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中国分为哪几个地区方面?

中国转基因生物安全性研究与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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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书名:中国转基因生物安全性研究与风险管理&&&&&作者:&&&&&&&&&&&&&&&&环境保护部出版社:&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ISBN:2页码:687版次:1装帧:精装开本:16开出版日期:原价:168.00元商品标识:360_内容简介&  《中国转基因生物安全性研究与风险管理》共六篇、三十章。第一篇概述了中国国家生物安全框架实施项目的主要成果,第二篇综述了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进展与潜在风险,第三篇介绍了中国生物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与相关制定,第四篇从非靶效应、基因漂移、靶标害虫抗性、环境入侵性等方面,介绍了抗虫转基因植物、转基因鱼、转基因微生物、转基因食品的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技术指南,第五篇介绍了转基因棉花、水稻、大豆、白菜的环境安全性实验及其结果,第六篇介绍了国家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机制及数据库系统。  《中国转基因生物安全性研究与风险管理》可作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专业人员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决策者和管理人员的参考书,又可作为从事转基因生物研发、生产、销售的人员以及公众了解转基因生物安全性和风险管理的通俗读物。作者简介编辑推荐&&&&&&&&&&&&&&&&&&&&&&&&  《中国转基因生物安全性研究与风险管理》可作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专业人员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决策者和管理人员的参考书,又可作为从事转基因生物研发、生产、销售的人员以及公众了解转基因生物安全性和风险管理的通俗读物。目录第一篇 总论0.1&项目背景0.2&项目的组织与实施0.3&项目主要成果0.4&项目成果应用和加强生物安全管理的建议第二篇 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发展与影响研究综述1&转基因作物的发展与环境影响1.1&引言1.2&转基因植物的现状1.3&转基因植物对生物多样性影响的潜在风险1.4&主要作物的生物安全评价及其对中国生物安全管理的意义1.5&结束语2&转基因林木发展现状与环境影响2.1&引言2.2&转基因林木研究现状2.&3&转基因林木对环境的可能影响2.4&中国林科院对转基因杨树环境影响的相关研究3&转基因动物研究进展与风险评估3.1&引言3.2&动物转基因制作方法的发展状况3.&3&转基因动物研究中存在的问题4&海洋及淡水转基因生物研究现状与环境影响4.1&引言4.2&鱼类转基因研究进展4.3&无脊椎动物转基因研究进展4.&4&藻类转基因研究进展4.5&转基因生物的环境风险5&转基因微生物的研究进展与环境影响5.1&引言5.2&转基因微生物在食品生产领域的应用5.3&转基因微生物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应用5.4&转基因微生物在医药生产领域的应用5.5&转基因微生物在其他领域的应用5.6&转基因微生物释放的安全性评价6&转基因食品对健康的潜在风险及消费者态度.6.1&引言6.2&转基因食品对健康的潜在风险6.3&消费者对转基因食品的态度分析7&转基因生物的社会经济影响7.1&种植转基因作物的经济效益分析7.2&转基因生物及产品的社会影响分析参考文献第三篇 中国生物安全政策、法规与管理制度研究8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战略与生物安全政策框架8.1&中国生物技术发展战略8.2&中国生物安全政策框架9 国外生物安全立法现状与分析9.1&引言9.2&国际生物安全立法现状与基本原则9.3&世界主要国家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现状9.4&其他国家的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10&《议定书》对贸易影响及相关后续谈判10.1&引言10.2&《议定书》与wT0等国际规则的关系10.3&中国生物安全政策与国际规则的协调10.4&《议定书》后续谈判的进展…11&中国现行转基因生物安全法规与制度11.1&引言11.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其相关制度11.3&部门相关配套管理办法及具体规定11.4&现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及越境转移管理制度的实施程序11.5&现行转基因林木、药物和食品的管理制度11.6&转基因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立法12&中国转基因生物安全法内容构架12.1&引言12.2&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的必要性12.3&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的名称12.4&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的内容13&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13.1&引言13.2&建立全国转基因生物综合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的必要性13.3&转基因生物综合管理体制与协调机制的构成13.4&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运行体系与机构设置13.5&与履行《议定书》相关的机构设置13.6&国家生物安全管理能力建设与协调14&转基因生物风险评估及环境监测制度14.1&引言14.2&转基因生物风险评估与环境监测的意义和必要性14.3&转基因生物风险评估与环境监测的原则14.4&转基因生物的风险评估与环境监测的基本内容15&转基因生物越境转移管理制度15.1&转基因生物越境转移管理的必要性15.2&转基因生物越境转移管理的内容15.3&转基因生物越境转移管理的行政许可程序16&转基因生物安全标识制度16.1&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和标识制度的必要性16.2&对现行国内转基因生物标识制度的分析16.3&国际上标识制度与趋势16.4&标识制度内容的考虑17&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公众参与制度17.1&中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现状、问题与需求17.2&公众参与制度的内容18&转基因生物损害赔偿和应急处理制度18.1&引言18.2&国际环境损害赔偿法的主要原则和主要机制18.3&有关国家和地区生物安全损害赔偿立法概况18.4&建立转基因生物损害赔偿制度18.5&建立转基因生物安全应急处理制度参考文献第四篇 转基因生物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技术指南前言19&抗虫转基因植物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技术指南19.1&抗虫转基因植物的非靶效应评估技术指南19.2&转基因植物基因流评价技术指南19.3&抗性(抗除草剂、抗虫)转基因植物环境入侵性(变为杂草的可能性)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技术指南19.4&靶标昆虫对抗虫转基因植物产生抗性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技术指南20&转基因鱼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技术指南20.1&转基因鱼非靶效应评估20.2&基因流(gene&flow)评估20.3&生态适应性评估20.4&转基因鱼的风险管理技术21&转基因微生物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技术指南21.1&植物用转基因细菌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技术指南21.2&动物用转基因细菌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技术指南21.3&转基因杀虫病毒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技术指南22&转基因食品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技术指南22.1&内容和适用范围22.2&转基因食品评价的原则22.3&转基因食品评价的主要内容附录A&转Bt基因抗虫棉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案例报告附录B&快速生长转基因鲤鱼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案例报告附录C&转基因联合固氮菌AC&1541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案例报告附录D&仔猪黄痢K88、K99转基因大肠杆菌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案例报告参考文献第五篇 转基因作物环境影响监测23&转基因抗虫棉花环境影响监测23.1&引言23.2&Bt棉花对棉铃虫等鳞翅目害虫的影响23.3&Bt棉花对非靶标害虫的影响23.4&转基因抗虫棉花对节肢动物群落结构和多样性的影响23.5&转基因抗虫棉花花粉漂移对柞蚕的影响23.6&转Bt+CpTI基因抗虫棉对家蚕的影响23.7&转Bt+CpTI基因抗虫棉对蜜蜂的影响23.8&转Bt+CpTI基因抗虫棉对蚯蚓的环境影响监测23.9&转基因抗虫棉对土壤微生物的影响23.10&用16&Sr&DNA.DGGE法监测转基因抗虫棉对土壤微生物群落的影响23.11&转基因抗虫棉对土壤杀虫剂残留量的影响23.12&Bt棉花CrylAc蛋白在土壤中的残留与降解23.13&棉铃虫的抗性机制23.14&转Bt基因抗虫棉花环境影响监测的指标与方法24&转基因水稻环境影响监测24.1&引言24.2&转基因水稻及其野生近缘种(包括杂草稻)的背景信息研究24.3&栽培水稻不同品种之间及其与转基因水稻的田间基因漂移监测24.4&转基因水稻与其野生近缘种的基因漂移研究案例24.5&栽培稻与多年生普通野生稻杂种F,的适合度表现研究24.6&转基因水稻适合度的研究24.7&外源转基因(Bt)在野生稻近缘种中的表达研究.24.8&转Bt基因水稻对稻田动物群落生物多样性的影响24.9&转基因抗虫水稻对靶标害虫的抗性及非靶标生物的影响24.10&主要靶标害虫对Bt转基因抗虫水稻抗性治理研究24.11&转基因水稻环境影响监测的指标与方法25&转基因抗除草剂大豆基因流及环境入侵性监测25.1&引言25.2&材料与方法25.3&结果25.4&讨论25.5&主要结论26&转基因抗除草剂白菜的基因流监测26.1&引言26.2&材料与方法26.3&结果与分析26.4&讨论参考文献第六篇 国家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机制的建设与管理27&国际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机制的调研分析27.1&《议定书》秘书处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机制27.2&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生物安全信息网络27.3&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IJNIDO)的生物安全信息网络27.4&国际基因工程和生物技术中心(ICGEB)的生物安全信息网络27.5&比利时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机制27.6&美国政府联合生物安全信息网络28&国家生物安全信息共享政策研究28.1&国际上有关生物安全信息共享的做法28.2&国际上有关生物安全信息的保密管理28.3&中国转基因生物安全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28.4&中国生物安全信息共享政策建议29&国家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机制的设计29.1&国家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机制的建设目标29.2&组织体系29.3&国家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机制的运行机制29.4&国家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机制的主页结构29.5&数据库结构29.6&数据库查询界面30&国家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机制的建设与管理30.1&信息网络建设30.2&系统软件30.3&资料的收集与整理30.4&网站的改版30.5&数据库的开发30.6&系统维护与管理30.7&用户使用说明参考文献Summary&Report&ofthe&UNEP—GEF&Project&on&the&Support&for&theImplementation&of&the&National&Biosafety&Framework&for&China前言  现代生物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为人类解决21世纪粮食、医药和环境等问题带来了巨大的福音,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世界转基因大豆、棉花、玉米、油菜、西红柿等作物的种植面积,从1996年的170万hm。猛增到2006年的10200万hm2,增长十分迅速。但转基因生物的大规模环境释放和应用可能会对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如转基因生物可能会对非目标生物产生不利影响,增加目标害虫的抗性和进化速度,增加杂草化的风险,会通过改变物种间的竞争关系破坏原有自然生态平衡,也可能对人体产生某些毒理作用和过敏反应。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成为《生物多样性公约》谈判的焦点之一。经过l0轮工作组会议和紧张激烈的谈判,2000年1月召开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通过了《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中国政府十分重视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日签署了《议定书》,日核准了《议定书》,并于日成为《议定书》缔约方。  为加强履行《议定书》的能力建设,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IJNEP)和全球环境基金(GEF)的资助下,原国家环保总局会同履约协调组成员单位,于2002年启动了中国国家生物安全框架实施项目。该项目开展了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和管理制度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开发了一系列转基因生物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的技术指南,与我国现有的转基因生物安全性评价和检测技术标准互补,填补了国内空白;开展了转基因棉花、水稻、大豆等转基因生物的风险评估和环境影响监测,大大提高了我国的转基因生物安全性评价能力;开发了国家生物安全数据库系统和信息交换机制,召开了一系列培训班和研讨会,为决策者、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公众提供了生物安全技术和知识。该项目的实施对我国核准《议定书》,参与《议定书》后续谈判,提升生物安全立法和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公众生物安全意识,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中国转基因生物安全性研究与风险管理》一书根据该项目的成果撰写而成,是一本集技术、管理、政策于一体的专著,内容翔实,具有较强的实用性。我对本书的出版表示热烈的祝贺。精彩书摘  责任分担原则体现于诸多国际环境法文件之中。例如,1972年《空间实体造成损失的国际责任公约》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共同发射外空物体时,对所造成之任何损害应负连带及个别责任;已给付损害赔偿之发射国有权向参加共同发射之其他国家要求补偿;参加共同发射之国家得就其负有连带及个别责任之财政义务之分摊订立协议;此种协议不得妨碍遭受损害之国家向负有连带及个别责任之发射国之任何一国或全体索取依据本公约应予给付之全部赔偿之权利。又如,1996年《国际法未加禁止之行为引起有害后果之国际责任条款草案》规定,起源国和受影响国须在其他任一国家请求时,需进行谈判,谈判应顾及有关因素和受害者不应承担全部损失原则。1999年《关于危险废弃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所造成损害的责任和赔偿问题议定书》也规定,如考虑到所有相关的情况,遭受损害者或根据国家法律受损害者应对其行为承担责任,因其自身过错而造成或促成此种损害,则可减少或取消赔偿。  (4)国家责任原则  国家责任原则,是指国家作为国际环境法主体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不得基于主权理由而豁免的原则。  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所致,国家责任作为国际环境法的归责形式一直难以成为普遍的共识。在国际法层面,1996年《国际法未加禁止之行为引起有害后果之国际责任条款草案》在国家的环境责任方面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其后,1999年《关于危险废弃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所造成损害的责任和赔偿问题议定书》规定,该《议定书》不应影响各缔约方根据一般国际法中有关国家责任方面的规则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但是非常明显,国家责任在国际环境损害赔偿立法上的普遍确立,仍需国际社会的进一步努力。在司法判例中,承认国家对于损害他国环境的国家责任并要求国家为之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案例也为数不多,其中主要包括1938年和1941年的特雷尔冶炼厂仲裁案、1979年的宇宙954号坠落案、1995年美国赔偿日本案和1991年联合国安理会关于伊拉克侵略科威特的第687号决议等(乔世明,1999)。18.2.2国际环境损害赔偿立法的主要机制  尽管目前国际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亟待完善,但业已建立的一些机制也是卓有成效的。在这其中,赔偿主体机制、金额限制机制、责任限制机制、资金支持机制是国际环境损害赔偿立法极具特色的机制。  (1)赔偿主体机制 赔偿主体,亦即赔偿义务人。目前,国际环境损害赔偿立法主要将赔偿主体确定为设备或者装置的所有人、管理人、共同管理人等与环境事故有密切关系的主体。例如,1963年《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规定,核装置的管理人对核损害负有绝对责任;当核损害的责任牵涉到不止一个管理人时,在无法合理区分每个管理人对损害所应承担责任的情况下,有关的管理人应共同和分开来承担责任。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则规定,船舶所有人对油污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如发生两艘或多艘船舶造成油污损害,则全部有关船舶的所有人,除非依法免责,否则均应对按情理分不开的损害共同地和个别地负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此处的主体不仅指国际私法上的主体,而且在某些情况下,国际公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也可以成为国际环境损害赔偿的主体。  (2)限额赔偿机制 在规定致害方以损害赔偿金的形式弥补受害方损失的同时,为了避免过高的赔偿额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同时考虑到致害方的承受能力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国际环境损害赔偿立法也规定了限额赔偿机制。至于具体的限制额度,根据公约所针对内容的不同而有相当大的差异。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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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学目标
1.关注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问题,认同对生物技术安全性问题讨论的必要性。
2.举例说出对转基因生物安全性问题的不同观点及论据。
3.形成对待转基因生物安全性问题的理性、求实的态度。
二、教学重点和难点
1.教学重点
(1)对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问题多层面、 多角度的关注。
(2)运用生物学知识对不同观点的理由进行辨析和讨论。
2.教学难点
(1)从关注整个生物圈的和谐、稳定与发展的高度去审视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
(2)了解有关转基因生物安全性问题争论背后复杂的政治、经济、宗教和伦理道德背景。
(3)保证课堂讨论、辩论会,以及社会调查的组织工作有序而有效地实施。
三、教学策略
1.将学生已有的知识和经验作为本节学习的切入点。在学生通过专题1的学习对转基因技术及其成果有了较深入的了解之后,还可能对转基因技术的应用前景怀有不尽的畅想;同时,学生在社会生活中,也接触到了转基因产品,如来自转基因大豆的食用油、巧克力中的卵磷脂。学生从媒体上也听到了一些对转基因产品安全性争论的意见,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一些疑虑和想法。那么,对于转基因产品我们该如何看待?转基因产品安全性问题讨论的焦点是什么?人们心中的疑虑有多少是盲目的,有多少是有科学依据的呢?从这些问题出发,能够很自然地引起学生对转基因生物安全性的关注,同时,也点出了本专题学习的主题。
2.本节教学应主要采用讨论和交流的方式进行,在问题讨论、辩论会准备等活动中应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自主性。让学生在阅读教材的基础上,再从多种渠道收集相关信息,展开小组讨论、提出问题。在理解教材相关内容的基础上,学生还可以提出个人经过选择、鉴别、整理而形成的观点和依据。在讨论和辩论中,让这些信息得以运用和共享。教师应鼓励学生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在本节的学习中,教材提供了学习的蓝本和思维的某些线索,教师发挥的是指导和评价的作用,特别是对学生有些不科学的想法要予以指正,对学生知识水平达不到的环节予以点拨。
3.从某种意义上说,主动参与的学习过程比单纯获得现成的结论更重要。关于转基因生物安全性问题的讨论,不同于其他生物技术专题,因为其他生物技术专题的原理和技术都具有确定性的特点。本节应注重于学习的过程,通过本节的学习,不仅引起学生对转基因生物安全性的关注,而且能以科学的态度予以思考,即对不同的观点能够运用生物学知识加以理解和辨析。在态度取向上,正如教材所说“应该趋利避害,而不能因噎废食”──理性地看待转基因技术。
4.本节的最后,通过“理性地看待转基因技术”的学习,让学生认识到不能单纯从技术角度去理解人们对待转基因产品的态度,其中包含有复杂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背景。再通过对我国基因工程安全法规的学习,引导学生了解与转基因生物安全性相关的科学保障手段。
四、答案和提示
(一)正文中讨论题
3.我国为了保证转基因食物的安全性,都采取了哪些监控和预防措施?
答:(1)立法是监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有力措施。例如,中国已制定了《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1996年)、《转基因农产品安全管理临时措施》(2002年)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2002年)等法规。请进入网站了解更多内容:http://www. [农业部,中国农业信息网→行业网站(科技教育)→农业科技信息网→政策法规→政策法规分类(5.转基因管理)]。
(2)多环节监控。转基因农作物研究、从实验室走向大田试验各阶段,以及产品商品化都有相应法规或规定进行严格的监控,只有在每一阶段试验获得认可证书后,才可进入下一阶段。比如,大田试验就分为:①中间试验阶段,种植面积不超过0.27 hm2(4亩),范围不超过两省,每省不超过3个种植点,试验时限1~2年;②环境释放阶段,种植面积可以扩大到0.27~2 hm2 (4~30亩),范围仍不超过两省,每省7个种植点,试验时限1~2年。这一阶段要考察外源基因会不会发生生物间转移,会不会对种植区周围动物、植物、土壤造成危害等;③生产试验阶段,种植面积可扩大到20 hm2以上,范围仍为两省,试验点不超过5个。
(3)安全评价内容具体而严格。食物安全性评价内容:营养成分是否改变?是否存在抗营养因子?是否存在毒性、过敏性蛋白等。环境安全评价内容:转基因植物是否变得易得病?对周围植物有什么影响?是否可能变成杂草?会不会把外源基因转移给其他生物等。
1.转基因生物会不会影响生态系统中原有的动态平衡?
2.转基因生物会不会加剧环境污染?会不会危害其他动植物生存或人体的健康?
提示:这两道题答案的基本点是一样的:可能性不大,但要提高警惕。
这仅是一种可能性,争论的双方提出的不同见解都有一定的根据,不能断言谁是谁非,但是需要人们提高警惕,这是能为大家接受的共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发现这类危险似乎不大,因为科学家转入的仅是有限的一种或几种基因;而转入的基因是否可能会对其他生物或环境造成危害,都是经过认真分析、实践的,一旦发现有害后果,科学家就会停止实验;转基因生物从实验室到自然界释放,都要经过一系列安全评价、审批。此外,还有相关法规监控。但是,为了对公众健康负责、对社会负责,我们对于转基因生物可能影响生态系统中的原有动态平衡,或者加剧环境污染,或者危害其他动植物、人体的健康的危险,仍要提高警惕。
(二)寻根问底
你能举出两个外来物种入侵的实例吗?为什么外来物种入侵会造成严重的危害?
提示:(1)外来物种进入新的生态系统之后,由于没有天敌,极易造成生长失控,破坏生态系统的结构。比如,外来的植物疯长,可以对本地一年生和多年生植物的结构比例造成严重影响,通过对植被的生长和结构的影响,从而造成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的改变。又如,外来的动物种类,由于它们的选择性觅食和破坏,也会造成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的改变。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的改变会对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比如,有人将美洲食人鲳引入,这一入侵物种就可能会对当地生态系统造成长久性的破坏。
(2)外来物种在新的生态系统中,通过与当地物种竞争营养或食物、分泌释放化学物质、形成大面积单优势群落等方式,直接影响本地物种的生存,加速某些生活力较弱的物种的消失。在全世界濒危植物名录中,大约有35%~46%是由外来物种入侵所造成的。即入侵的外来物种可能会造成生物多样性减少。
(3)外来物种进入新的生态系统后,作为掠夺者、寄生者或病原体,会使受害者和寄主的数量发生变化。尤其是外来物种在适宜的生态和气候条件下,往往会对当地的农业或林业带来严重的损害,即所谓的爆发生物灾害。
(4)有些外来植物产生的花粉,是当地居民从未接触过的物质,从而可能成为对人类健康造成威胁的新过敏源。比如,日本引种的杉树,大面积栽种后,杉树产生的花粉已经成了日本人产生过敏反应的重要过敏源。又如豚草,它已在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泛滥成灾,而豚草的花粉是重要的过敏源。豚草花粉引起的过敏反应称为“枯草热”,它已给许多国家人民的身体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五、知识拓展
1.为什么“实质性等同原则”只是转基因植物安全性评价的起点,而不是终点?
为了使本国基因工程产品能在国际贸易竞争中占据有利的地位,1992年5月底,美国政府宣布,只要基因工程产品中蛋白质组成与天然的一样,就没有必要再通过FDA(药物和食品管理局)批准,可以直接投放市场。这一政策可以视为“实质性等同原则”的雏形。这一政策,每年可以为美国生物技术公司增加数千万美元的收入,因此它极大地刺激了基因工程技术的发展。
2000年FAO/WHO(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对“实质性等同(substantial equivalence)原则”做这样的定义:实质性等同是指转基因生物与自然存在的传统生物在相同条件下进行性状表现的比较。比较的内容包括生理性状、分子特征、营养成分、毒素含量和过敏源等是否具有等同性。如果实质上是相同的,就应该将转基因生物与传统生物同样对待,视为安全。
上述实质性等同是一种动态比较过程,在这之后还要进行转基因植物安全性评价,它是指“依据导入基因的目的意图和固有性状、意外效果作出检测和评估,然后与传统植物进行比较”。美国FDA采用了二步评价法。第一步对目的基因及相应产物作出评价,它是反映外源基因及产物的安全性;第二步,对接受外源基因植物所出现的意外性状进行评价,它是反映该植物的属性。
2.何谓外来物种入侵?
外来物种入侵是指有意或无意的人类活动,将某物种从一个地区引入其他地区,给当地的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造成明显的损害。
什么是有意或无意的人类活动呢?
(1)由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生态环境建设,生态保护等需要,而有意地引进的物种。它包括对牧草、饲料、蔬菜、观赏动植物、药用植物、绿化植物等的引种。
(2)随着贸易、旅游、运输等人类活动而无意间传入的物种。
3.在中国,入侵的外来物种有多少?入侵的外来物种都给中国等国家造成了多大的危害?
(1)中国外来物种的数量有多少?
统计资料表明,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对中国农业和林业带来危害的外来植物至少有58种,外来动物约40种。此外,还有一些外来微生物。
(2)入侵的外来物种对中国经济造成多大损失?
据统计,外来物种入侵每年至少给中国经济造成574亿元人民币损失。
近年来,侵入中国的外来动物中,松材线虫、湿地松粉蚧、美国白蛾等,每年危害面积已达15×105 hm2;稻象甲、非洲大蜗牛、美洲斑潜蝇等每年危害面积已超过14×105 hm2,中国每年仅花在防治美洲斑潜蝇上就高达4.5亿元人民币;而入侵的外来植物,如豚草、飞机草、水葫芦、大米草等还在中国肆意蔓延,新的、危险的外来物种仍在进入中国。
(3)入侵的外来物种对其他国家造成多大危害?
据统计,现在由于外来物种入侵,已使南非每年损失800亿美元,印度每年损失1 300亿美元,美国每年损失1 380亿美元。在美国,有害生物中有近50%是外来物种。
4.中国为控制外来物种入侵制定了什么样的法规?
为了规范物种引入,严防外来物种入侵,中国已制定了相应的法规。例如,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中明确提出,对引进外来物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加强进口检疫工作,防止国外有害物种进入国内。引种至少要经过5代小规模实验,否则不能说明问题。
5.中国转基因农作物研究状况如何?已有多少种转基因农作物商品化?
据中国生物工程研发中心2002年报告,截止到2001年,中国应用遗传转化技术,已培育成功100多种转基因植物,而且已获准释放到自然界的植物就有60多种,涉及10种农作物。科学家已培育出转基因水稻113个品系,其中84个品系已进入环境释放阶段,2个品系进入示范阶段。抗大豆食心虫的转基因大豆将进入农田;36个新的抗虫自交系,2个抗虫高产优质新组合的转基因玉米,已在6个省组合示范。此外,科学家还培育成了抗赤霉病小麦、抗白粉病小麦、抗黄矮病小麦、抗白叶枯病水稻、高效抗虫水稻等新品种。可以预计,全新性状的农作物还将大量涌现,比如将木醋杆菌纤维合成酶基因转入陆地棉,期望能得到高强度、长纤维的棉花;用转基因技术改良或制作具有特殊营养价值的食物和作为饲料的农作物等。
在中国,已获准进行商品化生产的转基因植物有番茄、棉花、甜椒和矮牵牛四种,其中抗虫棉就有12个品种。
6.各国为转基因产品贴标识的政策都有哪些差异?
为转基因产品贴标识的政策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国家,它们认为给转基因产品贴上标识并不能向消费者提供有意义的信息,因此,美国的法律至今都不要求给转基因产品贴上标识,除非该产品中的成分和营养价值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但是,它们允许厂家对不含转基因成分的产品自愿贴上标识,即在食品包装上贴上:本产品不含转基因成分,以便为消费者提供自由选择的机会。
另一类是以中国、韩国、西欧等为代表,与美国的做法相反,要求对转基因产品加贴标识,以满足消费者购买产品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例如,2002年,中国农业部代表中国政府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自日起开始执行。办法规定见本节教科书中“生物技术资料卡”。除此之外还规定,第一批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包括5大类17种产品:大豆种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玉米种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油菜种子、油菜子、油菜子油、油菜子粕;棉花种子;番茄种子、鲜番茄、番茄酱。未标识和不按规定标识的,不得进口或销售,同时要按危害程度对农业转基因生物进行分级。标识化,是赋予了中国公民对转基因生物、加工产品或含有转基因成分产品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对于市场上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没有做标识的,公众可以向卫生、工商等职能部门举报,查证核实后,对违反本管理办法者,有关部门要没收非法销售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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