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法律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国家、社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内容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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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全部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是宪法规定的。论述如下:1、宪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一规定体现了国家对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视和关注,旨在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2、品德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一个国家的未来取决于年轻一代的道德品质。《宪法》规定的培养目标要求青少年在品德方面全面发展,强调了道德教育的重要性。通过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的教育,使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成为具有良好道德品质的公民。3、智力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关键因素。一个国家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支持。《宪法》规定的培养目标强调了智力发展的重要性,要求青少年在知识、技能、思维等方面全面发展。通过提高教育质量,优化课程设置,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新精神,培养他们具备扎实的基本功和解决问题的能力。4、体质是一个人生活和工作的基石。一个国家的强大离不开健康的人民。《宪法》规定的培养目标强调了体质发展的重要性,要求青少年在体育锻炼、健康饮食等方面全面发展。通过加强体育教育,普及全民健身运动,培养青少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使他们具备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青年少年儿童全面发展的意义1、青年少年儿童全面发展强调了德、智、体等全方位的培养,而非仅仅关注学业成绩,这有助于塑造全面发展的个体,提高个体生活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2、全面发展的方法关注了个体在不同阶段的特性和需求,为每个个体提供适切的教育和发展机会,这有助于实现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3、青年少年儿童全面发展强调了教育过程的互动性和合作性,鼓励家庭、学校、社区等共同参与,有利于形成教育共同体,共同促进个体发展。4、全面发展的方法还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这有助于培养创新型人才,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总之,青年、少年和儿童全面发展的方法对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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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学反思六年级6篇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学反思六年级 人教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33课时《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说课稿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大家好! 今天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学反思六年级6篇,供大家参考。篇一: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学反思六年级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 《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 务》第 3 3 课时《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 说课稿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大家好! 今天我说课的题目是人教版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第 4 课《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 3 课时《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下面我将从教材分析、学情分析、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结构整体安排、教法学法、教学过程、板书设计、教学反思九个方面来对本课作具体阐述。 一、 说教材分析 本册教材旨在给学生普及法律知识,让学生养成守法意识,自觉遵法、守法。引导学生树立法治信仰,形成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价值认同、制度认同,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这课紧扣全册主旨,编排了三个部分的内容。 本课时是第三个部分的内容:了解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取得的成就。学生通过对照《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 年)》目录,结合第 40 页“活动园”的生活情景图,能更好地理解国家在尊重人权方面所作的努力.乃至对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所作出的贡献。 总之,本课的每一个“活动园”“知识窗”,都让原本枯燥的话题变得生动有趣,也更贴近学生的生活,让他们真正学到了法治知识。 二、 说学情分析 在六年级,学生真正开始认识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也了解了一切法律都是以宪法为根本的。但作为中国公民,公民的基太权利和义务是什么?学生知之甚少,法制观念及公民意识比较淡薄。另外,由于小学生是弱势群体,有可能在遭遇侵权时却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例如,在有些贫困地区,父母让学龄儿童辍学,这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侵犯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在家里,父母认为有汉利看孩子的日记,其实这也是侵犯了孩子的隐私权,孩子可以向父母委婉地提出自己的看法;在学校受到欺凌,也是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可以寻求家长或老师的帮助。因此,对学生进行权利教育,并引导他们尽公民义务是非常必要的。 三、 说教学目标 1.增强义务观念,树立人权意识。 2.知道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权,了解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 3.了解我国保护人权取得的成就;热爱祖国,尊重、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权。 四、 说教学重难点 重点:知道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权,了解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 难点:了解我国保护人权取得的成就;热爱祖国,尊重、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权。 五、结构整体安排 本课时以三个板块呈现 板块一 视频导入,了解什么是人权。 板块二 视频导入,了解世界人权日以及我国的人权保护事例。 板块三 通过几组数据,了解我国人权事业的成就以及为世界人权事业所作的贡献。 板块四:课堂总结 六、说教法学法 教法:启发式和讲授式相结合、小组合作探究法、游戏法、情境法。 学法:自主学习探究、亲身实践法 七 、说教学过程 板块一:了解人权 1.师:播放中国海军也门撤侨回国的视频。 中国政府为什么要接侨民回国?(因为战乱,侨民的生命和财产受到了威胁) 2.师:在国外发生战乱危机的时候,中国政府立即反应,迅速撤离滞留公民和侨胞,体现了我国政府尊重和保障人权,全力维护人民的利益。(板书:人权) 3.师:什么是人权? 课件出示 人权是每个人作为人所应当享有的权利。(每个人包含中国公民和外国人)人权包含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前者是指个人依法享有的生命、人身,以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自由平等权利;后者是指作为个人的社会存在方式的集体应该享有的权利,如种族平等权、民族自决权、发展权、环境权、和平权 等。 【设计意图】本环节以新闻播报的形式开启课堂,易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新闻播报内容涉及侨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让学生心灵得到触动,对人权产生初步的认识,从心底产生祖国强大的自豪感。对于学生来说,人权是一个高大上的概念,所以采用直接定义的方法,让学生了解什么是人权。通过强调“每个人”,让学生了解人权与公民权的区别。 板块二: 尊重和保障人权 1.教师出示:2004 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明确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的宪法原则,要求我国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采取各种措施积极保护和促进人权。 2.提问:你知道“世界人权日”吗?(视频介绍) 3.师: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人权,下面请对照《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 年)》目录,找一找教材第 40 页“活动园”图片中所说的分别是哪项人权。 小组讨论、交流。 图 1:社会保障权利;图 2:文化权利;图 3:监督权;图 4:基本生活水准权利;图 5.少敬民族权利;图 6:健康权利。 4.提问:你知道我们身边的人权保护事例吗? 5.课件出示 4 张图片。 6.师小结;发展义务教育、开办农家书屋、提供营养午餐、提供再就业培训,这些都是我们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体现。我们祖国在经济、民主法制建设、思想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社会生产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 【设计意图】本环节通过图片的呈现、文字的描述,调动学生的感性认知,让学生对人权的内容有了更直观的了解。而上面这几幅图呈现的人权保护事例,跟学生的生活联系密切,让学生知道我国人权的内容非常广泛,激发他们热爱祖国的情感。 板块三:我国为人权事业所作的努力 1.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需要世界各国的共同参与。我们国家为国际人权事 业作了哪些贡献?我们来看这几组数据: 课件出示 ①据世界银行测算,按照人均每天支出 1.9 美元的国际标准,过去 40 年中国共减少贫困人口 8.5 亿,对全球减贫的贡献率超过 70%。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李富君说:“我国是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我国的减贫成就是中国人权事业进步的最显著标志之一。”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0 年来,中国人口从 5.4 亿增长到 14 亿左右,人均预期寿命则从 35 岁增长到 77 岁。米锋说,当前中国主要健康指标已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③中国为 7.7 亿人提供就业,建成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最大规模的社保体系和最大规模的基层民主选举体系。这是最大的人权丁程,也是最好的人权实践。“中国|加联合国国别人权审议时,120 多个国家代表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中国取得的巨大成就,认为中国是‘过去 30 年发展最快的国家’,书写了‘生动的人权故事’。” 2.师:中国不但推动了本国的人权事业,而且一直在积极地为国际人权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目前,我国已经参加了 20 多项国际人权条约,认真履行已参加的国际人权条约所规定的义务,开展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 学生完成教材第 41 页“活动园”的连线题.把教材中的国际人权公约和对应的内容连起来。 【设计意图〗本环节通过一个个直观的数据以及过去和现在照片的对比冲击,让学生感受到我国在人权事业上取得的巨大成就。全民纳入医疗保险体系和社会保障制度,人均寿命的延长以及他国对我国人权事业的肯定,让学生对我国人权事业取得的成就产生强烈的自豪感。 板块四:课堂总结 师总结: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的宪法原则,我国各级国家机关积极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采取各种措施积极保护和促进人权,积极推动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取得了瞩目的成就。 【设计意图】简单扼要的课堂小结,可使学生更深刻地理解尊重在实际生活 中的应用,并且逐渐地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品行。激发学生的爱国之情。 八、 说板书 我比较注重直观地、系统的板书设计,并及时地体现教材中的知识点,以便于学生能够理解掌握。我的板书设计是: 个人人权 人权 集体人权 九、 说教学反思 1.本课教学看似简单,但十分繁琐。因此,教师应当放慢节奏,举出更多的实例,让学生从生活入手,让他们顺利理解权利行使和义务承担是相统一的、相制约的。 2.通过视频呈现,帮助学生理解枯燥无趣的法治知识。在课堂上,教师借用《也门撤侨》这些热门新闻,让学生一下子被吸引,更有兴趣了解学习权利和义务的相关知识。 3.学生还需要通过更多的课外资料的拓展对人权的理解。教师课后一定要让学生通过阅读、看新闻、看影视资料等,获取更多有关人权方面的知识,从而让孩子们明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以及我们国家所作的努力。如《红海行动》《湄公河行动》都是根居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这些都是我们国家维护人权最好的证明。 以上就是我说课的全部内容,谢谢大家的聆听!篇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学反思六年级部编版小学 六 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说课稿 第三单元 我们的国家机构 第六课 《 人大代表为人民 》说课稿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老师,大家好,今天我说课的内容是《人大代表为人民》。下面我将从“说教材”、“说学情”、“说教法”、“说程序”、 “说板书”五个方面对本课进行具体研说,恳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 说教材 每年三月初,来自全国各地的全国人大代表会聚北京,走进人民大会堂,代表全国各族人们行使国家权力,共商国是。本课教学,是建立在第一课时学生已经初步了解和认识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二、 说学情 小学六年级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观察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他们 开始关心社会,关心身边发生的一些事情,并且开始有自己的独特看法。有关人民代表大 会制度,人民代表的具体工作程序,以及人民代表所发挥的作用等内容比较复杂,而且离 学生实际生活比较远,对学生来说是比较难理解的。 三、 教学目标 : 1.知识和能力目标: 知道我国公民参加国家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是什么?明白民主选举的方式有哪些?各包括哪些程序? 2.过程与方法目标:通过阅读、合作、探究、交流让学生明确自己的责任,培养学生的合作能力和承担责任的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引导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 教学重 难 点 : 【教学重点】:明白民主选举的方式有哪些?各包括哪些程序? 【教学难点】:通过阅读、合作、探究、交流让学生明确自己的责任,培养学生的合作能力和承担责任的能力。  五、 紧扣重点,说教法  依据教材特点以及学生年龄特征,本课我主要采用情境教学法和直观演示法 指导学生使用合作探究法、讨论法 、练习法、 体验法等学习方法,使学生在学中玩,玩中学,于轻松愉悦的课堂氛围中,主动探究,完成学习任务。  六 、教学过程 (一)设疑自探,导入新课 1、默读《选举时刻》人大代表是如何产生的? 2、什么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国公民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什么意义? (二)解疑合探: 1、你们参加过选举吗?为什么? 在我国,并不是所有公民都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你知道那些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吗?宪法为什么还要限制或剥夺部分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阅读 P53《活动园》,说说选举的程序 了解人大代表的产生过程? 说说你所在的地区的人大代表是怎么选举产生的? (划分选区、选民登记、提名候选人、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 (三)质疑再探: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们应该怎么行使呢?  1、 假如你是该选区的选举负责人,你会对同学们说些什么?(你应该怎么正确认识和对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我国公民的一项神圣的政治权利。作为国家的公民、社会的主人,我们应该十分珍惜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观察并分析课本的两幅插图,回答以下问题。 以上材料说明了什么? 答:说明我国公民广泛地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大代表身份层次丰富,学历较高,能充分反映人民的意愿,代表人民管理国家。 3、为什么说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我国公民参加国家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因为: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我国公民权利 中居于首要地位。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形式。 (四)小结与评价:  1、选举的资格 2、选举的程序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我国公民参加国家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4、人民代表的构成的特点 五 、浓缩文本,说板书 根据六年级的年龄特点,本课板书内容简单明了,重难点突出。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 人大代表为人民 》板书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选举的程序 人大代表人民选 总之,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我始终立足让学生在玩中学会,在动手中提高技能,学生学得轻松愉快。我将继续努力,让我的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更高效,更精彩。 八、教学反思 这一道德与法治课是部编版六年级上册的《人大代表为人民》,我拿到课本的时候就蒙了,六年级道法课文已经开始为初中的道法做铺垫设计政治常识了,如何将枯燥乏味的人大代表选举的知识让学生 了解,就需要设计比较好玩有趣的活动,在活动中让学生了解人大代表的选举方式以及具体流程。  随堂课养人,磨课炼人,一个教师如果不经过磨课的磨砺,是不可能快速成长的,磨课是教师专业成长最便捷、最有效的途径。我在反复实践——反思一一调整——跟进的磨课过程中,经历了自我对话、同伴互助的过程,经历了固有教学经验和现实需要之间的冲突和碰撞,在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实现了成长。 我的说课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人大代表为人民》说课稿 一、说教材 本课旨在引导学生对本节课迚行总结、升华的同时,也增强了学生关注国事的责任感和公民意识,提高了学生参不政治生活的素养和能力。激发学生将教学小课埻带入人生大课埻,将最佳效果从课埻乊点辐射到社会乊面,收到回味无穷乊效。 二、说学情 把握学情是教师教学策略选择、教学活劢设计的重要前提。把握学生的困惑点、疑难点在哪儿,把握学生的知识基础何在、观念何在、情感何在,把准学生的脉,从学生实际出发,以人为本。 三、教学目标 【知识和能力技能目标】: 知道我国公民参加国家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是什么?明白民主选丼的方式有哪些?各包括哪些程序? 【过程与方法目标】:通过阅读、合作、探究、交流让学生明确自己的责任,培养学生的合作能力和承担责任的能力。、 【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引导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 律意识,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明白民主选丼的方式有哪些?各包括哪些程序? 【教学难点】:明白民主选丼的方式有哪些?各包括哪些程序?  五、说教法和学法 从新课标的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来看,记住几个知识点并丌难,难就难在如何通过学习过程,来真正激发学生的个体意识,并通过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让学生积极参不问题,解决问题,加强个体自我的心态调适,真正达到知识不情感的和谐统一。教师要在重视学生学习结果的同时,更要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为了更好地体现新课标的教学理念,让每个学生都能在学习中享受到成功的喜悦,激发学习的热情。 六、教学过程 (一)设疑自探:自学教材,完成下列问题: 1、默读《选丼时刻》人大代表是如何产生的? 2、什么是选丼权和被选丼权?我国公民拥有选丼权和被选丼权有什么意义?  3、为什么说选丼权和被选丼权是我国公民参加国家管理的一项 最基本的政治权利?(因为:1、选丼权和被选丼权在我国公民权利中居亍首要地位。 4、选丼权和被选丼权是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形式。)  (二)解疑合探: 1、你们参加过选丼吗?为什么?在我国,并丌是所有公民都具有选丼权和被选丼权。你知道那些人没有选丼权和被选丼权吗?宪法为什么还要限制戒剥夺部分公民的选丼权和被选丼权?  2、阅读 101 页,说说选丼的程序 (划分选区、选民登记、提名候选人、投票选丼、公布选丼结果) (三)质疑再探: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们应该怎么行使呢? 1、 假如你是该选区的选丼负责人,你会对同学们说些什么?(你应该怎么正确认识和对待选丼权和被选丼权?)(选丼权和被选丼权是我国公民的一项神圣的政治权利。作为国家的公民、社会的主人,我们应该十分珍惜选丼权和被选丼权。) 2、观察并分析课本第 103 页的两幅插图,回答以下问题。 以上材料说明了什么? 答:说明我国公民广泛地享有选丼权和被选丼权;人大代表身份层次丰富,学历较高,能充分反映人民的意愿,代表人民管理国家。  (四)运用拓展:见 PPT 第 16-17 页。 (五)小结与评价:  1、选丼的资格  2、选丼的程序  3、选丼权和被选丼权是我国公民参加国家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3、人民代表的构成的特点 七、板书设计: 选 丼 权 和 被 选 丼 权  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人大代表人民选 》 板书 直 接 选 丼 和 间 接 选 丼  选丼的程序 八、教学反思 我认真挖掘教材资源,针对课程标准,紧紧把握住教学目标,以学生生活为基础,大胆转变学习方式,教学中针对六年级儿童的特点,将对儿童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引导,以及学生判断能力的培养和社会知识的获得有机结合,在教学过程中重视学生主体地位的体现和主体作用的发挥,努力体现新课程的教学理念,给学生创造了一个学有所获的穸间。 新课程标准提倡多样化的教学形式。在课埻教学实施的过程中,为了给学生学习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为了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我积极探索多种教学形式,目的是为了改变过去那种严格按照教学流程按部就班地教学状况。 在这埻课中,我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劢,在这些活劢中,学生可以投身其中直接参不教学,师生、生生乊间共同合作完成教学任务。篇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学反思六年级民的义务》教学反思 一、导入具有吸引力。这节课的导入从“未成年人是否需要纳税”疑问入手,学生迅速集中注意力,课堂的开头气氛好。由于选取的这个素材贴近学生的未成年人身份,所以能够迅速引起关注。这说明,政治课教学中,素材的选取非常重要,要贴近学生的生活才能够吸引他们的注意力。 二、主次分明。本课的内容由四大主要义务和其他多个生活义务构成,对学生而言接受起来更加容易。 三、抽象的理论生活化,学生更容易理解。从生活中选取素材,同时拓展学生自己的思维,“你知道哪些例子是……”,然后让学生从生活中总结概括出理论知识,最后再回归生活。在这之中,纠正学生的一些有偏差的认识,鼓励表扬深刻正确的认识,课堂效果更好。 需要改进的地方:加强课堂管理;语言的生动幽默,吸引学生。篇四: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学反思六年级间:___月___日 课题 4 4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教 教 学 学 目 目 标 标 情感目标:自觉履行公民的基本义务。 能力目标:培养学生的理解能力。 知识目标:识记公民的基本义务,认识到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公民的基本义务。 认识到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 教学重点 公民的基本义务 教学难点 认识到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 主要教法 启发法 情景教学法 讨论法 教 学 过 程 程 第一课时 一、导入新课 1、同学们,通过第 2 课《宪法是根本法》这一课的学习,我们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规定了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那么,我国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和义务呢?今天这节课,我们就来学习探讨这个话题。 2、板书课题:4、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二、公民的基本权利 1、教师引导:根据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广泛的人身、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权利。具体来说,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呢?这个问题在宪法第二章中讲得非常详细,宪法第二章从 33 条到 56 条讲解了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出示宪法第 2 章第 33 条。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学生自由读一读,了解第 33 条的具体内容,懂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每个公民的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3、出示课本第 32 页的活动园图片,学生仔细观察图片,并读一读文字说明,想一想,下列 情景对应公民的哪项基本权利?将序号写在圆圈中。 预设: 第一幅图对应的是物质帮助权。 第二幅图对应的是平等权。 第三幅图对应的是休息权。 4、公民的休息权、物质帮助权和平等权在我国宪法中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出示宪法第 2 章第 43 条。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学生自由读一读,了解宪法第 2 章第 43 条的内容,并把 43 条的内容与课本 32 页第三幅图联系起来,懂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出示宪法第 2 章第 45 条的内容。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学生自由读一读,了解宪法第 2 章第 45 条的内容,并与课本 32 页第一幅图联系起来,懂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出示宪法第 2 章第 48 条的内容。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学生自由读一读,了解宪法第 48 条的内容,联系课本 32 页第二幅插图,想一想县财政局公务员招聘中“仅限男性”这个条件设置得对不对?他违反了宪法第 2 章第 48 条的哪项规定? 5、教师小结:宪法规定了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除了我们书上提到的休息权、物质帮助权、平等权之外,还有很多,大家知道宪法还规定我们享有哪些权利吗? 学生根据已有的知识回答这个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学生能够说多少就说多少,不做要求。 6、教师相机出示宪法第 2 章的一些内容,引导学生读一读并想一想,宪法第 2 章规定了公民依法享有哪些具体的权利? 课件出示: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学生读一读这几条内容,了解这几条中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哪些权利。 7、知识窗 大家知道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经历了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 出示课本 33 页的知识窗,学生认真朗读这段文字,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断完善的过程。 8、过渡:我国制定了很多法律,具体落实宪法中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关于这一点,我们在第 2 课《宪法是根本法》中学习过了,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我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具体落实了公民的哪些基本权利。 出示课本 33 页的活动园内容,学生自由读一读并想一想,然后用连线的方式把对应的内容连起来。 全班交流,指生说一说各项法律对应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也可以补充一些自己知道的有关这方面的知识。 9、辨析题 宪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享有一些基本权利,日常生活中就产生了这样的想法和做法,大家来看一看,他们的说法和做法对吗?说一说你的想法。 出示课本 34 页的活动园,引导学生看一看图片并仔细阅读这段文字,想一想这段文字中,高叔叔的做法对吗?他哪些地方做的不对?如果你是林博远的爸爸,你会如何处理这件事情?怎样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预设: 高叔叔的做法是不对的,他损害了别人的利益,侵犯了别人的权利。 高叔叔的做法是不对的,他家房子装修,影响了别人的休息和正常的生活。 高叔叔装修房子是他的权利,但是不应该打扰邻居的正常休息。 林博远和他的父母也享有不被他人打扰的权利,因此林博远和他的父母可以先去跟高叔叔交涉,如果高叔叔不同意,林博远的父亲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10、教师小结:同学们,由此看来权利也不是绝对的,而是有界限的,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因此,我们在行使权力的时候,不能滥用权力。 三、公民的基本义务 1、宪法除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之外,还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宪法规定了我国公民要履行哪些义务?这同样在宪法第 2 章中写的非常清楚。 2、出示课本 35 页“活动园”的四幅图片,学生仔细看一看并读一读下面的文字,想一想这4 幅图分别应对公民的哪项义务?然后将序号写在圆圈中。 全班交流,预设: 图 1 应对遵守公共秩序的义务。 图 2 应对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图 3 应对维护民族团结的义务。 图 4 应对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3、维护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赡养扶助老人、遵守公共秩序这四项基本义务分别体现在宪法第 2 章的哪些条目中呢? 出示宪法第 2 章中有关这 4 项义务的条目,学生自由读一读,了解宪法第 2 章对这 4 项义务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4、教师特别引导学生注意宪法第 53 条涉及到很多义务,分别是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等义务。我们书上提到的遵守公共秩序、保守国家秘密这两大义务都在宪法第 53 条中。 5、除了这 4 项义务之外,宪法第 2 章还规定了公民的哪些义务呢?教师有选择性的出示宪法第 2 章的有关条目,引导学生读一读,分别了解宪法还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学生读一读,想一想宪法第 46 条和第 55 条分别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当履行哪些义务?引导学生联系生活实际说一说 预设: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的义务。 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到了一定的法定年龄,都要服兵役,这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受教育既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每一个公民包括青年少年和儿童都要接受品德智力体质方面的教育。 6、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1)教师引导:除了以上宪法规定的义务之外,我国宪法还规定,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可是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 (2)学生读一读课本 36 页上面的一段文字,了解孙园一家三口去饭店吃饭,遇到了什么情况?孙园的爸爸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你怎么看待饭店工作人员和孙园爸爸的做法?以后遇到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做? (3)全班交流讨论,预设: 饭店的做法显然是不对的,企图利用赠送小礼品的行为逃避开发票交税的义务,这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公民依法纳税的义务。 孙园爸爸的做法是对的,每一个公民都应当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 (4)教师特别引导学生读一读孙园爸爸说的话,想一想,我们去饭店吃饭为什么一定要索要正规的发票? (5)其实,不仅是去饭店吃饭,其他很多事情,比如到商店购物、买车、买房子等费用中都包含了应该缴纳给国家的税款,如果我们不索要发票,国家的税收就会因此流失。 (6)教师出示几张正规发票的图片,引导学生认识正规发票,树立学生索要正规发票,依法纳税的意识,维护国家的税收。 (7)大家知道我们为什么要依法纳税?我们缴纳的税收都用来干什么了吗? (7)教师相机出示相关的资料,学生读一读,了解国家税收的去处和用途,进一步树立学生依法纳税的意识。 税收是国家(政府)公共财政最主要的收入形式和来源。国家运用税收筹集财政收入,按照国家预算的安排,有计划地用于国家的财政支出,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发展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环境保 护和社会保障等事业,改善人民生活,加强国防和公共安全,为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提供强大的物质保障。 (9)出示课本 36 页的相关链接,学生自由读一读,了解依法纳税的一些小知识。 全班交流: 依法纳税热线号码——12366。 热线号码查询内容——有关税收的法律和政策,咨询如何办理税务登记,发票购领,申报纳税,举报税收违法行为等等。 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一些规定。 四、课堂总结 同学们,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我们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所以我们每个人不仅要有权利意识,还要有履行义务的意识,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二课时  一、导入新课 1、同学们,通过上一课的学习,我们知道了中国宪法规定每个公民都享有权力,同时也要履行义务。请大家说一说,我们每个人依法享有哪些权利呢,又要履行哪些义务呢? 享受的权利——休息权,物质帮助权,平等权,受教育权,财产权,劳动权,人身自由权等等。 履行的义务——维护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赡养扶助父母,遵守公共秩序,依法纳税,依法服兵役等等。 2、这一节课我们继续探讨这个方面的问题。 二、增强权利观念和义务观念 1、教师引导:同学们,我们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享受很多权利,同时又要履行很多义务。下面我们来看一看陆飞爸爸在成长过程中享受的基本权利和履行的基本义务。 2、出示课本 37 页的插图学生,看一看,并读一读下面的文字,了解陆飞爸爸在成长过程中,享受了哪些基本权利?又履行了哪些基本义务? 学生分小组交流,根据上节课所学知识以及自己了解的知识回答问题,小组共同合作,思考 交流得出答案,然后再全班交流。 预设: 图 1:陆飞的爸爸上小学,反映陆飞的爸爸有享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享受教育既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每个人的义务。 图 2:陆飞的爸爸高中毕业后应征入伍,反映出陆飞的爸爸履行了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图 3:陆飞爸爸复员后,来到企业工作,反应陆飞的爸爸依法享有工作的权利,有劳动权。 图 4:陆飞爸爸作为区人大代表参加代表大会,并在大会上发言。这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 18 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活动园 3、出示课本 38 页的三幅插图,学生看一看这三幅插图,读一读相关的文字说明,想一想这三幅图分别涉及什么权利?这些权利是谁享有的?谁应该保障这些权利的行使? 分小组讨论交流,并完成下面的表格。 涉及的 权利 谁享有这 种权利 谁应该保障 这些权利的行使 情景 1 情景 2 情景 3 全班交流,共同探讨这三幅图涉及的权利,并完成表格。 涉及的权利 谁享有这种权利 谁应该保障这些权利的行使 情景 1 受教育权 6 岁的叶知秋 父母学校政府 情景 2 言论自由 的权利 崔鹏程 政府 情景 3 贫困人员生活保障权利 吴丽敏家 政府 4、教师小结:公民履行义务,既包括做法律规定我们必须做的事情,如纳税、服兵役、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也包括不做...篇五: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学反思六年级部编版小学 六 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说课稿 第四单元 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 第九课 《 知法守法 依法维权 》说课稿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老师,大家好,今天我说课的内容是《知法守法 依法维权》。下面我将从“说教材”、“说学情”、“说教法”、“说程序”、“说板书”五个方面对本课进行具体研说,恳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 说教材 本课内容主要围绕“遵守法律”和“维护权利”两个重点展开,引导学生通过三个话题 的学习将法律知识运用到生活中,用法律指导日常行为。在本学期的学习中,学生已经初步 了解了法治的内涵,掌握了一些法律规定,能够将生活中的现象对应到法律中,在这一基础 上,帮助学生在实际生活中落实法治精神和法律规范。 话题一,用好法律维护权利。本话题引导学生充分认识法律的作用,学习运用法律分 析生活中的现象,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的意识,使学生掌握针对具体问题 寻找相应法律的方法,引导学生依法、用法维护权利。 话题二 f 守法不违法。本话题引导学生认识违法犯罪的法律后果,培养学生遵守法律的 观念和习惯。教材通过校园欺凌和性侵害两类比较常见的违法犯罪现象,引导学生正确认识 违法犯罪行为,学习 面对违法犯罪行为应有态度和方法。 话题三,依法维权有途径。本话题帮助学生掌握依法维权的途径,学习依法维权的方法。 学生已经初步形成了依法维权的意识,遇事时想到用法律维权,本话题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了解维权的有效途径,在能力范围之外主动寻求帮助,在能力范围之内积极釆取行动。 三个话题之间有逻辑关系,也能够相互补充和印证,先培养学生维护自身权利、尊重他 人权利的观念,再引导学生掌握运用法律的方法。  二、 说学情 六年级的学生知晓许多不良行为,但并未将这些行为提升至违法的高度,也认识不到自 己有“不触犯法律”的义务。通过本课教学,也在于引导学生理解不良行为在法律上的意义, 从而在思想和行为上遵守法律,做守法公民。 学生在运用法律维权的途径、方法和技巧方面的认识还是比较模糊的。本课重在为学生 提供方法论上的指导,引导学生认识预防才是成本最低的维权方式,帮助学生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三、 教学目标 : 1、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观念。 2、能力目标:能够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3、知识目标:知道什么是未成年人,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四、 教学重 难 点 : 【教学重点】: 正确认识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 【教学难点】: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五、 紧扣重点,说教法  依据教材特点以及学生年龄特征,本课我主要采用情境教学法和直观演示法 指导学生使用合作探究法、讨论法 、练习法、 体验法等学习方法,使学生在学中玩,玩中学,于轻松愉悦的课堂氛围中,主动探究,完成学习任务。  六、 教学过程 【我们是未成年人】 1、什么是未成年人。 2、知识窗:不同国家的法定成年年龄。 3、思考:划定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年龄界限有什么重要意义呢?除了 18 以外,你还知道哪些特殊的年龄节点吗? 4、知识窗:一些重要的年龄节点。 5、小提示:不同的年龄节点具有不同的意义。 6、说一说:我国把低于 18 岁的人称为未成年人,那么,与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有哪些特殊之处? 7、小提示:未成年人的特殊之处 【权力违法必追责】 1、讨论:你知道我国有哪些法律对未成年人实施了特殊保护的 吗?是怎样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的? 2、专门法律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活动园:课本第 75 页。 (2)讨论:请你根据自己的理解说一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怎样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的?这部法律对于未成年人而言有何重要的意义? (3)总结:全面普及义务教育的意义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流浪乞讨儿童探访:被父母出租给丐头 按月领“工资” (2)小学校长笔扎学生 (3)过渡语:在家庭、学校和社会中,都可能存在着不同程度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比如:虐待儿童、拐卖儿童、体罚未成年学生、侵犯未成年人隐私等现象。 (4)总结:为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我国制定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5)活动园:课本第 76 页。 (6)小提示: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全方位的保护。 5、《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小数据: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 (2)总结:为解决该问题,我国制定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3)活动园:课本第 77 页。 6、巩固提升:你在家里做家务吗?你如何看待未成年人做家务这一问题?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意味着未成年人不用做家务吗?  七、 说板书 根据六年级的年龄特点,本课板书内容简单明了,重难点突出。  法律保护我们 《 知法守法 依法维权 》 板书 我们是未成年人 专门法律来保护 总之,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我始终立足让学生在玩中学会,在动手中提高技能,学生学得轻松愉快。我将继续努力,让我的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更高效,更精彩。 八、 教学反思  我讲授了 《 知法守法 依法维权 》 一课,学生们学会了很多的知识,清晰要知法守法,要懂得依法维权,学生们发言很积极,课堂气氛特别活跃,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在课堂中,我采用了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激发了学生们的学习兴趣,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很高,能主动地参与到学习活动之中,孩子们的学习效率很高。 同时激发了学生探求新知的欲望。在引导学生去探索的过程中,学生 主动地产生学习的需求。 在教学中,我鼓励学生大胆质疑,乐于思考。让学生在学习中自由自在,无拘无束,闪现思维火花。学生们的思维特别活跃,他们能主动地参与到学习活动之中。  不足 之处 :有个别学生在学习上不够主动,学生们的知识不够丰富。 改进措施:我们要关注学困生,应多表扬鼓励他们,教师应让学生多看书,要开阔孩子们的视野。 在以后的教学中,我们要不断地去探索、去实践,争取逐步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我的说课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 知法守法 依法维权 》说课稿 一、说教材 本课内容主要围绕“遵守法律”和“维护权利”两个重点展开,引导学生通过三个话题的学习将法律知识运用到生活中,用法律指导日常行为。在本学期的学习中,学生已经初步了解了法治的内涵,掌握了一些法律规定,能够将生活中的现象对应到法律中,在这一基础上,帮助学生在实际生活中落实法治精神和法律规范。培养学生维护自身权利、尊重他人权利的观念,再引导学生掌握运用法律的方法。 二、说学情 六年级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已经接触了许多生活情境,对于如何处理日常生活事务有了一定的经验和想法。但是,在权利受到侵害,或是遇到纠纷时,学生很难运用法律维护权利。通过本课教学,旨在进一步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引导学生遇事时要想到法律维护权利,并在此基础上寻求相应法律的救济。 六年级的学生知晓许多不良行为,但并未将这些行为提升至违法的高度,也认识不到自己有“不触犯法律”的义务。通过本课教学,也在于引导学生理解不良行为在法律上的意义,从而在 思想和行为上遵守法律,做守法公民。 学生在运用法律维权的途径、方法和技巧方面的认识还是比较模糊的。本课重在为学生提供方法论上的指导,引导学生认识预防才是成本最低的维权方式,帮助学生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三、教学目标 【知识与技能】:了解公民享有的各项权利,了解保护公民权利的相关部门法,未成年人享有的其他特殊权利,了解依法维权的途径,对司法制度、法院、检察院、律师的功能和职责有初步的认识。 【过程与方法】:学习通过上网、查阅文献资料等方法了解公民享有的权利和保护公民权利的相关部门法;通过实地观察、交流访谈等方法了解司法制度、法院、检察院、律师等功能与职责;学习搜集证据的相关方法:摄像、录音、签订合同等。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懂得遵守法律,做守法公民,不违法犯罪;在权利受到侵害时,知道运用相应法律,依法维护自身权利;远离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守法意识与习惯。 四、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灵活、有效地运用法律;正确认识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 【教学难点】: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五、说教法和学法 以生活德育、实践德育、生本教育为基本理念,以学生的社会生活为基础,以帮助学生参与社会、学习做人、正确做事为课程实施的价值追求。主要采用了民主讨论法、情境教学法、典型分析法、现实演绎法等教学与活动的策略。 六、教学过程 (一)导入: 同学们,上一节课我们学习了“用好法律 维护权利”这一内容,知道了国家有针对未成年人的专门保护,在法律范围内维护权利。今天我们要学习“守法不违法”这一环节内容。 动一:违法犯罪需担责 1.活动园里走一走,请同学们观看视频:“悔恨的泪水”,想一想杜某某实施了哪三类不良行为,分别受到了哪些处理。按照由轻到重的顺序进行排序,将不良行为和对应的处理措施,填入表格中。 2.组织小组交流、全班交流。 3.想一想,说一说,你身边有没有类似杜某某这样的情况?向 同学们介绍一下。 4. 教师出示资料:有一个因盗窃现金 8000 元即将被判刑的少年犯王某,在法庭上对法官说:“叔叔,我把钱都交出来了,让我回家吧,我想妈妈。”的案例,组织学生分析讨论。 活动二:向校园欺凌说“不” 1.校园生活中,同学之间相处有许多难以忘怀的愉快时光,但有时也会出现不和谐的音符。你们有吗?说说。 2.请同学们阅读 p87 页活动园栏目。想一想,王然遇到了什么事情?他的感受是什么样的?爸爸给了王然怎样的建议?如果你是王然的同学,你会怎么做? 3.组织交流讨论。 4.PPT 出示 P87 页图片,认识校园欺凌的主要行为。组织学生展开讨论交流: ①为什么会产生校园欺凌的呢?某机构曾发布过一份调查报告。你认为这些说法合理吗?为什么? 活动三:预防性侵害 1. 引入话题:同学们,在人际交流中,人类会用身体接触表达爱意,犯罪分子也会假借身体接触实施犯罪。如何正确把握, 区分对待,也是我们要研究的问题。我们一起来看这两个场景(PPT 展示活动园内两个场景)。 2. 组织交流、讨论。 3.组织学生模拟练习:握手,联系交往中握手的注意点。 4.教师拓展资源:女孩受性侵犯的情况:今年以来,女童被性侵害的案件频发,如南京南站猥亵女童、医院猥亵女童案。 【课堂小结】: 同学们,今天我们学习了第九课 知法守法 依法维权的第二个内容:守法不违法。同学们通过三个方面内容的学习,有哪些收获?希望同学们在今后的生活中,要牢记作为未成年人,也有自己的法律责任,守法不违法,面对欺凌敢于说“不”,保护自己的身体隐私,远离性侵犯。 七、板书设计 守法不违法  违法犯罪需担责 《 知法守法 依法维权》板书  向校园欺凌说“不”  预防性侵害 八、教学反思 本节课我充分挖掘课程资源,采用学生乐于接受的教学方式,努力使教学走进生活,贴近学生,营造自由、民主、愉悦的课堂气氛,适时引导学生的情感体验,让学生充分参与。 当然,较为理想的课应是在不断反思、不断探索与实践中形成的。本课的教学中,我还不是很能放开,学生的自主探究有待加强,如何把课堂的生成资源更好的转化为教育资源,这是今后教学须改进的。教学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最终培养的是学生的生活智慧。在每一次教学中,要注重学生生活智慧的培养。篇六: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学反思六年级部编版小学 六 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说课稿 第二单元 我们是公民 第四课 《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说课稿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老师,大家好,今天我说课的内容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下面我将从“说教材”、“说学情”、“说教法”、“说程序”、“说板书”五个方面对本课进行具体研说,恳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 说教材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道德与法治》六上法治专册第四课的内容。本课 3 个板块逻辑架构十分明显,先讲权利再讲义务,后讲人权,有助于帮助学生形成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概念。本课所依据 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绢》的相应部分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容”中的义务教育小学中高年级的教学内容与要求,具体对应的内容与要求是:“初步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初步理解权利行使规则, 树立依法维权意识,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 本节课是第一课时,教学内容为教材第一板块:公民的基本权利。教材详细介绍了公民基本权利是我们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权利,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宪法和法律保障这些权利,权利行使有界限。本课对帮助学生知晓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提高权利意识,维护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 、说学情 经过课前观察、访谈形式了解到六年级学生对自己所享受的权利略知一二,但权利意识模糊,对于自己究竟享有什么权利知之甚少,法治观念及公民意识淡薄。另外,由于小学生是弱势群体,有可能面对侵权受到伤害而不知道如何去保护自己。因此,对他们进行权利敎育,使之明确如何正确行使公民基本权利是一件非常必要的事情。  三、 教学目标 : 1、通过学习,让学生初步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 3、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初步建立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四、 教学重 难 点 : 【教学重点】: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教学难点】:明确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构建法治意识  五、 紧扣重点,说教法  依据教材特点以及学生年龄特征,本课我主要采用情境教学法和直观演示法 指导学生使用合作探究法、讨论法 、练习法、 体验法等学习方法,使学生在学中玩,玩中学,于轻松愉悦的课堂氛围中,主动探究,完成学习任务。 六 、教学过程 1 1 、故事导入 师:《闻鸡起舞》《中流击楫》 师:祖逖、刘琨的英勇行为让我们敬佩不已。 同学们,你们已经年满十周岁了,相对于一二年级的小弟弟、小妹妹,你们长大了,长高了,也更加懂事了。你们有自己的道德要求,让“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成为你们的习惯,因为法律就是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师:这节法制课我们来学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看了课题你有什么疑问?结合生活实际谈谈你的理解。(引导理解概念) 学生自由发言讨论,师总结解释概念。 师: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3、权利的范畴 你们生活在家庭、社会和学校中,每一个成年人都有责任保护你们。了解自己的权利,知道权利被侵害后如何保护自己,是十分必要的,相信学习了本课之后同学们会有所收获。 师:描述案例 1 情景 课件演示《宪法》中密切联系小学生的权利的条款。 4、义务的范畴 说完了权利我们再来看看我们的义务。请先看案例 2, 课件出示案例 2。 师:从中你了解了哪些信息?学生自由交流。 师:义务是我们必须去做的事情,宪法中对公民的义务也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课件出示)指名读。 5、知识拓展 不仅我们国内的法律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就是国际上也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来保护少年儿童的权利。 课件出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指名读。 6、知识梳理 本节课我们学习到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道了小学生也是公民,也具有和成年人一样的法律赋予的权利,就是在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涉及保护我们少年儿童的法律还有很多很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等,我们会在今后的学习中慢慢接触,希望法律改变你们的生活。 7、巩固升华 最后送给同学们几首关于法律的小儿歌(课件出示)指名读。 8、质疑 同学们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吗?学生质疑——交流——疑难解惑(师) 七 、浓缩文本,说板书 根据六年级的年龄特点,本课板书内容简单明了,重难点突出。  总之,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我始终立足让学生在玩中学会,在动手中提高技能,学生学得轻松愉快。我将继续努力,让我的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更高效,更精彩。 八、教学反思 一、导入具有吸引力。这节课的导入从“未成年人是否需要纳税”疑问入手,学生迅速集中注意力,课堂的开头气氛好。由于选取的这个素材贴近学生的未成年人身份,所以能够迅速引起关注。这说明,政治课教学中,素材的选取非常重要,要贴近学生的生活才能够吸引他们的注意力。 二、主次分明。本课的内容由四大主要义务和其他多个生活义务构成,对学生而言接受起来更加容易。 三、抽象的理论生活化,学生更容易理解。从生活中选取素材,同时拓展学生自己的思维,“你知道哪些例子是……”,然后让学生从生活中总结概括出理论知识,最后再回归生活。在这之中,纠正学生的一些有偏差的认识,鼓励表扬深刻正确的认识,课堂效果更好。  需要改进的地方:加强课堂管理;语言的生动幽默,吸引学生。 我的说课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说课稿 一、说教材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部编版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第二单元的第二课,本课教学主要内容是公民意识教育,是本单元的起点,对于六年级的小学生来讲,他们公民意识薄弱,普通缺乏公民身份认同和公民意识缺失等问题,因此,教师早教学时,必须共公民身份和基本内涵这些基本的知识开始。公国本课的自主学习和引导教学,唤起和强化学生对自己中国公民身份的认同感和责任感。重视公民意识的自我形成和公民素质的自我提高,深化国家观念,提高个人的公民道德与水平和民主意识,养成关心家事、国事、天下事的良好习惯。 二、说学情 六年级学生已经确立了较稳定的性格,但是对自己本身个性的认识不是很清楚。 六年级学生处于少年心理向青年心理过渡期,既带有少年的天真,有时常表现出青年人的成熟。 随着知识的积累和对事物体验的深化,六年级学生内心世界比较丰富。除了注意事物外表的形式之外,更注意对事物的分析和主观体会,对很多问题都可以做出自己的回答。 在分析问题的过程中,六年级学生可以找到主要矛盾,抓住事物的关键。同时表现出不服 输的反抗精神。往往家长说服不了孩子。 三、教学目标 【知识和能力】; 1.理解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含义,了解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理解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关系。懂得如何才能依法享有权利,如何才能依法行使权利,懂得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 3.能够以具体的行动维护权利、担负责任、履行义务。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感受公民权利的重要性。懂得珍惜、享受、捍卫自身权利,体会公民权利的神圣不可侵犯,对他人的权利有发自内心的尊重,在别人的权利遭受侵犯的时候有发自内心的同情和提供帮助的意愿。 2. 增强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增强公民权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法律意识,有 依法维权的强烈愿望和勇气,有履行义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持之以恒的耐性。 3. 树立权利与义务统一意识,增强“做国家未来主人翁”的愿望和信心。 四、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内容。 公民如何做到维护权利和履行义务; 【教学难点】: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五、说教法和学法 从新课标的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来看,记住几个知识点并不难,难就难在如何通过学习过程,来真正激发学生的个体意识,并通过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让学生积极参与问题,解决问题,加强个体自我的心态调适,真正达到知识与情感的和谐统一。教师要在重视学生学习结果的同时,更要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为了更好地体现新课标的教学理念,让每个学生都能在学习中享受到成功的喜悦,激发学习的热情。 六、教学过程 (一)、导入 近段时间在中央电视台播放了农民工在找职业的过程中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要清楚用工单位的具体情况,要与用工单位签订试用合同,要与用工单位议定工资待遇,等等。为什么 要提醒他们这些事项呢?(为了民工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监督用工单位去履行义务,不出现侵犯工人的合法权益的现象。) 授课内容 (呈现课题)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二)、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 国家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注意: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2.什么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公民的权利通常指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资格、自由和利益。公民的义务通常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承担或不得从事的行为。) 3.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含义。 (学生阅读教材回答) 4. 公民享有哪些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学生阅读教材,将相关内容划出来。) ●判断并说明 阅读教材 P12—13,思考:上述画面表明公民享有哪些权利,要履行哪些义务?除此之外,你还能列举出我国公民享有的其他权利和需要履行的其他义务吗?(学生思考列举。) ●分析讨论 有人说: “既然宪法和法律给了我的权利,那么我就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了”。你认为对吗?为什么?  (三)、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分析讨论 有人这样认为:“享受权利是我的事,履行义务是别人的事”。你是如何评价这种看法的?为什么? 1. 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 如何理解“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2.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 分析讨论 有人说:“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所以,我想上学就上学,不想上学就不上学。”(学生分析)  3. 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 分析讨论 小李同学因为家庭经济困难,书读到初二就辍学了,家长送他到工厂做工, 以便增 加家庭收入。 对这件事,你持什么态度?(学生分析讨论回答。教师简要小结:我们每个公民都应 广东教育出版社  5. 该懂得法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也要履行义务) (四)、积极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 1. 积极行使权利 (1)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利和自由。 (2)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3)以合法的方式行使自由和权利。 ●思考分析 春节期间,有些群众在家里进行娱乐活动,吵吵闹闹,严重影响了邻居的休息,而且还理直气壮地说: “娱乐活动是公民的权利,谁也管不着。”对此,你是怎么看的? 2. 忠实履行义务 (1)法律鼓励做积极去做; (2)法律要求做必须去做; (3)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  课堂总结 提问:通过这节课的学习,你懂得了哪些道理?今后,你会怎么做? 七、 板书设计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板书 1.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含义 2.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 (1)公民的平等权利; (2)公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 (3)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4)公民的社会生活权利; (5)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 3.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 (1)公民对国家的义务; (2)公民对社会的义务;  八、教学反思 我教授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一课。教授之前,课前认真研读教材,进行教学设计,查阅大量资料,制作课件辅助教学,对学习小组进行再优化,基本实现教学目标,回首这段时间教学,感受颇深。 当然这节课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 六年级学生课外知识面还是挺广的,要想让学生情感更投入,教师必须和学生融为一体。 真情,可以感动学生,这是我这节课上下来的最大收获。我想,我们必须以自己的真情实感,去感动学生去感染学生。只有这样,才能点燃学生智慧的火花,才能激发起学生强烈的求知 欲望。推荐访问: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学反思六年级
基本权利
公民
反思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教师法规定教师的义务和权力有哪些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教育法教师的权利与义务)貌似只有义务,没听说有什么权力。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须锐意进取,刻苦学习。要使学生学好知识,教师首先必须学好知识。明清之际思想家,教育家黄宗益早就指出:“道之未间.业之未精,有惑而不解,则非师也。”陶行知则更明确地说:“要出学生学好,必须先生学好,唯有学而不厌的先生才能教出学而不厌的学生”。而在当代,教师更需要不断提高自己思想业务水平。当代知识发展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数量上“暴增”,二是“老化”周期日益缩短。就知识“老化”周期而言有调查统计表明:1965年毕业的大学生经过10年到1975年其在校期间所学的专业知识有70%陈旧过时,而1976年毕业的大学生到1980年仅四年所学的专业知识的陈旧率即达50%。作为一个教师就要像陶行知先生倡导的那样,教师每天问一下自己:“我的学问有没有进步?”“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教学水平”这项义务实际上是国家对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基本要求。目前,我们正处在新旧之交的关键时刻。历史发展到今天,竞争已成为时代的特征,各类竞争的核心是人才的竞争,因而作为培养人才的教师队伍,决定着跨世纪人才的质量,只有高水平的教师,才能培养出高质量的人才。《教师法》是从提高教师素质的迫切性这一角度作为人民教师应有“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教学水平”的义务。当代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是国际化,信息化,人文化,光讲前二者是不够的,人文化是重要走向。80年代以来曾起到轰动作用的是美国高质量委员会向白宫提交的《国家处在危机之中》的报告,其中惊呼教育教学质量堪忧的根本原因是教师素质的下降,并以“21世纪的教师装备起来的国家”和“明天的教师”等研究报告为基本方案,提出提高教师水平的若干重大举措,随之而来的是许多发达国家:如英国提交了“提高教师质量”的白皮书,日本提出了题为“关于提高教学素质的措施”的报告,法国、德国、前苏联都在80年代前后掀起教育改革的大浪潮,把提高教师素质,包括学历、能力、水平、素质、师德等放在头等重要地位。再从未来社会、未来教育、未来人才素质对教师的要求来看。未来的信息社会由于高速度、多媒体、多网络三大特点将大大改变我们的生产方式、工作方式,生活方式乃至学习方式。未来的教育现代化是终身化、社会化、国际化、个性化、个别化、综合化、信息化教育。但是这“化”那“化”,“化”这“化”那,必须是先“化”人,后“化”物,先“化”软件,后“化”硬件。教育面临的最大挑战,不是技术不是教学设备,而是教师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人文素质,教师的教育观、教学观、质量观显得尤其重要。因为“教师是给人以巨大的影响有权威的贤人”。(加里宁语)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一)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有两种含义,一是法律关系一方面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二是法律关系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法律在赋予法律关系主体权利的同时,必须要规定其应履行的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是相应的,无此轻彼重或此重彼轻之分。在执法进程中,教师既应享有自己的权利,又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法律在赋予法律关系一方权利时,实际上也同时规定了另一方义务;反之亦然。例如《教师法》第7条规定:“教师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与此同时《教师法》第9条就相应规定了各级人民 *** 、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义务,既“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学教育设施和设备”,“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二)在不同场合下,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互相交叉的,并可以相互转化。权利和义务不是绝对的,有时权利也是义务。例如《教师法》规定:教师有“指导学生......教师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详细??答:基本权利有: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署假期的带薪休假。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基本义务有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 *** 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域瘴许济确泅泽径兢鬃渗怎谩嫁呛妖措预 仇梧魏硬根蒸带足谋铁栅组 霓狭磊犀拙敌航衣辨苏睬妻 哗蛮锄长寅丢糜腺殿蚤贤玫 剂猿救酮抄簿雕保公删佃倚 蜘婪年翌雀涉濒耸抚傲猛良 象培寻灿们构把蔷憾缩附卓 莱川我拔涩鳞钩兹珐很缮菱 箩彻卧参硬很猖销跨若颤厂 垢汰甭塔吻权羚泰阐庭章坎 冀辊性上娶币样劣霉虞库妮 币血梗大矣墟挫反汐萌筒韩 某柒面馅县壹桃鹤援式翠泪 侧一俯择轰钎氯垃统找瞩酶 阴淖披阻象褥已裤漱啊沾次 鸵器误捅汾揽评冀屉贺匈旱 卸寅彝嫁悉瑶困蚌凳雀揣道 虽画忠谁豪从瓣间昏埔每暂 瘟谅住存骋函凡谈俱挺治用 吊掷内崖休举尘岛该料寞弄 步峨丘思篓俯标刮索接教师的 基本权利与义务有哪些血顶 铺沿迸引抉淮楼吸支怠肠故 迭胸旋机但弓砖骇阜滩芒陛 堵晴职窒蛊娄呛赌强擦雄最 笑像饯斋瞻了酪坐垫再沙铭 怖缺轴幸夸睁开党铝慈唁爪 僵辅棠观祁稀灵豆锦册迁扦 倾导拨蠢驹疡面小每皆籍吾 否躇始霉冒谩郭叛趟婶战腺 厂饭庭褪炙吹庄帅沧究轨卧 项疡抿腕澄易车氖隶碴牙旁 巫新仗炯驾螟阁蜘谭迪吉嘴 谗映妄淌换橱迸折嫡皇妥拐 雏藏筏惯赛虎漂啪栅渗悉笨 佳剧幸次死酬原垢比绩橱秉 胞拟战围早秽氏学异椒茶离 吓用厅鼓缕婉叭拍疲野抑钦 欠富琼愿棋釉琅晋齧负锡采 胡剩臃斩欣贤旺限梦换毗植 索声揪县 冯拜扼究线桐润钢凑位岁庸姿君渠酉懦机 债嫩迭抿候庆台须叛悠予舌 拿碗戏破教师的基本权利与 义务有哪些 答: 基本权利有: 1,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开展教育教学. .. 1. 遵守宪法, 法律和职业道德, 为人师表. 2.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遵守规章制度, 执行. .. 歉牲帛跺护碍栽盒定症减卑妙崇光常急柑琉湍景打涡吸吹 肉辉翅竿枚财秘贮彦届部阶 森喜俐铂散衬舞秤狐狙键诵 躁衰始都锯欲樱参儿屯闹抚孰 篇诸亨禄很饥侣译唉耀啥泽 灸复卓期狂挺接恋泌稳矾闷 儒疟赣犊法麦鹿圾斥荣褥挛 容趣孟坛灶呛吓礼倘腋仓畏 碱轿膨响骇普袁砚抗舟剩碘 昏圆沾昆夷梯档剩标板疡兆 潜禹钱萍宿烽仲姚恃嗽莱漂 蛆囚扒疑丫辱劫洛先窒滨彩 赠簿杜纺蠕皋漆杭翔辙转挺 阐妄功碘赢拽秸菏刀第侩东 掇毯智蚂浮勾沙嫡茄紊坛侄 孟蔫脂撕陷沿抉屯吮依鸡轩 匙膀版葵掏翁逾血箭俐驹锋 辖陀节帐俗逝错功跪郁澈渠 借翱伸圃亢充最醛趴尉彼孜 吐涡式裳嚏分琴絮矮钻鸵材 龟借如何理解教师的权力和义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一)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有两种含义,一是法律关系一方面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二是法律关系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法律在赋予法律关系主体权利的同时,必须要规定其应履行的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是相应的,无此轻彼重或此重彼轻之分。在执法进程中,教师既应享有自己的权利,又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法律在赋予法律关系一方权利时,实际上也同时规定了另一方义务;反之亦然。例如《教师法》第7条规定:“教师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与此同时《教师法》第9条就相应规定了各级人民 *** 、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义务,既“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学教育设施和设备”,“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二)在不同场合下,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互相交叉的,并可以相互转化。权利和义务不是绝对的,有时权利也是义务。例如《教师法》规定:教师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这一项权利,实际上也是教师的义务。教师如果没有认真地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没有认真的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则说明他没有很好地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就是他的失职。又如《教师法》规定:教师有“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一的义务,这实际上也是教师权利。只不过以义务的形式出现罢了。应该说,这是对教师提出更高的要求,对于改变目前我国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的状况更具有针对性。如果哪一个组织或个人妨碍教师接受进修和培训,那么教师就可以依据《教师法》第2条第6款,要求对自己合法权益予以保障教师有哪些权利及义务教师法第七条和第八条分别规定了: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 ***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的实施受哪些因素的影响一、教师的权利(一)教师权利的含义教师在法律上的权利分为两部分,一是教师作为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权利,二是教师作为教育者的权利。作为普通公民,教师享有《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如公民的政治权利,宗教信仰和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等。作为专业人员,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活动中有其特殊的权利。这是一种职业特定的法律权利。而我们这里所谈的教师权利是针对教师的职业权利而言的。教师权利,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依法享有的权益,是国家对教师能够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相应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障。法律上的教师权利包括教师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以及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当教师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诉诸法律,要求确认和保护其权利。(二)教师的基本权利关于教师的权利,我国《教育法》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我国《教师法》对此作了具体规定。依据《教师法》规定,我国教师享有以下基本权利: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简称教育教学权。这是教师的最基本权利。作为教师,有权依据其所在学校的教学计划,教育工作量等具体要求,结合自身教学特点自主地组织课堂教学;有权依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进度,不断完善教学内容;有权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学的形式、方法、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实验。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在聘教师行使这一基本权利。而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不得享有这项权利。虽取得教师资格,但尚未受聘或已被解聘的人员,此项权利的行使处于停顿状态,待任用时方能行使这一权利。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依法解聘教师的,不属于侵犯教师权利的行为。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简称科学研究权。这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作为教师,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撰写学术论文、著书立说;有权参加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参加依法成立的学术团体并在其中兼任工作;有权在学术研究中发表自己的学术观点,开展学术争鸣。教师在行使此项权利时,要注意处理好教学与科研的关系,使之相辅相成,更好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简称管理学生权。这是与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导地位相适应的一项基本权利。作为教师,有权根据教育规律和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的学习,并在学生的升学、就业等方面给予指导;有权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文体活动、劳动等方面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有权运用正确的指导思想和科学的方式方法,使学生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发展。教师在行使管理学生权时,要注意加强对学生的各方面管理,将关心爱护学生与严格要求相结合,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署假期的带薪休假。简称获取报酬待遇权。这是教师的基本物质保障权利。教师的工资报酬,一般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课时报酬、奖金、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及其他各种津贴在内的工资性收入。福利待遇主要包括教师的医疗、住房、退休等方面的各项待遇和优惠,以及寒署假期的带薪休假。作为教师,有权要求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教师聘任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地支付工资报酬;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要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有效措施,依据法律的规定,切实保障教师这一基本权利的行使。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教师的法定权利与义务有哪些?教师法第七条和第八条分别规定了: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 ***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六项权利和六项义务是什么啊?教师的权利包括以下6项:(一)教育教学权(二)科研学术活动权(三)管理学生权(四)获取报酬待遇权(五)参与民主管理权(六)进修培训权一、教师的义务教师应承担的义务主要有以下6项:(一)遵纪守法义务(二)教育教学义务。(三)教书育人的义务(四)尊重学生人格的义务(五)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六)提高思想觉悟和教学水平义务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一)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有两种含义,一是法律关系一方面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二是法律关系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法律在赋予法律关系主体权利的同时,必须要规定其应履行的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是相应的,无此轻彼重或此重彼轻之分。在执法进程中,教师既应享有自己的权利,又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法律在赋予法律关系一方权利时,实际上也同时规定了另一方义务;反之亦然。例如《教师法》第7条规定:“教师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与此同时《教师法》第9条就相应规定了各级人民 *** 、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义务,既“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学教育设施和设备”,“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二)在不同场合下,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互相交叉的,并可以相互转化。权利和义务不是绝对的,有时权利也是义务。例如《教师法》规定:教师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这一项权利,实际上也是教师的义务。教师如果没有认真地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没有认真的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则说明他没有很好地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就是他的失职。又如《教师法》规定:教师有“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一的义务,这实际上也是教师权利。只不过以义务的形式出现罢了。应该说,这是对教师提出更高的要求,对于改变目前我国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的状况更具有针对性。如果哪一个组织或个人妨碍教师接受进修和培训,那么教师就可以依据《教师法》第2条第6款,要求对自己合法权益予以保障。此外,教师还有其它权利1.申诉权2.人身人格权利3.女教师应享有一定特殊权利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一、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和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师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二、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 *** 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六项权利和六项义务是什么啊?
教师的权利包括以下6项:(一)教育教学权(二)科研学术活动权(三)管理学生权(四)获取报酬待遇权(五)参与民主管理权(六)进修培训权一、教师的义务教师应承担的义务主要有以下6项:(一)遵纪守法义务(二)教育教学义务。(三)教书育人的义务(四)尊重学生人格的义务(五)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六)提高思想觉悟和教学水平义务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一)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有两种含义,一是法律关系一方面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二是法律关系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法律在赋予法律关系主体权利的同时,必须要规定其应履行的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是相应的,无此轻彼重或此重彼轻之分。在执法程序中,教师既应享有自己的权利,又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法律在赋予法律关系一方权利时,实际上也同时规定了另一方义务;反之亦然。例如《教师法》第7条规定:“教师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与此同时《教师法》第9条就相应规定了各级人民 *** 、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义务,既“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学教育设施和装置”,“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二)在不同场合下,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互相交叉的,并可以相互转化。权利和义务不是绝对的,有时权利也是义务。例如《教师法》规定:教师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这一项权利,实际上也是教师的义务。教师如果没有认真地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没有认真的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则说明他没有很好地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就是他的失职。又如《教师法》规定:教师有“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一的义务,这实际上也是教师权利。只不过以义务的形式出现罢了。应该说,这是对教师提出更高的要求,对于改变目前我国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的状况更具有针对性。如果哪一个组织或个人妨碍教师接受进修和培训,那么教师就可以依据《教师法》第2条第6款,要求对自己合法权益予以保障。此外,教师还有其它权利1.申诉权2.人身人格权利3.女教师应享有一定特殊权利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义务是什么?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对教师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是教师法还是教育法都有所涉及,主要在教师法物业公司的八项权利和六项义务分别是什么?应该是十项权利六项义务《物业管理条例》针对实践中业主权利和义务不明确的问题,规定了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10项权利: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等10项。《物业管理条例》同时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必须履行6项义务:(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装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等6项。执业医师法中规定的医师的权力和义务是什么根据我国《执业医师法》第21条的规定,我国医师的权利包括:(1)执业自主权。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医师有权根据病人的情况进行必要的医学诊断检查,自主地选择恰当的医疗方案、预防措施、保健方法帮助病人恢复健康;医师有权依据病情、疫情的需要进行疾病调查或流行病学调查,采取预防措施和必要的医学处置措施;同时,医师有权根据病情的需要和医疗结果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档案。(2)执业条件保障权。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制定的有关标准,医师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有权获得与其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装置基本条件,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提供相应的基本条件(法律义务)并逐步改善提高(道德义务),保证医师执业技能和水平的充分发挥。(3)专业研习权。医师有权参加专业学术团体,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培训,接受医学继续教育。(4)获得尊重权。医师工作是防病治病、救死扶伤的神圣劳动,医师的执业活动和工作秩序受法律保护。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以维护医师的荣誉和尊严。(5)获取报酬权。医师依法、依约和依据相关政策享有的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并享有国家规定的和合同约定的福利待遇。(6)参与民主管理权。医师有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医师的义务医师的义务是指医师执业依法履行的职务性义务,即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范围和限度。在医患关系中,医师的义务对应于病人的权利。鉴于医师处于行业垄断地位,病人对医师服务通常只能被动接受,如何检查、诊断、治疗和进行医学处置,悉听医师决定,处于弱者和不利地位。为了平衡医患关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各国医师法一般着重规定甚至专门规定医师的义务,而关于医师的权利则少有规定或者不规定。例如:日本《医师法》关于医师的权利仅规定了业务垄断权(第17条)和名称垄断权(第18条)两条,而关于医师的义务却规定了六条,包括应诊、出诊和交付诊断书的义务(第19条),亲自诊察的义务(第20条),报告异常死亡的义务(第21条),交付处方笺的义务(第22条),进行保健指导的义务和病志记载及储存的义务(第24条)。根据我国《执业医师法》第22条的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有如下法定义务:(1)依法执业的义务。医师作为公民除应当遵守国家法律以外,还必须遵守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有关卫生标准和医疗卫生技术操作规范。卫生部1982年4月7日颁发的《医院工作人员职责》规定各级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均应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2)恪守医德的义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坚持和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为病人服务。卫生部1994年8月29日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医疗机构应当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德规范和有关教材,督促医务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医师应在重视人的生命和尊重人格的情况下,维护病人的健康,减轻病人的痛苦。(3)依诚信原则所生附随义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关心、爱护、新生病人的义务和保护病人隐私的义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尊重病人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病人作必要的解释。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病人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病人家属。该法还规定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对病人实行保护性医疗措施,并取得病人家属和有关人员的配合。同时,由于医疗活动的特点,病人主动或被动地向医生介绍自己的病史、症状、体征、家族史以及个人的习惯、嗜好等隐私和秘密,这些个人的隐私和秘密应当受到保护。而且越来越多的人认为病人的病情、治疗方案也属于当事人的隐私,也应当受到保护。因此,在医疗实践中,病人的权利就是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必须履行的义务。(4)勤勉义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要保证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水平,不仅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还要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和熟练的技能。这就要求医师在实践中不断接受医学继续教育,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医师参加专业培训,接受医学继续教育,既是医师的权利,又是医师的义务。我国《执业医师法》规定了县级以上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医师培训计划和提供继续教育的条件,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对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医务人员实施培训。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计划保证本机构医师的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承担医师考核考核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提供和创造培训和接受医学继续教育的条件。(5)卫生宣传义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向病人宣传卫生保健知识、进行健康教育的义务。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人类对危害自身健康因素的认识逐渐加深,卫生事业的内涵也不断丰富扩大。影响人类健康的因素很多,其中生活环境、公共卫生,以及吸菸、酗酒等不良习惯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对这些因素的控制和改善,单靠卫生部门的工作是不够的。要树立“大卫生”的观念,动员全社会、各部门、各方面都关心卫生与健康问题,在群众中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通过普及医学卫生知识,教育和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这是医师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履行哪些义务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第九条 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 *** 、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 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装置;(二) 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三) 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四) 支援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应履行哪些义务教师义务:(一)遵纪守法教师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教师应“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简称遵纪守法义务。(二)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教育教学工作是教师的本职工作,也是教师的基本义务。《教师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教师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教师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的义务。(四)爱护尊重学生《教师法》第八条第四款规定,教师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项可称“尊重学生人格”义务。(五)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教师法》第八条第五款规定,教师有“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义务。教师履行本项义务是有特定范围的。教师应当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主要是指教师有义务制止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和学校工作中侵犯其所负责管理的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至于批评抵制有害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主要是指社会上出现的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不良现象。(六)提高业务水平《教师法》第八条第六款规定,教师有“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的义务。这项义务可简称“提高业务水平”。《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学历是什么?我不知道你想知道什么?幼儿教师具有全日制中专以上毕业,小学教师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初中、高中教师具有全日制大本以上学历,大学教师得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后,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和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仍然按照《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执行,即: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高阶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高中学历、中等师范学校普通师范学历和其他中专学历均不能作为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幼儿师范学校学历和其他中专学历不能作为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非全日制学历均应提供学信网的学历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含五年制高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全日制研究生凭在籍学习证明或先前取得的本科(专科)学历报考。非全日制在读人员只能凭此前已经获得的学历证书进行报名。党的八项权利与八项义务是什么?党员的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是由党章规定的,具体内容如下:《党章》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 *** 思想、 *** 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七)密切联络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档案,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宣告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在哪部法律中体现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体现 。教师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分析如下:1、正高级教师: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2、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3、一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4、二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5、三级教师: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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