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阳光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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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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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5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十万个为什么》,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记得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的身体很瘦弱,经常生病,一个月常常会病几次,吃药打针都不管用。我就经常想:我的身体怎么这么差呢?怎样改变现状呢?&&。一次我和妈妈到新华书店去买书,看到一本《十万个为什么》,我想既然是十万个为什么,那一定可以找到答案吧。我怀着好奇心,拿起书翻看,一下就被这许多有趣的&为什么&给吸引住了。如&木材为什么能做衣服&,&棉花为什么能做炸药&&&这些知识我连听都没有听说过。其中有一篇&为什么长跑可以增强体质?&我十分感兴趣。书中说:经常坚持长跑能调节人体各种器官的功能,增强体质。但是要坚持,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我想看书中说的是否是真的,我决定用实践来证明这个观点,小学生作文大全《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每天早上,妈妈陪我到滨江公园去练习长跑。开头几天,我只跑了一圈就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累得满头大汗,几乎连饭也吃不下。几个星期以后,我发现跑几圈下来,我不喘也不觉得累了,体质也慢慢增强了,上课也有精神了。于是我一下就喜欢上了《十万个为什么》。  还有一天傍晚,吃过晚饭,几个小伙伴在楼下玩,有一个朋友看见我们玩地很带劲,他飞快地吃完饭,放下碗筷就和我们一起蹦蹦跳跳,刚玩了一会,他就捂着肚子喊疼。我告诉他吃完饭后不能剧烈运动,像跑步、蹦跳等对肠胃非常不好。大家都对我刮目相看,认为我很有知识。  《十万个为什么》是知识的迷宫,它蕴藏了许多的知识,等着我们去挖掘、发现。让我们一起遨游在书的海洋里,让书丰富我们吧!五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650字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最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是美国学者海伦&凯勒的自传。这本书主要讲了:年仅一岁九个月的小海伦被一场大病无情地夺取了听力和视力,使本来活泼健康的她永远与黑暗和孤独作伴。那个无声无影的世界带给了她太多无助与恐惧。但是,萨利文老师的到来却改变了这个可怜女孩的命运。从此,小海伦在老师的指导下,在亲人的关心下,更在她自己不懈的努力下,一步步走向了成功的顶峰。  我们要向海伦学习,学习她那坚强、乐观、永不放弃的精神。我们在学习海伦的同时,也要关心身边的残疾人,只要温暖与爱永存,那么每个人都会如彩虹般绚丽夺目。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出了两个杰出的人物,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是海伦&凯勒。&如果说拿破仑是叱诧于法国时期的乱世英雄,那么,海伦则是生活中的勇士;如果是拿破仑是战场上的胜利者,那么,海伦则是拒绝向命运低头、立志驱散人生黑暗的光明使者。海伦学会了英、法、拉丁等多种语言,创造了十四余部创世着作;在绚丽彩虹的背后付出了多少艰辛的努力和汗水?在巨大的挫折面前,海伦总以坚强、乐观的心态面对着命运的考验,用坚定的意志战胜了自身的缺陷,靠着对幸福的执着追求,与命运抗争。不见风雨,哪有彩虹。凭着自己不懈的努力,最终冲破了人生的黑暗与孤独,谱写了一首不朽的人生之歌。  人生没有平坦的大路直通成功,自己的路永远都只能自己走,跌倒了,爬起来接着走。人的一生就是这样,布满坎坷与荆棘。只要有着一份执着追求的信心,有一种勇敢奋斗的精神,即使经历磨难,也始终会有成功的日子,这样才是完整的人生。饱经风霜的战士,才敢驰骋在莫测的草原之上!经风沐雨的海燕,才敢在海洋上翩翩飞舞!孤绝肃杀的雄鹰,才敢翱翔在乌云弥漫的天空!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使我明白一个人能否成功不在于他的生活条件,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我最喜欢的一本书350字
  一本书能让你从作者展现出的品质、意志、耐力,得到强烈的震撼,该蒙尘的灵魂得以洗涤。你想知道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吗?  它就是盲聋女作家、教育学家海伦。凯勒写的自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她以自己的勇敢震撼了世界,创造出了一个奇迹,而这一切全靠的是一颗不屈不挠的心。  一本书何以有如此的感染力?此书的作者曾经提出过这样的问题:&假如你有的眼睛明天将要失明,那么你今天要看到什么?这使我感到我们这些健康人,不能迟疑,不能虚度年华,应该珍惜美好的时光,珍惜幸福的生活。  人应该如何对待人生,人生的价值何在?一个人能否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不会被条件所束缚,就会去创造条件,主宰自己。本书的作者不就是这样吗!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心灵对话。罗斯福夫人曾经这样评价这本书&人类精神一旦被认识,我们就永远不会忘记。她在生活和生活乐趣中,海伦。凯勒小姐给我们这些没有那么多困难要克服的人上了永远不会遗忘的一课--我们都希望这部书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让她的精神在越来越多的范围内转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
  《中华上下五千年》,多么亲切又悦耳的名字。这本书分上、中、下三册,都是介绍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  昊昊始祖,吾华肇造,唯我华夏泱泱文明古国。自炎黄创叶兆基以来,纵横两万里神州大地,金戈铁马;上下五千年王朝政治风云变换,不尽长江万古流。数千年来,帝王将相、先贤圣哲、才子佳人、诸子百家、商贾名流、贩夫走卒、乱臣贼子&&形形色色的人物,匆匆奔波于历史舞台,乱纷纷你唱罢我登台。正是那些一闪的生命,擦出了无数亮丽的火花:廿四朝的政治兴衰存亡历史通鉴;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璀璨星河;清代以前遥遥领先于世界的科技成就;统一与分裂中的华夏民族的融合;广泛的哲学思想与宗教文化;无数辉煌壮丽、豪华典雅的皇家建筑;无数精致小巧、宛如碧玉的园林风景与大漠荒沙、长河落日的古朴自然、人文环境&&够成了一条条绚丽多彩的艺术长廊。略读过这本书后,我的第一感触就是&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竟折腰。&因为它让我明白了许多自己感兴趣而以前又不知道的问题如:远古原始社会的历史新趋势和夏朝的文化艺术还有清朝的清宫疑案等,它们使我更加热爱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自盘古开天以来,勤劳的中华人民不停的奋斗着,这本书就是炎黄的结晶。正因为中华民族长河一般悠久的历史,才使我把这本书视若瑰宝。  如果你有幸能欣赏到这一篇篇壮丽的历史诗篇的话,那么在你徐徐舒卷之后,定能在增广见闻的同时,有所领悟、有所感叹、有所抒发&&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500字
  书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一本好书就好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件。有句名言是这样说的:生活没有书籍就好比鸟儿没有翅膀。有许许多多的人喜欢读书,喜欢在阅读中享受书的&美&。《中国神话》就是我所喜欢读的一本书。  《中国神话》是一本讲述了中国大小神话的书。虽然里面只有十几个小故事,但是在作者的笔下却显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在《精卫填海》里面有这样一段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精卫始终在西边山林和东边大海之间来回,一颗一颗地把小石子投入海中。&这段话写的是&精卫&为了把大海填起来,终年不辞辛苦地从山林中衔石子去填海的事情。从这段话中,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有恒心,时间长了就一定能成功,只要目标专一,水也能滴穿石头,绳也能锯断木头,再小的石子也能把浩瀚的大海填上。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它给予了我深刻的道理,更重要的是书中精妙绝伦的词语。渺小、慌忙、凶光、闪烁仅仅是几个词,但在作者的笔下却是美伦美奂:&它黑色的身影,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显得十分渺小......&除此以外,这本书还有好句、好段,更有好的故事。比如《海中三神山》、《钻木取火》、《酒仙杜康》、《过年》等都美文佳作,一定会让你目不遐接的。下面就不多介绍了,有空的话,自己可以去品尝这种美妙的味道,感受那奇美的境界。  书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让我们一起读书,一起来享受这无限之乐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
  我有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最喜欢的,还是去年9岁生日那天买的那本《地球46亿年之谜》。  这本书是一本漫画书,分五章,讲了从地球形成到人类出现这段漫长时间生物种类和生物与生物之间发生的事情。书中讲了许多有知识的东西,如地球是怎样诞生的、生命是怎样产生的......想听听这里面的故事吗,让我讲给你听吧?!  46亿年前,宇宙中的一些尘埃云团形成了地球;35亿年前,生命出现了;5.7亿年前,多细胞动物出现了;4.39亿年前,鱼类出现了;4.085亿年前,陆地上开始有了生命;3.625亿年前,爬行类动物出现了;2.45亿年前,恐龙出现了;6500万年前,恐龙灭绝了;160万年前,人类出现了......这本书用图画的形式,写得非常生动有趣,十分吸引人。我前后看了好几遍,有的地方都能背下来。它&&使我懂得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知识,我十分喜欢这本书。  前几天,德城区黎明小学的语文老师到我们班讲课,在讲《鲸》这一课的过程中,老师提问:鲸鱼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我第一个举起了手。我从地球的形成,讲到生物的出现,再到恐龙的出现、灭绝,一直讲到鲸鱼的出现,并把所在的地质年代,如朱罗纪、白垩纪等都讲了出来,老师听后很高兴,风趣地说:这位&小达尔文&讲得很好,请坐下。同学们和我们学校的校长及班主任都笑起来,投来羡慕的目光,我还怪不好意思的。从此后,有好些同学不叫我的名字了,直接称呼&小达尔文&,我嘴上虽然说:不能这样叫,但心里暗自高兴。  《地球46亿年之谜》这本书使我长了知识,使我在同学们中间出了名,我更喜欢这本书了。今后,我还要学习更多有知识的课外书,掌握更多的知识,长大了成为真正的&达尔文&,为我们国家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对不起,曾经喜欢的那个你1100字
  谁没挥霍过青春。谁没在青春里喜欢过,爱过,傻过,疯过,到最后堕落。  &&题记。  认识你,是在一年前。我不知道你是不是也认识我。那时候,我们不曾说话。那时候,我们彼此不了解。可是我不知道是不是命运在跟我开玩笑,只是那一眼,却让我喜欢上你。  那一天,我从学校的楼梯走过,你穿着T恤牛仔裤布鞋从下往上看了我一眼。四眼相撞。顿时,我觉得心跳漏了一拍,呼吸变得有点急促,脸蛋也开始热乎乎的。我别过头,告诉自己不可以,可是感觉却在心里悄悄萌发。从那一天以后我每次见到你都会心跳加速。也许,命运真的在跟我开玩笑。  后来,我们在网上认识了。很聊得来,也很有话题。我开始怀疑我是不是喜欢上你了。可是我不敢确定,也不想确定,我怕我真的喜欢你喜欢到无法自拔。没几天后,她们都说我肯定喜欢上你了。我也开始慢慢相信。然后我向你表白,可是很明显的你不喜欢我。你接受了我,可是你是因为不想伤害我才接受我的。那天晚上我哭了,不知所措地哭了。我们在一起没多久你就说分手了,你说还是做普通朋友吧。我又哭了,可是还是答应你。从那以后我整天缠着你,你也没说什么讨厌我之类的话。我一直很自作多情地认为你心里对我是有感觉的。可是我发现每次你都躲着我。我开始发现我错了,原来你根本就不喜欢我,就算一点点感觉都没有。  我开始变得堕落,哭泣,喝酒,自残,每一次都是为了你。眼泪不知流过多少,每次喝酒都喝得烂醉,然后开始发神经,就连手臂上三十几道伤疤也是我为了你故意自残的。她们都说我傻,劝我放下你,我说如果说放下就能放下那我早就放下了。  再后来,你接受了她,喜欢你的她。而她却是我的姐妹。我很失望,也很难过。看着你们幸福我开始逃避,我不想面对你,更不想面对她。她却总是以一种胜利者的高姿态来对待我。我一次又一次地哭泣,她们都说你不值得我这样,她们都说我傻。  那一天,你生日。她在学校里当着一大群人的面跟你说生日快乐。可是我什么都不能做,我躲在学校的角落里一个人哭,她们又劝我放下。我什么都没说,只是静静地哭,哭到上课。那天晚上,我们去你家帮你庆祝生日,她坐在你旁边。不,应该说是你坐在她旁边。我喝了很多酒,不过没醉。唱生日歌的时候她起头,然后我们鼓掌。我在一旁使劲忍着不让眼泪掉下来。他们在一旁起哄叫她亲你,我听了眼泪马上就掉下来了,我慌忙擦掉,幸好你们都没有看到。我突然觉得我很傻。那天晚上回去后我很累所以很早就睡着了。和你发信息没回。第二天跟你说对不起我昨天晚上睡着了,你说没关系,然后我们就这样也没再说话。  我喜欢你喜欢了比四个月还长的时间,有专家说一个人如果喜欢另一个人四个月那就是爱上Ta了。我喜欢你比四个月还长,最后还是等不到你。我开始觉得不值得,我开始学着慢慢放下。我学着不缠着你,学会了一个人在夜里舔伤口。后来,慢慢忘记了喜欢你的那种感觉。  现在,我想说对不起。对不起,总是缠着你。对不起,给你增添很多麻烦。对不起,喜欢你让你丢脸了。对不起,打扰你了。  对不起,曾经喜欢的那个你。我最喜欢的老师250字
  我们语文老师是陆老师,她是一位年轻的女教师,我非常敬佩她。她有两个最大的特点,一个是幽默一个是健忘。  陆老师的头上披着乌黑发亮的长发,她的鼻子小小,耳朵小小的,淡淡的眉毛下长着一双锐利的眼睛,而且还带着一副眼镜,充满了智慧。  记得在一次斗蛋比赛中,陈家林的大鹅蛋在战斗中所向无敌,没有谁的蛋可以和他的蛋一较高下。于是陆老师就宣布本届斗蛋比赛陈家林同学夺冠,并把他的手举了起来,像拳击比赛中裁判把胜者的手举起来那样,引得在场的同学捧腹大笑,并一度称他为斗蛋王。你看,我们的老师多幽默啊!  陆老师不但幽默,而且也很健忘。有一次,陆老师布置好语文作业就让我们把抄写本发下去,可她找来找去都找不到抄写本去哪里了。这时候,我们班同学刘家胜说在办公室里,她一听就派人去找,果真找到了。真是个健忘的老师。  这就是我敬佩的老师,她很幽默,虽然有时候有些健忘,但我依然深深地喜爱着她。六我最喜欢的老师1100字
  每当我看到她的身影,听到她的脚步声,闻到她身上的香气息,我就知道她是谁&&她就是我最喜欢的老师,谢老师。  谢老师个子不高,长长的卷发,鼻梁上架着一副高近视度的眼镜。  镜头一:我们的时髦&老班&&&&谢老师身上肯定抹了香水,大老远就能闻到一股浓浓的香味。&&你们注意到没有?老师穿的衣服可是一天一套,而且都很好看呢!最贵的近几千元呢!&  今天早上,谢老师来给我们上课时,头发染成了黄色的,像田野里的稻麦,又像电瓶车上的减震器。她昨天的发型不还是&大瀑布&吗?再细看,她用眉笔瞄过的深黑色眉毛像细细的柳枝。瓜子脸上抹了雪白的粉,像一片雪地;脸蛋两边还抹了一点点粉红色的粉,想两颗未成熟的小桃子。她一定洒了许多香水,因为她还没走到教室门口,我们便闻到了一股香味。同学们笑着:&以后谢老师前来&偷听&的时候,我们的鼻子可以当警报器用了。&  谢老师有很多漂亮的衣服,足够她每天换一套。看,昨天是一套粉红配深黑的361。运动装再配上雪白的运动鞋,今天改穿一套淡黄色的风衣和短裤配长靴,明天说不定又会悄然改成一套毛衣------她曾经对我们说过:&我很爱净,所以我希望你们也要每天洗一次澡,每两天换一套干净的衣服------&什么?这得花多少水费啊!  时髦的老师呀,莫非你也是一位&富二代&?  镜头二:&刀子嘴&&&谈起谢老师,嗯,还不得不说到她的一件小事。有一次语文课上,谢老师因为曹毅考了第一名而表扬他说:&曹毅这个人很聪明,将来一定很有前途!&过了短短几分钟,曹毅却开起了小差,与同学讲起了不着边际的废话。刚刚赞赏过他的谢老师,马上脸一沉,泼了他一脸冷水:&曹毅这个人嘛,好笨好笨呦!你以后肯定没有什么前途的!&谢老师把曹毅的前途问题颠来覆去。呃,这回该轮到我们无语了------  谢老师的口头禅在我们班是家喻户晓的&&&哎呦,你们怎么这么笨!五(3)班好差!&唉!听得耳朵都快起趼子了吧?  谢老师是个很精神的人,不同于和她相仿年龄的人。她走起路来背总是挺得直直的,讲起课来声音也不小,大概是因为有一肚子的学问,整个人显得文绉绉的。  我对谢老师的印象只有六个字:刀子嘴,豆腐心!  镜头三:语文教什么?教美术:&有些同学图案画的不好。&语文老师拿着圆规说,&我给大家示范一下。&说着,老师转动圆规的一条腿,&吱&,一个漂亮的圆诞生了。老师再挪动圆规的另一条腿,又一转,圆里陆续画出了八个花瓣。&有些同学圆画得一会儿粗,一会儿细,有的花瓣画得不整齐,很不好看。大家要注意。&看着这么精美的图形,同学们都直了眼,张着和老师画的圆一样的嘴&&美术老师也未必能画得这么好,语文老师,太有才了!  数学英语一起教。说到教英语,那是因为字母&老师!m是什么意思啊?&一个同学举起了手。语文老师说:&m代表米,k代表千,g代表克------&&km是千米,kg是千克------!有个同学抢过老师的话立刻接上了。四年级时,我们学会了计算液体的体积,同时,老师也告诉我们ml是毫升,L是升。  我们的语文老师就是这样&不务正业&。  啊!老师是伟大的。有句话说得好: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即使我们将来长大了。也永远不会忘记我们母师的恩情的。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200字
  《木偶奇遇记》是我喜欢的一本书,也是一本世界经典文学名着,主人公匹诺曹从一个坏孩子到一个好孩子的整个演变过程。  小木偶匹诺曹多次听信狐狸和猫的谎话,要不是小仙女及时的搭救说不定匹诺曹早已变成坏孩子了呢,小木偶在玩具国被小灯芯骗到了玩具国变成了驴子,匹诺曹被一个杂戏团的老板买走了,杂戏团老板让匹诺曹跳圈,用头撞破纸桶,用后腿直立,还有跳舞,学不好要挨打。  这时匹诺曹才开始醒悟,在善良的小仙女宽容的帮助下匹诺曹痛改前非,终于变成一个懂事、诚实、勇敢、聪明伶俐的真正的男孩子。  人要有自己的头脑,要有自己的主见,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三思而后行,这个童话告诉我们大家一定要做一个好孩子,不要让坏人的谎言得逞。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600字
  在我所学的课文中,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是《在大海中永生》。这篇课文是新华社写的一篇新闻通讯。学完这篇课文之后,我的心潮久久不能平静,因为我一直被邓小平爷爷伟大的情怀深深地感动着。  这篇通讯写的是日上午,一架专机载着邓小平爷爷的骨灰离开首都西郊机场,然后飞向祖国辽阔的大海。飞机在高空盘旋,鲜花伴着骨灰撒向无垠的大海。大海呜咽,寒风卷着浪花,痛悼伟人的离去&&  这篇通讯写得太感人了,作者怀着对邓小平爷爷的无比敬仰和深厚的感情,细致地描述了从专机起飞到最后告别大海的整个过程。这是一次极其感人的历史事件。作为一个世界级的伟人,在他生前,为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做出了他最伟大最卓越的贡献,而在他逝世之后,却让后人将他的骨灰全部撒向大海,这是一种所么博大的伟人胸怀啊!让每一个人读过后,都会感到一种心灵的震撼。  这篇课文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特别中文中运用了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让我感到了这位世界伟人崇高的精神境界。这篇课文在写作语言上也非常有特色。文中用上了多处排比句,例如:与大海同在,与祖国同在,与人民同在。让读者充分感到邓爷爷的精神一直伴随着我们,一直与我们同在。是啊!骨灰撒大海,鲜花送伟人!香港和澳门不就是邓小平爷爷收回来的吗?也许,奔腾不息的浪花会把他的骨灰送往澳门、香港;也许,奔腾不息的浪花会把他的骨灰送往祖国的万里海疆;也许,奔腾不息的浪花会把他的骨灰送往祖国的宝岛台湾&&这几处排比句,一气呵成,气势连贯,极富情感。它告诉我们:邓爷爷的影响超越时代,超越祖国。他不仅属于中国,也属于全世界!  通过对这篇课文的学习,我的灵魂受到了一次洗礼,我的精神境界得到了一次升华。它使我明白:人活在世界上,就要对自己的祖国和人民做出贡献,让我们的国家和民族变得更加繁荣强盛  邓小平爷爷就像一座巍峨的丰碑,永远矗立在祖国人民的心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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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著。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顶阀厕瓜丿盖搽睡敞精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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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大学英语作文 150—20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大学英语作文 150—200字
补充:谁能帮我写一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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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意思呢?你说的问题没看懂,有什么需要求助的吗?
呵呵,你看这一下就看懂你什么意思了,不好意思,本人学实不高
我可以帮你写一篇,a piece of cake,do you understand?
A lot of people ask me which book is my most favorite one, and I always proudly answer them “The Five Thousand Years History”, which is all history about China.
This will be a long story for me to read this book. First time I touched this book is when I was 5 years old. My mother bought it to me as my 5-years-old gift. This is a really wonderful present to me,which is opening a history gate to me , a totally innocent boy. I almost forgot the dinner after I read the first page. From then on, I was the historist in my class and showed my knowledge from that book to my classmeates. When I became older and older, I knew more about it and feel more confident about my own China. I am proud that I am a Chinese and I will make more effort to build a more powerful country and let Chinese history more brilliant.
As me, this is the most important book in my life and now I still read it and recite some part of it. I think everyone should read it and get this wonderful experenice.
My favourite book is the novel Love Story. The novel Love Story is written by American writer Erich Segal in the 1970s.The love story between Oliver and Jennifer has moved millions of people.Jennifer is the character I like most in the novel. She is a beautiful、brilliant、confident and considerate girl whose handwriting is small and with no capitals. She is a girl who hates those people who gain their social status or degrees by their money. Oliver is good at sports and brilliant and he has his own thoughts. I think it’s very handsome when he answered Jenny with “Because I’m playing.” He disliked his father very much. Mostly, I think, is because Oliver wanted his own way instead of
everything planned so well for him. So he walked out of Barrett Ⅲ’s life and began his own. He entered Harvard Law School on his own, studied with scholarship and graduated with honor. One theme of the novel is the truth of love. I love Jennifer’s words “Love means not ever having to say you’re sorry” very much. Love is a permanent topic of our lives and even now we don’t have a definite meaning of love. I think this is a very sweet interpretation. Apart from love, another theme of the novel is about paternal love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ather and children. Jennifer whose mother dead when Jenny was very young grew up with father. They have very profound feelings. But in Oliver’s family, it is all different. I think Oliver and his father lacked communications and they didn’t understand each others feelings very much.
很多人问我哪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人,我总是自豪地回答他们《五千年历史》 ,这是有关中国的所有历史的书。这将是一个漫长的故事,我读这本书。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是当时我是5岁。我的母亲买给我作为我5岁的礼物。对于我来书这是一个非常美好的礼物,历史的大门对我打开了,我是完全无辜的孩子。我读的第一页之后我几乎忘记了晚餐。从那时起,我是在我班上历史通和显示我的知识来自这本书对我的同学们 。当我越来越老的时候,我知道关于它更多的东西并且更加有信心对于我的中国。我自豪,我是一个中国人,我会作出更多的努力,建设一个更加强大的国家,让中国更加辉煌的历史。对于我来说,这是最重要的书,在我的生命中,现在我仍然阅读和背诵它的一部分。我认为每个人都应该阅读并获得这个美好体验 。
我最喜欢的书是爱情故事。这部小说由美国小说家西格尔写于20世纪70年代。这个小说讲述了奥利弗和詹妮弗的爱情故事,它打动了无数人的心。詹妮弗是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她美丽、聪明、自信、体贴,她的字既小有没有大写字母。她痛恨那些通过金钱获得社会地位和学位的人。奥利弗擅长体育,很有才华,思想独特。我想当他回答詹妮弗说“因为我在打球”时一定很帅。他不喜欢他的父亲。我想主要原因是因为奥利弗希望有一条自己的人生路而不是父亲把什么都计划好。因此,他走出了父亲的世界,开始了自己的人生。他通过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哈佛法律学院,获得了奖学金并且荣誉毕业。小说的主题之一是爱情的真谛。我很喜欢詹妮弗的一句话“爱情意味着永远不用说抱歉。”爱情是生命永远的话题,而我们从未就什么是爱情达成共识。我想这是对爱情最美的阐释吧。小说的另一个主题就是父爱。詹妮弗幼年丧母一直和父亲生活在一起,他们关系亲密。而奥利弗却相反,和父亲关系很糟糕。我想,奥利弗和他父亲缺少交流,不知道对方到底在想什么。
I think this course is helpful.Firstly, as a movie fan, I can enjoy many awesome movies in this course. Besides seeing movies with classmates is also great, because we can secondly, I can some useful saying from this course. Our textboo is far from daily life, that makes us feel difficult when we communicate with the native speakers.I learn some cool express thirdly, my listening skills are improved as well. Now I can guess what the actors are saying from their actions and facial expressions, meanwhile, i can understand them evelast but not the least, I know more about the western culture, including their traditions and customs.In my opinion, all these can help me to have more interest in English learning.
A lot of people ask me which book is my most favorite one, and I always proudly answer them &&The Five Thousand Years History&&, which is all history about China.
This will be a long story for me to read this book. First time I touched this book is when I was 5 years old. My mother bought it to me as my 5-years-old gift. This is a really wonderful present to me,which is opening a history gate to me , a totally innocent boy. I almost forgot the dinner after I read the first page. From then on, I was the historist in my class and showed my knowledge from that book to my classmeates. When I became older and older, I knew more about it and feel more confident about my own China. I am proud that I am a Chinese and I will make more effort to build a more powerful country and let Chinese history more brilliant.
As me, this is the most important book in my life and now I still read it and recite some part of it. I think everyone should read it and get this wonderful experenice.
Tony Parsons wrote a great book called &Man and Boy& back in 2001, and returns to the same blueprint with My Favourite Wife - a story of a man putting his marriage in jeopardy by having an affair.
We see how a man's life unravels because of his affair, and how he tries desperately to partition his double life with lies. Despite his cheating and lying, we are reminded of one of Parsons' bad habits: asking the reader to empathise with weak and selfish characters. I just ended up feeling - this Bill (the protaginist) is a bit of a douche. Yet putting much of the story in first person (Bill's point of view), the reader is obviously supposed to be the sympathetic ear.
So the background story: Bill takes his wife and daughter to Shanghai due to his work. They move into a plush apartment, complete with house maid. On the very first night in Shanghai, we are alerted to Bill's roving eye as he clocks a nice looking neighbour. And sure enough, an affair takes place not long after. And as night follows day, we're taken through the divided feelings of the main character. He loves his wife, his daughter and of course, his mistress. So now I'm into the story, wishing Bill the worst, just for kicks, waiting for his wife to find out. And so it h the &gotcha& discovery from his wife, and her (inevitable) forgiveness. There are some sideline distractions along the way, like examples of Chinese corruption, the bar girl scene in Shanghai, and we get brief glimpses of the peripheral characters, like Shane the Aussie who marries a gold-digging Filipino (this story thread comes to a bloody, shocking end). These side stories are welcome relief from the templated Parsons pl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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