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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互变规律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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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互变规律,亦称“量变质变规律”、“量变到质变的转化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它揭示事物、现象由于内部矛盾所引起的发展是通过量变和质变的互相转化而实现的。
质量互变规律
的基本规律。它揭示了一切事物、现象发展过程中量变和质变的内在联系及其相互转化。又称量变质变规律。这一规律表明,事物的发展变化存在两种基本形式,即量变和质变,前者表现为事物及其特性在数量上的增加或减少,是一种连续的、不显著的变化,后者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渐进过程的中断,是由一种质的形态向另一种质的形态的突变。在事物内部矛盾的作用下,事物的发展从量变开始,当量变达到一定的界限时,量变就转化为质变,事物的性质发生了变化,旧质事物就变成了新质事物。这是量变向质变的转化。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了新的量变。这是质变向量变的转化。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构成了事物无限发展的过程。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基本形式,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它们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量变中有阶段性的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的扩张。
质、量、度。
1质是指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另一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世界上的事物之所以千差万别,就是因为他们各有自己特殊的质的规定性。事物的质是由事物内部矛盾的特殊性决定的。事物的质是客观的,质与事物的存在是直接统一的。事物的质又是多方面的。例如,一个人既有自然属性方面的质,也有社会属性方面的质,还有思维属性方面的质,等等,事物的质通过属性表现出来。事物的属性是事物质的表现,人们正是通过认识事物的属性去认识事物的质的。在事物的多种多样的属性中,有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的区别。本质属性的有无,直接决定着事物的质,而非本质属性的消失,则不影响事物的存在。
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统一的。这包含两方面的含义:其一,事物总是具有一定质的事物,不具有一定质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其二,质总是一定事物的质,脱离了一定事物的质也是不存在的。事物的质的规律性是多样的。质和属性不可分。质通过属性表现出来;属性则是一物与他物在相互联系中表现出来的质。
2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要素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物体的大小、运动的快慢、分子的多少和排列顺序、生产力的发展的水平和速度等等,这些都是事物量的规定性及其表现。事物的量的规定性也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客观存在的,同事物不可分离。
理解事物的量的规定性,要注意两点:第一,量的规定性和事物不是直接统一的。质的规定性与事物的存在是直接统一的,某一事物失去了自己的质,该事物就变成了他事物。量的规定性则不同,同一事物可以有不同的量。在一定的范围内,量的增减并不影响事物的质。第二,量的规定性是多方面的。有内涵的量与外延的量、精确的量与模糊的量、要素的量与结构的量等。内涵的量的标志的程度,如温度的高低,颜色的深浅、硬度的大小。外延的量标志质的规模,如物的数量、体积、重量。质把不同事物区别开来,量则进一步把同质的事物从量上区别开来,同质的事物可以有不同的量。
在对事物的认识中,认识质是基础、是前提,由质进到量,是对事物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在科学研究中,确定事物及其结构、性质状态的性质,叫做定性研究;对事物进行数量分析、计算和测定是定量研究。定性是定量的基础,确定事物“是什么”,才能把它从千差万别的事物中区别出来;定量是定性的精确化,把定性和定量结合起来是科学研究的重要任务。
3度是事物质和量的统一,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范围或幅度。
事物的度的两端的界限叫做关节点或临界点。关节点是一定质的事物所能容纳的量的活动范围的最高界限和最低界限。事物的量在度的范围内变化,事物不会发生质变,量变超出度的范围,事物就会发生质变。
度的极限叫关节点,超出关节点,事物就形成了新的质,量统一体,成为另一事物。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和量变是相互渗透、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在质[1]变过程中也有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量变引起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交替循环,形成事物质量互变的规律性。质量互变规律体现了事物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质量互变规律方法论意义在于: 第一, 在认识和处理问题上要把握适度的原则。 第二, 注意在理论上正确处理量变和质变的关系。 第三, 注意把握质量互变规律在实际工作中的指导意义。 第四, 结合我国现代化建设实际,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中各种质量关系。在古代,一些思想家已经注意到了量变引起质变的现象。《老子》提出“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战国策》中说“积羽沉舟,群轻折轴”等,包含着量变引起质变的思想。古希腊哲学提出了某种元素的“凝聚化”和“稀薄化”导致形成不同质的事物的思想,在“谷堆论证”、“秃头论证”中讨论了量变与质变的关系。近代德国哲学家黑格尔第一次以唯心主义的形式系统地阐述了质量互变规律。马克思、恩格斯在概括大量自然科学成果的基础上,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唯心辩证法中的合理因素,对于质量互变规律进行了科学阐释。
质量互变规律对于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要求人们要重视量的积累,注意事物细小的变化,不可揠苗助长急于求成,对于消极因素,要防微杜渐;同时又要根据事物的发展进程,不失时机地促使事物由量变到质变的转化。
质量互变规律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与飞跃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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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的认知发展规律是遵循这样的过程:动作感知——前运算——具体运算——形式运算,这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前后顺序是不变的。
第一阶段是感知运动阶段。从出生到2岁,相当于婴儿期。此阶段儿童还没有语言和思维,主要靠感觉和动作探索周围世界,逐渐形成物体永存性观念。第二阶段,2-7岁,相当于婴儿期。此阶段儿童各种感觉运动行为模式开始内化而成为表象或形象思维,特别是由于语言的出现和发展,促使儿童日益频繁地用表象符号来代替或重现外界事物,出现了表象思维。此阶段的主要特点:
(1)相对具体性。儿童开始依赖表象进行思维,但还不能进行运算思维。
(2)不可逆性。
(3)自我中心性。
儿童只能站在他的经验的中心,只有参照他自己才能理解别的事物,而认识不到还有他人或外界事物的存在,也认识不到自己的思维过程。故又称为自我中心思维阶段。
这一阶段分为两个小阶段。
2-4岁为前概念或象征思维阶段,即儿童开始出现凭借语言符号象征游戏、延迟模仿等示意手段表征外在客体的能力,但此时思维具有前概念性,徘徊于概念的一般性与组成部分的个别性之间。
4-7岁为直觉思维阶段,即儿童此时已开始从前概念思维向运算思维阶段过渡,但他们的判断仍受直觉自动调节的限制。此阶段的思维既没有运算的可逆性,也没有守恒的基本形式,尚停留在半象征性的思维状态之中。第三阶段是具体运算阶段,7-11岁,相当于小学阶段。儿童开始具有逻辑思维和真正运算的能力,先后获得各种守恒概念,但运算的形式和内容仍以具体事物为依据。7岁左右的儿童能够在心理上对珠子进行运算,并认为把珠子散开和埃紧是两个相反而又互补的运动,重新排列珠子可使它恢复到起始状态。这说明此时儿童的思想开始又较大的易变性,出现可逆性,能解决守恒问题,可凭借具体事物或形象进行逻辑分类和认识逻辑关系。但是,这种运算仍有其局限性。其一是这一水平的运算还不具有足够的形式化,尚脱离不了具体事物或形象的支持。其二是运算还是零散的、孤立的,不能组成完整的系统。第四阶段是形式运算阶段,始于青春前期,约11、12岁,接近于成人的思维。这一阶段儿童不再靠具体事物来运算,而能对抽象的和表征的材料进行逻辑运算。与具体运算阶段相比,此阶段的儿童思维发生了四种变化:
1.能够进行假设—演绎推理:首先对事物提出一些假设,然后从假设推演出某些逻辑结论。
2.能够进行命题逻辑思维:能够在摆脱实际内容的情况下,对一系列推理的正确性进行评价,在不受命题性质束缚的情况下建立前提与结论间的逻辑联系。
3.能够在头脑中把形式和内容完全分开:他们的认识能超越于现实本身,无需具体事物作为中介,把握抽象概念,进行形式推理。
4.能够形成两种形式运算的认知结构:一是组合系统;二是四群运算。儿童到了这个阶段,已经能够用这些结构形式来解决各种逻辑问题,表明他们的思维已经接近或基本达到成人的成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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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规律是人口过程内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它反映了一定下人口状态的根本特征。人口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因此,人口规律也不止一个。如制约人口自然变动的有人口再生产规律,人口职业构成变动规律等等。但在每一种下,只有一种是起支配作用的主要规律。外文名Law of population实&&&&质
人口规律人口规律是人口发展过程中,各种人口现象、要素间的内在联系及其变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包括人口再生产规律、人口迁移规律、人口等在内的人口规律体系,从不同侧面客观地反映和制约人口过程的发生和发展。作为一个生物群体,人口具有出生、成长、、的过程,有自身、等全部。人口过程深受自然法则制约;由于人与其它生物体的本质区别,人口规律是一种社会规律,人口是社会经济生活的主体,总处在一定的政治、经济、中,与一定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人口规律可分为适用于一切社会形态或几个社会形态的共有人口规律和只反映特定社会形态人口过程的特有人口规律。特有人口规律是共有人口规律在特定社会形态下存在、表现和起作用的特殊形式,它随一定社会的产生而产生、消亡而消失。了解人口规律的存在,充分认识它在一定社会发展条件下的表现及作用方式,对于正确分析人口现状、预测人口未来、制定人口政策具有重大意义。其规律有:制约人口自然变动的人口再生产规律;制约人口机械变动的人口在地区间变动的规律;人口在城乡间变动的规律和人口分布规律;制约人口社会变动的人口在各部门间变动的规律以及人口职业构成变动的规律等。人口发展过程、人口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各因素之间的本质联系。人口规律是由社会决定的。既有反映人口再生产即人类自身生产内在的自行运动的人口规律,也有反映人口与社会、经济、环境诸现象之间本质联系的人口规律。也有人认为,只有前者才是人口规律,后者不属于人口规律而属于或其他规律。
也可概括为两大类:①特有人口规律。反映在某一特定社会形态下存在的人口现象及其与社会经济现象之间的本质联系。它随一定社会生产方式的产生而发生作用,也随该社会生产方式的消亡而退出历史舞台。与各个特定社会相适应,有、、、资本主义社会和的人口规律。②共有人口规律。反映在一切社会形态或几个社会形态存在的人口现象及其与社会经济现象之间某些共同的本质联系。人类自身生产与相适应是一切社会形态共有的两种生产之间的本质联系,是在一切社会形态起作用的共有人口规律。在不同社会形态下,它起作用的形式、过程和后果都是不同的,为各个特殊社会形态的水平和性质所决定。从不同侧面反映人口现象及其与社会经济现象之间本质联系的多种人口规律构成人口规律体系。主要有人口再生产规律、人口、人口社会规律与人口数量变动规律等。反映人口增殖过程诸因素的本质联系以及人口增殖的速度和规模的必然趋势的规律。不同社会都有与其相应的特有的人口再生产规律。在,人口再生产在很大程度上受生物学规律所制约。妇女很早开始生育,出生率高,率也高,出生率仅能补偿或略高于死亡率。在,有所提高,饥饿率下降,人口再生产规模略有扩大,不同阶级的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状况有很大差异。是的财产,他们不关心自己的劳动成果和的延续,出生率较其他阶级为低,繁重的劳动使奴隶的率又最高,奴隶人口的自然有时处于萎缩状态。在,在增加生产主要靠增加的手工劳动条件下,作为小的农民关心劳动力的延续,必然趋向于多育。封建主为收租、征税和抽丁,也鼓励多育。但由于低,封建剥削过重,人口再生产呈现高出生、高、低的趋势。在资本主义社会初期,变化缓慢,要靠增加,人口增长随的加速而加速。其后,使不断提高,资本对数量的需求相对减少,对劳动力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人口增长速度减慢,逐步趋向于围绕简单人口再生产的水平线上摆动。在,人口再生产趋于低出生、低、低人口自然增长。这是由于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基础的大生产的发展,并不要求大量增加数量,而是要求不断提高劳动力素质;社会主义社会也不要求人类自身不断迅速增殖,而要求人们德、智、体几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社会主义社会可使率降至医学发展所能达到的最低限,低死亡率也要求由低出生率来补偿。
人口有计划发展是特有的人口再生产规律。这一规律产生的前提是:①高度发达的科学技术和医学。人们在认识生育的生理规律的基础之上,可以自觉地按照科学的方法调节生育。②生产资料。它决定了有可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对人口的增殖实行的必然性。人口发展是存在于以前的诸社会形态中的共有的人口再生产规律。包括:人类自身生产与相适应的规律,使用的规律,人口的经济构成变动规律和人口分布规律等(见人口)。反映各种社会因素与之间的本质联系。如人口社会结构变动规律,婚姻、家庭与人口再生产过程本质联系的规律等。反映人口再生产内部各因素的数量依存关系及其变动规律性。如一定时期(一年)出生的婴儿性别比例有合乎规律的稳定性,大体为100个女婴与105个男婴之比,并在此上下摆动。出生率与率相等,为零,必然出现静止人口。出生率、率稳定不变,人口自然增长率也会稳定不变,长期持续下去,必然出现稳定人口。从历史看,人口数量的增长往往与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同步的关系,似乎是经济发展的表征。而人口的数量规模又与社会的治乱具有极其深刻密切的关系。
历史中动乱、变革局面的周期性爆发可以看作是历史对于及各种制度的一种自动调节方式,也是对于人口规模和社会资源分配的自动调节机制。中国人口目前已达到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高峰,当前中国所面临的大量严峻社会问题,均与人口的巨大压力有关。
1.中国数千年历史中人口最高数量仅为六千万
今日中国是世界居第一位的人口大国。从中国的政治地理疆域看,时代即已初步确定今日中国领土的基本轮廓;但令人感到惊异的是,中国今日的人口数量规模,却不是从那时起即已形成。在周秦至明清之际3000余年的历史上,中国人口数量曾长期摆动在仅为1000万与6000万之间。18世纪中期即盛清乾隆时代,中国人口数量突然猛增到1亿以上。而在其后至今不过200多年间,中国人口数量竟暴增了10余倍,从而达到今日近13亿惊人规模。
近期研究中国古代历史,考察中国历史中的人口兴衰历程,观察到某些重要的规律。从历史看,人口数量的增长往往与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同步的关系,似乎是经济发展的表征。而人口的数量规模又与社会的治乱,具有极其深刻密切的关系。在中国数千年的历史中,反复重复着这一节奏和脉络,表明其背后隐埋着深刻的历史规律。
2.人口增减与社会治乱相关史料中的统计资料不完备,个别年代的人口数值只能作出推测。但基本的规模轮廓是可靠的。
(1)在清中叶以前,中国人口规模具有一个恒定的高峰值,即万人。历史上达到了这一规模的时期为:后期、东汉后期、隋初、、元、明及清初。
(2)中国历史中人口曲线的各个高峰点,常常与那一时代经济发展的一个高峰时期相伴随。伴随人口之高峰期往往也是社会、历史将发生大转折、社会发生重大变动的前夜时期。例如,平帝是人口最高峰时期,这也是王莽篡政及绿林、赤眉起义的前夜。东汉桓帝是人口高峰期也是爆发黄巾起义、发生汉末大变乱的前夜。此外如西晋之太康年代,隋之大业年代,之开元、天宝年代,北宋之大观年代,以及盛清之乾隆时代。
历史现象的重复发生,反映着客观规律的存在。从历史看,历史上每当濒临动乱前夜,社会人口必剧增而达到高峰;而每在大战乱时期以后,则人口必得到锐减。因之,历史上人口数量激增、降落的周期性运动,与社会经济、政治之繁荣、衰落、动乱的周期性变动,具有近乎同步的关系。
(3)对以上人口与经济关系的简要解释是:在特定的及技术条件下,一种社会制度所能的人口规模似乎具有一种常量(在清代以前这个常量的极限是6000万人口)。突破了这个规模和常量,社会资源分配即陷于失调(在中国历史中最重要的社会资源是可耕田地),这种重要社会资源的分配失调最终必会导致社会变乱。
因此,如从这一意义上观察,历史中动乱、变革局面的周期性爆发即是具有必然性的。这种变乱,可以看作是历史对于社会经济关系及各种制度的一种自动调节方式,也是对于人口规模和社会资源分配的自动调节机制。市场经济充分利用了资本主义来合理利用和调配资源,在发展史上应是建设的开山之作。在资本主义经济诸规律中,、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是一致的。但是,在市场,其、、,不仅是围绕生产成本与贡献,而且是围绕精神文明对市场的培育,围绕对市场的正确导向来完成的。社会主义之所以不同于资本主义经济,集中地表现在两种市场经济的人口规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人口规律,就是要解决资本主义经济特有的所谓相对过剩的人口规律。真正地解决劳动与产品、市场脱节的现象,如前一个时期的“三鹿奶粉现象”,在一定程度已说明着假冒中与劳动脱节的现象。资本主义经济相对过剩的人口规律,应该说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之源,也是罪恶之首,也是他最终走向停滞与衰亡,为我们追求、探索全新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现实原因。对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认识,尤其在资本主义早期,和我们的曲折探索中,我们应该尤为深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人口规律,无论在制度因素还是意识形态因素都已经能够很好地解决资本主义特有的相对过剩的人口规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人口规律,是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已然面临的亟待认真解决的理论与实践的重大现实问题。它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区别于的根本表现,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特征。它是对在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过程中社会罪恶的扬弃,也是初级阶段的真正地抓住历史前进的接力棒,成为社会历史主人的标志。也是社会历史由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过程中,社会的运动由自为运动进入自主运动的一个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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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分异规律(rule of territorial differentiation)是指各组成成分及其构成的在地表沿一定方向分分布的规律性现象。外文名rule of territorial differentiation意&&&&义是进行的基础
地域分异规律是在人们认识自然的过程中逐步获得并加深认识的。古希腊的根据当时对地球的纬度差异的认识,将地球划分为5个,是最早对气候分异规律的认识。中国2000多年以前的《尚书·禹贡》据名山大川的自然分界,将当时的国土划分为。这是中国最早对地貌分异规律的认识。19世纪德国A.von洪堡经过,研究了气候与植被的相互关系,提出了植被的地域分异规律。19世纪末, 俄国В.В.道库恰耶夫以观点进行,并由此创立学说,同时指出它对地表各种自然现象的普遍意义。随着对陆地表面的分异现象的深入研究,人们发现许多自然地带是不连续的,大的山系、大的高原还出现垂直带现象。这些现象的存在说明除了的地域分异规律外,还有的地域分异规律在起作用。
对地域分异规律的认识,虽然目前没有取得一致的意见,但都承认有几种分异规律存在:①因按纬度分布不均引起的;②大地构造和大地形引起的;③相互作用引起的从海岸向大陆中心发生变化的干湿度地带性;④随山地高度而产生的;⑤由地方、地面组成物质以及地下水埋深不同引起的分异。对地域分异规律认识的主要分歧是对与非地带性广义和狭义的认识问题。主要有 3种意见:①广义地理解地带性与狭义地理解非地带性。认为地带性既包括,又包括干地带性(又称),有的还包括;则指大地构造、地势地貌分异、岩性等引起的非或分异的特性,甚至只指自然省(见)以内的地貌、地质构造与岩性,以及与的变化。②狭义理解地带性与广义理解非地带性。认为地带性就是纬度地带性,非地带性既包括狭义的非地带性,又包括干湿度地带性和垂直带性。③对地带性和非地带性都作狭义的理解,此外还分出干湿度地带性和垂直带性。这些分歧主要是由于对因素和地域分异规律作用的范围的认识不同而产生的。对的狭义理解认为,在地表随纬度变化是地带性分异因素,而海陆分布、大地构造、地势地貌、岩性等是非地带性分异因素;地表的地域分异,正是与非地带性因素长期共同作用的结果;地方性的分异因素主要是地方地形、地面组成物质和。目前对地域分异规律研究的明显趋势是确定不同规模的地域分异规律和其作用范围。苏联学者把规律分为两种规模:延续于所有大陆、数量有限的总的世界和在主要世界地理地带以内形成的局部性纬度地带。英国学者在自然地理研究中提出全球性规模的研究、大陆和区域性规模的研究和地方性规模的研究。一些中国学者认为地域分异规律按规模和不同,可分为4个等级:①全球性规模的地域分异规律,如全球性的热量带。②大陆和大洋规模的分异规律,如横贯整个大陆的纬度和海洋上的。③区域性规模的地域分异规律,其表现是于湿度省性(又称经度省性)和带段性,如在温带大陆东岸、大陆内部和大陆西岸分布不同的区域性地带。也是区域性的分异规律。④地方性的。有两类:一是由地方地形、地面组成物质和地下水埋藏深度的不同所引起的系列性地域分异;二是由地方地形的不同所引起的坡向上的地域分异。研究地域分异规律是认识自然地理环境特征的重要途径,是进行的基础,对于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因地制宜进行有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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