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拿到农民工工资?

  正义网襄阳12月2日电(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尹周航)“你们外出务工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确保签订书面形式劳动协议,遇到问题了要通过正确的、合法的途径反映诉求,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在帮助老蒋等人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后,湖北省南漳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邓玉波经常通过微信解答他们的问题,并不时地推送相关的法律法规,成为了老蒋和工友们的“法律贴心人”。今年来,该院依法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行政检察监督、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依法办理民事支持起诉2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件,办理刑事案件7件8人,共计帮助农民工讨回198万余元工资,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劳务收入,推进精准扶贫。

  摸排线索+售后服务 拉伸检察服务的长度

  自今年4月“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工作开展以来,该院按照襄阳市检察院统一部署主动作为,通过走访劳动监察保障局、信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单位摸排线索,共走访调查摸排线索8次,摸排出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5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件,发放普法手册500余份,协同人社局等行政机关共为60余名农民工追回工资96万余元。

  老蒋的案子就是在4月下旬走访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时摸排出的线索。检察官了解到,老蒋等24名农民工被欠薪60多万元,劳动保障监察局在两次督促公司支付所欠工资均无果后,向涉案企业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公司负责人与公司财务部负责人拒绝在送达回执单上签字,案件陷入了僵局。

  5月初,为尽快化解行政争议,防止发生聚集性事件,检察官立即给24位农民工挨个打了电话。“这都是我们的血汗钱,公司什么时候才能还我们?”“老乡别急,检察机关有专项活动,通过合法途径维护你们的权益,案件正在办理中,你们可以记下我的电话,有问题随时咨询,我一定会竭尽所能帮助你们拿到薪资报酬,”一份份耐心的解释、一句句郑重的承诺安抚了老蒋等人的激动情绪,打消了他们不理性讨薪的念头。随后检察官进一步调查,发现涉案公司并非没有能力支付工资,只因公司原法人调离,导致工程款截至目前未办理决算。检察官对公司负责人展开释法说理工作,告知其未能及时支付工资的社会后果和法律后果,继续拖延或将承担刑事责任,并建议公司先解决农民工40万元的工资,等工程款决算清楚后,再支付剩余工资,公司负责人表示同意。今年8月17日,该公司拖欠24名农民工60多万元的工资陆续全部支付到位。

  拿到工资的老蒋告诉检察官,他身边还有许多农民工因不知法而放弃维权。通过办理这起案件,该院发现,农民工讨薪难,一是难在企业不懂法,触犯了法律的红线而不自知;二是难在农民工不知合法的追讨途径。

  该院决定从“售后服务”做起,延伸检察服务的长度,增强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一方面通过老蒋向他身边的工友提供法律咨询,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印制成普法小手册,在走访摸排线索时发放给各企业和单位,加强对欠薪违法犯罪案件的宣传报道,以案释法,对欠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追讨工资+服务企业 提升检察服务的温度

  “我本来想着办公司带动村里乡亲们就业,和大家一起赚钱,没想到公司刚起步,就遇到困难,好心办了坏事,还惹了一身官司。”公司法人王某某向承办检察官道出了自己的委屈。

  王某某的公司是襄阳市2016年农业重点龙头企业,其红豆杉种植项目系“231”重点项目。2014年至2018年期间,该公司在繁育红豆杉生产经营过程中,雇佣多名农民工在该基地进行务工,可由于红豆杉生长周期长,前期投入大,导致资金链断裂,企业累计拖欠174名农民工工资51万余元久久不还,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企业一时遇到困难,但是你们有好的项目和政策支持,以后抓好经营管理,就还有希望,不要让工资发放影响员工和企业的长远发展。”经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说理,王某某最终决定克服困难履行支付义务,在王某某还清农民工工资后,检察官积极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逮捕措施。最终王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今年10月,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办案民警就该院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作出的拟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审查听证。听证会上与会代表一致同意该院作出不起诉处理。

  “办个企业不容易,工人们辛苦做活赚钱也不容易,检察官的做法既打击了欠薪犯罪又保护了民营企业,刚柔并济,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人民监督员尤明峰在听证会上肯定了检察官拟不起诉王某某的做法,还和检察官一起帮助企业想办法脱离困境。

  保障劳动者权益和发展民营经济,是党和国家建设和谐、繁荣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举措,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该院在办理涉拖欠农民工欠薪各类案件时以多视角、大格局去看问题,既保证精准、高效、及时地解决农民工实际困难,又充分考虑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需要,认真落实对逮捕必要性的审查,防止“构罪即捕”“一捕了之”,以保障农民工的薪酬支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化解矛盾为主要目的,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创新机制+部门联动,拓展检察服务维度

  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不及时,线索发现渠道不够宽,案件跟进不便捷……种种困难导致检察机关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的职能发挥不充分。为打开工作困局,该院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创新构建了“大协作、多维度、强质效”的工作机制。

  经多次走访与研究探讨,由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牵头的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得到了各部门的支持,今年11月上旬,该院与县总工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明确了人社局、工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该院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各自的职责,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定期召开四方联席会议,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逐步实现对辖区农民工欠薪信息的深入交流和同步共享,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工作体系,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检察机关经审查,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可以支持起诉,最大限度发挥检察机关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职能,更加主动、及时、高效、有力地保障农民工劳务收入。

  机制成立后不久,刘某等19名农民工被欠薪的行政争议案件便被办案检察官发现。刘某等人在南漳某污水处理站做工,项目完工后,承建单位北京某公司未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刘某等人向南漳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后四个月,问题仍未得到良好解决。该院介入后,经与各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各部门积极配合,仅用9天时间,便将近14万元的工资发到19名农民工的手中。

  “协作机制建立后,办案就像走了‘ETC通道’,既顺畅又快捷。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利用联合机制,加强督促行政机关对欠薪案件的办理,并争取让更多部门加入,扩大‘联动圈’,通过多方监管护薪,专项攻坚讨薪,强力整治欠薪,打好根治欠薪组合拳。”承办检察官介绍。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初审是什么时间?采取何种报名方式?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报名时间为8月1日9:00至8月10日18:00。

警务辅助人员网上报名及线上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采取线上定制系统报名及资格初审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简历邮递、面呈等其他方式。

(2)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根据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相应材料,并提交报名。

(3)提交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进入线上资格初审等待队列。在报名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报考信息。

4、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须正确上传资格初审所需资料,具体如下: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2)身份证(有效期内)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3)所有学历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版(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国内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扫描件;

(5)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包括劳动合同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须有社保部门公章,下载示例参见附件2);以及相应工作经历和岗位经验的证明材料,如就业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

5、所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达到1:3的比例,该岗位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予以取消,已报名取消招考岗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仅有一次机会)。若A类岗位报名人数较少导致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核销的,可根据报名情况适当核增相同B类岗位招聘计划。

(1)资格初审上传资料与填报的报名信息须保持一致,若其中一项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求,视为线上资格初审不通过;

(2)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须按照要求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应材料,所填写的报名资料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建议应聘人员在PC(电脑)端进行报名,对于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进行报名的,务必仔细确认报名信息提交情况。因应聘人员报名提交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或错误遗漏,造成报名无效、资格初审及后续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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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一直是每年年底最热门的话题,今年为了让农民工在过年前能安心拿到工资回家过年,现在10省份出手根治欠薪问题,那10省份出手根治欠薪具体是怎么回事?怎么根治?欠薪找哪个部门解决最快?对于欠薪的企业如何处罚?

一、10省份出手根治欠薪具体是怎么回事?分别是哪些省份?

近期,包括天津、河北、河南、辽宁、吉林、宁夏、江苏、湖南、四川、山东等至少10省份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各地区要做到“两清零”,即2020年发生的政府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20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1年春节前动态清零。

二、10省份出手根治欠薪具体怎么根治?

1.四川:四川从2020年11月10日至2021年春节前,开展2020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挂牌督办,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

2.宁夏:宁夏对各市、县(区)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互观互检和明察暗访活动,重点检查各地在建工程项目施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特别是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等制度情况,以提升根治欠薪整体工作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欠薪行动,各地将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

3.辽宁:明确,重点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乡镇、村级道路、扶贫、学校改造、水电管网、亮化工程等项目,发生过欠薪的企业和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的其他企业实行集中排查和整治。

三、对于欠薪企业该如何惩治?

1.河南:河南提出,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侦办,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人做到应列尽列,落实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2.吉林:吉林要求,加大失职失责问责力度,对工作进展缓慢、欠薪问题突出的市(县),因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的,有关问题线索将移送省纪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此外,对欠薪问题突出地区,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将组织力量适时开展实地督办、明察暗访和抽查审计,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行为,规定了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中的一些违法行为,还规定了责令项目停工、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四、欠薪找哪个部门解决最快?

农民工们可以随时通过拨打12333,登录人社门户网站或前往任一劳动保障监察窗口进行维权。

《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建立线下“一窗受理”和线上“一网通办”的举报投诉机制,规范服务接待窗口,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网站以及“欠薪维权二维码”“欠薪维权微信公众号”等,进一步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此外,人社部在部门户网站建立“根治欠薪进行时”专栏,公布了全国所有地级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受投诉举报的方式,指导地方开通微信、微博等新的投诉举报方式,确保农民工投诉有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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