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眼中的新新幼儿园教室布置用一句话阐述目前的新新幼儿园教室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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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教基〔2014〕71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级示范幼儿园
对口帮扶普通幼儿园工作总结暨开展
新一轮对口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有关幼儿园:
为发挥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整体质量,推动全省学前教育协调均衡发展,省教育厅于2012年制定印发了《海南省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普通幼儿园工作方案》(琼教基〔2012〕95号),并从2013年开始开展了省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乡镇中心幼儿园活动,积极发挥优质园的示范辐射作用。活动中,省级示范园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引领作用,并努力促进乡镇中心幼儿园改善办园水平,提升其科学管理水平、保育教育质量和教师专业素质。为进一步做好经验总结,并开展新一轮帮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级示范幼儿园及被帮扶的乡镇中心幼儿园(详细名单见附件1)就对口帮扶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盖章后连同电子版于2014年7月1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二、请各市县(含洋浦)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海南省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普通幼儿园工作方案》(见附件2),在组织本辖区幼儿园自主申报的基础上遴选1-2所幼儿园作为第二轮省级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的候选对象(其中,2011年至2013年建设的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优先安排;已被帮扶过的幼儿园不再重复安排),并于2014年7月3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三、我厅将根据各市县(区)申报需帮扶幼儿园的情况和省级示范幼儿园的情况,合理确定第二轮省级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普通幼儿园的对象,并下发对口帮扶的结对名单。
四、我厅将适时召开省级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普通幼儿园第一轮工作总结暨第二轮启动工作会议,具体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林紫芳,联系电话:,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1.2013年省级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名单
&&&&&&2.海南省级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普通幼儿园工作方案
&&&&&&3.省级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申请表
&&&&&&&&&&&&&&&&&&&&&&&&&&&&&海南省教育厅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日印发
2013年省级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名单
帮扶幼儿园名称
被帮扶幼儿园名称
海南省机关幼儿园
澄迈福山中心幼儿园
澄迈金江大拉幼儿园
海口市机关幼儿园
文昌文城中心幼儿园
文昌翁田中心幼儿园
海南省军区幼儿园
定安定城镇中心幼儿园
儋州光村镇中心幼儿园
武警海南省总队幼儿园
琼海大路镇中心幼儿园
琼海阳江镇中心幼儿园
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
昌江十月田镇中心幼儿园
昌江海尾镇中心幼儿园
海口市中心幼儿园
五指山毛阳镇中心幼儿园
五指山毛道乡中心幼儿园
琼海市教育幼儿园
琼中和平中心幼儿园
琼中湾岭镇中心幼儿园
琼台师专附属幼儿园
乐东万冲镇中心幼儿园
乐东县江北幼儿园
海南大学幼儿园
白沙邦溪镇中心幼儿园
白沙元门乡中心幼儿园
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
万宁龙滚镇中心幼儿园
万宁山根镇中心幼儿园
海南省级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普通幼儿园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海南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年)》和《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省级示范园的示范、辐射、引领作用,提升我省学前教育整体的科学管理水平、保育教育质量和教师专业素质,促进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以提高薄弱幼儿园特别是乡镇、农村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为目标,通过开展专题讲座、教学观摩研讨、送教下乡、浸入式跟班学习、课题研究、联谊、捐赠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帮助各级各类幼儿园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遵循以游戏为主、保教结合的原则,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切实提高保教质量。同时,彰显省级示范幼儿园的社会责任,拓展工作视野,创新工作思路,提升指导能力,实现与被帮扶幼儿园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标。
三、工作内容
(一)帮助提高管理水平。
省级示范幼儿园要深入被帮扶幼儿园进行指导、交流,或接待被帮扶幼儿园负责人锻炼学习,帮助其树立先进的保育教育理念,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完善园务会、教研组、教代会、家长委员会、安全领导小组等工作组织;建立健全教研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幼儿入园制度、卫生安全制度、家园联系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促进被帮扶幼儿园各项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工作形式:专题开放周活动(专题培训,各类档案展示,家长学校培训讲座、半日活动开放等)、上门指导等。
(二)帮助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省级示范幼儿园要提供教师培训方面的有关信息、资料,为对口帮扶幼儿园教师提供观摩、学习的机会。
工作形式:积极组织“送教下乡”活动,选派优秀骨干教师深入帮扶幼儿园举办讲座、开示范课、交流教研信息,帮助被帮扶幼儿园开展园本培训和园本教研,并进行教育科研课题研究与申报工作;指导被帮扶幼儿园制定学期班级教学计划、教师业务培训、教学资源分析、环境创设、安全卫生保健工作;接受被帮扶幼儿园教师不定期地到省级示范幼儿园观摩学习、参加教研活动。
(三)帮助改善办园条件。
开展一系列互助互动活动,举办有意义的联谊、捐赠等互动活动。有条件的省级示范幼儿园可帮助对口帮扶的幼儿园改善办学条件。
四、帮扶时间
本次帮扶时间为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帮扶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调整,确定新的帮扶对象和时限。
五、工作要求
(一)结对帮扶活动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并做好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认真选择有一定帮扶基础与条件的幼儿园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其中,2011年至2013年建设的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优先选择),并负责组织、协调省级示范园与结对帮扶园开展工作,对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予以指导协调,对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工作成果。
(二)省级示范幼儿园和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以及被帮扶幼儿园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分析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省教育厅将结对帮扶情况列入年度考核目标任务以及省级示范幼儿园复验重要内容之一。各市县也要将帮扶活动情况列入对幼儿园的考核范畴,作为幼儿园晋级、表彰的重要依据。省教育厅将适时召开现场会,交流展示帮扶成果,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省级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对象申请表
幼儿园名称
幼儿园目前
通过结对帮扶后的拟达到的发展目标
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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