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的原因一定是对的吗?

双方吵架,对方开始打人。我们没有反击。对方不知道原因,反而导致脚趾骨折。鉴定是轻伤。对方向我们索要医疗费用合理吗?

  • 您好,看相关情况,可以提起

  •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问题

  • 您好!那您孩子医药费花了多少钱?伤得重吗?如果伤得重的话,那就可以考虑做了以后再来索赔,不能协商就可以起诉,如果伤得不重的话,那就建议你们协商解决,最好不要打官司。

鉴定为二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2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22个月=56122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85%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551元×85%(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551元×14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551元×5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48976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48976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6122元=505098元。

这是北京主场的第1683原创内容

预计阅读时间:11分钟

想了很久,还是觉得应该说说这个事情,不是为了蹭热度,而是为了让每个人都少遭受一点伤害。

唐山烧烤店黑恶团伙暴打女生的事情,不用再详细说了,但由此引发的诸多观点,其实远比事件本身更可怕。

如果观点仅仅停留在惩治恶人这一个层面,那么没什么可说的,这本身就是应该做的事情。但诸多观点走向了一些极端,说实话,很痛心,因为这些观点会害死人。

观点一:为什么围观的人都不去阻拦?

最先发声的是女演员张雨绮,她甚至呼吁应该让中国的男人都去当兵,这样才能有血性。

我只能说,张雨绮演武侠剧演多了,自己应该从角色中走出来

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大侠。不是中国人没有侠义精神,而是中国没有人学会降龙十八掌。

当七八个膀大腰圆的壮汉围攻一个女性的时候,在场的人,无论男女,谁敢拍胸脯的说一句:我会冲上去劝阻或者帮扶?

我敢说,一个都没有。如果有,那么这个人此时也已经不在人世了。

很多人会从中国法制是否对见义勇为给予支持的方面去探讨,这种探讨其实是没有意义的。法是用来惩恶扬善的,但人命终归只有一条。无论对见义勇为的支持到何种地步,哪怕说给黄金万两,也不会有人去做,因为生命比任何都可贵。

说白了,所有围观者当时都会有一个直觉的判断:我有没有能力阻拦这场惨剧?所有人的答案都会是:不能。因为,对方是七八个人,而我是一个人,实力太过悬殊。

我记得在大三的时候,也“见义勇为”过一次。当时在西单大街的路上,看到两个小孩尾随一个女子掏她的背包,我大喊一声,吓退了两个小孩。我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那是两个小孩。而后来几分钟过后,两个小孩带着四五个手持利刃的男女出现在了我身后,我听见他们的声音后,所谓的“侠义精神”“一身正气”都没了,就剩下一个字——“跑”。

后来多少年,想起这件事情,我都笃信,之所以敢于呵退两个小偷,是因为他们是小孩子,如果换成我身后的那四五个成年人在偷或者抢的话,我能够做到的只是报警。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不是萧峰。

所以,即便唐山这个事情发生在我眼前,我也不会上去劝哪怕一下,理由还是一样:我不是萧峰。我能够做的,只是报警。

作为一个曾经有过“见义勇为”“路见不平”经历的人,没有人有资格说我冷漠,但我内心的炽热,不是用来挥霍的。每个人,都只能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有人想当然地说,你一个人不行,那周围的围观者一起上,不就行了?

只能说,这是一种理想主义行为。

心理学中,有一个围观者效应,这是指,当你经历一件比较紧急的事情时,你周围聚集的人越多,有人帮助你的可能性就越小,同时,给予帮助前的延迟时间就越长。

也就是说,这不是一个冷漠与否的问题,而是一个科学的问题。这个问题,与张雨绮说的,男人当不当兵没关系,更与中国男人是否冷漠和软弱,也没有关系。

1964年,美国,28岁的女子凯利在回家途中遭到歹徒袭击,这场袭击持续了30分钟,期间凯利多次向道路两旁的居民楼呼救,但除了一个人报警之外,其他人都没有伸出援手,最后凯利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去。事后,警方调查,有38人听到了凯利的呼救声或者看到了她被袭击的场景,但都没有采取行动。这件事情引发了美国人的大讨论,所有美国人都觉得那个街区的人太冷漠的。后来,心理学家做了多次试验,得出了“旁观者效应”(也叫围观者效应、责任分散效应)。

旁观者效应也称为责任分散效应,指对某一件事来说,若单个的个体被要求单独完成任务,责任感就会很强,会做出积极的反应;但若是要求一个群体共同完成任务,群体中的每个个体的责任感就会很弱,面对困难或遇到责任往往会退缩。因为前者独立承担责任,后者期望别人多承担点责任。

那么如何破解旁观者效应呢,心理学家也通过实验得出了结论。第一,集中个体责任,发生危险的时候,一定要在围观群众中挑选一个最有可能救助你的人,集中火力请求他的帮助。第二,降低救助成本,降低救助成本的最好方法,是让对方不需要直接出手、无需承担直接风险或责任。比如让对方帮自己报警。第三,明确紧急形势,很多救助之所以未能及时开展,主要是因为外界无法判断到底是不是危险,如果短时间解释不清楚,就要制造出一个紧急情况来引起他人的注意和思考。

所以,奉劝那些遇险的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不要祈求周围的人变成大侠来救你,第一他们没有那个能力,第二他们没有那个责任。你能做的,还不如躲在一个人(比如警察、烧烤店老板)身后。

观点二:那个男的骚扰我,为什么不能抽他?

在唐山女子被打的那段视频中,有一个关键点引发了诸多讨论,就是女子反抗男子后,女子的黑衣同伴抄起酒瓶,朝男子头部砸去,这一下后,男子并没有受到多大伤害,而男子的同伙则上前将抡酒瓶的女子直接打倒在地,并抄起椅子,砸中去扶该女子的其女伴的后背上。

对于这名黑衣女子抡酒瓶砸男子的动作,有人认为是刺激了这群男子将暴力升级,也有人为这黑衣女子的做法叫好,认为面对这样的暴徒,就应该如此。

从理论上来说,面对任何不法侵害,无论男性还是女性,都应该拒绝并给予反击,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黑衣女子一酒瓶子抡过去是不是会刺激到男子及其同伙将暴力升级呢?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是很有可能的。因为,疼痛是能够刺激人作出更为剧烈反应的一种感受。

但反过来却也不能说,如果黑衣女子不抡酒瓶子,男子及其同伙(现在应该叫嫌疑人)就会善罢甘休,或者就会减轻对受害人的攻击。因为,毕竟这些都是假设的。

只是,这里面有一个情况需要大家注意,黑衣女子一个酒瓶子抡过去,打在了绿衣男子的头上,绿衣男子几乎没什么伤害,反而他的同伙冲进来,只一下,就把黑衣女子打倒在地。而后,几个男子将受害人拉拽出烧烤店后,一名身穿红色衣服的男子用酒瓶子砸向受害人头部,直接将受害人砸得几乎失去知觉,身体明显酸软无力几乎摊倒。

为什么同样的酒瓶子,都是砸脑袋。黑衣女子砸绿衣男子,几乎没有伤害,而红衣男子砸受害女子,几乎就给砸晕了。

原因很简单,男女的力量相对太过悬殊了。

这就回到上面的问题上,面对侵害,我们该不该还击,该,但是在现场的状态下,还击未必是最优选择。

今天,张伟丽KO对手后,有网友留言说,要是张伟丽在唐山打人的现场该多好,教训一下那些暴徒。说实话,看见这句话就感觉太好笑了。说这句话的人可以用来解解气,但真的别当真。张伟丽确实很厉害,但面对7男2女的团伙,除非对方被她吓住,否则的话,最后挨打的还是张伟丽。

据说,自从唐山这件事情爆出后,一些拳馆、跆拳道馆的咨询量提升,很多女性希望通过学拳来保护自己,反抗侵害。在知乎上,也有女性网友提出过类似的问题:“我学拳几年后面对歹徒能制服他吗?”

很遗憾,知乎网友们的回答是:不能。

别看网络上很多什么女子防身术、女子自卫术的视频做的很好,招式似乎也不难,但其实那些都是摆拍的。在绝对力量面前,招式根本不值得一提。

而男女性别的差异就在于此,男的天生爆发力强,绝对力量大,而女的这方面处于绝对劣势。

很多格斗、搏击、散打教练其实都会告诉学员们,如果你是个女性,即便你学了拳,如果面对的是一个跟你身高体重差不多的男性时,你的确有打赢他的可能。但如果你面对的是一个比你高很多,重很多的男性时,你要想赢就很困难。而如果对方是两个人,或者以上,那么你只有跑。

事实上,就算是有过训练的武警战士和特警,在面对暴徒时,也顶多是一对二中取胜,一对多的情况下,还是一个字——跑。

可悲的是,很多女生并不认可“跑”,现在的舆论导向导致很多女生都希望效仿那个黑衣女子,用酒瓶子甩过去。还有在一些女性主题的自媒体的调查中,有女性表示自己会随身带小刀之类的防身工具。

而有网友提出“说带刀的那个,你是怕歹徒没有凶器吗?”反而会招来其他女性网友的冷嘲热讽,认为“你们男的就会耍嘴炮”。

看到这里,真的很令人担心。老实说,这不该是唐山事件后应该得出的结论

请所有女性朋友记住一句话,在绝对力量优势面前,你所学的什么防身术格斗术,乃至你所使用的防身武器,其实都是扯淡,这些反而会加快你的死亡,加重你的伤害。

当面对不法侵害的时候,表达出拒绝是必须的,但是否必须要予以反抗,也要就事论事。事实上,跑,永远是降低伤害的最好的办法。有人说,跑不了怎么办?只能告诉你:想办法。

我们支持所有女性,或者说所有人,在面对不法侵害时严词拒绝,但不鼓励任何人,盲目的、自以为是的去反抗。

请记住,这不是懦弱的问题,而是如何保护自己的问题。严词拒绝,设法取证,保护自身,有效反抗,才是我们每个人面对不法侵害时应该注意的。

可能有人会说,面对欺软怕硬的暴徒,每个人都软弱地逃跑,这些暴徒不就更嚣张了吗?的确如此,但是从个人的角度来说,无效的反抗,其实也同样会让他们更为嚣张,他们会觉得,只要他们人多,就没有人能办得了他们,而你,可能会住进医院或者丢掉性命。

其实,暴徒是否嚣张,不在于你的反抗程度有多激烈,而在于是否有能够惩治他们的人。当代中国,已经没有大侠了,没有萧峰、郭靖、杨过和令狐冲,但是有法制武器。我们应该关注的是,在法治中国,为何还会有这样一群人在社会上欺软怕硬横行街市。

所以,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取证,然后勇敢地站出来报警,让法律来惩治他们,这其实是最好的手段。

当然,如果你信不过警察的话,那么只能说,这是社会的悲哀。

上面两点说了这么多,其实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那就是,面对不法行为,我们的态度是坚决的,但是我们的行为方法却可以有很多。当我们良善之人遇到危险的时候,第一不要强求别人救你,也不要谴责别人不救你,而是应该积极选择自救;第二,在旗帜鲜明地表达拒绝侵害的同时,如何能够保护自身,并用法制武器来惩恶扬善。

很多人可能会以为,这又是一个要求“完美受害人”的说法。例如女性不要穿着太暴露,不要太晚回家之类。

诚然,没有人有权利要求别人怎么做,这也不能成为施暴者的借口。但客观来说,穿着暴露也好,夜宿街头也好,确实客观上也是将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中。当发生危险的时候,每个人都可以帮助你,也谴责施暴者、反抗施暴者,但是,关键点在于,为何要给这种情况制造条件呢?这条件包括客观的,社会治安的治理,也包括自身的。毕竟,谁也不能要求社会上永远就没有坏人,而最后受伤的不还是你自己。

不要求“完美受害人”,也不苛责“没有英雄”,但我们都希望“受害人”少一点。除了法制的完善之外,自我保护也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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