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阳焦化厂大量排放工业污水排放标准~毒烟~给当地农民造成重的污染?为啥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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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呼和浩特5月1日报道:(记者王春燕)5月1日,在京藏高速公路呼和浩特至包头段改扩建工程的一个工地现场,一标段项目经理邹海军说:“从4月份开始,到10月末,我们没有一个节假日!劳动节,当然是在劳动中度过。”据邹海军介绍,京藏高速公路呼和浩特至包头段改扩建工程自2010年10月开工建设,总工期4年,这就意味着建路工人们在京藏高速公路上要度过4个“劳动着的劳动节”。与记者所在的施工现场相隔不足5米的防护网外,各种车辆依然正常行驶。“高速公路不封闭,边通车边施工,我以前闻所未闻,但今天就发生在自己的身边。”邹海军说。边通车边施工,不仅给施工人员带来很大风险,而且极大地影响着工期。记者在京藏高
控告发帖:举报人姚长江身份证:043999关注电话:被举报人魏克友是谁?我所实名举报的魏克友是江苏阜宁县羊寨镇政府民政助理兼永昌村支书。魏克友担任支书的村子号称“苏北的小华西”,是阜宁县一把手树立的典型。我之所以通过网络举报魏克友并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是因为我用传统手段举报已经动不了其的金刚不坏之身,有了“模范村”的光环,魏克友肆无忌惮涉嫌贪腐的资金是数百万元;由于“模范村”是阜宁县的一把手树立的,魏克友贪腐数百万不受到从严查处的背后就是有了密不透风的保护伞。公开索贿7万元,鲸吞敬老院数十万元别看魏克友在阜宁县的官衔级别不高,但他一兼两职注定其
【中经联播讯】近期不断有网友通过本网新闻热线发贴《达利园山东济阳分厂暗道排污恶臭熏死水库鱼》,反映山东省济阳县孙耿镇招商引来的济南达利食品有限公司,污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为掩人耳目开挖了2公里的暗道直接排放到水库,造成鱼儿死亡,臭气熏天。网友还援引福建达利园集团的企业文化中核心理念是:达和谐、利众生,环境方针是:环保优先、控制污染、节能降耗、持续发展,可是孙耿镇驻地的济南达利食品有限公司却将污水直接排放到附近水库,造成严重污染,企业突出的核心理念和环境方针纯粹是形式,是忽悠广大消费者的。接报后本网派员前往现场调查核实,证明网友发贴反映情况属实。孙耿镇位于济阳县西南部
如今伴随着手机的普及,手机网上生活已渐成流行。现在无论在公交、地铁、公园甚至餐馆里,我们总能看到一个个手机达人在忙碌着自己的拇指。现在的“拇指一族”已不仅仅是在发短信,用手机网上聊天、购物、发微博、上手机银行,已成为80后、90后甚至中老年人所追求的新时尚。手机银行查余额、转账汇款、买理财、缴话费、信用卡还款等已不是新鲜事,而用工行手机银行,你会发现缴话费、买理财等交易不仅比在银行柜台方便、快捷,而且还能获赠不同金额的手机话费。近日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就在“五一”节来临之际,推出主题为“手机银行办业务,手机话费轻松得”的活动,从日至7月底,凡通过工行手机银行“工行理财”功能购
四川正通实业有限公司这是一家代理双簧骗局啊,这些人他们专门以产品做代理到处行骗,他们给你打电话,,先给你邮寄一份他们公司的资料让你先看。大概一个星期左右,你就会收到邮件,里面有他们公司的简介,彩图,样品,价格表,合作意向书,广告底单和名片等资料。然后就会有公司人员给你打电话问你收到没有,如果你没有收到或者坚持不和他们合作的话,那么恭喜你,你被他们给淘汰了,反之,他们会告诉你公司已经在你的周边城市做了广告宣传(其实没做),宣传的底单已经给你邮寄过来了,如果有客户在给他们联系。你就等几天.....几天后,有假冒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找你买货,要的量还挺大。纳闷,他们怎么知道你的联系方式,怎么知道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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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临城县三阳焦化厂污染严重收藏
中国网8月22日北京电:近年来,我国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越来越重视生态资源的保护,从中央到地方,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对环保问题施以重压。然而,近日有群众反映,称位于河北省的三阳焦化厂,根本无视国家法令,大肆排放污水毒烟,给当地村民造成严劣的影响。面对焦化企业肆无忌惮排放污水“毒烟”,当地村民显得怨愤而无助。记者驱车赶赴该地进行实地调查。8月12日,记者来到祁村,远远看到村东边的上空浑浊一片。村民告诉记者,那是三阳焦化厂在冒烟呢。当记者赶至焦化厂区附近时,厂区里的烟囱正排放浓烟,黑色、黄色的浓烟四散弥漫在空中,笼罩了厂区的上空,每隔一段时间便冒一次烟雾,空气中弥漫着煤焦油味。路过厂区的村民告诉记者,三阳焦化厂常年这样直排有毒烟雾,晚上的情况更厉害,都十来年了,给村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危害,由于这个厂子的存在,村里得呼吸道疾病的人呈高发态势。但由于焦化厂是县里的纳税大户,也有政府部门的背景,相关部门对焦化厂的污染视而不见,大开绿灯。尽管当地老百姓多次投诉,但相关部门根本不管他们冒烟污染群众的事,还排放未经任何处理的废水。污染状况没有丝毫改观,每次看到那个焦化厂的冲天大烟囱向外喷射着滚滚浓黑烟时,心里都会有种莫名的恐慌。相关资料显示,早在几年前,三阳焦化因为污染和违规生产,引起(时为国家环保总局),河北省、市各级环保部门的调度重视,被列为重点督办案件,督促其补办相关环保手续。河北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要求三阳焦化加快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不经验收绝不允许生产。同时还指出,县环保部门监管不到们,执法力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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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环境污染“血命”为价 请主持公道
刘仲芬 发表于 &07: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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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污染“血命”为价&& 征地款项、非法侵吞&&& 违约用工、买卖指标谋取不义之财& 占人祖坟、非法拘留“三座大山”压顶,层层领导不作为& 谁来主持公道???  位于湖南省涟源市斗笠山镇的汇源焦化有限公司于2007年建厂。国家本着以人为本的可持续性发展和低碳发展的理念,对于高污染企业的上马和生产有着严格的规定和政策准入制度,如省环保局相关文件“湘环准[2007]59号”称汇源公司的厂房与周边居民的生活区的距离,东面为750米;南面550米;西面760米;北面640米。而我的住房正位于该公司的东南面,相距该公司的烟窗仅为47.587米左右。自然属于卫生防护之内。于是我们村52户(计251人)成了搬迁对象。&&&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首先该公司以“搞煤气技改扩建工程”为名,骗取湖南省环保局湘环评[2007]59号批文和省人民政府[2007]政国土字第801号和[2009]政国土字第122号批文(见附件),同时为获得生产许可证,相继伪造湘环涟临字第[号与湘环(许)字001号及湘国税登字72号《税务登记证》等证件,最令人丧心病狂的是该公司竟然置人民生命安全及健康于不顾,为了提前获取“试生产”许可证,竟采取欺骗手段,伪造包括控告人在内的52户居民已搬迁安置至斗笠山镇所辖的祖保村正尾组的假搬迁花名册[详见《项目选址1000米卫生防护距离拆迁户名单》(见附件)]。&&& 在欺骗党和政府的同时,在以“人命”为代价的前提下,该公司竟不顾居民的反对,于2008年点火试生产,同年8月便正式运转起来。于是青天白日下,浓烟滚滚、毒水横流,臭气熏天,鱼虾惨遭灭顶之灾;烟尘滚滚遮天蔽日;井水污浊不能食用;同时自2009年以来,东界与言中两村数百亩农田大部分减产,有的甚至失收;被污染过的粮食、蔬菜及豆类什物,食后出现腹胀、腹痛等异常现象。人民的生命被蹂躏,生活、健康、财产得不到保障,为此居民们怀着对政府的高度信任,逐级向有关信访部门反映情况,但耗时达一年零8个月之久,事情一直搁之高挂。更为气愤的是,该公司为了掩人耳目,逃避污染环境的责任,竟改头换面,将原来的“焦化公司”改成“煤气公司”,并全权授予他人!不用说,“煤气”无人可闻,倒是“毒气”仍然如故!此其一。  其二是:低价、异价征地、侵吞征地费。原始的征地表册表明,自日至同年11月2日,汇源公司在东界、言中两村共征用耕地330多亩,其中东界村160多亩,刘建秋、刘笃根、刘志春等44户村组有职人员及其亲属、亲戚所占有的28亩多水田,每亩以25800元领取征地款外,其余130多亩水田因为都是老百姓,其差价款为50多万元被非法侵占!面对他们的不轨行为,娄底市信访局竟为涟源市信访局寻找托词,说我家的田土在2007年已经征收完毕(征地价为21970元/亩)如今与我“无任何关系”。好在我掌握了汇源公司2007年至同年11月2日终止的全部征地表册数据,取得了《协议书》原本,否则,我真是有口难辩,恐怕连包青天也判不清了。  其三是,暗地坟补,占人祖坟,非法拘留,制造社会矛盾。假如控告人没有掌握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汇源公司与刘明先、周攀桂等人暗中签订的《补偿协议》文本及刘新迪(村支书)、刘建凡等人的证言,汇源公司的暗地坟补一事,控告人始终被蒙在鼓里。控告人知晓此事后依证据提出汇源公司必须一事同仁补偿的诉求,汇源公司拒绝补助,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对人权尊严于不闻,竟对控告人非法拘留8天,控告人之妻也被非法拘留5天,不但不给《拘留证》或《行政处分决定书》,且没有通知家属,对控告人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与影响。此后斗笠山镇的信访答复称:“刘顺朝等人没领取一分钱的坟补款”;但实际上汇源公司不仅暗地支付刘明先、周攀桂等人的每冢坟5300元,而且不惜耗资10余万元资金为周攀桂之夫(汇源公司保卫科长刘顺朝之父)的坟冢采取石混结构,修筑变相墓堂石坑一条,人为地制造矛盾,可恨的是汇源公司不以客观事实办事,不分青红皂白,欺弱怕硬,刘顺朝阻工三天达成协议且有可观的补偿金,而控告人只阻工两小时,夫妻双双遭到拘留,这执法的依据是什么?控告人无法理解。  综上所述,如何保护环境,怎样整治污染,这已成为国际性问题,而在湖南省管辖下的120多个县市中,环境严重受到污染的地区高达数百余处,应该是到了刻不容缓的“叫停”时刻了!而汇源公司违法违规征地拆迁,下压百姓,侵害了被征地拆迁人民切身利益,更有甚者上欺政府,瞒天过海,蒙混开工,以“人命”来赚钱,其心何忍,天理何在!!!环境污染不仅“污染”了曾经的蓝天绿水,子孙后代的生存之本、存活之基,而且“污染”了人民群众的对党和国家敬爱的“赤子之心”,关于征地、拆迁,原本是我们国家为了更好地扩大规模,更好地发展事业,以人为本,关注民生,让百姓过上好日子。可汇源公司反其道而行之,弄得老百姓不得安宁,利不在当代,祸可延千伙,我相信,不久的将来,黑水、毒气将把本地变成一个“癌症之村”。而做为当地政府的个别领导,也太缺乏“亲民”意识,甚至为了发展经济置人命于不顾,以牺牲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代价,搞政绩工程,为虎作伥,其结果只会拉开政府和人民群众血浓于水的距离!  因此,我强烈请求:  一、呼吁上级领导责令汇源公司立即进行整改,还百姓一片绿水蓝天,如不达标,即责令其马上关闭;  二、对照省环保厅59号文处于卫生防护距离内己做好搬迁安置花名册的拆迁户名单马上进行拆迁安置,杜绝“以血为价,以命造绩”的工程,责令马上停业停产,以免继续危害百姓生命健康。  三、退还50万元征地款并依法补偿控告人被征土地的补偿金。  四、依照刘顺朝祖坟坟补协议,补偿控造人祖坟补助,赔偿控造人夫妻被非法拘留的工资、精神损害等费用。  最后我想说的是,要想落实我的问题,我知道难度相当大,人们亲眼看到,涟源那家污染大厂――顺鑫钢铁有限公司,有那么多人上告,省里也正式下达文件限期关闭。而且新闻媒体也曝了光,可结果是,娄、涟两级政府动用警力将群众弹压下去了!(顺便说一句,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禁止使用警力对付群众事件,违者或降职或撤职!)但我不去顾及这些,我已是铁了心,哪怕付出再大的代价,我也要将维权进行到底!  湖南省涟源市斗笠山镇东界村村民 刘仲芬  日
圣斗士:希望U如此
为民请命&就不能给老百姓一个好的生活环境么
举刀对月:健康第一
坚决反对以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换取经济发展的做法.健康高于一切.
陆韦:行动来实现
为民请 命&就不能给老百姓一个好的生活环境么,要为老百姓做主
反腐坚持到底:我为你的事情感到气愤啊
我为你的事情感到气愤&&您可以把事情发送到邮箱:&他们将在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部门解决此事的!有关:医疗纠纷&妇儿维权&举报腐败&&腐败侵权&贪官丑行&&违法改制&非法征地&违法矿山&暴力拆迁&执法腐败&环境污染都可以的&&&QQ:
瞎扯:上访专业户
说实在的,相比过去斗笠山沿路几百家土焦窑白天晚上浓烟滚滚而言,现在的斗笠山环境好多了。。。做人要实事求是才好,曾去路过那家公司,没有上面说的那么严重啊,被说的好恐怖哦
网友53:斗笠山镇全镇动员
斗笠山镇环境破坏太严重了。清一色的煤矿,洗煤厂,焦化企业
寒了心:说实话
你美其名日是环境污染,读其文稿是斗气要钱,人要知足适可而止,换位思考。
渴望正义追求:愿正义之光绽放
将上访进行到底
&&&&愿正义之光绽放&&将上访进行到底&&&&&&&&――一个被鱼肉二十载乡民的冤情详述字字血,声声泪,漫漫上访路……我叫谭武祥,男,汉族,日生,小学文化,系湖南省涟源市六亩塘镇桐车湾村续园组农民,居民身份证号码为241259。1990年初,我组实行宅基地按人均衡。当时,我家有四口人,时任组长谭沈华同志将位于涟溆(涟源至溆浦)省级公路(东西走向)k2+500m处北侧的一块地划分给我,被定性为专用建房宅基地。该地块南面紧抵公路且高出路面近十米,西面紧连着从公路上坡的人行耕作道(附件1)。随后,我将地基平整以使与公路相平时,耕作道相应坍塌。1992年5月间,村委要我尽快自费修复耕作道后再准我建房,同时还要我交800元保证金。无奈之下,我将家里唯一的财产――存在村信用社的800元存折(取款无需密码)交到时任村长的中共党员谭顺情同志手中,当时我索要收据却不给(附件1)。1993年年底,我自费按村委的要求修复了耕作道,而且砌好了加固的石保坑;完工后由当时驻村的镇干部聂培成同志实地验收合格。日,市公路路政大队的廖所长协同镇国土所颜赛华所长等有关人员现场规划测量放线,符合远离公路十五米达标(附件2)。当时,我已交清了他们索要的按占用耕地建房审批的乱收费1370元及验证放线费65元共1435元(附件3)。另外,他们还巧立名目又收取了所谓防止少批多占保证金800元(当时也开具了“收款收据”给我的)。缴清上述2235元款项后,我获准130m2合法新建房屋宅基地。当年年底,我四口之家已乔迁新居欢度1996年新春佳节。1996年春节期间,我用石棉瓦把石保坑与我新屋西墙之间搭建成约40m2的简易房,以解当时家禽喂养无处存关、农具无处存放及如厕极为不便等燃眉之急。春节后,我立马书面向颜赛华所长申请在95年6月10日额外交的800元保证金的基础上补办少批多占手续但却遭拒。日,梁晚生、王高兴、吴清云、谭显洋等镇国土所执法队收回了当时存我手中的800元收款收据后,同时又现场实施了罚款兑现2200元(现有当时“六亩塘镇个人建设用地验收单”可考),即共罚款3000元后才确认“少批多占70m2&”,但3000元罚款却不开具收款收据,且至今不给我办理房产用地许可证。日,时任村副支书谭乃光同志因经常进店嫖娼,被涟源市公安局石马山派出所抓获处罚金3000元(附件4)。日,我与村里知情的一批党员、群众将此事联名反映至中共涟源市纪委,我顺便也口头反映了我在建房过程中被多次乱收乱罚且不给开凭据的情况,时任纪委周康美常务副书记亲自受理立案。由于官官相护,此次举报不但至今无果,而且谭乃光还成了镇人大代表、我村党支部副支书、书记至今。由于我参与了谭乃光作风问题的反映以及他伙同镇国土所在村民建房审批过程中贪污行为的举报,加之我常年的据理力争,我成了谭乃光一伙的“眼中钉”,打击报复在所难免。日下午15:00时许,光天化日之下,我无辜惨遭以时任村支书、市人大代表、镇派出所警务监督员谭建林长子谭周峰为首的地方黑势力持刀破门入室的砍杀与阻拦报警的围殴,不省人事,遍体鳞伤(附件5:现存有当时涟源市法院法医鉴定书和伤情近照可考,时任涟源市政法委吴五九书记也存有案件受理材料)。体未康复又雪上加霜,同年12月23日深夜,我全家正睡入梦乡,以本镇瓦亭村殷美校同志为首的黑帮四人,深夜持刀惊魂入室抢劫,我全家娘哭崽叫,个个脖子上挂刀被成为了刀下鬼似地被逼赶出家门,披星戴月骨肉分离;我连夜逃往了广州,日夜风餐露宿于立交桥下,伤心的泪水啊,你怎么总是模糊着我的眼睛,又怎么总是擦不干而止不住地往下淌流……2000年年底,身在千里之外的我鸣冤上访至国务院已受理批复,但最终却是天高皇帝远、远水难救近火,严明纪法只能成为染色词汇的小说。日,我村里一批党员、群众联名将村正副支书谭建林、谭乃光为首私立刑堂、非法绑架、拘禁群众、砍杀人头……等罪孽深重的滔天刑事犯罪举报至湖南省公安厅,当时在长沙上访的我也正好偶遇,参与了联名举报;省公安厅受理并督办。同年7月间,娄底市政法委已发文催办;涟源市公安局信访办谭顺俊主任已将案情基本查明。金钱能使鬼推磨,此次由上而下的督办至今却被尘封着……日,我全家被深夜赶出家门后,不但家室所有被洗劫干净,而且随后几年间,屋外周边三块合法承包耕地连同耕作道、石保坑一起,均被时任村支书谭建林同志为从中谋取私利而擅自出售给涟源市第三水泥厂非法取土,致使我五间合法的杂房坍塌。还有,其中一大块紧抵耕作道、石保坑的承包耕地在我全家无法家归毫不知情,也无任何补偿情况下,已由时任镇国土所谢武兴所长为中饱私囊公然将其批给了邻组――新屋组的谭祖胜,现已占用其部分盖了三层楼房。2006年4月份,我空置多年的杂房被夷为平地。由于村民好友及我兄弟姐妹的竭力寻找,我才斗胆回了家。我先具报告,在广大村民、组长及村委会公章联名请求下,镇国土所同意将被夷为平地的五间杂房及紧连约二十平方米空地一起以旧翻新,还是与我住房为一体重建家园。时任正、副村主任谭超纲、谭如意同志将谢武升所长所要收的800元审批费交其手中后才同意施工,但却还是不给开凭据。2006年5月份开始施工,由于我多次催要收款凭据,谢武升所长“公报私仇”,无故叫我多次停工,反反复复被折磨到八月间,房屋才建一层高。众所周知,谢武升所长也更是心知肚明,耕作道的再次被故意破坏与我被赶出家门的“中华难民”根本无关,他却又是再次叫我停工,硬是刑讯逼供似的责令我再交2000元作修复押金;迫于房屋已建一层被卡住脖子的压力,急于建房的血汗金钱如火急要下锅的米也不得不交啊!日,我泪流满腹地手扶心窝又凑齐2000元亲自交到谢武升所长的手中后,才又允许继续施工,但又是同样的不开凭据给我。由于我又是据理力争,日,谢武升所长先来将我骗引到了另外一个地方后,后来才得知是涟源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刘辉梅为首的一群歹徒光天化日为非作歹地将我合法在建房屋摧毁。综上所诉:天地作鉴,党政称心,而绿水青山谁做主?所爱光其宗,而所恶灭其族。所有鹰犬虎豹乃团伙偷抢,声色之辈,正义之士久蛰草蟒,却均是其中共地方共匪抢民钱、喝民血所惯用的伎俩,与中共纪法形成鲜明的反差,隐患共产党自取灭亡的危险。如有半点不实,我甘愿承受欺君斩首之罪。啊!时光飞转,二十年过去了,回收往事,甚感世态炎凉:法制社会是一个美丽无比的幌子,“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更是愚民的谎告。而“掌权为私,官匪一家”却是现实生活的真实写照。十几年的据理力争与上访,没有一个单位或部门官员能真正为民主持公道。但我坚信:正义终归战胜邪恶,誓将上访进行到底!我满怀对共产党的无限信任和期待,特跪呈此信,望能澄清事实的来龙去脉,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清理党政门户,严惩刘辉梅、谢武升等团伙归案,望全球中华之声助!同时期待:一、追还我在1992年5间已交在时任村长谭顺情同志手中的800元存折型修复耕作道保押金。二、鉴定我在自己宅基地上建房,而日已交清按占用耕地审批的收费是否合法?日我已被收取3000元罚款且不开罚据给我是否合法?否则都应予退还给我。三、日,光天化日之下,谭周峰对我故意伤害,跪求依法民事赔偿及同年12月23日深夜,以殷美校为首入室抢劫也应依法民事赔偿。四、对谭建林兄弟擅自非法取土、出售集体土地应火速立案调查,还我合法承包耕地。对谢武升公然将我承包耕地批给异组一村民盖房,应追究其法律责任。五、2006年4月、8月,我先后两次交清且至今仍在谢武升所长手中的2800元,强烈跪求开一个有法律效力的凭据给我。六、日,刘辉梅为首的至今都未表白身份的私闯民宅并摧毁我合法在建房屋的巨大经济损失应给予赔偿。七、彻底查清刘辉梅、谢武兴时任我镇国土所副所长期间,仅年间就伙同我村正副支书团伙私吞(村民建房审批未开票的款)已超20万的事实。八、刘辉梅、谢武升现畏罪暗道逃避的打一抢换一个地方,是官官相护暗箱操作?还是人情提升?九、补发给我一个合法公民之合法房产土地使用证件。附件:1、终于《2006年村谭建林谭乃光联名呈镇国土所举报本人报告》所证实2.&六亩塘镇个人建设用地验收单&3、湖南省社会事业性收费收据4、涟源市公安局嫖娼案卷5、涟源市法院法医鉴定书和伤情近照
网友29:反思和修正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的思路
&&湖南省涟源市斗笠山镇,必须反思和修正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的思路。 &&建议成立“斗笠山志”编辑部,看是谁引进这个项目的,把他钉上历史的耻辱柱。 &&我也是斗笠山镇,每次回去老远就看到一个冒着浓烟的。。。。。
草根不容践踏:环境无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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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园雨林1:关于涟源市空气质量问题
对于涟源的关来说,钱第一,有了钱什么事你们想怎么做就怎么做,老是那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最低下的人民才会在乎的那些事情,但自己手上没有那个权力,又能怎么样呢?所以说呢!政策改变了有些人的生活,但是没有改变所有人的命运!!希望涟源变好!
涟源环保局:关于刘仲芬“涟源环境污染‘血命’为价 请主持公道”的环保相关问题的回复
  刘仲芬同志:  你于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帖反映关于汇源公司的卫生防护距离、征地拆迁、祖坟、环境污染等相关问题,根据市委领导的指示,我局现就其中所涉及的环境保护等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卫生防护距离  日,省环保厅按照国家发改委2004年第76号公告《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规定,发文《关于汇源公司涟源市城镇煤气化技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07〕59号),同意工程建设。该批复将汇源公司厂界东面750米、南面550米、西面760米、北面640米作为卫生防护距离。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汇源公司为了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聘请北京首钢机电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对装煤导烟系统及除尘系统进行了工艺设备的优化设计和技术改造。日至20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涟源市汇源公司技改扩建工程的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了调查和监测,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并由湖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涟源市汇源煤气有限公司涟源市城镇煤气化技改扩建工程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核定说明》,重新核算了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焦炉外400米,具体为厂界东面110米、西面310米、北面320米,并认为该大气环境卫生防护距离可作为该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省卫生厅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后,于日向汇源公司发文《关于对涟源市城镇煤气化技改扩建工程卫生防护距离确认问题的复函》(湘卫函[2011]20号),同意汇源公司煤气化技改扩建工程卫生防护距离的调整意见。 日,省环境保护厅向汇源公司发文《关于对涟源市汇源煤气有限公司涟源市城镇煤气化技改扩建工程卫生防护距离调整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11]16号),同意省卫生厅关于卫生防护距离的调整意见。  你住房到涟源市汇源煤气有限公司的距离,经由有测绘资质的第三方涟源市四海经纬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精准勘测,距汇源公司围墙260米,距焦炉中心点592.49米,距总烟囱638.76米,勘测结果表明你的住房不在卫生防护距离以内。  二、关于环境污染问题  各级环保部门对汇源公司的污染治理情况非常重视和关注。我局从其开始建厂至今,每月均到现场进行检查,以督促其环保设施的安装和运行,并定期进行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均及时下达行政命令或监察通知依法责令其整改到位。根据省环保厅的要求,我局在斗笠山镇还专门特设了环境监察站,以加强对汇源煤气公司的日常监管和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  省环保厅也多次对汇源公司明察暗访,日,省环保厅委派省环境监察总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环科院赶赴涟源市斗笠山镇,对涟源市汇源煤气有限公司开展为期三天的现场调查和监测,其结果显示,企业所排放的污染物中,只有企业外排生活废水中硫化物超标0.8倍,化学需氧量超标0.28倍外,其余监测因子均达标;企业周边环境质量情况的监测结果表明,只有东面庵堂大气中总悬浮颗粒物超标0.41倍,其余监测因子均达标;企业的无组织排放监测点及周边住户饮用自来水的监测结果都达标。  2011年11月份,省环保厅蒋益民厅长指派省环境中心监测站和我局环境监察大队对汇源焦化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现场监管,共拍照四千余张,未发现有相关环境污染问题。  涟源市环境监测站日对汇源公司的监测结果表明,该公司总烟囱的烟尘浓度和SO2浓度均达标排放,地面除尘站的烟尘浓度达标排放。  众所周知,即使企业按国家标准达标排放污染物,也不可避免的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我局会进一步加强监管和监测,督促企业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在做到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涟源市环境保护局(公章)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麻古子:涟源市
刘仲芬同志:&&不知道你有没有看到环保局告诉你的公文,可是我想问下环保局的同志,你有儿子吗,你有后吗,难道涟源现在是什么情况你不知道吗,涟源铁厂就是以后的顺达企业,我们蓝田人民这么告,你们有在你们的会上提到过吗,所以说做了婊子就不要立牌坊
网友35:人民支持你
人民支持你
刘仲芬:非法软禁村民,汇源焦化污染问题后续
关于斗笠山镇政府非法软禁村民,害怕回避 当事人向省检查组哭诉真情的事实陈述 各位领导、媒体、各界人士: 本人刘仲芬系湖南省涟源市斗笠山镇东界村二房组村民,湖南省涟源市斗笠山镇汇源焦化有限公司于2008年,在欺骗党和政府的前提下,以“人命”为代价,于2008年8月正式生产以来,善良百姓惨遭殃,毒水横流鱼虾灭,庄稼枯萎草木蔫,疾病缠身苦难言,我怀着对党和政府的高度信任,逐级向县、市、地、省中央相关信访部门反映情况,但耗时达二年多之久,事情一直搁之高挂,终于在高层领导的压力之下,于日下午3点左右,在娄底环保局办公室与环保局局长刘时东、涟源环保局肖伟华、涟源信访局孙局长、汇源焦化公司代表肖伟雄等人进行会议协谈,协谈过程中当刘时东局长质问汇源焦化公司有关环境污染等问题时,肖伟雄信誓旦旦回道:烟雾、气体基本达标排放,除焦炉两端有少量浓烟无组织排放外,其污水等都是零排放,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可事实并非如此,在6月13日11点左右,本人陪同涟源环保局肖局长及镇政府副镇长曾拥政及村民刘笃根等人,在焦坪南面地段暗洞出口处进行现场堪察时,都亲眼所见污水横流、热气腾腾直泻白马河。我便当场质问汇源公司代表肖伟雄,他面红耳赤无言以对。当天上午12点左右,镇政府派人派车将我在汇源焦化厂办公楼门口,以斗笠山镇吴书记要求协商之名,采取欺骗、强行看押的手段,将我们押至镇政府信访办,进行软禁,直至晚上8点多。在软禁过程中,限制人身自由(要吃饭有人送,要做事有人替,就连出门吐痰上厕所都有人跟着,寸步不离),当时我就意识到不对劲,想尽办法却始终逃脱不了。我有苦无处说,有冤无处声,长达8小时的软禁,政府不但不为民做主,还欺上瞒下,忽悠领导,欺压百姓,难道这就是上政机关的办事手段、办事方法和办事能力?国家的政府执行力空前之强,威信空前之高,我不敢反抗。回到家后,方才明白,原来政府使的是调虎离山之计,听村民议论:今天下午省环保厅等派有十几辆车到汇源焦化公司,还称那气派震撼得很,不比明星演唱会来得低调,光保安人员就有五层围护,把民众隔之围外,使村民及所有受害群体无法反映情况,上属单位也没有安排村民代表做引述。此次事件,让群体民众无法理解,省里来人到底是调查环境污染情况?还是来参观汇源?或是汇源公司搞验厂活动?无人知晓,让人不得其解。(后来据厂内员工陈述:汇源公司提前两天接到通知,省环保厅、地、市领导6月13日要来实地检查视察工作,13日上午汇源公司通知全厂停工停产,上午不进原煤,下午班及晚班几十个工人停工搞大扫除,几十个炉子熄火关炉,做足了表面功夫,领导下午3点多来的时候炉子不出烟了,污水没有排放了,但领导前脚刚走,后脚就开炉开工了,晚上8点夜空上照旧浓烟滚滚,污水横流了。令我含冤的是:我被不明不白遭到软禁,其中的猫腻有谁能阐述得清,我心中的无奈与苦痛,有谁能理解,又有谁能切切实实为民着想,为民做主,为民办实事。为此,我恳求领导们能听听周围百姓群众的心声,对汇源公司周边环境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明察暗访,请相关技术部门对汇源公司正常运行时进行空气及排出的污水采样并进行技术鉴定。希望能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及新闻媒体的重视和报道。
陈述人:刘仲芬 日
刘仲芬:金钱一旦被官员追捧,良心便为之泯灭,公权力便成为杀人不见血的“无影刀”,法律便成了装饰品。
金钱一旦被官员追捧,良心便为之泯灭,公权力便成为杀人不见血的“无影刀”,法律便成了装饰品。 湖南省环保厅、卫生厅出台黑心文件,为黑心私企老板献爱心、表忠心,纵容涟源市汇源公司毒气、毒水无组织排放,祸害一方百姓。 2008年,涟源市焦化有限公司搞所谓城镇煤气化《改造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焦化厂卫生防护距离GB11661-89规定为1400米、1000米、800米。自然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最少不得少于800米。日,湖南省环保局根据市县五级预审意见“规定厂界东面750米,南面550米,西面760米,北面640米,为卫生防护距离,其内的52户居民必须在工程试生产前完成搬迁安置工作”。对照国家规定,防护距离虽打了折扣,但相关百姓尚能接受。 为了获取试生产和生产许可证,汇源公司胆大包天,竟然相继伪造湘环涟临字、湘环(许)字、湘国税登字和52户居民搬迁、安置的假搬迁花名册(造假证件有根有据),进而于2008年点火试生产。其实,官员对汇源公司造假心知肚明,竟无一人予以制止。 就因为造假,卫生防护区房屋未予搬迁,坟茔暗补等不公不正,激发众怒,群起上访。哪想省环保厅竟然于日出台湘环评函公然“大刀阔斧”对卫生防护距离进行调整:“厂界东面110米,西面310米,北面320米”,显而易见,是环保厅在向汇源公司献爱心、表忠心,其目的是刻意为汇源公司减少工程的搬迁费。 当上访人质询环保厅官员时,官员说:“|是省卫生厅核定的”,省卫生厅确实于日出台湘卫函[2011]20号文,同样是“厂界东面110米,西面310米,北面320米”。对此,卫生厅官员说:“文件是出了点问题,环保厅不采纳是的”。上访人目瞪口呆,一个省级卫生部门,自己违法,为祸百姓,竟说得如此轻松。 更令人吐血的是省环厅又于日出台《关于涟源市煤气有限公司环境污染纠纷问题的处理意见》称:“根据日检查组对汇源公司现场的详细勘察,在汇源公司防护距离内仅有南面的居民一户,目前该住房已与汇源公司签订了收购合同”。该意见将该厅59号文的“搬迁”改为“收购”,将“52户”改为“1户”,其出尔反尔,社会无赖的作派表现得淋漓尽致,其罪恶目的无非是要将汇源公司的搬迁费降至近于零的程度,而其结果将以牺牲卫生防护区内251人的生命财产,人为地制造一条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的鸿沟,为社会和谐稳定制造严重障碍。 现在,卫生防护区内毒烟滚滚遮天蔽日,毒水横流,鱼虾尽灭,草木枯萎,农田减产甚至失收,人畜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因此,上访人投诉高层领导,请求保留湘环评[2007]59号文,抓紧落实52户居民的搬迁工作;废除祸国殃民严重侵权的湘环评函和处理意见及卫生厅湘卫函[2011]20号文,请求责令汇源公司进行停业整改,待卫生安全符合国家标准52户居民全部搬迁后再行生产,如不达标,请求关闭;责令汇源公司赔偿因其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各种损失。祈求各大媒体和各界人士的关注和支持。 涟源市斗笠山镇东界村二房组村民&&刘仲芬 联系电话:
刘仲芬:环保厅打造“无影刀”,善良百姓惨遭殃。
环保厅打造“无影刀”,善良百姓惨遭殃。青天白日烟尘掩, 毒水横流鱼虾灭。庄稼枯萎草木蔫,疾病缠身苦难言。 官员违法谁来管?借问青天在何方?
湖南省环保厅出台黑心文件,纵容偏袒汇源公司煤气黑气、毒水无组织排放祸害一方百姓, 请求收回黑心文件,关闭汇源煤气有限公司的 报&&&&告 尊敬的高层领导: 我系湖南省涟源市斗笠山镇东界村二房组村民。2008年,涟源市焦化有限公司搞所谓城镇煤气化改造工程,根据GB11661-89中华人民共和国焦化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为1400m、1000m、800m,拒此该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最少也不少于800m(见附件)。日,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根据汇源公司请示报告,涟源市对该项目1000m卫生防护距离由民用建筑物拆迁安置承诺书和娄底环保局、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预审意见,规定厂界东面750m,南面550m,西面760m,北面640m为卫生防护距离,其内的52户居民必须在工程试生产前完成搬迁安置工作(见附件)。 为了获取生产许可证,汇源公司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相继伪造湘环(涟临)字第[号与湘环(许)字第001号及湘国税登字472《税务登记证》(见附证);为了提前获取“试生产”许可证,又丧心病狂伪造包括在卫生防护区内的52户居民已搬迁安置至斗笠山镇祖保村正屋组的假搬迁花名册(见附件)。“万事俱备”,汇源公司便以“人命”为代价,不顾群众极力反对,于2008年点火试生产。其实,明眼人一看便知其造假,竟无一个政府官员进行制止。 就因为我的房屋在搬迁范围内(距厂界200多米)没给搬迁,又汇源公司暗地坟补,给刘明先、周攀桂等人每冢5300元,而我家的祖坟在应补之列却得不到相同的补助,便阻工两小时,竟被非法拘留8天,妻子被拘5天,于是我走上上访路。 日,斗笠山镇政府出具《关于刘仲芬夫妇控告汇源焦化厂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称“环评与安评还没有进入最后的现场验收和批准程序”,说什么“不存在搬迁一事”,省环境保护厅强调的“卫生防护范围内的52户居民必须在工程试生产前完全搬迁安置工作”竟被一小小的镇政府所否定,真是咄咄怪事!! 哪想经多次上访,省环保厅竟然于日,出台湘环评函(2011)16号文,公然对汇源煤气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大刀阔斧”的进行调整:“厂界东面110m,西面310m,北面320m”(见附件)。其实,北面是山无住房,防护距离却定为320m,南面住宅多,却无防护距离(见图)为此文者是分不清东南西北还是闭门造车?而且,令人深思的还不在此。为何防护距离越来越少,是因为该项目污染越来越小?是国家出台了新政策,抑或是金钱作祟,刻意减少工程的搬迁费,对汇源公司表达爱心? 省环保厅官员的回答是:是卫生厅核定的防护距离,的确,省卫生厅日湘卫函[2011]20号确有“厂界东面110m,西面310m,北面320m”的字样。日上午我们质询该厅官员时,官员说:“文件是出了点问题,环保厅不采纳是的”。一个省级卫生部门做出如此非法文件,向汇源公司表忠心,却不顾一方百姓死活,如此作派,岂不叫人寒心?如此作为造成的后果谁来负责? 更令人吐血的是省环保厅于日出台《关于涟源汇源煤气有限公司环境污染纠纷问题的调处意见》称:“根据日检查组对汇源公司现场的详细勘察,在汇源公司防护距离之内仅有南面的居民一户,目前该住房已与汇源公司签订了收购合同,涟源市城镇煤气化技改扩建工程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已无其他住房。”联想到上文湘环评[2007]59号强调,“其内的52户居民必须在工程试生产前完成搬迁安置工作”,“52户”缩水至1户,叫人百思不得其解。其一是前后矛盾,出尔反尔;使人联想到社会上的无赖;其二,这样做的目的,是一如既往地向汇源公司表爱心、表忠心,使其最大限度减少搬迁费;其三,公信力变成为私营老板服务而出卖一方百姓的工具;其四,将“搬迁”改为“收购”是要搬迁户继续在高污染区接受毒气、毒水的侵害,如此作为,何其毒也? 由于省环保厅几个文件和卫生厅湘卫函[2011]20号文件作祟,致毒烟滚滚毒水横流、臭气熏天,使作物枯萎,农田减产或失收,卫生防护区内百姓身体更受推残。 省环保厅湘环评[2007]59号文件是近40枚公章的结晶,虽然与国家GB11661-89焦化厂卫生防护距离1400m、1000m、800m相比打了折扣,我们还可接受,除此之外省环保厅的几个文件和省卫生厅湘卫函[2011]20号文件严重侵权应予废除。故请求: 1、废除侵权文件,保留湘环评[2007]59号文件,并请求按该文件精神,落实52户搬迁安置工作。 2、涟源市汇源煤气公司应停产整顿,合乎国家安全标准后再行生产,如不达标,请求关闭。 3、赔偿因汇源煤气公司造成的各种损失。 &&&&&&&&&&&&&&&&&&&&&&&&&&&&&&&&&&&&&&&&&&报告人:刘仲芬 &&&&&&&&&&&&&&&&&&&&&&&&&&&&&&&&&&&&&&&&&&日
刘仲芬:关于对涟源市环保局《关于刘仲芬“涟源环境污染‘血命’为价请主持公道”的环保相关问题的回复》的浅见
关于对涟源市环保局《关于刘仲芬“涟源环境污染‘血命’为价请主持公道”的环保相关问题的回复》的浅见我曾就涟源汇源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征地拆迁、祖坟、环境污染等违法违规情况发帖于红网,得到了众多媒体和各界朋友的关注,对此,我表示深深地谢意,也因此,涟源环保局对我反映的问题作了所谓的“答复”。一、&关于卫生防护距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焦化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1661-89规定了卫生防护的“最小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的平均风速分别为1400m,1000m,800m,请注意这“最小距离”是89年的标准。根据GB,即2008年的标准“一般不少于1000m”。汇源公司2007年获批,2008年正式生产,显然,汇源公司的卫生防护距离理所当然是不少于1000米。而湖南省环保局的湘环评(2007)59号批文,将卫生防护距离规定为:厂界东面750米,南面550米,西面760米,北面640米,两相对比,湖南环保厅的卫生防护距离大打折扣,明显是违法的,侵权的。这其中似有猫腻,有受贿之嫌,自然这打了折扣的防护距离是以“血命”为价的。回复说:“汇源公司为了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聘请北京首钢机电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对装煤导烟系统进行了工艺设备的优化设计和技术改造。”其实,据我们调查汇源公司在首钢机电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仅购了个除尘系统,在试用期间因技术问题一直搁置不能使用,也因此汇源公司和该设计研究院打了一场官司。该研究院连一个除尘系统都做不好,他们的所谓优化设计和技术改造能使卫生防护距离降到400米吗?这显然是天方夜谭。至于装煤导烟系统不知从何处买来的,因技术不过关,烟尘仍然跑了出来。对汇源公司无组织排放毒气的情况,我们给湖南省环保厅送去几百张毒烟滚滚,毒水横流的照片,省环保厅在《娄底涟源市汇源煤气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信访问题处理协调会议纪要》上,也说:“经监测,汇源煤气有限公司以无组织排放废气为主的环境污染问题事实存在……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可湖南省卫生厅、环保厅竟然反将卫生防护距离调整为焦炉外400&m,东面厂界为110m,西面310m,北面320m。最后在另一文件中又说:“在汇源公司防护距离内仅有在南面的居民一户……”。国家标准“一般不少于1000米”,是指在废气排放达标的基础上确定的,汇源公司废气排放不达标,卫生防护距离理应更长,为何反而只有4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房屋怎么会只有一户?这不是以“血命”之价,壮汇源之躯?还要补充说一句,为这“4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环保厅和卫生厅各执一词,环保厅说:“这标准是卫生厅定的”。而卫生厅却说:“环保厅不采用就是了”。到底是谁的错,读者诸君一看便知。是什么让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读者心中也自然有数了。谈到我家至汇源公司的距离,“回复”说是涟源四海经纬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精确勘测”,距汇源公司围墙260米,距焦炉中心点592.49米,距总烟囱638.76米,表明“你的住房不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但经我请来的专家测量,我家至焦坪南210米,距烟囱475.870米,这两组数字相对照,差距很大,但不要紧,我们可以请专家重测,由官方、厂方和我方参与,能够得到一个准确、公平的数据,我们就以这个数据来决定我家房屋是否搬迁,如果超过1000米,我家决不搬迁且承担一切责任,如果在1000米之内,不但我的房屋必须搬迁,而且1000米之内的所有房屋都必须搬迁。这道理很简单,10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是最小的,是国家规定的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得服从。二、&环境污染问题。对此我们应以事实为依据,因事实胜于雄辩。大家如果有兴趣不妨来东界村看看,田里、土里庄稼枯萎,山里草木蔫头蔫脑,河里、塘里鱼虾不见踪影,井里的水显得浑浊,吃这高污染的粮食、果蔬,喝这样的水会不会生病?这片惨相,是天降其灾?非也,是汇源排放的毒水毒气造成的。至于上级领导深入厂里检查,&汇源公司自有办法应付,首先是封锁消息,搞大扫除,禁止村民靠近,更不会让人向领导反映情况。日,汇源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肖伟雄陪副镇长曾拥政等人视察时,亲眼看到污水横流,热气腾腾直泻白马河。当日12时许,镇政府以书记邀我协谈为饵派车将我押到信访室,非法软禁至晚上八点多。不让我靠近省纪委、省环保厅等部门前来检查的领导,生怕我向他们反映情况,道破天机,其手段之阴毒可见一斑。写到此,我抬起头来,窗外灰茫茫的,我的心一片迷茫。刘仲芬日&
无奈乡医:谁来为我们保护环境??给我们活路
敬爱的老革命。环境污染我镇何尝不是啊!!只是苦于无处伸冤啊。当官不为民做主,天理难容啊????
青天何在?:请为民做主
在中国,基本消除酸雨污染所允许的最大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200万~1400万吨。而2003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就达到2158.7万吨,比2002年增长12%,其中工业排放量增加了14.7%。按照目前的经济发展速度。以及污染控制方式和力度,到2020年,全国仅火电厂排放的二氧化硫就将达2100万吨以上,全部排放量将超过大气环境容量1倍以上,这对生态环境和民众健康将是一场严重灾难。& 1月27日,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有人预言,如果再不加以整治,人类历史上突发性环境危机对经济、社会体系的最大摧毁,很可能会在不久的将来出现在中国。& 而中国在环保执法上的两高一低――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也助长了这种倾向。通常的情况是,环保部门为取证一件违法偷排事件,需耗费50万元,而最终落到违法企业头上的罚款,则只有区区5万元,包括正在劲刮的所谓“环保风暴”。& 一些投资数十亿元的特大电站项目,违反环境评价擅自开工建设,最后的罚款也不过20万元。区区20万元罚款,对于一个投资超亿元的项目来说,简直是九牛一毛。这样的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谈何震慑力?因此《环保法》历来被人称为“豆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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