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渡河大桥中外合作办学授课语言是中文还是外语

如果上对外合作办学的学校,前景怎么样,能学到东西吗?例如:河南大学对外合作办学。_百度知道
如果上对外合作办学的学校,前景怎么样,能学到东西吗?例如:河南大学对外合作办学。
请准备回答,河南农业大学(对外合作办学)?很急,河南科技大学(对外合作办学),这些学校到底怎么样:河南大学对外合作办学例如,非常感谢
提问者采纳
有的收费是很贵的,你要结合家庭条件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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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大部分是全英授课,上边讲的非常清楚,大部分老师都是外教!具体的可以上河南的百度贴吧henu吧看国教院的迎新贴我可以非常明确的告诉你,河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的对外合作办学是一定能学到东西的
学什么都能学到东西,中外合作办学也一样的。不过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一定会很多,毕竟是降分录取的…………成事在人,加油吧少年。
报滑档了,没办法了,本来以为分数线低的今年却高得吓人,可是分数线高的今年却低下来了,而且我报考的只有一个学校的分数投档线到了,而且只高了一分,现在又不能补录,因为这个学校还在收录中……,没办法啊,明天不知道补录的学校,好的还有吗?今年真倒霉啊。我是河南的。
哎……没了……祝你好运吧。
和高中平时上课一样,你听了就会就能学到东西,不听就不会学不到东西,前景怎么样看你自己了,也看你学的专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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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中外合作办学
义项指多义词的不同概念,如的义项:网球运动员、歌手等;的义项:冯小刚执导电影、江苏卫视交友节目等。
按照《》的规定:中外合作办学通常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目前所称的中外合作办学一般是指国家鼓励的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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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办学方式
一是学历教育项目,必须通过统招考试,填报志愿,毕业后分别获得中外双方学校颁发的文凭(如: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合作举办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一是非学历教育,无须填报志愿,参加学校自己举办的入学考试即可。中方学校修得相应学分后,通过语言考试后再被合作学校录取,毕业后获得外方学校颁发的文凭(如:与荷兰万豪劳伦斯坦(原荷兰劳伦斯坦国际农学院)合作举办园艺专业非学历项目)注意:就读非学历教育项目的,若该项目未能获得教育部认证,即不能承认该项目所获学历。
从教育层次
一是本科段教育,也分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考)和自主招生,(如:中国农业大学与美国科罗拉多大学丹佛分校和健康科学中心合作举办传播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统考和自主招生各占50人。)二是硕士段教育,参加高校组织的自主招生考试,学生修完全部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后,可获外方高校的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中留服对学位证书可做学历学位认证;中方高校的结业证书。目前大部分的中外合作办学硕士项目均是如此。(如: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与美国西雅图城市大学合作举办的MBA学位项目)还有一种中外合作办学硕士项目是双学位,颁发外方高校硕士学位证书,同时还可以申请国内高校的硕士学位证书,同时教育部中留服还可以做学历学位认证。(如: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与法国巴黎第一大学、法国国家企业管理教育基金会合作举办企业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三是博士段教育,博士段教育从层次目前只有一种,毕业后颁发外方高校的博士学位证,教育部中留服会做学历学位认证;(如:中国人民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管理学博士学位教育项目)
从办学主体
一是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如:温州肯恩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等大学);二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如:北京工业大学与美国新泽西理工大学工程管理理学硕士;北京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中国社会工作文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我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一般情况下也归为中外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的审批、评估和管理一般由教育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司进行。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者、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依法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必须遵守中国法律,贯彻中国的教育方针,符合中国的公共道德,不得损害中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和。中外合作办学应当符合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致力于培养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是,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机构。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
日,教育部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了经过合法批准的四百多家本科中外合作办学名单。这四百多家中外合作办学都是本科以上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
·2010年通过核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北京市第一批通过复核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名单类别序号项目名称批准书编号颁证机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北京大学与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合作举办卫生事业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MOE11AU1AO教育部2北京大学与美国福坦莫大学比利时弗拉瑞克鲁汶根特管理学院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MOE11US1AO教育部3清华大学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合作举办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MOE11AU1AO教育部4清华大学与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合作举办体育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MOE11AU1AO教育部5清华大学与美国天普大学合作举办法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MOE11US1AO教育部6北京交通大学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合作举办企业资源计划系统商务硕士学位教育项目MOE11AU1AO教育部7北京交通大学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MOE11AU1AO教育部8北京科技大学与比利时鲁汶工程技术学院合作举办电子媒体工程硕士学位教育项目MOE11BE1AO教育部9北京科技大学与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MOE11US1AO教育部10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与美国马里兰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MOE11US1AO教育部1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与法国巴黎第一大学、法国国家企业管理教育基金会合作举办企业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MOE11FR1AO教育部1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美国佛罗里达国际大学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MOE11US1AO教育部13北京理工大学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合作举办通信工程硕士学位教育项目MOE11AU1AO教育部14北京理工大学与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合作举办职业技术教育理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MOE11DE1AO教育部15北京理工大学与美国史蒂文斯理工学院合作举办电信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MOE11US1AO教育部16北京理工大学与美国史蒂文斯理工学院合作举办微电子学与光子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MOE11US1AO教育部17北京体育大学与美国俄亥俄大学合作举办体育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MOE11US1AO教育部18北京工业大学与美国西雅图城市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MOE11US1AO教育部19首都师范大学与澳大利亚弗林德斯大学合作举办教育硕士学位教育项目MOE11AU1AO教育部20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澳大利亚迪肯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MOE11AU1AO教育部21北京建筑工程学院与澳大利亚南澳大学合作举办土木工程硕士学位教育项目MOE11AU1AO教育部22北京邮电大学与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合作举办电信工程及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MOE11GB2AO教育部23北京邮电大学与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合作举办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MOE11GB2AO教育部24中国农业大学与美国科罗拉多大学举办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教育项目MOE11US2AO教育部25中国农业大学与美国科罗拉多大学合作举办传播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MOE11US2AO教育部26北京林业大学与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合作举办草业科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MOE11US2AO教育部27中央财经大学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合作举办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教育项目MOE11AU2AO教育部28北京联合大学与英国佩斯利大学合作举办国际商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MOE11GB2AO教育部29北京农学院与英国哈珀?亚当斯大学学院合作举办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教育项目MOE11GB2AO教育部30北京农学院与英国哈珀?亚当斯大学学院合作举办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MOE11GB2AO教育部31北京理工大学与加拿大北阿尔伯塔理工大学合作举办信息技术专业学士学位教育项目MOE11CA2AO教育部32北京理工大学与美国犹他州立大学合作举办国际经济专业学士学位教育项目MOE11US2AO教育部33北京理工大学与美国犹他州立大学合作举办信息技术专业学士学位教育项目MOE11US2AO教育部34北京工业大学与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合作举办信息技术学士学位教育项目MOE11US2AO教育部35北京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与加拿大国际教育中心合作举办国际会计专业高等专科教育项目PDE11CA3AO北京市教育委员会36北京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与加拿大国际教育中心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高等专科教育项目PDE11CA3AO北京市教育委员会37北京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与加拿大国际教育中心合作举办信息技术与信息管理专业高等专科教育项目PDE11CA3A北京市教育委员会38清华大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美国哈佛大学合作举办公共管理课程非学历高等教育项目PDE11US4NO北京市教育委员会39中国农业大学与荷兰万豪劳伦斯坦瓦格宁根大学(原荷兰劳伦斯坦国际农学院)合作举办农村发展与创新专业非学历教育项目PDE11NL4NO北京市教育委员会40中国农业大学与荷兰万豪劳伦斯坦瓦格宁根大学(原荷兰劳伦斯坦国际农学院)合作举办园艺专业非学历项目PDE11NL4NO北京市教育委员会41中国农业大学与荷兰万豪劳伦斯坦瓦格宁根大学(原荷兰劳伦斯坦国际农学院)合作举办土地与水资源管理专业非学历项目PDE11NL4NO北京市教育委员会42中国农业大学与荷兰万豪劳伦斯坦瓦格宁根大学(原荷兰劳伦斯坦国际农学院)合作举办国际农业商务管理非学历项目PDE11NL4NO北京市教育委员会4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与美国国际注册商业房地产投资师协会合作举办国际商业房地产投资师课程非学历高等教育项目PDE11US4NO北京市教育委员会44北京理工大学与英国中兰开夏大学合作举办电子工程课程非学历高等教育项目PDE11GB4NO北京市教育委员会45北京工业大学与美国国际电讯理工学院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文凭教育项目PDE11US4NO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46北京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中国社会工作文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MOE11HK1AO教育部47清华大学与香港中文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MOE11HK1AO教育部·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批准设立和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China-EU School of Law in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法工程师学院 (Beihang Sino-French Engineer School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 清华大学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合作举办应用金融硕士学位教育项目2. 华北电力大学与英国斯莱斯克莱德大学、英国曼切斯特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3. 中国政法大学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合作举办法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4. 中国政法大学与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合作举办文学硕士(行政管理方向)学位教育项目5. 北京工业大学与美国新泽西理工大学合作举办理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合作举办市场营销硕士学位教育项目7. 北京理工大学与英国瑞丁大学合作举办信息科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8.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与法国兰斯高等工商管理学院合作举办零售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9.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美国莱特州立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10. 中央财经大学与美国史蒂文斯理工学院合作举办项目管理理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1.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软件科技理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2.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与香港中文大学合作举办心理咨询与治疗文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3. 北京大学与香港大学合作举办牙医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通过复核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国际学院2. 同济大学中德学院3. 上海交通大学中欧国际工商学院4. 上海交通大学交大密西根联合学院(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SJTU-UM Joint Institute)5. 同济大学中德工程学院(Sino-German College Applied Sciences of Tongji University)6. 上海理工大学中英国际学院( Sino-British College of the University of Shanghai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7. 上海大学中欧工程技术学院( Sino-European School of Technology of Shanghai University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 复旦大学与荷兰戴尔福特理工大学合作举办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2. 复旦大学与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合作举办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3. 复旦大学与爱尔兰都柏林大学学院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4. 复旦大学与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合作举办英语语言教学教育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5. 复旦大学与法国里尔第二大学合作举办管理科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6. 复旦大学与挪威管理学院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7. 同济大学与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合作举办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8. 同济大学与美国密西根大学迪尔本分校合作举办汽车系统工程硕士学位教育项目9. 同济大学与法国汉斯管理学院合作举办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10. 同济大学与法国国立桥路大学合作举办国际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11. 华东理工大学与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12. 华东理工大学与德国吕贝克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13. 华东理工大学与德国吕贝克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教育项目14. 华东政法大学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合作举办法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15. 东华大学与日本文化学园合作举办艺术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16. 东华大学与德国劳特林根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轻化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17. 东华大学与加拿大卡尔顿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18. 上海财经大学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19. 上海财经大学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合作举办经济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0. 上海财经大学与英国伦敦城市大学合作举办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21. 上海财经大学与美国韦伯斯特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22. 上海财经大学与美国韦伯斯特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3. 上海电力学院与英国斯特拉斯克莱德大学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4. 上海电力学院与英国斯特拉斯克莱德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5. 上海理工大学与美国北达科他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6. 上海理工大学与美国中央密西根大学合作举办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7. 上海理工大学与爱尔兰都柏林格里菲斯学院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8. 上海理工大学与德国汉堡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9. 上海理工大学与德国汉堡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30. 上海理工大学与德国汉堡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教育项目31. 上海海事大学与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管理学院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32. 上海海事大学与世界海事大学合作举办国际运输与物流硕士学位教育项目33. 上海水产大学与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合作举办市场营销专业本科教育项目34. 上海水产大学与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合作举办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教育项目35. 上海杉达学院与美国瑞德大学合作举办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教育项目3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与美国中央密西根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3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与美国中央密西根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3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与新西兰奥克兰理工大学合作举办应用化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3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与加拿大汤姆逊大学合作举办市场营销专业本科教育项目40. 上海师范大学与美国韦伯州立大学合作举办经济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41. 上海师范大学与美国犹他大学合作举办旅游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42. 上海师范大学与美国戴顿大学合作举办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43. 上海师范大学与美国戴顿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44. 上海师范大学与法国柏莱斯?帕斯卡尔大学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45. 上海师范大学与法国柏莱斯?帕斯卡尔大学合作举办经济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46. 上海师范大学与法国柏莱斯?帕斯卡尔大学合作举办广告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47.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与韩国东西大学合作举办艺术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48.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与美国劳伦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49.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与美国劳伦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50.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与美国劳伦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交通运输专业本科教育项目51.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与英国中兰卡郡大学合作举办英语专业本科教育项目52.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与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合作举办物流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53.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与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合作举办物流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54.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与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合作举办国际商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55.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与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56.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与加拿大道格拉斯学院合作举办金融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57.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与加拿大道格拉斯学院合作举办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58. 上海大学与加拿大布鲁克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59. 上海交通大学与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大学合作举办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60. 上海交通大学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合作举办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61. 上海交通大学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合作举办国际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62. 上海中医药大学与英国伦敦都市大学合作举办药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63.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与美国南新罕布什尔大学合作举办国际会计师本科教育项目64.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与美国西北理工大学合作举办国际会计师本科教育项目65.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与英国诺森比亚大学合作举办国际会计师本科教育项目66.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与英国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合作举办国际会计师本科教育项目67.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与英国格拉摩根大学合作举办国际会计师本科教育项目68.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与英国格林威治大学合作举办国际会计师本科教育项目69.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与英国赫特福德大学合作举办国际会计师本科教育项目70.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与英国北安普顿大学合作举办国际会计师本科教育项目71.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与英国提赛德大学合作举办国际会计师本科教育项目72.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与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合作举办国际会计师本科教育项目73.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与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合作举办国际会计师本科教育项目74.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与美国西北理工大学合作举办企业管理直通班教育项目75.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与英国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合作举办企业管理直通班教育项目76.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与英国提赛德大学合作举办企业管理直通班教育项目77.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与英国北安普顿大学合作举办企业管理直通班教育项1. 同济大学与意大利米兰理工大学、意大利都灵理工大学合作举办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 同济大学与意大利米兰理工大学、意大利都灵理工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3. 华东师范大学与美国艾里克森研究院合作举办儿童发展与早期教育理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4. 上海音乐学院与日本多莱坞大学合作举办录音艺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5. 上海电机学院与美国北爱荷华大学合作举办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教育项目6. 上海海事大学与荷兰泽兰德大学合作举办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7. 上海海事大学与澳大利亚西澳大学合作举办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8. 上海师范大学与英国龙比亚大学合作举办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9. 上海体育学院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理工大学合作举办体育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10. 上海海事大学与荷兰泽兰德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专业本科教育项目11.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与美国劳伦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批准设立和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1. 复旦大学与香港大学合作举办社会行政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2. 复旦大学与香港大学合作举办社会工作硕士学位教育项目3. 复旦大学与香港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4. 华东政法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合作举办法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通过复核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西南交通大学与澳大利亚南澳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2、电子科技大学与葡萄牙ISCTE里斯本大学学院合作举办管理学博士学位教育项目3、成都学院与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合作举办艺术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4、四川大学中澳合作办学项目5、电子科技大学与英国格拉斯哥大学合作举办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6、西南交通大学与美国乔治梅森大学合作举办经济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7、西南交通大学与美国乔治亚州立大学合作举办生物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8、西南交通大学与德国德累斯顿国际大学、德国佛朗霍菲无损检测研究所合作举办无损检测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9、成都理工大学与英国斯泰福厦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1、四川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灾害护理学理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2、四川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义肢矫形学理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3、四川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物理治疗硕士学位教育项目4、四川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职业治疗学理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通过复核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 天津财经大学与美国俄克拉荷马市立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2. 天津科技大学与美国库克学院合作举办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3. 天津科技大学与美国库克学院合作举办国际企业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4. 天津科技大学与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合作举办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5. 天津理工大学与日本大阪产业大学合作举办工业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6. 天津理工大学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席库提米分校合作举办项目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7. 天津理工大学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席库提米分校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8. 天津理工大学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席库提米分校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9. 天津理工大学与加拿大汤姆逊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10. 天津师范大学与韩国大佛大学合作举办教育行政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11. 天津师范大学与韩国大佛大学合作举办情报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12. 天津商业大学与美国佛罗里达国际大学合作举办酒店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13. 天津商业大学与美国东密西根大学合作举办人力资源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14. 天津商业大学与澳大利亚查理?斯窦大学合作举办人力资源管理学士学位教育项目15. 天津医科大学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理工大学合作举办护理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16. 南开大学与澳大利亚弗林德斯大学合作举办国际经贸关系硕士学位教育项目17. 南开大学与澳大利亚弗林德斯大学合作举办医院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18. 南开大学与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合作举办国际会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19. 中国民航大学与法国国立民航大学、法国航空工程大学合作举办航空安全管理硕士学位教育20.天津科技大学与日本京都计算机学院合作办学(中日)计算机与科学专业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1. 南开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现代物流硕士学位教育项目·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批准设立和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 中国民航大学中欧航空工程师学院(Sino-European Institute of Aviation Engineering, CAUC)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 天津师范大学与日本国立三重大学合作举办日语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通过复核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 重庆工商大学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1. 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2. 重庆工商大学国际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 重庆大学与美国密西根大学迪尔本分校合作培养汽车系统工程硕士项目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1. 重庆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培养工程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2. 重庆大学与香港大学合作培养可持续城市发展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通过复核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 江南大学莱姆顿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 江苏科技大学与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 江苏科技大学与法国巴黎高等计算机学院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3.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与德国梅泽堡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环境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4.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与德国梅泽堡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5.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与德国梅泽堡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应用化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6.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与德国梅泽堡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市场营销专业本科教育项目7. 江苏工业学院与加拿大圣西维尔大学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8. 江苏工业学院与加拿大圣西维尔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9. 江苏工业学院与加拿大圣西维尔大学合作举办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教育项目10. 江苏工业学院与加拿大圣西维尔大学合作举办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教育项目11. 扬州大学与澳大利亚查理?斯窦大学合作举办国际商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12. 南京师范大学与英国诺森比亚大学合作举办通讯与电子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13. 南京师范大学与英国诺森比亚大学合作举办电气与电子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14. 南京师范大学与美国马里兰大学合作举办刑事司法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15. 南京师范大学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合作举办经济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16. 南京工程学院与英国诺森比亚大学合作举办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17. 南京工程学院与英国诺森比亚大学合作举办电力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18. 南京大学与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管理学院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19. 南京中医药大学与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合作举办电子商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0. 中国矿业大学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批准设立和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西交利物浦大学( Xi'an Jiaotong-Liverpool University )昆山杜克大学(Duke Kunshan University, DKU)
·通过复核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 浙江工业大学与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 浙江工业大学与英国利兹大都会大学合作举办国际贸易与金融硕士学位教育项目3. 浙江理工大学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时装技术学院合作举办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4. 浙江理工大学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时装技术学院合作举办艺术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5. 浙江师范大学与澳大利亚伊迪斯?科文大学合作举办教育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6. 浙江工商大学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席库提米分校合作举办项目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7. 浙江科技学院与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8. 浙江林学院(已更名为浙江林业大学)与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9. 温州医科大学与美国新英格兰视光学院合作举办眼视光学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10. 杭州师范学院与澳大利亚堪培垃大学合作举办教育领导硕士学位教育项目11.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与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合作举办国际商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12.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与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合作举办国际贸易专业本科教育项目13.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与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合作举办工程教育专业本科教育项目14.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与新西兰怀卡托大学合作举办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15.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与美国印第安那波利斯大学合作举办英语专业本科教育项目16.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与美国印第安那波利斯大学合作举办国际金融专业本科教育项目17.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与美国印第安那波利斯大学合作举办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1. 浙江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品质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2. 浙江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酒店与旅游业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3. 浙江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护理学专业学士学位教育项目4. 浙江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国际房地产理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5. 浙江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批准设立和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宁波诺丁汉大学(The University of Nottingham-Ningbo)温州肯恩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 温州医科大学与美国托马斯大学合作举办护理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 浙江农林大学与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合作举办旅游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3. 宁波大学与法国昂热大学合作举办旅游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4. 中国美术学院与德国柏林艺术大学合作举办美术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通过复核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 长江商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 中山大学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合作举办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2. 中山大学与法国里昂第三大学合作举办国际贸易硕士学位教育项目3.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与英国利兹大学合作举办英语教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4. 广州大学与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合作举办国际会计商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5. 广州大学与法国昂热大学、尼斯大学合作举办旅游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6. 华南师范大学与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合作举办商学学士学位教育项目7.华南师范大学与澳大利亚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合作举办旅游与酒店管理本科科教育项目8.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与英国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合作举办教育管理与发展学士学位教育项目·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批准设立和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 厦门大学与美国旧金山大学合作举办环境管理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 2. 福建农林大学与加拿大新斯科舍农学院合作举办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3. 福建农林大学与加拿大新斯科舍农学院合作举办园艺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4. 集美大学与美国库克学院合作举办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教育项目 5. 集美大学与美国库克学院合作举办国际会计专业学士学位教育项目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
·通过复核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注:此次公布的为部分通过复核的机构或项目·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批准设立和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 厦门大学与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合作举办金融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2. 厦门大学与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合作举办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 青岛科技大学中德科技学院 2. 山东工商学院国际商学院 3. 山东农业大学国际交流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 青岛大学与韩国大佛大学合作举办朝鲜语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2. 青岛大学与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合作举办英语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3. 青岛大学与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合作举办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4. 青岛大学与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
·通过复核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批准设立和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 青岛大学与奥地利克雷姆斯高等专业学院合作举办旅游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2. 济南大学与英国格拉斯哥加利多尼亚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3. 济南大学与英国格拉斯哥加利多尼亚大学合作举办环境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4. 泰山医学院与韩国延世大学原州分校合作举办医学影像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5. 泰山医学院与韩国全北大学校合作举办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6. 山东农业大学与英国皇家农学院合作举办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7.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与英国赫瑞?瓦特大学合作举办油藏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
许多教育专家都认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把关不严,教育部虽然有着严格的审核制度,但许多国内院校和培训公司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都和国外一些三流甚至不正规的大学开展合作办学,严重影响了合作办学的整体教学质量和声誉。目前国内合作办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些国外一流大学,对于合作办学异常谨慎,因此哈佛之类名校,很少进入国内开展合作办学,反之一些三流甚至不正规的国外大学却在国内遍地开花,设立了众多的合作办学点。
正规的国外大学通常都规定,学生必须参加90%以上本校教授授课,才能颁发学位证书。而国内许多合作办学,用国内的教材国内的老师(有时最多在国内找几个外教凑一下数),最终还能发出国外学位证书。这样的国外大学颁发出的这样的学位证书,本身价值就是令人质疑的。而国内现今98%以上的合作办学基本都是这个模式。
MBA成为重灾区,许多合作办学都瞄准了MBA这块大蛋糕,但是2007年开始绝大部分的合作办学点根本无法招到足够的学生,因此课程的质量和准时上课都无法得到保障,有一个也是经过教育部核准的国内某合作办学MBA培训班最后索性把参观工厂作为一堂课来凑数,许多学生也是苦于投诉无门。
从 90 年代初开始至今,经历了近 10 年的发展历程。截至 2002 年底,全国共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 712 个,覆盖了 28 个省、、。从地域分布看,相对集中在、北京、山东、、等经济、文化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的大城市;从合作对象看,外方合作者主要来自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法国、英国等经济发达、科技及教育先进的国家和地区;中合作者如北大、清华、复旦、同济等名牌大学;从办学层次看,跨越从幼儿教育到博士的各个学历层次;从专业分布看,开设工商管理类专业的机构和项目居多,大约占 36% 左右。中国大陆获教育部批准的22个中外合作国际MBA项目外方院校国际认证资质一览表编号外方主办院校有无EQUIS认证中方承办院校1加拿大魁北克大学2001年通过认证中国矿业大学2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2005年通过认证上海交通大学3美国福坦莫大学/比利时弗拉瑞克-鲁汶-根特管理学院通过认证北京大学4挪威管理学院2002年通过认证复旦大学5香港大学2009年通过认证复旦大学6澳大利亚南澳大学2009年通过认证西南交通大学7澳大利亚南澳大学2009年通过认证江西财经大学8美国纽约理工学院无江西财经大学9美国西雅图城市大学无北京工业大学10美国马里兰大学无对外经济贸易大学11美国韦伯斯特大学无电子科技大学12美国韦伯斯特大学无上海财经大学13美国莱特州立大学无首都经济贸易大学14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无北京科技大学15法国国立桥路大学无同济大学16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无宁波大学17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无华东理工大学18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无北京交通大学19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管理学院无上海海事大学20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管理学院无南京大学21加拿大卡尔顿大学无东华大学22香港中文大学无清华大学
第一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办学层次和类别,应当与中国教育机构和外国教育机构的办学层次和类别相符合,并一般应当在中国教育机构中已有或者相近专业、课程举办。合作举办新的专业或者课程的,中国教育机构应当基本具备举办该专业或者课程的师资、设备、设施等条件。第二条 中国教育机构可以采取与相应层次和类别的外国教育机构共同制定教育教学计划,颁发中国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外国学历、学位证书,在中国境外实施部分教育教学活动的方式,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第三条 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国教育机构和外国教育机构应当参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签订合作协议。第四条 申请举办实施本科以上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由拟举办项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举办实施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和高级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报拟举办项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申请举办颁发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引进外国教育机构的名称、标志或者教育服务商标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审批,参照前款的规定执行。第五条 申请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应当由中国教育机构提交下列文件:(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二)合作协议;(三)中外合作办学者法人资格证明;(四)验资证明(有资产、资金投入的);(五)捐赠资产协议及相关证明(有捐赠的);外国教育机构已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还应当提交原审批机关或者其委托的社会中介组织的评估报告。第六条 申请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应当于每年3月或者9月提出申请,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评议。专家评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期限内,但审批机关应当将专家评议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第七条 申请设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审批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的,颁发统一格式、统一编号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式样并统一编号;编号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参照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的编号办法确定。第八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中国教育机构教育教学活动的组成部分,应当接受中国教育机构的管理。实施中国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国教育机构应当对外国教育机构提供的课程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第九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可以依法自主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但实施中国学历教育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第十条 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应当依法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财务进行管理,并在学校财务账户内设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项,统一办理收支业务。第十一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确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中载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办学结余,应当继续用于项目的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中加国际(CCIMBA)中国矿业大学与加拿大(UQAM)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于2003年获(教外综函[2003]89号)和(学位办[2004]7号)批准。作为全球百强的魁北克大学商学院,早在2001年就获得&EQUIS&的认证,感受英、法、美、中四国文化交融的情境是中加国际MBA的独到之处,颠覆传统的MBA教学范式,导入实践管理理念,课程同名不同质国内在职联考MBA报读周期3.5-4年,中加国际MBA至少超前1.5年MBA学位毕业后,学员将被授予加拿大政府、中国教育部、全球&EQUIS&认可的魁北克大学MBA学位。中英国际学院(The Sino-British College)上海市重点发展院校--上海理工大学与谢菲尔德大学、利兹大学等九所世界一流大学共同创办上海理工大学中英国际学院。中英国际学院办学模式上海理工大学中英国际学院是上海理工大学下属的非独立性质学院,也是目前国内领先的成体系、成规模、集约化引进海外一流大学优质教育资源的国际性大学学院。学院2006年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主要实施本科层次学历、学位教育和境外学士学位教育,也是目前国内少数采用&1对N&模式的中外合作大学学院。上海理工大学中英国际学院的校园位于上海理工大学复兴路校区,地处上海市中心地带,交通方便,环境优美,周围商业繁华,文化气氛浓郁。学院已建立商学院、理工学院和学术英语(EAP)教学中心,下设财务与金融系、商务与经济管理系、会展管理系、电子电气工程系、机械工程系和数学系,实现全英文授课,小班制教学。中英国际学院教职员工逾200人,其中近90人的师资团队全部由资深外籍教师组成,分别来自全球14个国家。上海理工大学中英国际学院在校生人数约1500名。上海理工大学中英国际学院从2009年开始招收国际学生,在未来的3到5年,国际学生的招生比例还将不断扩大。在执行校长高岩教授(Professor Ian Gow OBE)的带领下,学校将继续为学生提供一流的国际化学位教育。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立信AIA国际立信国际由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与AIA国际会计师公会合作办学,总部设立在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国现代会计教育的发源地之一。学校由&中国现代会计之父&、教育家潘序伦先生始创于1928年,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学校同其他财经院校合并。1980年复校,2003年设置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011年获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几十年来,学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秉承&信以立志、信以守身、信以处事、信以待人、毋忘'立信'、当必有成&的校训,弘扬&诚信、实用、开放&的办学理念,逐步凝练&诚信教育&和&学验并重&的办学特色,立足上海,服务全国,办学质量稳步提升,为国家培养了数十万能主动适应社会需要,具有国际视野和实践能力的财经管理人才。学校初步形成了以会计学为重点,管理学、经济学为主体,文学、理学、法学为支撑的多学科协调发展学科专业布局。启动了会计与治理、开放经济与风险管理两大学科群建设。成立了开放经济与贸易研究中心、中国立信风险管理研究院、立信会计研究院等三家独立建制的研究机构和若干非独立建制的研究机构,搭建了开放式的研究平台,凝练出了一批新的研究方向。开放经济与贸易学科成为上海市市级重点学科;会计学、国际贸易、金融学三个学科成为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中国立信风险管理研究院、金融信用知识创新体系建设成为上海市教委高水平特色发展项目;会计学专业和金融学专业成为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会计学成为上海市教育高地;&以会计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平台建设&被列为上海市&085工程&建设项目;会计学教学团队成为上海市市级教学团队;会计系列精品教材是上海市&十一·五&重点规划教材。近年来,学校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教育部、财政部、科技部等纵向课题80余项,发表核心期刊科研论文1400余篇。《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入选中文核心期刊;立信会计出版社出版质量不断提高,社会影响日益扩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学校最主要的产学研基地。学校与松江大学园区内的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复旦视觉艺术学院等兄弟院校实行教学资源共享。学校与美国加州大学河畔分校、赛福克大学、英国基尔大学、赫德福德大学、法国雷恩商学院、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温哥华岛大学、日本千叶商科大学、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20多所院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合作交流。与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国际会计师公会AIA、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协会等专业机构合作进行国际会计资格的培训。利用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创新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发展之路,走错位发展之路,走特色发展之路。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教育质量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应用型财经类大学。学术英语课程财务与金融商务与经济学会展管理电子电气工程机械工程计算机(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信息系统)
不能获认证书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公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范围显示,有七种证书不能认证:1.参加外语培训或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2.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3.国(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4.国(境)外非高等教育文凭、荣誉称号和无相应学习或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5.未经中国政府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6.通过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等非面授学习方式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7.国(境)外各类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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