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沫河口镇曹顾张中学徐冉冉五百二十四是九中还是五中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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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管理员蚌埠行知高级中学
2013年蚌埠市义务教育阶段
蚌教〔2013〕71号
关于2013年蚌埠市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皖政〔2006〕54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2008〕9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等文件的通知》(教基〔2009〕1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贯彻&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基〔2012〕9号),现就2013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义务教育公益性、普惠性原则,以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充分发挥义务教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二、招生原则
全市小学阶段招生由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按照“划片、就近、免试”的原则,招生时实行两统一:即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适龄儿童的户籍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初中阶段招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分县区实施,按照“对口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进行。
三、招生工作
(一)小学招生
凡户籍在我市、年满6周岁(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应接受法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所属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手续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房屋所有权证(住房);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5、计划免疫证;
6、学前教育报告单。
201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8月22日―26日
(二)初中招生
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由市教育局和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区域内有毕业生的小学集体报名和回本县、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单独报名,统一将适龄儿童分配到学区内的对口初中招生学校。七年级新生报到时间:7月16―18日。
小学毕业生升学报名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房屋所有权证(住房);
4、小学学籍档案;
5、初中入学通知单。
各初级中学要严格按照对口小学进行招生,严禁招收非对口小学毕业生。经批准招生的民办学校及相关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试。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派位,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派员进行全程监督。各初级中学一律平行分班,不得对新生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试。办理七年级学生学籍时,凭市教育局印发的《2013年蚌埠市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通知书》申报学籍。
蚌埠市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入学和市区小学毕业生需跨学区就近初中入学的办法,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蚌埠市市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初中入学和小学毕业生跨学区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蚌教基〔2013〕28号)文件有关规定及程序执行。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需在蚌埠市市区初中就读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填写《蚌埠市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申请表》,蚌埠市区因家庭住址变更等原因需要跨区分配的学生,在所在小学领取并填写《蚌埠市市区小学毕业生跨学区分配申请表》,并附户口本、房产证等证明材料,由户籍和居住地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初核、汇总。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审核、汇总后的《蚌埠市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申请表》和《蚌埠市市区小学毕业生跨学区分配申请表》及汇总表于日前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公办初中学校就近入学。
(三)民办学校招生
参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民办学校,必须是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学校。
各民办学校要按照批准设立时所确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义务教育法》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和纪律。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简章及广告宣传材料须经所在县、区(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对外发布。
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凡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各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审定的招生计划,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和测试。
(四)特殊群体儿童入学
1、残疾儿童入学
要切实保障盲、聋哑、智障等残疾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原则上,三县的聋哑儿童到本县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轻微残疾的儿童到服务区对口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市区的聋哑儿童到市特殊教育中心就读。对于要求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有关学校不得拒收。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来我市小学就读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父母(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我市工作,有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具有有效的暂住证;在我市有稳定的住所(以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为据);完成计划免疫接种。
小学一年级入学需符合上述规定,并提供户籍、年龄证明。
(2)入学程序
申请人按入学条件规定,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就近服务区学校联系,提出书面申请;也可直接到辖区内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接受申请的学校实施审查,符合条件的经学校签章同意后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的,由教育主管部门实施审查,符合条件的一般在居住地服务区学校安排就读。若学校学额过满,由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统筹就近安排。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实现零障碍入学。
(五)照顾政策
从服务和支持蚌埠发展的大局出发,着力为蚌埠大建设服务,在保证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入学的前提下,适龄儿童在我市市区有居住条件和监护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尊重其意愿,由所在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协调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
1、驻藏部队干部、援藏援外干部、烈士子女(由部队政治部门,市级组织、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华侨、港澳台籍同胞、在蚌工作的外籍专家的子女(由市侨办、外办、台办出具证明,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重大影响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商、高管、高级技术人才的子女(由市发改委、招商局出具证明,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市效能办审核批准);
4、我市引进的高级管理及高级技术人才的子女(由市人事局出具证明,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驻蚌部队、科研单位、高等院校高级技术人才的子女(部队干部子女是指正团以上干部子女,并由部队政治部门出具证明,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高级技术人才子女是指具有正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子女,由单位或市人事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省级、国家级劳动模范人物子女,全军大军区以上英模、模范人物子女(由市人事部门、总工会、蚌埠军分区出具证明,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学区划分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调整、招生学校规模、人口居住、城市建设等发展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区划分工作。学区划分要100%覆盖本辖区,做到合理、科学、不遗漏、不交叉,确保所有适龄儿童都有明确的学区。
市区因行政区划调整等原因造成的区际之间、校际之间学区交叉及跨区上学问题,有关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顾全大局,积极协调,互相配合,妥善解决,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合理安排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招生管理
1、从严控制学生择校。各中小学要按照《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要求》控制班额,未完成学区内招生任务不得招收择校生。根据省教育厅要求,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不得超过本校招生人数的5%。对择校生不得收取择校费用。
2、规范特长生招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学校名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2〕41号),我市五中、六中、七中、十二中、三十一中可以继续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九中可以招收体育特长生、二十六中可以招收艺术特长生。除了省教育厅批准的我市七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外,其余学校一律不准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以上七所学校招收的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比例不得超过学校当年招生总数的5%,除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外,不得再以其他任何未经批准的名目招收特长生和择校生。有关学校特长生招生办法要于6月8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基教科,经审核通过后公布执行,录取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市教育局招生办法见附件3)。
3、为贯彻《义务教育法》和《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得设重点班、快慢班、分层次班。
(三)学籍管理
1、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统一实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2009〕5号)、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统一实施中小学学籍网络化管理的通知》(皖教秘基〔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2号)要求,201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新生注册学籍继续采用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网络化系统建立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2、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学籍,必须经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有效。
3、新生入学时,学校要在学籍网络系统中录入和采集新生信息。小学一年级学生,录入学生基本信息后,由系统自动分配学籍号和地区学号;七年级学生沿用小学六年级的学籍号,地区学号在系统中重新分配。新生通过系统的人像采集或者照片导入功能采集照片信息,一年级和七年级的学生都必须采集学生入学当年的照片信息。
4、学生身份证号码为学生在学籍系统中的唯一标识号。对于暂无身份证号的学生,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律监护人身份证号码为标识号,填写上报学籍。
5、学校要在9月30日前完成新生信息采集录入,并通过学籍网络化系统的新生预审核功能,提交给上级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新生正式注册入籍。
五、加强领导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做到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式、公开录取结果,自觉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二)严肃招生纪律,维护教育形象。各县区教育性质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贯彻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基〔2012〕9号)文件精神,加强管理监督,加大查处力度,对择校乱收费实行“零容忍”,切实抓好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把招生工作作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严禁违规招生。
(三)加强招生宣传工作。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介以及学校宣传栏、家长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与家长、社会沟通,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强化政策执行力,耐心、细致、热情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五)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以内涵发展为主线,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统筹做好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六)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2号)文件中第二条:“妥善处理未满六周岁儿童入学问题”,结合本县区实际,在招生方案中有针对性的制定出本县区具体实施办法,并将招生方案于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1.蚌埠市市区各小学招生范围
2.蚌埠市小学对口初中学校对照表
3.蚌埠市区部分初中学校特长生招生办法
二○一三年六月三日&&&
&&& &&&&&&&&&&&&&&&&&&&&&&&&&&&&&&&&&&&&&&&&&&&&&&&&&&&&&
& 蚌埠市教育局办公室&&&&&&&&& &&&&&&日印发&
2013年蚌埠市龙子湖区小学招生地段划分一览表
招 生 范 围
东风派出所辖区(勤俭社区、国庆街社区、国富街社区、东风社区、治淮巷社区);延安三段3~22组、十段;凤一小宿舍住户
延安一、二段;东升一段5~14组、一段(原十二段)1~2组
东升四~十一段、十四段
东岗一段1~20组、三段1~6组;东升三、十三段
解放路小学
东升一段15~32组;东岗一段23~25组,东岗二段25、26、27、29组;解放三段(凤阳路以南)
淮滨路小学
解放十段;东岗二、三、八、九段;王台
延安里小学
延安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一、十三段
宋庄村及市东村5、6组
解放一、二段、四段34、35、36、37组(原解放八、九、十一段,解放十五段10、11组,解放十六段4~9组);东岗一段4~6组、东岗六段
行知实验学校小学部
解放三段(凤阳路以北)、四、五、六段,曹山四段1、2、3、5、8、10组
胜利十一段7、8、9组,体育路3号楼,群力街社区,胜利四村社区,自建村,建筑一村,铁路子女
老山(四-六年级)
朝阳村、金三里小区、长淮私营工贸园区、长淮经适小区、老山村(一-三年级)
李楼中心校
李楼村、黄巷村、山王村、汪圩村、韩葛村、八里岗村(二-六年级)、七里湖村(二-六年级)、贾庵村(二-六年级)
八里岗小学
八里岗村(一年级)、七里湖村(一年级)、贾庵村(一年级)
红塔村、芦山村
太平村、张巷村、黄郢村(三-六年级)
黄郢村(一-二年级)
注:本次地段新老段组均有,以防有乱,均以“人、住、户”三统一为准。
咨询电话:3040215(龙子湖区教育局);2052368(市教育局基教科)
2013年蚌埠市蚌山区小学招生地段划分一览表
宏业村派出所所辖地段;曹山派出所一段、二段、三段及四段(4组、6组、7组、9组)。
解放路以东原铁路宿舍(雪华路北原铁路小区、南湖铁路小区、宏业村原铁路宿舍、龙湖新村原铁路宿舍)。
青年派出所一段(1组-10组)、五段(1组、10组-26组);喻义巷社区(原人民派出所)。
青年派出所五段(2组-9组);胜利派出所二段(13组-17组、20组)、三段(3组、4组)
华昌街小学
人民派出所五段至九段;青年派出所二段。
原人民派出所四段;青年派出所三段至九段;光荣派出所一段、二段、三段(1组-15组)、四段至八段;时代广场住宅楼AD区住户(青年派出所)和BE区住户(光荣派出所);船民子女。
胜利派出所:书香门邸、工农新村、工农小区、美林苑、丽都园、华景嘉园、沁雅佳苑、奋勇街小区、胜利三小附近散户、航校新增户;黄庄派出所:前进社区;工农社区(前进路14巷-18巷,太平街474栋,前进路14栋、26栋,太平街6巷,工农路47栋、55栋、107栋、平房,团结巷);华美嘉园。
黄庄派出所一段、二段、三段、八段至十二段,即:红旗社区;工农社区(新天地小区、龙源小区、联华小区、朝阳四村、建业小区);禹花园社区;朝阳社区。
黄庄派出所六段、七段;朝阳派出所三段、四段(1组-5组、18-27组)、六段(1组-16组)。
朝阳派出所三段(2组);黄庄派出所七段(15-20组、41组)、八段(1组、3组、4组);钓鱼台派出所七段(9组、10组、11组、16组)、八段(8组);雪华派出所二十段(7组、8组、12组-15组);光彩大市场住户。
沈圩村、烟墩村
陶店中心校
陶店村、金圩村
雅郢村、洼王村、雅郢居委会
岗北村、南庙村、机场新村
王巷村、梨朱村
陈梁中心校
定安村、洼张村、田荣村、铅山村
孙家圩子村
咨询电话:2043609(蚌山区教育局);2052368(市教育局基教科)
2013年蚌埠市禹会区小学招生地段划分一览表
朝阳所四段(6―14组),朝阳所六段(17―25组),朝阳所七段(1―24组),朝阳所八段(1―8组),朝阳所十二段,坦克学院,新怡绿洲小区(铁路以东),怡康新都小区,纬四所一段(1―14组)
纬四所四段,黄庄所五段(1―10组),纬四所(纬四路以东朝阳路以西胜利路北)
纬四派出所一段(15―35组)、二段、五段(1―21组)、六、七、八、九段,向前社区、席家沟社区、胜利社区、秀水社区、柏庄春暖花开小区
张公山一小
张公山社区(张公山一村、张公山二村),金域名城社区(张公山三村、吴湾路、涂山中路、金域名城小区、瑞城小区、铁路以西新怡绿洲)
张公山三小
张公山四村、五村、六村、七村、八村,新建的百大拓基广场
师范二附小
自主招生(含长征所三段、五段、十段,新东王村,朱祠,如意家园B区,东海五村)
大庆路小学
长征派出所四段,大庆派出所二段(1―10组,12―17组)、三段(3组除外),四段、六段、七段(2―3组除外)
长青北路小学
长征所二段(1―18组),大庆所一段、三段(3组)、五段、七段(2-3组)
胜利西路小学
长征所一段(1-15组、17-18组),长征所二段(19-35组),宋滩还原小区、宋滩红专村小区
钓鱼台小学
钓鱼台派出所一、二、五、六段,金厦苑
迎河桥小学
钓鱼台所四段、车校、海校、123医院、干休所附近单位、核工业部22公司、君和花园、喜盈门小区
长青中心校
大庆所六段(1―6组)、如意嘉园A区、丰原还原小区、新八里桥村、九龙村、大柏地、山香小区
许庄村、王岗村
秦集村、东周村、大徐村、彭巷村
杭刘村、草寺村
花郢村、冯东村、冯西村
禹会村、前郢村
老贯徐村、周蔡村、宗洼村
枣林村、西朱村、三尖塘村
仁和村、大孔村
河北村、高埂村
风景区中心小学
涂山风景区冷水村、上洪村、下洪村
风景区韩郢小学
涂山风景区韩郢村、徐郢村
风景区陈郢小学
涂山风景区陈郢村、涂山园艺场
风景区涂山小学
涂山风景区涂山村、杜郢村
马城镇中心小学
马城街道、马城农场、马城村、胡圩村、南湖。
马城镇五淮小学
马城镇白衣小学
马城镇塘底小学
马城镇后程小学
马城镇孝仪小学
马城镇西程小学
马城镇朱村小学
马城镇张湾小学
马城镇贡湾小学
马城镇黄疃小学
马城镇新城小学
马城镇叶姚小学
马城镇明德小学
马城镇黄郢小学
马城镇禹庙小学
马城镇东周小学
马城镇殳李小学
马城镇团结小学
马城镇岗李小学
马城镇蒲黄小学
马城镇庙前小学
马城镇希望小学
马城镇梅姚小学
咨询电话:4045856(禹会区教育局);2052368(市教育局基教科)
2013年蚌埠市淮上区小学招生地段划分一览表
小蚌埠村、后楼村、高安村和陈台村(自愿)、淮滨街道、徐岗村、吴郢村、金地苑、丽景天成、淮畔江南
桃园村、金台村、东赵村、王小沟村、
吴安村、方沟村、赵宋村、陶然北岸、
高安村和陈台村(自愿)
山香村、卢台村、果园村
淮上村、滨河村、吴小街村、
西门渡小学
西门渡村、九台村
太平岗小学
太平岗村、吴大台村
曹中心小学
路西居委会、淝光村
曹老集二小
路东居委会
清河村、周台村
荷花园居委会
南郢村、曹郢村
梅桥村、淝南村
裔湾村、大岗村
吕巷村、朱海村西部
朱海村东部
杨楼村、淝北村西部
胡口村、杨楼村西部、张巷自然村
沫河口中心小学
大徐自然村除外
团结希望小学
沫河口村大徐自然村
王咀自然村除外
信湾村王咀自然村
汪邢村高王自然村
高王自然村除外
曹刘村边刘自然村
边刘自然村除外
曹顾张小学
马放营小学
京华希望小学
咨询电话:2829850(淮上区教育局);2052368(市教育局基教科)
2013年蚌埠市经济开发区小学招生地段划分一览表
招 生 范 围
胜利派出所辖区内:1段2、5、6、17、20、22-26、27-33、36-45、49、51组 ;2段1-12组;3段1、2、23-26组 ;8段:1、2、11组(不包括物探队)
新新家苑;财富广场;金山花园
万方水晶城;荣盛香堤荣府;蓝天紫竹苑;蓝天菜场29幢、30幢;百合公馆
新城实验学校小学部
沁雅花园、沁雅凯旋城;阿尔卡迪亚阳光苑、蓝天城、碧水湾;华夏尚都A区、B区;金奥华府;琥珀花园;万达广场住宅小区
紫荆名流;宝龙;三星家苑;华府天地;沁雅锦绣城;戴湖桃李园(原戴湖村村民拆迁还原户子女)
晨光花园;月光花园;星光花园;阳光花园;瑞光花园;荆馨花园;钻石花园;金桥花园;金康园;怡和园
雪华村;珍珠小区;公安小区;凌湖山庄;凌湖小区;龙湖香都;南湖路派出所所辖范围;小王庄(原龙湖派出所住户)
湖滨社区军李村、孙郢村、双庙村、山南村;李楼乡大卢村,韩葛村一、二、三组;渔业社小区;绿地国际花都(暂入);龙湖春天小区(暂入)
戴湖村许年姚自然村;光彩还原小区;民政家园小区;安瑞科小区(原二空新村)、琥珀新天地
纪郭村;邱桥村
幸福村、曹彭村、余滩(部分)
(一、二年级)南湾、东风
卫东、长淮、(南湾、东风的三-六年级到长小)
淮上、陈郢
仇岗、余滩(部分)、司马(部分)
司马、余滩(部分)
高郢、汪庙(部分)
汪庙教学点(工农)
汪庙(保留一年级)
咨询电话:3188704(经开区社会事业局);2052368(市教育局基教科)
2013年蚌埠市高新开发区小学招生地段划分一览表
招 生 范 围
张公山二小
张公湖以西―翡翠山庄―东海大道以南―华光大道以东―燕山路以北
高新实验学校小学部
双珠怡景园小区、绿地世纪城社区、山香家园、黄山大道廉租房小区。
咨询电话:4127388(高新区社会事业局);2052368(市教育局基教科)
蚌埠市小学对口初中学校对照表
铁二小(部分)、铁三小、龙湖小学
凤一小、解一小、铁二小(部分)
解二小、解放路小学、淮滨路小学、张台小学、师范附小
大庆路小学、长青北路小学、胜利西路小学、石巷小学、许庄小学、长青乡中心校、涂山小学
凤二小、延安里小学、铁二小(部分)
行知实验学校
幸福小学、仇岗小学、本校小学部
李楼小学、红塔小学、太平小学、八里岗教学点(李楼)、黄坝教学点(太平)
定安小学、姜桥小学、杏山小学、徐桥小学
陈梁中心校、燕山小学、梨朱小学、前进小学、岗北小学(岗北村、南庙村)
铁二小(部分)、蚌山小学、华昌街小学
回民小学、胜利三小、纬二路小学
朝阳一小、朝阳三小、前进二小、红旗一小、红旗三小、东海一小(东海大道以北)
张公山一小、张公山二小、张公山三小、师范二附小、黄山小学
钓鱼台小学、迎河桥小学、陶店小学、东海一小(东海大道以南)
秦集小学、中井小学、涂二小学、西朱小学、风景区中心小学、韩郢小学、陈郢小学
仁和小学、姜顾小学、九塘小学、河北小学、仲集小学、岗北小学(机场新村户籍)
花郢小学、天河小学、禹会小学、广德小学
马城镇白衣中学
五淮小学、白衣小学、塘底小学。
马城镇孝仪中学
后程小学、孝仪小学、西程小学、朱村小学、张湾小学、贡湾小学、黄疃小学、新城小学、叶姚小学。
马城镇洪集中学
明德小学、黄郢小学。
马城镇禹庙中学
禹庙小学、东周小学、殳李小学、团结小学。
马城镇庙前中学
岗李小学、蒲黄小学、庙前小学、希望小学、梅姚小学、广德小学
马城镇中心小学
淮上实小、吴安小学
立新小学、桃园小学、淮丰小学和明德小学(部分学生)、双墩小学
后场小学、太平岗小学、西门渡小学
曹老集中学
曹老集中心小学、曹老集二小、高吴小学、清河小学、西楼小学、陈郢小学、高湖小学、交通小学、周集小学
梅桥小学、杨楼小学、蓝天小学、胡口小学
苗台小学、振兴小学、冯咀小学、淮丰小学和明德小学(部分学生)
沫河口中学
沫河口中心小学、信湾小学、洪集小学
三铺小学、大柏小学、横岭小学、团结希望小学
曹顾张初中
宋岗小学、石王小学、曹刘小学、大孙小学、曹顾张小学、四铺小学、马放营小学、京华希望小学、宋圩小学
经济开发区
一实小、二实小
沈圩小学、龙湖二小、湖光小学、戴湖小学、纪郭小学
新城实验学校
本校小学部
本校小学部、晨光小学、二实小东校区
淮河小学、淮光小学、新塘小学、老山小学、工农小学、汪庙教学点(工农)
南湾小学、长淮小学、淮上小学
高新实验学校
本校小学部、张公山二小
注:民办、改制学校和三十中自主招生
蚌埠市区部分初中学校特长生招生办法
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完中:
根据省教育厅、物价局、审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贯彻&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八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基〔2012〕9号)、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学校名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2〕41号)结合我市实际,确定我市2013年蚌埠市区部分初中学校特长生招生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学校
今年我市市区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学校有:蚌埠五中、六中、七中、十二中、三十一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学校:蚌埠九中;招生艺术特长生的学校:蚌埠二十六中。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我市初中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学生必须是201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艺术类特长生的学生必须在音乐、舞蹈、美术等方面具有突出艺术特长、在小学阶段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考级和获奖证书。&&& (三)报考体育类特长生的学生必须具有某项体育专长且达到一定水平、在县(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运动会中取得前六名。
三、招生程序&&&(一)发布招生信息
各招生学校根据本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于6月8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批准后方可执行。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要通过校园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学生报名
1、小学毕业生报名需由家长带领,持户口簿、小学毕业证及相关材料到各招生学校报名。
2、每个考生只可在一所学校报名,不得同时两所或多所学校报名,否则将取消其资格。
3、具备艺术和体育两项特长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报考。
4、招生学校务必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并收取相关证书复印件,不得弄虚作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条件等要在本校校园栏和校园网公示3个工作日后,并于6月13日前将名单报送市教育局备案。
(三)学校考核
6月15-16日各招生学校组织特长生专业考核,根据考生专业考核结果确定入围名单。
(四)学校预录公示
各招生学校将本校特长生入围考生的姓名、性别、毕业学校、预录取条件等基本信息,在本校以及考生所属小学毕业学校校园栏和校园网公示3个工作日。6月20日前,要将公示无异议的入围名单报市教育局。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具体负责本区招生学校的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工作。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必须全程进行指导、巡视、督查,要对报名及测试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二)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学校要成立校长负责的招生领导小组,要选派思想作风好,组织纪律性强,业务素质高的同志担任此项招生工作。
(三)各校招收特长生的比例不得突破当年招生人数的8%。
(四)各校特长生招生不得造成大班额。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把关,统筹安排,班额过大的学校本年度不得招收特长生。&&& (五)各招生学校要有大局意识,要严格执行省、市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要严格按照全市义务教育局阶段招生的统一规定和程序,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不得突破本校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招生计划指标。&&& (六)严禁用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指标招收不符合特长生条件的考生,严禁对招收的特长生收取择校生费。各招生学校不得进行文化课考试,只能进行体育或艺术专业测试。
(七)所有参加招生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招生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造成误录取以及擅自突破招生范围和计划的,市教育局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取消该学校特长生招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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