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之后社保自己交怎么交?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企业职员后如不想断交社保,可以继续自己缴纳社保费用。但需按照规定办理参保手续,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本市人员:参保人携带、、簿到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
2、具有的外地户籍人员:参保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居住证等资料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居住证登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
3、未办理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银行账号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手续。法律依据:《社会》第六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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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之后社保没有给我交怎么办理

只要累计缴纳社保15年就可以在退休年龄正常领取退休金。
您再就业之后公司会给您缴纳五险或五险一金
如果离职之后,不准备再就业或想要创业,您可以去自己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自己缴纳~

离职了发现公司没有给我交社保怎么办

你好,社保是国家要求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的,但是不是所有的企业都会为员工缴纳社保,有的单位要求工作满一年之后才缴纳社保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但是不一定会有好的效果。

自动离职之后社保怎么办

自动离职后不能怎么办,你也办不了。
你只有回去与单位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劳动关系不存在了,单位也到社保办理了你的减员手续了,你也拿到回工回执了,你就自由了。 此时想个人缴纳也好,再就业单位缴纳也好都很顺畅。否则你就被一个劳动关系牢牢栓死了,凡是涉及到社保你就寸步难行。

离职后社保怎么办?能重新办理吗?

需要原公司配合现在交培训费这些属于违法,除非你从事重要职位或者与公司保密技术有关的职位,你可以去劳动部门协调,什么公司都怕这个 追问: 不过我与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服务期限是五年,我才服务了一年就不干了,我能重新办理这些社保吗? 回答: 可以的,你辞职要提前一个月和公司讲。你合同里应该提到了违约责任,你看看具体是什么。但你要明确一点,无论你工作了多长时间,社保是肯定可以办的,哪怕你违约了。这是两件事,并不是你提前离职了,社保就没有了。不知道山东的社保有没有全省联网,如果联网,那就更好办一点。这比较重要,社保还关系到你的工龄问题和疗养费问题,当然这是大公司可能才有的。 追问: 这些社保能不能重新办理呢? 回答: 可以重新办理,只要你新公司给你办,但是之前的社保不走手续,可能就浪费了 追问: 不知道重新办理会不会因为帐户重叠对今后有影响?比如养老保险只能开一个户吧? 回答: 这个具体就不清楚了,如果没联网就没事,联网了,就要办之前说的手续了。公司不可能压着你的东西不让你办社保的 追问: 因为我没交培训费,估计他们也不让我办的顺利了,还不使劲为难我啊! 回答: 我建议你先去新公司办,应该没有什么事如果不顺利,再去原来的公司问问。什么事都不要弄的太僵。你咨询一下社保中心,看看像你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离职后,原单位没有给我转出社保怎么办

社保现在不用转移,只要原来的单位,把社保做停,不用办手续,现在的单位凭身份证号就可以直接上社保。
新参保地稽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稽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资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自动离职之后社保怎么停

自动离职之后社保可以继续缴纳,可以去当地社保局办理个人缴纳,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后,再转到新的工作单位。办理停保有诸多条件限制,不建议办理停保。
社保停保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以下情况可以办理停保:
1、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
2、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停保;
3、参保人员出国定居;
1、参保单位已为该职工办理停保手续并缴纳所欠的社保费;
2、填好的《养老保险停保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申报表》(单位盖章) ;
3、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1张 ;
4、本人到最后参保的社保局办;
5、本人到银行领取停保款项。

我自动离职没有离职证明社保怎么办理

离职后,劳动者的社保原单位会自动停交,再次办理社保时不需要离职证明。

如果离职了,社保终止单没有给,怎么办

劳动者离职,而且办理离职手续的,那么公司应该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而不是社保终止单。终止社保手续,是由公司人事部去社保局办理。

社保新规:离职了社保医保怎么办,辞职后社保怎样处理

离职后,劳动者的五险一金和档案的处理通常如下,具体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有区别,应该以当地为准,当事人应该去当地咨询一下: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 “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
一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列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稽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而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这意味着,只要你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资讯,那么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费心了。
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4、公积金异地购房只能一次性提取
按规定,个人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单位已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那么他就可以将在原来住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办理时,该员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影印件等相关材料给在原居住地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而员工个人档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要在十五天内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而如果当事人一时没有新单位,可以暂时挂靠原单位。
因地区差异,各个省市会有所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社保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官方回答为准。

可以将社会保险转入户口所在城市以个人身份续保。携带以下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个人参加社会保险手续:户口簿原件及影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一寸蓝底彩照2张、个人档案(如有需携带)和社会保障卡。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既然你已经离职,那么就没有必要将你的社保保留在原工作单位,这种情况,你只要及时的将你的社保从原工作单位转移出来,那么你以前的公司就不会再给你缴纳社保费用了。

当然如果你还没有办理转移社保的手续,很有可能你们公司没有清楚你已经办理离职,所以说他给你缴纳社保的一个原因。那么这种情况,如果他给你交了几个月的社保对你而言并没有什么坏处,但是如果你的新工作单位也给你缴纳社保这种情况,就会造成重复缴费的一个现象。如果重复交费的话,实际上重复交费的这一部分费用就需要退还给你本人。

当然如果没有重复缴费的话,实际上对你本人来说也就没有什么影响。这样的情况的话,你需要将你的社保基数从原工作单位转移出来就行了,需要你工作单位做的就是一个人员的增加检工作,把你从该单位减出去,然后你就可以正常转移了。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谢谢你的问题,我来回答。

题主的问题是,已经离职了为何以前的公司还在给我交社保?

我的回答是:题主不必惊讶,以前公司负责社保管理人员可能忘记给办社保减少了。

题主原来公司负责社保管理的人员,存在严重的工作疏忽。或者公司未对应管理人员,不清楚人员离职还需要这步操作。所以在题主离职后,公司没有人在社保管理系统中,及时办理人员减少导致,也导致题主社保还在原来单位继续缴纳社保的问题。

题主可以给原来公司的社保管理人员取得联系,告之及时减少你的社保购买即可。如果原来公司没有相应负责社保管理人员,可直接给公司负责人联系,请其安排人员办理减少社保即可。

综上所述,题主不必担心以前的公司继续缴纳社保有其它什么目的,因为公司已付出购买你社保的所有费用,相信足够让其付出损失。我想你离职后公司清楚或者未忘记,公司会及时办理减少的。





这未必是好事,极有可能惹出麻烦。我曾经在离职4个月后,发现前公司仍在给我交社保,导致新公司没法给我交社保,我让他们把我的社保停掉,结果他们却让我补钱。

2019年,我从上家公司离职,在离职的时候,我拿了离职证明就走了,对社保这些东西没有多想。因为我当时并不打算离开深圳,我以为我离职后,公司会自动给我停交社保,等我找到下家,再续交社保就可以了,不需要办社保转移的手续。

上家公司是一家只有几十个人的小公司,我当时之所以离职主要还是想找家大公司上班,在这种小公司混,既不稳定,又没前途,所以就一走了之了。

在我离职之后,我中途休息了3个多月,到第四个月才找到下家,开始上班,而且下家确实是一家大公司,算是满足了我进大企业上班的愿望。但上了一个月班之后,人事部的同事跟我说,我的社保有问题,交不进去,问我上家公司的社保是不是没有断交。

我当时感到很奇怪,觉得这不太可能啊,我都从上家公司离职4个月了,公司还在为我交社保那不是傻吗?后面人事部的同事让我打电话问问上家公司,如果是他们没有给我断交社保的话,就让他们把社保给我停掉,不然会影响这里交社保,而且按新公司的规定,是必须给每个员工都交社保的。

于是,我就打电话给上家公司的人事,问她原公司那边是不是没有给我停交社保,她上网查了一下,然后跟我说:“好像是的,估计是前段时间忘记给你办减员了,所以社保一直交到现在。

听了这话,我有点暗自高兴,我心想还真有这等好事啊,我都离职几个月了,他们还在给我交社保。然后我跟她说:“那你们把我的社保给我停掉吧,不然我新公司这边没法给我交社保。”

接着她停顿了一会,去查了下我的社保缴费情况,再回来跟我说:“那行吧,我们这边可以帮你把社保停掉,但这段时间我们给你交的钱,你得补给我们一下,总共2920元。

听她这话,我就愣住了,这突然让我掏出将近3000块钱出来,我肯定不乐意啊。于是我就跟她说:“为啥要我补钱啊?又不是我让你们交的,在我离职之后,你们就不该给我交社保了啊。”

但她说:“虽然是我们这边误给你交的,但这钱是交到你的账户上去了,你是直接受益方,所以这个钱你还是得补一下,你把钱补给我们,我们再给你做减员。

她坚持让我补钱,我一时间想不出什么办法来,就瞬间挂断了电话。挂断电话之后,我一直在纠结着这事该怎么办,这钱我要是不给,他们就不愿意给我办减员,新公司这边交社保也交不进去,而我要是给了这钱,我又觉得自己亏了,毕竟这钱对我来说也不是个小数目,而且他们给我交的这个钱,我暂时是拿不到的,感受不到存在感。

我找到新公司的人事,跟她说明了情况,问她我该怎么办?她给我的建议是,这钱其实我是可以不给的,但是需要我去和原公司协商。经过前面和原公司的人事的一番对话,我也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去和他们协商,说服他们在我不补钱的情况下给我办减员。

我想来想去,想不出什么办法,后面我就上网搜索,看看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搜来搜去,我在网上看到一条信息,立马增强了我的信心。

这条信息是什么呢?一个社保官方账号说在法律上是有类似的先例的,在曾经的一起劳动纠纷案例中,也是员工在离职之后,单位却仍然给他交社保,后面单位却找员工索要这笔额外支付的社保费用。最后法院的判决结果是:员工无需返回这笔社保费用。而依据就是员工并没有享受到这笔社保费用,所以没有构成不当得利,不用返回单位这笔钱。

看到这条信息,我就知道,从法律上来讲,我是可以不返还给他们这笔钱的,所以我心里自然也就有底气了。 但同时,我又有点担心,如果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那还得打官司,太麻烦了。我这样一个普通的打工仔,根本经不起那样的折腾,我还是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这种不伤大碍的事,最好不要动用官司。

后面我又咨询了社保局,问问他们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社保局的工作人员给我的建议是:让我补给他们以我的个人名义交的那部分社保,其他的费用算是他们的工作失误,让他们自己承担。

这样的话,也就是我只需补一半的钱给原公司,因为我知道平时交社保都是个人交一半,公司交一半,我补个人交的那一半,也就是1460元,这样或许我勉强能够接受一下。

有了社保局的建议,我就再次打通了原公司人事的电话,跟她协商帮我停交社保的事。刚开始她还是坚持说要我补2920块钱,后面我跟她说:“我找社保局的人问了,他们给我的建议是,补给你们以我个人名义交的那部分,大概是一半,1460元,另一半也算是你们自己的工作失误,你们自己承担,对此我也是勉强可以接受的,让我补你们全部2920元,那是肯定不可能的。

她听了我的建议,还是有点不太同意,于是我就把我在网上搜到的那条信息的截图发给她,并跟她说:“如果严格从法律上来讲,我可以一分都给你们,这是有先例的,你看看吧,实在不行就打官司吧。

她听了我这话,也不再像之前那么坚持了,只好跟我说:“我去问下老板的意见吧。”过了一会之后,她就跟我说:“我问了下老板,老板说可以,那你补给我们1460元吧,补完之后我这边立马给你办减员。

然后我就打了1460块钱过去,他们也给我办理了减员,帮我停交社保。其实我也不清楚个人和公司交社保的比例,只知道个大概,好像是各交一半,所以就补给了他们一半的钱。

本来我是可以一分都不给他们的,但我为什么还是要给一半的钱呢?主要是不想费尽周折去打官司,那样我请几天假去折腾,扣的工资都够这个钱了,可以说是得不偿失,所以只好采用了社保局给的这个中和的建议。

第一,就是在员工离职的时候,原公司HR忘记提交社保减员,导致在员工离职之后,还在给他缴纳社保。这种情况还并不少见,在员工离职时,有些公司的HR就是会忽略这一点,像我就是属于这种情况。

第二,原公司可能在申请某个项目资质,需要一定人数的在缴社保记录。所以公司在员工离职时,故意不给员工办理社保减员。这种情况其实是属于公司的自私了,故意利用你的社保名额来充数,帮助公司获取利益。

第三,公司正在申请政策补贴,或者个人待遇为结算,所以暂时不能减员。这种情况公司也算是为了员工的利益而考虑,当公司正在申请比如培训补贴、稳岗补贴或者其他补贴,而且员工离职时未获批复,那就不能即时减员,因为一旦减员,员工可能就享受不到这个补贴了。还有一些个人申请的生育补贴或者工伤补贴,也是如此。

离职之后,原公司仍然在给你缴纳社保,如果你的新东家和原公司是在同一个地区,那会影响你新东家缴纳社保,因为在同一个地区,是不允许同时在两家公司缴纳社保的。

当然如果新东家和原公司不是在同一个地区,这样虽然不会影响新公司缴纳社保,但这属于重复交社保,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多交的那一部分你以后享受不到。

按理来说,员工在离职之后的下一个月,公司就不该为他缴纳社保了,如果这个时候公司仍在给员工缴纳社保,那就属于公司额外支付的社保费用了。

但后面如果公司向我们索要这部分额外支付的社保费用,我们该怎么办呢?这个时候我们需要明白两点:

第一,如果在离职后公司仍为我们缴纳社保期间,我们没有享受到这笔社保费用带来的保险权益,那我们是可以不返还这笔费用的,这在法律上是有先例的。当然,如果我们在这期间,享受到了医保报销,那公司是有权要求我们返回这笔社保费用的。

第二,公司给我们误交社保费用,属于他们的工作失误,或者是他们故意的自私举动,不能将责任全部推给我们,所以我们没必要返回全部的社保费用。

明白了以上两点,我们在与公司协商的时候,就有底气了。如果你没有享受到这笔社保费用带来的保险权益,你要是不怕麻烦打官司,而且对方又态度坚决,那就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你要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就采取中和的办法,返还一半的社保费用即可,像我就是采用了后者。

员工离职之后,公司仍然给他缴纳社保,原因可能很多,也许是工作失误,也许是公司利用你的社保名额谋取什么利益,也许是其他原因。但不管什么原因,当我们发现之后,最好还是让公司立马帮我们停交社保,毕竟这不是他们该交的,后面极有可能会惹出更麻烦的事端。




若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公司会继续给职工交纳社保。

①、擅自离职。没有与公司正式办理,解除劳动用工关系手续。即单方面自行离职,公司暂时没有获得相关的、合法有效的、双方一致同意的,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依据。

则不能去社保局卸载(解除)相应的参保人名额(姓名),或因社保局认为,其相关条件不成熟,暂不受理解除名额。亦须继续缴纳社保费。

②、合同约定。虽然是公司和劳动者双方同意离职,但原劳动合同中,签订有特殊约定…。须延迟缴纳社保时间(期限),至期满为止。亦避免未到期之前违约,则须继续缴纳社保费…。

③、法律规定。相关特殊劳动者,企业不应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的人员,则应继续缴纳社保费。譬如:因工致残、或工伤治疗期、怀孕期、哺乳期的职工…,不能随意或擅自解除劳动用工关系。或停缴社保费。

④、公司失误。或有其他原因、或经办人员舒服大意、或经办人是新手无知、或遗忘了你已经离职,亦应去社保局减少,参保缴费职工的名额,须凭据去社保局办理减账手续。

但也不排除还会有其他意外因素,给辞职者续缴社保费的可能性。




正常情况下 员工从单位离职了 ,单位肯定需要把你的社保停缴的 ,否则会产生额外的费用。

你看见的这种情况估计是以下几种可能:

1、单位负责人事的同事忘记帮你及时停保了 ,就是原来单位相关负责人的工作失误;

2、你前半个月内离职的 ,比如10月13日离职的 ,虽然10月份你上班没有上满整个月的,但单位10月份的社保还是继续给你缴纳的(这是单位应该承担的义务) ,你自认为:“怎么10月份我已经离职了 ,单位还继续给我缴纳社保”的误判;

3、一般个人的社保账户里的当月钱 是在下个月才到账的,比如10月份的社保款项,社保局或税务局在11月份才从单位的银行账户里扣款,所以很可能你理解错误了 ----“怎么我10月份已经离职了,但11月份社保账户里还有钱存进来的”;

以上是就你这个问题,我推理的几种可能 ,希望对你有帮助!




如果你已经离职了,但以前的公司还在给你缴纳社保,原因可能有如下两种。

1.离职后你没有及时将社保转移到新的单位。

有些公司比较人性化,员工离职后为避免员工社保停缴,会帮忙代缴等到员工将社保转移到新单位,当然啦,这只是短时间内的可行办法,毕竟你都离职啦,原公司也不是慈善机构。等你转移社保时需要将原公司在你离职期间给你缴纳的社保费用全部归还给公司,包括原公司需缴纳部分和个人需缴纳部分。所以你离职后原单位还在给你缴社保并不是你占便宜了,相反如果你没有及时转移到新单位,新单位公司需缴纳的部分没有给你缴纳,想当于你自己缴纳了,那你就亏大了。

2.可能是原单位人事工作太忙了或者是恰巧社保局那个时候未能办理减员手续,导致你的社保关系还在原单位。

如果你从原单位离职没有新的工作,一定要及时告诉原单位去社保局帮你办理减员手续或办理停缴手续。因为原单位给你缴纳的社保最终你还是要全部归还给公司的,如果你离职后又没有新的工作,这笔费用负担还是挺重的,当然如果你有钱那就另当别论了。

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到你,如果你有其他观点,欢迎评论区留言交流或@职场Excel幽竹丝梦




首先,劳动者离职后,单位会为劳动者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暂停劳动者的社保。这是单位正常的处理方法。一般手续是:单位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向社保局申报减员,将离职员工信息从系统移除,然后办理停缴手续即可。

其次,离职后,单位还继续为你缴纳社保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种:

1、由于人事专员工作疏忽,忘记为你办理停保手续了。因为离职后,单位还继续为你缴纳社保对单位没有任何好处,只会给离职单位产生额外的费用。

2、可能由于单位申请政策补贴,需要特定的人数。因为今年由于疫情的原因,国家对于参保有一定的优惠。

3、可能由于个人申请社保相关待遇未结算完毕。比如:生育津贴、工伤待遇待遇等等;

4、还有可能是由于有些地方的社保减员,是下月生效。当然这也就是会多给你缴纳一个月社保。

以上就是有可能出现的几种情形。

最后,由于未办理社保减员,可能对你造成什么影响?

1、由于原单位未为你办理减员手续,可能导致新的单位无法为你缴纳社保。

2、如果发生工伤行为,可能导致你无法享受工伤医疗保险待遇。

3、如果是由于人事专员的失误,有可能让你返还原单位为你缴纳的社保钱数。

所以,如果你要在新单位办理入职,建议你与原单位协商,要求他们尽快办理减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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泻药!先普及下,社保(职保)是劳动关系的法定附随义务,社保缴纳的前提是建立劳动关系,否则会定性为虚构行为。离职代表劳动关系终结,社保不应继续缴纳,从问题来看,还在缴纳有几点原因可以参考。

1、因是社保扭账城市,当月离职,社保次月生效。

全国社保缴纳有三种模式:顺账、全扭账和半扭账。顺账是指当月减员当月生效,比如北京、上海等;全扭账是指当月增减全部次月生效,比如武汉、吉林等;半扭账是指增员当月生效,减员次月生效,比如徐州、合肥等。

如果你的城市为全扭账或半扭账,可能导致当月离职了,次月才能减掉。举例:11月5日离职,生效日期为12月1日以后。

2、因上家单位申请某个项目,或某项资质的原因。

企业在投标时,需要提供一定人数的在缴社保记录才可以参加。或者在申请某项资质时,要求达到一定的社保缴费人数,比如提供员工有证书的在缴社保人数。

3、因企业申请政策补贴,或个人申请待遇未结算。

企业申请培训补贴、稳岗补贴或其他补贴,因未批复,可能导致暂不减员。个人申请的生育待遇、工伤待遇等未到账原因,还有可能未做工伤鉴定的情况,也是无法社保减员的。

4、因HR忘记提交社保减员,导致还在缴纳。

这个原因确实存在,HR因工作失误,或离职后交接时遗漏,导致离职人员社保仍在缴纳,这时单位也是有成本的。

建议:本人可以参考以上情况,积极与上家单位沟通,具体是什么原因,可以具体分析,要求尽快减员。




你离职了,正常情况下原单位不应该给你缴社保。可能是单位管劳资的人员疏忽,给你误缴。

你这是不当得利,既然已经知道,应当到单位说明情况,退回多缴的费用,然后自已续缴。

这是正确的做法,不应该停留在探究错缴的原因上。




对于企业来讲,在你离职的时候还在交社保,这明显是相关工作人员的失职,忘记你已经离职了没有及时减员,否则企业不会平白无故的每月去承担这个几百、上千块的成本。通常企业对员工社保增减员比较关注,这不仅是员工关系和企业成本的事情,而且涉及到税务的税务的问题。一般企业出现员工离职,如果当月不减员,就会次月减掉。因此,不用过份担心企业的目的。

对于个人来讲,现在城市工作,社保账户基本统一。若在某一企业工作时,社保还在购买,其他企业购买就买不了。若不是新公司没有表达到公司后一定要购买社保,根本不用顾虑,若新公司有要求,可以电话善意的通知上家企业停保,停保后新公司基本就可以购买社保了,这对上家企业来说说不定还要谢谢你呢。当然,从职业道德上来讲,如果发现自己离职后上家企业还在为自己购买社保,也可以主动的通知对方,这样自己还会心安理得。

总之,若遇到这种问题,不用担心,也不要抱侥幸心理,理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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