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伊犁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指挥部通告〔2022〕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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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鄂尔多斯有新增病例出现
来鄂返鄂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
提前主动报备!
截至10月4日24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10月4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73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50例(广东18例,福建9例,山东7例,北京5例,重庆3例,上海2例,江苏2例,四川2例,天津1例,内蒙古1例),含6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广东4例,山东1例,四川1例);本土病例223例(内蒙古64例,广东34例,四川32例,云南23例,江苏22例,重庆10例,宁夏7例,山西6例,西藏5例,陕西5例,湖南4例,北京3例,天津2例,河北1例,黑龙江1例,浙江1例,安徽1例,山东1例,河南1例),含6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内蒙古34例,四川13例,广东6例,云南2例,北京1例,河北1例,黑龙江1例,浙江1例,河南1例,陕西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861例,其中境外输入114例,本土747例(内蒙古243例,新疆91例,天津57例,云南50例,西藏37例,四川34例,宁夏29例,广东24例,江苏18例,湖北18例,贵州17例,陕西17例,浙江14例,河南14例,重庆14例,甘肃13例,河北12例,湖南10例,山西7例,上海6例,山东6例,黑龙江5例,安徽4例,广西4例,北京1例,辽宁1例,吉林1例)。
权威发布
10月4日0—24时,内蒙古自治区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64例,其中呼和浩特市54例(含34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包头市6例(青山区1例、东河区1例、土默特右旗4例)、赤峰市2例(均在阿鲁科尔沁旗)、鄂尔多斯市2例(东胜区1例、达拉特旗1例);无症状感染者243例,其中呼和浩特市239例、赤峰市4例(喀喇沁旗1例、阿鲁科尔沁旗3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由首都机场国际航班分流至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本土确诊病例治愈出院3例,均在赤峰市(松山区2例、翁牛特旗1例),解除医学观察的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均在赤峰市松山区。
截至10月4日24时,内蒙古自治区现有本土确诊病例347例,其中呼和浩特市319例、包头市12例(青山区2例、东河区4例、九原区2例、土默特右旗4例)、赤峰市9例(松山区3例、林西县1例、翁牛特旗3例、阿鲁科尔沁旗2例)、锡林郭勒盟1例(在锡林浩特市)、鄂尔多斯市5例(东胜区2例、达拉特旗3例)、乌海市1例(在海勃湾区),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70例,其中呼和浩特市453例、呼伦贝尔市1例(在满洲里市)、赤峰市12例(松山区5例、翁牛特旗2例、喀喇沁旗1例、阿鲁科尔沁旗4例)、锡林郭勒盟1例(在二连浩特市)、巴彦淖尔市3例(临河区2例、五原县1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4例,无症状感染者10例,在呼和浩特市。以上人员均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所有密切接触者都在指定场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鄂尔多斯疫情通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21号
10月4日,东胜区出现一管10合1混采样本检测结果异常,东胜区第一时间对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流调溯源、排查管控。经检测,奥某某核酸单采初筛为阳性,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并对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排查,均已落实管控措施,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10月1日10时30分左右,奥某某与呼和浩特市确诊病例刘某某在万利欧尚家具厂共处约20分钟;12时自驾车到傲城珑园小区亲戚家中吃饭;15时左右骑共享电动车到华宇名门小区找王某,随后和王某乘出租车(车牌号:蒙KY1496)到伊欢小区自家出租房;16时左右同王某乘出租车(车牌号:蒙K1Y432)到金州供热营业厅缴费,之后乘同一出租车(车牌号:蒙K1Y432)送王某到华宇名门小区,下车后奥某某骑共享电动车到锦绣苑西门得天味美店购物,之后返回傲城珑园家中,再无外出。
10月2日7时20分左右,奥某某自驾车到单位办公;12时在单位职工食堂就餐,餐后在宿舍午休,下午一直在单位,下班回家再无外出。
10月3日7时20分左右,奥某某自驾车到单位;9时20分左右,到万利老祁五金劳保店购物,之后返回单位与崔某某、郝某接触;11时50分左右,在万利核酸采样点排队采样,之后返回单位,再无外出。
10月4日15时左右,奥某某被集中隔离。
目前,各项疫情处置工作正在稳妥有序开展。请与上述轨迹存在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当前呼市以及周边地区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居民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主动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入公共场所,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主动扫码、亮码、验码,保持1米社交距离、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不扎堆、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坚决杜绝疫情传播扩散。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5日
伊金霍洛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发现1例初筛阳性人员的通告
〔2022〕66号
10月5日4时10分,伊金霍洛旗在集中隔离点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时检出初筛阳性1例。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初筛阳性人员:韩某某,男,28岁,通辽市开鲁县人,已接种3剂新冠疫苗。现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根据韩某某自述:
10月2日,11时06分进入包茂高速阿镇出口,11时12分(采样时间)做落地核酸,随后上大巴车前往乌兰木伦镇布尔台寸草塔煤矿附近下车,随后乘车到乌兰木伦镇居住地,14时左右到火车道旁的公共卫生间,后返回居住地,16时50分自驾前往阿镇维邦嘉泰苑小区,18时前往阿镇景宏天清酒店,18时15分(场所码时间)到酒店2楼景怡厅参加宴会,22时03分乘坐出租车(车牌号:蒙K2Y017)前往太阳城,22时19分(场所码时间)到太阳城V-show
KTV唱歌,至凌晨00时48分离开,乘坐出租车(蒙KY9682)返回景宏天清酒店。
10月3日,6时左右到景宏天清酒店1楼自助餐厅用餐,7时左右到维邦嘉泰苑小区,9时左右到西山佳苑B区,10时30分左右返回维邦嘉泰苑小区,11时20分左右返回景宏天清酒店,11时30分左右到酒店前台退房,11时40分左右在酒店参加宴会。14时左右在中石化阿大线1号加油站加油,14时18时(采样时间)在鄂尔多斯第二人民医院做核酸,随后自驾回乌兰木伦镇,17时左右到火车道旁的公共卫生间,后返回居住地,自述再无外出。
10月4日,自述未外出,11时58分接到疾控部门通知后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请与上述行程轨迹重合人员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伊金霍洛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主动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附:旗、镇两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
阿勒腾席热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969144
乌兰木伦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930203
伊金霍洛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961032
札萨克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951014
纳林陶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871099
红庆河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821337
苏布尔嘎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831666
伊金霍洛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691824
伊金霍洛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防控组:
0477—8681617
伊金霍洛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控组:
0477—8687110
伊金霍洛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7—8684296
伊金霍洛旗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5日
伊金霍洛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启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IV级响应的通告〔2022〕67号
2022年10月5日,伊金霍洛旗对集中隔离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时,检测出1例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人员,相关流调溯源、排查管控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伊金霍洛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启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IV级响应。
一、响应级别及起始时间
响应级别:IV级。2022年10月5日起进入响应期。
二、管控措施
(一)严格控制人员流动。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和公众聚集活动,严格出入人员管理。旗内其他地区所有人员非必要不离开伊金霍洛旗,确需离开的须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
(二)全旗范围内大型展销会、宴会、庆典、招聘会、促销活动等集体活动暂停举办,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
(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等文娱场所,如KTV、棋牌室、网吧、剧本杀、图书馆、书店、健身房、洗浴场所、夜市等暂停营业。暂停培训机构线下服务。
(四)各类药店、诊所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对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做好登记,实现人员可追溯,所有未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允许接诊发热病人。
(五)全旗所有重点场所、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群应严格执行疫情应急处置和防控要求,防止人员聚集,严格做好人员健康监测,经常性做好环境消毒工作。对进入公共场所人员严格落实场所码“逢门必设、逢进必扫”要求,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证明。
(六)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拒绝接受封闭管控、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强行冲闯隔离、警戒、封控设施,以及编造散布谣言,借机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三、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伊金霍洛旗官方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属地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工作。
(二)各园区、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人员的排查管控工作,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对可疑病例,特别是发热患者要详细询问旅居史及接触史,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严格按规程处置,做到应检尽检、应隔尽隔,确保不流失、不脱控一个可疑患者。
(四)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传谣、不信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持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不聚集等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近期非必要不外出,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和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活动,积极主动到辖区疫苗接种点预约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共筑免疫屏障。
按照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要求,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响应的分级,及时发布和调整响应信息。
附:旗、镇两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
阿勒腾席热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969144
乌兰木伦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930203
伊金霍洛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961032
札萨克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951014
纳林陶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871099
红庆河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821337
苏布尔嘎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831666
伊金霍洛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691824
伊金霍洛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防控组:
0477—8681617
伊金霍洛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控组:
0477—8687110
伊金霍洛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7—8684296
伊金霍洛旗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5日
准格尔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84号
10月4日,准格尔旗在集中隔离点对管控的呼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时,发现1名初筛阳性人员,经鄂尔多斯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目前该人员已转运至定点医院,相关人员均已落实管控措施,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10月2日乘坐从北京返回的出租车于18点32分到达大路东收费站,于18时40分在大路东收费站出口核酸采样点做落地核酸,同时空采集核酸人员均已管控(结果阴性),核酸采样后由其父亲自驾车在收费站接回薛家湾。19时27分在薛家湾和硕雅园东南门颐安堂大药房买晕车贴(药店接触人员已管控),后乘车返回康和小区家中。19时35分在康和小区4号楼康顺百货商店购物,后返回家中。晚餐20时05分叫外卖,由外卖员送餐至家中(开门接收快餐)。
10月3日白天居家无外出,晚22时许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请上述时间、地点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社区或疾控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当前呼市以及周边地区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居民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主动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入公共场所,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主动扫码、亮码、验码,保持1米社交距离、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不扎堆、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坚决杜绝疫情传播扩散。
准格尔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4日
准格尔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 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IV级响应的通告 〔2022〕85号
10月4日,准格尔旗在集中隔离点对管控的呼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时,发现1名初筛阳性人员,经鄂尔多斯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准格尔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启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IV级响应。
一、响应级别及起始时间
响应级别:IV级。
起始时间:2022年10月5日起进入响应期,响应时间从本响应通告发布之日持续到2022年底。
二、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准格尔旗官方媒体发布的确诊病例相关信息,凡与确诊病例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申报登记,积极配合属地做好隔离观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并全部纳入社区管理。凡近期与确诊病例有过接触的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前往附近设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就诊途中尽量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二)各苏木乡镇街道、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与确诊病例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人员的排查和管控工作,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对可疑病例,特别是发热患者要详细询问旅居史及接触史,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严格按规程处置,做到应检尽检、应隔尽隔,确保不流失、不脱控一个可疑患者。
(四)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传谣、不信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持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不聚集等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近期非必要不外出,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和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活动,积极主动到辖区疫苗接种点预约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共筑免疫屏障。
按照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要求,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响应的分级,及时发布和调整响应信息。
准格尔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5日
准格尔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86号
10月4日,准格尔旗在核酸检测中检出1例新冠病毒阳性病例,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由动车站、汽车站各公路检查站等进入准格尔旗的市外人员,一律在“鄂尔多斯健康宝”进行登记,对所有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第一入境点进行一次核酸采样(免费),即采即走(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除外)。
二、按照《准格尔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求,准格尔旗已于10月5日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全旗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培训、演出、展销、宴会等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全旗所有影剧院、体育馆、图书馆等文化娱乐场所以及景区景点、教育培训机构等场所暂停开放。
三、严格执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要求,进出酒店、商场等重点公共场所均需扫场所码,并查验健康码、行程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苏木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各类公共场所的监督力度,对落实不到位、执行不严格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四、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呼和浩特等地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如有重叠,需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拒不配合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准格尔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5日
来源:鄂尔多斯文体交通广播整理
审稿:白爱民
编辑:张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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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文体交通广播
东胜区、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乌审旗、准格尔旗、杭锦旗、鄂托克旗100.8兆赫;达拉特旗102.1兆赫;鄂托克前旗87.9兆赫;大路煤化工基地90.7兆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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