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放监听器属于什么罪

2003年6月7日凌晨,公安部部长助理张新枫率领刑侦局副局长傅正华,以及临时紧急抽调的公安部精锐力量,乘坐专机赶往四川省南部县,那里正在发生惊天大案,高考试题每一科的试卷竟然全部丢失一份。

高层震怒,政治局常委罗干亲自批示,而四川省公安厅厅长吕卓更是始终奔波在第一线,既要严密侦察,又要做到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全国高考稳定,因为这年还在实行全国统一试卷,牵一发动全身,稍有不慎,影响的就可能是全国几百万考生。

为了把损失降到最低,他们紧急启用了备用试卷,而那一年,数学试卷的难度前所未有,好多考生考完数学走出考场,一片木然,无助的走出考场后,彻底崩溃嚎啕大哭,不仅仅是数学难,理科综合同样非常难。

平常联考测验能考到130甚至·140分以上的考生,都遭遇了滑铁卢,成绩出来130分以上的非常罕见,甚至连90分到120分之间的分数都很少,本该是中间分数段最多的考生,这一次几乎断层,70分以下的分数多到无法述说。

这一年试卷之难,成为当年考生永恒的噩梦。

而这一切的源头,就是因为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6·5”全国高考试卷被盗。试卷被盗发生在6月5日,是高考的前两天,也因为这件事影响太大,国家看到了全国统一试卷的风险,一旦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纰漏,那带来的伤害波及面简直是毁灭性的,下一年便开始推动部分省市高考自主命题。

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南部中学高三年级文科班学生杨博,在校期间沉迷当时火爆的奇迹游戏不能自拔,造成成绩直线下降,每天在游戏里面的勇者大陆,地下城,冰风谷里面沉沦,那里光怪陆离,纵横驰骋可比每天学习有意思多了。

在高考前几个月,本来想收心复习考试迎接高考,但2003年4月,奇迹又推出了“恶魔广场”副本,他更是沉迷其中不能自拔。

直到临近高考,才感觉到虚空和紧张,他那样的成绩考上本科的希望不大,想着考不上一辈子彻底荒废,不如铤而走险大胆博一次,如果能提前窃取到高考试卷,那自己的人生不就可以复活重来。

自己这几年浑浑噩噩,如果考不上,人生暗淡没有任何意义。

万一博取成功呢,反正自己也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不如放手去博取一次。

他从网上搜集了很多资料,终于摸清楚了高考流程以及试卷运输规则,还有保密措施,研究了几天仔细寻找漏洞以及应对措施,他迫不及待开始按计划有步骤进行犯罪。

根据网上的信息,他了解到高考试卷存放地点都是在当地教育局或是招生办,而南部县教育局和招生办在一起办公,地址位于南部县南隆镇蜀北大道中段48号楼,他知道如果到6月份再去,到时保密措施升级,肯定需要大费周章,现在当午之急是摸清路线,以及了解试卷可能存放地点。

于是伪装成社会考生咨询自考,多次进入南部县教育局,经过密切踩点,最终发现保密室的位置在办公楼6楼,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他甚至还大着胆子在6月4号再次来到保密室的位置,看到上面贴上了高考封条,才满意离开。

在确定保密室的位置后,他又仔细观察了每个楼层以及房间的格局,还有缜密计划好进入房内该如何窃取试卷的方法。

在2003年6月5日半夜一点他带着一系列工具,偷偷的来到南部县教育局,此时大门已经关闭,但这对于在学校期间便经常翻墙头出去的他来说,完全没有任何妨碍。

杨博轻松翻越围墙进入了教育局,本来想从办公楼直接上去,没有想到一楼值班室里,南部县招生办副主任安旭竟然带着无关人员在里面打麻将,这在杨博的计划之外。

但这难不倒杨博,他直接凭借外面的雨水管道爬上了二楼阳台,因为二楼没有安装不锈钢窗户,他顺利通过二楼进入办公大楼。

在前面做了大量功课,她知道保密室内有声控报警装置,他踩点摸清楚办公楼电路图,在二楼总开关位置处,关闭了连接的相应线路,解除了进入里面可能带来的警报声响危机。

他也知道不能直接破坏门锁,那样动静太大,他拿出了随身携带的钢筋和毛巾,学着电影里的镜头,在保密室北门的不锈钢窗户上,以钢筋为杠杆,利用毛巾开始绞拽,钢筋竟然被他真的拉开变形,他也顺利的进入保密室。

里面有一个巨大的铁皮柜,上面贴着封条,这无异于是在告诉他试卷的存放位置,他从里面抽出了理科的数学、综合试卷,以及找出了文科的数学、语文、英语、综合试卷,用随身携带的小刀,细心的从试卷袋封口那里小心的裁开,然后从中拿了一份试卷后,又用随身携带的胶水细心的封好。

但他显然低估了高考试卷的保密程度,这样自以为万全其美的办法没有人能发现,在裁剪试卷的时候,封口处都竖贴了密封条,密封条被破坏也就意味着试卷出现了泄露的风险。这点他可能也知道,但是他却没有办法解决。

只要打开密封试卷,必然会破坏密封条。他顾不上这些时,疯狂作案孤注一掷,把盗取的试卷放在怀里,物品归位后,他又从窗户里悄悄出来,临走的候还不忘用相同的手法让不锈钢窗户复位。然后从原路返回。

按理说,当天应该有人24小时值班,不能脱离岗位,要保持密切关注,可招生办副主任安旭却麻痹大意,玩忽职守,在值班室里竟然带人打牌,丝毫没有巡视。

安旭是值班领导没有能做到以身作则,在这样极其重大考试面前竟然敢如此懈怠,其他员工同样没有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同是值班人员招生办科员刘诚忠、以及招生办抽调的老鸦小学教务处主任王彬,两人竟然在值班室里睡觉。

也就是说,发生如此惊天大案,而几位工作人员全部在岗,但是玩忽职守,造成极其重大损失。令人震惊不已。

这都给了杨博作案大开方便之门,连杨博都感慨,规格如此之高的考试,他一个高三考生窃取试卷,竟然如同探囊取物般轻松。

杨博把试卷带回到自己的出租房内,当天翻阅资料,搜检信息,直到把所有的题目完美的做好,才踏实的去学校,这个时候已经是6月5日的下午四点钟左右。

他熬了几乎一天一夜,兴奋的难以入睡,好在他通宵打游戏如同家常便饭,做完了卷子,神采奕奕回到学校,临走的时候他把偷盗出来的那份理科试卷带上,这份试卷对于学文科的他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他临时起意把这份试卷一并偷出来,因为他有个极其要好的朋友,想带到学校里,送她一个惊喜,不知当她看到真题试卷提前出现在面前的时候,该是如何惊讶、兴奋和欣喜,他越想越激动,一路小跑着来到学校。

可到了学校,他就听老师们传言高考试卷被盗,县里已经乱成一锅粥,按照正常程序被立刻上报,上面震怒且吃惊,听说不仅市里大小领导全部赶了过来,四川省公安厅厅长吕卓也赶了过来,公安部部长助理张新枫,以及抽调的专家更是乘坐专机马上就到。

这些消息吓坏了杨博,手里那份本来准备显摆的试卷更是不敢拿出来,他这个时候才感觉到彻底的害怕,他把天给捅漏了,浑身如同筛糠般抖个不停,一路颤抖着挪到了自己出租房内,立刻把所有的试卷烧毁,觉得还不放心,又用簸箕把灰烬倒入马桶里冲走。

他原来为自己的小聪明而沾沾自喜,现在才发现自己愚蠢的可怕,绝望和恐惧让他悲痛的难以呼吸,作案工具更是让他心惊胆战,于是,把所有作案工具全部扔进垃圾堆,想想还是害怕,又把当天穿过的所有衣服,包括鞋袜全部烧毁,他天真的以为,这样,自己就能安全了。

他们老师的传言没有问题,现在南部县确实乱成一锅粥,甚至比所有传言,来得更加猛烈,更加慌张。

当时南部县招生办副主任杨旭打了一夜的牌,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在单位休息,中午一点钟,神采奕奕的他,开心的迎接南充市公安局副局长杨森富带队到南部县检查高考试卷保密情况,杨旭汇报了当天一切没有异常,并且在规定人员的陪伴下,一起巡视检查保密室附近的情况。

作为曾经是刑侦出身的一线干警杨森富,到了保密室门外,立刻感受到异常情况,离奇的脚印、弯曲的不锈钢窗户,这些特征在别人眼里可能无关紧要,但杨森富立刻就警觉,保密室——可能有人来过。

他立刻按照紧急预案,要求打开保密室进行排查,按程序汇报后,上面确认可以打开,当打开保密室大门的时候,工作人员全部被惊呆了。

铁皮柜明显有被翻动的痕迹,杨旭当场吓得瘫倒在地上,杨森富看着他,一言不发,面色冷峻,这样的案件实在是太大了。

他们立刻先行通报南部县教育局,然后转报南部县公安局,不到五分钟,刑侦干警在教育局干部的陪同下,来到了保密室。

然而,按照规定他们不能打开保密室的柜子,在门外拉开警戒后进行严密看守,立刻层层上报。

同时做好保密室外围排查,北边窗户钢筋变形损坏,通过磨损痕迹确定是近期人为破坏,窗台上采集到几枚新鲜的指纹,又在几个不同的位置采集到鞋印,分别在窗台下面、保密室地板上、保密室条桌上、方凳上,以及二楼阳台、墙头内外两侧,最终确定所有的鞋印都来自同一个人。

根据鞋印已经推断了犯罪分子进入的路线图,在排查的时候又发现电路有异常,后来发现一楼配电箱被人为关闭,且在配电箱处又采集到几枚指纹,确定还是同一人。

此时,四川省教育厅领导已经赶赴现场,在汇报得到批示后,会同南充市及南部县教育及公安人员,对保密柜内所有试卷进行清点排查,最终确定:

文科类的语文、数学、英语及综合各丢失一份,理科类的语文及综合各丢失一份,被盗取的试卷袋封口用利刃割开,试卷袋上采集到指纹很多,且犯罪分子盗取试卷后,还用胶水再次重新涂装。

不知是过于紧张还是其他原因,理科综合卷被盗不完整,其中的综合卷二卷的第6——11页并没有带走。经过严密侦查,被盗精确时间被确定在6月5日凌晨1点到4点这个时间段。

这边在紧锣密鼓排查,消息同时有层层上报到四川省委省政府、公安部、教育部、国务院、中共中央。

这是建国以来的第一例,也是迄今为止的唯一一例高考试卷被盗案,中央震惊,立刻发出指示严查到底,全力排查,且又批示立即启用备份试卷,启动备份预案,确保高考如期顺利进行。

南充市副局长杨森富在一点半发现异常,立即紧急上报后,接到报告的领导纷纷第一时间奔赴南部县,南充市委书记黄顺福、市长杜光辉、市委副书记刘伯忠先行赶赴南部县坐镇指挥,然后立刻抽调市县等优秀刑侦干警,放下所有工作立刻参与到高考试卷被盗侦查工作中来。

四川省长柯尊平受省长张中伟指派,当天下午立刻带领省公安厅厅长吕卓、及教育厅公安厅等一些最精锐的人员,如刑侦局局长孙建明、副局长易俗、副总对长谢钧华、行动技术总队长张月明等,驱车奔赴南部县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为了把可能的影响降到最低,担心泄露的试题传播出去,从6日凌晨开始,便开始对南部县进行信息管控,无论是手机还是固定电话,都不能打出去,外面电话打进来全部无法接通。

且对于特殊情况管控更是上不封顶,所有县里电话都进行严密监听,全面筛查,集结全国公安精锐力量,信息不出一天就被侦查清楚,警方确定作案人员在18岁到26岁之间,根据鞋印信息痕迹检验专家推断,犯罪分子身高在170到176cm之间。

而且,现场采集到如此之多的指纹纹,只要把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筛查,犯罪分子一定潜藏在其中。

尽管一天之内全部搞定信息,但高层指示不能影响考生情绪,不能影响考试,考试结束再进行全面排查比对。

6月12日,当时是在成绩出来之前就需要进行填报志愿,而12号这一天,正是所有高考生回学校填报志愿的时间,公安干警精锐已经在学校里等待,他们根据掌握的信息,把嫌疑人目标定在170到176 cm之间,体型偏瘦,脚型偏大,穿的鞋子是44码,这样的条件大大减轻了排查的力度。

杨博看到这一切非常绝望,他做梦都没有想到,公安办事效率竟然达到了如此惊人的程度,然而,他还想垂死挣扎,这几天他查询过,用502胶水涂抹在指纹上,指纹就采集不出来。

他这拙劣而幼稚的伎俩,又如何在精锐的公安干警面前蒙混过关,采集的时候公安干警发现异样,立刻让他洗净手指,重新采集,杨博颤抖的按上了自己的指印。

最终,经过比对发现,杨博的所有信息和犯罪现场采集到的信息完全吻合,立刻实施抓捕。

6月20日凌晨3点,杨博在马王乡岳家沟村被抓捕归案,根据他的交代,立刻到出租房内对当时燃烧的试卷灰烬残片进行提取化验,化验结果确定灰烬残片的成分及上面残留文字信息,和试卷上的信息内容完全吻合。

杨博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自己的一生。

经过紧急替换的试卷没有一题是杨博看到的,他最后用尽心机却是一场空,然而,更让他痛悔不已的是,他凭借自己真实能力考试的成绩,在6月24内结果出来,他考了515分,远远超过本科分数线,只是这一切,跟他已经永远没有关系了。

2003年8月26日,南部县人民法院判处杨博有期徒刑7年。

除了杨博以外,很多工作人员因为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灾难性的事故,他们也为此受到了相应的惩罚:

南部县招生办主任王成林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南部县招生办副主任安旭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南部县招生办工作人员刘诚忠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南部县招生办借用人员王彬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四年。

这个事件也让国家意识到全国统一卷既有优点,也有弊端,高考是为国选才,国之根基,丝毫不能有疏忽,这次事件后也直接推动了从2004年开始,各个省份实行自主命题,到了2006年,便已经有了16个省、直辖市开始实行自主命题招生考试。

且因为这个事件,国家更是对高考工作给予了史无前例的重视,考场内两位监考老师来自不同学校、考场内有屏蔽仪、监控摄像头直接连接省考试院,杜绝监考老师参与作弊的任何可能。

且试卷从出题开始,出题专家便必须接受看管,直到这一科考题结束后才能出来。

试卷印刷更是在全封闭绝对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运输有严格的流程且有严密地看管,为了以防万一,保密室内不仅有声控报警,还有联网装置,摄像头无处不在且全部联网,门外有武警及值班人员全天候不间断巡视。

现在的高考绝对的公平,这也是很多学子能改变自己人生的最好途径,这里有绝对公平的竞争环境,你只管努力,成绩会证明你的青春永远多彩。

针孔摄像头泛滥严重威胁公民个人隐私安全

齐抓共管依法严惩偷拍者

对于禁止使用的专用器材范围和认定机关,法律法规已经作了明确规定,但各种隐蔽式偷拍摄像头在电子市场依然随处可见

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者,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近日,全国多处酒店曝出针孔摄像头,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多数网民认为,现在偷拍事件越来越多,严重威胁到公民个人隐私安全。

《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发现,近年来,偷拍、偷录等违法犯罪行为渐成泛滥之势。各种隐蔽式偷拍摄像头在电子市场随处可见,网购平台叫卖偷拍设备也毫不避讳,甚至还有卖家提供订制服务。不法分子通过将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装成日常生活中的物品,可以不限时间、不限距离地肆意窃取他人的隐私。

接受记者采访的法律人士认为,对于窃听、窃照器材认定到案件查处,涉及公安、国家安全、工商、质监、通信等行政机关,以及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关键是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者,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偷拍事件频频发生 视法律如一纸空文

试衣间、酒店、出租房……针孔摄像头偷拍事件频频发生,涉及场所和范围也越来越广。令人不解的是,这些偷拍设备是从哪里来的?

记者在长沙某电子商城走访发现,针孔摄像头、微型摄像头等偷拍装置在市场内十分常见。在这家商城二楼某家店铺前,记者提出购买一个家用的微型摄像头,店主很快拿来两款袖珍摄像头,其中一个3厘米长、2厘米宽、不到1厘米厚,另一个是针孔摄像头。

据店主介绍,普通插入内存卡偷拍的设备早已过时,现在已经有了连接WiFi后远程监控的设备。“微型摄像头安装在插座或者眼镜里,可连续工作几十个小时,不仅可以插存储卡录音录像,还具备不发光隐藏、夜视、移动侦测录像、App远程回放等多个功能。”

另外一家售卖同类设备的店主说,随着社会发展,大家越来越青睐这种微型摄像头,体积小、不显眼,使用起来十分方便。“一个针孔摄像头320元,通过一个接收器接收信号,再在手机上下载一款App,即可实时查看监控。”

随后,记者登录多个电商平台,发现不少网店也在销售类似的微型监控设备。五花八门的隐蔽摄像头可安装在墨镜、胸针、化妆镜、纸巾盒等各种小物件上,价格90元至1000元不等。几家大型的电商平台内,均有大量贩卖微型摄像头的店铺存在。

在某网购平台上,一款微型摄像头直径只有30毫米,体积比乒乓球还小,月销量高达2961件。记者尝试进行网购操作,整个过程无须登记任何个人信息,并且购买数量没有限制,可批量下单。

采访中,有市民认为,针孔摄像头之所以随处可买,是因为我国法律法规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缺少精准定义。“由于概念模糊,导致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但记者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对于禁止使用的专用器材范围和认定机关,法律法规已经作了明确规定。

1993年2月22日通过的原国家安全法第21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

对于什么是专用间谍器材,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作了列举式说明:(一)暗藏式窃听、窃照器材;(二)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三)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截收器材;(四)其他专用间谍器材。“专用间谍器材的确认,由国家安全部负责。”

此外,2015年1月份正式实施的《禁止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条规定:禁止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

关于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规定》作了详细说明。其中属于窃听专用器材的有:具有无线发射、接收语音信号功能的发射、接收器材;微型语音信号拾取或者录制设备;能够获取无线通信信息的电子接收器材;利用搭接、感应等方式获取通讯线路信息的器材;利用固体传声、光纤、微波、激光、红外线等技术获取语音信息的器材;可遥控语音接收器件或者电子设备中的语音接收功能,获取相关语音信息,且无明显提示的器材(含软件);其他具有窃听功能的器材等。

其中属于窃照专用器材的有:具有无线发射功能的照相、摄像器材;微型针孔式摄像装置以及使用微型针孔式摄像装置的照相、摄像器材;取消正常取景器和回放显示器的微小相机和摄像机;利用搭接、感应等方式获取图像信息的器材;可遥控照相、摄像器件或者电子设备中的照相、摄像功能,获取相关图像信息,且无明显提示的器材(含软件);其他具有窃照功能的器材等。“对于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由公安机关进行认定。”

有专家认为:“目前,对于什么是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什么是专用间谍器材,国家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各地立案标准不一 司法惩戒难以执行

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之前,刑法第283条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上述规定,没有包含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器材的行为,导致很多违法犯罪行为受不到打击。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弥补了这一缺陷,将刑法第283条修改为:“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记者采访得知,无论是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还是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器材,其目的都是为了牟利。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屡禁不止。在司法实践中,有生产必然就有销售,两者密不可分。

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吴某某租用一出租屋,非法生产可接听手机、对讲机、小灵通、录音笔等微型耳机,销售给他人用于考试及赌博作弊。公安机关抓获时,吴某某共生产微型耳机约2.9万个,销售量约2.2万个,涉案金额230多万元。经特种器材技术鉴定中心鉴定,这种耳机属于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最终,吴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有法律人士告诉记者,对于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部和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对行为性质、涉嫌罪名以及管辖都作了明确规定,实际操作也十分顺畅。“而在销售间谍专用器材或者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器材的立案标准上,国家没有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导致各地立案标准不一。”

2018年10月,公安机关在陈某经营的数码店内查获10个汽车钥匙偷拍器、2个偷拍手表、4个全球通定位监听器。经鉴定汽车钥匙偷拍器、偷拍手表均为暗藏式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全球通定位监听器为暗藏式窃听专用器材,陈某违法所得2000元。最终,法院以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8个月。

据主审法官介绍,间谍专用器材是有关机关用来秘密侦查、联络的专用工具,一旦流入社会,会给国家安全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的危害。

刑事处罚并不多见 亟待加大打击力度

2019年6月20日,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接到报警,称其租住的出租屋发现一枚针孔摄像头,怀疑遭人偷拍。接报警后,民警于当日将违法人员李某抓获。李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

这个处罚在网上引发争议,很多网友认为太轻了。官方作出的解释似乎也有道理,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六项规定:对于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北京律师肖东平认为,每一个窃听窃照器材都不是偶然、孤立地存在,其背后往往隐藏着一个完整的生产、销售链条,有必要顺藤摸瓜,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李某的查处,不仅查处其偷拍行为,还应查清针孔摄像头的来源,并依据《规定》由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据介绍,《规定》明确指出了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各自执法领域内的行政处罚权限。其中,非法生产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不构成犯罪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对非法销售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对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对从事非经营活动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从事经营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规定》还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对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设备和发布相关违法广告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后,可以提请通信监管部门对相关网站及时依法查处。

但在现实中,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案例并不多见,多数案件以治安处罚进行处理,并不能有效震慑此类行为。事实上,我国刑法第284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19年2月,周某某联系数名参加驾校考试的学员,安装在网上购买的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供考生在考试时作弊使用,帮助考生通过考试,从而非法获利8000元。最终,法院判决周某某犯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对扣押的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有法学专家认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属结果犯,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本罪。而什么样的程度才构成“情节严重”,我国法律并没有给出十分明确的标准和界限,这加大了实践中的执法难度,给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条文的可操作性,加大对生产者及市场的监管力度。”(记者 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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