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拍没贴环境保护标志被拍了讲不扣分不罚款的可车辆年检到期要扣分吗又要罚款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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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质疑汽车贴环保标志限行为多罚款 不贴罚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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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柳州新闻网、柳州市环保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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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贴了环保标志又不能减少尾气排放总量,为什么要贴环保标志?”“刚上牌的新车也贴环保标志,是不是多此一举?”“有标志就环保,没贴就不环保,这样判定一辆车是否环保是不是太简单?”自我市发布6月1日起禁止无环保标志的车辆上路行驶等相关信息以来,此话题立刻引起广大市民关注并引发网友热议,甚至一些质疑。1日上午,市环保局局长龚继冬、副局长赵福,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管中心负责人李业科,就我市机动车辆免检首发环保标志等若干问题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详细解答了网友和媒体的问题。
  机动车绿色标志模板&
  机动车黄色标志模板& 
  问:如果不领环保标志,以后上路会有什么影响吗?&
  龚继冬:环保标志是识别车辆环保等级的唯一合法标志,绿标车检测合格后核发绿色环保标志,黄标车检测合格后核发黄色环保标志。从日起,黄标车在市区内禁止行驶,在其他地方可以行驶;无标车在全市(包含6县)范围内禁止行驶,限行和禁行措施全天24小时有效。对违反规定进入限行区的黄标车和上路行驶的无标车,交警部门处以200元的罚款。环保部门将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在道路和停车场执行环保抽检工作,并在我市各个入城高速路口和主干道设置自动监控设备,查处无环保标志、排放超标、进入禁限行区的违法车辆。
  问:汽车贴环保标志限行是不是就是为了多一个理由罚款?&
&  龚继冬:当然不是。机动车环保检验和核发环保标志工作是一项全新的行政管理强制措施,它不仅是政府提升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有效举措,也是法律法规赋予政府的权利和义务。
  目前柳州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超过40万辆,机动车尾气排放成为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尾气排放直接影响群众健康,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迫在眉睫。根据科学测算和大量研究表明,1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同排量的14辆国三标准或28辆国四标准绿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的总和;而根据北京市公布的PM2.5源解析报告来看,其中机动车排放占到31.1%,比例最大。以上种种事实表明,车辆环保管理、鼓励绿色出行的各项政策和措施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势在必行。
  环保检验和发放环保标志不但能规范驾驶人合理、科学的使用车辆,减少尾气排放,还具备识别环保等级较低、尾气排放量较大的黄标车和不达标车。识别出这些车辆,配套限制措施,限制黄标车行驶和禁止无标车行驶,最终指向加速黄标车和无标车等高排放车辆的淘汰,减少我市机动车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最终实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目标。
  此外,目前国内多个一二线城市已经划分了黄标车和绿标车的道路限行区域,区内南宁3月1日、桂林6月1日也开始限行。市民积极申领环保标志方能到以上地方畅行无阻。
  问:既然车辆出厂时都有合格证,肯定都是达标的,为什么还要领取环保标志?&
  赵福:根据国家规定,我国生产、进口、销售的车辆都是达标的。但仍有一些厂商违法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车辆,并且车辆上路行驶后,能否长期、稳定地达到国家的环保要求,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驾驶人是否能合理、科学地驾驶和使用车辆。比如,超载和超负荷行驶、过度加速和急刹车、不按时保养维护、不更换老化零部件等等行为,都会导致车辆尾气排放异常。车辆作为一种商品也是有保质期的,国家规定车辆必须定期检测、领取环保标志和到期强制报废等措施,不仅仅是要求车辆在路上行驶是安全、环保的,同时也是在要求驾驶人应当合理、科学地驾驶车辆。与此同时,领取环保标志还能区别老旧和排放不达标的黄标车,达到推进淘汰老旧车车辆、减少尾气排放和污染、保证人民群众健康的目的。
  问:贴有环保标志的车辆就环保,没贴就不环保,这样判断车辆是否环保太过于简单太不符合逻辑,且没有实际意义?&
  李业科:首先,只要是燃烧石化燃料就会有有毒有害的废气排放,因此,理论上没有任何一辆车是完全环保的。取得环保标志的车辆是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的车辆,是合法的车辆;其次,取得环保标志的车辆是依据法律法规经过严格检测、审核的,确保了取得环保标志的车辆排放符合国家的规定,理论上排放污染物的浓度和数量对环境和人的影响最小化。
  待在用车首次核发环保标志工作完成后,从日起,除6年内免检车辆外,所有车辆必须在环保检测合格后方可领取环保标志。车辆的环保检测和安全检验必须在同一检测机构完成,检测机构必须提供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环保检测和安全检验和核发环保标志和安检标志。
  总之,环保标志不仅仅是一张小纸片,它的背后包含这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科学严谨的检测结果,可以说取得环保标志的车辆是经过千锤百炼才合格的车辆。
  问:我市去年就提出实行贴环保标志上路行驶政策,为什么长久以来不实现发放环保标志与车辆年检时一起发?&
  龚继冬:从2013年起,自治区人大、政府才逐渐出台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发放环保标志作为一项行政许可业务必须有完整的法律依据和行之有效的制度才能实施,涉及公安、交通、物价、财政、商务等众多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准备工作十分繁杂,因此耗时长久。
  但是从2012年起,我市对新购置的机动车就已发放了环保标志,目前总共发放了将近20万辆。正式全面实施环保检验和核发环保标志工作后,我市环保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积极配合,出台了一系列便民举措。如对新购置车辆,车管所办证大厅安排了2个专用窗口核发新车环保标志,实现新车办理环保标志和注册登记、上牌在同一地点办理;针对在用车,环保部门将全市安全检验站全部纳为环保检测机构,实现安全检验和环保检验以及核发安全检验标志和环保标志一站式服务。此次对在用车首次核发环保标志,环保部门在全市设置了7个首次核发环保标志办理点,调用了近30人组建工作组为全市市民办理业务。今后,还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具备的条件,进一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更好地方便车主办理相关的业务,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服务。
  问:目前一些淘宝店家已经有环保标志出售了,我直接上网买了干吗还排队办理?&
  赵福:我市使用的环保标志不仅具备多种防伪标识,且每一份环保标志都有唯一的识别码并与车辆的号牌、识别号进行的绑定,网上销售的均是仿制的。因此,车主必须好好保管自己的环保标志,确保环保标志与对应的车辆同时使用,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负法律责任。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87号主席令)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由自治区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制作,机动车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随车放置,不得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变造,不得使用过期的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若违反,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环保部门将会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售假、制假环保标志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绝不姑息、严厉打击。
  问:县区何时可领取环保标志?&
  赵福:目前我市6县的新购置和转入的车辆也可到亲自或采取邮政方式到市环保局设置的核发窗口办理环保手续,大约3月10日后各县也会设置核发窗口办理,详情请关注媒体发布的通知。此外,此次核发、免检车辆环保分类标志包括除了铁路机车、农用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除外的全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在用车辆,目前异地籍的车辆暂时还不能在柳州办理环保标志,异地籍车辆需回车辆注册地核发。
  同时提醒各位市民,由于环保标志有效期与安检周期一致,如果年检在3个月内就到期的话,车主可以提前进行车辆年检(我市年检可提前90天),再申领环保标志,这样环保标志有效期较长。(柳州晚报记者 孔德芳)
延伸阅读:《关于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相关问题的集中答复》
(来源:柳州市环保局网站 )
关于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相关问题的集中答复
  一、主要问题的解释:&
  1、车辆为什么要贴环保标志,且不贴就要扣分罚款?  &
  答:环保标志是识别车辆环保等级的唯一合法标识,绿标车检测合格后核发绿色环保标志、黄标车检测合格后核发黄色环保标志。早在2000年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在用机动车不符合制造当时的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得上路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机动车的噪声和排放的有害气体,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七条进一步规定“设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在本行政区域内对机动车采取限制城市区域、限制时间形式的交通管制”、第二十五条规定“在限制行驶区域或限制行驶时间上路行驶的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罚款”。我市划定的限制区域是全市行政区域内为无标车禁行区、市区为黄标车限行区,进入限行区的无标车和黄标车交警部门可以“进入限制区域”进行罚款。  &
  2、既然车辆出厂时都有合格证,且办了手续,为什么还要限制行驶?  &
  答:根据国家强制执行标准“发动机和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体系的规定“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不符合现行国家颁布实施中国分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车辆在设计时,生产厂商必须将车辆产品报上国家环保部审核批准,核实设计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是否能在理论上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批准设计方案后,厂商还需将样车送至专门的国家检测机构进行多大十多种长达半年以上的测试,实际测试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的有效性和有效时间是否与车辆寿命一致。实际测试合格后,厂商方可按照设计图纸进行车辆的批量生产。理论上,我国生产、进口、销售的车辆都是在经过严格的审核和测试合格后才卖到社会上的。但仍有一些厂商违法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车辆,这些车辆的存在都是违法的,购买者有义务识别或向政府部门核实目标车辆是否合法之后再行购买。由于上述提及的审核和测试以及对违法生产、进口、销售的厂商进行处罚等管理措施都是由国家环保部门机动车污染管理部门负责执行,省市级环保部门只能对即将或已经上路行驶的车辆进行环保管理。  &
  车辆上路行驶后,能否长期、稳定的达到国家的环保要求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驾驶人是否能合理、科学的驾驶和使用车辆。比如,超载和超负荷行驶、过度加速和急刹车、不按时保养维护、不更换老化零部件等等行为都会导致车辆尾气排放异常。车辆作为一种商品也是有保质期的,国家规定车辆必须定期检测和到期强制报废等措施,不仅仅是要求车辆在路上行驶是安全、环保的,同时也是在要求驾驶人应当合理、科学的驾驶车辆。  &
  3、新购置的新车也要贴环保标志,是否多此一举?  &
  答:每年我国生产、进口的车辆数以千万记,国家环保部不可能对每一辆车辆出厂时都进行检测并核发环保标志。这就要求作为车辆最后管理等级的市级环保部门在注册时根据国家环保达标车辆数据库核对后核发环保标志,且国家、自治区的相关法规规定新车在登记注册时是免于检测就可以核发环保标志的,只需车主提交法定的资料让环保部门进行核对即可领取环保标志。  &
  4、国三以下的车辆不能上路行驶,应该限制厂家生产,不予核发相关手续即可。  &
  答:没有任何的法律规定不让国三及以下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是“不符合制造当时的”“排放标准”才不得上路行驶,即车辆只要符合在生产当时国家颁布实施的排放标准即可行驶,而不是现在执行的排放标准。举例说明,一辆车于2010年制造和生产,制造当时国家执行的是国三排放标准,只要这辆车达到国三排放标准的要求就可销售给车主并上路行驶,即使是2015年国家已经执行国四排放标准是不限制已取得行驶资格的国三车辆上路行驶的;但2015年生产和制造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四排放标准才能销售给车主上路行驶。总之一句话,国家执行的分阶段排放标准只是针对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的车辆(注:未上牌的车辆),本身就只限制厂家,对在用车是没有限制的。车主仍然有责任核实自己购买的车辆是否合法,如车主购买了非法车辆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结果的,这和不能购买了盗抢车辆、报废车辆是一个道理的。  &
  5、贴有环保标志的车辆就环保,没贴就不环保,这样判断车辆是否环保太过于简单太不符合逻辑,且没有实际意义?  &
  答:首先,只要是燃烧石化燃料就会有有毒有害的废气排放,因此,理论上没有任何一辆车是完全环保的。取得环保标志的车辆是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的车辆,是合法的车辆;其次,取得环保标志的车辆是依据法律法规经过严格检测、审核的,确保了取得环保标志的车辆排放的 符合国家的规定,理论上排放污染物的浓度和数量对环境和人的影响最小化。总之,环保标志不仅仅是一张小纸片,它的背后包含这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科学严谨的检测结果,可以说取得环保标志的车辆是经过千锤百炼才合格的车辆。  &
  6、我市去年就提出实行贴环保标志上路行驶政策,为什么长久以来不实现发放环保标志不在车辆年检时一起发?  &
  答:从2013年起,自治区人大、政府才逐渐出台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发放环保标志作为一项行政许可业务必须有完整的法律依据和行之有效的制度才能实施。还由于这项工作涉及全市数十万家庭、单位的出行和车辆的行驶,穿插着公安、交通、物价、财政、商务等众多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准备工作十分繁杂,因此耗时长久。  &
  正式全面实施环保检验和核发环保标志工作后,政府的工作目标就是要达到领取环保标志和车辆年检业务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的效果。为了方便车辆办理核发环保标志和车辆年检两项业务,我市环保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积极配合,制定和出台一系列举措方便车主办理相关手续。如对新购置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在场地紧张的条件下仍然在办证大厅安排两个专用窗口给环保部门核发新车环保标志,实现了新车办理环保标志和注册登记、上牌在同一地点办理;又如针对在用车,环保部门将全市安全检验站全部纳为环保检测机构,在同一机构实现安全检验和环保检验以及核发安全检验标志和环保标志一站式服务;还如针对在用车首次核发环保标志,环保部门在全市设置了7个首次核发环保标志办理点,调用了近30人组建工作组为全市市民办理业务等等。  &
  今后,还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具备的条件,进一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更好的方便车主办理相关的业务,更好的为广大市民服务。  &
  7、网民认为汽车贴环保标志是“脱裤子放屁”,是“不得人心”的政策,在总体上减少尾气排放上毫无意义。  &
  答:环保标志是政府行使机动车污染防治、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等法定责任的一种行政管理许可凭证。它不仅仅是一张小纸片,它的背后包含这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科学严谨的检测结果,可以说取得环保标志的车辆是经过千锤百炼才合格的车辆。环保检验和发放环保标志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规范了驾驶人合理、科学的使用车辆,减少尾气排放,还具备识别环保等级较低、尾气排放量较大的黄标车和不达标车。只有识别出这些车辆,配套限制措施,限制黄标车行驶和禁止无标车行驶,以此来达到减少有危害的尾气排放,最终实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的目标。  &
  根据国家环保部污染物总量减排规则核算,实施环保检测和核发环保标志能够切实减少机动车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根据科学测算和大量研究表明,1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同排量的14辆国三标准或28辆国四标准绿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的总和;根据权威测算,黄标车污染物排放量占我国汽车总排放量75%以上;根据北京市公布的PM2.5源解析报告来看,其中机动车排放占到31.1%、比例最大,燃煤占22.4%,工业生产占到18.1%,扬尘占到14.3%,其他14%来自餐饮、汽修、烧烤、畜禽养殖等。以上种种事实表明,车辆环保管理、鼓励绿色出行的各项政策和措施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势在必行。环保检测和发放环保标志的最终目标只会指向加速黄标车和无标车等高排放车辆的淘汰。  &
  7、有需求就有市场,在淘宝上开印刷商店的商家看到了商机,花钱买仿制品贴上即可,无需人山人海的排队领取。如此,贴环保标志还有什么意义?  &
  答:环保标志是政府行使机动车污染防治、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等法定责任的一种行政管理许可凭证,是一种法律文件,不容侵犯。《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87号主席令)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由自治区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制作,机动车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随车放置,不得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变造,不得使用过期的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另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变造环保分类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除此之外,其他法律法规对这样的违法行为也有明确的处罚规定。  &
  我市使用的环保标志不仅具备多种防伪标识,且每一份环保标志都有唯一的识别码并与车辆的号牌、识别号进行的绑定。因此,车主必须好好保管自己的环保标志,确保环保标志与对应的车辆同时使用,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负法律责任。环保部门还会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售假、制假环保标志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绝不姑息、严厉打击。  &
  二、其他相关问题的解释  &
  1、在用车首次核发和6年内免检车辆换发环保标志工作介绍和注意事项  &
  从2015年3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在用车首次核发和6年内免检车辆换发环保标志工作。相关的办理流程和地点都已在各大媒体进行了公示。办理流程简单来说就是车主将车辆资料和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交到各个办理地点;复印件由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收存;车主在10个工作日后到指定的地点凭身份证领取环保标志。需强调几点注意事项:  &
  (1)在2015年3月1日至5月30日期间,没有领过环保标志和6年内免检的车辆只需提交材料便可申领环保标志。从2015年6月1日起,所有车辆必须经过环保检验合格后方可核发环保标志。  &
  (2)车主必须将材料原件所有页面复印完整,复印内容必须清晰可见。  &
  (3)没有时间亲自办理的车主可通过邮政快递服务办理环保标志,详情可咨询市邮政公司。  &
  2、我市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介绍和注意事项  &
  从2015年3月1日起,所有新注册登记的新购置车辆和外地转入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公安车管部门才给予办理相关车辆手续。办理流程简单说来就是车主将到指定的环保核发窗口领取和填写车型环保核查证明和申领环保标志表格并按要求将有关材料复印好;车主持车型环保核查证明表格到公安车管部门办理相关车辆手续;车主持申领环保标志表格、车管部门发放的新的行驶证和有关材料复印件回到环保核发窗口领取环保标志。需强调几点注意事项:  &
  (1)办理新注册登记的新购置车辆和外地转入车辆环保手续的地点是不同的。新注册登记的新购置车辆在交警办证大厅的环保窗口办理(河东车管所办证大厅21号窗和河西分所办证大厅18号窗);外地转入车辆在市环境监测站业务大厅(三中路70号,市图书馆对面、市烟草局旁)办理。  &
  (2)办理新注册登记的新购置车辆和外地转入车辆环保手续所提交的资料有部分差异。新注册登记的新购置车辆办理环保标志需提交的材料有:车主身份证(公车提供单位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车辆号牌证明(行驶证等)、出厂合格证(进口车还需提供入关凭证)、购车发票(进口车还需提供完税证明)。  &
  外地转入车辆办理环保标志需提交的材料有:车主身份证(公车提供单位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车辆号牌证明(行驶证等)、机动车登记证书(进口车还需提供入关凭证)、购车发票(进口车还需提供完税证明)。区外转入车辆还应在拟转入地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并取得检测合格报告。  &
  (3)办理新注册登记的新购置车辆和外地转入车辆环保手续没有邮政快递服务。  &
  (4)在转出和购买车辆前,单位和个人必须核实车辆是否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确认达到后方可着手办理相关车辆注册和转入手续。查询车辆车型环保达标情况可咨询我市或转出地环保部门。公安车管部门凭环保部门出具的车型环保核查证明才会给予办理车辆的注册和转入手续。  &
  (5)车主在办理完车辆注册和转入手续后持环保标志申领表、新的行驶证和其他材料回到环保核发窗口领取环保标志。  &
  (6)新购置车辆无需检测,提交材料即可办理环保标志;区外转入车辆必须在我市环保检验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办理环保标志;区内外市转入车辆需进行安全检验的车辆同步进行环保检测,合格后方可办理环保标志,免检的免于环保检测即可办理环保标志。  &
  (7)我市6县的新购置和转入的车辆必须到市环保局设置的核发窗口办理环保手续,下一步计划在各县设置核发窗口办理,详情请关注媒体发布的通知。  &
  3、黄标车限行和无标车禁行  &
  从2015年6月1日起,黄标车在市区内禁止行驶,在其他地方可以行驶;无标车在全市(包含6县)范围内禁止行驶,限行和禁行措施全天24小时有效。对违反规定进入限行区的黄标车和上路行驶的无标车,交警部门处以200元的罚款。环保部门将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在道路和停车场执行环保抽检工作及在我市各个入城高速路口和主干道设置自动监控设备,查处无环保标志、排放超标、进入禁限行区的违法车辆。  &
  4、环保检测和核发环保标志  &
  待在用车首次核发环保标志工作完成后,从2015年6月1日起,除6年内免检车辆外,所有车辆必须在环保检测合格后方可领取环保标志。车辆的环保检测和安全检验必须在同一检测机构完成,检测机构必须提供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环保检测和安全检验和核发环保标志和安检标志。办理车辆年检业务时无需提供环保标志。  &
  5、实施环保检测和核发环保标志的法律依据  &
  早在2000年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在用机动车不符合制造当时的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得上路行驶。”。从法律的高度开启了我国实施限制机动车污染的先河。2009年,为了更好的将上述法律的规定落到实处,国家环保部颁布实施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规定》。到2010年年底,全国大部分省市都实施了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和核发环保标志。2013年,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87号主席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办法》,进一步具体化了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至此,我市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和核发环保标志工作有了完整的法律体系作为保障,广西成为最后一批实施机动车污染防治措施的省市。  &
  6、实施环保检测和核发环保标志的意义  &
  机动车环保检验和核发环保标志工作是一项全新的行政管理强制措施,它不仅是政府提升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有效举措,也是法律法规赋予政府的权利和义务。这些工作几个重要环节的意义如下:  &
  (1)在用车首次核发环保标志工作的目标是给全市所有车辆以快捷的方式确定黄、绿标等级,以便下一步实施强制环保检测、黄标车限行、无标车禁行等措施。  &
  (2)新购置车辆和外地转入车辆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准予办理注册和转入手续的目标是杜绝环保等级低的高排放车辆进入我市而成为新增的高污染源。  &
  (3)黄标车限行和无标车禁行的目标是要加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减少我市机动车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
  (4)环保检测和核发环保标志的目的是确保我市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能够长期、稳定的达到国家环保排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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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车”闯禁将被自动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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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年检时,都要进行一个环保检测,在经过检测后,根据所达到的不同标准,环保部门会给机动车发放绿色环保标志或黄色环保标志。获得黄色标志的车辆,就是我们所说的“黄标车”。
  “黄标车”不符合低排放标准,为压缩其行驶范围,减少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的污染,2012年,我区就在城区内设置了“黄标车”限行区域。从现在开始,交警在对“黄标车”闯禁实行路面管理的同时,还把其纳入电子警察自动抓拍系统,一旦有“黄标车”驶入限行区域,就会被抓拍下来,按违反禁令标志实施处罚。
  我区“黄标车”近3000辆
  目前,上虞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配置多条环保检测线,分别对柴油车、双怠速和瞬态工况车进行尾气指标检测,尾气排放指标于日开始已正式收费检测。
  机动车排气检测与安全技术检验同步进行,6年以内新车两年一次,6-15年每年一次,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与机动车车检周期一致。新购置机动车按规定免检直接核发污染物排放绿色合格标志。新购车辆在首次年审前或已通过安全技术检测在有效期内,但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车主可携带机动车购置登记证和行驶证直接到检测站内环保窗口申领。
  根据车辆注册登记的车型型号和检测站核发的检测报告结果,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由环保部门发放。“黄标车”也属环保检验合格,只是这类车不符合低排放标准,属国家鼓励淘汰的车辆。据悉,目前我区有汽车10万余辆,其中“黄标车”近3000辆。
  “黄标车”污染物排放量占40%
  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绿色和黄色两类。对排气污染物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排放标准(国Ⅰ标准)及其以上的汽油车、符合国Ⅲ标准及其以上的柴油车,核发绿色环保标志;其余车辆发放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应通过有资质的厂商进行调整、维修。
  检测资料表明,一辆达不到国Ⅰ标准的“黄标车”,相当于14辆国三或28辆国四车的污染物排放水平。虽然“黄标车”仅占我区汽车总量的3%左右,它的排放量却可占到机动车排放总量的40%。
  区环保局固废和机排污染管理中心副主任黄志军指出,机动车尾气污染物主要集中在离地面1.5米左右的高度,正处于人的呼吸带附近,直接损伤呼吸系统。“推行区域限行,可以促使‘黄标车’提前淘汰,从而减轻城市中心区域的交通空气污染。”黄志军说。
  “黄标车”闯禁纳入自动抓拍系统
  记者从区交警部门了解到,区人民政府于2012年10月就发布了《关于在城区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的通告》。我区“黄标车”限制通行的区域为:城区三环线(不含)以南,迎宾大道(不含)以西、凤山路(含)以西,大桥路(含)、渡江路(不含)以北,舜江西路(不含)以东的区域。在这些区域中,每天7时到22时,“黄标车”和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限制通行。自日起,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限行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从现在开始,交警在进行路面管理的同时,还将用电子警察自动抓拍“黄标车”闯禁行为。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指挥股股长梁同海介绍,交警把环保部门提供的“黄标车”车牌等信息纳入抓拍系统,一旦“黄标车”违反规定驶入城区限行范围,就会被抓拍下来,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按违反禁令标志实施处罚,处以罚款100元,并记3分。交警提醒,驾驶员要提高环保意识,尽量减少“黄标车”出行。“黄标车”确有需要得进入城区的,一定要注意查看路口是否设有禁令标志,了解所在路段是否允许“黄标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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