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造价协会民办教育协会对外交流部是个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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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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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第二届理事会
  工 作 报 告
  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 梁公卿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第二届理事会向大会报告4年来的主要工作,请审议。
  2008年12月,在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的关心支持下,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顺利换届。4年来,在广大会员、特别是副会长单位的热心支持下,第二届理事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广泛开展活动,在我省民办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的4年中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 四年来的主要工作及成绩
  (一)组织建设有效加强
  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关心下,本届理事会除聘省领导担任会长外,得益于省教育厅的重视和支持,经相关部门批准还聘请了省教育厅分管副厅长担任副会长,业务处室处长担任常务副秘书长。这样一个组织架构,对于及时获取政府信息,对于面对面反映办学困难和问题,对于增强协会凝聚力,充分发挥纽带作用,体现了明显的优势。首先,组织架构为协会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其次是定期会长会及时解决问题。协会坚持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会长会,会前由秘书处征集议题,拟定方案,提交会长、厅长碰头会研究后,在会长会上讨论确定,力争每次会议有成效,力求协会活动有计划、有重点,并及时反映会员诉求。再次是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本届理事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培训教育和高等教育5个专业委员会。为支持各专业委员会开展好活动,协会秘书处还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和协助。各专业委员会作用的发挥,有效提高了协会活动的针对性。
  (二)活动开展有声有色
  协会的生命力在于活动。本着&以活动扩大影响&的精神,本届理事会开展了一系列影响较大的重大活动,对于宣传民办教育的成就和特色,扩大民办教育的社会影响起到了积极作用。
  1.举办新春茶话会及新闻媒体恳谈会
  我省民办教育的发展,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报道促进和呵护。为此,在省委宣传部和省教育厅的大力支持下,2010年1月,协会经过认真准备,在教育宾馆举办了&云南省民办教育新春茶话会暨新闻媒体恳谈会&。原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田欣等领导出席。云南日报副总编沈向兴等中央驻滇及省市15家新闻媒体的主要负责人应邀到会与民办学校座谈,听取办学介绍,相互沟通交流,恳谈会形成了进一步引导媒体对民办教育坚持正面报道为主的思想共识,有效改善了民办教育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
  2.开展首届云南民办教育大奖评选活动
  为展现我省民办教育的成就和特色,历时两年的首届云南民办教育大奖评选活动,于2010年12月在胜利堂隆重举行表彰大会。原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张田欣发来贺信,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保健、省政协副主席顾伯平、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及省教育厅多位领导出席,为181所先进民办学校和118位先进个人颁奖。来自全省民办教育系统的近300名代表观看了14所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师生的迎新春联欢会精彩演出。气势恢宏、丰富多彩的高水平文艺演出,展现了民办学校的风采和特色,受到了观众的好评和省内主流媒体的高度关注。
  3.两次组织新闻记者采访报道民办学校
  省民办教育协会分别于2010年10月和2011年4月,两次组织中央驻滇和省内主要媒体的记者深入民办高校采访。既广泛生动地报道了学校办学成就和特色,又深度宣传了党和政府发展民办教育的方针和政策。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密切了学校与媒体之间的联系,受到学校及媒体的欢迎和肯定。
  4.承办首届民办教育好新闻评选表彰活动
  2009年&2011年,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的大力支持下,协会承办了云南省首届民办教育好新闻评选表彰活动。活动历时近两年,吸引了中央驻滇和省内主流媒体的积极参与,通过评选,对48篇较有影响力的新闻作品进行了表彰。活动的开展,促进了新华社云南分社、人民日报社云南分社、中国青年报、云南日报、云南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以重要版面重点报道民办教育,而且在报道的形式上更加灵活多样、内容上更深更广更丰富。对于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中&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导向,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加强对民办教育的正面宣传,及时宣传民办教育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有利于民办教育的良好的氛围&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5.举办民办教育界庆祝教师节座谈会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民办教育的生存和发展,希望在教师。为此,省民办教育协会经过认真筹备,于2012年9月,在第28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举办了我省改革开放以来的首次云南省民办教育界庆祝教师节座谈会。协会主要领导、省教育厅分管副厅长与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师亲切座谈,话改革,提希望,充分肯定民办学校教师的地位和作用。座谈会对于提升民办学校教师的职业自豪感起到了积极的慰勉作用。
  6.倡导诚信招生,促成浙、滇合作与交流
  鉴于民办中职学校招生市场混乱、招生成本奇高、多数学校招生办学困难的突出情况,协会对民办中职学校给予了特别的关注。除健全中职学校专业委员会,增加中职学校副会长人选之外,多次召开会议,邀请省招考院、省教育厅成职教处、监审处负责人到会,商讨诚信招生、签订公约、放宽政策、改进录取等有效的措施办法。因招生成本过高的乱象涉及到省内外民办普通中专学校,还向省教育厅提交了请求进行行业整顿治理的报告。针对浙江民办中职发达但缺少生源,云南有生源又需到沿海就业的实际,借全国第六次民办教育协作会在昆明召开的大好机会,主动与浙江联系,促成了云南6所民办中职学校到浙江考察,浙江16个民办高、中职教育集团来滇考察,受到原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及省教育厅原厅长的接待,并促成了浙、滇两省民办中职学校的交流合作。
  7.承办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广获好评
  2011年,云南获得了承办&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光荣任务。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与省教育厅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协会充分发挥副会长、常务理事、特别是各专业委员会的积极作用,精心筹备,周密部署,保障了大会隆重召开,圆满闭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严隽琪,全国政协副主席陈宗兴三位国家领导人和教育部袁贵仁部长向大会发来热情洋溢的贺信;教育部鲁昕副部长带领教育部多位司局级干部专题调研考察了我省民办学校并亲临会议发表重要讲话;省政协王学仁主席,原省委常委、宣传部张田欣部长、省人大杨建甲副主任、省政协顾伯平副主席等相关厅局领导出席会议。参会单位、出席领导、参会代表均创了新高,会议规模达600余人。高峰副省长在大会上的讲话,展示了云南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广度与深度,表明了省委、省政府对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事业的决心和态度。代表反映,本次会议规模大、规格高,内容丰富,气氛热烈,接待周到热情。
  (三)努力做好调研咨询和信息传递工作
  1.积极参与涉及民办教育发展政策的调研工作
  本届理事会正逢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制定有关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及重要决定,协会积极配合,做了大量的调研和信息传递工作。早在2008年6月,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便在杭州召开会议,专题传达袁贵仁同志召集六大学会、协会秘书长会议要求参与国务院纲要起草课题组某些子课题的调研工作。根据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的布置,协会及时收阅翻印了大量简报和调研提纲,开展座谈和书面调研,先后数次汇总整理意见上报。2009年和2010年,又按要求两次组织常务理事与陶会长座谈,除当面反映意见之外,会后又就法人属性、分类管理等重大问题整理意见上报,反映云南民办学校意见。当《纲要》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协会又及时成册翻印,分别召开各种专业会议座谈,收集意见整理上报。此外,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要求具体部署清理歧视性民办教育政策,协会又承担了具体工作,及时翻印文件资料,先后四次组织调研,分类梳理,书面整理及时上报。
  2.高度重视信息服务工作
  一方面坚持以会刊《云南民办教育》为平台,及时发布重要信息,报道重要活动,反映重要情况,探讨理论热点,宣传先进典型。4年中,共出版会刊21期,编发见刊文字126余万字,总审阅修改文字达300余万字。同时还坚持编印《简报》传递外省改革发展经验,单项反映意见和诉求。4年里共编印简报81期,总字数超过12万字。
  3.收集汇编民办教育政策
  及时汇编有关文件资料,既扩大政府政策宣传,又为学校提供政府文件查阅便利。本届理事会期间,编印了各种文件资料汇编11本,汇集总字数约105万字。其中2009年5月编印的《民办教育法律法规政策资料选编》,收集了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和我省以及部分州、市出台有关文件,是我省迄今为止收集资料最全的文件资料汇编。
  (四) 对外交流与合作效果明显
  民办学校要能与时俱进,办出成就办出特色,必须重视学习和借鉴。为此,协会适时组织民办学校到省内外、境内外学习考察。4年间,先后组织了不同类型的民办学校负责人分别到台湾、俄罗斯、美国和加拿大考察,到北京、浙江、西安、河南、湖南学习。同时又热情接待广东、江苏、湖南、北京等民办教育考察团来滇传经送宝。复兴双语集团、楚雄气象幼儿园等负责同志反映,通过这些考察交流活动,开阔了眼界,提升了办学理念,丰富了办学经验。对促进民办教育的特色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重视调研培训,服务学校多层面
  4年来,协会在调研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参观考察和举办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和研讨活动,为学校在新形势下的改革发展提供前瞻性政策和理论指导。仅在2010年,协会便先后5次组织了幼儿园园长培训和研讨,并且将重点服务对象确定在农村基层民办幼儿园,培训活动内容涉及形势分析、政策解读、品牌建设、特色发展、卫生防疫、法律咨询、教师学历提升等。考虑到民办幼儿园经费有限的实际,协会通过多种形式筹集资金,不但大部分活动免收培训费,有的培训还免费提供食宿,受到了广大民办幼儿园的欢迎和好评。在非学历教育培训领域,协会率先在全国协会中组织了专委会,并先后围绕不同的主题,就共同关心的资源共享,师资互聘等内容进行了多次研讨交流。2011年4月,特邀广州卓越教育集团总裁唐俊军来昆举办&发展品牌教育&讲座,介绍经验,推动发展。今年10月,受省教育厅委托,承办了首期以民办高校为主的董事长培训班,邀请部分州、市、县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特邀吴华、黄清云、董圣足等全国著名专家到会讲座,就董事会的性质、地位及民办学校法人治理问题进行理论和政策的剖析,请云南大学滇池学院马杰院长作实践层面的经验介绍,使培训有深度,有实效。
  (六)不断改善工作条件
  协会是广大会员的协会。几年来,各项工作都得到会员单位的倾力支持。协会在依靠广大会员尤其是副会长单位缴纳会费支持活动的同时,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增加收入。最突出的是连续七年无差错顺利完成了省教育厅委托的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工作,不仅受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肯定和信任,为协会工作经费提供了一定支持。协会与重庆自考实验园区合作开展的自考助学活动,不仅为学校开辟了办学新路子,也为协会争取了一定经费收入。
  各位代表,同志们。4年来,协会在组织建设方面得到了有效加强,在活动开展方面更加有声有色,在政策出台过程中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在扩大民办教育宣传和社会影响力方面取得了新突破,在行业维权和行业自律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作为政府的&助手&和民办教育学校的&娘家&,协会服务政府和学校,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信念是坚定的,态度是诚恳的,工作是勤勉的。受各种主、客观因素影响,协会工作还有待于新一届理事会选举产生后,在认真总结前两届理事会经验的基础上,务实创新、切实改进。
  二、关于协会工作的几点体会
  回顾4年来的工作,协会有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关心,有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的悉心指导,有省教育厅、民政厅精心指导和参与,有广大会员的热心呵护和支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肯定和广大民办学校的拥护。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有不少体会:
  1.党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协会工作开展的有力保证
  4年来,协会开展的重要活动,都有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的出席。李纪恒省长和高峰副省长等领导同志都曾在协会报送的简报或专题材料上作过重要批示,这既是对协会工作的重视,更是对全体民办教育工作者的鼓舞与鞭策,党和政府的重视,有力保证了协会工作的有效开展。
  2.准确定位协会的职能是做好协会工作的前提
  自律、发展、协调、互助、服务、交流、调解和制衡是现代协会的基本功能。基于现阶段民办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点,我们逐渐明确了&以促进为目的,以服务求支持&的立会宗旨,多年来致力于在&促进&上下功夫,在&服务&上求实效,取得了明显的成绩。随着时代的进步,协会的职能也必将发生相应的变化,但我们&服务&的宗旨不变,&促进&的初衷不改。
  3.团结协作、求真务实是协会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
  4年来,协会理事会成员以自身的影响力和多年从事教育工作的丰富经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带领协会工作班子为民办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做了很多工作;广大会员尤其是各位副会长积极投入到协会工作中,尽管学校工作繁忙,但只要是协会开会研究工作,大家总是积极参与,为协会工作出谋划策。正是有了大家的精诚团结、共谋发展,协会的各项工作才得以顺利开展。
  4. 会员的积极配合与支持是做好协会工作的基础
  4年来,广大会员积极履行义务,按时缴纳会费,保证了协会工作的正常运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和负责同志积极参加了协会的许多会议和活动,有效支持了协会的工作;许多学校多次为协会的接待工作提供了参观考察现场和便利。正是有了大家的热心支持,协会的工作才能取得明显的成效。在此,我谨代表本届理事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5.以活动为载体是履行协会职能的有效途径
  实践证明,积极开展各种有针对性、时效性的活动是实现协会基本职能的有效途径。无论是通过宣传民办教育的成绩和经验来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还是通过交流研讨来促进民办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都需要开展大量的活动来作为载体。这也正是本届理事会期间大力加强专业委员会建设并精心策划开展了大量活动的重要原因。
  三、对新一届理事会工作的几点建议
  同志们,党的十八大再次强调了要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不断在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取得新成效。民办教育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增长点和教育改革的重要促进力量,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所承担的历史使命也将不断发生变化,这要求我们必须通过体制和机制创新来更好地承担起新的历史使命。而协会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在民办教育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的进程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1.加大加强调研力度,在政府宏观决策中发挥好的参谋作用
  一方面是根据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深入基层和学校调研的力度,针对民办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当前突出的是歧视性政策清理,民办学校教师权益保障、职称评定,提高办学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等方面,努力形成事实充分、分析透彻、对策清晰的调研报告,在政府宏观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好协会的参谋和助手作用。二是要继续通过会刊、网站、会议等多种渠道,及时政府的政策信息传递给民办学校;通过简报、专题报告等形式,把民办学校的合理诉求反映给政府及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 促进内涵发展,提高民办教育质量和水平
  经过30多年的发展,民办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深刻变化,现代学校制度、人事制度、招生制度、就业制度等各种教育改革措施,不断冲击原有的理念、制度和运作模式,学校的改革和创新势在必行。同时,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学校教育越来越强调发展个性和培养实践与创新能力,课程与教学改革成为学校工作的主题。针对上述情况,协会要把握时代发展要求,加大对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力度、深度和广度,促进民办学校提升质量和水平,增强办学特色,创立教育品牌,在民办教育改革发展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发挥理论指导和方向引领作用。
  3. 加强专业委员会建设,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首先是选配好各专业委员会的领头人,发挥好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把办学水平高,办学效益好,质量和特色明显的民办学校代表吸纳进入相应的专业委员会,扩大协会工作的群众基础;其次是专业委员会要通过专题讲座、经验交流、参观考察等方式,有效促进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借鉴,促进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和办学特色的增强;再次是要促进条件成熟的州市建立协会,努力形成团结协作、联系紧密、相互支持的工作网络,更好地服务基层民办学校。
  4. 适时开展多种活动,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要通过开展吸引力强、影响力大、覆盖面广、关注度高的各种活动,在多个部门、多种媒体的大力支持下不断扩大民办教育的社会影响,宣传民办教育的成就、特色和经验,促进社会各界对民办教育的进一步了解和认同,有效改善民办教育的发展环境。
  5.认真履行协会职责,提高组织服务的科学化水平
  面对民办教育不断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协会要在工作机制上不断创新,在职能履行上更加务实高效。通过优质高效的服务来进一步增强凝聚力,通过更加深入的调查研究来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通过更加务实的工作来进一步提高公信力。
  6.增强协调服务意识,维护民办教育机构合法权益
  一方面要有设身处地为民办学校着想的观念,强化协会日常工作的服务意识,同时要在具体工作中发挥协会信息来源广,联系面宽的优势,努力发挥好协调功能;另一方面要利用协会的群众性和社会关系,联系督促有关部门依法管理,依法服务、依法维护广大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7.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树立民办教育行业良好形象
  一方面是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有机结合的方式,在组织本省民办学校代表赴国内外发达地区考察学习,开阔视野、提升理念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论坛、座谈等形式,邀请省外乃至国外知名专家学者和具有成功经验的办学者来滇传经送宝。另一方面要积极利用外出参加会议等各种全国性活动的机会,大力宣传云南发展民办教育的有利条件,吸引更多有实力的组织或个人到云南投资办学;大力宣传云南民办教育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展示云南民办教育行业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过去的4年是云南民办教育事业步入依法规范发展轨道的4年,是云南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快速科学发展的4年。我们有幸与理事会各位同仁相互信任、团结合作,克难共进。党的十八大胜利闭幕,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即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相信新一届理事会必将在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指引下,广泛团结全省民办教育机构、广大民办教育工作者,依法按照章程开展业务活动,认真履行协会职能,更好地发挥行业服务、行业引导、行业规范和行业自律作用。继往开来、齐心协力、携手共进,努力把协会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作有序、特色明显、政府信任、学校信赖、代表性强、公信力高的新型社会组织,为我省民办教育事业的新发展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胡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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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云南教育博览会的通知
作者:留学一部&&&&文章来源:本站&&&&点击数:793&&&&更新时间: 17:07:16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云南教育博览会的通知
各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
以&推动西南地区教育事业与国际接轨,引进和推介国内外先进优质教育资源,提高云南城市教育整体水平和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为目标的云南教育博览会自2005年举办以来,本着&服务学生,服务家庭,服务学校,服务教育机构,服务全社会&的宗旨,迄今已成功举办6届。累计参展教育单位1500家,咨询观众11万人次。博览会影响广泛,不仅为参加高考的云南学生建立了一个与国内高校直接沟通的机会,也为寻求海外留学的家庭搭建了一个与国外院校及留学服务机构直接咨询的平台。为促进云南本土化教育与国际化教育有机统一,促进云南和国内其他地区教育资源跨区域有机整合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了继续发挥好教育博览会的服务功能,更好地服务学生和招生院校,现将第七届云南教育博览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1年6月24-26日在昆明国际会展中心
二、参展单位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国外院校及教育机构,职业教育机构,民办教育机构,各类合作办学项目,留学、移民服务机构,各类培训机构,其他涉及教育的相关单位等。
望各单位积极组织参展、参观,为云南省的发展培养和输出更多的高素质人才。
联系人:张誉&邵中亚
联系电话:&& 3183058&&
传&&& 真:&& 3137529&& 3137219
附件: &高考招生咨询会&组织实施办法
&&职业教育及民办教育咨询会&组织实施办法
&&国际教育及移民咨询交流展示会&组织实施办法
高考招生咨询会组织实施办法
【展会日程】
布展时间:日&&&& (AM9:00-PM5:00)
展览时间:-26日&(AM9:00-PM4:30)
撤&&& 展:日&&&& (PM4:00)
展览地点:昆明国际会展中心四楼多功能厅
【参展内容】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国内外教育集团、双语学校、国际学校、教育投资机构等及相关媒体、协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
【参展费用】
展商展位费:展位(3M&1M):人民币2500元/个;(角位加收10%)
展位配置:提供带有公司名称中文楣板、2.5米高三面展板、两盏射灯、一个220V/5A电源插座、地毯、一张咨询桌、两把折叠椅、每日清洁服务。
【参展院校介绍手册与其他广告宣传】
广告菲林由展商设计提供,尺寸由组委会5月1日前另行通知
门票:30000元(此费用为背面广告费)&
展前快讯:25000元/版&15000元/半版(独家买断40000元)
气飘:10000元/组&& 彩虹门:6000元/个 手提袋:10000元/1000个&
招生专场说明会: 10000元/40分钟
赞助: 冠名单位:30万元、协办单位:15万元、支持单位:10万元三个种类,赞助条例备索。
【展会宣传】
1、组织单位将在80个教育行业杂志、网站上发布本次博览会的广告、会讯。
2、联合云南电视台、昆明电视台、云南电台、春城晚报等主流媒体,对展会进行全面宣传。
3、主办单位将广泛邀请省内各州市教育局、各大中小学、民办院校、职业院校、留学咨询机构,驻昆使领馆、国外办事机构等人员咨询、交流。
4、组织单位将印发20万份展会宣传单,直投到各州市学校中。2011年5月前报名的所有参展院校名录将刊登在该宣传单中。
5、校园推广:到各学校内张贴海报、派送展会宣传单。
【可提供服务内容】
1、免费餐饮:向与会参展单位提供开展期间的工作午餐(两份)及饮水。
2、《参展院校介绍手册》:组委会印制10000册参展院校介绍手册,向咨询学生直接派发。
3、货物运输:外地参展单位需办理展品运输的,组委会可代提货,费用由参展单位自理。
4、代订服务:组委会提供酒店预订,推荐当地可靠的旅游社等服务。
5、展台装搭:对所预订展位有特殊装搭要求的参展单位,可直接联系组委会。
6、增值服务:凡在2011年5月前报名并汇款的参展企业都将免费获得&云南教育展&网站首页LOGO广告宣传,时间为半年,广告内容由参展企业提供,根据实际版面的情况,组委会进行调整。
【参展程序】
向组委会索取《邀请函》及展位图,根据内容填写《参展申请及合约》
参展单位确定展位,填写《参展申请及合约》、盖公章、发传真或电子邮件至组委会办公室,作为报名凭证(注:合约中的&参展单位名称&若无特别注明,即默认为组委会对外公布的院校名称)
由于展位有限,从申请预订展位之日起,参展单位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组委会支付50%的参展费用,十五天内付清全部尾款,逾期单位组委会将不再为其保留预订展位,中途退展者,所交参展费不予退还。
请在付款后将付款凭证传真至组委会办公室(注:传真:, 3137529)组委会在确认收到参展费用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参展单位发出《入会通知书》。参展单位报到布展时,须出示付款凭证(复印件亦可)。
【注意事项】
1展位安排原则:由于展位有限,我们将遵循参展费用缴清的先后时间,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安排展位。
2 参展院校所汇参展费用如涉及银行手续费,请参展院校另行支付,不能从所汇的参展费用中扣除。
3、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 5 月 11 日
4、各参会展商请于填写参展申请表后,将不超过100字的院校介绍或联系方式
5、为确保展览会水平和现场良好秩序,展位不得转租、转让、合租,不得在公共区域散发宣传资料。不得擅自接照明灯具、违规接电等,若违反展览馆相关管理规定,组委会有权取消该单位参展资格。
6、组委会拒绝任何单位在博览会会场外散发招生宣传资料和从事非法招生活动。
7、布展和撤展期间展品的一切运输及仓储费用由展商全部自理。
8、如需特装、特殊用电及其它特殊要求,请在展览馆现场与展馆服务部联系。
9、注:整个展厅都铺设了地毯,为了您的生命及展品安全,严禁在展馆内吸烟。
职业教育与民办教育招生咨询会组织实施办法
【展会日程】
布展时间:日&&&& (AM9:00-PM5:00)
展览时间:-26日&(AM9:00-PM4:30)
撤&&& 展:日&&&& (PM4:00)
展览地点:昆明国际会展中心四楼多功能厅 &
【参展范围】
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独立学院、民办(高)中等院校、民办职业技术学校(院)、补习学校、合作办学机构、成人教育机构、社会教育培训、职业培训、继续教育、远程教育、各种文化技术培训、国外大学、各类教育机构及组织、教育投资机构及相关媒体、协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
【参展费用】
国内展商展位费:标准展位(3M&3M):人民币6800元/个;(角位加收10%)
&& 室内光地(36平方米起租):人民币900元/平方米
国外展商展位费: 标准展位(3M&3M):USD2500美元/个;(角位加收10%)
室内光地(36平方米起租):USD250美元/平方米
展位配置:提供带有公司名称中文楣板、2.5米高三面展板、两盏射灯、一个220V/5A电源插座、一张咨询桌、两把折叠椅、地毯、每日清洁服务,。
光&&& 地:不提供任何配置,由参展商自行布置、装修、须按照展馆相关规定缴纳特装施工管理费、电费、延时布展费、加班费。注:特装展位布展及撤展时对地毯造成的破坏由参展单位自行承担。
【参展院校介绍手册与其他广告宣传】
广告菲林由展商设计提供,尺寸由组委会5月1日前另行通知
门票:30000元(此费用为背面广告费)&
展前快讯:25000元/版&15000元/半版(独家买断40000元)
气飘:10000元/组&& 彩虹门:6000元/个 手提袋:10000元/1000个&
招生专场说明会: 10000元/40分钟
赞助: 冠名单位:30万元、协办单位:15万元、支持单位:10万元三个种类,赞助条例备索。
【展会宣传】
1、组织单位将在80个教育行业杂志、网站上发布本次博览会的广告、会讯。
2、联合云南电视台、昆明电视台、云南电台、春城晚报等主流媒体,对展会进行全面宣传。
3、主办单位将广泛邀请省内各州市教育局、各大中小学、民办院校、职业院校、留学咨
&& 询机构,驻昆使领馆、国外办事机构等人员咨询、交流。
4、组织单位将印发20万份展会宣传单,直投到各州市学校中。2011年5月前报名的所有参展院校名录将刊登在该宣传单中。
5、校园推广:到各学校内张贴海报、派送展会宣传单。
【可提供服务内容】
1、免费餐饮:向与会参展单位提供开展期间的工作午餐(两份)及饮水。
2、《参展院校介绍手册》:组委会印制10000册参展院校介绍手册,向咨询学生直接派发。
3、货物运输:外地参展单位需办理展品运输的,组委会可代提货,费用由参展单位自理。
4、代订服务:组委会提供酒店预订,推荐当地可靠的旅游社等服务。
5、展台装搭:对所预订展位有特殊装搭要求的参展单位,可直接联系组委会。
6、增值服务:凡在2011年5月前报名并汇款的参展企业都将免费获得&云南教育展&网站首页LOGO广告宣传,时间为半年,广告内容由参展企业提供,根据实际版面的情况,组委会进行调整。
【参展程序】
向组委会索取《邀请函》及展位图,根据内容填写《参展申请及合约》
参展单位确定展位,填写《参展申请及合约》、盖公章、发传真或电子邮件至组委会办公室,作为报名凭证(注:合约中的&参展单位名称&若无特别注明,即默认为组委会对外公布的院校名称)
由于展位有限,从申请预订展位之日起,参展单位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组委会支付50%的参展费用,十五天内付清全部尾款,逾期单位组委会将不再为其保留预订展位,中途退展者,所交参展费不予退还。
请在付款后将付款凭证传真至组委会办公室(注:传真:, 3137529)组委会在确认收到参展费用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参展单位发出《入会通知书》。参展单位报到布展时,须出示付款凭证(复印件亦可)。
【注意事项】
1展位安排原则:由于展位有限,我们将遵循参展费用缴清的先后时间,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安排展位。
2 参展院校所汇参展费用如涉及银行手续费,请参展院校另行支付,不能从所汇的参展费用中扣除。
3、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 5 月 11 日
4、各参会展商请于填写参展申请表后,将不超过100字的院校介绍或联系方式
5、为确保展览会水平和现场良好秩序,展位不得转租、转让、合租,不得在公共区域散发宣传资料。不得擅自接照明灯具、违规接电等,若违反展览馆相关管理规定,组委会有权取消该单位参展资格。
6、组委会拒绝任何单位在博览会会场外散发招生宣传资料和从事非法招生活动。
7、布展和撤展期间展品的一切运输及仓储费用由展商全部自理。
8、如需特装、特殊用电及其它特殊要求,请在展览馆现场与展馆服务部联系。
9、注:整个展厅都铺设了地毯,为了您的生命及展品安全,严禁在展馆内吸烟。
国际教育及移民咨询交流展示会组织实施办法
【展会日程】
布展时间:日&&&& (AM9:00-PM5:00)
展览时间:-26日&(AM9:00-PM4:30)
撤&&& 展:日&&&& (PM4:00)
展览地点:昆明国际会展中心四楼多功能厅
【参展范围】
1、国外教育机构:大学、学院、预科学校、职业学校、中学、中外合作项目
2、外国驻华使领馆文化教育处及签证处
3、经国家审批合法的留学中介机构、移民中介机构、语言培训机构
4、专业协会、教育组织和基金会
5、国际教育认证及评估机构
6、银行、保险公司、航空公司等教育服务提供商
【参展费用】
国内展商展位费:标准展位(3M&3M):人民币8800元/个;(角位加收10%)
&& 室内光地(36平方米起租):人民币900元/平方米
国外展商展位费: 标准展位(3M&3M):USD2500美元/个;(角位加收10%)
室内光地(36平方米起租):USD250美元/平方米
展位配置:提供带有公司名称中文楣板、2.5米高三面展板、两盏射灯、一个220V/5A电源插座、一张咨询桌、两把折叠椅、地毯、每日清洁服务,。
光&&& 地:不提供任何配置,由参展商自行布置、装修、须按照展馆相关规定缴纳特装施工管理费、电费、延时布展费、加班费。注:特装展位布展及撤展时对地毯造成的破坏由参展单位自行承担。
【参展院校介绍手册与其他广告宣传】
广告菲林由展商设计提供,尺寸由组委会5月1日前另行通知
门票:30000元(此费用为背面广告费)&
展前快讯:25000元/版&15000元/半版(独家买断40000元)
气飘:10000元/组&& 彩虹门:6000元/个 手提袋:10000元/1000个&
招生专场说明会: 10000元/40分钟
赞助: 冠名单位:30万元、协办单位:15万元、支持单位:10万元三个种类,赞助条例备索。
【展会宣传】
1、组织单位将在80个教育行业杂志、网站上发布本次博览会的广告、会讯。
2、联合云南电视台、昆明电视台、云南电台、春城晚报等主流媒体,对展会进行全面宣传。
3、主办单位将广泛邀请省内各州市教育局、各大中小学、民办院校、职业院校、留学咨询机构,驻昆使领馆、国外办事机构等人员咨询、交流。
4、组织单位将印发20万份展会宣传单,直投到各州市学校中。2011年5月前报名的所有参展院校名录将刊登在该宣传单中。
5、校园推广:到各学校内张贴海报、派送展会宣传单。
【可提供服务内容】
1、免费餐饮:向与会参展单位提供开展期间的工作午餐(两份)及饮水。
2、《参展院校介绍手册》:组委会印制10000册参展院校介绍手册,向咨询学生直接派发。
3、货物运输:外地参展单位需办理展品运输的,组委会可代提货,费用由参展单位自理。
4、代订服务:组委会提供酒店预订,推荐当地可靠的旅游社等服务。
5、展台装搭:对所预订展位有特殊装搭要求的参展单位,可直接联系组委会。
6、增值服务:凡在2011年5月前报名并汇款的参展企业都将免费获得&云南教育展&网站首页LOGO广告宣传,时间为半年,广告内容由参展企业提供,根据实际版面的情况,组委会进行调整。
【参展程序】
向组委会索取《邀请函》及展位图,根据内容填写《参展申请及合约》
参展单位确定展位,填写《参展申请及合约》、盖公章、发传真或电子邮件至组委会办公室,作为报名凭证(注:合约中的&参展单位名称&若无特别注明,即默认为组委会对外公布的院校名称)
由于展位有限,从申请预订展位之日起,参展单位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组委会支付50%的参展费用,十五天内付清全部尾款,逾期单位组委会将不再为其保留预订展位,中途退展者,所交参展费不予退还。
请在付款后将付款凭证传真至组委会办公室(注:传真:, 3137529)组委会在确认收到参展费用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参展单位发出《入会通知书》。参展单位报到布展时,须出示付款凭证(复印件亦可)。
【注意事项】
1展位安排原则:由于展位有限,我们将遵循参展费用缴清的先后时间,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安排展位。
2 参展院校所汇参展费用如涉及银行手续费,请参展院校另行支付,不能从所汇的参展费用中扣除。
3、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 5 月 11 日
4、各参会展商请于填写参展申请表后,将不超过100字的院校介绍或联系方式
5、为确保展览会水平和现场良好秩序,展位不得转租、转让、合租,不得在公共区域散发宣传资料。不得擅自接照明灯具、违规接电等,若违反展览馆相关管理规定,组委会有权取消该单位参展资格。
6、组委会拒绝任何单位在博览会会场外散发招生宣传资料和从事非法招生活动。
7、布展和撤展期间展品的一切运输及仓储费用由展商全部自理。
8、如需特装、特殊用电及其它特殊要求,请在展览馆现场与展馆服务部联系。
9、注:整个展厅都铺设了地毯,为了您的生命及展品安全,严禁在展馆内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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