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技术怎样提高快?

  (记者 温泉涛)竭泽而渔则无鱼可渔。为了保护生态和渔业资源,不少临江靠河的城市都会颁布禁渔期。为了打击违反禁渔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3月1日,柳州市开启禁渔期,从即日起至6月30日开展水域全境(养殖水域除外)禁渔行动。

柳州3月1日起进入禁渔期。

  记者留意到,禁渔的公告里,有这么两句话:

  禁渔期间,规定除沿岸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在规定的4个月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严厉打击生产性垂钓作业和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捕捞作业。

资料图:柳州渔政执法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那么问题来了,“娱乐性垂钓”和“生产性垂钓作业”具体有什么区别?实际执法中又会怎么区分呢?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市民:“一人多竿”现象普遍,属于生产性垂钓应禁止

  市民廖先生家住滨江西路,每天到河边散步,他就对娱乐性垂钓和生产性垂钓的界定提出了疑问。“我就想问,河边那些一个人架着十几个鱼竿的垂钓者,他们是娱乐性垂钓呢,还是生产性垂钓?”廖先生说,他经常遇到这些使用多竿钓鱼的垂钓者,有些人钓到鱼后,会按“河边鱼”的高价,卖给过路的市民。所以,他觉得,既然有买卖,有经营行为,像这样的垂钓行为,应该算生产性垂钓,在禁渔期应该禁止。

柳江边随处可见的“一人多竿”垂钓。

  和廖先生一样观点的市民也有不少,林阿姨经常在河边跳广场舞。她说,如果使用一两个竿来钓鱼,即使钓来的鱼自己吃或者送人,应该属于娱乐性垂钓,但是用多竿钓鱼,就违背了钓鱼休闲的初衷。“一人多竿比一人一竿要钓得多,大的小的都有。”林阿姨告诉记者。

柳江边随处可见的“一人多竿”垂钓。

  这事也引起了网友热议。网友“学习雷锋好榜样”说:“什么是娱乐性垂钓建议给个标准,比如一个人最多几根钓竿,我看有些人八九个钓竿,十几个钓竿一排过去垂钓,根本看不出是娱乐性垂钓,像捕捞。”另一位网友“磨心居士”是一位钓鱼爱好者,他留言:“我也是钓鱼佬,而且还钓了十五、六年了,我认为该规范钓鱼的定位,最好限‘一人一竿’,禁止串钩、爆炸钩、飞钓!我也很讨厌别人摆十几根竿。”

  钓鱼者:没有明文禁止“一人多竿”,应属于娱乐性垂钓

  那到底是什么人在使用多竿钓鱼呢?他们的目的是娱乐?还是盈利?带着疑问,记者来到了柳江河边走访。在红光大桥附近一处河堤,记者看到江边围栏一排过去八九个鱼竿架在护栏上,钓线伸向江面,但是并没有看到鱼竿主人。在一个树荫处,记者找到了在此使用多竿钓鱼的欧先生。欧先生说,他在这里放置了8根鱼竿,一下午不过也就钓了十来条鱼。

柳州,一名钓鱼者在甩竿。

  “我就是喜欢钓鱼,钓得的拿去吃或者送亲戚,有些市民提出想买,我也乐意卖掉一些。”欧先生说,刚开始他也是用一两根竿来钓,但是柳江河里的鱼并不是那么好钓的。后来看到别人用多竿来钓,他也就不断买来新的鱼竿,“鱼竿多点,钓到的几率就大点。”

  对于禁渔的相关规定,他说,自己肯定是属于娱乐性垂钓,“多竿钓鱼并不像大家想的那么容易钓,和用渔网还是有本质差别的,大家不信,可以自己来试试。”

  在另一处河堤,记者遇到了另一位正在用多竿钓鱼的梁先生。梁先生说,他算是专职钓鱼的,他用的是多钩的海竿,好的时候每天能钓十几条,像一些“红眼”等比较稀少的鱼能卖好价钱,反正一个月下来,两千多块钱是有的。记者把柳州禁渔期的相关规定告诉他,对此,梁先生说,规定中没有提到禁止多竿钓鱼,就不能认定他是生产性垂钓,“如果你明确超过多少个鱼竿算是生产性垂钓,那我也能接受,那大家都不要用多竿。”他还说,别人用多竿,自己不用就很“吃亏”、“不公平”。

柳江边随处可见的“一人多竿”垂钓。

  记者沿着河堤数了一下,在红光大桥附近一段三百米左右的河堤,就架有鱼竿30多根,这些鱼竿仅属于3名钓鱼者。

  “一人多竿”存在安全隐患,引起市民反感

  记者在走访中也发现,大家之所以把目光聚焦在“一人多竿”,也跟“一人多竿”钓鱼带来的危险性有关。常带孙子来河边玩的孙女士告诉记者,河边鱼竿太密集了,一些人“流水线”式的甩竿不注意看人,她的孙子有一次就被鱼钩勾到衣服,幸好没勾到肉,“现在我带孙子来玩,都是提心吊胆的,生怕被勾到。”

  常在柳江河里游泳的王先生也向记者吐槽,江边鱼竿太密集,他们游泳也很不安心,“不敢靠近河堤,靠得太近,一不小心就挨勾到。”

  网友暮云清寒留言:“四年前骑行滨水大道时正好碰到鱼上钩、钓者甩钩,我正好骑车过被鱼钩活活勾到手,去了块大皮,几年过去仍有心理阴影。”

  很多在河边散步以及喜欢游泳的市民都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们认为多竿钓鱼应该禁止,因为鱼竿多了,甩竿的频率就加大了,容易勾到人,对市民来说很危险。所以,有人就建议,禁渔期应该禁止多竿钓鱼,如果不禁止,也可以划定个区域。而一些专业的钓鱼爱好者也说,他们不会使用多竿钓鱼,因为钓鱼的乐趣并不全是为了收获,而在于钓鱼的技术和过程。

  渔政部门:“一人多竿”无明文禁止,但不建议使用

  市农业农村局渔政科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相关的规定,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垂钓,都属于生产性垂钓作业,等同于非法捕捞,禁渔期内严令禁止。无论“一人多竿”还是“一人一竿”,界定的标准是钓鱼的目的。所以,目前柳州禁渔期的相关规定并没有直接把“一人多竿”划入生产性垂钓的范畴。按照法无规定即可行的原则,“一人多竿”在禁渔期内不禁止。不过,“一人多竿”确实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所以不建议使用。同时,市民担忧的问题,他们也已经在收集意见。下一步,柳州渔政部门会根据上级部门的文件要求,看是否调整禁渔期相关规定。

资料图:执法人员抓获夜间非法捕捞者。

  多地禁止“一人多竿、一竿多钩”

  记者网上搜索了相关的报道,今年3月1日起,佛山进入禁渔期,明确禁渔期内不禁止娱乐性垂钓,但市民需形成正确、健康、文明的休闲垂钓观念,不可以采用“一人多竿”、“一线多钩”、“多线多钩”的方式或使用可视锚鱼工具垂钓。

  2020年10月1日起,乐山全市天然水域禁止开展除娱乐性垂钓外的一切捕捞活动,娱乐性垂钓只允许“一人一竿”、“一线一钩”,期限为10年。此外,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鱼类繁殖季节,娱乐性垂钓一并禁止。

  关于垂钓的目的,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都有阐释:

  “一曲高歌一樽酒,一人独钓一江秋”,钓的是一种心情,一种意境;

  “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钓的是一种精神,一种意志;

  “路人借问遥招手,怕得鱼惊不应人”,钓的是一种专一,一种过程……

  那我们不禁要问,“一人多竿”钓的是什么?所以是否禁止“一人多竿”,除了要考虑是否对生态产生影响,也要考虑安全性,更要考虑我们应该树立一种什么样的垂钓观念。

  对“一人多竿”垂钓,大家有什么想法,或者有什么好的建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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