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山野水自成行,古木幽篁图萧萧间小篁

骠骑行,霍去病_分节阅读_15 - 书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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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要翻身下去躲到马腹下的时候,没有任何理由的眩晕……
  ……头上重重一沉……
  ……我恍惚看到了齐的脸……
  ……我很想找一个人,却不能找到这个人……
  ~~~~~~~~~~
  我的名字叫弯,很长时间以来,我一直和两个男人生活在一起。
  一个名叫嬗儿,他还很小。刚会走路。
  一个名叫齐。嬗儿叫他叔叔。
  我们生活在祁连山脚的一座小茅屋里,虽然窄小,却很温暖。
  “弯弯,吃药了。”齐端着一个陶碗走进屋子,嬗儿在我身边,扶着暖炕
  走路。这里的一切都是齐亲手做出来地,包括这个炕不能受凉,也不能劳累,我要好好吃他从祁连山绝壁采来地药材。这样我就会和他一样,两年以后,就可以走出屋子了。
  他说,他在祁连山整整两年,他熟悉这里的一切。
  两年,什么都是两年:齐曾经在祁连山两年。我对于自己的记忆也是两年。嬗儿据说虚岁两岁,为什么都是两年?
  嬗儿当然是我的孩子,我的意识恢复起来的时候。我就已经有了他。为此我还很担心,我问过齐,我会不会第二年再生出一个孩子?
  齐苦笑着说,没有男人。你不会再生的。
  齐也是男人啊。
  他看着我的眼神让我觉得自己似乎很无知。我在他心目中,大概还没有嬗儿能干。
  “药苦吗?”齐问我,他每一次都会问。我总是一口喝完:“不苦。”然后就马上躺好,齐说我和从前一样,还是比较听话的,应该会比预期恢复得快一点。
  从前的我是什么样地?我从来不问他,他看起来很不快乐,我担心我的过去也不快乐。
  我觉得我现在很快乐。
  卷开厚厚的牦牛皮窗帘,我就可以看到祁连雪山。
  我望着它,它就像一个让我非常熟悉非常亲切的熟人。我希望自己快点恢复,恢复以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爬一趟雪山。
  当我恢复得差不多的时候,我问了齐。齐摇头:“你不能去爬雪山。”
  “我地意思是,我大约什么时候可以去爬雪山了?”
  “你不要去雪山了,明天跟我回长安。”齐一边说,一边找出一件羔羊毛很厚的披风来,“你穿上这个就不会太冷了。”
  我抱着嬗儿,孩子挺懂事了,乌溜溜地眼睛,有高挑浓密的眉,既不像我,也不像齐。我问齐:“长安是什么地方。”
  “去了你就知道了。”他很不快乐的样子。我撇撇嘴:“我不去。”
  “你必须去!”齐说,模样很凶。我说:“可是你似乎对于长安没有什么好印象,你没有好印象的地方我不要去!”
  齐的眼睛似乎滞涩了,滞涩得我几乎以为他会流下泪来。齐说:“我已经跟你在一起两年了,我该把你的过去还给你。”
  “我的过去?”
  ~~~~~~~~
  长安城是一个美丽的地方,这是我踏上中原土地的时候就感受到地。现在是秋天,梧桐黄叶犹如金色的手掌,在巍峨壮美的城墙旁边,渲染出金色的秋意。
  “这里怎么这么多匈奴人?”嬗儿在我背上的背篓里吃着一颗中原的糖果,我在人群中跟着齐一起向城门走去,人群很安静,仿佛在经历着什么大事。
  城门大开,一队队身穿黑色玄甲的匈奴人排列着庄重肃穆的队伍,从长安城里走出,那望不见头的队伍前方,据说所指的方向叫做茂陵。
  我边摇着背篓,逗着嬗儿,边说:“祁连山也见到过匈奴人,就是没有这么多。难道中原如今都住了匈奴人?”
  我一回头,齐已经不见了踪影。我被人群推着无法回去寻找,我说:“嬗儿乖,我们先进城,在城里等叔叔。”我看着城墙,我想,一个土砖围成的地方,能够有多大?
  “娘,娘,娘!飞,飞!”嬗儿在我背上拍着小手,跺着小脚又笑又叫。
  我回头看去,半空中,细长的竹竿挑着一面面绣着飞天虎蛟的丝织品,两端皆有长长的黑色绶带,在一队白衣翩长、黑领庄重、神色肃穆的男子手中,轻轻挥舞出玄妙的路线。那上面的虎蛟形象随风摇动,仿佛充满了生机,勃然欲出。
  我笑着附和儿子:“是很好看,飞!飞!”“飞!飞!”
  一队盔甲庄重的士兵拿着雪亮的兵戈向我们走来,其中一个狠狠对我道:“不许大声喧哗!”
  他的模样大概吓到了嬗儿,嬗儿不懂事地哭了起来:“哇——”
  周围人虽然多,却没有人发出太大的噪杂声,我担心嬗儿再次受到他们的惊吓,站在密集的人群中将儿的背篓反过来,把他抱在怀里,哄着他:“嬗儿不哭,嬗儿不哭。”
  与此同时,一声声长长的唱喏从耳边传来。
  “皋——景桓侯——归——”
  “皋——景桓侯——归……皋——景桓侯——归……”
  一个陌生的名字传在耳朵里,就像钻在心里。嬗儿久哭不止,我无法安慰他,我心中酸痛,也跟着一起大哭了起来。
  十万玄甲出长安,十里长安无声息。只有一对母子夹杂在人群中嚎啕大哭,招魂的旗幡在我们身边摇动,伴随着我哭声的,还有那一句句喊魂的干冷的声音。
  “皋——景桓侯——归——”
第十一章 纵死犹闻侠骨香
  “齐,你怎么现在才来?”齐总算出现在我的身边,我的泪水找到理由收干了:“你看,他们把嬗儿都吓坏了。”
  “快走!”他拉着我向城门相反的方向走去,我不愿意,这么美丽的长安城我才刚刚到,怎么舍得没有看上一眼,就离开这里?我说:“我还要带嬗儿去吃糖,我……”
  “跟我走!”齐并不采纳我的意见,我的手腕在他的手臂间一个缠绕,就顺利脱开了,我也很诧异于自己动作的灵活,带着嬗儿重新向长安城门的方向跑去。
  他的身材比我高大,我的灵活更是略胜于他,所以,他在人群中一时拿我毫无办法。我在祁连山的时候,一直躺在炕上,来到长安的一路上也是令行禁止,从不多走半步。
  现在,发现自己身法如此灵便,我心中好胜心起,抱着嬗儿在人群里继续向城门钻过去。
  如流的车马在人群中间宽阔的御道上缓缓而行,我在两旁长安城的百姓中间穿梭如飞。
  齐好不容易撵上了我,我从他的腋下一滑,滑到御道上:“你追不上我!”我还嘲笑了他一句,嬗儿在我的肩头向我张望着,还大声为我鼓劲:“娘!娘!”等到齐快要接近我的时候,我才重新夺路而走。
  一股拳风向我袭来,我数次躲避都没能脱离对方拳脚的掌握,我心头怒起,怕他伤了我怀里的嬗儿,转身欲钻入人较多的便道上。我此时才发现,这御道上大概普通人不能上的。心中有些着慌。
  “阿朗!”一个女子清脆地声音在御道上响起。齐地身形顿时停止。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姑娘拦在我和齐之间,齐因为她而站住了。
  “弯弯。”挡我道路的男子是一个中年的将军,发如墨,眸如星,严盔重甲,看起来自有一段威若天神的风采。他叫出了我的名字,我把嬗儿抱得端正一些。
  “你是谁?”我问他。
  他看着嬗儿,也问:“他是谁?”问完,他的目光变得疑惑,“你认不出我来了?”
  我摇头:“我没见过你。”嬗儿已经喜孜孜地开了口:“叔叔!”这孩子胆子大。不怕生。
  那男子问我:“你的孩子?”他端详着嬗儿的面目,“……很像。”我看他对于嬗儿太过关注,有些不放心,紧紧抱着儿子:“我的儿子!你别想打坏主意!”可是,他看着浑身正气,不像一个坏人。
  嬗儿又咧开小白牙,笑呵呵地喊他:“叔叔!”他对男人只会这么一个称呼。
  那男子身上地威严一收,眉目间流转的是温柔:“该叫我舅爷。”
  “胡说。”我不让嬗儿再看他。那名拦住齐的白衣女子转过身,“弯弯,你怎么了?”
  “父亲!那个阿朗在这里!”那女子的声音出来,她的声音盛满了仇视与敌意。
  “把他给我拿下!”那将军霎那的温柔立刻酝酿出要爆炸地怒雷。
  那将军气势汹汹地派出人手去追剿他,我对他说:“将军大人。你别为难那个月氏人。”
  “你竟然帮他?!”
  “不是帮他。没有他,我活不成。嬗儿也生不了。”这是我这两年亲身感受到的,齐的确对我很好。这位将军的反应倒是让我很意外。
  “齐,你跟他们解释一下,我只是跟你闹着玩儿呢。我听你的,咱们不进城了。”我摇着嬗儿的小手,向齐那里探头。
  齐在重兵围困中与那位姑娘交了几下手,他冲着我大声吼道:“弯弯,跟他们回去!”我还没有答应他,他已经消失在了人影繁闹的长安城外。
  不知道怎么了,我变成了无数目光地聚焦点。不仅如此,我似乎感到不远处那辆金碧辉煌,有八匹纯种汗血宝马拉着地金色龙辇中,有一双令我感到非常不舒服的眼睛在看着我,仿佛在研究,又仿佛在审视。
  “弯弯,你不记得我们了?”
  我摇头:“不记得。”我看见许多人都佩着白色粗麻,那将军的手腕上也浅浅挽了一线白麻。我记得月氏人举行大婚典礼地时候,就是白衣金冠,我问:“谁结婚吗?都穿着白衣裳?”
  御道上就很沉默,沉默地令人很不安。
  “卫青,把她带到我面前来!”一个听起来很凶的声音从那金色的车辇中传出来。
  “诺。”中年将军来拉我,我害怕,推打他:“你要干什么?”
  “皇上要见你。”卫将军说,身后好几个军士也压近脚步,我觉得陷入了重围,问:“你们要干什么?”
  “弯弯,跟他们去吧。”齐的声音又远远传来,引起追兵与百姓又一阵新的骚乱。
  我转过头,看不到他:好像,他刚才和我一起进城的时候,他虽然很不开心,可是还有几分心事释然的轻松模样。而如今,透过他遥远的声音,我仿佛能够感受到他的疲倦,哀伤,甚至绝望。仿佛他做错了一件很大的事情,此生也无法弥补一般。
  这两年中,我都听他的。
  我于是随着卫将军走到辇车旁,将军让我跪下,我不愿意,辇车中沉沉叹息一声:“算了。”
  卫将军轻诺一声,站在我的身边。
  竹满了朱雀飞龙的车帘被静静掀起一角,一双似乎能够洞穿一切的眼睛从里面露出散漫的光芒:“你……”
  嬗儿望着车里的人,又叫:“舅爷。”这孩子!到处乱认亲,我轻捏了他一把:“不许乱叫人。”嬗儿小嘴瘪了一瘪,然后大哭了起来。那车帘一下子被掀得很大,一名穿着红黑兼色帛衣的男子紧紧地看着嬗儿。
  “是去病的儿子?!”他的声音里有一丝颤抖,不知道是兴奋还是哀痛,“这哭声……够响……朕……”
  车帘稍微合上了一忽儿。又重新重重打开。这一次,我看到他地手猛然伸出车帘:“是嬗儿?”
  我越发吃惊了,先是那卫将军叫出了我的名字,这个坐在车里的男人还叫出了嬗儿的名字。
  “你……你怎么知道……”我抱着嬗儿,哪肯离手?我细细回想了一下,觉得自己并没有称呼过嬗儿的名字。又转看齐,我不认为齐会有机会跟他们说起这些话。
  “这个孩子的名字是谁取的?”卫将军问我。我说:“我取的。”
  “你怎么会想到给他取这个名字?”车里的男人脸上的表情很怪。
  “我不知道。”我当时真的不知道,是齐问我,孩子出生了,是个男孩。他让我起一个名字。我就随口说了这个名字,就好像这个名字埋藏在我脑海中已经有了许多年。
  “来,让我抱抱。”车里地男人脸上横肉很多,看起来凶相很重,他竭力露出和蔼的神情,让人看着心里无端发酸。
  我摇头:“不行。”一名宽袍大人手抱象牙板走上一步:“皇上。这霍夫人虽然看起来没有疑问,可是……”他自己看了看我的眼神。“臣觉得,霍夫人神志似乎不甚清醒,皇上这孩子……”
  “弯弯的孩子,自然就是去病的孩子!”车里的男人忽然大怒起来,“要你多什么嘴!”他看着嬗儿。“卫青。你看他长得跟去病小时候,简直……”我这才看清楚,他的眼圈有些发红。尤其是眼角,显然刚擦拭过泪水,“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卫将军诺然点头,这一次他连头也没有抬,更没有看我们母子一眼。
  “来,让皇上抱抱。”那个名字叫皇上地男人又一次伸起手臂,我看他的身份甚高,神色恳切,心中有些发软。况且,就算不给他抱,凭身边的卫将军等人,恐怕今天我也逃离不了这里。
  我说:“你只抱一抱,抱完了就放我们走?”
  他点头:“不错。”
  我说:“可以,不过,你要言而有信。”
  “天子之言,万金一诺。”
  我一边将嬗儿递过去,一边拉住嬗儿的衣角:“你敢打歪主意,我一定让你得不偿……”
  “弯弯!不得对皇上无礼!”好几个人异口同声地喝斥我。不争气的嬗儿早已被那辆华丽得出奇地金马车引逗得心猿意马了,此时可以进入马车里,开心地自己挣脱我爬进了马车:“舅爷,舅爷,舅爷……”
  “叫皇上。”皇上把儿举起,让他地小脸对准自己的眼睛,“好,长得像爹,真好!哈哈哈哈哈!”他的笑声太响太难听,把嬗儿吓哭了。嬗儿又向我这里爬过来,我忙上去将他接住,抬起头看到皇上地眼圈似乎又红了,衬着他的黑肤,好似有泪水欲滴出……
  “你……这两年,”皇上看我慢慢将嬗儿哄乖,慢慢说道,“你这两年在哪里?”
  “祁连山。”
  “为……”卫大将军抢前一步,意识到失言,又退后低头。皇上横扫他一眼,问道:“为什么是祁连山,不是漠北?”
  “我当时生病了,祁连山有可以治好我的药材。”我继续哄着嬗儿,这是齐告诉我的理由。
  “什么病?”
  我不太清楚,我回忆着:“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了,还有,不能受凉……劳累……还有……生孩子算不算是病?”我觉得挺痛苦的。
  “哈哈。”皇上又干笑了一声,生怕吓着嬗儿,又忙收住。车帘一合,大袖一挥,“卫青,带她们母子先回霍府去。”
  皇上长身对外传令,“昭仪司,出殡!”他想了想,对一名宦官道:“黄岩,传朕口谕,将景桓侯的封土造成祁连山的形状。”他说道:“他最牵挂的地方,原来不在狼居胥山,而在祁连山……若早知如此……宁儿怎会……”
  皇上后来的话,我就听不太清楚了。
  我只知道,前不见头,后不见尾的十万匈奴玄甲队伍又开始启动。
  ~~~~~~~~~~=
  “卫、卫、卫……姐姐。”那位拦住齐的女子让我这么称呼她,我有一些叫不出口:“齐呢?”
  “你是说阿朗?”卫轻衣看着我怀里已经睡熟的儿。粗大地凤红烛将孩子地脸映射得鲜润欲滴。她欲将手指碰碰嬗儿的脸颊,被我拦住了。卫小姐叹口气:“长得真好,很像表哥。”
  “”我问得很轻,表情却很严肃,“他跟你交手的时候么东西?”
  “你,看见了?”卫小姐不敢相信我的眼力,“他让我给你带了一封信,叫你别找他了。”卫小姐递上来一张丝绢,上面写着字。“字体我不太熟悉,辨认了许久。你能够看懂吗?”
  我看了一下:“看得懂的,倒是你们中原很多字我看不太懂。笔画挺复杂的。”
  丝绢上只有九个字,还有标点符号:“弯弯,这里才是你的家。”
  我看着这九个字,说:“齐就这样。把我扔掉了。”
  “别怕,你还有我。”卫小姐走过来。想要抱住我和嬗儿抒情一下,我连忙推开她。我说:“我不觉得难过,你别对我搞得这么肉麻。”
  “弯弯,你这两年怎么过的。”
  “躺在床上,看嬗儿长大。”说起嬗儿我就很高兴。“他已经很会叫人了。”
  “是很聪明。父亲和皇上都高兴着呢,说,表哥……”
  “你表哥叫霍去病。对吧?霍去病是谁?”我将嬗儿平放在卧榻上,用软缎被子盖在他的身上,“是不是现在叫景桓侯?”我前后总归还是能够串联起一些前因后果的。我让卫小姐来到外间,方便我们说话,我问:“你们还说,那个什么景桓侯是嬗儿的父亲?”
  卫小姐脸色发白,我反过来劝她:“嬗儿没有父亲的事实我早已接受了,就算我一个人,也能将他带得很健康,你作什么这么一付受了惊吓的表情?”
  卫小姐说:“弯弯,我不知道,你现在这样对你是好还是坏。”
  “自然是好。”我分析,“如果知道了从前,我一定会难过的。”
  “你知道你们从前……很好?”
  “本来不知道,现在看卫将军和皇上的态度,还有你现在的态度,我们以前有过很好地生活,对吗?”
  “你想不想知道,表哥怎么死的?”
  “不想知道。”我阻止了她,自己地丈夫已经过世了,儿子成了遗腹子,我还失踪两年,我不想知道这个故事的前因后果,“齐已经逃走了吧?”以刚才她恨不能剁了齐的表情,我猜测,齐将我带走是他们都不愿意看到的。
  “是。”卫小姐只会随着我的思路而说话,看起来,她对我地悲伤与同情,已经让她失去了思考地能力。
  “能不抓回就好了。这两年他待我不错。”我抱着膝盖,随便地靠坐在毯上,脚指揉搓着毯上金枝曼纹的茱花朵,柔软、厚实,无比舒适。
  “你口口声声说,他待你不错?你根本不知道他做了什么!”卫姐姐又开始激动。
  我不想去面对这件事情,左右环顾着,特意用平静的语调问:“景桓侯还有其他的子嗣吗?”
  “没有。”卫小姐对我简直失望极了。
  “这么说,嬗儿可以继承他的爵位了?他是百户侯还是千户侯?”我在祁连山与月氏贫民略有一些柴米油盐的来往,知道一些贵族的零碎事情。
  “万……万……”卫小姐的泪水一颗一颗掉下来,“万户侯,一万三千七百户的食邑。”
  “难怪这里这么富丽堂皇。”我很满意,“嬗儿来了就可以享福了,那更要好好教育他了。其实,财产逾多,孩子越容易养成惰性……”
  “弯弯!”卫小姐倏然站起来,几乎将面前的红油木梨案踢翻,“你怎么可以这样?你知道你失踪以后,表哥是怎么过的?你怎么可以这样……这样谋划着……你侯爷夫人的未来生活?”她哭声渐乱,“你怎么不问问宁儿……”
  “卫小姐,你太冲动了。”我听着她在乱说话,“你让我称呼你卫姐姐,可见我们从前的关系可能非常亲密,霍去病已经死了,难道你要看到我在这里哭得死去活来,看到我的嬗儿永远生活在没有父亲的过去中?
  我和舅舅他们接触不过半盏茶的时间,我也看出,景桓侯的过世对他们来说不但是悲伤,简直是一种哀痛。既然如此,事情不能够挽回,不如就此让它过去。你不觉得我这样很好,对嬗儿好,对你、对舅舅,还有那个什么皇上都好?”
  卫小姐听了,重新坐倒,身躯如同被抽去了力量。
  “你好好休息去吧,霍府上下我会找其他人问情况的。”我把热茶倒出来给她喝,“该记得的,该明白的,我都会明白的。”
  “弯弯,你果然是弯弯。”她笑容苍白,“我方才一直在怀疑你到底是不是……现在我放心了……你是弯弯,跟从前一样,够聪明也够冷静……表哥……表哥也该放心了。”
  卫小姐还是哭了起来,霍府深深的庭院之中,白底黑字的灯笼在夜风中飘荡,有招魂的守夜人在嘶哑地喊魂:“景桓侯——归——”
  “景桓侯——归——”
  看着她伤心的面容,如果,我还记得从前的事情,我该有多难过呢?
第十二章 木兰舟老千秋事
  “霍木、水、火、土?”我拿着家府名册对总管霍青山道,“是不是少了一个霍金?”
  “是的。”霍青山面容上是军人出身的平静,“在漠北之战的时候,霍金随部出征,战死在涉离原的狼牙屿。”
  “哦。”我点头,也是跟着霍去病出征的人,客死他乡,永不再回。身边的小桐穿着素白的裙子,霍府上下都在重孝之中,她的白衣与哀戚一点儿也不显得突出。
  “说说看,这一阵子会有些什么事情出来,哪些要我应付的,哪些我不必出面周旋的?”
  “夫人,”霍青山说,“夫人不应该表现得如此镇定。”
  我说:“我只是问清楚有些什么事情要做,免得误事情。”
  “没有什么事情,虽然长安城都知道夫人失踪遭遇意外,现在对以前的事情记得不多。不过,夫人,还是应该表现得稍微,更为……”他是个粗莽的军人,还是直话直说了,“更为符合您的身份一些。”
  我听出了他的不满和怨气:“我不会哭。”我也对他很坦率,“我觉得,虚假的泪水更辱没你们的霍将军。”
  霍青山无言可对。他指着大厅的左边:“夫人,左手拐,约十二丈远,有一个暗香阁,是侯爷生前常在的地方。”说完,他甩手走了。
  我跟着他走出厅门,此时是秋末,枯枝瑟瑟,瑟瑟秋意之中,一座挑角楼阁在树林间掩映,清脆的青铜风铃。在风中轻吟。
  “平阳公主、卫大将军、平阳侯、卫长公主——到!”
  “仆射令公孙大人——到!”
  一串串长安城里跺一脚。城墙都会抖三抖的名字传来,我忙收回目光,披起白麻,跪在霍去病的灵前,神色滞然地面对这些对我来说,非常陌生地“亲戚”。
  丧礼确实不需要我多费什么心思,每个人都让我“节哀顺变”,都叫我莫要悲哀。他们多心了,我没有记忆,哪里有哀伤?
  一个名叫霍光地孩子在前后操持。这孩子年纪不大。口齿玲珑,虽然出自河阳小吏之家,指挥起霍府数百人手,如臂使指,轻松自如。据说,他是霍去病的同父异母弟弟。
  灵堂上有一幅霍去病的画像。神色威风,身穿铠甲。也是这位弟弟画的。这倒是一个多才多艺的少年天才。
  他们的父亲不知道何德何能,两个儿子都是年少出众。
  “和嬗儿不太像。”我看着那幅画像,就跟一个门神似的,浑身都金光闪闪的。上午应酬完毕,我回到房间。命小桐找出帛纸。笔墨,我自己来画一幅跟嬗儿相像一点儿的霍去病像。
  里间,嬗儿在柔软的羊毛毯子里睡午觉。隔着纱幔。我感到秋天地风从木格窗户里透出清凉的气息,有黄色的落叶从窗户缝隙里轻轻地挤进来。
  正要自己去关窗户,小桐先走进去,将窗户关严一些。
  她走出来,想了又想,对我开口道:“夫人,我想陪你跪夜。”他们的规矩,自己的丈夫过世了,只要不曾改嫁,每年都要为丈夫守灵一夜。
  “不用了,天气这么冷。”松香烟墨在瓦砚上研磨着,跪夜这么辛苦,我不希望别人为了我多受累。
  小桐说:“我不单跪侯爷,还跪金大哥。”
  “你不是嫁给霍木了吗?”我停下手,看着小桐已经盘起来的发式。
  “我知道。我不会当他地面为金大哥守灵。”小桐跪下来,“小桐恳请夫人,让我随你尽一些情分。”
  我同意了。
  笔尖在洁白的帛纸上轻轻移动,我慢慢描摹着想象中地嬗儿父亲面容:黝黑的脸上,浓眉如同纯黑的鹰翅,从天庭一直扫到墨玉一般的额角……抿紧的薄唇,有难得流露地温柔……
  “呀!”门口传来卫轻衣地声音,小桐向她行跪礼:“卫小姐,你来了?”
  卫轻衣常常来,我也学会叫她姐姐了——如果这样称呼她,能让她高兴一点儿的话。她的神色总是很古怪,来到霍府也好像有所忌讳似地。
  我站起来让她:“卫姐姐好。”
  “这是你画的?”她端详着用镇纸压着的帛画,“你没有忘记表哥。”她的声音里有激动,也有肯定。
  “我想画一个和嬗儿很像的人,”我解释,“我想画的是嬗儿的父亲。”
  “这是一个和霍光画的不一样的霍去病,”一个女子在我身后传来说话声,“不是站在胜利祭坛上的高傲将军,而是一个可以站在你身边,与你一同说话一同笑,一起面对人生艰难的平常男子。”
  “平常?”我有些想笑,她有这样的想法,一定是我画得不好。
  这些天来,没有人说,霍去病是个平常人。他的一生从来就是“出类拔萃”“勇冠三军”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所有人的心目中,他和“平常”两个字挨不上边。
  华美宽松、绣满金线的红色帛衣,衬托出一位肤如凝脂的贵妇人。她说:“他对你来说,他就是平常。平常得就像你每天喝惯的水,吃惯的饭菜。就算你失去了记忆,也会毫不出错地描绘出他的样貌。”
  “陈娘娘是代皇上来看你的。”卫轻衣给我引见。
  我向她见了礼。
  她从我身边走过,坐到画案前。抚平被我衣袖卷起的一角帛纸,将鹤娥笔蘸上浓墨,给画像上霍去病的眼睛,添了很少的一点墨色。
  “你从左边慢慢走到右边,看看我添得好不好?”陈娘娘放下毛笔。
  我依言而走:那双眼睛被她添了一笔,便活了。无论我站在哪里,霍去病的眼睛都像在看着我。他好像有很多话想对我说,却被困在一张帛纸上。只能望着我。
  夜晚来临。我和小桐一起跪在雪白的灵堂上。
  洁白的麻幡在空中随风飘舞,巨大地“奠”,每一寸浓墨,都沾满了对于逝者的哀伤。
  霍木不时站在灵堂外,用担忧的目光看着小桐,小桐没有流泪,她笔直地跪在我身后,好像只是一个忠心耿耿的仆妇,陪伴着她的女主人。只有嘴里用轻低若无的声音在唱:
  “葛生蒙楚,蔓于野。
  予美亡此。谁与?独处。
  葛生蒙棘。蔓于域。
  予美亡此。谁与?独息。
  ……冬之夜,夏之日,
  百岁之后,归于其室。“
  她在唱一首哀悼亡人的歌:藤葛缠绕着枯枝,青青的蔓叶爬满地面。我爱的人长眠在这里,谁来陪伴我?藤葛缠绕着荆棘。长长的蔓叶爬满地面。我爱的人长眠在此处,谁和我在一起呢?……冰冷地地下。你的锦衾破旧了,你的枕角碎裂了……冬去夏来,百年之后,我会来,来与你同穴。
  门外的霍木让我感到了他的孤单。我忍不住打破夜晚的宁静:“小桐。其实你现在挺幸福地。”
  小桐停止了那几乎难以察觉的歌声,半晌说道:“我明白,夫人。所以。我不会把今天在这里地真实原因告诉霍木。”
  “也许,他已经知道了。”
  小桐看向门外,霍木已经走开了:“夫人,我只把这一夜给金大哥。”
  “好,明白就好。不要等失去了再后悔。”
  “我懂。”小桐的目光随着霍木而走入了庭院的深处,“夫人,侯爷也一直在等你。”
  祭堂上的画像,还和白天一样,无论我身在何处,他的眼睛都会对着我看。就好像门外地霍木,总是在看着小桐。
  “我看到了。”我地目光与画像中霍去病相接,烛火明灭,他的目光也明灭。只是,指向我的方向始终不变。
  陈娘娘说,这种画法在杭州灵隐寺地一张道济和尚像上就有。能够画出这样眼神的人只有两种,一种是画技特别高超,还有一种就是用生命在思念对方。
  这是我和陈娘娘一起画出来,到底算哪一种呢?
  我摸摸腮边,湿润,流淌,这是我到霍府以后第一次为景桓侯的离世而流泪。
  我的记忆是否能够恢复,已经不重要了。我已确知,那个躺在茂陵的男人,就是我曾经深爱过的丈夫。
  ~~~~~~~~~~
  秋色明净如妆。
  出了“头七”的霍府将白色麻幔都撤去了。我感到很高兴:祁连山的白色是纯净无暇,天地清新;这里的白色却是如此压抑,令空气沉闷。
  我和嬗儿一起在庭院里玩儿。
  侯府的假山、灵泉、飞瀑,看花了他的小眼睛。结出了红果子的箩、滕,挂得满墙都是。一岁多的孩子走路还蹒跚,我和几个丫环跟在后面追着,笑着,死气沉沉的霍府因为嬗儿的成长而变得充满了生机。
  我们玩着玩着,嬗儿走进了一个梅林。
  梅叶都落光了,干枯的枝条在秋日蔚蓝的天空下,有清爽动人的姿态。我又看到了暗香阁。
  这些天,我了解了很多事情。
  去病自漠北瀚海追击左贤王之后,又率部回到了狼居胥山。他奉皇命,在这个匈奴圣地上,盖土封禅,举行了盛大的祭天仪式。
  自黄帝起,封山拜禅之事,均在中原日出东方的泰山举行。泰山乃是五岳之首,象征着皇上乃为五岳之尊。
  皇上让他暂代皇权,在那里拜祭天地,是向整个漠北少数民族确认西域所有权。
  回到长安城后,皇上一改常例,同时任命卫青和他为全国军事最高首脑——“大司马”。并且特别指出:“骠骑将军与大将军军职相平。”
  年纪轻轻,成为全国军事总司令,皇恩圣眷,何其浩大?
  辅弼皇上,改革军政,出将入相……年纪轻轻的他,该有多少事情可以名垂千古,可以荫芳百世?
  事实上,什么也没有了。
  他轰轰烈烈如同狼山野焰的故事,仿佛已经结束在了漠北粗的风沙之中。长安城里的他,除了沉默,还是沉默。
  他再也没有了剽悍桀骜的言词,也没有在任上拿出关于军队建设的任何政绩。唯一留下的《请王表》,他恭恭敬敬、战战兢兢地写着:“大司马臣去病昧死再拜上疏皇帝陛下:陛下过听,使臣去病带罪行闲……”
  这还是他们口中孤军出河西,打通河西走廊的豪迈英雄吗?这里,还有什么力挫漠北左贤王,杀灭强虏七万四百四十三级的绝世气概?
  此时的长安城,我只看到了,李广老将军失道战场,愤而自杀的怨怒;我只看到了,李敢行刺卫大将军的冲动;去病射杀李敢的目无王法!
  轰轰烈烈的英雄时代,已经在漠北之战中,踏着沙漠的狂风呼啸而去,留下的是一些人性的渣滓。
  我能够感受到皇上对于卫大将军的冷落与弹压;我还能够看清楚皇上借侵占皇庙之事,对于李蔡丞相的故意残杀;我甚至,能够感受到卫氏家族对于霍去病复杂的仇视心理……
  我替那个十万玄甲送出长安城的景桓侯感到幸运,如果,他还生在此间,我想,会生不如死!
  我的头脑中雪亮一点:“小桐,”我压制住翻腾的心潮,“让霍总管将暗香阁的钥匙拿过来,我要进去看看。”
  “诺。”小桐看着我的目光有些不解,我当初曾经拒绝卫姐姐对我说过去的事情,现在怎么突然又要去了解过去的事情?
  因为,我已经准备好了。
  不管我的决定给我带来什么,我都会打开那扇门。然后,慢慢梳理某些应该属于我的问题。
第十三章(1)暗香重重云翳生
  暗香阁门槛上的蒙灰很重,而它的主人,离开了仅仅十七天而已。
  两个月前,皇上昭告天下,关内侯李敢随圣驾于上林苑狩猎,被大鹿冲撞而死,现感念其作战有功,特以将军礼厚葬。
  这么拙劣的谎言,塞不住长安城的悠悠之口,冠军侯的草菅人命、暴逆记仇、心胸狭隘、人格破败……已经路人皆知了。
  皇上半是惩戒,半是让他远避流言蜚语,命令去病独自一个人,暂时在府中思过反省,不必上朝,不必觐见。
  他哪里还需要皇上的禁令?
  他早已将自己的心扉严严实实关了起来。等到皇上的禁令略松,他便带着宁儿去做他认为自己最关心的事情了——我们的女儿,我已经不记得她了。从年龄推算,我给她的关心一定远远少于嬗儿。
  元狩五年,去病撇下“大司马”的红带绶印,褪去“大司马”的金纹朝服,带着宁儿,轻衣驰马出长安,前往漠北寻找我。宁儿是他的骄傲,四岁的孩子,已经可以稳稳当当坐在马鞍上。他相信,有她的陪伴,上天会给他带来好运气。
  他的一生运气都很好,他在战场上达到前无古人的战绩,他在官位上声势煊赫……但是,他忘了,他的运气只在战场上,只在为大汉朝开疆拓土上,每一次轮到他需要家人、亲情的时候,他总是很失败。
  中行说的细菌战略,没有能够在漠北大战之中给汉朝军队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冥冥之中,他疯狂的仇恨终于化作病魔,肆虐在漠北地上空。
  此番。去病第二次去漠北。正赶上漠北春季瘟疫大爆发地日子。死的大多是匈奴人和匈奴马,还有,偶然去匈奴境地的其他人,包括了……我们的女儿……
  我们四岁的女儿没有跟着他回到长安城,霍府的人看到他的时候,他是一个人回来的。他的身体和去漠北的时候一样结实,双唇却如纸一般苍白。
  皇上地禁令已经解除了,去病却更严密地封锁了自己的行动,拒绝与任何人见面。
  细心的卫将军,担心他也感染到漠北的瘟疫。恳请皇上派人诊治。皇上对他的圣眷宠爱并没有因为李敢的事件而消退,御医院派出来一个个大汉朝最德高望重地名医。
  可是,暗香阁的门还是关得紧紧地。
  去病拒绝了一切善意、非善意的帮助。从漠北回来他就几乎没有在外人面前,说过一句话。
  因为瘟疫的阴影,皇上也只能在冠军侯府门外远远看顾他曾经最为宠爱的臣子。皇上发怒也好,杀人也好。哄骗也好,他的骠骑将军再也没有出现在他地面前。
  直到有一天。人们传来消息,骠骑将军死于从漠北带回来地瘟疫。
  而且……说话的人小心翼翼看了看皇上的脸色,而且,全身腐烂。
  未央宫地青铜角灯台,被皇上暴喝着掀翻!那灯油淌满了一地。点燃了未央宫常年飘拂的红幔。
  皇上站在风火烈烈中。如同站在地狱的旁边。地府的火苗吞吐,带走了他的骠骑将军——哪怕他贵为天子,哪怕他雄才伟略。他也有他无能无力的时候。皇上对着长天,贴着未央宫的红柱,无力地坐倒——他的第二次漠北大战计划彻底失败。他再也见不到他寄予厚望的霍去病,他再也见不到自己视同子嗣的那个年轻人。
  那十万装备起来的匈奴士兵,是他征服西域最有力的部队。这支队伍需要一把最精纯的宝剑,以最灿烂的锋芒来引导。如今,剑已折,锋芒碎,走马狂沙路空断!
  霍去病死后十七天的暗香阁,依然无人进去。
  一个医药不够发达的古代,瘟疫的阴影足以销毁任何锐气。
  我推开铜锁,看到小桐他们都稍微慢了一慢,我说:“你们在外面伺候,我自己进去就可以了。”
  “诺。”
  在众人轻声的应诺声中,我走进暗香阁,顺手关闭了雕花木门。
  里面的东西很简单,一个个却显示出一种张扬大气的军人气质。
  唯有一张古琴,线条柔美得与周围情形很不协调。我将遮住琴弦的布幔掀开。灰尘在阳光中流转跳舞,七根素弦软软搭拉在轸木上。
  许久许久没有人弹它了。
  那芙蓉石镶嵌的精美花纹,缝隙里钻满了灰尘,陈旧而寂寞。
  旁边一张竹简,竹皮已经泛起一层暗红色的浆光。这大概是这个屋子里,唯一被他经常摩挲的东西。
  我将它打开,一首琴歌,这首琴歌我很熟悉。
  四夷既护,诸夏康兮。
  国家安宁,乐未央兮。
  载戟干戈,弓矢藏兮。
  这几天在长安,几乎是凡水井处,便有人折柳唱这支歌。据说是去病自漠北得胜归来,以馨兰旧曲为调,填词而成。有人说,这他是功成名就后的豪兴飞之作。
  平日听着,已觉得气势磅礴。现在这些词句,是他亲笔所写,给我带来的感受,愈显浓重。他的字体,谈不上铁画银钩,笔笔如金,可是,每一笔都如同重剑出鞘,无锋自利。
  按照坊间传说,这是他的庆功歌。为何字里行间,我看到的是他战后收敛锋芒,渴望平安的心声?看着这他一笔笔亲自写出的词句,我很想问他一句,若他此时尚在人间,他可愿意再次踏上漠北的战场?
  “载戟干戈,弓矢藏兮。”我默默念着,弓矢藏兮,出自汉将韩信临死自叹命运的悲放之辞,去病将它引入自己的琴歌中,除了厌战,我已经看不出第二层意思了。
  绣简徐徐,继续向下摊开:
  麒麟来臻,凤凰翔兮。
  与天相保,永无疆兮。
  亲亲百年,各延长兮。
  我的目光落在最后一句上:亲亲百年,各延长兮。这一句,与前面大开大阖的词句气韵难通,仿佛碧水东流的滔滔江水,忽然出现了一叶旖旎温情的幽篁小舟。
  若撇去前面的堂皇正言,这分明是……分明是……一句私房的情话……
  绣简再往下展开,还是他的笔迹:“亲亲百年,各延长兮”。再往下翻,还是那一句“亲亲百年,各延长兮”。我将长长的竹简全部打开,整整齐齐一遍又一遍地写着“亲亲百年,各延长兮”……
  我感到有些愤怒,又无力去愤怒。
  这句话,是写给我的吗?
  但是,他没有资格写给我!
  我并没有死,所以,他一定不可能找到我的尸体。既然知道我有可能还存活在这个世界上,他凭什么放弃希望,放弃努力?他从漠北回来以后,拒绝医师的治疗,茶饭不思,封闭自我,怎么看都是在进行自杀行为!
  “亲亲百年”,人生只有百年,我也只在这个百年与你相遇。来生来世,我自己都不知道会化作风沙还是泥土。
  “各延长兮”,你长我也会长,我长你更要长。这是一生一世的誓言,我们两个人都不应该轻易放弃。
  去病,我回来了。你呢?
  你若还要我,请你回来。
第十三章(2)
  抱着等待去病回家的希望,过了秋天,也过了这个冬日。
  长安城是一个容易遗忘的地方。
  长安城很快又迎来了晨钟暮鼓,永远不变的生活。闾里九坊的人们照常起动、买卖,在平静的生活中喧嚣着,在喧嚣中让岁月慢慢流逝。好久没有人提起过去病了,景桓侯府中想要阿谀奉承的,早已被我冷眼赶出。
  卫家的人,除了舅舅和卫姑娘,别人也有意无意间与我保持着距离。即使他们父女偶然来了,我们谈得更多的还是关于嬗儿。
  人一走茶便凉,人死呢……那就更冷落了。
  十月的年节,听说皇上要改换年历了。我们现在沿用的是前秦时代的历法,皇上要采用殷商时代使用过的夏历,以春日为一年的开始。
  世代掌管记载史实,编写史书,监管国家典籍的太史令司马大人被宣昭入宫。他会如何记载关于去病的事情呢?
  我站在前堂的后庭中,看着嬗儿与家奴蹴鞠。
  据说,他的父亲十分擅长此道,嬗儿也很喜欢那个装满了羽毛的皮球,追逐着踢打着,霍木他们几个偶然会用脚尖挑起皮球,在脚背上、膝盖上、肩膀上、头顶上,灵活地让皮球跳动着,如同玩杂耍一般。
  “娘!看哪!”嬗儿被他们的这些表演完全吸引住了,“我也要来,我也要来!”霍府人多,嬗儿在这里,说话的能力突飞猛进。
  “卫小姐来了。”暗香阁门口传来了小桐的传报声。我从走入前堂,梅条枝下。卫姑娘在那里等着我。
  “弯弯。”她的视线掠过我地肩头,看着嬗儿追逐皮球地身影。她问:“明天你能不能早起?”
  “当然可以,多早?”
  “三更。”
  “这是半夜。”
  “就是要半夜出发。”卫姑娘的手指在自己的手心里轻轻比划,“我想让你陪我去一个地方,路有些远。我们坐马车需要半个多时辰。”
  “那还是早啊。”我自然是同意了,只不知道要去哪里?
  “我们要在日出之前,到达‘望生桥’。”
  “这是一座什么桥?”
  “长安城郭外有五十三座桥,望生桥是人烟最少的一座桥。据说,它通向幽冥地。你想念的人离开了你,只要是有晨雾的日子里。站在雾里,你们就可以见面了。”
  “你要我和去病见面?”我猜测,又问,“这多半是无稽之谈吧?你听谁说的?”
  “父亲说的。”卫姑娘肯定而急切,“父亲在那里见过娘,娘还向他问候我。”
  “既然如此。那必然是真的了。”我忙说道,“我跟你去。带些人在附近看守应该不成问题吧?”
  “好吧。”
  她的目光又回到了嬗儿那里:“嬗儿长大了许多呢。”
  嬗儿来长安不过两个多月,哪里能够长大许多?我附和她:“是长得很快。”
  我们都看着嬗儿奔跑,目光随着这个孩子地红绸棉祅而移动着。虽然我们都没有说话,我知道我们心里都在想,去病如果在,他一定会很高兴。
  我感到什么东西落到了睫毛上。用手指一抹。一片薄薄的梅花花瓣沾在指尖,淡淡的香味在面前缭绕。
  我抬起头,梅花洁白的花瓣一片片落下。不一会儿。如纯白的雪,落满我的脚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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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生桥只是一座吱吱呀呀,摇摇欲坠地小木桥。我们一干人站在河边。霍木他们站得比较远些,我和卫姑娘并肩站在桥的旁边。
  “今天会有雾吗?”
  “会有。”卫姑娘说,“我问了主管星象地司马大人。”
  冬如瑟、枯芦萧萧,等到天空略有鱼肚白,果然有乳白色的雾气从河对岸无声地飘悠过来。那大团大团的浓雾,仿佛雪白粘稠的羊毛,很快就充塞了天地。
  我虽然答应了卫姑娘来这里,但是,我知道在这里,我一定见不到去病。
  因为皇上不甘心,曾经就去病的死亡原因,还有他在漠北地遭际做过非常周密地调查,可是皇上没有得到令他生疑的线索。
  即便如此,我依然坚信,去病没有死。
  他只是厌恶了朝堂的勾心斗角,无心于漠北地追打穷寇,寻了一个方法远遁天涯去了。
  虽然我不知道他如何瞒天过海,隐世而去。但是,我能够断定,那个不肯医药,病死在暗香阁,下葬在茂陵的懦夫,一定不是我的去病。
  他勇冠三军,一次次从逆境而获新生。长安城的政治风云,对他来说只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逆境罢了。他怎么会被这些事情一压就垮,丧失了生之欲望?
  他还没有找到我,怎么肯撒手人寰?他自己一遍遍写下“各延长兮”,怎会先向命运低头,撇我而去?
  正当我的头脑走神,那雾已经缠紧了我的身体。
  冬天的雾原来是这样凉,透骨冰肌,令人浑身发凉。我转过头,看不到卫姑娘的身影。我似乎感到雾中有一道白色的光影,从望生桥的那一段缓缓照来。
  身上越来越凉,似乎再这样下去,我会化作冰僵的身体,我想叫叫不出,想跑跑不动。
  抬起眼睛,白色的光影里隐隐绰绰透过一个人影儿。只这一看,我再也不能动了:“去病?”
  白雾苍白,若隐若现。
  “去病!”我又叫了一声,白雾无声,我的头脑中似乎有电雷炸裂。
  ……皋兰山的风雪交错……长安城外的雷电邂逅……春山画堂我们曾经以曲互通……百子池边他将我带回军营……金泉湖畔的酒泉传说……嵠月谷的千年秦腔……椒房殿的飒飒红叶……
  原来,我们的生命有这么多的交集,难怪我不能忘记,无法忘记。
  望生桥的一半是人间,另一半,是幽冥吧?
  他站在幽冥的那一半做什么?你难道不懂得,我们的一切只有活着才有意义吗?我叫着他的名字拼尽全力向他跑过去,我想拉住他,将他拉回到人间,我们还有长长的人生可以共同度过。我不能让他再回到那个陌生的地府!
  “弯弯!弯弯!”有人拉住了我。
  “放开我!”我拍打着对方,“去病,你不要走!你不能走!你有儿子了,他还没有见过你呢……”我的嘶叫变成了痛哭,我哭着被卫姑娘拉倒在地上。我的裙子,已经被望生桥下冰冷的河水津得湿透了,如果,不是卫姐姐拉住了我,我也许会淹死在这深深的湍急河流中。
  “弯弯,你醒醒。”卫姐姐也哭了,“是我自私,我来这里很多次了,从来没有见过表哥。你知道我有多想见到他!也许,我不是他心里最在意的人,所以他不肯见我。我才想让你来见他,我只要知道他来过这里就好了……”
  我这才从泥泞中慢慢站起来:“我真的看到他了,我真的看到他了……”
  东方的旭日渐渐射出鲜艳的光芒,将彤红的朝霞布满天空。白雾渐渐散开,望生桥又变作一座普通的木头桥。
  望生桥,望生桥,一半是人间,一半通着幽冥世界。
  ——难道,去病并不如我猜想,他真的扔下我们母子,和宁儿一起去了那幽冥的地界?
第十四章(1)
  在望生桥见过了去病,我的日子变得索然无味起来。
  嬗儿开了蒙,跟当代大儒赵长庚先生学习《论语》,有时候会跟我谈起功课,说得还有一些小道理。皇上越发频繁地召儿去宫中论谈。不知道泱泱大国的君主和一个五六岁的孩子,能够谈论出些什么有意思的事情。
  我陪着去过几次,嬗儿表现并不出色。我冷眼瞅着他跟其它的孩子,并没有太大的不同,只是皇上很欣赏他而已。
  皇上对于嬗儿的偏爱令人感动。我让嬗儿继承景桓侯的爵位,也曾经遭到很多人不信任和猜忌。在这么一个没有合理科学手段确定血缘关系的朝代,若没有皇上的撑腰,我们也很难在这里立足。
  这几年在长安城,我看出此处并不是什么太好的栖身之地。
  之所以承受下这些,就是希望这些消息能够传到去病的耳边。我始终坚信,去病不会莫名其妙离开人世。他一定会在某个时间,悄悄潜回这里,带着我们离开这里。
  可是,望生桥之会,让一些重新变得扑朔迷离。我对于他的生死,不再像刚从暗香阁出来的时候那么肯定。
  “娘,娘!”嬗儿穿着宽袖的袍子,用白玉的腰带束住腰身,看起来也算有一些小男人的样子,他一边在小桐的催促下,解去入宫觐见的大衣裳,摘下发髻上的紫玉烟雨冠,一边向我这里直扑过来。
  琉璃的珍珠门帘被他的身子撞得哗啦作响,他说:“娘,皇上要去泰山封禅。”
  “泰山?”
  嬗儿的脸上很兴奋,小小的面颊涨得发红:”娘,皇上要登临泰山筑坛祭天,向天地宣告平安。皇上还说,他要带我一起去泰山,娘!泰山是不是很高?皇上说每一步都要自己登上去,皇上还说……”
  “好了好了。”我算是听明白了,“皇上要带你去泰山封禅?”
  嬗儿安静下来:“娘,你去不去?”
  “嬗儿自己想不想去?”
  “想!”孩子的声音响脆得令我颤抖。
  我笑道:“那就去吧。娘去不去要听皇上的吩咐,封禅乃是我朝大事,让你去是皇上对你爹和你的恩宠,其他事情不要强求。”嬗儿究竟会在这个长安城里生活多久?我也不知道。我想,让他知道一些奉承帝王之道的方式也是应该的。
  嬗儿有些失望,知道我的脾气,忍住一定要我去的心思,说道:“娘,你不在,我也会很好的。”
  “娘明白你很能干。”嬗儿和去病是不一样的,皇上迟早会明白的,嬗儿是嬗儿,去病是去病。这个孩子从小的性格比较温和,对于武学的领悟也不是太出色。
  那桀骜与飞扬,只是属于他父亲的时代,而这一切,已经都过去了。
  “李郎官在建章营带了五千兵马在训练……”嬗儿喋喋不休说起他崇拜的偶像,李陵。
  李陵是李广老将军长子李当利的遗腹子,也就是李敢的侄子,现在快成了皇上心目中的霍去病第二。今年的年岁不过十六七岁,小小一个郎官,能够带五千兵马,这份荣耀恐怕很少有人能够与他比肩了。即使是当年的去病。十八岁时也仅能够指挥八百军士。
  “你觉得李郎官武功出众,善于练兵这不错。”我只好劝劝嬗儿,“不过,武功好的汉朝男子多着呢。况且,人活着也不单为了打仗。”
  “那为了什么?”
  “可以有很多事情可以做啊。”他正处在爱问问题的时候,我也问他,“跟娘在一起你觉得开心吗?”
  “开心的。”
  “跟娘在一起也是一件事情,当然,还可以跟别人在一起。”
  “皇上说我要做大将军,他还会让我做大司马。”
  我心里有些发沉。皇上对于名将之才的期待已经超越了我的想象,我越来越觉得将嬗儿留在这个曾经辉煌到巅峰,如今老马迟暮的皇上身边不是什么太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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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嬗儿真的去了泰山。
  刘彻一向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他去泰山封禅,没有带任何一位军事重臣,甚至没有带太史令司马谈。
  他只带了嬗儿,两个人一道乘坐金辇,一起走上泰山的石阶。
  目送着嬗儿随着皇上,消失在东巡齐鲁之地的浩浩长队中,转过身,我也开始了自己的行动。
  我们在长安城的日子越长,我的心里就越不太平,嬗儿对于官爵的向往,还有和皇上的感情,都让我再也不能继续呆在这里了。我已经决定带着嬗儿离开这里。
  可是,在离开之前,我必须确认去病到底在不在……茂陵……
  我准备去他的墓地一次。不是站在墓地外面单纯的凭吊,而是,进入他的墓穴一探究竟。别以为我已经疯狂到不惜以盗墓去找他,而是,嬗儿不能继续留在长安,所以,我必须趁早断了我们在长安最后的牵绊。
  去病到底是生是死,也许,天底下只有我能够揭开这个谜底了。
  嬗儿离开的第三个夜晚,我从铁匠铺取来他们为我用熟铁锻造好的工具零件,将它们拼接起来,一把寒光闪闪的工铲出现在我的手中。
  当初,晏小姐去挖掘坟墓的时候,我记得拿的是德国制造的钢铲。都过去那么多年了,现在想起来,有一种荒谬的真切。
  我给家奴们留下了我出去散心几日的口信,就在半夜,自己一个人走出了霍府,走出了长安城。
  我回头看看深夜的长安城,仿佛蓝色苍穹下的一直怪兽,它用黑暗沉重的大口吞下历史的过去,吐纳出的没有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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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陵有很多高大的陵墓。去病的陵墓很容易找,我曾经在祁连山下整整仰望过两年的山顶,而他坟上的封土就如同祁连山连绵的雪峰。
  夜幕流转,星斗转移。
  两年了,我们又一次靠得很近。
第十四章(2)
  拨开厚达一丈多的封土,我接触到了白膏泥。这种泥土,可以隔绝墓穴中空气与外界的流通,小姐说过,很多保存完好的汉墓可以历经千年而不损坏,与这层厚厚的白膏泥有直接的关系。
  第一把白膏泥从我的指边落下的时候,我还存着清醒的头脑,我告诉自己,我这一次的挖掘,不带有任何感情色彩,只不过是去了解一件事情的真相,以便我能够带着儿毫无遗憾地离开中原。
  可是,当白膏泥渐渐变薄,当我和去病的隔离越来越少,我内心的激动使我不能控制自己,我不停地向前挖,甚至忘了在身后设置必要的安全措施。
  轰隆一声碎响传来,我想了半日,方始明白过来,这是我挖的通道有一部分最酥松的地方塌陷了。
  从声音判断,这点塌陷我只要回过头去,很快就能打开。我连头也没有回,继续往前走。
  整个过程我已经记不得了,只感到自己不断向前,不断向下;只觉得墓太深,也太黑,连我的眼睛有时候也分不清楚。
  石块落入空洞的回声,清晰地从我的铁铲之下传来。我反而愣住了——我真的来到他的墓中,我马上可以知道这个墓的主人到底是不是他。
  我扒开土洞,轻盈地跳了进去。
  庞大的黑木棺椁就在不远处。
  棺套着椁,椁盛着棺,层层交叠,阻拦在我们之间。我这才感到浑身酸痛,能够让我感到如此疲劳的挖掘。究竟持续了多少天?
  我没有去掀开那个棺椁。
  在霍府最后见到霍去病的人。是总管霍青山。他说过,将军因感染瘟疫,已经无人能辨认了。我就算推开棺椁,也不可能辨认出来。
  那些口口声声说,哪怕所爱的人化成灰也能认出来地女人,只不过是头脑疯狂了,失去理智了。
  我没有失去理智,我还很清醒,我不会做没有任何实质意义地事情。
  我在棺椁旁边抱膝坐下:我只消等待,我只要等到时机成熟。那棺椁里的主人就会化作一道幽蓝的光芒出现在我面前,让我看清楚他到底是不是霍去病。
  我多么镇定,我的头脑多么清楚!我清楚地记得,那一次随晏小姐进入藩王妃离蛛的坟墓之中时,难道我不是看到了那个女子的面容?
  那一次可以看到,这一次也能够看到!
  我只要等。等不了多久,这个棺椁里的真面目一定能够让我看到。我在墓穴中等待。不知道白天,更不知道黑夜,我甚至没有感觉到空气的逐渐稀薄。
  封着厚厚白膏泥的景桓侯墓,只有我打开的那个盗洞,才能有些许空气透进来。而那个小小地洞。发生过一次我根本无心理会的坍塌……
  我还在继续等待中。那棺椁没有发出任何的蓝光,更没有任何的响动。我的食粮和饮水越来越少,当手指在粮袋里摸来摸去找不到一点儿粮食的时候。我才忽然醒悟过来,自己等了太长地时间。
  我着急起来,虚火燃得我心头发毛——我不可以死在这里,我的嬗儿还需要我!
  我记得当时离蛛地幕中,情形和现在并不一样。当时离蛛被惊动过,难道……要这样我才能够见到墓主人?我站起来,用尽全力将棺椁打开,想方设法将棺椁按照离蛛墓里的情形推开,两年封闭的棺内,丝绸依然华丽,那具尸体被包裹地很好。
  我在一边等待,眼睛一瞬不瞬地望着打开的棺椁——为什么还是没有?为什么还是看不到墓主人?
  谁能告诉我,我怎么才能见到去病?
  我在坟墓中团团乱转,身上像有无穷的力气,又像一个涨满了气地气球,随便一戳便会彻底崩溃。
  谁能够告诉我,我怎么才能够见到去病?
  凡是能够做地,我全部都做了,我要怎么样才能见到去病?
  我忽然记起,离蛛的最后,被她的丫环抱在怀里……
  我望着棺椁边上那漆黑地一团,难道……也要我这么做,上天才能够告诉我答案吗?
  如果,这个就是去病,我可以毫不犹豫地蹲下身,如果这个不是……我的内心是如此拒绝承认这就是去病。
  如果是,我该怎么办?
  我离开棺椁远远的,坐倒在地。身边传来哗啦哗啦的声响。我急切地弹起——“去病!”我的声音在墓室中撞出令我眩晕的回声。
  我只得再次坐倒。不是他来了,而是在这里,到处都是他陪葬的明器。
  我一件件摸索过去:有我和他一起共饮过的犀牛饕纹,有我们霍府烧烤用的青铜乳猪钮四方烤鼎,还有我们常盘坐的朱漆金茱纹矮案……皇上尽其所能,让工匠把去病生前常用的物件做成了与原物大小一致的青铜明器,我甚至还看到一个很大的陶屋,那雕梁画栋、飞檐翘角都和霍府一模一样。
  皇上是希望,他的将军在地府,依然能够享有他对他的宠爱与荣耀,古往今来,帝王对于臣子的宠爱,亦只能如此了。
  去病,你一生得到如此多的眷顾,你怎么忍心走?
  我再次站起来,走到那团黑色的阴影面前……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也不会留恋我的过去。我总觉得我的幸福不会这么轻轻浅浅地便消失,我的直觉没有让我犯过错,这一次也不例外。
  蓝紫色的幽光从沉重椁门里如同实质泄流出来,我睁大眼睛看着,辨认着,这个来自死亡那头的这个紫色人像幻影。
  “你终于来了!”
  这个世界上我最不愿意听到的声音,如同在时间隧道的那一边响起。
第十四章(3)
  有人相信宿命吗?
  其实,走来走去,我们每一个人都走不出自己的原点。
  甘泉宫玉屑承露台的鬼魂在幽蓝的光芒中出现,这是一个身着汉服的女子,她肌骨圆润,眉毛诡异地细挑着,仿佛在嘲笑,又仿佛在邀请。
  “离蛛?!”我再一次看到她,已经没有了诧异。当初,因交换身体而失去异能的晏小姐不也是将我带到了这个鬼魂栖息的坟墓吗?我也确实在那个藩王古墓中看到了只有小姐才能读懂的画面。当初只道是平常,回头看来,一切都是终点回到起点,周而又复始。
  鬼魂笑了:“总算肯跟我走了?”
  我在不知不觉中后退,手臂碰到了墙壁,有阴冷的湿润。
  她的裙裾在蓝光流转中如含水的花瓣,缓缓开放。她渐渐升到空中,漂浮着用两只冷漠如星的眼睛看着我:“你自己来的。这里是我的地盘,你是走不掉的了。”
  “去病呢?”我想起我来到这个墓地的初衷,“霍去病呢?这不是他的坟墓吗?”
  我明白自己来到这个地方的错误,嬗儿还在外面,他随着皇上去参加泰山封禅大礼;这个孩子失去了父亲,我答应他这一生陪伴他……我转身去寻找自己挖的那个盗洞,想从那里逃出去。
  “轰——”我的面前塌方了一块,是那鬼魂用不知道什么力量在我的身边炸出一个大洞,哗啦啦的黄泥、白膏泥在我身边泄流下来,我摸索了半日没有摸到我的盗洞,那已经不是盗洞了。而是我一个求生地通道啊。
  我摸到了一个空洞。忙不迭地钻了进去,我在狭窄地通道里爬行,爬了没有多少路,我的额头重重碰撞在小小的空间里,许是错觉,我感到头脑中似乎有嗡嗡的回音。我的行动刚一迟缓,我的足踝便被什么束住了,我整个人被倒提着,似乎要将我活生生拽出去。
  我用力攀着土壁,指甲深深扣满了泥土。指尖麻木,有粘粘的液体流下。
  “我不出去!我不出去!”我似乎无法抵抗这个鬼魂的法力,如同一棵埋土不深的笋,嘶叫着、啪啦着,被一寸寸向外拔开。
  无论我如何挣扎,我总是斗不过这样虚幻而强大的力量地。我的眼前忽然一下子一片明光,有阴冷的森气在面前扫略。
  我终于和生命中的这一段阴影紧紧地靠拢在一起了:冷暗与潮湿。绝望与哀愁,没有这些,也许我就不能分辨什么是温暖,什么是光明。
  身处在它死亡的笼罩中,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渴望摆脱它。
  我的手指在去病丰富而豪华地陪葬品中触摸到一种坚硬的东西。铁一般浑厚地钢面。每一道刃口都充满了令我熟悉的线条。我将它握在手中。身边似乎有无数利箭在呼啸,这个物品仿佛将我所有的记忆都带回来了。记忆中有过千军万马,有过万箭齐发。有过山川奔腾。
  昆吾剑,这上古的宝剑,曾经在河西二战和漠北之战中保护过我的过去地剑,在这坟墓中,如同去病对我地心一般同在。
  我奇异地看到那镶嵌着宝石的剑柄散发着白璨的光芒。
  “古水琉璃犀!”长着离蛛般相貌地鬼魂发出一声厉叫。
  昆吾剑,这来自远古的宝剑,这曾经保佑过周朝千人万代的宝剑,在这狭小的坟墓中闪烁吞吐着。
  “你不要拿着!”那鬼魂叫得惨厉,仿佛昆吾剑的光芒能够将它扯碎。
  这是我此时此刻唯一的武器,我怎么愿意轻易放手?我拿起宝剑,向着鬼魂劈空而去!
  昆吾剑的剑身在漆黑的空间吼叫,如焰火一般在墓室中闪烁着它穿越时空的光芒。
  鬼魂的脸面在昆吾剑的骤变中闪烁和拉长,变化无穷而惨烈。一切都在燃烧沸腾,滚落青云。
  当我回头,我看到棺椁盛着艳紫色的光芒,如流如溢,我看到有个人影从暗处慢慢坐起,用他秀直的目光看着我。
  我失声而叫,声音却似乎不能在这个空间发出,我在撕裂中融身而去,似乎无法知道自己该去哪里?
  无数空间,无数彩光压入我的身体,似乎要将我的身体撑胀撑破,模模糊糊中,好像有一道宽大的墙壁向着我迎面而来,而我的身体与灵魂依然保持着最高的速度向着墙壁猛烈地撞去。
  “霍金——!”我空洞的声音消失在漆黑中,也许,我从来没有出现在汉朝的漆黑里,宏大的汉墓在这个瞬间离我远去了……
  ~~~~~~~
  死一样的寂静,陪伴着死一样的我。
  我的眼睛落在黑暗中,我的记忆慢慢包围上来。
  先是麻木,然后有身体的疼痛在一点点唤醒意识。恐惧和担忧尚未上心头,霍金的面容带着安慰来到我的心里。
  我不由长长舒一口气:至少,晏小姐的眼睛让我看清楚,孤独地躺在这里的是霍金,不是去病。
  我不知道他是如何在漠北寻回性命,又如何替死在这个去病的棺椁之中。
  这应该是一个很长很曲折的故事吧?
  我应该让去病慢慢告诉我,哦,一定要说得慢些,再慢些,我们的一生很长很长,去病没有仗可以打,没有皇帝需要辅佐。他会与我一起站在祁连山的雪山下看日出日落,一直到他的额角如同雪山般圆融,一直到他的眉骨如同苍原般平缓,唯有偶一回头,在夕阳的斜照中,方能够见到他当初的峥嵘与峭拔。
  我用手指在混乱的墓道中攀爬着,我需要出去……越来越稀薄的空气,越来越稀薄的呼吸……我的生命不愿意丢失……尤其是现在……
  我的思路渐渐清晰,我想起,那个盗洞的位置被鬼魂打得一片混乱,我想起,那个盗洞曾经发生过小小的坍塌。
  我艰难地深呼一口气,肺似乎被压得薄如脆纸。
  “我要出去!”我发出内心的呐喊,却只在唇边发出淡淡的回响。
  我在泥土中不断扒着,似乎多扒一下,我就可以见到出口了。我完全忘记了汉代的墓葬,有厚厚的白膏泥和封土。
  手边的土忽然松了,有光明流进来,我反而有些迟疑,这么早见到阳光,似乎是一件超出我想象能力的事情。
  “这里有人!这里有人!”有小女孩子尖细而欢悦的笑声,我面前的土忽然被松松掏开,两只胳膊将我拉出来,把昏头昏脑的我带到阳光下。
  “咦,穿着汉服呢。”“这是茂陵什么地方?”“前面是霍去病墓,这里……这里就不知道了。”……笑容新鲜得如同刚摘下来的甜橙,我呆呆地望着那染成亚麻色的卷发,和彩条吊带衫,身边的男孩黝黑、眼睛却阳光,那单纯的亮彩令太阳也黯然失色。
  “你们是什么朝代?”我呆呆地问,然后猛然醒悟,向着那墓堆挖去,“让我回去!让我回去!”
  几个年轻人将我拉住:“小姐,你干什么?”
  我的手摸到了一截断铁,我连忙紧紧攥住,有艳细的血从指缝之中流淌下来,疼痛能够让人冷静,可是,我为什么感觉不到疼?我的手捏得更紧,终于有一丝丝的痛楚从骨头缝里泛起来,于是,我冷静了。
  这把不是断铁,它虽然腐朽生锈,但是,它的刃口与纹路都曾经是我最熟悉的东西。只不过,它与方才相比,似乎老了许多,一老,便有了数千年。
  我似乎记起,那个鬼魂对于这把昆吾剑的称谓,是——“古水琉璃犀”。
  我握着昆吾剑,也就是握着我和小姐当初回到现代的钥匙。
  山川隐动,云色轻吟,穿越远古的呼唤,天山天池边痴等了一生的西王母,在碧波如镜,雪山如盖中,传来遥远的歌声:
  “……周穆天子,长仪淑容,车动,来至昆仑。青鸟如诉,秋云为裳,斯有佳人,在水一方。昆仑如雪,天池如镜,天长地久,此恨连连。相守明月,终老天山……”
  “祝君长寿,愿君再来”,神话已经消磨得看不清颜色了,这八个字为何如此固执地流传了天天又月月,月月又年年,生生再世世……
  周穆天子,他可知道,这是一把开启时空的锁?他不会知道,因为他没有对这把剑放入太深的感情,他只是将它锁入天朝的剑阁,再也没有多看一眼。
  “祝君长寿,愿君再来。”天池与中原的数千里远隔,只有时空之门才能够缩短其中的距离。
  我也忘了,这把剑本来就是去病墓中的陪葬。原来,它的名字就叫做“古水琉璃犀”。
  我站起来,长发在茂陵的风中激扬,裙裾高高地飘洒在茂陵的阳光中。腐朽衰老的昆吾宝剑在空中划出凛冽的光芒——开启千年的门锁啊,你为什么如此糊涂?将我带到了这两千年后孤独的世界里!
  气尽剑颓,我的衣袖随着茂陵的千年墓草轻轻飘动,身后,旅游的大巴士徐徐开动,渐渐远离去病墓前那永恒的“马踏匈奴”塑像。
  ……白云悠悠,千年如昔……
番外:军刀在手(全文终)
  我的名字叫七月,“我行我宿”给我的诨号叫做“假背包客”,因为我每次出行都不带帐篷、不带清水、不带锅子、不带……基本就是个甩手掌柜。
  “跟你说清楚啊,自己不带帐篷,你得和DNA跟我一起睡在帐篷里。”
  “没有关系。”我背起自己轻松的小背包,“我不把你们当成男人看。”
  “我行我宿”是我们这一趟徒步祁连山的带头大哥。用他老婆的话说起来,男人最费钱的三大嗜好:吸毒、摄影、极限运动,他已经占了两样了。
  DNA看着我笑,他是一个理平头的帅哥,据说,他背上那个山一样高大的背包里面装着十几斤纯净水。我和“我行我宿”从网络上将他拐来,见他人憨厚,让他成为了我们的“人驴”。
  其实我们都是“驴友”。
  平时老死不相往来,到了旅游的日子,不用招呼就会打电话:“上哪儿‘驴’去?”
  乘飞机到了兰州,吃了一碗艳细艳细的拉面,连夜坐上火车,经过了张掖、酒泉,看了日落大漠的壮观,我们结结实实地踏在了甘西的土地上。
  然后,就是摊开地图,沿着别的驴友走过的足迹,一步步丈量过去,翻越祁连山。
  走路的日子挺枯燥,我们远看像蜗牛,近看像搬家公司的。硕大的背包就算是空的,也要好几十斤重。
  好在,路上总有志同道合的人会遇上,一看彼此的装备,互相笑一笑。就又是新的朋友了。
  一个带着耐克头套地女孩。把自己地头发烫得跟个老玉米似的:“你这么小个包?”鼻子眼里充满了鄙夷,她自己的背包是女号的GUSTO。
  在我们这一行,女生是不流行得到照顾的。长途跋涉,需要的是团队精神与个人意志的同时够强够硬。我很没面子,讪讪:“到了山里,租一个当地人。”挽回面子般说:“叫阿满,网上都打听好了。”
  “我行我宿”走过来:“她叫‘假背包客’,从来没有争气过。”女孩也笑了,蜡黄的头发下,雪白的牙齿分外灿烂:“我叫上官小鱼。这一个是CCFLY,那个叫做基石。”也是两男一女的搭配。
  “哦。”我们三个同时哦了一声,没有下文,自动开路。
  六个人组成一个小小地分队,每个人之间保持十五米左右的距离,看得见前面也看得见后面。
  我们的第一站叫做望山村。我们在山村里寻找合适的向导兼人驴,很快就找到了一个住在老山庙旁的猎户人家。
  “等到明天吧。我爹正在熬鹰,今天是要紧时间。”那望山村的阿满长着一颗圆圆地黑脑袋,十五岁,早辍学了,精瘦干练。网上的驴友介绍过他。别看人小。带路背东西很有力气,说话也干净利索。
  “好,住一宿再走。”大家都把自己地行李放下来。CCFLY、基石和上官小鱼到灶间去看看那柴灶,开始准备做饭了。
  “熬鹰?”“我行我宿”问,“在哪里?”
  “山上。”阿满说,“你们别去,山鹰孤傲,见了人会气死的。”
  “我行我宿”和DNA,还有我,互相看了一眼:熬鹰。
  熬鹰,是对一只刚成年苍鹰从肉体到心灵的彻底残害。一个高傲的、自由的灵魂,经过了一番徒劳地挣扎以后,最终屈服于猎人,成为猎人逐兔叨雀地驯服工具。
  “又一个灵魂要失去自由了。”“我行我宿”走到床边,“七月,你跟小鱼一起睡那边。”
  ~~~~~~
  傍晚来到祁连山的山村中,大山并不静谧。
  大约这些虫草花鸟,只有在这样一个季节里才能够尽情释放自己的声息,所以,即使到了夜晚,万草丛中,虫儿鸣唱不止;我仿佛能够听到山花烂漫开放地噗噗声;还能够听到天空浮云飘动的声音……
  小鱼已经睡熟了,她是一个标准的“驴女孩”,倒头就睡,睡醒就走。
  我在木门轻声的咿扎声中走出了小院落,DNA也在门口。彼此对望一眼,很有默契地放慢脚步,向门口走过去。
  走出很远才说话,我问:“你知道熬鹰的地方吗?”
  “知道。”DNA说,“他们这老山庙背后的空地上。”
  “去看看。”我很高兴,也有一点激动。我曾经在天山的天池边见过翱翔的雄鹰,为了能够拍摄下它在天山原始森林上循着气流盘旋而上的骄然身影,我的相机捕捉得很辛苦。
  把这样强大的灵魂驯服,让它在肩头徘徊,听从你的驱策,这该是多么令人自豪的感觉啊。
  老山庙是一栋摇摇欲坠的老屋,墙壁已经暗淡得反射不出月亮的光彩。我们绕过老山庙,一丛密密麻麻的树林挡住了我们的视线。
  我和DNA同时收敛起自己的声息,我们还不知道熬鹰的具体地点。
  “你们想干什么?”一个孩子的声音传来,我们看到阿满叉着腿站在我们面前。
  “我们……”我和DNA的意图再明显不过了,连撒谎都找不到理由。
  正在僵持,我和DNA了阿满的身后,阿满不禁回头一看。
  一个很奇怪的人在阿满的身后,向着小树林走去。
  这是一个女子。
  她的全身,包裹在一块长长的黑巾中,黑巾的边缘反射着月亮的色彩……看了很久我才看出来,这是一绺银白色的长发。
  头发如此雪白,她应该很老了吧?
  可是从后面看,她走路的姿势年轻而富有弹性,看不出半丝苍老的模样。也许,她也是游客。将头发染成最淡的亚麻色?由于这里是旅游区。并不是像我们想象地那样落后,常常能够见到非常时髦地人。
  那女子感觉到了我们的窥视,站住回过头。
  好似月光拂过人面,我和DNA看着她——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的眼睛,仿佛穿越了多少岁月,沉淀了多少过去,烟云积攒,红尘掠过。唯有双眸里的微笑,是亘古般的平静。
  阿满的脸上露出笑容问她:“山神姐姐,那只鹰不能做猎鹰?”
  山神?
  她没有对阿满奇怪的称谓表示讶异。只是继续笑盈盈地望着我们,长而优雅的脖颈,美好地轻轻一点:“是。”
  阿满更快乐了:“我早跟阿爹说了,那只鹰特别倔……”
  女子笑着伸出右手对阿满说:“来吧,我们去放了它。”
  阿满走上去,挽住她的手。
  我们也不由自主地跟着她向前走。黑色的头巾无法将她地长发完全掩住,有洁白如银光一般的长发露出来。我看到她的左手是一段断铁。闪烁着历经岁月的青色锈斑。
  走进了小树林,空地上传来铁链拖动的声音。祁连山林地上空结起一个乳白色的光幕,月光如清水一般透明,我看到了那只鹰。
  它就躺在那光幕地中间。
  这应该是一只曾经桀骜勇猛的雄鹰吧?为何我看到它的羽毛苍老而疲惫,凌乱得毫无光泽。找不到一点儿天之骄子的神韵。
  银发女子放开阿满的手。向着地上斜躺地鹰走过去。她蹲下看着它,她左手握着地断铁在地面发出很轻微的碰响。
  这碰响惊醒了什么,黑暗中。在这头山鹰身边守候了数日的老猎人,循着声音将一双焦灼疲倦地眼睛抬起。先是浑浊,然后是惊异,接着是无奈,于是低下头去。
  “放了它罢。”
  女子转过头,头巾渐渐滑落到肩下,无声地落在地上。似乎山月下传来了一段寂静而悠远的歌声,看着她,我们的身心是彻骨的安静。
  纯黑的夜空中,她的长发失去了头巾的束缚,如同银色的丝绸轻轻飞起,没有风,它们也在空气中无声地舞蹈。衬着她皎洁如玉的肌肤,还有那黑色如曜石的眼睛,她看起来仿佛一个来自异界的精灵。
  年老的猎人颤巍巍地拿出一把攥得几乎变形的铜钥匙,颤颤地向那鹰脚伸过去。
  熬鹰,熬鹰。
  熬的是鹰,熬的也是人呵。
  老猎人与苍鹰的暴烈悍野博弈的同时,也需要自己付出很多很多。也许,这是山里约定的规矩,这个女子出现,就意味着这只鹰不能成为驯服的工具。
  老人认输了,也疲惫了,他的手颤动着,无法探入那匙孔。女子走过去,接过他的铜钥匙,又蹲下去将苍鹰的铜锁打开。
  “哗啦”,小小的铜锁散落在地上,那苍鹰乌黑的眼睛看着女子,没有马上动。
  女子温柔地看着它,樱花般柔软的嘴唇轻轻说着什么。我想,这一定是山之精灵与山之精灵的对话,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是听不懂的。
  那鹰慢慢站起来,在原地微微喘息着。勾形的鹰嘴上,结满了黑硬的血,淤血甚至堵塞了它的鼻孔。那蕴满金色的眼睛依旧射出恶狠狠的光芒——它受到了太大的伤害,它暂时无力振翅离开这片曾经被它藐视过的土地。
  我为自己方才降伏雄鹰的愚蠢想法而自形惭愧:有些灵魂,宁愿死去,也不会成为被人驯服的工具。
  阿满站在女子身边,孩子气地弯下腰,用双手扶着膝盖:“起来,起来!”
  “当心!”老猎人抢上来,将阿满一把拉开。与此同时,平地里似乎刮起一阵绚烂的狂风。年轻的雄鹰猛然抖开它硕大的双翅,带着风沙裹着怒火,向着天空一冲而起!
  “飞起来了!”我、DNA和阿满都不由自主高喊出口!
  鹰击长空,一声声悲愤苍凉的唳啸仿佛在谴责人类强加于它的那份束缚。
  它的飞行并不顺利,歪歪也跌跌,但是它的飞行充满了决然的强劲!
  可是,它受伤太重。山风略低。它就无法借力上去。颓然地扇了几下翅膀,便直直地坠落下去。我们都不由惊呼出口,却无计可施。
  就在此时,老猎人地歌声冲喉而出:“长安西去山千叠,乘大风广漠走单骑。凭一身英气神威,探千丈虎穴龙潭!……”
  那歌声又嘶哑又激昂,从老猎人沙哑地嗓子里扯出来,如同风过祁连山,万树搏动,山川赫赫。受伤的雄鹰振奋双翅。又一次带起山风凛冽如刀!
  老猎人的神情也如同那扶摇而上的雄鹰,在霎那间精光闪烁。
  “……少年不看杨柳色,骋烈马狂沙无阻入云海。仗一段绝世豪情,扫万里漠北王廷!……”
  仿佛为了助那受伤的山鹰一臂之力,阿满也昂着头,随着阿爹一起唱着这段奉送苍鹰的长腔:
  “……观风沙无尽滔滔蒸腾。草浪中隐隐伏兵,俺惊也么惊。凭着俺胆气无双能抵万敌!……”
  老猎人看着儿子,如铁闸泄洪,放声吼道:“军刀在手,某胸中自有冲天豪气凝……”
  歌声中,他数日的疲劳似乎已经消失;歌声中。他失去一头驯服猎鹰的遗憾已经消失在苍鹰翱翔的身影里。阿满跟着他,父子俩一起吼道:“军刀在手,笑尔虏面如土色战兢兢……”
  他们自己也被慷慨的歌声感染。带笑高唱:“军刀在手,想当初曾催天马越千里……军刀在手,想当初曾奔长途踏强奴……”
  苍鹰缭绕,歌声也缭绕。宽厚广阔地祁连山在微微震响,仿佛有山涛颂唱,白云浮游。
  “军刀在手,赤胆忠肝保中原……军刀在手,一腔正气天地宽……”
  歌腔震得山谷回音,天幕抖动,我们听得浑然忘我。
  蓦然回首,苍鹰已掠飞入云霄,再也不见踪影。而那银发女子也已经离开了,只有她站过的地方留着一个浅浅的划印,细而薄,如刀刻,如剑痕。
  老猎人说,她是祁连山的山神。没有人知道她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来的。
  老猎人还说,他们唱的叫做秦腔,秦腔又叫乱吼。这一段秦腔地名字,就叫做《军刀在手》。
  十八句“军刀在手”,一段比一段高。
  一声声,一段段,唱的就是汉朝大将霍去病地故事。每一次遇上不能驯服的苍鹰,他们就会用这段秦腔送它上天。因为,降不服的苍鹰,必定拥有天地间最勇烈的英雄魂魄。
  “霍去病你们知道吗?”
  “知道。《史记》上有记载。”我说。
  “他在这里打过仗……”老猎人眼中的神采随着苍鹰地远飞而黯淡了,“他地坟墓就是祁连山的模样……唉,这只鹰太傲了,得重新熬一只去……”
  ~~~~~~~~~~~
  我们在阿满的带领下,真正走入了祁连山。
  在这个盛夏地季节,祁连山依然有成片成片的雪山,仿佛不见底的白云,在我们头上霞蔚蒸腾。
  “祁连山是一座特别的山,”阿满如数家珍,“这边看着还是雪山,那边就是原始森林了。”我直起腰,果然在雪山背后看到青森森的色彩。
  “阿爹说,当年霍去病打河西二战的时候,就翻过了那片雪山。”阿满指着一座高大的雪山说道,“晚上,满月的时候,还有人看到这里有银色的大狼在这里嚎叫。据说这就是霍去病的化身……”
  “霍去病不是死在茂陵吗?那里还有他的墓,上一次我去西安玩的时候特地去转了一圈。”小鱼打断他。
  阿满说:“谁知道,都是传说,老辈人流传下来的。”
  “我行我宿”说:“也有人说,他死得蹊跷。司马迁对于他的葬礼花了许多的笔墨,却对他的死因没有写下任件事情就让人奇怪。”
  阿满说:“大概他没有死,到了这里来?据说匈奴人就称呼他叫‘苍狼’。”
  我走得气喘吁吁,心想,管他死没死呢,两千多年过去了,早就不知道成了什么了。
  “霍去病有老婆吗?”小鱼又问。我说:“有……有,还有……一个儿子……叫什么……”
  CCFLY笑话我:“还有一多半路呢。你就喘成这样?”
  DNA说:“有应该有,但是书上没有记载。”
  基石说:“很多古代名人的妻子都不作记载的,因为那时候妇女的地位比较低。”小鱼瞪他一眼,他吐吐舌头不敢说话了。他们是一对儿。
  我抬起头,看到雪山上有一个点在移动:“那里有人!”
  “哪里有人?”大家都问我。
  “不可能。”阿满看着我手指地地方,“那里特别陡,上不了人地。”
  我拿起望远镜,看着镜头:“阿满,昨天我们看到的那个白头发的女人在山上。”
  阿满不说话,问我拿过望远镜看了一会儿:“你看错了吧?”大家轮流看了一圈,得出结论:“七月回去要加强身体素质。看东西都眼花了。”
  我不甘心,继续用望远镜朝雪山上望着。
  “苍鹰!苍鹰!”大家忽然叫了起来。
  我放下望远镜,啊!天知道有多少巨大的雄鹰,在阳光下忽然全部都飞了出来!
  从来没有想到,苍鹰会这样群体出动,高飞在雪山的边缘。
  它们盘旋着、逆流着、冲折着、回波着。如一架架稳健豪迈的滑翔机。它们在神圣的雪山边上,在白得耀眼的积雪上。投射下无数荡气回肠的淡紫色身影……
  我又拿起望远镜,这一次我在雄鹰飞翔聚集的地方,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那个白发地女子。
  她裹着黑巾,手握那段残铁,坐在雪山边一块突起的冰崖上。遥望着天边。
  她的神情肃穆而自然。仿佛已经在这里等待了一生又一生,等去了青春韶华,等去了似水流年。
  她的身边。有阳光照耀,反射出一道圆弧状的虹霓。
  她感觉到了什么。
  低下头,看着虹霓的光芒。她目光缠绕,如同看着隔世地爱人。
  我将望远镜的焦距调高,原来,那圆弧状地虹霓并不是阳光的折射,而是来自于她手中那一段古老的残铁。此时的残铁仿佛有了光芒,添了生机,无数彩光兜身缭绕。
  澹晴空之中,一朵盛大宏美的白色莲花在天界打开。莲花开处,我看到天空中出现了另一座祁连雪山地映像。
  在那一座雪山地上方,有黑面红底的大氅在风中猎猎舞动,高大雄俊的金色战马上,一名如苍鹰一般决傲地戎装男子立马雪山,回首荒原。
  银发的女子,头微微扬起,紧紧凝视着他。
  她一边看着他,一边慢慢站了起来。
  黑巾顺着她的身躯滑下,在长风呼啸中向雪山深处滚落。而她自己,整个人就仿佛一朵正在盛开的银色雪莲。
  有更大的山风将她的衣衫吹得全部高高鼓起。虹霓的光芒越发强烈,将她也笼罩了进去。
  光圈中,她的银发一缕一缕开始变黑,仿佛在清绝的冰绡上,一丝丝盛开出黑色的丝蕊,闪烁起璀璨乌黑的光泽。她的衣袖也一点点变大,渐渐变成了宽袖广裙的汉服。
  雪山上的他,也在此时看到了她。金色的战马在他的牵扯下,也回过了头。
  好似溪流波折千里,终于沐浴到了海洋的气息;好似原野绚烂多时,终于等到了牧歌晚归的时分。她向他走过去,时空不能成为障碍,雪山不会阻拦她的步伐。只看到无数山鹰在她身边旋转飞翔,五彩的祥云在她身边悠悠流淌。
  那男人向她伸出手,他的笑容温暖明亮,胜过了雪山上的白日。
  他的身前还坐着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孩子眉目清婉,依稀如那女子。
  虹霓七彩的变幻中,他握到了她的手。
  只轻轻一拉,博带飘扬中,她已经腾空而起。她的手臂揽住了他的腰,他那刚强劲韧、百折不弯的腰。
  她的脸颊贴上他的背。玄铁与红绸,熟悉的气味使她垂下长长的睫毛。
  他也松开一只握着缰绳的手,轻拢她的手背。她的柔软与体温令他面容上最坚硬的线条,也添上一层淡淡的柔和。
  他们一起坐在金色的战马上,协调得如同一张完美无瑕、闪烁着星点的油画。珍珠般的碎笔中,嵌满了年年岁岁,悠久醇香的思念……
  祁连山上,雪莲盛开,异香阵阵。
  五彩的地衣在雪山嶙峋中,茸茸如春满大地。
  山风呼啸得更为狂勃,山鹰也飞翔得更为猛烈了。它们在他们的头顶欢唱着,跳舞着,仿佛进行着一场千古以来从未有过的盛会。
  “七月!”“我行我宿”一把将我的望远镜夺下,“再不走,天黑就赶不到孱登了!”
  “我看见一个古代将军,我看到那个白头发的女人……”我边抱怨边将望远镜抢回来,放在眼前继续看。
  苍鹰已经散去……还剩下四五只在轻盈舒展地飞旋着,渐渐盘转着低下……
  雪山上一片平静……碧蓝碧蓝的天空中,雪山纯白宁静,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是幻觉吧?我怔怔然拿着望远镜看了又看,直到最后一只苍鹰也消失在了雪山之后。
  真的是幻觉吧?我想。
  人生很多都是幻觉,也许,我们的这一场生,也不过是一场幻觉罢了。
  关于霍去病的一家,史书最后的记载并不多。据说,年仅六岁的霍随着汉武帝封禅泰山,回到长安后,不多久,就生病离开了人世,景桓侯位因此国除。他们一家走得又干净又彻底,没有给长安留下任何可供寄托的痕迹。
  若不是太史公司马迁的一枝如巨笔,草草留下了汉匈征战史上这位年轻将军的一幅白描,也许,我们站在马踏匈奴的石雕面前,除了感叹石像的雄浑大气之外,再也无从得知墓主人曾经的辉煌。
  霍去病在历史中只活了二十四年,这二十四年却是无人可以超越的二十四年。
  他的一生就是流星,在天际划过最辉煌的灿烂,然后,就永远消失在沉黑的夜幕中。
  死亡未必是遗憾,史书记载未必就是真相。
  轰轰烈烈二十四年,这样的境界,已经超越了生命的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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