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基层院长之家/姜黄
日前,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印发《湖北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而此次方案的修订,除了应国务院要求新增允许医学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之外,还新增的一条——“允许乡村医生多点执业”。
修订《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据《方案》第二十三条: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一名村医在一个建制乡(镇)内不超过2个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注册执业。
而此项条例的出台,从表面上看,是放开了乡村医生多点执业。在同一个乡镇内,政策允许一个村医兼职2个行政村的医疗服务工作。
但是在相关配套解读中,文件明确规定,实行乡村医生多点执业是有条件限制的——“针对我省少数空白村由邻村村医代管或两个相邻行政村设一个村卫生室的情况”。
这也意味着,此项举措的出台原则上仍是为了消灭村医“空白村”,且执业范围仍然限制于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仍是公卫工作,除了服务人群增加之外,与大医院医生们“多点执业”相去甚远。
2015年,原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印发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提出,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同一专业工作满5年。
而在近几年,全国多省市对基层医生提出了“多点执业”红利政策:
2018年7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广东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
“允许符合条件的注册全科医生个体或合伙在城乡开办个体全科诊所,允许在零售药店内设立个体全科诊所,允许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科医生在全科诊所多点执业并按劳取酬”。
2019年10月,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引导全科医生多点执业。做好全科医生执业范围的核定、加注以及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多机构执业备案工作。二级以上医院的全科医生可下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多点执业。组织和鼓励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具有全科医学执业范围的乡村医生,可上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多点执业。
从多地政策来看,目前基层医生多点执业的红利政策仅仅局限于全科医生。
那么乡村医生能否抛弃身份限制,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多点执业”?
简单来说,能,却也很难。乡村医生多点执业,就必须要转变身份,即参与转岗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成为真正的全科医生。
在目前的镇村一体化模式下,乡村医生的岗位管理已明确要求实行“坐班制”。乡村医生想要离开公立医院体制,开个体诊所,仅仅止步于一个“乡村医生证”显然不在政策允许范围之内的,想要达成开诊所的目标,有两条路可选:
其一,考证。拿到执业医师证书后,可备案开诊所;拿到中医师承相关证书后,也可备案开诊所。
其二,转岗全科。目前全国部分省市明确乡村医生可以申请全科转岗或参与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在完结毕业后,全科医生的多点执业将更加合理化。
那么这两条路,你准备走哪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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