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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大培:《土地改革前的苏南农村》一书按语
作者:左大培 发布时间: 10:23:18 来源:左大培个人网站 字体: 大&&|&&中&&|&&小
  左大培按:几年前在北京新街口的“中国书店”买到一本旧书《土地改革前的苏南农村》,现全文转载于此。此书所载内容,使我们清楚地看到了土地改革前中国农村的真实状况,明白了60年前那场土地改革的真正原因,甚至可以帮助我们理解20世纪前半期中国共产主义者发动和完成那场革命的主要动力。不仅如此,这本书所述内容,还有助于我们对中国农村今后的发展路线得出正确的结论。不要忘记,土地改革前中国农村的那些地主,通常也是以“买卖私人所有的土地”的形式取得其土地所有权的。在我看来,所谓的“农村土地私有化并且允许私人买卖土地”,必将导致恢复旧中国的地主经济。如果那样作,这本书中所描写的那些凄惨情景就不可避免地会重新出现。
  土地改革前的苏南农村
  编辑兼出版者:苏南人民行政公署土地改革委员会
  发行者:上海市郊区、苏南区土地改革展览会(上海陕西南路逸园)
  印刷者:苏南新华印刷厂(无锡南门外南禅寺)
  1951年9月出版
  编印“土地改革前的苏南农村”、“我所见到的苏南土地改革运动”、“土地改革后的苏南农村”三本书的目的,是为了供给苏南区、上海市郊区土地改革展览会的观众作参考,藉以了解苏南土地改革运动及土地改革前后苏南农村的一般情况。材料来源,是从各地报章杂志中搜集汇编而成。
  ——编者
  苏南农村土地制度的初步调查
  苏南没有封建吗?
  从松江县新农乡的调查看江南农村的封建剥削 王树人
  血汗积成的横沙岛 路行
  常熟县农村情况
  太仓县农村经济概况
  谈无锡农村概况 蒋辛如
  无锡梅村区四个乡租佃债务基本情况调查
  无锡新渎乡农村调查 余才友
  无锡墙门镇调查材料 吴甦
  地主对农民的几种剥削花样
  “公堂”内幕 邵荣生
  无锡荡口镇义庄田调查
  松江专区的“脚色田”
  租栈——血腥的收租机器
  陶冶成、杨乐水、梅汝愷
  国民党反动政府的苛捐杂税
  劳动模范刘天有控诉地主阶级的罪恶
  史成仁、中奇笔记
  地主逼租好比恶虎 宋汉飞、钱惕明
  高租重利逼得我家破人亡 佩联
  高利贷逼死俞天福 潘学斌
  曹玉德三代开荒到头来还是立脚无地 梅汝愷
  水牢里打滚的周富林 梅汝愷
  钱老太的血泪仇 安民
  朱政海等到了今天 伍阳
  三家村的“老虎” 薛陵
  恶霸地主“老火腿”怎样起家的? 魏白
  血衣 蒋涵秋
  大恶霸匡正的血腥的罪行 刘诗、王崐玉
  大恶霸邢华庆的血腥罪恶 李希群、宋科生、邵荣生
  恶霸地主陈则先的罪行
  大恶霸强学曾的罪恶 梅汝愷
  光福“三生”
  江南农谣
  地主阶级破坏土地改革的不法罪行
  苏南农村土地制度的初步调查 (左大培按:非常遗憾,我买的那本旧书缺了极为重要的前两页,只能从下边开始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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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说,占总户口百分之二点三三、占总人口三点零二的地主阶级,占有百分之三十六点一九的土地(包括公地在内);而占总户口百分之五十四点五、占总人口百分之五十一点五八的贫农、雇农,只占有百分之十九点四四的土地。但因各地工商业与交通发达程度不同;所受官僚资本的侵蚀与帝国主义的侵略影响深度不一;以及抗日战争中某些抗日游击区经过对敌斗争、减租、减息等种种关系所引起的变化,从而各县地主阶级所占有土地的数量,极不一致。就全区来说,以东部之苏州专区和松江专区部分地区土地最为集中,地主阶级一般占百分之五十左右的土地。如昆山县地主占有土地和公地百分之五十四点八二。金山县新江乡地主占有百分之六十四点二一的土地。最典型的是太仓县大众乡,占户口百分之二点四二、占人口百分之二点八三的地主,竟占百分之八十三点五九的土地,平均每个地主占有土地一百八十余亩。昆山大地主陈士勤出租土地达一万八千余亩,龚鸣球、钱寅阶等五个地主各占万亩左右土地。他们的土地散布在几个区或几个县范围之内。其次是西部常州镇江两专区的丘陵地带,土地亦较集中,地主阶级一般占有百分之四十左右的土地。如溧水、高淳地主占有土地和公地百分之三十五到三十八之间。金坛、宜兴两县,地主均有百分之四十七稍强的土地。中部之无锡、武进、江阴等县,地主一般占有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土地。如江阴地主占百分之二十二点四五,无锡地主占百分之二十八点九八的土地。只有扬中土地较为分散,据五十七个乡调查,占户口百分之二的地主,亦占百分之十四点九三的土地。
  另一方面,土地使用情况,根据十六个县九百六十四个乡的初步调查:
  从上表可看出:苏南地主阶级封建剥削主要依靠出租土地,出租土地占其占有土地的百分之八十三点六五;而雇农佃入土地,占其使用土地的百分之六十七点六四,贫农佃入土地,占其使用土地的百分之五十二点八四。因此,广大农民因为没有土地,不得不向地主租田耕种,忍受着残酷的封建剥削!
  同时,又说明了农村阶级关系极为复杂,各阶层之间都有租佃关系,甚至地主阶级还佃入(占总佃入土地的百分之一点二一),少数土地,连同其自有土地,雇人耕种。少数中农、贫农、雇农因从事其他劳动或缺乏劳动力,也出租少量土地(占总出租土地的百分之六点七二),“但基本上并未改变一般农村经济的半封建性质”。
  苏南地租种类极多,且各地名称不一,但归纳起来,不外“定租”、“活租”、“分租”三种。
  定租:是苏南较普遍的一种租佃制度,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定租呆交”,即规定租额后,“丰年不增,荒年不减”,如上海、奉贤、青浦、松江、太仓等县的“板租”,川沙、江阴、宜兴、江宁等县的“包租”,松江、溧阳、丹阳等县的“官租”,金山的“实租”,无锡的“借田”,金坛的“死租”等,即属此类。另一种是“定租活交”,所谓“活交”,即遇年成荒歉,产量降低或颗粒无收时,可少交或迟交些,这实际上是地主阶级欺骗农民的一种手腕。
  活租:一般是根据产量多少,按照一定交租比例,临时评产交租,但评议权完全操在地主手中,如江阴的“成色田”,丹阳、丹徒、溧阳、奉贤等县的“活租”,青浦的“看租”等属于这类。
  分租:各地通称“分租田”、“分种田”,常熟称“分场田”,吴县、昆山称“合种田”。这种租制以高淳最为普遍,松江约占全县租田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分租比例有“平分”,有“主四佃六”,有“主六佃四”,甚至有“主七佃三”的,还有常熟的“外三七分”,即地主得产量的百分之七十七,佃户得产量的百分之二十三。
  租额每亩田一般占正产量的百分之五十。但各地情况不一,根据五个典型乡的调查,高淳薛城乡租额占正产量的百分之四十,常熟长寿乡占百分之四十一,江阴浦西乡占百分之五十,无锡坊前占百分之五十二,南汇古鹤乡占百分之六十。
  此外,还有“预租”、“押租”、“劳役租”等。“预租”各地名称不同,在江阴叫“嶊租”,高淳叫“超租”,丹阳叫“寅交卯租”,常熟叫“烂租”。一般可分为“预收半年租”、“预收翌年租”、“预收几年租”三种情况。“押租”俗称“押金”、“押板”、“赋图”、“小契”、“预首”等。即是农民租种地主土地时,先付一定数量的货币(或粮食)为“押租”,如果农民因缴不起地租,地主则扣“押租”。而且地主又将“押金”去放高利贷。所以溧水板桥乡农民说:“押租”是“双保险”、“三剥削”。即是说有了“押租”,不怕佃户跑,不怕交不起租,这是“双保险”;地主收租是“一剥削”,取“押租”是“二剥削”,更以“押租”放高利贷是“三剥削”。有“押租”的租田在总租田中所占比例较大,武进周乔乡占总租田的百分之四十七点四五,上海县占百分之八十。“劳役地租”如丹阳的“分种田”,嘉定的“脚色田”,宝山的“服役租”和“帮工田”等属之。其中以嘉定、宝山两县最为普遍。这种“劳役地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如承租地主五亩田,要无偿的替地主耕种五亩田;一种是如承种地主一亩田,要无偿的替地主做工二十天、四十天、六十天甚至八十天。
  苏南农村还有一种租佃制度,它与一般租田不同,主要特点在于“田底权”、“田面权”分裂,“田底权”为地主所有;“田面权”为佃户所有,实际上是一种永佃权性质,有“田面权”的农民可以出卖、出典、转租,但如果佃户三年不交租,地主就要抽回“田面权”抵作地租,另行招佃。这种租田,在松江叫“大租田”,吴县叫“管业田”,太仓叫“单租田”,无锡叫“灰肥田”或“老租田”;分布范围有吴县、常熟、昆山、吴江、太仓、青浦、金山、松江、奉贤、上海、嘉定、江阴、无锡等十三个县,约占有四百万以上人口的地区,但各县田面权租田所占数量不一,地主大都住在城市,租额一般虽较普通租田略低,但农民需用很高的代价,买进“田面权”,故租额实际很高,在抗日战争前一般租额是“八米二麦”,或“六米二麦”(即一年缴八斗或六斗米,二斗麦的租);抗日战争后到现在,部分地区,租额有了若干变化。“田底”“田面”的比价也有了变化,据吴县、无锡、常熟调查,在抗日战争前,一般是一比一(即“田底”“田面”同等价值);抗日战争后逐渐变化,“田面”价值则较“田底”为贵;据常熟三个乡调查,抗日战争前每亩“田底”五石至十石,“田面”五石至十石;抗日战争后每亩“田底”三石至四石,“田面”五石至八石;松江新农乡调查,抗日战争前每亩“田底”八石至九石,“田面”两石至四石,抗日战争后每亩“田底”七石至八石,“田面”两石至四石,解放前每亩“田底”一石至四石,“田面”三石至五石。因此,如果把农民购买“田面权”所付的价格的利息计算在地租之内,则租田的租率实际很高。
  苏南地主大部分住在城市或集镇上,其收租办法,既狡猾又毒辣,花样很多,善于运用政权力量,压榨农民。在苏州,地主组织有“田业公会”,大小地主一千七百余人参加,会中雇有“催粮警”一百余人,并设有“收租总栈”,下设若干“分栈”,分布各市镇(吴县光福镇就有十多个“租栈”),如遇佃户抗租欠租,即由伪警察下乡逮捕。在太仓,地主组织“评租委员会”,设立“催租局”(县有“总局”,区有“分局”或“催租站”)。局有局差,可指挥警察保卫队,由大地主陈士勤、钱寅阶、龚鸣球等三人为首,召开全县地主代表会议,拟订租额,经反动政府批准,谓之“官租”,评议后,伪县府出布告,地主开会收租。在青浦,地主与伪县府合组“租佃委员会”,统一收租。在无锡、松江一部分地区,地主则利用伪农会(实际上是地主阶级御用的农会),规定租额和收租日期。在常熟、吴江有“催租处”,采取“租赋并征”办法,“指佃完粮”,国民党反动政府县长潘××对所属人员训话时说,“倘有歹徒鼓动抗租、阻碍征实及发生暴动等事情,一经查察,即格杀勿论。”国民党常熟县政府于1946年的“整顿租风实行办法”中规定,凡区镇保甲长都要“挨户劝导佃农,迅速交租”。总之,地主阶级与反动政府“瀣沆一气”,残害农民。有些地主为了欺骗农民达到迅速收租起见,曾规定“限前有让,限后加罚”。如嘉定地主规定“七月七折”,“八月八折”,“九月九折”。正如“租核”所载:“……田禾至十月方登场,而租限已自九月中始,及其脱粟而粜,则租限早满,无毫发让矣!”实际非但“无毫发让”,反而只有加罚。青浦太仓等县规定“三限”;“头限”十天至半月,过期按原租额加一成(亦有加十斤的);“二限”七天至十天,过期按原租额再加一成(或加十斤);“三限”五天至七天过期再加一成(或再加十斤,共三十斤)。吴县光福区地主汪秋生曾用“三比”酷刑对付欠租农民,“三比”是三天一“小比”,五天一“大比”,七天一“血比”。“比”的方法是把欠租的农民,安置在一种特制木架上,掀翻屁股,用鞭子猛打,一直到见血,才叫“血比”。句容县桥头镇地主华锦之的牢房里,五年中关过四百多个农民,有些则被杀死在牢里。溧水板桥乡地主王明德并且造了堡垒来监禁农民。无锡梅村区地主薛念恩堂逼租时用“滚笆斗”、“吃毛竹筷”、“坐冷方砖”等残酷刑具,对付欠租农民。昆山、常熟两县地主对欠租农民采用游街、锁庭柱、栽田、站笼、人质、戴枷、滚笆斗、拷打、开差船、放水灯等二十四种逼租方法。不少地主备有手铐、脚镣、铁锤、棍棒等凶器,动辄扣押吊打农民,逼得无数的农民家破人亡,和逼死了无数的善良农民。据常熟大义区十一个乡统计,农民受地主逼害的共有二千七百十六人,其中吃租米官司的九百七十多人,被逼逃亡的三百五十人,坐牢致死的四十七人,被逼死的五十一人,送掉婴儿和小孩的有一千二百多人。
  地主阶级不仅残酷地逼取地租,而且还有许多额外剥削加在农民身上。如一亩只有八分的弓口、用大斗大秤收租、要农民做白工、逢年逢节要农民请酒送礼……等。地主陈健行的“司马秤”每担要大二十五斤。江阴地主庄杨氏,收租放债有两种斗,收租大,放债小,放债斗底暗藏木块,放给农民一斗实则九升。太仓地主汪家镇,还用一种“活底斗”,斗底用机器制成,能上能下,量进有一斗二升,量出只八升。常熟地主龚国太有一个特制的二十一位大算盘,当地农民说:“钱算盘一响,种田人哭断肚肠”。真是一字一泪,道出了农民的血泪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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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放前,地主和国民党反动派相互结合统治着苏南农村。江宁、江阴、常熟三县八个区七十三个乡的统计,地主一千八百六十四户,九千七百十六人中,曾任伪职及参加反动党团和封建会门组织者,就有一千四百二十三户,占地主总户数的百分之七十六点三四。其中曾任伪乡保长职务者四百八十一人,区长以上者一百三十八人,伪军官一百零二人,其他伪职二百十八人,参加反动党团特务者四百十六人,参加封建会门组织者三百九十一人(其中有些人是一人参加几种反动组织者)。这些地主、恶霸、土匪、特务,不仅吮吸了农民血汗,而且对农民进行了惨无人道的血腥镇压。根据江阴、常熟、江宁三县六十六个乡不完整的材料统计,在五百六十八个有血案罪行的地主中,曾杀害群众及我地下工作同志八百三十三人,烧毁民房三百七十一间,霸占土地一千四百零一亩,其他被敲诈勒索、强抓壮丁等毒害者二千八百九十六人。又据五十个恶霸地主的罪恶统计,他们曾经杀害人命二百六十人,烧毁房屋五百十二间,抢船两只,强占耕畜十九头,敲诈稻子三千五百六十斤,米二千九百斤,银元七百元,人民币九百五十万元,抢夺猪仔十二只,鸡六百只,砍伐树木二万四千五百斤,荒废田亩六十六亩二分。类似这种例证,简直举不胜举。更有些恶霸地主如溧水张锦山(抗战前任顽乡长、日伪时任县自卫团长、伪剿匪司令等)一个人就杀害一百二十六个人。句容地主廖在康,备有煮人锅,在一九二九年夏天将农民张道打死,碎尸六块,放在锅里煮熟,喂给他养的十几条狗吃。昆山陈元俊用蜡烛放在马桶里烧农妇下身……这些骇人听闻的酷刑,他们都毒辣地一一用过了,血债累累,罪恶滔天。
  综观上述,苏南农村不但存在着封建剥削土地制度,而且,封建剥削很厉害。地主除以地租方式残酷地剥削农民的血汗外,并放高利贷,重利盘剥。加之,国民党反动政府苛捐杂税的榨取和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侵蚀,因此,造成了苏南农村经济的破产,广大农民过着悲惨的生活,终年辛苦耕种,结果则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而地主阶级却过着荒淫无耻、穷奢极欲的生活!  但是,苏南农民是具有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传统,经历过一九二七年大革命运动,十年内战时期,抗日战争时期以及解放战争时期,在共产党领导下曾经进行了武装暴动、减租减息、抗丁、抗税、抗租等英勇果敢的斗争,经过反复胜利与挫折,坚持不屈,终于配合了人民解放军的渡江作战,澈底摧毁了国民党反动统治,取得了最后胜利!
  (摘自“苏南农村经济研究资料”四期,一九五O年九月)
  苏南没有封建吗?
  苏南是指长江以南的江苏省地区,土地肥沃,出产丰富,交通便利,人民文化水平也比较高。城乡人口共有一千一百七十三万三千三百三十八人,农村人口约占百分之七十五弱,土地总面积十一万七千二百五十平方市里,合四千三百九十七万八千三百七十五市亩,除去山陵湖泊与住地,实际耕种土地约二千一百七十四万九千二百四十亩。解放后,设有镇江、常州、苏州、松江四个专区,一个无锡市,二十七个县。这一地区的农民,解放前是长期处在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封建主义的统治压迫下。
  封建的土地制度
  苏南农村的土地占有情况是比较集中的,特别是在吴县,最大的地主有万亩以上的土地,地主富农民占有的土地在75%以上,最多的如该县淞北区甚至占有90%,那里有很多的村庄居民有完全是佃户的。其他各县土地的极大部分也是占据在少数地主、富农手里,据句容天王乡的调查,我们能更明显的了解地主、富农与贫农、雇农占有土地的悬殊情况。据苏南行署粮食局统计材料,全部田亩如照人口分配,平均每人为二点一七七亩,在各地区来说,也有因田少人多,田多人少的,如无锡田少人多,每人平均一点一九一亩,其他各县每人一点五亩至二亩,二点一亩至二点六亩,二点七亩至四点一亩者各有三分之一。但是在封建的土地制度与地主富农剥削强占下,地主每一人占地达一十三点五亩之多,富农每人占地也有三点五亩,贫农每口人只有零点三亩。
  地租剥削
  苏南农村封建的地租剥削形式,基本上分为包租制与分租制二种,其中以包租制为主要,这是比分租更残酷的一种剥削形式。
  包租制,也叫定租制,地主租给农民土地时,规定好租额和押租(也叫坐租),交租时间、地点、手续,或者也有出租年限规定,以后地主一般的是不管年成好坏,佃户经济情况,按照规定收取稻或米、麦、钱、草等租额,照收不欠,不增不减,在此种制度内又有几种分别:  两熟租:麦熟收麦,稻熟收稻或收米,如武进有些地区是这样收的。
  一熟租或二熟租并一熟收:如句容大多一熟,如无锡、武进大多两熟并收(稻后收),较一熟租苛刻,因有麦租折米剥削重。
  预租,在太仓叫“上交租”。即在耕种前至迟收获前就要交足租额,此种剥削比两熟并收还苛重。
  借租田:如无锡部分地主、富农、中农自耕田因外出或缺乏劳动力,无法自种,暂借佃农租种,一待业主有法自种,立即拔田,且租额比任何包租要高。
  第二种分租制:一般的也称做活租制,不预定租额,每熟视实际产量按成分收,有多收多分,少收少分,不收不分的原则。但不少地区规定有分租的标准,如句容规定主佃完全平分,无锡则有三种标准:主三佃七,此种约占全县二七点七八%,主四佃六,占全县五八点七五%,主佃平分,占全县一四点一三%,这一种规定标准的分租,形式上虽轻于句容,但由于成本负担大部归于农民,实际上则重于句容。
  分租制中的耕种成本负担也不是统一的,如句容完全由地主负担,农民至多以自己仅有的少数农具使用到农作上。无锡基本上由农民负担,统计全县六十六个乡,完全归佃户负担的七一点二二%,另二八点七八%的乡,佃户成本负担七O%至九O%,地主负担只五%至三O%,只有个别乡主佃各负担一半。
  租额一般占产量五O%左右,但以无锡来说,少数借租田及租额特高的占产量六O%至七O%。
  永佃权
  “永佃权”的来历:永佃权是农村中地主残酷剥削农民的一种表现,由于封建地主强买农民土地,或是农民受高利贷盘剥,最后无法清偿债务,以田抵押或被迫出卖给地主,但是地主夺得土地后,自己仍不耕种,仍然租给农民,农民为求活命,经过无数次的反抗,争得在自己出卖的土地上永久耕种权。这样,地主以低价夺得了土地与租额,农民以交租换得了耕种权,当然比耕种自己的土地更苦了,而且一般的如三年交不出租,地主就要摘田了。土地改革前,农村封建地主是常以摘田(取消永佃权)来威胁、镇压、吓唬农民的。由此可见所谓“永佃权”者实际上是把农民束缚在地主的土地上,永远被地主奴役与剥削。
  有了“永佃权”以后,产生了所谓田面与田底之分:地主占有田底,即土地所有权,农民占有田面,即土地耕种权,地主与农民都可卖买,有一地双卖现象,而互不相涉,但是地主摘田,那农民仍然一无所有了。
  农产及副业  苏南农村以产米为主,其他有麦、豆、棉等,据一九四八年国民党省田粮局产量估计:水稻三千五百六十四万一千五百八十市担,小麦八百O八万二千五百九十八市担,大麦二百二十一万二千七百四十市担,大豆三百七十四万O九十九市担,棉花十七万O九百十九市担,油菜六十万三千六百八十四市担,麻二万二千O五十五市担,产销上海、南京及浙江、苏北等地,主要农产品不够苏南自给。
  在苏南大部农村中,整个生产过程还保留着全套的落后技术与农具,少数地区也有用戽水机灌溉,肥田粉肥田。戽水机如在无锡有二千多部,苏州有一千多部,但四分之三都操在地主富农手里,戽水机燃油与肥田粉均来自英美,故这种情况一方面表现了地主富农对农民的剥削,另方面也表现了解放前苏南农村依赖帝国主义的特性。  副业生产主要是蚕、桑、茧丝,产量和收积,与战前比较,真是每况愈下,战前副业生产收获占农村总收入三O%,以后下降至六%至五%,解放前下降到零了。据研究有以下原因:
  第一,茧价太低,抗战后,日寇压价收买蚕茧,茧价逐渐下降,战前每担合米十石,下降至去年,合米四石。今年低到二石至一石五斗(当然与无市场有关)。
  第二,没有市场,中国市场受日帝及美帝统治,世界市场被日货、意货代替,中国货无出路。
  第三,蚕种受日寇、国民党匪帮的战争破坏。
  第四,收益太小,农民伐桑种麦,桑田减少,仅余桑田,不注意施肥培植,且夹种杂粮,桑叶减收百分之五十。
  解放前的苛重负担
  苏南农村中征粮以银元折实为赋额之基数,银元赋制创于清代,国民党统治时代,因纸币贬值,故在战后改银元折实征收,一九四八年定每元折稻四十斤,分夏秋二季征收,实际上除正额外苛收数字甚大,作蚀耗费与保甲长的办公费。农村粮征全由乡保长、地主、恶霸操纵,苛收大部加在农民身上。
  国民党统治时期除田赋以外的苛捐杂税,某些地区实际上还超过田赋,如户口捐、保甲捐、工事费、办公费等等名目多达三十余种,尤以壮丁费占苛杂中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七十九,如句容老塘乡第五保为例,一年苛杂总数稻一万四千九百十斤,壮丁费达一百十八石占苛捐杂税中百分之七十九。
  农村苛杂负担,按户、按田亩、按经济状况计算摊派是很少的,由于过去农村在国民党官匪和封建势力统治下,因此形成占农村土地最多、不劳而获的地主富农负担最少,无地少地的生活贫困的农民负担最重。
  解放前农民的斗争
  大革命开始,苏南农村中发展过反地主恶霸、土豪劣绅的斗争,部分地区发生争取永佃权的斗争,内战期间亦曾在淞浦、江阴、常熟、溧阳、宜兴、无锡组织过农民暴动,大革命失败后,虽然革命的组织与群众运动遭受了严重的破坏,但是革命的影响依然在农村中存在。抗日战争期间,自一九三九年以后,共产党领导新四军东进,开展了南京近郊、茅山地区、及太湖、澄锡虞、苏常太等地区的抗日游击战争,同时领导与支持农民,进行了让租让息、减租减息的斗争。
  人民解放战争期中,由于蒋介石反动政府与封建势力更进一步的压迫与剥削,农民在共产党领导下及人民解放战争胜利和苏北土地改革斗争影响下普遍掀起了抗丁、抗捐运动,抗租斗争也在不少地区发生,有些县份农民交租只二O%左右。这些运动坚持直至江南解放。
  事实证明苏南封建的土地制度下,产生以包租制为主的残酷地租剥削,帝国主义经济侵略,蒋介石反动政府卖国内战、压榨、搜刮,致农业生产与农村副业生产低落甚至破产,赋税苛杂,农民负担奇重,使广大农民渡着贫困生活,这是苏南农村中暴发无数次农民革命斗争的基本原因。
  有些人认为“江南地主无剥削”、“江南农村无恶霸”,无疑是毫无根据的想法。实际上苏南封建剥削,比之北方是更狡猾些。旧中国的半殖民地化,曾使苏南农村各阶级起了很大的变化,不少地主将长期间剥削所得,在宁、沪、杭沿线城市购买房产,兼营工商业,但不是说,他们不进行封建剥削了,只要有一点还可在农民身上剥削,他们是不轻易放弃的。
  (一九五O年三月二十三日“解放日报”)
  从松江县新农乡的调查
  看江南农村的封建剥削
  王树人
都说宽带的速度快了!我的为什么还是这么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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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间,记者来到了松江地区,在五个多月时间里,曾访问了一些农村和许多农民的家庭,并搜集了不少当地关于农村土地情况的调查材料,从这些访问调查材料里生动地说明了这一带农村在土地关系上,其封建本质与其他各地毫无二致,地主阶级对于农民的剥削,是同样苛重的。
  就拿松江县新农乡的情况来说吧!
  新农乡距上海西南三十八华里,辖八个行政村,八八八户,三五九八人,在乡地主一六户,六十九人,富农(包括半地主富农)三十二户,一七五人,中农三四三户,一五二一人,贫农四二四户,一六二二人,雇农五六户,一五一人。共有土地一四六八四点六四亩,其中地主(包括外乡地主)占有百分之六一点四,富农占有百分之九点三,中农占有百分之一三点四,而雇贫农合起来只占有百分之三点二。农民使用的可耕土地,自有的只占百分之一二点五,租人的占百分之八七点五。
  根据以上情况可以看出,地主把一半以上的土地都占去了,而占全乡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农民,却没有或很少土地,这样,农民们便不得不在地主苛刻的条件下租入土地耕种,而且不得不以自己成年累月劳动得来的果实的一部或大部,去满足地主的贪腹。
  在土地使用情况中,有一个情况也是应该说明的,全乡租入土地户,中贫农民占百分之九六点五,富农只占百分之三点五,中贫农租入的土地占全部佃入田的百分之九四点七,而富农租入的只占全部佃入田的百分之五点三,这个比例,正证明了这一带农村的封建的实质。
  新农乡的租佃关系,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地主有田底田面权的,叫召租,数量很少。最多的是地主只有田底权而农民有田面权。租制叫虚租,约占全部租入田的百分之九五以上。这个田面权是曾经被某些人据为“江南无封建”的依据的。但这个田面权的实质是什么呢?农民保有田面权有这两种情况,一种是向地主出“顶首”顶来的,一种是被地主盘剥以后,把田底卖给地主,仅保留田面的,还有便是农民之间的相互买卖。但无论那种情况,田面权的使用都不是绝对的,如果农民三年交不起租,地主就可以随时“锛田”(抽地),像贫农程志林,种地主朱王氏四亩地,仅仅二年没有交租,田就给“锛”掉了。田面权并没有改变地主阶级对于农民的封建剥削,根据新农乡的调查,租额一亩是一石至一石二斗米,按年成好坏交租,每年秋收时,由大地主与伪县长、伪参议会议决公布照收。
  为了深入了解这一带农村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实际情况,记者在新农乡调查了四十八家农民的家庭生活,包括二十九户贫农和十九户中贫,并根据陈伯达同志在中国地租概论一书中的计算方法,计算了他们的全年收支状况。从这些数字调查里可以看出,农民的剩余劳动量是如何微小。而被剥削的份量又是如何严重。
  二十九户贫农平均每户有自田O点二亩,佃入田一一点三四亩,他们全年的收支平均如下:
  全年支出平均数:(按大米计算)
  (一)生产资料支出
  种子:O点五八石
  肥料:二点四六石
  农场设备:O点四八石
  畜养:O点八五石
  包车水:O点七四石
  合计:五点一 一石
  (二)生活费用支出:一七点一二石
  全年收入平均数
  (一)农场收入:二二点一四石
  (二)其他(家庭手工业帮工)收入:二点一二石
  合计:二四点二六石
  如果仅以全年农场收入算,则除去生产资料的成本五点一一石,除去生活费用一七点一二石,尚不够O点O九石,即使连同其他如帮工等收入计算在内,剩余劳动量也不过是二点O三石。
  但这二十九户农家所受的地租剥削,平均是七点二石,地租等于剩余劳动量的百分之三五四,这样地租不仅采取了农民的全部剩余劳动,而且侵占了农民必要劳动量(生活费用一七点一二石)的百分之三OO。
  再看十九户中农家庭的收支状况。十九户中农平均有自田四点四七亩,佃入田二O点七四亩,全年收支平均如下:
  (一)生产资料支出
  种子:一点三三石
  肥料:七点八八石
  农场设备:一点二四石
  畜养:二点二九石
  包车水:O点二一石
  合计:一二点九五石
  (二)生活费用支出
  二四点五二石
  全年收入平均数
  农场收入:四九点九二石
  合计:四九点九二石
  根据以上情况,全年收入除去生产资料成本一二点九五石,除去生活费用二四点五二石,剩余劳动量为一二点四五石,较贫农为大。但这十九户中农所受地租剥削为一五点五七石。地租等于剩余劳动量的百分之一二五,这样地租也不仅采取了这些农民的全部剩余劳动,而且侵占了必要劳动量(生活费用二四点五二)的百分之一三。
  这就是这一带广大农民,被地主阶级剥削的实际情况。
  除此而外,地主并且用其他种种办法如“石虚斗实”、“大斗大秤”、“认契”、“加顶首”、“收租照粜价”、“老鼠粮”、“鸽子粮”、“小孩粮”、“限期”等等,来额外剥削农民。
  由于这些苛重的剥削,再加上国民党反动政府的搜刮,农民的生活陷入了可悲的境遇,农民赵书根说:“往往我伲交了租,就顶不上吃的”。而农民为了怕“锛田”怕“开租”(派警察来抓人)怕“吃官司”,只有忍痛把打下的粮食先交给地主,自己再想别的办法,这样,农民为了生活,或是为了生病、死牛、婚丧等意外事件,在租米苛捐以外,又背上了利债。
  在这一带,高利贷的剥削是相当普遍的,根据新农乡的调查,十家就有八家欠债,像王家村,解放前全村八十六户,欠债的就有七十五户,欠债米总额共九三五石八斗,平均每户负债十石四斗,由此可见农民受债利剥削的严重。利息一般一石加息五斗,春借秋还,有的高至加息七斗、八斗至一石。
  因为这些情况,很多农民破产了,很多中农卖了土地下降成贫农,很多贫农变成了雇工。像小长村农民金昆生,兄弟两个一个老娘,原来种十三亩租田,每年交租七石至八石,一九三八年大水全部荒掉,交不起租,三九年就给地主锛掉八亩田,老娘一气一病死掉了,欠下债,生活更苦,没办法把五亩田也顶给人家,弟弟去做“招女婿”,自己就出外当雇工。类似这样的故事是讲不完。新农乡一个老农民说:“我伲农民头顶上有三条绳,租米、捐米、债米”,而农民也清楚的知道,这三根绳子中最基本最致人死命的一根,就是地租。王家村杨进书说:“我伲穷就穷在没有土地上”。
  由于封建的土地关系所导致的这些苛重的剥削,使得广大农民濒于破产的危机,因此更谈不上扩大和改善他们的经营,农民的生产长期被限制在一定的落后的水平上,而且在逐步下降。新农乡农民姚孟余说:“在别人的土地上做生活,总提不起劲来”,也有的农民说:“过去我伲也会想有条牛,有称手的农具,多交点肥料,多打点粮食,但是想得到,办不到”。这些话都讲出了一般农民的心事,也讲出了地主阶级封建土地所有制怎样严重地束缚了农村的生产力。
  但是解放一年来的农民的觉悟,在共产党的领导与教育下空前提高了,不只是新农乡,在每个乡村,农民都表现了他们对土地改革的迫切的要求,他们说:“土地改革,愈快愈好”。现在这一带农村,农民不仅敢于讲出他们的心事,而且已自己起来实现他们的心事。  (一九五O年十月二十二日“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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