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力资源公司(区属国企)签订劳动合同,再被派遣到法院工作,算是体制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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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常州市交通运输局所属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常州市交通局的方案还没公布,但是常州市武进区交通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改革方案已流传出来:《常州市武进区编办关于对区交通运输局所属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批复》,总体方案是成立一局三中心。但是试点的江苏省交通厅、无锡交通局、盐城交通局、南通交通局的方案都是成立一局两中心(没有运输服务中心)。因为常州市武进区交通局的改革方案涉及到增加了交通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数量,且涉嫌随意赋予下属单位行政职能和管理职能,与中央及江苏省要求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要“严格控制机构数量”及“事业单位只承担支持辅助或技术性、事务性的职能;调整转型事业机构,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的改革精神与改革方案相抵触,遭到下属事业单位员工的联名信访。基于此种原因,现常州市交通局的方案还未正式对外公布。望采纳!

2,江苏事业单位改革全员聘用制签固定期合同OR无固定期合同好

固定期合同可以使你占据主动。无固定期,往往会让人无所适从。

3,江苏省事业单位改革最新消息

1.首先江苏省撤出和合并了一些规模比较小,而且功能萎缩,且公益性质比较弱的事业单位,将这些空壳,没有履行职能是事业单位清除掉了。2.其次江苏省事业单位改革中,对于一些职能被弱化了,是过于空闲,任务分配不足,或者人员过多的事业单位,采取选调的方式,进行了人员分流。3.优化了事业单位的资源配置,将公共服务的短板补齐。让公益事业能够更加平衡的高质量发展,比方说将文化馆、体彩中心、影剧公司和体育管理中心整合,实现几家单位的资源共享,让更多的人力能够投入到公共文化服务。4.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在进行改革的时候,会结合地方的文化、经济、历史等因素因地制宜,推进当地的发展。江苏省事业单位改革最新消息

4,事业单位临时工改革办

正在稳步推进。江苏省在2018年曾经出台过一个事业单位的提前退休的政策,但那个政策并不是的事业编制人员都能享受。按照国家的安排部署,2020年要完成事业单位改革,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而在改革中,有一批事业编制人员可以享受到提前退休的政策。根据2018年江苏省下发的《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对于生产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将转为企业进行经营,而单位在编人员的安置,分为多种方式。对于其中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工龄满30年的,或者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并且工龄满20年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前退休。很多地方的事业单位改革的时候也都会出台类似政策。但是,这个政策也在改革的时候针对部分事业编群体,并不是像公务员一样,有《公务员法》作为支撑,所有公务员一直都可以享受提前退休的政策。至于其他的提前退休政策,江苏省的事业单位目前并没有,而且以后除非再有类似大规模的改革,否则也不会有。反而是延迟退休,每一两年都会被提到一下,这个才是大势所趋!我是职场问答达人流雷电,用简单的回答让您了解机关单位和国企的各种知识!欢迎关注我,如果有不同意见,请下方评论留言探讨!
正在稳步推进。江苏省在2018年曾经出台过一个事业单位的提前退休的政策,但那个政策并不是所有的事业编制人员都能享受。按照国家的安排部署,2020年要完成事业单位改革,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而在改革中,有一批事业编制人员可以享受到提前退休的政策。根据2018年江苏省下发的《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对于生产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将转为企业进行经营,而单位在编人员的安置,分为多种方式。对于其中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工龄满30年的,或者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并且工龄满20年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前退休。很多地方的事业单位改革的时候也都会出台类似政策。但是,这个政策也就是在改革的时候针对部分事业编群体,并不是像公务员一样,有《公务员法》作为支撑,所有公务员一直都可以享受提前退休的政策。至于其他的提前退休政策,江苏省的事业单位目前并没有,而且以后除非再有类似大规模的改革,否则也不会有。反而是延迟退休,每一两年都会被提到一下,这个才是大势所趋!我是职场问答达人流雷电,用简单的回答让您了解机关单位和国企的各种知识!欢迎关注我,如果有不同意见,请下方评论留言探讨!
正在稳步推进。江苏省在2018年曾经出台过一个事业单位的提前退休的政策,但那个政策并不是所有的事业编制人员都能享受。按照国家的安排部署,2020年要完成事业单位改革,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而在改革中,有一批事业编制人员可以享受到提前退休的政策。根据2018年江苏省下发的《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对于生产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将转为企业进行经营,而单位在编人员的安置,分为多种方式。对于其中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工龄满30年的,或者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并且工龄满20年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前退休。很多地方的事业单位改革的时候也都会出台类似政策。但是,这个政策也就是在改革的时候针对部分事业编群体,并不是像公务员一样,有《公务员法》作为支撑,所有公务员一直都可以享受提前退休的政策。至于其他的提前退休政策,江苏省的事业单位目前并没有,而且以后除非再有类似大规模的改革,否则也不会有。反而是延迟退休,每一两年都会被提到一下,这个才是大势所趋!我是职场问答达人流雷电,用简单的回答让您了解机关单位和国企的各种知识!欢迎关注我,如果有不同意见,请下方评论留言探讨!2018年4月8日,国家发改委官网上,对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已经有了明确的指示意见:2018年6月底前全国各地全面完成。1、时间节点:此前,公务员公车改革已经全面完成,公车保障平台管理也运转顺利。同时,多地试点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也取得了积极的效果。2018年3月30日,中央车改办在兰州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国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要求各地稳步推进,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2、人员范围:A、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主要包括各级行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等,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也包括医疗卫生单位的医务人员、护士,各类学校的教师。要求必须在岗在编。B、国有企业、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正式职工。3、领取时间:公车补贴从2018年1月起执行,6月前部分发放时一并补齐。
正在稳步推进。江苏省在2018年曾经出台过一个事业单位的提前退休的政策,但那个政策并不是所有的事业编制人员都能享受。按照国家的安排部署,2020年要完成事业单位改革,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而在改革中,有一批事业编制人员可以享受到提前退休的政策。根据2018年江苏省下发的《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对于生产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将转为企业进行经营,而单位在编人员的安置,分为多种方式。对于其中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工龄满30年的,或者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并且工龄满20年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前退休。很多地方的事业单位改革的时候也都会出台类似政策。但是,这个政策也就是在改革的时候针对部分事业编群体,并不是像公务员一样,有《公务员法》作为支撑,所有公务员一直都可以享受提前退休的政策。至于其他的提前退休政策,江苏省的事业单位目前并没有,而且以后除非再有类似大规模的改革,否则也不会有。反而是延迟退休,每一两年都会被提到一下,这个才是大势所趋!我是职场问答达人流雷电,用简单的回答让您了解机关单位和国企的各种知识!欢迎关注我,如果有不同意见,请下方评论留言探讨!2018年4月8日,国家发改委官网上,对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已经有了明确的指示意见:2018年6月底前全国各地全面完成。1、时间节点:此前,公务员公车改革已经全面完成,公车保障平台管理也运转顺利。同时,多地试点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也取得了积极的效果。2018年3月30日,中央车改办在兰州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国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要求各地稳步推进,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2、人员范围:A、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主要包括各级行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等,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也包括医疗卫生单位的医务人员、护士,各类学校的教师。要求必须在岗在编。B、国有企业、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正式职工。3、领取时间:公车补贴从2018年1月起执行,6月前部分发放时一并补齐。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分两种类型1、单位聘用人员。按照人社和财政部门规定面向社会公告统一招聘的临时聘用人员(包括非实名制人员),这类人员经过统一的笔试、面试被录用后,由用人单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在3年以上,享受国家法定的五险一金及相关待遇,虽然不是正式在编人员,工资低点,但在工作的稳定性上是有保障的。2、劳务派遣人员。用人单位委托劳务机构招聘部分工作人员,完成一些临时性工作。这类临时人员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临时工,他们与劳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均由劳务公司发放,与用人单位并无直接的人事关系。一旦性的工作完成后,即被解雇,安排到下一个单位开展新的工作。因此,在工作的稳定性上非常欠缺。不过,无论是哪种聘用方式,临时聘用人员在事业单位中的地位是非常尴尬的。事业单位怎么改革,多数情况下与他们无关,改革后,他们原来,以后还怎么样,并不会有身份或待遇上的改变,甚至因为事业单位的缩编控编还可能下岗,这不能不说是临时聘用人员的悲哀。那句话,年轻的,有点能力的,想在体制内混的,还是想办法考个公务员或事业编吧。我是小公,专注公务员考试、任用、提拔等体制类问答,感兴趣或有疑问咨询的,可以关注私信我,我将提供全方位的权威解答

5,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摘要)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事业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一)岗位工资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二)薪级工资  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  (三)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取消现行年终一次性奖金,将一个月基本工资的额度以及地区附加津贴纳入绩效工资。  (四)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分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三、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  (一)岗位工资的实施  (二)薪级工资的实施  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和所聘岗位,结合工作表现,套改相应的薪级工资。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  任职年限,是指从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计算的年限。  (三)绩效工资的实施  事业单位在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  (四)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实施  四、工资分类管理的实施  绩效工资既是事业单位搞活内部分配、地体现激励功能的主要途径,又是实行工资分类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的单位,可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对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事业单位,在核定工资总量时可给予适当倾斜。  五、正常调整工资办法  (一)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自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1月起执行。  (二)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办法  (三)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四)调整津贴补贴标准  六、高层次人才和单位主要领导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更多精彩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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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有没有注意过,除了考公务员、事业编外,一些单位还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小粉笔今天就跟大家来分享一下,什么是“体制内的合同工”?

  编制是什么,它有什么区分?

  通俗来说,编制指的是单位的人数和职务的数量,“编制”在狭义上最重要的本质特征是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制定并纳入统一管理,财政部门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除外),约理解为“吃财政工资”就可以啦。

  编制通常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行政编即一般所称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事业编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三种类型事业单位。

  非编制,都有什么情况?

  一般来说,在政府单位的用人关系中,除行政编、事业编外其他的用工形式,其他如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公益性岗位、合同工等由相关部门组织统一招考或定向录用,为特定人群解决就业问题的用工形式,都没有“编制”。

  “三支一扶”是毕业生基层落实政策,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

  “大学生村官”工作是国家开展的选派项目,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没有行政编制,有明确的任期限制。

  “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或社会筹资开发的,用来优先安置未能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的社区公益性岗位。

  常见的合同工有哪些?

  在这些所有没有编制的工作中,合同工是现在最常见的形式,被广泛应用在企业、事业单位中,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可分为劳务派遣工和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工(人事代理)。

  二者的区别在于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他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一定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简单来说就是存在第三方公司作中介(签劳动合同、发工资等)

  而人事代理是一种人力资源外包形式,可能是由用工者直接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但用工单位会根据需求将一项或多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或只能外包出去,由专业的第三方代理,简单来说就是人事服务方面的第三方外包

  这里需要给提示大家的是,应届毕业生如果想要保留应届生身份,则需要未落实就业,且不能个人寻求人事代理服务,保持未参保记录。

  合同工的工作与编制工有什么区别?

  合同工一般出现在直接与群众接触的政府单位岗位中,如我们常见的办事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城管、辅警等部分人员就属于合同工,他们作为补充用工形式,从事临时性、辅助性工作,在内容上最重要的区别是没有执法权,只能是协助工作

  以税务部门为例,合同工主要负责综合业务办理、发票代开等基础授权性工作,而像发票、退税审批等都需要编制工完成。这种用工形式的差别和权限也注定合同工无法接触到政府单位涉及的行政、法律方面的核心业务。

  合同工,薪资待遇如何?

  与同单位正式编制工相比,合同工绝大多数情况是偏低的,并可能没有住房公积金、精神文明奖金、绩效奖等。这是因为,合同工的薪资一般由用工单位通过办公经费或政府购买服务单独列支,具有完全的自主权,可以直接制定。这里由于地区和部门会有差异,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在招工前会有公告说明。

  合同工有“转正”机会吗?

  一般来说,体制内的合同工没有所谓的转正机会,即转为公务员、事业编(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定向招录有所告知的除外)。根据《公务员法》,录用为公务员只有通过考试等合法程序,而合同工只是一种劳动关系,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录用是不可以转为正式工的。

  但从实际工作角度来说,合同工需要具备履职尽责的教育背景和工作能力,可能会基本满足用工单位招录编制工的要求。如果要考所在单位编制工的话,能第一时间掌握信息。

  合同工会有什么好处吗?

  合同工作为一个短时性、补充性的用工形式,具有公职人员工作的类似优点,一般来说加班较少、压力较低、责任较轻,能够比较好的保证生活和休息时间,且由于用人单位是政府单位,一般不会出现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如不会拖欠工资、社保也能按时缴纳。

  除此以外,工作内容的了解和经验的积累也有助于在面试考试中展现优势,因而合同工在小城市有志于从事体制内工作的人员里总体是比较受欢迎的职业。

  怎么样能成为合同工,需要考试吗?

  需要考试。近些年随着政府单位用人的规范性、科学性进一步加强,招录合同性工作人员也会组织统一规范的考试,由本单位直接招录或者由第三方劳务派遣、人事代理公司提供服务。向社会统一发布公告和职业表征集报名者,通过笔试、面试、考察或者谈话最终确定名单。

  一般来说,合同工报名者在学历、专业、工作年限上会等于或略低于同等任职下编制工的考试要求,专业限制不十分严格。考试内容根据未来工作职责或者岗位特点而定,可能会涵盖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甚至外语等各个方面,更加贴近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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