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口200米不能淘宝卖食品需要什么的法规

食品游商限时限区域经营 学校幼儿园200米禁入
  原标题:本市拟立法:食品游商限时限区域经营 学校幼儿园门口200米内禁入
  昨天的市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传来消息,本市拟修订市食品安全条例加强食品经营的准入管理,今后从事食品经营的流动摊贩将必须在政府划定的临时区域和固定时段内经营。
  煎饼车、水果摊、蔬菜挑,这些没有固定场所的食品经营者既给市民生活带来方便,又存在着因监管缺失造成的食品安全漏洞。食品安全条例修订中,拟要求各区县政府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保证安全的原则,划定临时区域和固定时段并向社会公布,供无固定场所商户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同时要求各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对无固定场所商户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并制定公布可经营的食品品种目录及经营条件和具体要求。条例还规定,游商在距离幼儿园、中小学校门口200米范围内不得从事经营。
  此外,条例修订拟规定,各区县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公布本区域内食品加工生产作坊可经营的食品品种目录及经营条件和具体要求,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设适合食品生产加工作坊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集中区域,并鼓励作坊自主进入集中区域从事生产加工活动。
  据了解,本市部分区域曾经试行游商在特定区域、特定时间经营的做法,但因为没有形成整体效应,实施效果一般。这次通过立法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如果能够严格执行,将对食品安全管理和责任追溯起到促进作用。
  新闻链接
  注水肉地沟油可处货值10倍罚款
  本次条例修订中,根据近年来群众普遍反映并高度关注的注水肉、地沟油等食品问题,专门规定了7类禁止生产经营的问题食品,它们是:
  (一)以废弃油脂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食用油以及以此类食用油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
  (二)违法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食品;
  (三)无法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食品;
  (四)未标注或者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食品;
  (五)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
  (六)市人民政府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条例修订同时加大了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惩处力度,将原条例规定的罚款额度上限从30万元提高到违法货值的10倍,以期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
  人大建议
  不要废止危险食品区域退市措施
  现行的市食品安全条例中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发现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食品时……必要时可以对相关企业、区域生产的同类食品实施临时控制措施。”这一规定被称为食品安全的区域退市保护措施,它虽然能够有效保证危险食品不再流入,但有可能伤及同一区域内的合格食品生产厂家,是在食品安全形势特别紧急的情况下采取的特殊措施。
  本次条例修订中,市政府提交的草案中取消了这一措施,市人大财经委在审议中提出反对意见。市人大财经委认为,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在食品安全管理中宁可过严,不能放松。从2007年至今,本市共实行过9次区域退市措施,在防控食品风险方面起到了较好效果,建议本次修订中不要将这一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废止。
  市人大财经委还表示,区域退市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之一,例如曾经备受关注的疯牛病等食品安全问题,各国普遍都是采取区域退市措施予以防控,限制区域的范围甚至扩大到某个国家,各国政府和民众多数都从人道主义角度予以理解,没有引发严重的国际经贸纠纷。市人大财经委还建议,在现行区域退市规定的基础上,补充完善危险解除后,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取消风险预警和临时区域退市措施的相关规定,让这一措施更加合理完善。(记者 王皓)
编辑:马梦娇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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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旁将划200米食品严管区 五标准需到位(图)
  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关系孩子的健康,近日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管的部署,我市开始对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店、餐饮店和食品摊贩展开规范整治,市食药局根据前期摸底,列出了全市259所中小学周边的食品经营者数量和规范计划表,根据计划将于明年上半年全部完成规范,规范内容涉及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和厨房清洁5个方面。
  首批纳入259所学校
  日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网站上公布了我市的“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规范计划表”,表格中列出了全市259家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者规范计划,其中城区学校33家,乡镇学校226家,也列出了根据摸底统计的各学校周边的食品店、餐饮店和食品摊贩数量,市民可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fda./查询。“这是首批纳入规范的学校,并不是全部学校名单。”市食药局工作人员介绍,除了这259所中小学校是按照每个区市的城区3所学校,每个乡镇1所学校确定的,后期还将有其他学校纳入规范范围。
  根据市食药局部署,名单上列出的259所首批规范学校将在10月底前按照规范标准规范完成,作为示范标准,后期其他学校周边的规范参照示范标准完成。根据计划到明年上半年全市所有学校规范完成。据介绍,学校周边的食品店主要是指有经营食品业务的小卖部、零食店等,餐饮店主要是一些小规模的快餐、饭店,食品摊贩主要是固定的带有销售食品功能的报刊亭、早餐亭等。
  5项标准要求全到位
  根据通知要求,规范主要有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和厨房清洁5个方面。“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实名备案证、健康证必须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市食药局食品流通监管处负责人介绍,食品店必须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店必须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摊贩、达不到许可条件的食品店和餐饮店必须持有由县(市、区)局办理的食品经营实名备案证;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食品店、餐饮店、食品摊经营负责人也要签食品安全承诺书,并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食品店、餐饮店、食品摊贩的进货单据、供货者许可证复印件,要做到单单留存,并放置于经营场所,以证明进货渠道合法。”市食药局食品流通监管处负责人告诉记者,食品摊贩所使用的米、面、油、肉、鱼等加工原料,添加剂的名称和生产厂家,要在《食品制售摊贩加工原料、添加剂名目公示》上如实登记,并与实名备案证一并悬挂醒目位置。
  另外,厨房清洁卫生的标准包括上下水设施齐全,油污、垃圾及时清理,物料整齐摆放,无苍蝇蚊虫、无异味。
  发现“三无”严格处罚
  “之前学校周边的小卖部经常被曝出有‘三无’小食品出现,规范后这些食品店再出现问题食品将受到严格处罚。”市食药局工作人员介绍,针对食品店和摊贩,检查的重点主要为:是否有“三无”、假劣、过期食品;食品标示是否虚假,是否有QS标识;是否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针对餐饮店,重点检查是否有对使用的原料、添加剂如实登记记录,是否使用过期食品、回收食品加工制作食品,是否储存、使用亚硝酸盐、苯甲酸、明矾等禁用或限用物质。
  市食药局还将推进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在学校张贴《食品安全告知书》,向师生普及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广大师生自觉去亮证场所消费。另外,学生和家长如果发现校园周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可拨打12331举报。(记者 孙启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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