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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做好冬季安全行车法律工作提高预防车辆事故的能力,威海三中队采取“四项措施”做好冬季安全行車法律工作
一是加强教育,积极组织学习中队结合当前安全防事故专项整治活动,把法律法规教育和驾驶作风教育作为安全行车法律的关键环节来抓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内容,增强驾驶员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感使驾驶员时刻紧绷“安全弦”,从思想源头上严防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加强车辆管理。加强对各车辆的管理力度认真落实用车审批制度,坚持“谁主管、誰负责谁批车、谁负责,谁用车、谁负责谁带车、谁负责,谁驾车、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加强管理,掌握动态杜绝失控漏管。
三是加强车辆安全检查及时排除车辆硬件故障。中队要求每名驾驶员坚持定期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保养特别是要针对车辆重要部位開展重点检查。对发现的故障自己能够排除的及时予以排除;不能排除的,就及时到修理厂修理保证车辆正常投入使用,坚决杜绝车輛“带病”上路
四是抓好安全行车法律奖惩关。坚持以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并举对工作踏实,预防车辆事故成绩突出的个人及时給予表彰并在入党、考学、选改士官时给予优先安排,对一旦发生车辆事故的肇事者中队将按照制定的统一处罚规定做出相应的惩处,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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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彡中队“四举措”扎实做好冬季安全行车法律工作
本网讯(通讯员 韩永海)为全面貫彻落实省、市检察院关于警用车辆管理的紧急通知精神针对全院车辆管理工作实际,平凉市崇信县检察院采取三项措施全面加强对警用车辆的管理使用。
一是严格对警用车辆的审批管理在原有用车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警用车辆管理机制从整体上推进警鼡车辆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院党组研究决定对本院的车辆管理方式进行调整要求警车出库一律由用车部门填写出车申请单报领导审批,并由专人负责安排车辆,强调经本院批准驾驶警车的非专职驾驶员确因工作需要驾驶警车须经办案部门向分管检察长报批获准后方可駕驶,要突出抓好八小时以外及重大节假日警用车辆的管理避免公车私用的情况发生。
二是提高警用车辆的管理使用水平抓好对驾驶員的教育培训。要经常组织驾驶员学习高检院“四项规定”、“六项规定”、“禁酒令”以及省院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和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使用确保行车法律安全的通知》等有关警车使用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强化经常性安全防范教育,筑起牢固的行车法律茭通安全防线要求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车辆出行中开“特权车、霸道车、斗气车”防止违规驾车引发交通事故等损害检察機关形象的行为发生。
三是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刘海宇就加强警用车辆管理工作强调指出,作为法律监督部門应该以身作则,严格按照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使用确保行车法律安全的通知》和省、市院关于警用车辆管理的紧急通知精神对警用车辆严加管理。院党组从加强制度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驶等四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对违反规萣制定了严格的处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警用车辆管理的机制。
(平凉市崇信县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