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毕业生信息生源地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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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参加统一入学考试前的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连续升学且中间没有因工作等原因间断的,以第一次参加升学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为毕业生的生源地。如期间因工作等原因在其他省市正式落过户口,后继续升学的,其中间的落户地可作为生源地。

毕业生在生源地以外地区就业并落实户口档案的,应获得就业单位所在省市有关部门的批准。回生源地就业则无此手续。毕业生离校时尚未落实工作的,其户口和人事档案关系一般应发回生源地,由生源地地方政府负责其离校后的就业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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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区是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要字段信息,直接关系到《就业报到证》办理和户口、档案迁转工作。生源地的填写需明确至地级市一级,如安徽省合肥市,河南省郑州市等;直辖市需要明确到区县一级。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所指生源地是指入学前居民常住户籍所在地。

    本、专科毕业生的生源地:本、专科生生源地是指高考时的居民常住户口(非集体户口)所在地,可根据大学入学时户籍由何省份迁来学校作为判断依据,如果户籍未迁入学校,则以目前户籍所在地区为准。(北京特例:体育艺术类中专,按入学前户籍。)

  研究生、二学位的生源地:攻读二学位、硕士或博士学位入学前未间断学业,由大学起连续攻读的,其生源地为考入大学前居民常住户籍(非集体户口)所在地;攻读二学位、硕士或博士学位入学前有过工作经历且已在工作单位落户(集体户)的,原则上以工作地为生源地。如毕业时能明确不回原工作所在地工作的,则生源地确认为本科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

答:在就业综合服务平台“基础信息核对、填报”权限未关闭之前,如学生发现生源地信息填写错误,学生均可以直接修改。在就业综合服务平台“基础信息核对、填报”权限关闭后,如学生发现生源地信息填写错误,请学生登录就业信息网()“下载中心”板块下载并打印“《毕业生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填写后连同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一起交至学院就业联系人老师处进行修改。

学生工作部(处)就业科

【办理就业事务时间】周一、周三、周四、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

【办公地点】游泳馆三层30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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