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要求乙方开会,唯独给乙方一女同事先走,是为什么?

1、冯小刚自传《我把青春献给你》

2、冯小刚随笔《不省心》

3、纪录片《冯小刚2000年的某一天》

4、《金星秀》冯小刚专访

5、《晓说》对谈冯小刚

6、《开讲了》冯小刚专场

7、《马未都:我所认识的冯小刚》

1、纪录片《冯小刚2000年的某一天》

2、《甲方乙方》《不见不散》《没完没了》《私人订制》《手机》等电影截图

Mafia悬赏公告榜上出了一条巨额悬赏贴:两千万美金换夜的一条命。

两千万美金刚出来的时候,令很多杀手都蠢蠢欲动,在看到夜的名字时,也当做一个闲谈罢了。

夜是什么人,Mafia组织排行榜前十的组织,与其他杀手组织不同的是,这个组织来无影去无踪,神秘的像是不存在一般。而夜,正是夜色组织标签般的存在,综合能力在Mafia杀手排行榜上都能排上前三,从无败绩。就这样一个人,因为无人能查到他的任何信息,警方也是毫无办法,未知的恐惧笼罩着所有人,就像夜这个名字,就能让他们闻风丧胆一般。

正是这般神秘的存在,即便是两千万美金的赏金,也没人敢接这个任务。

夜本人对这条悬赏帖没有评价,他的一条命值得两千万美金,也算是值了,前提是,真的有人可以杀了他。

昏暗的地下室里,只有电脑屏幕反着光,映射在丁程鑫白皙的脸上,电脑屏幕上是今晚的任务,三十万的悬赏金,和两千万美金比起来毫无吸引力。丁程鑫屈指敲着桌面,思索了好久还是点击了确认键。

“小祺,你过来给爷爷看一下这个手机怎么回事?”

马嘉祺应了一声,将自己这局游戏速战速决之后出了房门,拿着爷爷的老年机研究了好一会儿,“应该是电池不耐用了,你这用了好几年了,该换了。”

老人心疼钱,说什么也不肯换一部新手机,马嘉祺没办法,只说去手机店给这手机修一下,看看还能不能用。

“爷爷,我给元宝带出去遛遛。”马嘉祺家里养了只金毛,他喜欢小型犬,但是父母说只有他和爷爷两个人住家里,还是养只大型犬看门比较好。于是便养了一只算是比较温驯的金毛在家里。

马嘉祺牵着金毛一起出门,带着爷爷的老年机一起,他早就想给爷爷这个老古董换了,但是爷爷一直当个宝,现在终于可以找个理由给换了。先带着元宝在公园玩了一圈之后,马嘉祺才牵着金毛去了手机店,买了部老年机之后,又在外面买了点小吃。

直到月亮挤走太阳,月色昏暗时,马嘉祺才牵着元宝回家。从主街回家有一条巷子,很早之前,这个巷子还有小贩摆摊,但是后来城市改革之后,小贩全部都去主街租了门面店,这里就开始荒废了。小巷的路灯昏暗,很少有人愿意从这里走,但是马嘉祺偏爱这条小路,每次都从这里抄近道回家。

六七点正值下班回家吃晚饭的时间点,小巷里却寂静的有点瘆人,马嘉祺弯腰揉了揉金毛的脑袋,揣着一颗不安的心脏往前走去。还有几百米就到尽头了……

人和动物都是会提前预知危险的生物,血腥味在巷子里充斥着,金毛不安地从喉咙里发出低吼声,马嘉祺加快步伐往家的方向走去。

在巷子的岔路口,一个死胡同里,他第一次见到杀人的场景:手起刀落,毫不犹豫,捂着被害者者的嘴巴,甚至不让他发出一点求救声。在确定那人断气后,才慢条斯理地处理起关于自己有关的线索。

直觉告诉马嘉祺现在应该立刻逃跑报警,可是却是震惊地愣在原地怎么也迈不出一步,金毛一身戒备地挡在他面前,喉咙里发出低吼声。

等对方拿着白色的手帕擦着匕首上的鲜血向他走来的时候,马嘉祺才意识到了危险,他怕对方杀他灭口,只能装作什么都没看见的样子,弯腰摸着金毛的头,“怎么不走了,元宝?”

马嘉祺有点害怕地蹲下去,抱着金毛的头,让他别叫了。面前的人离他越来越近,马嘉祺越来越恐慌。早知如此他应该听爷爷的话,不抄近道走这条小巷子了,这个破地方连个监控都没有,他死后估计都没办法立案。

马嘉祺一直往金毛旁边蹭,爷爷的那部旧手机也从口袋里掉了出来。急中生智,马嘉祺没有低头去看,而是在地上摸了几下才摸到手机,将他紧紧地握在手中,眼神空洞地看向前方,佯装镇定站起来,用力扯了一下牵引绳,“元宝,我们回家吧。”

既然要装盲人,那就要装得像一点,这是他唯一可以保命的方法。

“瞎子?”丁程鑫走到马嘉祺的面前,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马嘉祺只觉得自己的眼睛都快睁瞎了,还要假装无事发生的样子朝他欠了欠身,“对不起,请问是我的导盲犬冲撞了你吗?对不起,对不起,真的很抱歉了。”

带着乳胶手套的手轻挑着马嘉祺的下班,强迫他抬头,“小瞎子,如果今晚这里发生的事情,你说漏一个字眼,无论你在哪里,我都可以让你消失地毫无痕迹。”

马嘉祺下意识地咽了咽口水,喉结滚动了一下,没有说话。

面具下面的眼神狠戾,说话的语气也是冰冷冷的。直到对方离去的时候,马嘉祺才知道自己捡回了一条命,对方是他惹不起的存在。

而作为现场唯一目击证人的马嘉祺,第三天就被警方传过去问话,那里没有摄像头,从死者死亡时间来确定,外面的监控显示那个时间段他的在场证明,被传过去问话。

不知是那天晚上的恐惧给他留下来阴影还是警方的询问力度太小,马嘉祺隐瞒了那天巷子里发生的事情,对于警方的询问,也是一问三不知。

这段经历给马嘉祺留下不小的心理阴影,之后很长一段时间的夜里,马嘉祺都会失眠,闭眼就是那段杀人的场景。或许是良心过意不去,曾好多次,他都想去报案,将那晚的事情全盘脱出,可是,他忌惮那人的威胁。

过完假期,马嘉祺也要返校上课了,返校之前,他将家里的门锁全部都换了一遍,甚至在外面装了个防盗门,在家里又多装了几个监控。临走之前,还告诉爷爷,尽量白天出门,去人多的地方,晚上一定不要出门。

他不在家的时候,只有爷爷一个人在家,他怕遭到那人的报复,所以是一万个不放心。

回校之后,在没课的时候,马嘉祺在学校附近的一家咖啡店兼职。

“先生,您的咖啡,请慢用!”

对方的视线从电脑屏幕上转移到他的脸上,停留了三秒之后,低头抿了一口咖啡,“给我一块方糖,谢谢。”

马嘉祺微微欠身,去服务台拿了块方糖递给了那位先生,对方依旧盯了他的脸看了几秒。

门口的风铃声响起,马嘉祺抬头看了一眼,没来得及疑惑对方是不是认识自己,便连忙跑到门口,“还是老样子吗?今天怎么来这么早?”

马嘉祺扶着刚进门的小姑娘往店内走,小姑娘大概十五六岁的模样,长得清秀,但是双目无神,手里拿的是盲文书,还牵着一只金毛。

丁程鑫将方糖放入咖啡中搅拌融化,中和了一下咖啡的苦味。嘴角带着笑意饶有兴趣的看着门口的互动。

随后的一段时间,马嘉祺好像经常能见到那位奇怪的先生,每次都盯着他看打量着他。被人盯久了,马嘉祺也被盯得有点发慌。

“先生,您是需要什么帮助吗?我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啊?”马嘉祺送了点甜点,上前与他套近乎。

丁程鑫嘴角微扬,毫不客气地接过他送来的甜点,“不装了,小瞎子?”

马嘉祺第一次感受到全身冰冷,血液凝结的感受。若早知道会得到这样的回答,他一定会扼死自己的好奇心,绝对不会犯贱的过来找他。

他只装瞎过一次,小瞎子这个称呼,不用说,也知道是谁。

马嘉祺抬头看着对面的人,和那晚面具下的那张脸,怎样也对不起来。他不敢相信面前的这位先生,每天悠闲地坐在咖啡店里,却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杀人犯。

“别害怕,至少目前,你不会有生命危险。只要我不想杀你,你待在我身边,没人能伤得了你。”丁程鑫品着咖啡,吃着点心,漫不经心地和他聊着。

他杀过的人太多,一条人命在他眼里,确实和菜市场杀鸡一样简单。

马嘉祺揪着衣角,双腿发软,不敢说话,只是愣愣地看着对面享受甜品的人,好久之后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为什么?”

“因为他得罪了人啊,有人想买他的命,三十万,买他的命,太多。”丁程鑫将勺子丢进咖啡中,溅起咖啡渍落在白色的推盘中,马嘉祺吓得打了个寒颤。

在马嘉祺疑惑的眼神中,丁程鑫将面前的那份爆浆珍珠蛋糕切开,“数得清这里多少颗珍珠吗?他们就像这块蛋糕一样,配不上他的价格。”

饶是马嘉祺再傻,也听明白了他话里的意思。

丁程鑫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随后伸手比了个噤声的手势,“嘘~别说傻话。”

那天,丁程鑫像是特意在等着马嘉祺下班。那晚,马嘉祺下班之后没有回宿舍,而是被丁程鑫带到了一个公寓里。

马嘉祺没有反抗和拒绝的权利,甚至连自己接下来的生死都难料。但是直觉告诉他,如果他反抗丁程鑫的命令,他将会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丁程鑫一人住一间单身公寓,家里收拾得很干净,每一处都被主人打理地井井有条。马嘉祺不敢到处乱看,他怕丁程鑫在家藏尸。

“放心,我家里没藏尸。”丁程鑫一边开灯,一边招呼着马嘉祺换鞋,“我要杀你也不会在我家动手的,你不用担心。”

丁程鑫越是说让他别担心,马嘉祺就越是不能安心,拘谨地坐在他家沙发上。

“你和我见过的大多数人都不一样。”

马嘉祺错愕抬头,听不懂丁程鑫的意思。

“为什么要这样,收手不好吗?”

丁程鑫笑着看他。那晚马嘉祺劝了好久,让丁程鑫回头是岸,丁程鑫没有告诉他自己的身份,而是跟他说那些人生前做过什么事,为什么有人愿意花那么多钱买他们的病。

马嘉祺稀里糊涂地在他家留宿,第二天走得时候,丁程鑫问他,“给你一次机会,出了这个门你就可以去报警。同样的,你也有选择,可以站在我这边,帮我隐瞒下去。”

若是给他选择,他一定会选择那天晚上,他一定不会抄近道从巷子里回家。

丁程鑫很欣赏马嘉祺的,就他能急中生智用装瞎来骗过自己保命这一点,包括后来被警方传话也没有逼供出自己,他都佩服这个小朋友的机智和胆量。

后来,丁程鑫经常会出现在马嘉祺兼职的咖啡店里,马嘉祺也经常出现在丁程鑫的家里。

世间本没有什么绝对的孰是孰非,谁又能说得清对错呢?一念之间,不过是跟着自己的心走罢了。

马嘉祺的心是跟着丁程鑫走的。

马嘉祺觉得自己是疯了,才会跟着丁程鑫厮混。又或是自己学的专业有关,在刺激中寻找乐趣,实现自我的价值。越是接触丁程鑫,他越是感觉自己像个变态。明明跟个杀人犯生活在一起,可是却贪恋他的美貌,眼睛他的微表情,包庇他的一切,成为他的帮凶。

可是他又是清醒的,他清醒地知道,自己已经完蛋了,他好像在不知不觉的相处中,已经爱上了丁程鑫。

他去丁程鑫家里留宿越来越频繁,从开始的两个房间,到后来的一个房间,最后厮混在一起,翻云覆雨。

一片旖旎中,马嘉祺抱着丁程鑫,吻着他的眉眼,寻着他的唇瓣,轻声的气音一字一字地落在他的心间。

他听见马嘉祺温柔地说,“阿程,答应我,别再接任务了,可好?”那是独属于马嘉祺的温柔,也是让他沦陷的温柔。

丁程鑫没办法回答,只能抱着他回吻,一遍又一遍地索取。他似乎也是疯了,如果不疯的话,又怎么会将自己的软肋暴露出来。

丁程鑫家里属于马嘉祺的东西越来越多,两人生活在一起的痕迹越来越明显。似乎都在贪恋对方,他们努力在不平衡中寻找着平衡。

作为一名合格的杀手,丁程鑫依旧会出任务,也会经常受伤,马嘉祺替他上药的手法愈渐熟练。有时候,丁程鑫也会偷偷给自己弄一些小伤口回家,引得家里那位小朋友的心疼。

无法抹去的一个事实是,丁程鑫还有另一个身份——夜。

在丁程鑫的印象里,夜这个名字陪伴他的时间会更久,他记事之后就在组织里长大,训练占据了他全部的童年。老大将他当接班人培养,从十六岁就开始出任务杀人,这么多年来早就已经麻痹了。

从未有人跟他说过爱,或者是永远,也没人跟他说过未来是什么。可是在马嘉祺这里,他尝到了偏爱,他是特殊的,也是唯一的。

杀手最忌讳动情,动了情便有了软肋。

丁程鑫私心地将马嘉祺藏起来,可是还是被夜色发现了,组织容不下自己的人有软肋,更何况是排行榜第一的夜。

身为杀手的警惕,怎么会不知道危险的降临。可能组织的人目前没办法拿他怎么样,但是待在他身边的马嘉祺,是处于危险中心的。

他承认,马嘉祺是他的软肋。

像往常一样,马嘉祺买了些菜回家,做好晚饭等丁程鑫回家一起吃饭。一直等到十点多,才等到满身狼狈的丁程鑫回家。

还不等马嘉祺问出他今天经历了什么,两人就已经滚到了床上。一场情|事之后,丁程鑫仰着高|chao之后红晕的小脸,看着压在他身上的马嘉祺。

“今晚之后,别再来找我了,知道吗?”丁程鑫抬手摸着他的脸。

在回来之前,他就想过好多种分别的场景,可是离别的时候,才知道这一刻是这么难过。

“给一个可以说服我的理由。”这么长时间的相处,马嘉祺也算是摸清丁程鑫的性格了。

“马嘉祺,你应该早就知道是个杀手了,夜色组织排行榜第一的杀手夜是我。这个世界上想要我命的人太多太多了,现在Mafia悬赏公告上面还挂着两千万美金买我命的公告,但是他们不配。因为杀手无情,就算今天你睡我床上,我也可能在你晚上睡着之后杀了你。我不允许任何能威胁到我的人存在,现在而有人,因为你,想杀我,你懂吗?”

“所以你现在是害怕了吗?”

“我不过只想活着罢了,可以不惜一切代价。我现在只要扣动扳手,你就会死,而且他们查不到我的。”丁程鑫挑着眉看着马嘉祺,一切发生得太突然,好像是情侣床笫之间的情|qu,而不是一场生死之间的搏斗。

马嘉祺抬眸看着他,盯了好一会儿才搂住他的脖子,借力吻着他,好似那把抵在脖颈之间的枪不存在一番。

“擦枪走火”,两人又交合在一起,似乎都带着报复。结束之后,马嘉祺嘴里都是血腥味,丁程鑫像是死鱼一般地躺在床上,只有眼珠子在转动。

“马嘉祺,看在你是我床·伴的份上,我们玩个游戏?给你一次逃跑的机会,不要落到我手上,不然我会要了你的命。”

马嘉祺是个体面人,大半夜的完事之后,穿上衣服就离开了他家。

关门的声音响起,丁程鑫呆滞地看着天花板,眼泪从眼角划过。

他是地狱的魔鬼,游荡在人间,而马嘉祺却是坠落人间的天使,他应该像白玫瑰一样纯洁无瑕,不应该像自己一样浑身沾满鲜血。

或许离开他,才是马嘉祺最正确的选择。

丁程鑫在家养了好几天才能下床走路,那晚他任由马嘉祺的疯狂,最后做到出血也没舍得喊停。

杀手动情,有了在意的东西之后,便就有了软肋。没人告诉过丁程鑫如何去爱,也没人告诉过他如何处理感情,所以他以为,只要马嘉祺离开他,他就没了在意的人。

马嘉祺是活生生长在了他心尖上的人呐。

在离开的半个月之后,马嘉祺又回来了,丁程鑫连家里的密码都没换。

“你是回来送死的吗?”丁程鑫看着门口那个日夜思念的身影,震惊之余还带着连他自己都未察觉到的惊喜。

马嘉祺倒是不以为然,带着笑意,走到沙发旁,一个壁咚的姿势轻而易举地将丁程鑫圈在自己怀里,“既然你那么想杀我,为什么在我走后,连家门的密码都不肯改一下?难道你们杀手培训时,连怎么撒谎都没教过你吗?又或者说,作为一个杀手,连这么低级的错误都会犯?”

“你都走了,为什么还要回来?”

“如果他们真的想要我的命,请你记住,一定要在他们之前,亲手杀了我,因为我只想死在你手上。”马嘉祺有点答非所问,他与丁程鑫的成长环境不同,丁程鑫为什么执意逼他走,只要他稍微一想也是能想明白的。可是离开之后,他发现,他比想象中要更爱他,所以他又回来了,“丁程鑫,我是不是一直没跟你说过我爱你?今天顺便一起说了吧,我先认识的夜,后认识的丁程鑫,但我爱的,一直是丁程鑫。我想让你变成一个完完整整的丁程鑫,想让你离开夜色,想让你从此双手不再沾满鲜血。但我也只能想想,我无权干涉你。但是我最后一个愿望,就是想让你陪我,一直陪我,永远陪我,我就知足了。这句话我跟你说过,第一次跟你提起的那天,我就发现我不可控制的喜欢上你。我害怕你会受伤,我害怕你万一在哪次任务中出了意外,我害怕有一天你的突然离开。所以我每天都在祈祷,要你一直陪我,但是你最后还是把我推开了。”

推心置腹的一番话,第一次将两人那道不明的关系剖开了讲。丁程鑫第一次遇到自己无法处理的事情。

他听见马嘉祺说,“你在深渊里谋生,我想做那唯一的一道光,让你只能看到我,走向我。”

马嘉祺是他唯一的光,而他却亲手灭了自己的那道光,带他走向堕落。

丁程鑫不需要马嘉祺来救赎他,他不值得救赎,他本身就是来自地狱的魔鬼,是马嘉祺带他走向天堂。

“马嘉祺,虽然我杀人无数,但我只想护你周全。”

马嘉祺倔犟地留了下来,丁程鑫以为他能凭一己之力,可以护他周全。但是百密也有一疏,丁程鑫也不会时时刻刻陪在马嘉祺的身边保护他。

丁程鑫以为组织里的人,多少也会有点忌惮自己,不敢对马嘉祺怎么样。可是最后,那群人还是绑架了他,在一个废弃的工厂,绑架马嘉祺的那几个人也是夜色的。丁程鑫第一次慌了,他害怕马嘉祺会遭遇不测,组织那个竖着进去,横着出来的地方,他敢想象,那群人究竟会对马嘉祺做些什么。

马嘉祺被人绑架到废弃工厂,丁程鑫直接开车朝着工厂大门撞了过去。夜色组织的人本来就忌惮丁程鑫,将马嘉祺绑架过来也只是听从老大的指示,就是将他迷晕之后绑架了,也不敢对他做什么。

可是他们也没想到丁程鑫会这么凶残,直接开着改装之后的车子撞进废弃工厂,毫不减速地朝着他们开过来。

都是训练有素的杀手,见到疯狂的丁程鑫,全部朝着马嘉祺的方向跑去。

丁程鑫从后座拿出一把三棱刺下车,看清只有五个人之后,才暗自送了口气。

马嘉祺也没想到丁程鑫会这么快赶过来,早在丁程鑫赶他走的时候,他就猜到这群人想杀自己。或许是跟在丁程鑫身边久了,警惕性也变高了,在这群人用迷药的时候,他立即屏住呼吸,没有吸入过多,很快就醒了过来。后来也不过是一直假装昏迷给自己拖延一点时间,丁程鑫过来的时候,他都已经给自己解绑了。

丁程鑫一个人和五个杀手搏斗,马嘉祺直接抄起地上的一把刀,捅向其中的一个人,“吵死了,还是直接杀了吧。”

混战之中,没人发现马嘉祺已经醒过来并且自己给自己松绑了。局势从一开始的一打五变成了二打四。

没一会儿,两人就将剩下的五个人全部放到了,也不知道剩下一口气能不能让这群人活下来。

马嘉祺带着负伤的丁程鑫回家,这是他第一次杀人,表现得云淡风轻,其实扶着丁程鑫的手都在发抖。

“出息了,我的小朋友。”丁程鑫笑着打趣他。

马嘉祺将他带回家养伤,这件事谁也没有再提起,但是两人都心知肚明,这件事不可能就这样结束,毕竟他俩杀了夜色组织的五个杀手。

夜色的老大半夜给夜邮件,让他回组织一趟。

这件事丁程鑫没有告诉马嘉祺,趁着他睡着之后,偷偷出门,回了组织。明明知道那是一个死穴,有命进去却不一定有命出得来。明知如此,丁程鑫也没得选择。

在很早之前,马嘉祺就找人查过丁程鑫,查不到关于他的任何信息之后,就在他的电脑里装了个程序,只要有信息,就会传到他的手机。

他看到了组织给丁程鑫发的信息,所以更不可能放着他一个人回组织,更别说丁程鑫的伤还没有痊愈。马嘉祺跟着丁程鑫后面去了夜色,即便知道前去送死,也是义无反顾地跟着他去了。

丁程鑫没有想过马嘉祺会跟他一起过来,在看到几个人押着马嘉祺跪在他面前时,有那么一刻错愕。

“你……”丁程鑫想询问马嘉祺为什么会在这儿,但是他到现在都没看到老大,不敢轻举妄动。

马嘉祺只是抬眼看着他,没有说话,四目相对,一切尽在不言中。

“我还以为我会看到一幅伉俪情深的画面,没想到让我失望了。”

“放了他,我俩的事不要扯无辜的人进来。”

“夜,我一直当你是接班人培养,以为你是个聪明人。你是想自己动手,还是我帮你解决了。”

夜色之所以能在Mafia排行榜上居高不下,是因为有老大和夜两个人在,王不见王的针锋对决,其他人不敢吱声。

丁程鑫不畏惧老大,到现在也不过念着他的养育之恩罢了,毕竟从他记事起,就是老大将他带大,将会他所有技能。

“要不我们玩个有趣的游戏。”老大蹲到马嘉祺面前,朝他吐着烟圈,“两千万美金的酬金,你杀了夜好不好?”

两千万美金买夜的一条命,起初丁程鑫还在疑惑是谁这么大手笔看得起他,没想到发悬赏的居然是自己的上司。

“两千万美金买我的命,谢谢刀哥的抬举。”丁程鑫一边拍着手一边走向老大,然后猛地将他一脚踹倒在地。“那么早就想要我的命了,现在我就在这,有本事你就来取。”

丁程鑫大概也能猜到老大发悬赏杀自己的原因,大概就是一山不容二虎。

随着丁程鑫的一脚,本来还算是平和的房间里,一片混战。

老大下令,杀了夜就能拿两千万美金。

一声枪响,所有人都愣住了,丁程鑫看着马嘉祺缓缓跪倒地上,左胸那一块的衣服被鲜血染红。

他就是个魔鬼,又拉一个干净的小天使陪他一起下地狱了。

丁程鑫失去了理智,看到马嘉祺受伤的那一刻,他要让所有人替他陪葬。

马嘉祺迷糊的意识中,看到丁程鑫杀红了眼,好像受伤了,好像挨了几刀,身上还流着血。他想在闭眼之前,喊喊丁程鑫的名字,可是声音太小了,丁程鑫听不到。

不知受了多少伤之后,丁程鑫才将一把匕首抹过老大的脖子割到大动脉的鲜血溅到他脸上。

在昏暗的灯光下,丁程鑫仿佛地狱中走出来的撒旦一般,浑身沾满了鲜血,有他自己的,也有别人的。

老大一死,所有人都不敢轻举妄动了,只是呆滞在原地看着丁程鑫。

在逃跑和杀了丁程鑫保命之间,他们选择了观望。

可是却没想到,杀完老大之后的丁程鑫,也因负伤体力不支倒在了地上。在生命结束的最后一刻,他爬到马嘉祺身边,轻轻握住了他冰凉的手。

“你是朵白玫瑰,不应该与我共沉沦。”

那一刻,丁程鑫后悔了,他应该好好地听马嘉祺的话,早点收手的。他记得马嘉祺跟他说,“人之初,性本恶。如果为了生存,多杀几个人又有何不可呢?天堂地狱也只在人的一念之间,我都可以陪你去。”他不能陪着马嘉祺一起去天堂,却亲手拉着他下了地狱。

玫瑰的桔梗划破手指,鲜血顺着手指低落在花瓣上,一朵红玫瑰在夜晚娇艳绽放。

如果不能救赎你,那我陪你一起堕落。

彩蛋小剧场:救赎还是堕落?

★此文仅赠给初会成绩达线的 宝宝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劳动合同 ,欢迎大家分享。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单位住所: 户籍所在地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 岗位(工种)的工作。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调整乙方工种的,须经双方协商。

  二、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 个月(试用期不是必须条款)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开始计算,其中包括试用期 个月(试用期不是必须条款)本合同在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终止。

  3、以完成 (生产工作)为期限。该生产工作完成后,双方终止劳动合同。 本合同在用工前签订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开始建立。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实行第2、3种工时制须依法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1、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3、不定时工作制度。

  (二)乙方依法享有婚假、产假、丧假、带薪年休假等,甲方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应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三)乙方因工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医疗期限和待遇。

  四、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乙方的奖金及各项津贴、补贴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规定执行。

  (一)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计发乙方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乙方本人。

  (二)工资标准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实行计时工资制。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 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人民币 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2、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定额为 ;计件单价为人民币 元或按甲方确定并事先向乙方公布的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执行。据此计算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3、双方另行约定工资按 形式支付。

  4、双方约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为 (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 上述劳动报酬确定后,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的提高、贡献大小以及生产经营的变化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的劳动报酬可随工作地点、工种岗位的变化而改变。

  (三)甲方于每月 日支付乙方(上个月/当月) 日至(上个月/当月) 日的工资。并应当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甲方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应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按规定做好女职工、未成年工、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或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合同期内,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

  八、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九、在合同期内,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经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十一、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约定的情形外,甲方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经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四、甲方依法可对包括乙方在内的员工进行裁员。

  十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乙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七、本合同订明的补充件、附件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件以及双方订立的培训合同、保密合同、竞业限制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十八、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九、其它事项本合同没有订明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订明的事项,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法律、法规执行。

  二十、本合同签订后,报劳动部门备案、鉴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一份办理退工时存进乙方档案,另一份甲方须在和乙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保存两年以上)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姓名)签字:

  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一、根据有关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共同执行。

  二、本协议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1.甲方安排乙方在 , 工作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4.因甲方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遵守按劳分配原则,结合工作价值,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岗位,依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 元(人民币)/月(大写: )。每月 日发放工资。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公司《管理制度》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2.乙方违反劳动法律,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和解聘。

  六、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1.协议的终止期限届满时即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同意条件下,可续签协议,并应提前30天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2.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3.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a、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企业又不加善的;

  b、甲方违反劳动协议或法律、行政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5.任何乙方提前解除协议,均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乙方必须等到甲方招到接手人员,方可离职。乙方如未满一周自行离职,公司不给予任何报酬。

  七、任何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照成经济损失,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八、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均由甲方决定并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在工作上遇到这种情况,单位叫我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上的内容和期限都没注明,他们说这是他们填的,劳动合同怎么办。只要签个名,把身份证复印件给他们就行了。我不肯签,现在他们叫我写保证书。他们要我写:“因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不愿签订劳动合同。一切后果自负."我应该怎么做? 如要写保证书要怎么写?

  100% 这个保证书千万不要写,写了的话,由于是你自己不愿订劳动合同,不仅很多权利将丧失.而且以后发生劳动纠纷,你会很吃亏的.>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本报讯 人事经理在单位里是专门负责劳动合同签订等人事管理工作的,可是在一家跨国家具公司,公司所有员工都签了劳动合同,唯独人事经理晓宏(化名)没有签。当公司提出与晓宏解除劳动合同时,晓宏却以公司未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索赔近百万元。近日,黄浦区法院驳回了晓宏的诉讼请求。

  原告:公司故意拖延不签劳动合同

  20xx年2月,晓宏通过猎头进入一家跨国家具公司担任人力资源总监,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雇佣期限至20xx年2月。根据协议约定,晓宏的劳动报酬为税前年薪人民币45万元,公司每年分12个月平均支付。

  此后,晓宏就开始在上海负责这家跨国公司在华的人力资源工作,合同范本《劳动合同怎么办》。到了20xx年7月,休完产假本该回单位上班的晓宏却收到了公司发给她的电子邮件,被告知单位已单方面解除了与其的劳动关系。对此,晓宏并不认可,她始终认为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还没有解除。

  在与公司多次交涉后,晓宏将公司告上法庭提出了近100万元的索赔要求。晓宏称,自己曾向公司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事宜,并向总部请示如何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一直拖延至今没有签,而仅仅是通过口头和电子邮件的形式约定劳动报酬的事宜。因此,公司应该支付自20xx年2月至实际签订劳动合同日止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

  被告:规范员工劳动合同是原告的职责

  庭审中,家具公司称解除与晓宏的劳动关系是因为其在哺乳期结束后反复提交病假,公司认为病假是虚假的,故解除了劳动关系。公司还表示双方之间有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晓宏是在以担任人事总监的便利向公司索取巨额赔偿。

  家具公司称,晓宏应聘时由于当时公司的营业执照尚未取得,所以晓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与英国公司总部的全球人事总监签订了一份《雇佣协议》,协议中,双方对劳动关系的具体权利义务均有明确约定,且此后有关约定均已得到全面、忠实的实际履行,因此这份协议应当视为正式的劳动合同。

  公司认为,高薪聘请晓宏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符合法律规定,提高人事管理水平,规范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公司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交给晓宏,晓宏也曾在年度考评时汇报称已完成任务,因此公司有理由相信包括晓宏在内的所有员工均已签署劳动合同。

  我1992年12月份经考试被招聘进某单位,以前年年签合同只签到20xx年,之后再未给签,直到现在,我们已干了18年的临时工,单位社保未给我们办,工资很低,也不给我们涨,领导视而不见,我们该怎么办?

  最佳答案 这种单位你也呆得下去?等你以后退休了,你该怎么办,做人要脸皮厚点,身板要硬点,如果你现在不跟他们去追究,他们就会理都不想理!就像现在当官的一样,如果记者去揭一下内幕,他们就会重视一下,如果没人去闹的话,永远都会是一个烂摊子!你现在不跟领导去闹的话,那你以后怎么办?这个社会有些时候就是欺软怕硬,如果你永远这样软着,只有被欺负的份,不给他们来点硬得你就永远都会不被重视!

  单位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委托代理人: 出生年月:

  厂址: 家庭住址:

  根据《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上海市劳动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双方订立合同如下:

  易豆网提供全员劳动合同书

  单位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委托代理人: 出生年月:

  厂址: 家庭住址:

  根据《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上海市劳动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双方订立合同如下:

  易豆网提供全员劳动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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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委托代理人: 出生年月:

  厂址: 家庭住址:

  根据《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上海市劳动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双方订立合同如下:

  易豆网提供全员劳动合同书

  单位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委托代理人: 出生年月:

  厂址: 家庭住址:

  根据《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上海市劳动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双方订立合同如下: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周口博大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周口市七一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蔡卫杰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 20xx 年 2 月 9日起至 20xx年 4 月 9 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为 20xx 年 2 月 5 日至 20 年 2 月 5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富贵鸟集团女鞋事业部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从事 针车、手工 工作,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在 福建石狮市 。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以下工作标准

  1、 xx到4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

  3、熟练帮面针车工、手工和具备完全操作整鞋的技能。

  4、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件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熟练工采取计件工作制,工人多劳多得。计件单价以不同款式鞋的具体单价为准。一天工作时间不得低于10个小时。

  2、普工(学徒工)采取计时工作制,具体工作时间以用工单要求为准。

  3、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28号,甲方会以工资卡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乙方的社会保险由用工单位依法缴纳。

  第五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和用工单位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一、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

  三、乙方要求终止本合同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有义务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第八条 派遣协议要求

  甲方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告知乙方。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用工单位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一、劳动合同法辞职的规定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可能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位,会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正常的录用手续,拿不到包括档案在内的个人材料,也不能缴纳劳动保险。

  在这里特别要提醒读者的是,当你合同中有服务期限或保护商业秘密约定,因而有违约金的约定的话,虽然你提前30天仍可以辞职,但是必须按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给予赔偿。

  甲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作地点及工种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岗位(工种)的工作。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调整乙方岗位(工种)的,应考虑调整岗位的合理性,原则上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具体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个月。

  本合同在用工前签订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开始建立。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1甲方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工时制度。

  3.2乙方依法享有婚假、产假、丧假、带薪年休假等,甲方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应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3.3乙方因工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医疗待遇。

  第四条工资标准及支付方式

  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乙方的奖金及各项津贴、补贴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规定执行。

  4.1双方确认,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人民币元。

  双方约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

  上述劳动报酬确定后,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的提高、贡献大小以及生产经营的变化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的劳动报酬可随工作地点、岗位(工种)的变化而改变。

  4.2甲方于每月日支付乙方上个月的工资,并应当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工资将由甲方以银行转账或乙方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支付。

  4.3依照法律规定,甲方作为扣缴义务人,将在支付乙方工资前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及其他应缴税款。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应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条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按规定做好女职工、未成年工、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或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七条双方应遵守的规范

  合同期内,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

  8.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2在合同期内,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3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经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8.4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8.5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乙方有本条款第六点和第七点第一项、第二项约定的情形外,甲方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8.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经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8.8甲方依法可对包括乙方在内的员工进行裁员。

  第九条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七点、第八点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乙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订明的补充件、附件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件以及双方订立的《培训合同》、《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竞业禁止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第十二条甲方所制规章管理制度的效力

  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愿意遵守。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权利主张。

  第十四条通知与送达

  14.1双方明确以本协议所列之联系地址、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为送达地址,若一方上述地址、号码、电子邮箱发生变动,应予3日内书面通知,在通知到达之前均以此前所列地址为准;

  14.2双方送达文件可通过挂号信函、特快专递、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信函、文件或传真发出之日即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生效及其他

  15.1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

  15.2其它事项本合同没有约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订明的事项,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法律、法规执行。

  15.3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4甲乙双方确认签署本合同前,甲方已将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向乙方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乙方已对本协议做了全面准确的理解,签约双方对本协议各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员工姓名(乙方):_________

  员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签20______年11月1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从20______年02月01日至20______年02月18日止。原劳动合同书、变更协议书未变更部分的内容,双方仍继续遵照执行。

  本续签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劳动合同续签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身份证号码:

  199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是“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关于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20xx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此在此框架内对劳动合同试用期进一步细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五、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六、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七、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是招聘方与应聘方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各自权利的法律依据,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所以,写进合同的内容应是相互协商的结果,应体现出双方的权利。 合同,是一份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本,它约束的是双方的行为,而不仅仅只是一方的.行为。当一方的行为违背了合同规定,另一方有追究对方责任的权力。

  在大学生就业已从计划分配转变为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今天,合同已成为规范就业市场的重要法律依据,是合同双方维护自己权利的法律武器。但是,如果求职者与对方签订的是一份不利于自己的不平等合同,那么反过来,合同也许就会变成对自己具有极大杀伤力的武器。

  在就业市场,因为不平等合同引发的纠纷比比皆是。一些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不少不合法的条款,例如,有的规定毕业生的试用期长达12个月,有的规定毕业生不得恋爱结婚,甚至还出现了“生死合同”。一些用人单位正是利用求职者合同意识淡薄、法律观念不强、求职心切或盲目轻信设下合同陷阱,当经验欠缺的求职者掉进陷阱后大呼上当时,常常已身不由己,合同上白纸黑字签着自己的名字,许多人在无可奈何之下,只好任人宰割。

  不久前,笔者曾收到一封来信。写信的是一位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自述是一位掉进合同陷阱的受害者。在毕业前的一次人才招聘会上,他将自己的简历投给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公司一位副总经理与他交谈后表示对他很满意,希望能当场签下合同。当时他满心高兴,因为对方许诺,去了后有住房,而且月薪3000元以上。他说他当时没有丝毫犹豫就同意当场签约,生怕过了这个村就没那个店,想早早把这个好机会攥在手里。

  对方出具的是一份早已打印好的合同。他草草地浏览了一下合同,合同格式很规范,合同条文也都很专业,双方的权利义务似乎也规定得很清楚,合同范本《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他几乎是怀着一种兴奋的心情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他的职位是公司销售部销售员。进了公司他才知道,所谓的月工资3000元以上完全是一个子虚乌有的数字。因为销售人员的工资实行的是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与销售额直接挂钩。销售部有十几名销售员,只有一位业绩突出的销售员曾拿到过3000多元的月工资。对方许诺的住房其实是一间破旧的仓库,不到30平方米,挤住着8个人。

  这一切与对方的许诺相距甚远。他愤愤不平地找到了那位公司副总要跟他理论。对方阴沉着脸说:“那是口头上说的,并没有写进合同,再说,你如果好好干,月工资肯定不会低于3000元,至于住房嘛,不就是条件差点儿吗。”

  他找出当初与对方签订的合同,在工资条款里只写着“工资待遇高”,在住房条款里用词更是模糊―――“由公司提供住处”。

  看到这里,他大呼上当,可是再往下看,却看出了一身冷汗。合同规定,聘用期为3年,应聘方如毁约,需按毁约时间交纳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年5000元。也就是说,如果他要求解除合同,必须向公司交纳1.5万元违约金。

  这种故意在合同里使用概念模糊的语言偷偷埋下炸弹的手段,侵害的是应聘者的权利。所以,求职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对合同斟字酌句进行推敲,谨防合同陷阱,更要谨防对方在合同中埋炸弹。

  这种不平等合同、陷阱合同最容易出现在就业市场僧多粥少的时候,这种时候,招聘方常常处于强势地位,有的求职者为了得到一份工作,明知是一份不平等的合同,也只好委屈求全违心地签上自己的名字。但更多的人是合同意识淡薄,经验不足或求职心切,不小心掉进合同陷阱。

  常见的合同陷阱有以下几种:

  口头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就责、权、利达成口头约定,并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一些涉世未深的大学毕业生极易相信那些冠冕堂皇的许诺,以为对方许诺的东西就是真能得到的东西,宁可相信“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也不愿怀疑对方的诚意。可是,这种口头合同是最靠不住的,因为并不是人人都是君子,如果碰上对方是小人,那些许诺就会变成五颜六色的肥皂泡。

  格式合同。一些用人单位按国家有关法律和劳动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事先打好聘用合同,表面看起来,这种合同似乎无可挑剔,可是具体条款却表述含糊,甚至可以有几种解释。一旦发生纠纷,招聘方总会振振有词地拿出这种所谓规范式的合同来为自己辩护,最后吃亏的还是应聘者。

  单方合同。一些企业利用应聘者求职心切的心理,只约定应聘方有哪些义务,如,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要承担怎样的责任;毁约要交纳违约金等等,而合同上关于应聘者的权利几乎一字不提。这是最典型的不平等合同,如果接受这样的合同,无疑是将自己送上砧板,任人宰割。

  生死合同。一些危险性行业的用人单位为逃避该承担的责任,常常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应聘方接受合同中的“生死协议”,即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有的求职者为了得到工作,违心地签了合同,却不知这样做的结果也许是用人单位更无视劳动者的安全,如果真的发生了意外,也许连讨个说法的机会也没有。

  两张皮合同。有些用人单位慑于劳动主管部门的监督,往往与应聘方签订两份合同。一份合同用来应付劳动部门的检查,另一份合同才是双方真正履行的合同。用来应付检查的合同常常是用人单位一手炮制的,连签名也是假冒的,应聘者不但见不到这份合同,甚至不知道有这份合同的存在。而双方真正履行的那份合同,是不能暴露在阳光下的,因为那份真合同一定是只利于用人单位的不平等合同。

  合同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失去了这个武器,不但会失去自己的尊严,同时也会失去本应该得到的利益。签合同时,一定要睁大眼睛。

  我国《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当然,劳动合同也有自动延期的情况。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25 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因此法律并没有规定要求企业或员工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续约或者不续约。至于书面通知一般是企业为了经营管理上的需要作出的内部规定。劳动者和企业的合同到期后,若继续工作,则和企业间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此时企业随时可以和您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通知,甚至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同样劳动者也有上述权利。

  若企业决定不与劳动者续约,劳动者不可以向企业要求任何赔偿,因为订立新的工作合同是平等双方之间依据自愿原则进行的,企业完成可以无任何理由不与劳动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原则是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的,企业在明确表示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决定不与企业续签合同后,企业应该及时为劳动者办好离职的各种相关手续,若是由于企业的延误未为劳动者办好相关手续造成劳动者重新就业困难等造成的损失,劳动者可以要求企业予以赔偿。在劳动者要求赔偿时,建议劳动者做好先去咨询一下网站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身份证号码: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1、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工资、社保福利截至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为乙方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为乙方办理相关退工手续,并出具相应的离职证明。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办理完结。甲方在乙方办理完结交接手续时按照乙方为甲方的工作年限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

  4、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

  5、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6、本协议是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本协议书生效前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互不追究。

  7、上述协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职工档案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用工单位)

  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日解除双方于月订的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 年)的劳动合同。乙方工资发放至 年月 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意由甲方

  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人民币元整,作为甲方给予乙方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时,终止履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一切义务,自愿放弃因劳动合同履行及解除所产生的一切权利。并确认双方之间已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及纠纷。(包括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及解除后,双方应履行的所有义务等。)

  (三)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日内,乙方应将属于甲方的所有财物,文件和资料等归还给甲方,并按甲方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离职手续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暂时缓发包含本协议第一条在内的一切费用。

  (四) 未经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书的内容。否则对方有权追究泄秘方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五) 双方若在履行本协议时产生争议的,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到甲方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提起仲裁申请。

  本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且原件一式三份、由用工单位、用人单位、员工本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用工单位(盖章):

  甲方-用人单位(盖章):

  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是多长时间

  劳动合同当中是有试用期规定的,所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不用签订一份试用期合同的。对于很多人来讲,他们都不知道劳动合同当中试用期规定的是多久。针对这个问题,小编将在下文中做详细介绍。

  根据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同,试用期的长短也不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用工过程中,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

  (一)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

  实践中,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期过长,劳动者就能胜任,装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单位动辄规定试用期为三五个月,甚至半年,恶意用足法定试用期限上限,这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劳动者的职业不确定性和经济负担。这就提醒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将技术含量的因素考虑进去。对用人单位来说,在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就应当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

  (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这就涉及到对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性质的理解,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在录用劳动者时的试用期内这些情况已经基本搞清楚了。

  (三)为遏制用人单位短期用工现象,不能所有劳动合同都可约定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相当多的意见建议将可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修改为一年以上。

  (四)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试用期的期限是与劳动合同的期限挂钩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更多试用期方面的法律知识,你可以到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法律保护吗?(法律)事实劳动关系的形成有两种形式:(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始至终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但劳动者仍留在原单位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在20xx年出台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该支持。

  事实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在实践中,双方都会就工作内容、报酬、劳动纪律等进行口头约定,只是未采取法定的合同形式。合同法规定,法律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事实劳动关系也应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未续订合同,但仍然继续履行原合同的情形,就表明合同已经续延,因此,这种情况下的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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