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谈以罚代管管合理吗?

摘要:网曝西安交警罚款任务表
西安交警支队:责令纠正
  10月31日,网上曝光一张《交警雁塔大队第四季度11月份专项整治月量化任务分解表》照片,显示西安市交警雁塔大队各中队11月份针对两三轮车、 酒驾醉驾、渣土车、走禁线以及违停的量化整治任务,其中包括具体的处罚种类和罚款数量。昨天,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方微博表示,已责令雁塔大队立即 纠正将工作量转换成罚款的错误做法,并通报批评。
  每个中队、科室参与考评的多少人,每人要处罚几起两三轮车,几起酒驾醉驾,几起渣土车, 每起分别罚款多少,一共罚款多少&&西安交警雁塔大队给各中队下发的专项整治量化任务,&分解&得可谓详尽细致,每名交警要作出多少次处罚,要&挣&多少 罚款收入,都规定得清清楚楚,一目了然。这个&量化任务分解表&中,最核心的任务是罚款任务,最突出的内容是罚款数字,网友直接称之为&交警罚款任务 表&,可以说是再贴切不过的。
  这样的罚款指标量化实在荒谬,也让每个交警压力很大,谁也不愿意跟自己的饭碗过不去,这也正是这个潜规则被曝光的原因。这样的潜规则让所有的驾驶员不寒而栗,只要是机动车,只要你上路行驶,就有被交警罚款拘留的可能。作为一名交警,忘掉了自己的本职工作,他们上路后就想着罚款扣车,所有的机动车都成了交警的财源,如此以罚代管,交警与车匪路霸有何区别?执法犯法,把道法当成了一纸空文,国家法律尊严何在?
  面对网友的质疑,交警雁塔大队11月1日堂而皇之回应称,&量化任务分解表&只是11月份的工作安排表,绝 不是罚款任务表,表上的数字既是交通秩序管理的要求,也是对民警工作责任心和管事率的基本要求,云云。谁都知道,交警现场执法要作出多少次处罚,这些处罚 会产生多少罚款,主要而且只能取决于现场实际出现了多少违章行为,以及对每一起违章行为依法应处以多少罚款,因此,处罚次数和罚款数量都不应当事先规定任 务,而只应当是现场执法情况的实际反映。事先制定了详细的&量化任务分解表&,并将量化到个人的罚款数量,确定为民警工作责任心和管事率的基本要求,却一 口咬定这绝不是罚款任务表,如此狡辩实在太过荒唐。好在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很快出面表态,责令雁塔大队纠正错误做法,认定&量化任务分解&属于&将工作 量转化成罚款&,该大队&以罚代管&的实质被坐实,再也无法狡辩。
  像交警雁塔大队这样以&量化任务分解&之名,行下达&罚款任务&之实, 在西安交管部门中是极个别现象吗?恐怕未必。在全国交管系统中是极个别现象吗?恐怕未必。雁塔大队辩称&绝不是罚款任务表&时提出,&西安市已于2002 年实行交通罚款罚缴分离制度,所有交通罚款均上缴财政&,言下之意,即便&量化任务分解&可以算是罚款任务,即便他们收取了不菲的罚款,但这些罚款全部都 要上缴财政,与他们作为执法者的利益无关。事实果真是这样吗?恐怕未必。
  按照2004年7月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 知》,政府非税收入实行分成管理政策,政府非税收入分成比例,按照所有权、事权以及相应的管理成本等因素确定,涉及部门、单位之间分成的政府非税收入,其 分成比例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报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批准。原来,交通罚款作为非税收收入的一种,交管部门能够以征收机关的身份按比例分成 &&一些地方交管部门&将工作量转换成罚款&的做法屡禁不止,原来是因为罚款能够按比例返还,&以罚代管&的背后,原来存在着&执罚经济&的利益驱动,与 执法部门的&收入&和利益大有关联。
  一张交通执法&量化任务分解表&,就是一张不折不扣的&交警罚款任务表&,其暴露的不但是荒诞的表 象,更是交通罚款管理失范的沉重真相。改革非税收入管理制度,通过科学的综合财政预算,由财政向交管部门提供足额经费保障,并以严厉的问责追究制度,对交 管部门和执法人员施以严格约束,严禁用&罚款分成&等利益激励机制&刺激执法&,这些改革举措再也不能拖延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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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不能“以罚代管” “虚晃一枪”被指敷衍
  据报道,早在今年7月,捷豹路虎、奔驰、奥迪等进口汽车企业,陆续宣布将对旗下部分整车产品和配件进行不同程度地降价。然而,记者在暗访后发现,整车价格并没有任何变化,一方面是4S店称赔钱卖车,仅靠售后维修赚钱;另一方面消费者维修保养贵,投诉无门。
  不少网民指出,反垄断调查“亮剑”以来,进口车企所承诺的降价并未兑现,一些豪车甚至逆势加价,这说明仅仅罚款不足以让进口车企放弃垄断暴利,也说明之前的反垄断调查未能切中要害。归根结底,汽车进口制度才是进口汽车在国内售价畸高的关键,鉴于此“运行”快十年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当废则废。
  “虚晃一枪”被指敷衍发改委
  网民“张国栋”认为,原本以为随着反垄断“利剑高悬”,那些涉嫌垄断和价格虚高的豪车品牌,在做出一些实质性的回应后,应该进一步“规范”起来,可谁料不过是“虚晃一枪”。
  还有网民指出,很多人说,重罚之下,必有良序。而今看来,这个想法确实太过幼稚。反垄断调查“三年磨一剑”,消费者天真地以为此番动静之下,市场价格自当乖巧起来。遗憾的是,想法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网民“李云”说,行驶在高利润轨道上的捷豹路虎、奔驰、奥迪不会轻易“减速”,因为垄断暴利的惯性强大,还因为特许的营销模式成为价格“加速器”。反垄断“亮剑”,车企可以用“带水分的降价”来敷衍,更能够“绕道走”,避其锋芒。
  “对于这种无视消费者,无视法律法规的企业,不论多么大,多么有影响力,政府要敢于出手。”网民“小道士不爱说话”说。
  反垄断不能“以罚代管”
  有网民称,在反垄断过程中,除对垄断行为的处罚外,更要发现法律法规上的不足、制度政策上的缺陷,并及时完善,才能织牢“法网”,更好地维护市场的公平正义。
  网民“邓海建”认为,虚假降价是悖逆契约的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而这一课,也让消费者再次体悟一个基本道理:反垄断只是事后责罚,并不能真正吓唬住暴利之心,良好的市场秩序,才是价格公平的根本。
  还有网民认为,罚单模式固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彰显反垄断执法部门的决心,但离形成制度化与法治化的反垄断格局还有不小距离。只有在此基础上,迅速加快执法队伍建设,完善从汽车销售到维修和定价的整个行业链条有关的法律法规,打通消费者的维权通道,汽车反垄断才能真正实现制度化、常态化。
  汽车进口制度当修则修
  网民“邓海建”指出,进口汽车售价较高,除运费、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等税费问题,最关键的还是汽车进口制度,使厂家把握了定价大权。企业逐利的结果,就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在价格垄断上风生水起。
  网民“李云”说,解铃还需系铃人“运行”快十年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差不多可以“报废”,更何况它是先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施行前的产物,难免对垄断及反垄断认识不足,或许在一段时期内利大于弊,可现如今已是弊大于利,成为价格畸高的“发动机”。
  有网民建议,不妨将步子迈得更大一些,借鉴欧美日发达汽车市场的治理经验,以革故鼎新的姿态重构汽车市场秩序。譬如,欧盟采用开放汽车销售形式,将销售和维修完全分开,并允许经销商多品牌授权经营;美国从1917年起就一直为争取经销商与整车厂商之间的平等关系而努力;日本则是通过允许平行进口汽车打破垄断,促进市场竞争。(记者 陈伟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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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告别以罚代管 “治超”方能不成笑谈
  不从立法层面限制行政权力自我授权扩权的谋利冲动,不铲除以罚代管的畸形利益链条,那么自由裁量的行政处罚与以罚代管就不会善终。
  当前语境下,在治理公路超载的问题上,以罚代管的“治超”好像彻底沦为笑柄了。车主超载,反倒变成公职部门的提款利器,他们哪还顾得上“治超载”,恐怕只会忙着“数钞票”吧。昨日新闻就说“车辆治超14年:多地罚款挂钩创收,给钱就能不卸载。”(12月1日澎湃新闻)
  一边是频频下发的“治超令”,一边是屡见不鲜的超载超限。自2000年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出台以来,全国“治超”已14年之久,缘何“超”与“治超”仍并行“在路上”,难见成效?这个问题,还得治理超载的各部门来解答。如果他们不好意思,记者也采访了各地车主,搜罗了下近年各地治超表现,给出了三个答案:以罚代管,罚款为上;紧一阵松一阵,运动式执法;各行其是,为己谋利。
  这三个综合起来看,即是一个意思:当前的治超在某种程度上正异化为相关部门谋利敛财的创收工具。治超效果貌似不力,但在治超花样上,我们却看到各种富有创造力的惹眼表现。如多地都曾发明过“罚款月票”、“包季套餐”。有套餐,能包月,对车主而言,反正有过路费和各种收费在前面等着,不超载别说赚不亏都难。既然有贴心的罚款套餐,那就保底包月之后,多超多赚,车主和罚款部门,两相受益。
  而受苦的,除了路桥质量,就是分摊到消费终端的运输货运成本了。最后埋单的,还是作为消费者的普罗大众。比经济成本之外,风险成本是最不可容忍的,前几年的一些地方发生的“超载致路桥坍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惨痛悲剧,一再提醒,“治超”不该是相关主管部门“数钞提款”的部门谋利的手段工具,而应是着眼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不能打丝毫折扣的公共执法行为。
  而所谓,“紧一阵松一阵,运动式执法”,以及“各行其是,各谋其利”等行为,本质上也是创收敛财思维作祟。十几年来,“文山会海”压不住超载超限,甚至去年底河南永城车主因超载罚款而服毒;近日又是河南车主因不满超限处罚而服毒;“治超”真的是闹得天怒人怨而还不得其法吗?非也。行政罚款的制度本身才是最大的问题。“超载”和“治超”本是水火不容,却结为诡异的“利益共同体”,并因交钱了事,罚款创收而紧紧捆绑一起。
  不从立法层面限制行政权力自我授权扩权的谋利冲动,不铲除以罚代管的畸形利益链条,那么自由裁量的行政处罚与以罚代管就不会善终——当然还有公路乱收费问题。总之,治超若还是罚款游戏,“超载—罚款—更多超载”的恶性循环,就很难真正被遏止。□华西都市报评论员李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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