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表册填写初审结果该填什么?

财政扶贫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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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申报程序,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年)》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申报原则
(一)基本原则
1、重点投向特色产业、农民素质提升及贷款贴息项目,突出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
2、乡镇申报,县市汇总编制文本统一上报,市州择优推报,省级评估审批,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奖励。
(二)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原则及投向
1、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原则:
(1)坚持 “突出五个重点(即片区县、重点县、重点乡、重点村、贫困人口)”原则。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80用于国家和省确定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重点贫困乡(镇)、村,重点支持发展特色优势扶贫产业和扶持贫困人口,向贫困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中央财政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2)坚持“23578”原则。每县发展2―3个产业,产业和资金要覆盖50%的贫困乡(镇)、70%的贫困村、80%的贫困人口。
(3)围绕2013年“整村推进”和“百乡千村”的乡(镇)和村原则。
(4)坚持“围绕规划,乡镇申报,县市上报,市州择优推报,省级择优立项”的竞争入围原则。各市(州)和县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选取符合规划、可行性强、扶贫效益好的项目立项。
(5)坚持抓大不放小原则。各县要明确发展思路,按照区域化、产业化、园区化的发展思路,突出重点产业,同时围绕“三个一细胞”工程,提高瞄准度和覆盖面,着力提升扶贫对象素质,拓宽扶贫对象增收致富门路。
(6)坚持公示、公告原则。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年)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公示,树立标识牌,其中300万元以上项目要树立永久性标识牌(各产业统一制作模版),制作标识牌资金由省下达各县的项目管理费和县财政安排的扶贫资金按各占50%的比例解决。
(7)坚持监督审计,项目监管,绩效考评,奖优罚劣原则。项目县要有监管资金和项目的机构和人员,要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和项目的监管、审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绩效考评和奖优罚劣制度。
2、围绕促进减贫发展的目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是:
(1)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
――对农产品加工业进行小额到户和项目贷款贴息。
――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
(2)提高农村扶贫对象就业和生产能力,对其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实用技术培训给予补助。
(3)加强扶贫部门与金融部门的有机结合,积极探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有偿使用、滚动发展的新方式,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撬动、引导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发展扶贫产业项目,帮助农村扶贫对象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
二、项目申报及审批“四下三上”流程
(一)一下:省按照财农[号文件要求,根据客观性因素和政策性因素(见注释),拟定资金安排计划,下达到县。
(二)一上:按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原则,乡镇申报,以县为单位,一个产业编制一份《建议书》(见附件2),逐级上报,省、市(州)两级分别评审。完成时限:下达资金计划之日起10日内。
(三)二下:省对各地上报项目进行评审后,下达项目立项批复。完成时限:“一上”流程结束10日内。
(四)二上: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省批复的项目编制《实施方案》,逐级上报,省、市(州)两级分别评审。完成时限:下达项目批复之日起10日内。
(五)三下:省对各地上报《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后,通知各地按照省审定意见修改《实施方案》,同时按修改好的《实施方案》将项目信息录入“贵州省扶贫系统电子政务项目监管平台”(以下简称“政务平台”)。完成时限:“二上”流程结束10日内。
(六)三上:项目申报单位将修改后的《实施方案》上报省扶贫办。完成时限:同上一流程。
(七)四下:各处(室)对各地上报《实施方案》和录入政务平台的信息进行审核无误后,省批复《实施方案》和项目资金。完成时限:“三上”流程结束10日内。
三、注意事项
(一)县级扶贫部门为项目申报主体,业务部门为技术指导单位,乡镇为项目实施单位(扶贫龙头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为贴息贷款项目实施单位)。
(二)原则上不安排未纳入规划的项目,如确有需要申报规划外的项目,须说明原因。
(三)申报项目要进行充分调研,选取项目要充分体现财政扶贫资金的时效功能,坚决遏制拖延实施项目,闲滞财政扶贫资金的状况。自资金文件下达之日起,如项目实施单位三个月不实施项目或不按项目实施进度完成实物工作量,由县按程序报批后,在县范围内另行安排项目实施地点;六个月仍未实施项目,由市州按程序报批后,在市、州范围内另行安排县市实施项目;市州九个月后仍未实施项目,由省办收回资金并在次年正常资金中等量扣减。
(四)资金计划文件下发后,以县为单位按产业分类汇总项目,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编制《建议书》,通过网络和纸质两种方式同时上报。
(五)申报产业扶贫项目,要充分整合各部门资金,用于项目区,整合资金与财政扶贫资金比例要达到那3:1以上。
(六)项目预算要根据黔扶办通[2012]87号《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扶贫资金产业化项目建设投资补助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没有明确规定补助标准的产业项目,根据行业标准进行预算。专家咨询费、培训费等不能纳入财政扶贫资金产业专项资金预算
(七)扶贫攻坚示范县申报工作有关要求:
1、2013年扶贫攻坚示范县由各市(州)申报,鉴于贵阳市拟于2012年实现整市脱贫,其余8个市(州)各申报1―2个县(具体申报事项另文安排)。
2、申报的项目要从扶贫攻坚示范县规划中提取。
3、2013年扶贫攻坚示范县安排“百乡千村”要覆盖8个以上乡(镇)、40个以上村;“百乡千村”、“整村推进”和扶贫攻坚示范县安排每个乡(镇)不低于500万元,每个村不低于100万元。
4、2012年扶贫攻坚示范县每县安排以奖代补资金1000万元,由各县安排用于巩固2012年实施的主要产业的项目,促进“减贫摘帽”步伐。
(八)为加强县和市(州)立项后对项目的监管,提高工作效率,100万元以上的项目须按要求逐级上报,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乡镇报县,县直接报省。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未经县和市(州)两级扶贫部门签字盖章,省一律不予受理(直接报省项目除外)。
(八)市(州)要组织对所辖县项目《建议书》和《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将通过评审的《建议书》和《实施方案》统一上报有关处(室)。申报项目时要附推荐上报文件(文件附样表见附件4),并附《建议书》一式10份、《实施方案》一式20份。
(九)各县(市)要在《建议书》将树立标识牌纳入建设内容,作出概算,并对地方投资部分作出承诺。
(十)各处(室)收到各地上报的项目后,要合各类产业资金计划、全省各类产业规划布局、各片区县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以及下一年度扶贫攻坚示范县、“整村推进”和“百乡千村”等名单,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并将拟立项项目按产业分别汇总后交规划统计处汇总审核。
(十一)集团帮扶项目实施方案由社会扶贫处初审后报帮扶各县的省领导审定。
(十二)各市(州)在上报实施方案的同时,根据省下发的“2013年度‘百乡千村’计划任务表”和“2013年度‘整村推进名单’”(见附件5、6),将项目资金高于500万元以上的乡(镇)和高于100万元的村名单正式文件及电子版上报规划统计处(样表见附件7-1、2),由规划统计处汇总印发 2013年全省“百乡千村”名单。
(十三)市(州)和各(处室)分别对录入政务平台的已批复立项的项目信息进行审核,未按时填报或重要信息填报不全的,省将不予下达项目资金。同时,根据黔党发[2012]3号“建立统计监测机制”的要求,项目启动实施后,各县要按项目实施的阶段要求每季度将图、文、表、音、视和资金使用进度等信息录入政务平台。项目实施后,要将扶贫对象受扶持情况录入《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此项工作将作为检查、验收项目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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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扶贫开发政策问答(六)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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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县享受农村扶贫搬迁、危房改造、林业生态移民的范围和对象是什么?范围:在全县农村范围内,重点突出“三区”范围内的农户,属于扶贫搬迁的,必须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三区”即:海拔位置较高,气候条件恶劣,生存艰难的高寒山区;地处偏僻,居住分散,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需巨额投资的偏远地区;山高坡陡,土地贫瘠,发展无望的“穷骨头”地区。对象:一是2005年县扶贫办编制的《秭归县扶贫搬迁总体规划》内的农户;二是2006年县扶贫办登记在册的农村危房户;三是《秭归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规划》内的农户;四是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残疾人危房户。在上述四类对象中,坚持五个优先,即:优先登记建档的农村贫困户,优先集中新建居民点安置的农户,优先迁往县外的农户,优先安排整村推进贫困村的农户,优先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户。享受农村扶贫搬迁、危房改造、林业生态移民补助必须是当年新建和改造房屋的对象。2、我县农村扶贫搬迁、危房改造、林业生态移民的补助标准是多少?2009年,县政府将扶贫部门农村扶贫搬迁资金、林业部门生态移民资金、建设和残联部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进行整合,由扶贫部门统筹,成立“秭归县农村扶贫搬迁危房改造林业生态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补助标准,统一组织实施,联合进行验收。从2009年起,农户搬迁新建房屋补助标准由每人1500元提高到每人3000元,户籍人口只有1人的,新建房屋按照每户5000元补助资金,改造房屋按照每户3000元补助资金。2012年,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新建房屋补助标准由人平3000元调整到户平1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1.2万元),房屋改造仍按照每户3000元给予补助。3、享受农村扶贫搬迁、危房改造、林业生态移民补助应按什么程序申报?计划下达:年初县农村扶贫搬迁危房改造林业生态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当年整合的资金量,将计划指标下达到各乡镇,由各乡镇组织实施。申报审批:符合条件的农户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秭归县扶贫和生态移民搬迁暨危房改造申请表》,由村委会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签字后,报县农村移民搬迁和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备案。乡镇审核同意结果及时公示。记者来信:农村扶贫“空白”该咋填?
新华网重庆1月23日电(记者 李松)记者最近在重庆武陵山、大巴山贫困地区采访时发现,不少未戴上“贫困帽”的村庄贫困程度与戴上“贫困帽”的村庄相似,甚至更落后。基层把这些村庄称为“发展滞后村”。与贫困村能享受政府扶贫开发政策不同,“发展滞后村”因未被纳入扶贫规划,政府投入相当有限,几乎成为扶贫“空白区”。
“发展滞后村”发展主要靠农民自我积累,贫困面貌难以改善,还变相扩大了农村内部发展差距。在重庆,政府财政专项扶贫及各部门配套资金,是偏远农村发展的重要支撑。“发展滞后村”与贫困村之间扶贫待遇差距大:贫困村要整村脱贫发展,可获得政府规模不等的资金扶持;“发展滞后村”则因未被纳入扶贫开发规划,政府扶持很有限,有的村多年都难获得一个扶持项目。
记者在重庆黔江区采访时发现,区里220个行政村中,有80个贫困村,另外还有约50个“发展滞后村”。黔江区沙坝乡木良村就是一个典型的“发展滞后村”,村里农民大多生活在高山峡谷地带,人均耕地仅1亩多,土质瘠薄,村民收入排名全乡末位。“沙坝乡下辖7个村,有3个贫困村。木良村虽未戴上‘贫困帽’,但公认是基础设施最差、产业发展最弱的村。”村支部书记刘谋军说,由于没有政府帮扶,村里公路全靠农民自筹资金,投工投劳修建,路宽不到2米,“晴天路飞沙、雨天一锅粥”。“吃水难”也一直没解决,夏季伏旱或冬天时,只要天晴超过20天,村民就得上山找水吃,挑水来回要走五六公里,花两个多小时。
“与其他贫困村相比,我们村贫困程度也很深,但想要发展没政策,脱贫致富缺资金。”木良村村民何洪杰说,在相邻的贫困村万庆村,政府通过异地扶贫搬迁政策,每户补助1万多元,大多数村民已从高山搬到平坝集中居住。而木良村村民就没法享受这个好政策,常年住在高山险坡上,想搬也搬不下来。
一些干部告诉记者,部分农村之所以会出现扶贫“空白”,一方面是受政府扶贫财力限制,贫困村额定数量有限。另一方面,是一些地方基层政府政绩压力影响了扶贫政策,一些基础发展条件很差,扶贫难度大,影响脱贫政绩的“发展滞后村”,很难被列入扶贫规划。
采访中,不少基层干部说,扶贫“空白区”现象并非重庆一地独有,他们认为,“发展滞后村”是目前中西部偏远农村地区真正的发展“短板”,要缩小农村内部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就应提高扶贫政策可及性,将扶贫“空白区”纳入政府帮扶范围,应尽快摸清农村贫困家底,准确掌握符合条件的“发展滞后村”具体数量,在政府财力允许、可承受的前提下,按照轻重缓急,并参照现有贫困村扶贫标准,分批将这些村逐步纳入帮扶范围,提升发展条件,改善贫困人口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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