生认为隔离点卫生条件不过关决定申诉反映问题,反而被几名工作人员爆粗口并且采取强制手段将领头女生扯上警车以示威胁。
今天上午十点三十分前后及下午三点半前后,“法度Law”多次致电南昌市委宣传部新闻科及南昌市公安局,截至发稿,南昌市委宣传部新闻科一位工作人员回应称这个事情他们没有得到消息。
“法度Law”注意到,微博博主@剋剋很忙曾在微博中表示找到了在场的当事人之一。据这名当事人复述,其在乘坐G1387列车到达南昌后,下车即被直接带上大巴,未通知将去何处隔离,最后辗转抵达高新区绿地未来城。
“内部的条件奇差无比,硬板床,未换洗过的被褥,生锈的水壶,堵塞的地漏,毫无隔音,极其不稳定的wifi和热水,屋内设施仅有窄桌椅和床,这样的条件还要收将近300一天,对比昨天180一天(即对大学生半价)隔离的舒适酒店和今日220隔离的维也纳大酒店,我们无法接受如此卫生条件和生活设施不过关的地方作为隔离点,于是有一车人决定不下车,而下车的也有十几号人决定申诉反映问题。
多人多次拨打过市长热线,也在12345投诉都没有得到任何解决方案,两小时过后来了两位领导,前者安抚但并未解决问题,后者则直接训斥在场返乡人员,不听大家的问题也不解决问题,只是反复强调别人都入住了而我们无理取闹,甚至爆粗口并且采取强制手段将领头女生扯上警车以示威胁。我们着急,但已经没有任何办法,面对强制手段我们只能选择妥协,以保如此拼命希望能争取大家应有权利的女生的安全。”
事件发生后,网传的一张“华东政法大学教师陈越峰”的朋友圈截图显示:
华政返乡女同学在江西南昌,因作为隔离点(不是酒店)的民用职工宿舍设施较差且收费不菲,而商议调整。执勤民警缺乏耐心、疾言令色,一度将学生带上警车,以言辞威吓,执法不规范不文明。引发了广泛关注。但是学生没有被采取后续强制措施,更没有被逮捕。请老师和同学们不要传播不准确的信息。当事同学后入住了隔离点。目前情况正常。学校有关部门和不少老师以各种方式表达了关切,并努力联系改善。据悉,南昌已将隔离规定调整为“3+4”。
陈越峰还呼吁各地政府工作人员,尤其是执法部门的同仁,善待包括返乡大学生在内的人民群众,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秉持法度、保持耐心、体现温度,让回乡的路通畅安心!
另外,在一条含有上述视频的文章评论区,该教师也表示:“执勤警察有威吓,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但是学生没有被带走,也没有被采取后续措施。当事同学入住了隔离点。目前情况正常。”
事情发酵后,@剋剋很忙发布了“后续”称,“这个是今天(5月23日,编者注)留观站(他们的署名)发布的一封信,原250元每人的费用,现仅收取120元,其余由政府承担”。
一名一直关注该事件的网友也发微博表示,自己接到了隔离点人员的电话,他们已经更改收费标准,目前是每人每天120元,包括核酸费食宿费服务费等。
这名网友还说,对于环境问题,他们也表示有任何问题随时找工作人员,会进行调换和更改。但是那边确实只能公寓隔离,只有这个条件,能做的只有及时回应被隔离人员的诉求。
对于把女生带进警察局这件事,他们表示因为当时女生情绪太激动,只是将她带走平复心情,避免聚集,并非真的抓走。那天他们也是临时调过去接站,很抱歉出了这种状况。
北京磐海律师事务所主任康健律师对“法度Law”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康健律师称,一群还没有走向社会、没有收入的上海返赣大学生,他们根据国家相关的政策可以返乡了,但是返乡第一关就要面临不菲的隔离费用和条件脏乱差的隔离条件,对此,学生代表向管控人员提点意见,语气稍微激动了一些,就被当地执法人员以妨碍疫情管控为由,粗暴的把女学生带走。看到南昌籍的上海大学生返乡受到家乡这样不文明的对待,很为他们痛心。
康健律师分析道,首先,对于隔离费用承担的问题,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这也就要求当地采取隔离管控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负担这些成本,而不是将隔离成本转嫁给返乡隔离者身上。
其次,政府提供生活保障的涵义,在现代文明社会应该有更高标准的要求,毕竟返乡人员只是去隔离又不是去坐牢,一个干净卫生和满足基本舒适生活的条件的隔离环境还是应当必备的,对于南昌这座省会城市来说应该不算苛刻的要求。学生们返乡首先就被强制拉到一个观感上就很脏乱差的隔离点,有点意见是很正常,不让提意见才是不正常的。可以说依法执政是对政府管理的最低要求,善意、文明执政才是检验政府管理水平高低的试金石。
再次,公安部在今年4月27日发文,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在疫情防控期间坚持文明执法,准确把握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强化现场理性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语言和执法行为,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新的矛盾。这起事件最后的发酵,很大程度是因为现场的公安执法人员漠视学生代表提出的意见,没有正确区分“反映民情”和“违反防疫管控”的边界,简单粗暴进行执法而引起的舆情事件。
最后,发生这样的事件,我们很担心。就在2021年刚结束的南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中,明确的提出“每年吸引10万名大学生和技能人才来南昌创业就业”目标任务,引导返乡学子留昌创业就业。但是,这起对返乡大学生不友好事件,会不会动摇他们毕业后回家乡,建设家乡的激情呢?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律师向“法度Law”表示,因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人员的生活保障费用(住宿、餐食费用)应由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负担,不应由被隔离人员承担。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这意味着,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为被隔离人员提供最基本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因此所产生的费用由当地政府负担,而不能由被隔离人员负担。所以,当地政府让被隔离人员支付住宿费的做法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许浩律师认为,根据新闻报道,被隔离的女生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这样是不妥当的,也涉嫌违法。因为,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没有依法为被隔离人员提供最基本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反而让其个人支付住宿费,违法在先;被隔离的女生与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辩解,不属于违法行为,其是正当合法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是寻衅滋事,也没有违法扰乱社会秩序,当地政府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北京和铭律师事务所陈建新律师告诉“法度Law”,此事件首先反映出来的是一个“隔离点规范”问题,包括隔离点的选择、价格标准、卫生服务标准等。鉴于“抗疫”已经进入长期化,上述规范问题应该纳入法制轨道,否则,隔离点的种种乱像仍会层出不穷,也达不到保护人民生命健康的防疫目的。
此外,陈建新律师表示,此事件中也暴露出公安机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如果当事人爆料的“将女学生强行带上警车”属实,那么这种做法属于强制传唤或者是行政拘留。根据行政法律相关规定,强制传唤应当符合“目的性”、“必要性”的实质要件和程序性合法要求;行政拘留则必须符合“有违法事实”和程序性合法的要求。但是从网上爆料的信息来看,没有发现南昌公安机关的做法符合上述法律要求。
陈建新律师认为,此事件再次提醒我们“依法抗疫”的重要性,如果不坚持“依法”的底线,就不会真正形成“抗疫”的社会合力和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