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 7.1.1.3266亿等于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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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龙督考〔2012〕6号
关于印发《2012年龙湾区街道考绩办法》重点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2012年龙湾区街道考绩办法》重点工作考核细则已经区考绩委员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具体考核实施工作由区各有关单位分头负责,按照相应考核细则对各街道进行评分和排名,并报区考绩办。考核细则由考绩办法明确的各相应牵头单位负责解释,各重点工作考核分值最终按照考绩办法明确的分值进行转换赋分。
  温州市龙湾区考绩委员会办公室
  重点工作考核细则
  一、固定资产投资(400分;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考核内容:
  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根据国家统计部门有关规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城乡50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考核范围与统计范围一致。按照&统筹兼顾、条块结合、属地统计、责任明确&的原则,实行&双责双考&。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高新园区管委会(高新区本级)、温州空港新区管委会、区城市中心区管委会及市属落户龙湾的重大项目外,其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均按属地统计,同时纳入主管部门统计。跨街道线形项目的投资实绩由项目业主单位填写本项目属地街道投资完成额分解表后,报至区统计局进行属地统计。
  任务分解:
  按照&适度超前、留有余地、争取主动&的原则,将2012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任务180亿元分解落实到6个街道、3大园区。详见《龙湾区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分解表》。
  赋分办法:
  按照2012年度街道考绩办法规定,固定资产投资考核按实绩赋分,主要考核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率以及工业性投资完成率,未完成年度投资任务的单位不得评先。该项考核由区发改局牵头会同区经信局、区统计局按实际投资任务完成率先进行排名赋分后,再按排名计算考绩得分。排名得分按100分计,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任务70分,工业性投资任务30分;考绩总分按400分计。1、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得分: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单位得基本分60分;超投资任务数部分根据年度实际累计完成投资总量赋难度系数乘超任务基数分后予以加分,每超固定资产投资任务1个百分点基数分为0.2分。累计完成投资总量在3.5亿元(含)以上至5亿元以下的,赋难度系数1;在5亿元(含)以上至7亿元以下的,赋难度系数1.5;在7亿元(含)以上至10亿元以下的,赋难度系数2;在10亿元(含)以上至20亿元以下的,赋难度系数3;在20亿元(含)以上的,赋难度系数3.5。未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单位按每低于固定资产投资任务1个百分点予以减0.5分,其排名得分=基本分-0.5&(1-实际完成率)&100;排名得分第一名的得70分,其他单位得分=(排名得分/第一名排名得分)&70。2、工业性投资任务得分:工业性投资任务30分,基本分为25分。完成工业性投资任务数得基本分25分,每超过计划1个百分点加0.5分;未完成投资任务数,每低于计划1个百分点减0.5分,排名得分第一名的得30分,其他单位得分=(排名得分/第一名排名得分)&30。3、单位考绩分:单位最终排名得分=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得分+工业性投资任务得分,排名第一名的得考绩分400分,其他单位考绩分=(单位最终排名得分/第一名最终排名得分)&400。
街道固定资产投资考核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
考核牵头单位
任务完成情况
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得基本分60分。超额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单位排名得分=基本分+0.2&(实际任务完成率-100%)&100&投资总量难度系数。未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单位,每低于固定资产投资任务1个百分点予以减0.5分,其排名得分=基本分-0.5&(1-实际完成率)&100;排名得分第一名的得70分,其他单位得分=(排名得分/第一名排名得分)&70。
(区重点办)
工业性投资
任务完成情况
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得基本分25分,每超过计划1个百分点加0.5分,其排名得分=基本分+0.5&(实际完成率-1)&100;未完成投资任务数,每低于计划1个百分点减0.5分。其排名得分=基本分-0.5&(1-实际完成率)&100;排名得分第一名的得30分,其他单位得分=(排名得分/第一名排名得分)&30。
最终排名得分=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得分+工业性投资任务得分,排名第一名的得考绩分400分,其他单位考绩分=(单位最终排名得分/第一名最终排名得分)&400。
区发改局(区重点办)协同区经信局、区统计局
龙湾区201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分解表
投资任务数(万元)
其中工业性投资任务数(万元)
温州空港新区管委会
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
高新区本级项目
区本级项目
  二、重点工程政策处理和土地开发提速
  (一)重点工程政策处理(60分;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重点办))
  考核内容:
  以《2012年龙湾区重点工程政策处理工作表》内容为考核范围。
  赋分办法:
  按照《2012年龙湾区街道考绩办法》规定,重点工程政策处理主要考核重点工程政策处理的积极性和时效性,基本分为60分。重点工程政策处理考核按排名赋分,根据具体考核得分进行排名,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降1位,减基本分3%。
  具体考核得分=年度考核分+日常工作分+附加分,具体考核得分满分100分,其中年度考核分60分,日常工作分30分,附加分10分。
  年度考核分评定方法(60分):根据各街道重点工程政策处理难易程度,2012年分三类进行考核,第一类为永中街道街道,赋难度系数1.25;第二类为海滨街道、瑶溪街道,赋难度系数1.15 ;第三类为蒲州街道、永兴街道、状元街道,赋难度系数1.00。考核以各街道年度工作完成率进行排名打分,单位年度考核排名分=工作完成率&难度系数&60,排名第一名的得年度考核分60分,其他单位年度考核分=(单位排名得分/第一名排名得分)&60。
  日常工作分评定方法(30分):街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工作的得27分,部分工作未按时完成的,以按时完成工作的比例赋分。未按时完成工作属项目业主单位、区有关部门工作原因的,经查实后,视情给予日常工作分。街道政策处理月度考核为&绿牌&的,每次加0.5分,最高不超过3分,月度考核为&红牌&的,每次减0.5分。街道政策处理工作不及时,导致辖地内重点工程被列为&红牌项目&的,每项扣1分。
  附加分评定方法(10分):街道积极配合辖地内其他省市重点工程、招商引资项目及区领导交办的政策处理工作的,每解决1项得1分(以项目业主单位书面说明资料为准),最高不超过10分。
2012年龙湾区重点工程政策处理工作表
6月份工作计划
7月份工作计划
8月份工作计划
9月份工作计划
10月份工作计划
11月份工作计划
12月份工作计划
永中路(建中街-护寺桥):街道配合完成河道东侧民房、厂房以及龙海路-建中路段桥梁施工范围内的电线杆及变压器迁移等工作。
东林旧村改造工程:106户腾空工作
政府招拍挂土地(2):涉及下湾、龙华村,征地补偿款到户,地面附着物、林地等政策处理
G地块区间道路工程及政策处理:街道配合完成企业拆迁工作
龙水路(77省道-瓯海大道):涉及苗圃移植、征地补偿未到户、泰朗集团部分绿化用地、围墙等政策处理问题
市奥体中心工程:涉及城北等四个村的农田丈量核对、征地补偿款到户、地面附着物等政策处理。(需要解决的三个问题:1、征地补偿款到位,2、普门、城北村余留地约183亩带征,3、按已征完的村政策追加三产用地指标)
中心区C区块区间道路:四号路左侧(0+040~0+110段)坟地占用红线范围,影响施工,需拆除
曹龙大道:王宅村祠堂部分拆除,文体广场树木及构筑物政策处理
永中旧城一期道路网建设工程:部分民房未拆
永宁西路(龙水路-南洋大道): 拆除部分&嘉年华&游乐场。
永强中学迁建:尽早落实村里三产确定位置、村属农场被拆赔偿、祖坟迁移等问题
东林旧村改造工程:剩余14户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拆迁户政策处理
东林旧村改造工程:做好三处村集体资产拆迁安置补偿意向
温州市东片防洪工程一期:永中Ⅱ标堆场问题
龙湾新区(南片)道路网:拆迁工作相关事宜:围垦路协议签订未完成
附二医龙湾分院:农田丈量核对、征地款到户、农场管理房拆除补偿、苗圃移植、坟墓、砖窑等政策处理工作。(需解决三产返回地的落实问题)
东林旧村改造工程:5处中堂纠纷处理
永中旧城改建工程:涉及宗教场所天仙宫拆迁
东林旧村改造工程:完成村委会东首小宗祠堂拆迁工作
瑶溪南片ABC区间道路、D地块区间及府后延伸段工程:瑶溪南片ABC区间道路,施工涉及河流回填问题且受当地村民阻挠,街道配合做好村民工作。
永中西路西向延伸段(青龙路-南洋大道): 拆除环一村幼儿园、龙水第三小学部分操场及围墙、以及其他在道路红线范围内的违章建筑。
东林旧村改造工程:106户拆迁工作
江滨路龙湾段:屿田村滩涂政策处理要套用鹿城区桃花岛政策
江滨路龙湾段:蒲州街道屿田村0.45亩至今未征用
S1线市域铁路龙湾段工程:配合指挥部,做好村界确认、村民代表大会等政策处理工作
瓯江南口大桥及接线工程:完成瓯江南口大桥工程施工作业区范围内海上捕捞作业户、养殖户的政策处理工作;完成大桥工程施工临时用地42.6115亩的地上附着物政策处理工作。
温州市东片防洪工程一期:解决海滨Ⅰ标堆场问题
瓯江南口大桥及接线工程:配合做好瓯江南口大桥接线工程有关征地补偿款的发放工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前期启动工作。
瓯江南口大桥及接线工程:配合做好瓯江南口大桥接线工程拆迁安置房用地土地报征前的土地勘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等工作。
海滨围垦造地项目:城东、蟾钟、沙北等村一直诉求永强标准堤坝外原开垦土地至今还未得到合理补偿,街道做好政策处理工程。
龙湾新区(南片)道路网:拆迁工作相关事宜:围垦路协议签订未完成
瓯江南口大桥及接线工程:配合办理瓯江南口大桥接线工程的供地手续
新区道路网安置房项目:环镇路沙中、沙南、蟾钟拆迁安置房政策处理
瓯江南口大桥及接线工程:配合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
空港新区市政设施配套项目:滨海新区龙湾工业园内有小砖窑需整治
龙湾新区(南片)道路网:完成围垦路(永兴段)协议签订
永兴五溪村搬迁改造:五溪村与小塘村土地调换问题
龙腾南路安置房:完成与水务集团置换的土地政策处理
S1线市域铁路龙湾段工程: 完成石坦隧道石坦村相关政策处理工作
S1线市域铁路龙湾段工程: 做好村界确认、村民代表大会等相关征地报批前期政策处理工作
江滨路龙湾段:解决拆迁户林志松、史小恩纠纷问题
曹龙大道:因道路建设将中石油现有的供油场地部分征用,需在现有的供油场地西侧征用约12亩土地,6月底完成金岙村有关征地政策处理工作,并启动土地报征手续。
瑶溪钟秀园: 街道配合完成土地下征工作
灵昆大道隧道附属工程: 因黄山村段道路拓宽致原村间道路变窄,村里有意见,街道配合做好村里工作
犁头公园: 106亩土地政策处理
温州电大: 地块内日本大畈松花木场迁移
市安居工程瑶溪住宅区及市委党校周边道路: 涉及市委党校西侧道路党校围墙及厂房、永中西路(K0+360至南洋大道)道路厂房、经二五七路I标(永宁西路-瓯海大道)道路工程药材基地、永宁路(南洋大道-77省道)工程北侧人行道以及路口圆弧处等政策处理问题。
永中西路西向延伸段(青龙路-南洋大道): 环一村幼儿园、龙水第三小学部分操场围墙、以及其他在道路红线范围内的违章建筑需拆除。
瓯江口平衡地块: 12月底完成坟墓、苗圃政策处理
温州市第八中学迁建工程: 黄岳苗圃迁移12月底完成
  (二)土地开发提速(40分;牵头单位:区国土资源分局)
  考核内容:
  1、转而未供土地清理:截止2012年12月底,1999年&2009年的转而未供土地(已清理未录入)供地率达90%;2010年的转而未供土地供地率达60%。
  2、供而未用土地清理:截止2012年12月底,属于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超过规定开工期一年以内未开工建设的已供项目开工(处置)率达80%;超过规定开工期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已供项目开工(处置)率达90%;超过规定开工期两年以上的已供项目开工(处置)率达100%;对不能开工建设的已供项目要提出处置意见。属于非政府性投资项目的,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项目开工(处置)率达100%;对不能开工建设的已供项目要提出处置意见。
  3、用而未尽土地清理:截止2012年12月底,用而未尽土地处置率达100%。
  4、垦造耕地任务:截止2012年12月底,完成区下达垦造耕地任务4000亩。
  5、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任务:完成100亩项目组件报批。
  赋分办法:
  1、转而未供土地清理计分40分。其中1999年&2009年的转而未供土地供地率占分25分,按完成数占任务数的比例计算分值。1999年&2009年的转而未供未清理项目如果完成供地的,直接纳入供地率计算成绩。
  2010年的转而未供土地供地率共占15分,按完成数占任务数的比例计算分值。
  2、供而未用土地清理计分40分。其中属政府投资项目的20分,处置(开工)率要按三种情况分别按完成数占任务数的比例计算分值。
  非政府投资的20分,必须100%完成,按完成数占任务数的比例计算分值。
  3、用而未尽土地清理计20分,必须100%完成,按完成数占任务数的比例计算分值。
  4、垦造耕地工作计20分。完成政府下达&百万&造地的政策处理工作计分20分,按完成数占任务数的比例计算分值。
  5、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计20分。按完成数占任务数的比例计算分值。
  考绩得分=(转而未供清理得分+供而未用清理得分+用而未尽清理得分+垦造耕地得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得分)&(转而未供清理总分+供而未用清理总分+用而未尽清理总分+垦造耕地总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总分)&40(如无土地开发提速分项任务的,在分子、分母中均不列入计算)。
  转而未供清理得分=(转而未供清理完成数&转而未供清理任务数&25 + 2010转而未供清理完成数&2010转而未供清理任务数&15)&难度系数
  供而未用得分=(政府投资项目完成数&政府投资项目任务数&20+非政府投资项目完成数&非政府投资项目任务数&20)&难度系数
  用而未尽得分比=用而未尽清理完成数&用而未尽清理任务数&20&难度系数
  垦造耕地得分=垦造耕地完成数&垦造耕地任务数&20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得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完成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任务数&20
  难度系数按照转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任务总面积计算,200亩以下难度系数0.9、200-400亩难度系数0.95、400亩以上难度系数为1。
  三、城乡统筹发展
  (一)农房改造集聚建设(120分;牵头单位:区城市化建设办公室)
  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当年新增农房集聚率和今年区委、区政府下达的17个计划开工建设的&村房两改&项目按时开工情况。
  1、新增农房集聚率。
  (1)当年新增农房集聚率是指街道范围内当年农房改造集聚建设户数占当地总农户数的比例,即当年新增农房集聚率=(当年底农房改造户数-上年底农房改造户数)/总农户数。
  (2)农房改造集聚建设户数按农房开工、结顶、搬迁3个阶段、分别以30%、30%、40%折算。即农房改造集聚建设户数=农房开工户数&30%+农房结顶户数&30%+农房搬迁户数&40%。
  (3)农房开工户数指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工程项目已办理&四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签约农户达70%以上,并且已经进场施工的项目可安置的农户数;
  农房结顶户数指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工程土建已结顶的项目可安置农户数;
  农房搬迁户数指农房改造集聚建设项目已竣工验收,且农户已腾空拆除原农房,并搬迁入住新农房的农户数。
  2、按时开工建设。
  根据《关于印发&2012年度龙湾区&村房两改&项目计划开工建设任务安排表&的通知》(温龙委办发〔2012〕9号)文件要求,今年17个计划开工建设的&村房两改&项目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按时开工。永兴五溪整体搬迁改造集聚工程(一期)等第一批3个建设项目必须于2月29日前开工;海滨沙中村农房改造集聚点等第二批5个项目必须在8月31日前开工建设;永中龙北片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工程等第三批5个项目必须在10月31日前开工建设;蒲州汤家桥城中村改造项目等4个项目必须在11月31日前开工建设。(见附件1)
  月度排名考核。主要考核当月以及月度累计新增农房集聚率。
  赋分办法:
  当年新增农房集聚率、项目按时开工,满分总共120分。
  1、按新增农房集聚率大小实绩赋分,该项考核得分=(实际新增农房集聚率/5%)&110。
  2、按项目完成、推进时间情况进行赋分。街道所属单个项目若按时开工建设的得10分,提前1个月开工加2分,推迟1个月开工减2分,以此类推,年内未开工不得分。街道该项赋分按各项目建筑面积占总任务数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计分。
  3、当年街道年度考核原始得分=按新增农房集聚率大小实绩赋分+按项目完成、推进时间情况进行赋分。若当年街道年度考核原始得分为第一名,且当年新增农房集聚率5%以上,则认定为120分,其他名次街道年度考核得分则跟第一名街道年度考核原始得分相比较计分。具体如下:其他名次街道年度考核得分=(其他名次街道年度考核原始得分/第一名街道年度考核原始得分)&120);若当年街道年度考核原始得分为第一名,且当年新增农房集聚率5%以下,则各街道考核得分以各街道年度考核原始得分进行赋分。
2012年度龙湾区&村房两改&项目计划开工建设任务安排表
用地面积(亩)
建筑面积(m2)
2012年计划开工面积(m2)
项目总投资
新区道路网永中片农房集聚点
区公用事业工程建设指挥部
五溪村整体搬迁改造集聚工程(一期)
状元街道横街农房集聚点
区公用事业工程建设指挥部
沙中村农房改造集聚点
宁村村农房改造集聚点
河滨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下埠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石坦村农房集聚项目
龙北片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工程
环镇路蟾钟安置集聚点
区公用事业工程建设指挥部
环镇路沙中安置集聚点
环镇路沙南安置集聚点
周宅旧村改造项目
下兴村农房改造集聚点
永民村农房改造集聚点
朱宅村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工程
汤家桥城中村改造项目
2012年全区农房改造集聚建设计划任务表
计划任务数
龙湾区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工作考绩评分表
当年新增农房集聚率。
当年新增农房集聚率110分,按新增农房集聚率大小实绩赋分。当年新增农房集聚率是指当年农房改造集聚建设户数占当地总农户数的比例,即当年新增农房集聚率=(当年底农房改造户数-上年底农房改造户数)/总农户数。
农房改造集聚建设户数=农房开工户数&30%+农房结顶户数&30%+农房搬迁户数&40%。
该项考核得分=(实际新增农房集聚率/5%)&110
项目按时开工情况
按项目完成、推进时间情况进行赋分。街道所属单个项目若按时开工建设的得10分,提前1个月开工加2分,推迟1个月开工减2分,以此类推,年内未开工不得分。街道该项赋分按各项目建筑面积占总任务数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计分。
  (二)&三分三改&
  1、股改、地改(40分;牵头单位:区委农办、区农林局)
  考核内容:
  考核主要分年度综合考核和月度排名考核。
  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1)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主要有四项:股份经济合作社年度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开立情况;《股份经济合作社证明书》、《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证》发放情况;农村&三资&管理情况。
  (2)土地合作社建设。主要有六项:土地(含林地)合作社年度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农村承包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完成情况;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土地流转面积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土地流转扶持措施情况;林地承包率完成情况。
  月度排名考核内容
  (1)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对各街道每月末累计完成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按实际完成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数占应建行政村数的百分比,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举行成立大会,并选举产生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为完成标志。
  (2)土地合作社建设。对各街道每月末累计完成组建土地合作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按实际完成组建土地合作社数占应建行政村数的百分比,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土地合作社以召开设立大会选举产生土地合作社社委会、社监会为完成标志。林地未纳入土地合作社建设的,按50%计算完成率。
  赋分办法:
  (1)年度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办法及分值详见附表1。对上年度已经完成或无年度指标任务的项目,以该项基本分值计分。考核参照2012年龙湾区街道考绩办法及温龙委办发[2012]42号文件执行,最后由区村级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核实确定。考核得分再折算成考绩得分。
  (2)月考核排名。根据每月末累计完成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合作社的数量分别占应建行政村数的百分比,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百分比最高的为第一名,次高的为第二名,依此类推。
  附表:1、龙湾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年度考核评分表
  2、2012年各街道&三分三改&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龙湾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年度考核评分表
内容及评分办法
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
1、股份经济合作社年度任务指标。完成年度股改任务指标的得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以召开成立大会和街道批复为准。同时,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审批程序到位、台帐整理到位。
2012年、2013年分别按照完成应改行政村总数的80%、100%计算年度任务指标。考核参照2012年龙湾区街道考绩办法及温龙委办发[2012]42号文件执行。
2、经济合作社账户开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是否按规定开立,按开立比例计分,以银行凭证为准。
参照《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村经社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温政办〔2011〕81号)。
3、股份经济合作社证明书、股权证发放。《股份经济合作社证明书》申请发放情况,按发放比例计分;《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证》发放到户情况,按到户比例计分。证明书与股权证各占5分。
以发放台账与实地核查相结合。
4、农村&三资&管理。根据区、街道两级农村&三资&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和网络平台建设情况计分。做到&三资&资料齐全,并录入完整。同时,所有村只能以村经济合作社建立一个基本结算账户,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实行财务定期公开制度。
以实地抽查与核查台账资料相结合。
土地合作社建设
1、土地合作社年度任务指标。完成年度土地(含林地)合作社建设任务指标的得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林地未纳入土地合作社建设的,减半计分,以召开成立大会和街道批复为准。同时,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审批程序到位、台帐整理到位。
2012年、2013年分别按应建行政村总数的80%、100%计算年度任务指标。考核参照2012年龙湾区街道考绩办法及温龙委办发[2012]42号文件执行。
2、承包地登记发证工作。按完成承包地(含林地)登记发证(承包证、林权证、社员证)的比例记分, &三证&各以4分计算。要做好土地、林地的登记工作,摸清农民现有土地、林地面积,并进行确权登记。成立土地合作社后,要及时向农户发放社员证。
以统计报表、实地抽查与核查备案资料相结合。
3、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并挂牌对外运行。落实专职农经人员做好流转信息运作服务好。对机构不健全,人员未到位、信息平台建设差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012年、2013年考核土地流转服务站或农经站及其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4、土地流转面积任务指标。完成年度土地流转任务指标的得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以每年年初下达的土地流转面积任务指标为依据。
5、林地承包率。林地信息化建设100%、林地家庭承包率达到70%以上的计满分。
以实地抽查与核查台账资料相结合。
合&&&&& 计
2012年各街道&三分三改&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各街道工作目标任务
累计建成股份经济合作社数(个)
累计建成土地合作社数(个)
新增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亩)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系
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
村经济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2012年6月底前完成
1月底前完善区、街道、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 做到&一栏三簿六制度&俱全。
原以村委会名义开设的账户、账套要无条件更改为村经济合作社。
2012年6月底前完成
2012年6月底前完成
注:按年初市委1号文件下达的80%任务进行分解。
  2、农村新社区规范化建设(10分,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本项考绩得分=具体考核得分&10/100(最高不超过10分)。具体考核得分,包括农村新社区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情况(10分)、农村新社区&五大服务中心&建设完成情况(50分)、区级农村新社区示范点建设任务完成情况(40分)、市级农村新社区示范点任务完成情况和社区服务创新工作作为加分项目(10分)。
1、农村新社区建设规划编制(10分)
要求以街道为单位完成农村新社区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在6月份前完成编制工作得10分,每托延1个月扣2分,每少1个社区扣2分,未完成编制工作不得分。
2、农村新社区&五大服务中心&建设(50分)
便民服务中心(10分)
按时完成所有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
根据完成率计算基本得分,基本得分=实际完成率&100%&10分。以明查暗访的形式开展不定期督查,每个社区无人坐班查实一次扣0.5分。全年一个社区查实3次以上无人坐班的,该社区不能作为达标以上社区评定。
区纪委(监察局)
区人口计生局
区文广新局
社会管理服务中心(10分)
按时完成所有社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
根据完成率计算基本得分,基本得分=实际完成率&100%&10分。
卫生计生服务中心(10分)
按时完成所有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建设。
根据完成率计算基本得分,基本得分=实际完成率&100%&10分。
文体服务中心(10分)
按时完成所有社区文体服务中心建设。
根据完成率计算基本得分,基本得分=实际完成率&100%&10分。
养老服务中心(10分)
按时完成所有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根据完成率计算基本得分,基本得分=实际完成率&100%&10分。
3、区级农村新社区示范点建设(40分)
每个街道至少完成1个区级农村新社区示范点创建任务。
根据《龙湾区农村新社区规范化建设评定标准》得分情况酌情赋分。未申报创建的该项得零分。
区委社工办牵头
4、加分项目(10分)
市级农村新社区示范点建设(5分)
永中、瑶溪街道各完成1个市级农村新社区示范点创建任务。
成功创建市级农村新社区示范点的按完成质量情况给予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创建不成功则从基本分中扣5分。
区委社工办牵头
社区服务创新工作(5分)
社区服务创新做法加分。
社区服务好做法被区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或市级以上媒体报道的,每次给予加2分;被区级以上党内刊物发表的,每次给予加1分。该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三)计划生育工作(50分;牵头单位:区人口计生局)
  本项考绩得分=具体考核得分&50/100
  按照《龙湾区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温龙计生领〔2012〕4号)规定的内容。由区人口计生局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底对相关内容分别进行核查评分。
  四、综合环境建设
  (一)&两无三化&工作
  1、市对街道&两无三化&考核(50分;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赋分办法:
  根据市对街道&两无三化&考核结果排名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降1位,减基本分3%。
温州市城区街道(镇)&两无三化&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违法建筑拆除
按照&违必拆、六先拆&的要求拆除违法建筑;完成当月十大典型违法建筑拆除与交办拆除任务;拆后及时清理垃圾、恢复原状、应绿化及时绿化;深入推进沿河&两拆两绿&,骨干河道、重要河道沿线无违法建筑。
按当月拆违面积和累计拆违率排名赋分,累计拆违率评分按累计核实拆违面积与全年应拆违面积之比赋分。
十大典型违法建筑与交办拆除任务每发现一件未完成的扣0.2分。
清理利用率评分按已清理垃圾利用的件数与当月实际拆违件数之比赋分。
沿河&两拆两绿&按违法建筑的拆违率赋分。
长效机制落实
巩固拆违成效,有效落实违法建筑整治查处长效工作机制,新建违法建筑按规定及时有效制止和拆除;无违建道路、河道的创建率。
新建违法建筑及时查处率按有效查处的件数与当月新建违法建筑件数之比赋分;已完成主、次干道两侧总长度与应创建总长度之比赋分。
按期完成&祛疤栽花&十大项目,对辖区的违建点、烂点、污点、乱点等&疮疤&进行有效整治,清除视觉污染;有效整治不规范户外广告设施,按期完成规定广告设施整治任务;&拆围去丑&做到应拆尽拆、宜绿尽绿,做到辖区内无未批实体围墙。
祛疤增绿以点为单位、其他类型疤以路为单位,每完成1处加0.2分,其中祛疤增绿视面积加0.2-2分,累计不超过5分。
户外广告整治按当月清除量计算,1000平方米为1分,每增加100平方米加0.1分,最高加3分;4月份开始发现一处应拆未拆的每处扣0.5分。
有未批实体围墙的每100米扣1分,分值在&无明显疮疤&考核分中扣除,扣完为止。
辖区内无垃圾堆积和卫生死角,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清运处置,无垃圾焚烧现象。道路保洁基本到位,公共场所无明显果皮、纸屑、烟蒂、污水及废弃物堆积,居住小区内楼道整洁、无垃圾、杂物堆放,农贸市场保持场内及周边环境整洁。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辖区内公厕、垃圾坞、垃圾箱等环卫基础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坞、垃圾箱、垃圾收运站等公共卫生设施保持完好、洁净,周围无废弃物,地面无明显污迹。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
长效保洁机制基本到位,按照道路清扫保洁规范划分等级,落实辖区内道路清扫保洁任务,做到主要道路连续性清扫保洁,其他道路定时清扫保洁。临街、临河单位、商店实行&门前三包&、&河前三包&。
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绿化养护长效体制机制完善,绿地养护和管理到位,没有占绿、毁绿等行为发生;行道无缺株、枯枝和残疾树;该绿能绿,绿化到位,保持长绿,无大缺损,没发生在树上悬挂物品、借树搭棚等妨碍树木生长行为。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
严格按照《年温州中心城市绿地建设计划》要求,推进绿化项目建设,完成各区、功能区下达的植树绿化任务,并对现有绿地景观进行改造提升;做好沿河&两拆两绿&,完成年度沿河绿化任务。
按质按量完成年度绿化任务,日前完成任务的考评系数为1.2,4月5日前完成任务的考评系数为1.0,5月30日前完成任务的考评系数为0.8;沿河&两拆两绿&按绿化完工率(完工面积/总面积)赋分。
功能性和景观装饰性照明设施完好率和亮灯率;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橱窗完好率、亮灯率和文字、图形等规范情况;数字城管受理的各类亮化问题处置情况;各类照明设施按规定时间启闭情况;亮化工程建设实施情况;市区百佳户外广告创意、店牌店招、橱窗等评选情况。
按温委办发〔号文件执行。即温州市城区亮化工作考核评分细则。(附评分细则)
温州市城区亮化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景观装饰性照明设施和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橱窗等完好无损,文字、图形完整规范,按规定时间启闭灯光。
亮灯率评分=亮灯率&35分
完好率评分=完好率&35分
文字、图形使用不规范的,发现1处扣0.5分,最高扣5分。
4、不按规定时间启闭,发现1处扣0.5分,最高扣5分。
根据《温州市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温州市城区店招店牌橱窗亮化管理办法》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进行考核。
发现或接到举报经查实的,每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数字城管考评
及时处置数字城管受理的各类亮化问题
数字城管受理的各类亮化问题处置率&10分
开展最佳户外广告、最佳商户橱窗、最佳店招店牌评比
  2、绿化建设(30分;牵头单位:区城管与执法局)
  考核内容:
  主要为各街道与区政府签订的《龙湾区园林绿化责任书》、《龙湾区年绿化(创森)责任书》绿化建设任务面积完成情况。由管委会、指挥部建设的绿化项目不纳入街道任务数。
  赋分办法:
  本项考绩得分=创园考绩得分+创森考绩得分
  创园考绩得分=创园具体考核得分&22/100;创森考绩得分=创森具体考核得分&8/100。
  创园和创森具体考核总分各为100分,其中基础分90分,激励分10分。基础分按任务完成情况赋分,凡在5月底前完成绿化任务数的均可得基础分90分,5月底前未完成绿化任务的,按完成比例给予赋分;激励分按任务完成率排名予以赋分,第一名得10分,名次每降1位,减1分,任务数未完成的不得分。
  3、市容环境基层创建活动情况(13分;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为各街道新创成的市级卫生村数。
  其中,社区创建卫生先进社区的,按卫生村计算。省级卫生街道按每创成1个折算成5个卫生村,省级卫生村按每创成1个折算成2个卫生村。
  卫生村、卫生街道复查通过确认不纳入计算,但没有通过的卫生村按1个卫生村计算,卫生街道按2个卫生村减扣。市级卫生街道按创成1个折算成3个卫生村。
  赋分办法:
  将基本分按百分值计算分为新创成率占70%和创成数占30%,新创成率按各街道卫生村2012年新创成率进行排名,第一名得基本分70分,每下降一位减3%。创成数按各街道卫生村2012年新创成村数进行排名,第一名得基本分30分,每下降一位减3%。两项考核总分再进行排名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13分,每降1位,减基本分8%。
  新创成率=当年新创卫的省市卫生村总数/当地行政村总数(包含社区数)
  省市卫生村创成以通过市爱卫办考核验收或省市爱卫会发文命名为准。卫生街道以省市爱卫会命名文件为准。
  组织实施:
  (1)各街道按市爱卫办《关于2012年卫生创建工作安排的通知》(温爱卫办z2012{2号)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申报。
  (2)市爱卫办考核采取即时申报即时验收,各街道在规定时间内可以进行多次申报。市爱卫办在收到申报卫生村材料的1个月内,组织人员对申报村进行考核验收,卫生街道考核验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3)各街道要严把申报质量关,区爱卫办组织对各街道申报的卫生村进行审核,市爱卫办组织对各地申报的卫生村进行考核。
  ①若发现被考核验收不符合要求的比例较高的,给予通报,并酌情扣除考绩分数。
  ②今年各街道可直接申报市级卫生村,区级卫生村将不做为前提条件,此条件只限2012年,望酌情申报。
  (4)卫生村创建采取每季度进行排名1次,暨排名数据以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为时间节点进行计算。
  4、数字城管(12分;牵头单位:区城管与执法局)
  按照《关于印发龙湾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温龙城管办〔2012〕5号)中《龙湾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考评办法》进行考核评分。考核得分再折算成考绩得分。本项考绩得分=考核得分&12/100(最高不超过12分)。
  (二)节能减排工作
  1、节能降耗(20分;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本项考绩得分=考核得分&20/100
龙湾区街道节能降耗工作考核办法
规模以上企业万元产值能耗降低率
完成年度责任目标规模以上企业万元产值能耗降低率6%得基本分40分,降低率每增加1%加1分,最多加10分:降低率每减少数1%减1分,最多减10分。
有序用电执行情况
1、电量控制10分。完成控制目标得10分,每低于控制目标1%,加1分,最多加10分.每超出控制目标1%,扣1分,扣完为止。2、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的企业用能措施执行情况10分,辖区内被通报的违规用电企业,每督查1家扣0.2分,扣完为止.
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指标完成情况
辖区内重点用能企业(年耗能1000吨标煤以上),当年比上年万元产值综合能耗降低6%,完成的得基本分20分,降低率每增加1%加1分,最多加10分:降低率每减少数1%减1分,最多减10分。
节能项目申报
辖区内企业申报节能项目补助得基本分10分,如无申报不得分。获得市级节能补助项目一个加2分,获得省级节能补助项目1个加4分,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
其他节能工作执行情况
各街道应认真执行节能部门下达的其他相关任务,视工作完成情况加减。
&&& 2、减排和污染整治(20分;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 本项考绩得分=具体考核得分&20/100
&2012年龙湾区减排和污染整治工作评分细则
减排和污染整治(100分)
污染减排指标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减排指标的削减,基本分20分,视环境污染整治和环境基础设施管理完成情况,按比例得分。
环境污染整治
1、区域环境污染整治,基本分30分。其中完成辖区内年度污染整治任务的得20分(按照市、区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时间节点配合完成电镀、合成革、印染、化工、造纸、制革等六大行业年度整治任务,具体以辖区内完成企业数比例得分);积极开展&安静小区&创建活动的得10分,完成创建任务得分,未完成不得分。
2、非法污染窝点、企业的取缔工作,基本分30分。完成辖区内非法窝点、企业取缔工作的得基本分,未按时上报打非方案的扣5分,未及时上报相关打非信息的扣3分,未完成打非任务的每例扣0.5分,督查发现存在死灰复燃情况的每例扣2分,新发现安装三线电并不在非法窝点排查总名单中的每例扣1分,扣完为止。
环境基础设施管理
加强排污管网日常维护工作,提高污水纳管率,基本分20分。发现一处排污管网破损致使污水不能进入管网,不及时维护的扣2分,扣完为止。
  3、截污纳管率(15分;牵头单位:区城管与执法局)
  考核项目:
  各街道截污纳管率达到80%以上。截污纳管率=截污纳管户数/总户数。截污纳管户数=辖区居住户数+规上企业户数;总户数=辖区居住户数+规上企业户数。
  赋分办法:
  本项考绩得分=(截污纳管率/80%)&15分(最高不超过15分)。
  4、生活垃圾收集率(10分;牵头单位:区城管与执法局)
  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率提高幅度任务完成情况。根据省市下达目标任务及各地的实际指标确定各地本年度考核指标及提高任务幅度,各街道提高幅度任务为各街道上年度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率基础上提高1%,
  赋分办法:
  本项考绩得分=(该地实际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率/该地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率提高幅度任务)&10(最高不超过10分)。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率=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量/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100%。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量是各街道转运到垃圾处理厂的垃圾量,每月统计得出。
  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是各街道居住人口数乘以人均日产生活垃圾量(户籍常住人口人均日产垃圾量按1.1公斤计算,流动人口人均日产垃圾量按0.7公斤计算)乘以每月天数。
龙湾区2012年度各街道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率提高幅度任务情况
(包括高新)
(包括扶贫)
2011年度实际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量(吨)
2011年度理论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量(吨)
2011年度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率
2012年度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率提高幅度任务
龙湾区各街道常住人口数情况
常住人口总数
户籍常住人口个数
流动人口个数
蒲州街道(包括高新)
瑶溪街道(包括扶贫)
注1:人口数据以最新日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为准
注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不包括长期居住在我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三)平安建设(70分;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考核内容:
  详见《2012年龙湾区街道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具体评分细则各考核单位请依据《2012年度温州市平安乡镇(街道)考核评审条件》进行考核。
  赋分办法:
  本项考绩得分根据考核得分排名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70分),名次每降1位,减基本分3%。凡发生重大事项(见附件2),且应由街道负主要责任的,予以平安综治一票否决,考核不得分。
2012年龙湾区街道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一、社会政治稳定状况(20分)
1、认真落实维稳工作任务,及时报送信息,严防发生泄密事件,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区委维稳办、区保密局、区民宗局
2、组织开展反邪教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无邪教创建活动。
3、认真做好信访处置工作。
4、做好涉法涉诉案件化解工作。
区委政法委
5、防止发生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相关考核单位
二、治安状况
6、认真开展社会治安乱点整治,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
7、落实好街道禁毒工作任务。
8、做好本地归正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工作;
9、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区公安分局、
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
10、控制刑事案件总量上升,防止发生其他重大刑事案件,视频监控建设达到规定要求。
区公安分局
11、做好其他社会治安工作。
相关考核单位
三、经济秩序平稳(7分)
12、严防发生非法集资、商业欺诈、传销等案件。
区公安分局
13、严防发生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商品案件,或者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案件,造成人员受伤的。
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局
14、杜绝管辖的企业、建筑单位等发生欠薪行为被查处。
区人力社保局
15、防止发生违法用地以及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案件。
区国土资源分局
16、防止发生其他影响经济秩序事件。
相关考核单位
四、安全生产
好转(11分)
17、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整治与监管等工作,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18、认真做好生产车间、居住出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要求。
区分安消防分局
19、防止发生其他涉及安全生产事件。
相关考核单位
五、社会公
共安全(8分)
20、防止传染病疾病暴发流行;防止发生药品安全事故、中毒事件。
21、做好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化建设工作。
相关考核单位
22、落实好群众性活动安全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区公安分局
23、防止发生其他公共安全事件。
相关考核单位
六、人民群众安居乐业(12分)
24、开展&平安社区(村)&、&平安创建示范点&创建。
25、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提高&平安三率&。
26、积极开展基层行业创安及基层志愿者等活动。
有关考核单位
27、防止发生其他影响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事项。
相关考核单位
七、基层基础建设(21分)
28、加强基层综治基础建设及巡防队伍建设。
29、全面深化与推进综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切实加强&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社区综治组织建设顺利推进。
30、强化 &大调解&体系建设。
区综治办、区司法局
31、落实好平安综治维稳制度、经费及签订责任书等。
区平安办、区综治办、区委维稳办
32、做好其他涉及基层基础方面的工作。
相关考核单位
重大事项考核评分表
具  体  内  容
1、发生聚众阻塞铁路或高速公路致使交通中断、冲击国家机关、实施打砸抢烧等群体性事件的。
区委维稳办
区公安分局
凡发生重大事项,且应由街道负主要责任的,予平安综治一票否决。
2、发生本地&法轮功&人员到省委、省政府等重点部位或进京(进沪)滋事,造成严重影响的。
3、发生《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4、发生一次杀死3人(公共场所、学校内师生2人)以上或在本地区致死3人以上的系列杀人案,影响较大的盗抢金融机构案件,针对不特定中小学生、幼儿的侵害案件以及其他在全省造成重大影响严重刑事案件的。
区公安分局
5、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被市、区重点地区整治办挂牌整治的,或被通报批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区公安分局
6、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以及举办群众性活动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
区公安分局
区文广新局
凡发生重大事项,且应由街道负主要责任的,予平安综治一票否决。
7、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一次性发生急性中毒造成人员死亡或确诊病例50人以上)、重大职业中毒(造成人员死亡或发生急性职业病30人以上)、Ⅲ级以上药品安全事故的,或虽未达到上述程度,但在全省造成较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
区食品药品监督局
8、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或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造成人员死亡或30人以上中毒事件的。
区公安分局
9、被市列入毒品问题重点整治街道的,整改后仍不达标的。
区公安分局
10、发生《龙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五、党建工作
  (一)党风廉政建设(10分;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察局))
  按照《2012年度龙湾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规定的内容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排名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10分,名次每降1位,减基本分3%。
  (二)党的组织工作(10分;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按照《2012年龙湾区街道党的组织工作考绩办法》(温龙组〔2012〕22号)规定的内容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排名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10分,名次每降1位,减基本分3%。
  (三)宣传思想工作(10分;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排名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10分,名次每降1位,减基本分3%。
2012年度区委宣传部对街道工作考核细则
(1)理论武装(20分)
1.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档案规范健全,全年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开展理论研讨活动。(4分)
⑴按要求制定学习计划,做好年度总结(0.5分);
⑵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均有具体学习内容和记录。(2分)
⑶班子成员每人全年至少作一次中心发言,作一次基层辅导报告(1分);
⑷班子成员至少完成一篇理论调研文章(0.5分)。
2.开展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学习型班子、学习型党员和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6分)
⑴开展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学习型班子、学习型党员和学习型家庭、学习型企业创建活动,完成年度创建任务指标数(3分);
⑵创建活动有特色,亮点突出、成效显著(3分)。
3.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十八大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大力开展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主题教育、&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4分)
⑴开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主题教育活动(1分);
⑵开展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1分);
⑶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1分);
⑷开展其他重要会议精神落实活动(1分)。
4.抓好宣讲团队伍建设和基层业余党校建设,以多种形式开展理论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民企思想文化建设。(6分)
⑴开展&基层党校建设规范年&活动,并顺利通过达标验收(1分);
⑵建立和巩固街道宣讲团(队),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宣讲活动,全年基层宣讲场次在20次以上(2分);
⑶完成全年理论读物征订任务(2分);
⑷按要求参加、开展 &万场宣讲&和&微型党课&比赛活动(1分)。
(2)宣传工作(24分)
5.做好中心工作宣传和节日氛围营造。(4分)
⑴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活动(2分);
⑵做好重大节日的宣传氛围营造,在元旦、春节、&五一&、& 七一&、&十一&等节日和重大纪念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宣传氛围布置(2分)。
6.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4分)
⑴确定1-2名新闻通讯员,负责向区新闻中心提供新闻稿件,全年在《今日龙湾》、《龙湾新闻网》、《都市新闻》刊播新闻稿件达到30篇以上(2分);
⑵积极向区新闻中心提供新闻线索,主动配合新闻记者做好采访工作,新闻通讯员每年参加新闻业务培训一次以上(2分)。
(2)宣传工作(24分)
7.加强和规范宣传阵地建设。(4分)
⑴街道、各村(居)宣传栏(窗)的内容及时更新,每月至少一次(2分);⑵确定户外视频建设点选址,完成1个户外视频宣传阵地建设(2分)。
8.完成年度党报党刊征订任务。(6分)
⑴按任务要求完成征订任务(3分);
⑵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提前完成征订任务(3分)。
9.规范对外宣传及网络宣传管理。(6分)
⑴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重大事件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2分);
⑵加强互联网宣传管理,发挥网评员作用,主动开展网络舆情引导,对《龙湾网事》、《网络舆情专报》、《网络舆情抄告单》等抄告的舆情及时处置应对,并认真反馈处置结果(2分);
⑶积极主动应对突发事件和网络事件,及时准确上报应急敏感突发信息,做到无瞒报、不漏报,没有因工作应对不当被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刊播重大负面报道事件发生(2分)。
(3)文化建设(18分)
10.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制订本街道文化发展建设纲要,做好群众文化团队建设。(3分)
⑴贯彻落实区委《关于文化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制订本街道文化发展建设纲要(1分);
⑵文化建设资金投入比上年度有所增加(1分);
⑶扶持培育群众文体团队建设,支持村(社区)建立文体队伍(1分)。
11.积极推进街道和社区(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8分)
⑴街道综合文化站,已建的考核管理情况和使用率;在建的考核建设进度;列入建设规划的考核前期工作进展(2分);
⑵按照&十五分钟&文化圈要求建设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做到规划科学、建设到位、作用良好(6分).
12.根据中心工作和重大主题宣传活动要求,开展主题性大型文艺宣传活动及经常性群众文化活动。(7分)
⑴全年开展不少于5次主题性大型文艺宣传活动,根据文艺宣传的规模、形式、效果计分(5分);
⑵开展经常性群众文化活动,按照活动规模和效果计分(2分)。
(4)文明创建(20分)
13.深入开展&德暖龙湾&道德文明我践行&品牌活动,扎实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6分)
⑴组织开展&学雷锋&树新风&促和谐&和&践行雷锋精神 共建幸福龙湾&等主题活动(0.5分);
⑵开展&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活动(1分);
⑶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文化活动(1分);
⑷积极参与公民道德教育公益论坛、龙湾传统文化促进会(1分);
⑸组织开展区第四届&和谐文化乡村行&和第五届社区邻居节活动(2分);
⑹认真参与&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等各类推荐活动(0.5分)。
14.深入实施&春泥计划&,有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3分)
⑴深入实施&春泥计划&,实现实施村全覆盖,达到100%(1分);
⑵&春泥计划&实施示范村达10%、合格村100%(1分);
⑶积极主动配合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成员单位开展净化优化社会文化环境和落实2012年未成年人&十件实事&(1分)。
(4)文明创建(20分)
15.深入开展&拆违美化&专项行动,巩固扩大省文明城区创建成果。(7分)
⑴做好全区春节景观布置(1分);
⑵创成市、区规定的亮化示范路和亮化道路(3分);
⑶做好街道辖区市容环境整治项目施工,并顺利通过市里竣工验收(1分);
⑷积极参与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并配合做好全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2分)。
16.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夯实基层文明创建基础。(4分)
⑴做好街道辖区各级文明单位申报创建(复评)等推荐和指导工作(1分);
⑵指导和组织街道辖区有关文明单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分);
⑶及时做好属地&96150&交办单处置(1分);
⑷做好精神文明建设信息调研工作(1分)。
(5)基础工作与信息调研
17.基础工作完成情况。(8分)
⑴党工委、办事处年度专题研究宣传文化工作不少于2次;制定年度宣传文化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活动)实施意见;配备专职文化干部(2分)
⑵宣传文化重要会议到会情况(3分)。
⑶积极配合完成市、区其他重要工作(1分);
⑷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材料(2分);
18.信息调研工作完成情况。(10分)
⑴报送宣传文化信息每月不少于6条(包括工作信息和舆情信息)(6分);
⑵省宣传交流平台每月上传信息不少于5条(3分);
⑶每年完成宣传思想文化调研文章1篇以上(1分)。
(6)创先争优加分
19.积极打造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亮点与特色。
获区级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奖励或荣誉称号,加0.5分;获区委、区政府授予的奖励或荣誉称号,加1分;获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奖励或荣誉称号,加1分;获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奖励或荣誉称号,加2分;获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奖励或荣誉称号,加2分;获省委、省政府授予的奖励或荣誉称号,加3分;获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奖励或荣誉称号,加3分;获党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奖励或荣誉称号,加5分。重复获奖按最高奖加分,加分项目以正式文件或证书(奖杯、奖牌照片)为准,当年未能加分的,转入下一年度。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四)统战工作(10分;牵头单位:区委统战部)
  按照《2012年度对各街道统战工作评分办法》温龙统〔2012〕17号规定的内容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排名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10分,名次每降1位,减基本分3%。
  2012龙湾区街道总体工作民意调查考核细则
  根据《2012年龙湾区街道考绩办法》的要求,对6个街道总体工作进行民意调查。为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
  街道总体工作民意调查是对各街道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社会公众的评价,了解一年来各街道在履行社会管理、公众服务等职能方面的工作业绩和成效,为打造服务型政府提供定量的研究和评价,充分体现民情民意,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是受访者对街道党委、政府当年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政治和党的建设等工作是否满意的主观评价和总体感受,调查的具体内容体现于调查问卷中。
  三、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区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社区)两委成员、企业负责人和群众代表。
  四、样本数量、调查方式以及调查时间
  调查采取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方式进行。调查对象为随机抽取的居住或工作在被调查街道16-75周岁的&两代表一委员&和村居(社区)两委成员、企业负责人和群众。按照调查代表性要求,全区共需成功访问2690人。其中群众2080人、&两代表一委员&及村居(社区)两委成员260人,企业负责人350人。
街道总体工作民意调查样本分布
区级两代表一委员、村两委成员
企业负责人
  五、评价档次和计分方法
  (一)评价档次:评价指标采用量化方法,根据街道2012年的综合表现,由对象按照&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 5个档次逐个进行评价,同时增加&不了解、不好说&选项,以保证评议的客观性。
  (二)档次分值:对&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分别赋予&100、80、60、30、0&分值,&不了解、不好说&不计分。
  (三)权重设置: &两代表一委员&和村居(社区)两委成员、企业负责人、群众代表分别按照40%、20%、40%权重折算。
  (四)得分计算:
  第一步:计算出各类调查对象的满意度。
  &两代表一委员&和村居(社区)两委成员满意度=(100&很满意票数+80&比较满意票数+60&基本满意票数+30&不太满意票数+0&不满意票数)/总有效票数
  企业负责人满意度=(100&很满意票数+80&比较满意票数+60&基本满意票数+30&不太满意票数+0&不满意票数)/总有效票数
  群众满意度=(100&很满意票数+80&比较满意票数+60&基本满意票数+30&不太满意票数+0&不满意票数)/总有效票数
  第二步:加权计算出各街道满意度。
  街道满意度=&两代表一委员&和村居(社区)两委成员满意度&40%+企业负责人满意度&20%+群众满意度&40%。
  六、质量控制和保密纪律
  1、为了提高调查质量,调查员需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开展调查。
  2、调查现场实行全程督导,后台监控。抽查中发现一次差错则该份答卷作废,同一调查员被两次发现差错的,其负责的所有答卷作废,并取消一切工作报酬;
  3、调查问卷设置甄别和相关辅助调查指标,调查对象不符的予以剔除,对相关辅助调查指标半数以上回答不清楚、不好说的,该份答卷判定为无效答卷;
  4、严格保密纪律。对调查员进行《统计法》和保密纪律教育,调查员要对单个调查结果承担保密义务。同时,只确定一名人员负责后台监控,整个调查汇总结果只限于后台监控人员掌握,直接报考绩办,并对汇总结果承担直接保密责任。
  七、具体实施步骤
  区统计局做好调查问卷的设计,调查员的选调和培训,调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以及调查完成后的数据汇总和整理工作。
  11月底前:由区统计局根据调查目的,设计问卷;根据抽样方法和样本量的分布要求,完成样本确定。
  12月底前:完成电话调查,数据整理汇总等调查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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