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劳动局投诉电话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信息来源: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日期:2021-07-29为保证2021年年度基数调整工作的顺利开展,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新政发[2021]21号),于2021年7月下发《关于调整2021年度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塔地公中心发[2021]19号),指出塔城地区2020年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40元/月,据此,2021年度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540元,月缴存额最低下限为77元(1540*5%=77),即个人77元、单位77元。塔城地区各县市(镇)管理部接到《通知》后,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工作,通过工作QQ群、电话、柜面等多种渠道,给缴存单位讲解调整基数文件精神和网上基数调整流程,在审核中严格按照中心“限高保低”的要求,重点抽查单位的收入证明、核实工资报表,切实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利益。同时在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布了2021年度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基数,并组织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工作人员开展专项培训,为缴存单位提供更好的解答。目前塔城地区各县市(镇)正在按照文件精神完成基数调整工作,中心已将单位缴存比例严格控制在5%-12%范围内。(哈丽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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