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请假,工资正常发放吗?

    根据国家及福建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假期待遇的有关规定,现对我院职工(包括非编人员)请假、考勤制度修订如下:

(一)探亲假是解决职工与配偶、父母等亲属长期两地分居的探望问题,前提是职工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或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

(二)新调入的职工和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须工作满一年以上方可享受探亲假。在下半年满一年的须在下年度开始享受探亲待遇。

(三)凡符合探亲条件的职工利用各种机会(如出差、学习、因病在家治疗休养等)与配偶、父母团聚的实际时间,累计达到或超过探亲天数的,在规定的年限内,均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四)女职工到配偶居住地生育,在产假期满以后继续与配偶团聚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五)实行保健假(如放射假)休假制度的职工,应在休假期间探亲,如休假期限短于所享受的探亲假期,予以补足。

(六)职工的父亲或母亲和职工的配偶同居一地,职工在探望配偶时,可以同时探望其父亲或母亲的,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若配偶不与父亲或母亲同居一地,也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四年可探望一次父亲或母亲。鉴于现行的交通情况,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居住在一起但在福建境内的,原则上不享受探亲假。职工原籍省外,但与父亲或母亲一方居住在一起的,不享受探父母假期。

(七)外出进修职工,其进修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在职学习的大、中专职工,原享受探亲待遇者,入学第一学年内不享受,待第二年起,给予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待遇。原未享受探亲待遇者,给予报销入学及毕业返院路费和规定行李托运费。

(八)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性假期三十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性假期二十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性假期二十天。

(九)配偶一方出国学习、工作,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出国方拟回国期限前两个月申请一次探亲假(时间一个月)。

二、出境出国探亲(略)

上述假期均包括保健假、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不包括往返路程时间。

(一)职工探望配偶每年报销一次往返车船费。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报销一次往返车船费。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报销。

(四)出境探望配偶或探望父母的路费报销至境内。

(五)探亲的交通工具限于汽车、火车、轮船。探亲路费只报销直线顺道,绕道部分路费不予报销。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正式职工每年休假五天,满十年至二十年者休假十天,第二十一年起休假十五天。630日(含)以前参加工作的,达到规定年限的,下月起享受工休;71日(含)以后参加工作的,达到规定年限的,下一年度起享受工休。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年休假安排: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或分段使用,一般不跨年度使用。各科在保证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安排。

(三)国家规定的婚丧假、陪产(护)假的假期,不计入休假的假期。

(四)职工有下列情况者,不享受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8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四种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五)工作人员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以及绩效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含院内发放的补贴)。

(六)已享受其他假期规定的职工(如享有保健假、探亲假、分娩假等),不再享受公休假待遇,如假期短于公休假规定的,可以补足。

(七)符合年休假条件并规定时间休假者,工资照发,要求到外地休假者路费自理。

一、职工因病需请病假,必须出具指定就诊医院的疾病证明。未经分管领导批准,私自到外院就诊,不予请病假。在外地探亲、分娩、出差等,假期结束时患病在外的除患急、重、危症需在外地住院治疗外,一律回院到指定就诊医院治疗,否则按事假处理。

二、职工病假期间生活待遇如下:

(一)病假月超过15天(含15天)以上的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和职务津贴。

(二)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病假两个月内工资照发,超过两个月的,第三个月起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90%;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70%

(三)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六个月以内工资照发,第七个月起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80%

三、职工请病假六个月后要求复工上班,要实行三个月的试工期。在试工期内旧病复发,试工前后的病假合并计算。如属其他疾病再请病假(需医生证明),可酌情病假不作合并计算。

四、经指定医院确定半日工作半日休息的职工,其半日工作的工资照发,半日休息的工资按病假生活待遇第12条执行。半日工作半日休息的连续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1.职工双方结婚属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享受婚假十五天。未达晚婚年龄结婚的,经批准可给婚假13天。

2.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予三天假期;职工岳父母,公婆去世,给一天假期。

3.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或职工需到外地办理直系亲属丧事的,可据远近另给路程假。职工在婚、丧假(含路程时间)期限内,工资照发,往返车船费自理。

1.怀孕的职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按公假处理。

2.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职工,一般不安排夜班工作,确有实际困难的,可请产前假15天。

3.怀孕流产的职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产假三十天;怀孕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产假四十二天。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包括产前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晚婚晚育,已办独生子女证的,给产假四个半月,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夫妻双方为双职工的,可给男方一周照顾假。

(三)施行节育手术的休假

1.人工流产休假十四天;

2.人工流产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休假十七天;

3.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休假三十五天;

4.中期引产,休假三十天;

5.中期引产同时结扎输卵管,休假五十二天;

6.女性输卵管结扎(刀扎)休假二十一天;

7.男性输卵管结扎(刀扎)休假七天;

8.上节育环休假三天。

9.因措施失败导致两次以上人工流产的(含两次),不能再享受上述规定待遇。

凡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工作时间予以两次哺乳时间(含人工喂养),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增加三十分钟。每天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在哺乳期内一般不安排从事夜班工作。

职工请事假全年一般不能超过8天,当月请事假的不发满勤津贴,当月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5天的,停发岗位津贴和职务津贴。16天至30天的,每天扣分标准工资的70%31天至以上的,每天扣标准工资的100%。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酌情处理。除符合出境出国探亲规定外,请事假出境出国的,从出境之日起停发全部工资及津贴。

1.值班、加班、出差等补休时间由科室领导安排,并在指定时间内休完,不得积假,不服从者可取消补休时间。

2.符合报考条件,经领导研究批准报考研究生,成人大、中专学习者,参加考试的当天均按公假处理。

3.在职职工考入全日制学校的,可凭入学通知提前三天办理离院手续。

旷工半天扣发当天的工资、当月的满勤津贴奖和当月1/2的超劳奖励;旷工一天扣发5天的工资,当月的满勤津贴奖和全月超劳奖励;超过2天,扣半个月工资、当月的满勤津贴、全月超劳奖励和年终考勤奖;一年累计旷工超过15天(含15天)以上的,给予除名处理。

第九条:请假、续假、销假手续

1.请假: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填写《请假单》并附有关证明。请病假需附指定医院疾病证明,请事假应附有关证明或说明理由,其他假期,也应有相应证明或说明事由。由科主任签署同意意见,行政或临床科室科副主任以上人员外出学习或请各类假须经分管院长、院长签字。其他医务人员外出学习或请各类假三天(含三天)以上的须经分管院长签字。按准假审批权限经各有关领导批准送办公室登记备案,办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请公休假、探亲假的须先由院办审核后,再按以上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人员无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三天办理完请假手续。

2.销假:职工请假期满返院上班,须在二天内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无故拖延或不办销假,均按超假论处。

3.每位职工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准、续、销假”手续,如未经请假、准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未经准予续假而超假者,均按旷工论处。

4.请病假、办理保留岗位停发工资或其他假达半年(含半年)以上的人员,不得参加当年度的年度考核。

1.各科室应于次月2日前填报职工出勤月考勤统计表上报办公室。

2.由院领导组织会同有关科室进行不定期查岗及抽查迟到、早退等情况,发现问题按规定处理。

上述规定从201276日起执行,过去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合的,以本规定为准。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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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各项目部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1、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需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人事部门审核、董事长批准后,由人事办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1、应聘人员由其应聘岗位的部门经理进行第一次面试,面试人员将从个人综合素质和工作经验等各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在"职员应聘表"上做好相应的记录并确定第一次面试结果。

2、经由部门经理根据面试情况挑选出应聘人员,董事长进行第二次面试并最终确定录用人员。

3、对于未被录用的应聘人员资料将由办公室负责录入公司人才信息库并归档。

l 、经董事长批准录用人员,由人事部门统一通知其报到及需携带材料。

2、新员工应先至办公室报到,按照"员工到任流程表"办理有关手续。

l、试用期规定:试用期坚持双向选择、优胜劣汰的原则。试用期为?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表现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2、试聘期满应转正或部门申请提前转正的试聘人员,由部门经理将其转正申请及试聘工作评价一起提前两周交办人事部门,由办公室统一报总经理审批。

①凡经公司录用的职员,公司将与每位职员签署劳动合同书;

②劳动合同书主要包括公司用工的权利和义务,职员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③员工也可以其他方式与公司签署劳务合同,方式及内容由双方商定。

④ 转正后的员工由人事部负责建立相应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

1、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员工;员工亦有辞职的自由,但必须按离职流程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员工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2、 辞职: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书面离职申请。(提前?以书面形式申请)员工提出辞职后一个月内仍算公司职员,需照常上班,否则需向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总额作为补偿金。凡未办妥手续擅自离职者,公司按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 辞退:公司辞退转正后的职员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公司阐明辞退理由。否则公司需向职员支

付一个月工资总额作为补偿金。被辞退职员在收到辞退通知的一个月内,仍算公司职员,应照常上班,一个月后应立即办手续离开公司。

工作实行六天工作制:星期一至星期六全天。星期日全天和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

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冬季:上午: 下午:

公司员工考勤执行 考勤,从而考勤管理得到了严格规范, 公平合理的考勤制度事关企业的形象、员工的士气,从而影响企业员工的工作效率、经济效益。

①部门员工请假?日以内(含?日)的,须至人事部门填写"请假单"报本部门经理批准交由办公室存档,以便今后考勤统计;请假 日以上其部门经理需报董事长批准。部门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请假需董事长批准。

②旷工三日以上(含三日者),公司有权作为自行离职处理,一切后果当事人自负。

③提前书面请假经公司同意,将按请假天数扣发当月工资。未经公司同意擅自休假计为旷工,旷工将按其旷工小时数以200%的比例扣发旷工者当日工资并给与书面警告处分。

①员工无故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的则记为旷工。 ②凡一个月内达?次(含?次)无故迟到、早退将给予

当事人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的处分并扣发 ?元工资。

l、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2、有薪假:员工正式聘用在公司服务满12个月后, 享受有薪假待遇。

3、正式聘用5年以下的员工可享受一年一次有薪年假7天,以后每年增加一天,最多不超过15个工作日。

4、产育假: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以下两种情况可适当增加产假天数:

①生育时难产(如剖腹、破裂)凭医院证明可增加产假15天;

②独生子女证可增加产假90天;

③产假期间发放工资总额的80%,原有的福利待遇保留; ④产假期间公司将填补其职位,假期结束后,公司内如有同等薪资和职位 存在,将优先考虑;否则,公司将另行安排其他工作。

5 、计划生育假:计划生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假期内发放基本工资。

6、 婚假: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且符合国家晚婚规定的员工,可享受10天有薪婚假。在本公司服务未满一年者可酌情处理。婚假天数包括星期六、星期日,但不包括法定假日。

7、 丧假:正式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可享受有薪丧假3天。

①员工在试用、见习、实习期间不享受休假待遇; ②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10天者,其年假为5天;事假

累计超过10天者,其年假为5天;

③ 女员工产假后,不再享受当年年假待遇;

④如因公无法休假者经申请公司可以给与补偿或将休假推迟到下一年度使。但不能提前享用下年度休假。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⑤凡符合休假条件的职员,须由公司根据情况有计划地安排休假;

⑥上述假期包括公休日(星期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1、 公司的薪酬原则是提供在同行业中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即员工的薪酬将保持在同行业人力资源市场的平均水平以上。

2、 基于公平对待每位员工的原则,根据员工所相应承担的责任和对公司的贡献,以及员工的业绩表现,来确定每位员工的薪酬级别。

3、 公司将定期与其他同行业公司的薪酬水平作比较,以确保竞争力。

4、 薪酬、福利制度每年由办公室修订一次,员工的薪酬、福利将根据新的薪酬、福利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

5、 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等情况综合考虑其薪酬、福利的调整。

6、 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各项保险。

员工的月薪酬总额由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两部分组成。

1、 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考勤月为每月1日至30或31日)

2、 员工于每月30或31日至办公室持公司为每位员工办理的储蓄卡至相关银行领取并核对,如有异议,及时至办公室查询。

1、 加班工资制度及补假制度仅适用于办公室,其余员工及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因工作性质和岗位职责要求,在确定薪资水平及奖励计划时已计入可能发生的超时工作报酬,故不另行享受加班工资。

2、 公司因业务需要,可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或节假日期间加班,公司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给予补假。

①加班工资=月薪酬总额 /30×?×加班时间

②国定假日加班工资=月薪酬总额 /30×?×加班时间

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均有资格享受公司的各项奖金计划。奖金计划是根据个人、不同部门等具体核定设计的。公司有权根据经营业绩,随时对奖金计划的设计、发放、对象等作出调整。

员工转正后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福利。

(上述所有内容是我百度上下载后稍加修改,其中休假制度我没有修改,您可酌情增减。其它打问号处是没有填的,不足之处请见谅)

公司人事部门日常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1.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3.1.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3.1.2.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2.6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2.7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2.8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1.2.9 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3.2.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3.2.2.1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减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对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

3.2.2.2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3.2.2.3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3.2.2.4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3.2.2.5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

3.2.3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3.2.3.1《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3.2.3.2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部门的考勤员(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及加班申报。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文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有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管。

3.2.3.3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3.2.3.4如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未设文员,以上职能由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指定的人员履行。

3.2.4.1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由部门考勤员确认当月的加班实际天数签字后,交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签批。

3.2.4.2当月倒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

3.2.4.3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倒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倒休天数。

3.2.4.4员工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

3.3.1.1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3.3.1.2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3.1.3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3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3日以上,在7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70%。超过7(含)日以上的,从第7天开始,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所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和职业病标准进行劳动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公司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6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3.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3.3.2.2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3.3.3.1每周六、周日为法定公休日。

3.3.3.2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3.3.3.3临时调休:临时调休指因节假日关系,为方便员工休息或公司办公方便,由公司统一临时调换休息时间与工作时间。

3.3.3.4临时休假:临时休假指因特别情况,由公司统一临时通知休息或提前结束工作时间。

3.3.4.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对于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3.3.4.2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3.3.4.3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3.3.4.4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3.3.4.5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3.5.1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3.3.5.2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3.3.5.3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3.6产假与哺乳假

3.3.6.1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3.3.6.2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的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3.3.6.3女职工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30天。生育同时符合上述二项或三项增加产假条件的,增加的产假累加计算。

3.3.6.4男员工可享受晚育奖励假。

3.3.6.5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

3.3.6.6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从休产假日起计算),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3.3.6.7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2天陪产假。

3.3.6.8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3.6.9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3.7.1计划生育假,人工流产或节育手术的员工,根据相关计生规

定,提供证明文件,给予3至15天假期。

节育手术 5天(男)、15天(女)

3.3.7.2已接受节育手术的员工,接受计划生育部门的节育检查,经计划生育部门证明,可休假1天。

3.3.7.3计划生育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附医院有关手术证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按规定批准。休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础上,增设公司年假。年假为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

3.3.9.1员工累计工作(从入职公司之日起计算)已满1年不满5年者为每满1年年休假1天(满2年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为5天 。

3.3.9.2年休假当年内有效,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不以其他方式补偿。

3.3.9.3凡年休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3.3.9.4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旷工1天或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报人力资源部

3.4.1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3.4.2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4.3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3.4.4请假的核决权限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3.4.5对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3.4.6《请假申请单》需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的,由本部门考勤员(文员)呈递办理《请假申请单》经审批后,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存并通知本人。当月27日前连同考勤表一起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4.7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3.4.8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3.5.1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款50元,10分钟以上扣款100元,30分钟以上按0.5天事假计.

3.5.2旷工扣款规定:

3.5.2.1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3.5.2.2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扣款。

3.5.2.3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力资源部。

本制度自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行政人事部日常管理制度(DOC 5页)

为了使得行政人事部员工各项工作得到规范化管理,提高员工个人素质,提升商场对内外整体形象,实现商场与员工的共同进步,特制定如下管理措施:

第一条 工作时间不穿工衣、工衣不整、工衣太脏,脚穿拖鞋或其他鞋当拖鞋穿(扣0.5分-3分)

第二条 头发凌乱、胡子过长、留长发或怪异发型(扣1分-2分)

第三条 不按规定时间打卡上下班或者代人打卡(特殊原因上级批准除外)(扣1分-10分)

第四条 无故不参加部门早会例会(1分-3分)

第五条 未按照正常程序请休假 (1次做旷工处理,2次辞退)

第六条 工作期间未经上级批准擅自离岗(扣1分-3分)

第七条 严禁在公司吸烟(除指定位置)、乱丢垃圾、随地吐痰(扣1分-10分)

第八条 严禁上班时间串岗、聊天、看书报、玩手机、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之内容(扣1分-5分)

第九条 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 (1分-10分)

第十条 上班期间不能有打牌、赌博等违法行为(1次扣20分,2次降级处理,3次做辞退处理)

第十一条 不得故意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物 (照价赔偿,情节严重做辞退处理)

第十二条 严禁饮酒后上班(1次扣10分)

第十三条 因工作需要,电话不得处于关机或无人接听状态(0.5分-5分)

第十四条 工作中必须服从上级安排(扣1分-5分,严重者做辞退处理)

第十五条 员工在公司打架斗殴甚至威胁恐吓(打人者辞退,互打的双方一并做辞退处理)

第十六条 因工作上问题或私事在公司大吵大闹并出口伤人(扣1分-10分,严重者辞退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不能因服务不周,导致顾客投诉、退货或有损商场信誉(1次扣10分,2次降级处理,3次做辞退处理)

第十八条 无特殊原因坐、躺或脚踩在商品上(扣1分-3分)

第十九条 不得窃取、盗卖、泄露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及商业机密。 (直接开除,情节严重追究法律责任)

第一条 着工衣与黑色高跟鞋,化淡妆,头发干净整齐,长发应盘起或束起,不可以染彩发或刘海过眉(扣0.5分-3分)

第二条 前台的坐姿必须坐立端正,拒绝不雅坐姿(1分-3分)

第三条 前台服务热线的接听和电话转接,做好来电咨询工作,重要事项认真记录并传达给相关人员,做到不遗漏、延误 (扣1分-5分)

第四条 听到铃响,至少在第三声铃响前拿起话筒;拿话筒的姿势是:左手拿话筒,右手拿笔记录(扣1分-5分)

第五条 接听电话时,声音甜美,语速不宜过快,语调不宜过高(扣1分-5分)

第六条 听话时先问候并自报公司、部门:“您好,三泰家私!请问有什么帮到您? ”(扣1分-5分)

第七条 对方讲述时留心听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及时告诉对方,随后根据对方的初次问话,迅速判断出他有何需求?作出标准回话,需要转接的电话,应说“请稍等,马上为您接通” (扣1分-5分)

第八条 不指明的电话,判断自己不能处理时,可坦白告诉对方,并马上把电话转给能处理的人,在转交前,应先把对方所谈内容简明扼要地告诉接话人(扣1分-5分)

第九条 通话简明扼要,不应长时间占线,结束时应说“谢谢!”,礼貌道别,待对方切断电话,再放下听筒(1分-5分)

第十条 客户或来访者进门,前台马上起身接待,并致以问候或欢迎辞,如“某某先生/小姐,您好/早上好!”或“您好!欢迎来到三泰家私”(扣1分-5分)

第十一条 引导客户或来访者到洽谈室就座,递上茶水(水杯3/2满),送上公司营销宣传资料,如相关人员抽不开身回应,则安抚客户或来访者稍等(扣1分-5分)

第十二条 当场解答或电话通知相关业务接待人员出现,介绍时先介绍主人,后介绍客人,介绍双方完毕,退出(扣1分-5分)

第十三条 公司前台或咨询接待厅的卫生清洁及桌椅摆放并保持整洁干净,花草的维护和清洁(扣1分-5分)

第十四条 做好会议的记录与整理,负责传真件的收发,公司公文、信件、邮件、报刊杂志的分送(扣1分-5分)

第十五条 小仓库物品的保管发放,物品出入库的登记,准确无误的做好小仓库盘点(扣1分-5分)

第十六条 严格管理好员工各种档案材料, 建立、完善员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及时整理更新,严格遵循借档手续(扣2分-10分,重大工作失误做辞退处理)

第十七条 每日16:00考勤数据的采集,每月10日前考勤统计并交财务(扣2分-10分)

第十八条 员工入职、调动、晋升、离职等手续的办理,员工考勤卡(入职二日内)、工牌(转正后)、工衣(入职第七日)的发放与管理工作(扣2分-10分)

第十九条 每日下班前,检查办公室门窗、空调、电脑及办公设备关闭情况(扣1分-5分)

第一条 公司所有计算机、系统终端、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的维护、检修,及相关配件的报价、购买(扣1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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