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在深训工行车贷信用卡利息申请车贷需要什么条件

中国云浮--政府门户网站
您所在位置: 》主导航条 》 》
云浮市切实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http://www.
               
近年来,云浮市积极实施“东渐西联、优内拓外、错位竞争、统筹并进”的战略部署,社会经济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企事业单位对劳动力的需求日益突出,外来务工人员不断增多。至6月底止,全市有外来务工人员约6.2万人,占全市就业人员的18%。为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服务和管理,该市逐步摸索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劳务协作为依托,以规范管理为保证,以就业服务为宗旨的外来劳动力管理服务模式,为外来务工人员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和就业氛围,确保外来劳动力就业稳定有序。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劳务协作,搭建外来劳动力就业服务平台。一是探索建立劳动协作机制,引导外来劳动力有序流动。该市从2004年起着手建立劳务协作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和各大企业到劳动力资源丰富的省市联系劳务输入,特别是与广西、云南、贵州、四川、湖南等相邻省(市)签订劳务协议,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今年以来,该市共引导外地劳动力前来就业3200人(次)。二是定期召开招聘会,搭建求职平台。每年举办多次形式多样企业用工招聘会,为企业和求职者搭建了一个双向选择的互动平台。如今年初,利用外来民工春节后返回找工作相对集中的时段,组织大型现场招聘会,组织了近300家企业举办为期两天的招聘会,提供各类岗位8000多个。三是设立外来劳动力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为用人单位和外来人员提供就业登记、岗位信息查询、职业指导介绍等服务,协助解决“用工难”、“就业难”问题。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外来务工人员职业技能水平。该市把外来工的技能培训纳入职业培训计划,建立“政府主导、个人自愿、市场运作、各方参与”的培训机制,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培训教育。一是实行自主培训。由各用人单位根据经营业务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如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从1997年起建立了培训中心,兼顾培训与生产的需要,对公司外来务工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就业培训。二是实行委托培训。由各用人单位委托劳动保障部门培训中心、各培训机构开办电工、车工、车缝纫工、计算机操作等项目培训班。三是实行定点培训。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采取“订单式”培训,与用工单位联合开展外业务工人员岗前培训。
一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外来务工人员提高自身素质。通过定期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免费发放《维权宣传小册子》等方式,增强用人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外来务工人员依法维权的意识,营造依法维护外来工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向外来工举办外来工学法培训班16期,开展法律咨询下乡31场次,张贴各类法制图片860张,发放宣传资料3200份,办宣传专栏82期。二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规范单位用工行为。对大中型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实行监控,加强日常巡查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拖欠工资等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侵害外来工合法权益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对全市1500家用人单位开展劳动年审,对713家用人单位开展日常巡视检查,为5638名务工人员追回拖欠工资2478万元,责令83家用人单位新增参加社会保险人数1256人。三是抓好外来工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基层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在全市63个镇(街)司法所办公地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使外来工能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同时,放宽外来工法律援助准入条件,简化申请手续,保证了案件得到及时受理、审查和办结。今年上半年,该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外来工法律援助案件200多件,受援人数300多人,接待来访2500人次,为外来工挽回经济损失180万元。
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归属感。主要是动员企业依法为外来工购买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确保员工病有所医,失业有保障,将来老有所养,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组织多种形式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外来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满足外来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需求;引导企业创造良好的就业和生活条件,营造良好的务工环境,打造优秀的企业文化,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归属感和稳定性。现在基本上没有企业对外来务工人员有歧视的现象,同工不同酬现象也已逐渐减少,外来务工人员和本地职工一样,享受企业的教育培训、福利、加班工资和晋升等待遇。
来源:市委办信息科&&
粤 ICP 备 040002 版权所有(c) 广东云浮市人民政府,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云浮市信息中心制作和维护 tel: e-mail:余姚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暂行办法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1页¥0.506页免费9页免费3页免费2页免费 7页免费1页免费2页免费41页4下载券1页免费
喜欢此文档的还喜欢3页免费15页免费3页免费1页免费4页免费
余姚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余​姚​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把文档贴到Blog、BBS或个人站等:
普通尺寸(450*500pix)
较大尺寸(630*500pix)
你可能喜欢上海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必需给外来务工人员缴纳哪些保险_百度知道
上海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必需给外来务工人员缴纳哪些保险
好像满一年有一张什么
外地户口没有居住证的,只能参加综合保险包括养老、医保和工伤三个待遇3年内累计交费满1年或者连续交费满1年,有1张老年补贴,女到50岁男到60岁可以凭证领取一份养老金
其他类似问题
按默认排序
其他3条回答
外来务工人员,办理了人才居住证的,参加城保四险(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没有人才居住证的,参加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综合保险有以下几项内容:(工伤或意外伤害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意外伤害)、患职业病的,经有关部门作出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参照本市规定的工伤待遇标准,享受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保险待遇。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保险金一次性支付。(住院医疗待遇)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住院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由外来从业人员自负;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综合保险基金承担80%,外来从业人员承担20%。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用人单位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缴费满三个月的,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最高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连续缴费满六个月的,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最高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连续缴费满九个月的,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最高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的,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最高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日常药费补贴待遇) 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可以享受日常药费补贴待遇,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外来从业人员享有综合保险卡后,每月20元的日常医药费补贴资金会按月注入综合保险卡内,综合保险卡持有人可以到全市使用银联卡POS机的药房购买药品。同时,外来从业人员可以到上海市建工医院、长宁区中心医院这两家医院进行体检,并使用综合保险卡支付体检费用。(老年补贴待遇)用人单位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连续缴费满一年的,外来从业人员可以获得一份老年补贴凭证,其额度为本人实际缴费基数的7%。外来从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时,可以凭老年补贴凭证一次性兑现老年补贴。
权威回答:
在上海只要有暂住证就可以办理参加上海的社会保险。(包括住宅公积金)但是有些员工流动性比较大,为了鼓励这部分人员也加入上海的社会保险,搞了一个变通办法,就是针对短期流动人员的综合社会保险。我们说的社保(长期在沪人员)1、养老保险:单位:22%、 个人8% 2、失业保险:单位:2%、 个人1% 3、生育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5%) 4、工伤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5%) 5、医疗保险:单位:12%、 个人2% 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短期人员) 最低基数的12.5%,个人不交,另加20元/人的手续费 一般行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单位为他缴纳综合保险费以后,可以享受三项待遇:工伤保险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和老年补贴待遇。 虽然看起来综合保险相当于长期在沪人员的交纳三金或四金中的医疗保险金和养老金,但是保障力度要差得比较多. 另外 办理居住证还是有不少好处的 以后还可申请在上海办理住房公积金。如果你回原地钱也可以取出。没有问题。但加入要与您的单位协商。
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发布 根据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障外来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单位用工行为,维护本市劳动力市场秩序,根据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含义)
本办法所称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以下简称综合保险),包括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等三项保险待遇。
本办法所称外来从业人员,是指符合本市就业条件,在本市务工、经商但不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员。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包括外地施工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适用本办法。
下列外来从业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一)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
(二)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员;
(三)按照《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引进的人员。
第四条 (管理部门)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本市综合保险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综合保险的统一管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负责综合保险的具体管理工作。
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协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沪建筑施工企业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组织实施。市公安、财政、工商、卫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综合保险管理工作。
第五条 (缴费主体)
用人单位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依照本办法规定,缴纳综合保险费。
第六条 (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0日内,到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办理综合保险登记手续。使用外来从业人员或者进入本市施工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使用外来从业人员之日起30日内,办理综合保险登记手续。
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应当到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办理综合保险登记手续。
综合保险的具体登记事项,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另行规定。
第七条 (注销与变更)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迁出本市,或者综合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有关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原办理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不在本市从业或者综合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到原办理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 (缴费期限)
用人单位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应当自办理综合保险登记手续当月起,按月向市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缴纳综合保险费。
第九条 (缴费基数和比例)
用人单位缴纳综合保险费的基数,为其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总人数乘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费的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用人单位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按照缴费基数12.5%的比例,缴纳综合保险费。其中,外地施工企业的缴费比例为5.5%。
第十条 (综合保险费的列支渠道)
用人单位缴纳的综合保险费,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列支。
第十一条 (基金使用)
本市建立综合保险基金。综合保险基金主要用于综合保险待遇的支付及运营费等。
综合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可以调整缴费比例。缴费比例的调整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基金管理)
综合保险基金实行集中管理、单独立户、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挪用、侵占。
综合保险基金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享受待遇)
依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按下列规定享受综合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享受工伤、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三项待遇;
(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享受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三项待遇;
(三)外地施工企业的外来从业人员,享受工伤、住院医疗两项待遇。
第十四条 (工伤或意外伤害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意外伤害)、患职业病的,经有关部门作出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参照本市规定的工伤待遇标准,享受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保险待遇。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保险金一次性支付。
第十五条 (住院医疗待遇)
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住院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由外来从业人员自负;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综合保险基金承担80%,外来从业人员承担20%。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
用人单位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缴费满三个月的,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最高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连续缴费满六个月的,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最高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连续缴费满九个月的,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最高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的,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最高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
第十六条 (老年补贴待遇)
用人单位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连续缴费满一年的,外来从业人员可以获得一份老年补贴凭证,其额度为本人实际缴费基数的7%。
外来从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时,可以凭老年补贴凭证一次性兑现老年补贴。
第十七条 (办理综合保险待遇的手续)
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条件的外来从业人员,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劳动手册、老年补贴凭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办理享受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住院医疗或者老年补贴待遇的手续。
第十八条 (综合保险金的支付)
综合保险金由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支付。
综合保险金也可以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委托保险公司支付和运作。
第十九条 (监督检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监察机构负责对综合保险费的缴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未按规定缴纳综合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补缴;逾期仍不缴纳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并可对用人单位处以每人未缴纳金额一至二倍的罚款。对逾期拒不缴纳综合保险费、滞纳金或者罚款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在补缴综合保险费之前,外来从业人员因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住院发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承担或者由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个人承担。
第二十条 (举报)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综合保险费征缴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二十一条 (争议处理)
外来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因缴纳综合保险费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实施细则)
本办法的实施细则,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
第二十三条 (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日起施行。
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回答者: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北京银行交行试推二手车贷 额度4万-40万元交行,银行,额度,4万元,40万元,二手..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北京银行交行试推二手车贷 额度4万-40万元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外来务工人员也可申请公租房&&& 住建部发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本报讯 6月1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办法》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运营监管、退出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其中规定,外来人员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应当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并定期调整&&& ■租金应略低于市场价&&& 为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同时为引导和规范房地产租赁市场,《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应当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并定期调整。当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制定的标准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 ■3种情况需退回&&& 《办法》明确3-5年为一个审核期,对违规骗租明确追责,具有较大威慑力。在公共租赁住房的退出机制方面,《办法》明确了3种情形:一是承租人有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改变用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且拒不恢复原状,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二是承租人累计拖欠6个月租金、未按规定申请续租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三是承租人有不符合续租条件、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和承租或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等情形的,应当在给予的搬迁期内腾退。&&& ■违规拒不退回罚款&&& 对拒不退回的,《办法》规定,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将给予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新闻内存&&& 申请公租房需同时满足三条件&&& 《办法》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就申请条件进行调整。&&& 相关新闻&&& 北京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本月执行&&& 本报讯(记者 樊大)此次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北京等一线城市已经出台了各地的管理办法。北京市已于本月起开始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对象及租金补贴标准”。&&& 此外,北京各区县负责出台的有关外地务工人员公租房申请标准也都将在本月底前出台。&&& 李旭利坚持做无罪辩护&&& 公募基金史上最大“老鼠仓”案开审&&& 这个39岁的中年男人可能自己也无法想象,一年之前自己还是上海金融圈的宠儿,穿梭在陆家嘴的高楼之间,在各种金融论坛上侃侃而谈,一年之后却即将沦为阶下囚,不得不为了自由而百般辩解。&&& 庭审现场&&& 昨天,原交银施罗德投资总监李旭利出庭受审,这个曾经的明星人物不得不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代价,为自己的原罪偿债。虽然李旭利坚称自己无罪,但超过千万的获利和监管机构的不依不饶表明,李旭利这次很难过关。&&& ■李旭利做无罪辩护&&& 昨天一大早,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门口就聚集了上百人,中国证券史上最大的老鼠仓案件――李旭利内幕交易案在这里开庭。&&& 早上9点半,身穿休闲POLO衫的李旭利被法警带上被告席。这是他去年7月份在北京被批捕之后首次公开露面。可能是平时少见太阳的缘故,李旭利显得更加白净。&&& “我是无辜的。”李旭利和他的律师选择了无罪辩护,矛头焦点是公诉方提供的口供漏洞百出。对李旭利来说,这是一次赌博。李心中应该很清楚,如果翻案失败,他将面临重判。&&& ■公诉方称早知李旭利要翻案&&& 而公诉方也没有退路了,在中午休庭期间,公诉方放出话,早就知道李旭利要翻案,他们已经做好了应对,“面对铁证如山,(李旭利)抵赖可能会加重判刑”。“作为一家大型基金公司的投资总监,我有太多的机会在二级市场为自己谋利,但这次被指控的操作,直到公司卖出了我还不知道自己账户上买入了这两只股票。我是无辜的!”李旭利在最后的陈述中坚称无罪。&&& 一天的庭审,李旭利心情平静,说话也很小声,审判长不得不两次提醒李旭利提高嗓门。相反,他的辩护律师则情绪激动,数次被法官警告,不要进行人身攻击。法庭没有当庭判决。&&& ■买卖银行股老鼠仓?&&& 根据指控, 日,李旭利在交银施罗德公司旗下基金股票交易信息尚未披露前,让五矿证券深圳金田路营业部总经理李智君在自己控制的账户内购买了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股票,交易累计成交金额达到约5226.4万元,获利总额约为1071.6万元。&&& 对于账户资金往来,李旭利并没有否认,他承认自己曾用亲戚及他人的身份证开户,主要是用来打新股,当时资金共有三四千万元左右。对于这一点,李旭利显然清楚,追查资金往来并不需要他的口供,银行、交易所数据就能形成完整证据链。&&& 但对于很多模棱两可的细节,李旭利则予以否认,尤其是对公诉方提出的口供材料不予承认。在李旭利看来,自己对买卖股票虽然知情,但并不是要做老鼠仓。&&& ■文/本报记者 范辉&&& ■李旭利简历&&& 李旭利,10年基金从业经验。1998年至2005年任职于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公司研究员、交易员、基金经理、投资总监等职务。2005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其管理过的基金业绩、基金公司整体业绩都表现出色,被业内誉为智商和情商俱高的“双高”人士。2009年7月加盟上海重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始私募基金运作。&&& 在公募基金业爬坡11年,李旭利以自上而下的投资理念著称,在A股市场的基金中赢得了“意见领袖”的称号。2010年10月,李旭利由于身体原因和自身的安排,辞去了该公司的职务。&&& 延伸阅读&&& 涉案股票金额&&& 将成为关键因素&&& 从案情上讲,李旭利买卖股票的过程并不复杂,案件的焦点无非就是量刑多少。目前来看,涉案股票金额将成为关键因素,而李旭利的态度也将影响判决。&&& 李旭利认为,自己5月27日从交银施罗德离职,应该以那天作为分界点。当时股价远低于他实际的卖出价格,所谓的量刑金额也会下降。另外,工行在此期间还进行了一次分红,李旭利账户分到172万元,这也不应该计入交易获利金额。&&& 李旭利选择无罪辩解,也就不可能用坦白从宽的理由来获得量刑减免。但他依然在庭上表示,自己非常配合调查。&&& 根据当局的查实,从2005年8月至2009年2月,李旭利私人控制的账户中,有49只股票1700余万股是先于或同期于公司基金买卖相同股票,交易总资金达到2.3亿,获利3500余万,这些交易都是通过交银施罗德公司的公网电脑IP完成。&&& 2009年2月,《刑法修正案(七)》获通过,将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老鼠仓”行为定义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而情节严重的依照“内幕交易罪”的规定处罚。这也是为何李旭利交易多起,但警方只将工行和建行两只股票纳入内幕交易提起诉讼的原因。如果法庭认为李旭利“老鼠仓”行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他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工行车贷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