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电力工程造价员证造价员什么时候考试发

二零一四年全年I_(02638)_公告正文
二零一四年全年I
公告日期: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
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
任何责任。
二零一四年全年业绩
董事局主席报告
本人欣然提呈港灯电力投资的首份全年度业绩报告。港灯电力投资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九
日以股份合订单位方式於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港灯电力投资是港灯电力投资及港灯电力投
资有限公司的统称,持有营运公司港灯的百分之百权益。港灯是全球历史最悠久的电力公司
年内,港灯一如以往,落实以合理价格为客户提供卓越服务和安全可靠及洁净能源的承诺。
对於港灯电力投资的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我们亦体现承诺,将可供分派收入全数分派。而
对於社会整体,我们在有关香港未来发电燃料组合的公众谘询中,表达了支持增加本地燃气
发电的意见。
财务业绩和分派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港灯电力投资未计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的溢
利为港币七十六亿九千八百万元,而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应占的溢利为港币三十二亿零一百
由上市日期起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的可供分派收入为港币三十二亿一千八百万
元,达到港灯电力投资於发售章程所述的预期分派额,并将悉数分派予股份合订单位持有
受托人―经理董事局宣派由信托就每股份合订单位派发末期分派十九点八十九港仙,并将於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日分派予於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名列股份合订单位名册之股份合订单
位持有人。连同中期分派金额每股份合订单位十六点五十三港仙,期内分派金额合共为每股
份合订单位三十六点四十二港仙。
参与制定未来发电燃料组合政策
特区政府於二零一四年三月至六月期间,就香港未来发电燃料组合向公众进行谘询。
政府就二零二三年及以後提出两个燃料组合方案,以改善本地空气质素及减少碳排
放。公众积极参与谘询过程,环境局共收到逾八万份回应文件。
经过深入分析和研究,并与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客户、雇员及公众等持份者进行广
泛沟通後,我们向政府提交回应,指出香港应维持本地发电,并把天然气在燃料组合
中的比例提升至百分之六十。这个方案可确保香港能够长久享有可靠的电力供应,改
善污染物及碳排放,并把电价加幅减至最低。我们很高兴从政府方面得悉,我们支持
本地发电的立场,获得压倒性大多数回应人士认同,亦是在谘询期间的主流意见。
延续卓越表现的传统
年内,港灯维持卓越的供电可靠度,并超越减排目标,同时提升职业安全及客户服务
由於去年第二及第三季的天气较为和暖,售电量上升百分之一点七,由二零一三年的
一百零七亿七千三百万度增至二零一四年的一百零九亿五千五百万度,其中商业及住
宅售电量均录得增长。
我们致力确保电价是可负担及具全球竞争力。港灯在二零一四年把净电价维持在二零
一三年的水平,实现我们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发表的承诺,即是在正常情况下,冻结
电价五年至二零一八年。年内,燃料价格持续偏软,一反近年来大幅波动的走势,我
们能够以有利的价格采购天然气和燃煤,特别是低硫煤,让客户受惠。
港灯亦承诺为客户提供世界级的供电服务。透过积极保养电力网络和兴建现代化设
施,港灯於二零一四年得以把供电可靠度维持在超过99.999%的世界级水平。这是
港灯自一九九七年起一直保持的纪录。而港灯连续六年客户每年非计划停电时间平均
少於一分钟,更进一步体现我们的优质服务。回顾期内,我们的客户服务表现符合或
超越全部十八项服务承诺,而接获的客户表扬,更创下历年新高。
我们於年内成立「智『惜』用电基金」,初步注资接近港币五百万元,协助旧楼业主进行改
善工程来提升能源效益。基金现正接受申请至二零一八年底。至今,基金已批准六项来自业
主立案法团的申请。
港灯员工一直透过各项活动与广大社群保持紧密联系,去年也不例外。数百名员工积极参与
关注环保及关怀长者的活动,突显我们对这两方面工作的重视。
促进行业发展
年内,我们推动在二零一四至二零一八年发展计划下获政府通过的一百三十亿港元投资计
划,继续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价格合理的电力。我们已为新的L10燃气联合循环发电机组
工程展开筹备工作,在取得政府的书面确认後便可全面动工。监於港灯其中一台燃气联合循
环机组已定於二零二零年退役,这台新L10发电机组将使我们可继续保持天然气发电的比
二零一四年,我们的减排表现超越法定目标,同时亦与政府合作为二零一九年制定更严格的
排放上限。
集团未来的成功发展,全赖我们的管理和工程人员努力不懈,推动业务迈进。年内,我们透
过成立港灯工程学院,开办电力工程高级培训课程,有系统地为港灯发掘及培养新一代的工
程技术人才。
香港的电力市场正不断演变,以持续提升排放表现并维持供电可靠度和相宜的电价。
预期政府今年稍後将会就香港电力市场的未来发展展开另一轮公众谘询活动。一如去年有关
燃料组合的谘询工作,我们将积极参与,并与持份者保持紧密联系,共同策划未来。
我们预期,政府将於二零一五年底前公布涵盖能源效益、气候变化及二零一八年後电力市场
的新政策。凭着一贯卓越可靠的电力供应、环保表现及服务质素,我们有优越的条件满足监
管法例转变带来的要求。凭着审慎理财的方针和策略性的资本投资计划,我们可应对香港的
电力需要,同时提升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享有的长远价值。
我们很荣幸有四名新董事於二零一五年一月六日加入董事局,其中三位来自国家电网。国家
电网持有集团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合订单位,是全球最大的公用事业企业。本人谨代表董事局
同寅欢迎各位新董事,并为他们的加入使董事局得以强化而感到高兴。
自一八九零年起燃点香港首批电街灯,港灯将於今年踏入一百二十五周年。秉承这个辉煌传
统,我们有信心并继续坚定地以合理价格保持区内卓越电力供应商的地位。集团超卓的往
绩,全凭一群专心致志的员工努力不懈及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的忠诚支持,本人谨向他们衷
香港,二零一五年二月十日
财务表现及分派
信托集团截至日止年度的营业额及综合溢利分别为港币105.04亿元及港币
32.01亿元。根据信托契约计算由上市日期起至日止期间的可供分派收入为
港币32.18亿元,而每股份合订单位的可供分派收入为36.42港仙。
为加强信托集团以分派为其主要专注事项,本公司董事局现拟本公司每半年宣派第一次中期
股息,及第二次中期股息以代替末期股息。因此,若於一个财政年度已宣派了第二次中期股
息,本公司董事局将不会宣派末期股息。受托人―经理董事局每半年宣派由信托派发(来自
本公司作出的第一次及第二次中期股息)的中期及末期分派,合计将相等於该财政年度的
100%可供分派收入。董事局相信此安排可使派付分派的时间与相应的半年期间更为配合,
而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亦可从有规律性的分派安排下而得益。
据此,受托人―经理董事局宣派由信托就每股份合订单位派发末期分派19.89港仙。为使信
托能支付该分派,本公司董事局就受托人―经理所持有本公司的普通股宣派於同一期间的第
二次中期股息每普通股19.89港仙,以代替末期股息。连同每股份合订单位中期分派16.53
港仙,由上市日期起至日止期间的分派合共为每股份合订单位36.42港仙,
相当於分派100%每股份合订单位的可供分派收入。
由上市日期起至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应占综合溢利
抵销调整的影响(参阅下文附注(a))
(ii)加上M(减去)
-燃料价格调整条款账变动
-营运资金的变动
-雇员退休福利计划的调整
-已付税款
(iii)已付资本支出
由上市日期起至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偿还债务
-财务成本净额
-就未来资本支出而预留的款项M为日後偿还债务
及M或遵守信贷融资协议中的契诺而预留的款项
可供分派收入
已付中期分派
将派付予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的末期分派
由上市日期起至
每股份合订单位的分派(参阅下文附注(c))
-已付每股份合订单位的中期分派
-将派付予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的
每股份合订单位末期分派
每股份合订单位的分派总额
(a) 根据信托契约第1.1条细则,「调整」包括但不限於(i)根据管制计划拨入M自电费稳定基金及减费储备基
金的金额;(ii)未变现重估收益M亏损,包括减值拨备及减值拨备拨回;(iii)商誉减值亏损M确认负商
誉;(iv)重大非现金收益M亏损;(v)公开发售任何股份合订单位的费用,该等费用透过综合损益表支
销,但以发行该等股份合订单位所得款项拨付;(vi)折旧及摊销;(vii)综合损益表所示税项支出;及
(viii)综合损益表所示融资收入M成本之净额。
(b)受托人―经理董事局已确认,根据信托契约,(i)信托集团的核数师已审阅并核实受托人―经理就上述每股
份合订单位可得分派作出的计算;及(ii)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於紧随向信托登记单位持有人作出
上述分派後,受托人―经理有能力用受托产业(定义见信托契约)履行信托的到期债务。
(c)根据中期分派金额港币14.61亿元及於日已发行的8,836,200,000个股份合订单位计算出每股份
合订单位的中期分派为16.53港仙。根据末期分派金额港币17.57亿元及於日已发行的
8,836,200,000个股份合订单位计算出每股份合订单位的末期分派为19.89港仙。
资本开支、流动性及财政资源
年内资本开支为港币21.67亿元(不包括於日收购港灯而增加的固定资产),其
资金主要来源为营运业务所得之现金。於日,向外贷款总额为港币478.69亿元
(日:无),其中包括无抵押之银行贷款及已发行之债务证券。此外,信托集
团於日的银行已承诺但未动用之信贷额为港币10亿元(日:
无),而银行结存及现金为港币46.3亿元(日:无)。
库务政策、融资活动、资本及债务结构
信托集团按其库务政策管理财务风险。库务政策旨在管理信托集团的货币、利率及交易对手
风险。信托集团的目标,是确保有充裕的财务资源作再融资和业务发展之用,同时维持一个
审慎的资本架构。
紧随从电能收购港灯事项完成及股份合订单位於联交所主板上市,已发行的股份合订单位合
共有8,836,200,000个。当中包括於全球发售发行的4,426,900,000个股份合订单位及作为部分
收购代价向QuickviewLimited(「Quickview」,电能的全资附属公司)发行的4,409,299,999
个股份合订单位。每股份合订单位的发行价为港币5.45元,所筹集的股权资本达港币481.57
亿元(包括向Quickview发行的股份合订单位及未扣除上市产生的开支)。
港灯、本公司及协议中所载的各参与银行於日订立贷款融资协议(「贷款融
资」)。据此,港灯获提供一笔包括最多约港币165.21亿元的港元部分及最多约美元15.19亿
元(约港币117.82亿元)的美元部分的双币定期贷款融资,而本公司则获提供一笔包括最多
约港币50.79亿元的港元部分及最多约美元4.67亿元(约港币36.22亿元)的美元部分的双币
定期贷款融资。
於日,贷款融资所得的金额已全数提取用作偿还港灯来自电能的贷款及用作赎回
TreasureBusinessLimited(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因收购港灯向电能发出的承兑票据。该
等贷款融资的到期日为首次提款日期起计三年。
自港灯从电能分拆及增加银行借贷後,标准普尔於日将港灯之长期信贷评级由
A+级更改为A-级,信贷评级前景为稳定。於日,信托集团之净负债为港币
432.39亿元(日:无),而净负债对净总资本比率为47%(日:
不适用)。
信托集团於日向外贷款结构(已考虑利率及货币掉期合约之影响後)如下:
贷款组合按货币类别
贷款组合按贷款种类
资本市场工具
贷款组合按还款期限
贷款组合按利率结构
信托集团的政策是按业务及营运需要,将一部分债务维持为固定利率类别。以固定利率借贷
或采用利率衍生工具来管理利率风险。
信托集团按其库务政策积极管理货币及利率风险。财务衍生工具主要用作管理利率及外汇风
险,而非作投机性用途。为控制信贷风险,只与信贷评级良好的机构进行财务交易。
信托集团的外汇风险主要来自进口燃料和资本设备所产生的费用,并藉远期合约管理其外币
交易风险。於日,信托集团进口燃料和资本设备所产生之交易风险,超过90%
以美元结算或已对冲为港元或美元。年内,信托集团亦因筹集外币借贷而承受外汇风险。信
托集团已采用货币掉期及利率合约以减低贷款融资带来的外汇风险。
於日,未履行的财务衍生工具合约名义总额为港币510.69亿元(
日:无)。
於日,信托集团并无为其贷款及银行信贷作资产抵押(日:
於日,信托集团并无为任何外部人士作出担保及赔偿保证(日:
本公司就港灯签定的一份燃气销售合约(「合约」)需履行的责任向供应商(「供应商」)
作出担保。该合约为照付不议合约,相关金额需按照约定天然气数量时当时市场价格而厘
定。因此,相关金额虽属本公司的或有债务,惟只按已约定天然气数量及应付供应商有关金
额的部分於信托及本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反映。
信托集团采纳按员工表现厘定薪酬的政策,及经常留意薪酬水平以确保其竞争力。截至2014
年12月31日止,除董事酬金外,信托集团的员工薪酬总支出达港币9.73亿元(2013年:
无)。於日,信托集团长期雇员人数为1,813人(日:无)。员
工薪酬支出及长期雇员人数的增加乃收购港灯所致。信托集团并无认股权计划。
信托及本公司
综合损益表
截至日止年度
(以港币显示)
(注册成立日
期)至2013年
12月31日止
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净额
其他营运成本
除税前溢利
除税後溢利
按管制计划调拨
股份合订单位M本公司股份持有人应占
年内M期内溢利
每股份合订单位M本公司每股股份溢利
基本及摊薄
如附注3所述,信托综合财务报表与本公司综合财务报表一并呈列。
属年内溢利的应付予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的分派M本公司股东的股息详列於附注11。
信托及本公司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日止年度
(以港币显示)
(注册成立日
期)至2013年
12月31日止
股份合订单位M本公司股份持有人应占
年内M期内溢利
年内M期内其他全面收益,已扣除税项及
重新分类调整
不会於其後重新列入损益的项目
界定福利退休计划:
重新计量界定福利退休计划资产M
於其他全面收益扣除的递延税项
将来或会重新列入损益的项目
现金流对冲:
年内M期内确认的对冲工具公平价值
变动有效部分
转至对冲项目的最初账面金额
於其他全面收益计入的递延税项净额
股份合订单位M本公司股份持有人应占
年内M期内全面收益总额
如附注3所述,信托综合财务报表与本公司综合财务报表一并呈列。
信托及本公司
综合财务状况表
(以港币显示)
非流动资产
-物业、机器及设备
-在建造中资产
-按财务租赁持作自用的租赁土地权益
财务衍生工具
雇员退休福利计划资产
递延税项资产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银行结存及现金
应付同系附属公司款项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燃料价格调整条款账
银行贷款及其他计息借贷的流动部分
本期应付所得税
流动资产净额
总资产扣除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银行贷款及其他计息借贷
财务衍生工具
递延税项负债
雇员退休福利计划负债
管制计划基金及储备金
资本及储备
如附注3所述,信托综合财务报表与本公司综合财务报表一并呈列。
信托及本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以港币显示)
审阅年度业绩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年度业绩。
本初步公布所载之截至日止年度之信托集团及本集团业绩,经信托集团
及本集团核数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比较,等同本年度信托集团及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
(草稿)所呈列的金额。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就此执行的相关工作并非全面,并不构成
审核、审阅或其他鉴证业务约定,因此他们亦不会就此公布作出具体保证。
港灯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於日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2011
年,经综合及修订)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一间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在香港坚尼
地道44号港灯中心设立香港的主要营业地点。本公司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
於日,港灯电力投资(「信托」)根据港灯电力投资管理人有限公司
(「受托人─经理」作为港灯电力投资的受托人─经理)与本公司订立的一份受香港法
律规管的信托契约组成。根据信托契约,信托的业务活动范围仅限於投资於本公司。
就电能实业有限公司(「电能」)分拆并将香港电灯有限公司(「港灯」)所经营的香
港电力业务透过信托及本公司联合发行的股份合订单位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主板上市而进行的重组,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附属公司Treasure
BusinessLimited在重组中已收购港灯的全部已发行股本(「收购事项」)。
收购事项已於日完成,港灯已成为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附属公司。股
份合订单位亦於同日於联交所主板上市(「上市日期」)。
每股份合订单位的结构包括:(1)一个信托单位;(2)由受托人―经理以信托受托人―经
理的法定持有人身份持有的一股本公司特定识别并与单位挂h的普通股实益权益;及(3)
一股本公司特定识别与单位「合订」的优先股。
根据信托契约,信托及本公司须各自编制其综合财务报表。截至日止年
度的信托综合财务报表包括信托,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合称「信托集团」)的综合财
务报表。截至日止年度,本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
司(合称「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及本公司的财务状况表。
本公司受信托所控制,而於截至日止年度,信托的唯一业务活动仅限於
投资於本公司。因此,於信托综合财务报表呈列的综合业绩及财务状况,与本公司的综
合业绩及财务状况相同,惟只在本公司的股本披露上有差异。因此,受托人―经理董
事及本公司董事认为,将信托与本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一并呈列较为清晰。故将信托的
综合财务报表与本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相同的部份一并呈列,并简称「信托与本公司综
合财务报表」。
信托集团的综合损益表、综合全面收益表、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权益变动表、综合现
金流量表、重大会计政策及相关解释资料与本公司相同。本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亦包括
本公司的独立财务状况表,与本公司相关的特定解释资料会於相关附注中单独披露。
信托集团与本集团合称「集团」。
会计政策变动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数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及一项新诠释,并在集团及本公司
今个会计期间首次生效。其中,与信托及本公司综合财务报表相关的新发展载列如下: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第12号
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2011)
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的修订
金融工具:呈报―财务资产与财务负债之对销
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的修订
非财务资产可收回金额之披露
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的修订
衍生工具的更替及对冲会计的持续使用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21号
采纳该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及新的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对集团
在本期间及过往期间的业绩及财务状况并无重大影响。集团并无采用任何於今个会计期
间尚未生效的新准则或修订。
集团的主要业务为生产电力并供应电力予香港岛及南丫岛。营业额分析如下:
(注册成立日
期)至2013年
12月31日止
电力销售的优惠折扣
电力相关收益
业务分部报告
集团有一项可呈报分部,即生产电力并供应电力予香港岛及南丫岛。所有业务分部资产
均位於香港。集团的首席营运决策者审阅集团的综合业绩,用作资源分配及业绩评估。
因此,并无呈列额外可呈报分部及地域资料。
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净额
(注册成立日
期)至2013年
12月31日止
来自非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的财务资产
的利息收入
除税前溢利
(注册成立日
期)至2013年
12月31日止
除税前溢利乃经扣除下列各项後呈列:
租赁土地摊销
出售固定资产净亏损及固定资产注销
核数师酬金
核数及核数相关工作
为全球发售股份合订单位及收购港灯事项
提供专业服务
於日(注册成立日期)至日期间,除由电能(为本公司
前最终控股方)承担的核数师酬金200,000元及集团其他开办费用15,700元外,本集团
於该期间并未产生任何营运成本。
於综合损益表的所得税
(注册成立日
期)至2013年
12月31日止
年M期内香港利得税拨备
过往年度税项过多的拨备
产生及拨回暂时差异
2014年香港利得税项拨备是以年内估计应课税溢利按税率16.5%计算。
过往年度税项过多的拨备来自港灯。
於日(注册成立日期)至日期间,本集团并无可应课税
溢利,故并未於该期间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
根据开曼群岛及英属处女群岛的法规及法则,集团於该等司法管辖区获免徵所得税。
10.管制计划调拨
(a)港灯的财务营运受与政府协定的管制计划协议规管,该管制计划协议给予港灯可赚
取准许利润。若电费收入毛额超过或少於港灯该年度营运成本总额、管制计划利润
净额及管制计划课税负担三数的总和,有关溢数会自港灯的损益表拨入电费稳定基
金,或不足的数额自电费稳定基金拨至港灯的损益表,如须自电费稳定基金拨至损
益表,则拨出的金额不得超过电费稳定基金的结余。此外,每年按电费稳定基金平
均结余以一个月香港银行同业拆息的平均利率计算的金额,自港灯的损益表拨至减
费储备金。
按照管制计划协议於2013年进行的中期检讨,智「惜」用电基金需於2014年6月前成
立,以资助为提升非商业用途建筑物之公用屋宇装置的能源效益表现而进行的改善
工程。具体而言,港灯同意将其於日至日期间在管制计划
协议中能源效益奖励制度下所得的奖励金(如有)於日至
日期间投入智「惜」用电基金。在该奖励制度下,如表现高於该年的能源审核数目
指标和节能指标,便会获得奖励金。
(b)按管制计划调拨自综合损益表:
(注册成立日
期)至2013年
12月31日止
电费稳定基金
减费储备金
智「惜」用电基金
C来年注入拨备
(c)电费稳定基金、减费储备金及智「惜」用电基金的变动如下:
(参阅下列
(参阅下列
附注(ii))
因业务合并而增加
(参阅附注14)
转自综合损益表
年内投入金额
按照管制计划协议於2013年进行的中期检讨,每年减费储备金的期末余额由
2013年底起,於来年转至电费稳定基金。
转自综合损益表并於2014年投入智「惜」用电基金的494万元是港灯於2013
年的奖励金。
转自综合损益表并於来年投入智「惜」用电基金的拨备金额493.4万元是港灯
於2014年的奖励金,并已包括在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内。
11.分派M股息
(a)由上市日期起至日期间的可供分派收入载列如下:
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应占综合溢利
(i)抵销调整的影响(参阅下文附注1)
(ii)加上M(减去)
-燃料价格调整条款账变动
-营运资金的变动
-雇员退休福利计划的调整
-已付税款
(iii)已付资本支出
-偿还债务
-财务成本净额
-就未来资本支出而预留的款项M
为日後偿还债务及M或遵守信贷融
资协议中的契诺而预留款项
可供分派收入
(1)根据信托契约第1.1条细则,「调整」包括但不限於(i)根据管制计划拨入M自
电费稳定基金及减费储备基金的金额;(ii)未变现重估收益M亏损,包括减值拨
备及减值拨备拨回;(iii)商誉减值亏损M确认负商誉;(iv)重大非现金收益M亏
损;(v)公开发售任何股份合订单位的费用,该等费用透过综合损益表支销,但
以发行该等股份合订单位所得款项拨付;(vi)折旧及摊销;(vii)综合损益表所示
税项支出;及(viii)综合损益表所示融资收入M成本之净额。
(2)信托契约规定受托人─经理(代表信托)须将其就普通股自本公司收取的股
息、分派及其他款项扣除根据信托契约获准扣除或支付的所有款项,作出100%
(3)受托人─经理自本公司收取的分派将来自本集团可供分派收入,本集团可供分
派收入指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就有关财政年度或有关分派期间应占的经审核综
合溢利,并经信托契约细则列明的调整。
(b)由上市日期起至日期间应付予股份合订单位/本公司股份持有人的
已宣派及支付的中期分派M第一次中期股息
-每股份合订单位M本公司每股普通股16.53仙
於结算日後拟派的末期分派M第二次中期股息
-每股份合订单位M本公司每股普通股19.89仙
截至日止年度,本公司董事局於结算日後宣派每股普通股为19.89
仙的第二次中期股息,合共17.57亿元(2013年:无),以代替末期股息。因此,
本公司董事局不会建议派发末期股息。
截至日止年度,受托人─经理董事局於结算日後宣派每股份合订单
位为19.89仙的末期分派,合共17.57亿元。
结算日後拟派的末期分派M第二次中期股息基於在日已发行股份
合订单位M普通股总数,即8,836,200,000个股份合订单位M本公司普通股计算。该
於结算日後宣派的末期分派M第二次中期股息未有在结算日确认为负债。
12.每股份合订单位M本公司每股股份溢利
每股份合订单位M本公司每股股份基本及摊薄後溢利按截至日止年度
股份合订单位M本公司股份持有人应占溢利32.01亿元及於年内已发行股份合订单位M
本公司股份的加权平均数8,158,354,521股计算。
13.固定资产
因业务合并而添置
(参阅附注14)
累计折旧及摊销
清理後拨回
年内摊销M折旧
上述主要为与电力相关的固定资产,当中年内已资本化的财务成本为7,400万元。
集团於日所持有的租赁土地皆位於香港,当中长期租赁的账面价值为
3.28亿元,而中期租赁的账面价值为63.37亿元。
年内与发展业务有关并已资本化的折旧为1.1亿元。
14.业务合并
就电能分拆并将港灯所经营的香港电力业务透过信托及本公司联合发行的股份合订单位
在联交所主板上市而进行的重组,本集团在重组中已收购港灯的全部已发行股本。收购
事项於日完成,港灯已成为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附属公司。
於收购日,港灯可识别资产及负债的公平价值及因收购而产生的商誉详情如下:
向QuickviewLimited(「Quickview」)发行4,409,299,999
个股份合订单位
减:可识别的购入资产及承担债项的确认公平价值
雇员退休福利计划资产净额
财务衍生工具净额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银行结存及现金
来自电能的贷款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燃料价格调整条款账
本期应付所得税
递延税项负债
电费g定基金
购入可识别净资产总额
收购而产生的商誉
用於收购的现金流分析:
购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现金流出净额
(a)商誉来自因生产并供应电力予香港而带来的未来g定现金流及利润及拥有专长及技
术的港灯全体从业人员。
(b)因收购港灯全数已发行股本所产生的印花税1.12亿元由电能承担。其他因收购项目
而产生的相关成本300万元则已包括在综合损益表中的其他营运成本。
(c)收购项目为集团带来由收购日起计算的收益(包括营业额和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净
额)及除税前溢利为105.84亿元及51.52亿元。
(d)假若收购发生於日及港灯於同日起被综合入账,则综合损益表将包括
收益(包括营业额和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净额)及除税前溢利分别约为113.1亿元
及42.5亿元。
15.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参阅下文附注(a))
其他应收款项(参阅下列附注)
财务衍生工具
- 作现金流M公平价值对冲工具
按金及预付款项
所有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预期可於一年内收回。
集团的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将会从用电客户收回的未发单电费4.06亿元(2013年:无)。
(a)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
应收账款从整体或个别项目衡量均无需减值,其按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即期及1个月内
1至3个月内
超过3个月但少於12个月
发给家庭、小型工业、商业及其他用电客户的电费账单於客户收到时已到期。发给
最高负荷用电客户的账单有16个工作天的信贷期限。如最高负荷用电客户在信贷期
限後付账,则会按该账单的电费附加5%费用。
未过期及不需要减值的应收电费账款属广泛客户,而该等客户最近并没有出现拖欠
过期未付但不需要减值的应收电费账款属少数独立客户,港灯已收取该等客户按金
或银行担保作为抵押品,并认为可全数收回结余。
(b)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
集团的应收账款会作个别减值评估。任何减值亏损会直接在应收账款注销,且并无
独立账户保留该等减值亏损。截至日止年度,应收账款减值100万
元被列支损益(2013年:无)。
16.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应付账款(参阅下列附注)
财务衍生工具
- 作现金流M公平价值对冲工具
所有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预期可於一年内付清或须於接获通知时偿还。
应付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在1个月内或接获通知时到期
1个月後但在3个月内到期
3个月後但在12个月内到期
17.燃料价格调整条款账
自日起的燃料调整费为每度售电33.1仙。下列为燃料价格调整条款账的
因业务合并而增加(参阅附注14)
年内燃料调整费
於12月31日
此账目(内含利息)会继续用作稳定电费价格。
18.非流动银行贷款及其他计息借贷
银行贷款(参阅下文附注(a))
港元中期票据(参阅下文附注(b))
美元中期票据(参阅下文附注(b))
(a)港灯、本公司及协议中所载的各参与银行於日订立贷款融资协议。
据此,港灯获提供一笔双币定期贷款融资包括最多约165.21亿元的港币部分及最多
约美元15.19亿元(约117.82亿元)的美元部分,而本公司则获提供一笔双币定期
贷款融资包括最多约50.79亿元的港币部分及最多约美元4.67亿元(约36.22亿元)
的美元部分。
於日,港灯将贷款融资所得的贷款约274.45亿元用作偿还来自电能的
贷款及借贷资本,本公司亦动用贷款融资所得的贷款约85.03亿元用作赎回Treasure
BusinessLimited(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因收购港灯向电能发出的承兑票据。该
等贷款融资的到期日为首次提款日期起计三年。
(b)港元中期票据年利率为1.65%至4.55%。美元中期票据年利率为4.25%。
(c)集团部分银行信贷额受制於集团某些资产负债比率的相关契诺是否能履行(此规限
常见於与一般金融机构订立的借贷安排)。若集团违反有关契诺,已动用的信贷额
便须在接获通知时偿清及未动用的信贷额将会被取消。集团会定期监察此等契诺的
合规情况。集团於日并无违反有关动用信贷额的契诺。
(d)并没有任何非流动计息贷款预期需在一年内清偿。所有上述贷款均无抵押。
此等非流动计息贷款偿还期如下:
1年後但2年内
2年後但5年内
港灯电力投资管理人有限公司
全面收益表
截至日止年度
(以港币显示)
(注册成立日
期)至2013年
12月31日止
除税前溢利
年内M期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港灯电力投资管理人有限公司
财务状况表
(以港币显示)
应收直接控股公司款项
资本及储备
港灯电力投资管理人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以港币显示)
1.审阅年度业绩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年度业绩。
本初步公布所载之截至日止年度之港灯电力投资管理人有限公司(「本
公司」)业绩,经本公司核数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比较,等同本年度本公司财务报表
(草稿)所呈列的金额。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就此执行的相关工作并非全面,并不构成
审核、审阅或其他鉴证业务约定,因此他们亦不会就此公布作出具体保证。
2.一般资料
本公司於日根据《公司条例》於香港成立,为电能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
有的全资附属公司。电能实业有限公司在香港成立,其股票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并以美国预托股份形式在美国OTCMarketsGroupInc.(场外交易市场)买卖。本公
司注册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为香港坚尼地道44号港灯中心。
本公司主要业务为以港灯电力投资(「信托」)受托人―经理身份管理信托。於2014
年1月1日,信托根据本公司(作为信托的受托人―经理)与港灯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订
立的一份受香港法律规管的信托契约组成。
本公司可於以信托方式代单位登记持有人持有的全部任何类别的财产及权利中扣除管理
信托的成本及开支,但符合其特定及受限制的角色,故本公司将不会就管理信托收取任
为符合信托契约规定,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必须包括分派表。有关分派的详情已载列於信
托及港灯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综合财务报表第19页附注11(a)内,因此,并无载列於本财
务报表内。
会计政策变动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数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及一项新诠释,并在本公司今个会
计期间首次生效。采纳该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及新诠释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并无
重大影响。
本公司并无采用任何於今个会计期间尚未生效的新准则或修订。
除税前溢利
港灯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已承担本公司的核数师酬金52,000元及其他有关管理信托费用
404,328元,并同意放弃收回该等金额的权利。
本公司过往期内的核数师酬金50,000元及其他开办费用4,800元由最终控股方承担,并
同意放弃收回该等金额的权利。
除上述外,本公司於年内及过往期内并无产生任何行政开支。
本公司於本年度及过往期内并无可应课税溢利,故本财务报表并无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
末期分派及暂停办过户登记手续
受托人―经理董事局宣布二零一四年度信托之末期分派为每个股份合订单位十九点八十九港
仙。末期分派将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十日派发予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星期五)(即确定
收取末期分派权利之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已登记在股份合订单位登记册内之股份合订
单位持有人。凡拟获派发末期分派者,务须於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星期五)下午四时
三十分前,将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份合订单位证书送达股份合订单位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
券登记有限公司。
为确定合资格出席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四日(星期四)举行之周年大会(包括其延会)并於
会上投票的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名单,名册将由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一日(星期一)至二零一
五年五月十四日(星期四)(首尾两日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凡拟出席大会
(包括其延会)并於会上投票者,务须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八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
前,将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份合订单位证书送达股份合订单位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
有限公司。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之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一百八十三号合和中心十七楼一七
一二至一七一六室。
购回、出售或赎回股份合订单位
根据信托契约,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无权要求购回或赎回其股份合订单位。除非及直至证券
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不时发出的相关守则和指引明确许可,受托人―经理不得代表信托购
回或赎回任何股份合订单位。
由上市日期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间内,信托、受托人―经理、本公司及彼等任
何附属公司并无购回、出售或赎回已发行股份合订单位。
企业管治守则
信托、受托人―经理及本公司一直致力维持高水平的企业管治。董事局深明完善有效的企业
管治常规对信托及本集团各自平稳、有效及具透明度的营运最为重要,且能吸引投资、保障
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和其他业务相关者的权益,以及增加持有人所持单位的价值。信托及本
集团之企业管治政策旨在达致该等目标并透过程序、政策及指引的架构予以维持。
信托及本公司均由上市日期起於联交所主板上市,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的条文。根据信托契
约,受托人―经理须负责信托遵守适用於信托的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及法规,本公司
须负责本公司遵守适用於本公司的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及法规,而受托人―经理及本
公司各自将相互配合,以确保各方均遵守上市规则下的责任及协调向联交所作出披露。
信托及本公司自上市日期起已采纳企业管治守则内适用守则的规定,且於整个回顾期内已遵
守有关守则,惟下文所述者除外。
由於根据彼等委任书的条款,受托人―经理董事并不享有任何酬金,故受托人―经理并未根
据守则条文第B.1条的规定设立薪酬委员会。
受托人―经理及本公司并未根据守则条文第A.5条的规定设立提名委员会。由於董事局会考
虑本集团之董事局成员多元化政策,全体共同负责不时审阅董事局之架构、人数及组成,以
及新董事之委任,并且亦共同负责审订董事(尤其是主席及行政总裁)之继任计划,因此受
托人―经理及本公司认为目前毋需设立提名委员会。
信托集团致力达致并维持开放性、廉洁度及问责性。为贯彻履行此方针及符合企业管治守
则,受托人―经理审核委员会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已检讨处理举报财务汇报、内部监控或其
他事宜之可能属不当行为之程序。此外,本公司已制订处理内幕消息以及买卖证券之政策,
供本公司雇员予以遵从。
周年大会将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四日(星期四)上午十时正假座香港九龙红|德丰街二十号
九龙海逸君绰酒店一楼大礼堂举行。周年大会通告将按上市规则之规定於稍後时间刊登及寄
发予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
董事局组成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为:
:霍建先生(主席)(其替任董事为周胡慕芳女士)、尹志
田先生(行政总裁)、陈来顺先生、郑祖瀛先生、山社武先
生及水师先生
非执行董事
:李泽钜先生(副主席)、夏佳理先生、杜至刚先生及蒋晓军
独立非执行董事
:方志伟先生、关启昌先生、李意先生、麦理思先生及罗弼
於本全年业续公布内,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否则以下字词M词组具有以下涵义:
「周年大会」
信托单位持有人与本公司股东之周年大会,以合并形
式作为单一大会(即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周年大会)
「董事局」
受托人―经理董事局及本公司董事局
「本公司」
港灯电力投资有限公司(HKElectricInvestments
Limited),於日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
获豁免有限公司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的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董事局」
本公司的董事局
「企业管治守则」
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
「本集团」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电灯有限公司(TheHongkongElectricCompany,
Limited),於日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
司,为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香港会计准则」
《香港会计准则》
信托及本公司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包括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所有适用的个别《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和诠释
「香港会计师公会」
香港会计师公会
「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
持有HKEI发行之股份合订单位的人士
「上市日期」
日,即信托与本公司联合发行之股份合订
单位於联交所主板上市日期
「上市规则」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或补充)
电能实业有限公司,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
股份在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6)
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登记册、单位持有人登记册、股
东名册总册及股东名册香港分册、以及实益权益登记
「股份合订单位」
股份合订单位由信托及本公司联合发行。一个股份合
订单位为下列证券或证券权益组合,其在信托契约条
文规限下仅可共同买卖,不得个别或单独买卖:
(a)一个信托单位;
(b)由受托人―经理作为法定拥有人(以其作为信托的
受托人―经理的身份)所持有与单位挂h的一股
特定识别本公司普通股的实益权益;及
(c)与单位合订的一股特定识别本公司优先股。
「股份合订单位登记册」
股份合订单位登记持有人的登记册
「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根据一份受香港法律规管信托契约组成的港灯电力投
资(HKElectricInvestments)
「信托契约」
受托人―经理与本公司於日订立组成信托
的信托契约
「信托集团」
信托及本集团
「受托人―经理」
港灯电力投资管理人有限公司(HKElectricInvestments
ManagerLimited),於日於香港注册成立的
有限公司,为电能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以其作为信
托的受托人―经理的身份
「受托人―经理审核委员指
受托人―经理的审核委员会
「受托人―经理董事局」
受托人―经理的董事局
&&&&&&&&&&&&&&&&&&&&&&&&&&&&&&&&
建议及投诉热线:021-&&&&
证券投资咨询资质:上海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 编号:ZX0064
&沪ICP证:沪B2-&&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电力工程造价员报考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