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潮汕一老兄酒后做这事竟被罚款+行拘!
9月10日晚刘某福饮酒后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在汕头市金砂龙眼路口被交警金平大队二中队民警现场查获,后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11毫克/100毫升,涉嫌危险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依法处以合并罚款6000元,并处以行拘15日拟待其行拘期满转刑拘手续。
咦恏像有哪里不对劲?
看到这里有人可能要问,醉酒驾驶终于加重处罚力度了吗居然罚款6000还拘留15天!
有人可能会觉得这个处罚有点重了,比起一旦发生意外所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这处罚算轻的了,更何况这位驾驶员摊上的可不止醉酒驾驶这一宗罪啊!
9月10日晚19时50分许,劉某福在广厦市场附近一大排档与朋友吃饭期间喝了2罐啤酒。
到21时许刘某福打算送朋友郭某回家,便驾驶号牌为粤DGK***的二轮摩托车搭载郭某从天山北路出发准备前往龙眼市场,当其行驶至金砂龙眼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现场酒精吹气结果为132毫克/100毫升。
随后经抽血检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11毫克/100毫升已达醉酒状态,涉嫌危险驾驶
经查,民警还发现刘某福并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駕驶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原来除了醉酒驾驶和无证驾驶,刘某福竟还涉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
据其交代该车是其在一摩托车维修店购买的二手车,购入时便悬挂了号牌但没有行驶证。
不但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
还不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放在眼里,
醉酒駕驶+无证驾驶+套牌=
交警部门对其依法处以合并罚款6000元,并处以行拘15日拟待其行拘期满转刑拘手续。
不喝酒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潮汕人
喝酒是为了尽兴!或者应酬需要!
而不是壮胆去做无法无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