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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明网]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3月12日15:00举行记者会,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就“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回答记者提问。 [ 13:57:20]

  • [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本场记者会的主题是“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先生,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先生,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女士,来围绕这一主题,共同回答大家的提问。首先,我们有请刘贵祥专委。 [

  • [刘贵祥]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参加人大记者会对最高法院来说是第一次,所以我们非常珍惜。也非常高兴有这个机会,与媒体记者朋友就今天这个专题进行交流,回答记者朋友们提出的问题。 [ 15:10:47]

  • 今天记者会的主题是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那么什么是执行呢?执行就是通过国家的强制力,使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得到实现。比如说,判决书判决要还钱,那么使这个钱能还到申请执行人的手里,这就是强制执行。执行难的问题来源于裁判文书不能得到有效及时执行。执行难的问题由来已久,在我国上世纪八十年代末,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案件井喷式增长,案件大量增加,一些执行案件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执行,人民群众把它称作“执行难”。

  • 我刚才说了,执行难的问题由来已久,这些年来长期存在,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实现,同时也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心和信任,影响了我们的司法公信力。因此,解决执行难,社会高度关注,人民群众殷切期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明确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最高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决定》作出的重大部署。2016年3月,提出了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到现在,三年的时间已经到了,大考已至,我们是不是可以交出个满意的答卷呢?今天,我愿意就这个问题与记者朋友进行坦率、真诚、深入的交流。谢谢大家。

  • [人民日报社记者] 第一个问题想提给刘贵祥专委。今天上午,周强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已经如期实现了。请问经过这场攻坚战,现在的执行工作和三年前相比有了哪些变化? [ 15:18:33]

  • [刘贵祥] 好,我来回答这个问题。这三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一性两化”的基本工作思路,奋勇拼搏,攻坚克难,改革创新,确实使我们的执行工作发生了重大变化,甚至是发生了历史性变化。 [ 15:23:27]

  • [刘贵祥] 我想,看得见、摸得着的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方面,我们针对执行难的成因复杂,执行程序中各种矛盾交织叠加的特点,构建了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也就是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这个大的工作格局,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齐抓共管,奠定了解决执行难的前所未有的社会基础。

  • 第二方面,我们清理了一大批历史性积案。刚才我说到,执行难由来已久,其中一个表现就是有大量的案件沉淀下来,没有及时解决,有些案件一直到2016年,有的可能很多年了。我们采取措施,对过去历史性的多少年前的案件进行全面核查,登入到信息化案件系统中,然后再进行筛查,凡是有瑕疵的、不符合结案标准的,重新查控财产,重新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着力点,予以进一步化解和解决。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啃下了许多难啃的骨头案。通过对历史性案件的清理,我们还了执行程序中历史性旧账,卸下了历史包袱。为下一步解决执行难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 [刘贵祥] 第三方面,大力推进执行模式的重大变革,破解执行中的“四大难题”。我们常说执行难有四大难,这是历史上形成的。 [ 15:27:33]

  • 首先是查人找物难,因为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担负着为当事人查人找物的职责,这一点跟国外很多国家的做法是不一样的,国外很多国家只是当事人告诉法院、告诉执行机构说有哪些财产,执行机构就去给你采取措施就行了。但是我们要担负着查人找物的职责,过去是“登门临柜”的这种形式下,一家银行一家银行地跑,一家房地产部门一家房地产部门跑,千里奔袭,“登门临柜”,可见它的效率是很低的,这么大量的案件,我们必须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了覆盖全国、覆盖基本的财产形式,四级法院干警都能统一适用的、网络化的财产查控系统,将各种财产形式一网打尽,从而破解了查人找物难题。

  • [刘贵祥] 二是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难题。隐匿转移财产,用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来规避执行,这是我们面临的一大难题。因此我们推进了信用惩戒体系,出台失信名单制度,构建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人人喊打”的局面。 [ 15:31:48]

  • [刘贵祥] 三是管理上的难题。长期以来由于案件大量积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体外循环”“抽屉案”是个现象,管不到人、管不到案。所以,我们建立了一竿子插到底的全国四级法院统一的执行办案平台和流程节点管理平台,把所有从立案开始一直到办结,所有案件办理的节点都在四级法院的监控之下。过去执行不规范的现象,通过这种办法有了非常大的变化和改进。

  • 最后是财产变现难题。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执行人员通过查,查到的是存款,这对执行人来说是非常幸福的事,因为存款划拨到法院的账户,再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既省时又省力,又不会出现太多的麻烦。但是,实践情况是复杂的,我们遇见的起码有40%到50%,甚至有的地区是60%,查到的是各种形式的财产,比如房地产、证券、股票、车辆,甚至生猪、牛羊,我们需要把它变现成现金支付给当事人。过去传统的拍卖,就是委托拍卖,现场敲槌的这种拍卖,受时间所限,再加上受众范围所限,所以成交率低、溢价率低。更重要的一点,也是让我们广受指责的现象,就是权力寻租、暗箱操作、不法的利益链条。我们推出的网络化拍卖和网络化的评估系统,使我们的拍卖成交率、溢价率大幅度提高,特别是为当事人节省了大量的佣金,因为这种网拍是不收佣金的。我们这几年光给当事人节约佣金205亿,我说的这是非常精确的数据,因为网拍的每一件案子,整个拍卖过程都在我们最高法院指挥中心掌握得一清二楚,一点往里面塞假的可能性都不存在。从开始网拍之后,我们在拍卖环节的投诉率微乎其微,违法违纪目前几乎是零。

  • [刘贵祥] 这四大难题的破解,我认为是这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一个重大变化,基本的变化、模式性的变化。 [ 15:35:29]

  • 第四方面,我们在规范化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过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问题,还有执行作风不端、执行纪律不严这些现象,使我们必须下决心予以解决。解决这一问题,我们两手抓,一手是打造信息化数据铁笼,所有的都在监控之列。第二个是制度铁笼,我们这几年制定了50多个执行方面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严格约束我们执行权的运行,控制执行权的滥用,划定“高压线”,整肃执行纪律,整肃执行作风。这几年,光从执行岗位上由于各种违法违纪调离了50多人,处置了几百人。我们下大力气清除害群之马,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

  • 第五方面,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其中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历史性的执行案款沉积的比较多,管理也比较混乱,好多不能及时发放到当事人手里。因此,我们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用了9个月的时间,对所有的执行案款全面清理,历史性案款960亿全部清理发放,借此基础上建立了“一案一账号”的长效机制。我可以负责任地说,执行案款管理混乱的局面,廉政风险存在的问题,我认为会一去不复返。还有涉民生案件、涉拖欠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账款的这类案件,我们建立了一套加大执行力度的机制,执行效果是非常明显的。

  • 由这些变化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实际效果方面的变化,我可以在这里说几个数据,我们法定期限内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实际执结率90.4%。这三年我们执行案款,也就是装到当事人口袋里的真金白银4.4万亿,同比增加了71.2%。还有,由于执行环境的变化,当事人自动履行率也在提高,2016年、2017年、2018年,这三年合在一起,对人民法院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提高了10个百分点左右。还有一个现象,大家知道,世界银行有个营商环境的评估,其中有个指标叫“合同执行指标”,我们国家在评估中位列全球第六。由此我们也能够看到,我们在强制执行方面的一些变化。谢谢大家。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 我们观察到,有些地方法院是举全院之力攻坚执行,可以说是属于非常时期的非常之举。我的问题是,请问刘专委这样的状态可否持续?攻坚之后,会不会又回到原来的状态?谢谢。 [ 15:39:59]

  • 我简要回答一下这个问题。您的这个问题非常好,我相信也是很多老百姓心存疑问的问题。也有很多人当着我的面问,这三年采取的措施,几乎是各级法院举全院之力,这种情况能够长期持续下去?会不会又回到了过去?历史上有百万案件大清查、无执行积案的专项行动,但是其结果是清了又积,积了又清。那么这次经过两三年的攻坚,每年又会有新产生的六七百万件的案件,会不会又是新的案件堆积下来回到原点?对这个问题,我非常自信地告诉各位,肯定不会。为什么呢?我想,首先一点,我刚才已经说了,我们这次是对几十年所有的、不放心的案件进行了一次统盘清查,纳入到案件管理系统,永远在监控之下。把这些案件消化,使我们卸下了沉重的历史包袱。过去案件的积累,使我们负重前行,举步艰难,卸了下这些包袱,使执行工作进入到一个良性循环的状态,这个底数清了,我们心里有数了。

  • 第二,这次“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坚持的是标本兼治,也就是说我们在攻坚“山头”的时候、削平“山头”的时候,同时在做艰苦的“铺路架桥”的工作。举个例子,我刚才说到全国法院都在广泛适用的“网拍”系统,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可,这是一套各级法院嵌入到我们工作平台里面的一个工作系统,这能够回到过去的状态吗?我们编织了一个网络化查控系统,坐在北京的办公室可以查新疆一个农村信用社的存款,可以查中俄边界一个信用社的存款,这样一个网络体系,能够回到过去的状态吗?我们的信用惩戒得到人民群众和社会的广泛认可,除了“老赖”之外,所有人都说好,这个能够回到过去的状态吗?我们一边削“山头”,清理积案,一边搞长效机制建设。虽然长效机制建设还任重道远,但是已经初步形成了框架,会越来越好。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也是不可逆转的,不可能回到原来。更重要的一点,我们对下一步的工作有统盘的考虑和打算,我就不在这里细说了。谢谢大家。

  • [中国日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现在街头的电子屏幕、老赖地图等经常曝光一些老赖信息,产生了巨大反响。请问,这种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法院在实际执行工作中,如何处理好曝光和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谢谢。 [ 15:55:06]

  • 你刚才说的“老赖”,在法律意义上,叫做“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有履行能力但是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一旦被纳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将依法对他进行信用惩戒,这在法律上是有明确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5条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这个规定又作了司法解释。因此,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有关信息,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 [葛晓燕] 大家都知道,隐私权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人民法院对此高度重视,在执行工作中也严格依法保护。但是,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和隐私保护之间并不矛盾。 [ 15:56:38]

  • [葛晓燕] 首先,我们并不是对所有的失信被执行人都进行公开曝光,我们只是选择其中情节严重的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以敦促他们尽快履行法定义务,在社会上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尚。 [ 15:56:48]

  • [葛晓燕] 第二,对于公开的内容来讲,严格限定在法律的范围之内。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可以公开的信息,人民法院一律不得公开。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内容,就不会公开。 [ 15:56:59]

  • [葛晓燕] 第三,即使对依法可以公开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人民法院在公开的时候,也采取一些技术性处理,例如对他的身份证信息上有关出生年月数字给予隐去,这样做的目的也就是尽可能地保护隐私。 [ 15:58:37]

  • 实践证明,失信被执行人公开曝光他们的相关信息,对于推进我们社会诚信建设和解决执行难起到了非常好的推进作用。比如说在江西,2015年12月4日,江西高院和江西日报社,以及江西18家金融媒体共同打造了“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这个曝光台具有公开曝光、联合惩戒、在线举报、自我监督等多项功能。一旦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往往就处处受限。然而,只要失信被执行人一旦履行了法定义务,这个平台立即对他的失信名单信息给予屏蔽,相关的联合惩戒措施也同时解除。这个平台同时也是我们法院系统自我监督的一个平台,当事人可以通过这个平台查询到自己关注案件的办理进展,还可以在线举报、反映执行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法院都及时予以处理。三年来,这个“法媒银”平台在推进“法治江西、诚信江西”建设方面,在帮助我们攻坚执行难方面,都发挥了非常好的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以及银监会三个部门联合发文,向全国予以推广。

  • [葛晓燕] 当然,任何一项制度都是在不断实践中去完善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也是一样,我们今后会不断地完善这项制度,使其在助推法治进步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做出更大的贡献。谢谢。 [ 16:01:31]

  •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基本解决执行难虽然实现预期目标,但是有些方面、有些地区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甚至还较为突出。请问接下来人民法院将如何加以解决? [ 16:01:41]

  • 我来简要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在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中有这样一个表述,“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同时报告中还有另外一个表述,“我们深知,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与党中央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有差距”。在有些地区、有些方面执行难依然存在,甚至还比较突出。从坚持问题导向这个角度,我刚才说了,要和媒体记者进行坦率的交流,因此也不应该回避问题。

  • 实际上我们对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还是心中有数的。一方面,从我们的信息化建设上来说,像查控系统,虽然我刚才说了,能够“一网打尽”,但是实践中存在着“鱼不在水里”,也就是我们说的隐匿财产、转移财产,他根本不进行财产信息登记,或者用别人的名字登记,这个时候只有网就捞不着鱼,这是个短板。另外,这个查控系统在我们攻坚战的时候,千军万马涌到这条道上来,发生堵塞、运行不畅、信息部分不准确的现象是我们必须克服的。

  • [刘贵祥] 第二方面,我们的联合信用惩戒,大家都说非常好,但是其他限制措施能不能都做到像我们限制坐飞机、坐高铁这样,能够自动识别、自动拦截、自动惩戒呢?目前没有全部都做到。也就是我们还有很多联合信用惩戒部门没有进行这方面的网络化对接,以至于实施效果不是都很理想。 [ 16:10:39]

  • 第三方面,我们的执行人员、我们法院内部依然在有些地方还存在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乱执行的现象,还存在作风不正甚至违法违纪的现象,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和信心。此外,我们还有许多历史性的案件没有彻底消化干净,等等,这些问题存在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咬定“切实解决执行难”这个目标不放松、不懈怠、不动摇,必须持续发力,必须持续真抓实干,迎难而上,久久为功。

  • 为此,我们对下一步做了全面的部署和考虑:第一,我们已经制定了下一步推进解决执行难五年的工作纲要,从执行体制改革、执行模式改革到整个信息化升级换代等等方面做了一个全面的部署。第二,有关方面目前正在着手制定从源头治理执行难的一些方案和意见。第三,人民法院将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我们执行队伍的综合素养,改变目前我们执行队伍的综合素养不能完全适应执行需要的情况。此外,推进完善强制执行的立法体系。目前,《强制执行法》已经被列入立法计划,最高法院正在按照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紧锣密鼓地起草《强制执行法》,争取在今年年底向全国人大提交。还有和强制执行密切相关的企业破产制度的完善,探索制定个人破产制度,等等。

  • [刘贵祥] 总的来说,我们对下一步整个执行工作的推进有一个全盘的考虑,而且会更加发力,绝不会减弱现在的工作力度,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谢谢。 [ 16:12:28]

  • [中国国际电视台CGTN记者] 我的问题同样问给刘专委。您刚才具体介绍了一下我们这两年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取得了一些成效,您刚才也说到啃了很多硬骨头。我在跟身边很多朋友交流的时候,他们有个感受,法院花了那么多力气解决执行难,可是还是有些案件得不到执行,您认为到底问题出在哪里?我们怎么样才能把书面上的成效和人民群众的感受切实结合在一起呢?谢谢。

  • 您提的这个问题,应该说是我们的一个痛点。我作为多年从事执行工作的一员,有一些案件不能实际得到执行,把真金白银装到当事人口袋里,这对我们来说有时候感觉是很失败的。我把实践中面临的两种情况介绍一下。第一类情况,存在一些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是还是没有得到及时执行的情况,这种情况多数是由于执行面临情况的复杂性。比如说,当我们执行一个房产的时候,马上要采取拍卖措施了,这时候出来一个人说这是我的房子,我们把他叫做案外人,案外人提出异议,提出异议之后,做了裁定,如果他不服,提起异议之诉,这样一审二审,九个月就过去了。

  • 再比如,财产要处置,我刚才说了拍卖,我们的网拍虽然很好,但是有些财产市场不需要,也会流拍,流拍之后,可以以物抵债。问题是我们很多人申请执行人不要这个财产,不同意以物抵债,这样财产就处置不了,案件就搁置到这儿了。还有,当我们涉及到执行一个被执行人的时候,他有好多债主,都要这笔钱,这就出现了执行分配问题。一个当事人认为你执行分配得不公,用通俗的话说,就会提异议和异议之诉。所谓执行程序,要救济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有个程序救济,你又不能没有这个程序,但是这个程序救济有的时候需要时间。所以,我们在设核心指标的时候,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核心指标是说,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达到90%执结,那么为什么不能达到百分之百呢?客观的情况,确实难以达到百分之百。当然,我们也毋庸讳言,有的没执行的,尤其这几年,存在着极个别的现象,有我们自己消极执行的情况,有的也确实存在案件多,一个人手里握着几千件案子,顾不过来,有时候他就选简单的、容易办的先办了,有这样的情况。但是现在在逐渐消化,这种情况将越来越少,可以说是微乎其微了。

  • 最重要的一个情况,影响观感和大家的直接感受,就是我们说的“执行不能”的案件。老百姓为什么说他是“老赖”呢?是有钱,欠钱而不还钱的时候。我说的情况是,欠钱但是没钱,因此还不了钱。这种情形,我们把它叫做“执行不能”。实际上,在我们的执行程序中,有相当大量的被执行人,让法院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找不到他的财产。我说过一句话,“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在这类案件上,我们下的工夫、投入的司法资源,甚至比执行完毕的还要多,可是劳而无功。对我们来说,这肯定是比较痛苦的事,但是这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

  • 从企业的角度来说,大家都知道有个“僵尸企业”,而且“僵尸企业”肯定不是少数。“僵尸企业”进入到我们的执行程序中,已经债台高筑,什么履行能力都没有,这就变成“僵尸案件”了。还有涉及到个人债务的,个人债务在我们执行案件中占了70%,像大量的交通事故纠纷、人身伤害纠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纠纷,还有非法集资、民间借贷这一类纠纷,被执行人往往一开始履行能力就很弱,出现风险之后,更是没有偿还能力,家徒四壁。我曾经遇见这样一个交通事故的案子,他家里比较困难,借钱去租人的车搞运输,想赚点钱,结果发生了交通事故,把人撞残疾了,判了六十多万块钱,这对他来说是雪上加霜。当我们对他采取执行措施的时候,他家里连一个值得去卖的电视都没有。这种情况,显然是执行不了的。所以,这也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

  • 总的来说,“执行不能”这种情况,它是一种商业风险,有时候甚至是一种商业陷阱,一开始就让人套路了,有时候是法律风险。那么对这种情况,我们要让法院一定要把它真金白银地执行到位,大家说这可能不可能?有时候一欠就是几十个亿,国家不可能拿这笔钱。这种案件还是有大量的,大家可以想像出不少这样的例子出来。但是问题是,对这部分案件,每年都有相当大的量,每年滚雪球一样滚下来,我们年年都得面对这批案子,压力很大。所以,我们法律上采取一种办法,叫做“终结本次执行”,实际就是做暂时结案处理。所谓的暂时结案处理,是因为查不到他任何财产,我们就发一个“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然后把它放到我们的“终本库”里,对社会公开。一旦进入到“终本库”,我们有网络化查控系统,每半年过滤一次,一旦过滤出财产,立即恢复执行。当然,当事人发现财产线索让我们去核查的,也可以恢复执行。还有,凡是纳入到“终本库”的,别看这个案件说是“终结本次执行”了,但是在我们网上一直挂着,限制他高消费,并没有不管。

  • 当然,我们对那些当事人生活困难的“执行不能”案件,采取了司法救助的办法。类似我刚才举的例子,我们进行了相应的司法救助,以解决他的燃眉之急,解决他的一时之困。当然,在这类案件里面,大家最担心的一个问题是,法院能不能做到把有财产的案子和无财产案子真正能够甄别到位?不要把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当做一个筐,把有财产的人也往里装,这不是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吗。我们专门出台一个司法解释,还有我们的监控系统,对这个问题是采取了严密的措施进行防范。也就是说,法院忠实履职是最基本的要求。对这个问题,我回答到这里,考虑到这是特殊情况,解释得稍多了一点。谢谢。

  • [澎湃新闻记者] 我有个问题想要请教,关于反腐败行动当中的涉案财产处理问题。我们关注到,十八大以来,中央持续加大了反腐力度,有不少贪官落马,这些贪官当中也有很多“巨贪”,请问这些“巨贪”背后的这么多钱怎么处理?另外,这些贪官也会被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一块案款是怎么执行的?谢谢。 [ 16:38:35]

  • [刘贵祥] 好,我简要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反腐斗争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我们的司法审判职能,依法、高效、有序地审理了一批涉职务犯罪案件。在发挥司法职能,惩治贪腐犯罪的同时,加大了对贪腐份子的经济处罚力度,追缴他的非法所得,提高他的违法犯罪成本。

  • 大家可能也注意到了,201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刑法修正案(九)》有个重要内容是,对贪污贿赂犯罪增加了“罚金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了确保“罚金刑”适用的有效性和严肃性,专门出台了一个司法解释,在这个司法解释中,依托于主刑,分层次地规定了适用“罚金刑”应该把握的标准,从这个标准上可以看出来,对贪腐犯罪的“罚金刑”适用标准要远远高于一般犯罪“罚金刑”的适用标准。同时,这个司法解释中还明确规定,对于没有追缴到案的犯罪分子非法所得,要一追到底,不设时限,随时发现随时追缴。

  • [刘贵祥]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共依法审结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17件117人。其中29人被判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其余88人被判处罚金、没收部分个人财产。财产刑全部执行到位。绝大多数犯罪分子的贪污所得被全部追缴。谢谢。 [ 16:42:39]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我们的问题是,对于农民工讨薪、交通肇事赔偿、赡养费、抚养费等涉民生执行案件,执行效果如何?谢谢。 [ 16:42:49]

  • [吴偕林] 由我来回答这位记者的提问。我们一直讲“民生无小事”,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事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贯彻落实,也事关我们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宗旨的践行,既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也是执行攻坚的一个难点。最高人民法院历来高度重视,多年来从理念、机制、方式、保障等方面,全面加强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并对全国法院给予指导、提出要求。

  • 以我们福建法院为例,这几年我们始终坚持把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包括刚才这位记者提到的农民工工资问题、赡养费、抚养费问题等等,始终作为我们执行工作的重心,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我们在工作当中坚持把常规执行与集中执行相结合,把强制执行与善意执行相结合,把面向一般主体执行与突出特殊主体执行相结合,同时也把传统执行手段与现代执行方式相结合,通过这四个方面的结合,取得多重的效果。应该说,从这几年的实践来看,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我跟大家通报一下有关情况。

  • [吴偕林] 第一,从“三优先”快速兑现真金白银方面入手。我们专门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到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赔偿等民生案件的执行实行“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比如说2018年,我们全省法院执结涉民生案件3.3万余件,执行到位金额达到12.67亿元,其中涉及到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达到3.65亿元,惠及1.8万余人。

  • 第二,强化善意执行,为群众救困解难。特别是涉及农民工案件的执行,往往是与企业相关联的,所以我们把这种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与企业的发展联动考虑,努力让民生保障权益得到最大化。比如说,福建莆田中院曾经执行过一个“正鼎地产”的系列执行案件,通过善意执行,让一个“烂尾楼盘”变成了“黄金楼盘”。如果按照一般烂尾楼盘来处置,可能就要简单拍卖,那价值不是最大化,可能是最小化。通过善意执行,让“烂尾楼”变成了“黄金楼”,盘活了40亿的楼盘,而且发放了农民工工资1亿多元,还解决了3452户业主产权证办证风险问题。如果这个楼盘拍卖,那这3452户已经付款的业主将血本无归。通过这样的善意执行,为他们救困解难。

  • 第三,开展“暖心”行动,并把它作为常态化的化解工作机制。我们每年都会部署一些“春夏秋冬”四季战役,还有我们去年开展的“亮剑八闽”百日攻坚决胜战役当中,都把涉民生案件的执行纳入集中专项行动中去,来开展集中统一执行。比如今年1月9日,我们开展了涉民生案件的集中统一行动,这一天,全省法院清空了19处房产,司法拘留了73名被执行人,同时也发放了执行案款3987.3万元,发放了司法救助款445.88万元。

  • 第四,“三个一律”,形成执行威慑,确保民生案件的执行。“三个一律”,即有财产线索的一律依法核查;符合条件的一律纳入失信名单或者限制高消费名单;拒不执行法律义务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严惩。我给大家通报一下执行情况,今年元旦、春节期间,我们开展了一个“暖冬”执行行动,这些行动当中,一共采取了控查措施205人次,司法拘留145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5人,限制出入境60人,还对一些被执行人罚款20万元。通过“三个一律”的举措,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震慑效应,也推动营造了全民守法、人人守信的社会氛围。

  • [吴偕林] 第五,加强探索“执行+保险救助”,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去年开始探索建立全省“执行+保险“救助工作机制,除了传统的执行救助以外,借助保险的力量,来拓宽救助的资金来源。三年以来,我们通过司法执行救助,或者说加上保险救助,一共发放了执行救助款达到8174.75万元,发放给4911人。 [

  • [吴偕林] 民生就是民心。民生案件的执行,就是要民生优先,执争朝夕,行稳致远。下一步,我们还要继续强化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坚定守护好民生保障的法治防线,坚持兜牢基本的民生底线,让更多的真金白银落入人民群众的口袋,也让人民群众在执行工作当中不断有满满的获得感和暖暖的幸福感。谢谢大家。 [ 16:51:28]

  • [广西广播电视台记者] 我注意到,前两天也就是在“两会”期间,广西玉林中院一名执行干警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不幸去世。请问,法院在保护干警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方面有什么举措?谢谢。 [ 16:52:30]

  • 好,我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在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了,这三年,我们牺牲在执行工作岗位的干警是46人,如果再加上刚才您提到玉林的这位同志,应该说到现在为止牺牲在执行工作岗位上的是47人。这几年,我们一线的广大执行干警确实是艰苦奋战,无私奉献,不怕牺牲,做出了巨大而艰苦的努力。我非常熟悉的黑龙江高院执行局局长,50出头,连续加班,在办公室刚安排部署完外地执行的工作之后,说躺着歇一会儿,就没有起来。这些同志的离去,我们是非常悲痛和非常沉痛的。

  • 我们都知道,执行案件量非常大,全国平均是一年一位干警要执结150件案子,像北京、广东这些发达地区,一个人一年要完成1000件左右案件。面临着这些堆积人山的案件,又面临着当事人期待的目光和期盼,他们不得不加班加点。再加上我们对案件有一些目标要求,这确实是个现实的问题。但是,关心干警、爱护干警,也是最高法院和各级法院一直非常高度重视的。比如说,今年有的地方在攻坚战中不休假,有很多地方也是自觉的不休假,所以最高法院马上发通知,要求一定要给这些同志调休、倒休,不能这样连续疲劳作战,还要注意大家的身心健康。比如,我们特别强调对干警定期进行体检,要求活跃我们的文体活动形式,减轻干警的心理压力。当然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举措,比如,我们加大了对一些辅助性工作的外包,加大聘用制雇员的力度,尽可能减轻法官的负荷,减轻法官的工作压力。我们目前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执行智能化,实际上是想通过提高工作效率、通过人工智能,用机器来代替法官做一些辅助性工作,减轻执行法官的压力。

  • 当然,更重要的是,刚才已经提到了,我们的执行工作经过攻坚战之后,已经进入到良性循环的状态,按照正常的工作秩序在运行。我相信,我们法官的身心健康问题也会得到进一步重视和好转。当然,这47位干警中有几位是在执行过程中被暴力抗法牺牲的,还有几位是凌晨到执行现场去,因为在山区发生了一些交通事故。总而言之,我们会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关心我们干警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谢谢。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广记者] 刚才刘专委提到了有关“老赖”的话题,我的问题也是和这个有关。社会上有很多“老赖”欠钱不还,一方面他们转移或者隐匿资产,另一方面他们还会享受高消费的生活,甚至有时候过得比债权人都还要好。我的问题是,法院在制裁这种恶劣现象方面会有哪些措施?谢谢。 [ 16:57:00]

  • 对刚才说到的这种教科书式的“老赖”,老百姓都是深恶痛绝的,那么我们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能够有效地打击这样典型的教科书式的“老赖”呢?首先,我们在实践中已经做的也是应该这样做的,就是依法用足用活我们的强制执行手段,强制执行动用的是国家强制力。因此这几年,我们通过打击拒执罪,判了1.3万人。为了很好地发挥刑法第313条拒执罪的功能作用,除了过去公诉的情况,双轨制也搞了,可以自诉,充分发挥当事人维护自己权益的作用。另外,对不履行法律义务、符合条件的,司法拘留了50.6万人,还有限制出境措施,这三年有3.4万人。

  • 第二,刚才已经说过,联合信用惩戒,纳入失信名单,这几年从实行失信名单制度以来,纳入失信名单的有一千多万人。当然借此我也解释一下,大家说怎么会这么多?以前每年有几百万件案件,这么多年累计这么多。还有,有的失信被执行人是因为多个案件被多个法院多次纳入到失信名单,我们进行了一个测算,实际上,目前还在网上挂着的是800多万,但是涉及到的市场主体不到500万,大概是这样的情况。但是不管怎么说,信用惩戒,限制他高消费,这毫无疑问是个非常有效的办法。

  • 第三,我们已经有所作为但是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的措施,就是“立、审、执”的衔接机制,解决一些利用关联公司和股东关系隐匿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情况,姊妹公司之间互相转移财产,股东花着企业法人的钱就像花自己的钱一样,这种情况下,我们有的时候找到庙了,和尚跑了。怎么通过“立、审、执”的有效衔接解决这个问题,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挑战。公司法第20条有个滥用法人人格,承担连带责任这种制度,我们要充分发挥这种功能作用,穿透他的独立人格,使他承担连带责任。另外,我们还要充分有效利用多种查控手段,比如说对企业的审计,这种手段虽然麻烦点,也要用。我们发现一个企业光贷款,这两三年贷了十几个亿,可是它的账上从来没放过一分钱。另外还有悬赏公告,发动群众举报等等方式。总而言之,充分利用各种手段,查找他的财产线索,以达到有效的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行为的效果。

  • [经济日报融媒体记者] 我们知道,对一些企业的执行有时候会面临一些两难的境地,有的企业陷入了债务危机,这个时候法院如果加大执行力度的话,会造成这个企业的破产。请问刘专委,怎么处理善意的执行与加大执行力度之间的矛盾? [ 17:00:31]

  • 刚才您问的这个问题,对于执行工作来说,我认为这是个更高层次、更高境界需要把握的一个问题。这实际上是怎么在执行过程中把加大执行力度和文明执行、善意执行、追求一个最好的社会效果有机结合的问题。一方面,对刚才说到的这种“老赖”,我们是绝不能手软,也绝不姑息。因为这关系到整个社会诚信的基本的要求、基本的道德风尚。另外一方面,我们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正如刚才这位记者所提到的,往往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个企业有技术力量,有相当强的技术工人,有非常好的发展前景,但是由于市场等各种因素,一时出现了资金链断裂,出现债务危机。当一个企业出现债务危机的时候,会引起债权人的恐慌心理,往往见到的景象是,各地法院和有关司法部门蜂拥而至,纷纷采取查封等手段,左叼一口、右咬一口,企业不死也得死。那么,怎么处理这些问题呢?确实对执行人员来说,要有比较高的综合素养,要有比较高的把握政策界限的能力和水平。所以说,我们从意识上要树立公权力的所谓审慎性和歉抑性,审时度势进行把握。

  • [刘贵祥] 我想说这样几点:第一,出现这样的情况,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尽可能采取执行和解的办法,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当事人现在可以通过保险,对保全措施进行担保。这个成本是比较低的,你提供类似这样的担保,然后拿出个还款计划,度过一时的债务危机,让这个企业能够活下来,又能促进就业、保住就业,又能促进经济发展,何乐而不为呢?

  • 第二,要有效利用执行和破产制度的衔接,我们国家有企业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制度。对于一个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当你申请破产重整,而且能够得到债权人和有关股东的一致意愿的情况下,我们进入到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的程序,那么整个执行程序会中止下来,进行新的债务组合和对企业的拯救。所以,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是治病救人,是拯救这个企业,使它起死回生。为什么有的国家把破产法叫做“企业更生法”,就是这样。当然,有很多企业畏惧提破产这个事,好像一提破产是个很不好的事,实际上有时候通过重整和和解是解决债务危机的一个很好的办法。

  • 第三,对法院来说,在采取查封、控制措施的时候,一定要有限度,要把握好界限。我们现在有明确的要求,绝不能明显的超标的查封。二是能够活封的不要死封。机器设备,农用工具、生产性车辆,你用其他的方法完全可以达到查控的效果,何必非得给它捆到那儿不让它动呢?还有,如果有多种财产形式,你只能采取最经济的、对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执行方式去采取处置措施。还有,不能把民事纠纷当做刑事犯罪去处置。我们在保护民营企业的一系列措施上,都有明确规定。

  • [刘贵祥] 总的来说,我们在整个执行程序中,法官要有一个很强的理念,怎么为我们党和国家大局服务,这个要有充分的考量,采取的一些措施不能不管三七二十一,要追求最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谢谢。 [ 17:05:46]

  • [中国网记者] 我的问题是,我们关注到在媒体报道中提到“失信被执行人的孩子不能上学”,我们想知道是否确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谢谢。 [ 17:06:16]

  • 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刚才两位院长也都有所介绍,限制的措施非常多,我们说30多大类,100多小类,其中,限制他上高收费的贵族学校,这是在限制之列的。所谓高收费的贵族学校有两个要点,他收费比一般正常的学校收费要高,这就属于高消费了。第二,被执行人来支付这笔费用,如果不是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支付的,当然也不在限制之列。所以,我们不能把正常的义务教育和高学历教育都列为限制之列。

  • 我也注意到去年下半年报道说,南方一个孩子考上大学了,要限制他孩子上大学,后来他就交了钱了。实际上这是个误读,我们专门了解了一下这个情况,因为我刚才说了公权力的谦抑性和审慎性,你不能滥用。实际情况是这样,他父亲被纳入失信名单,欠人二十多万块钱,他的孩子考了大学,考得非常不错,他朋友跟他聊天的时候说,你得注意啊,弄不好还限制你孩子上大学呢,你欠人家的钱没还呢。这样他就自己主动跑到法院,把这二十多万给还了。所以,不管是教育部门也好,还是法院也好,都没有对这种情况采取所谓的限制措施。所以我们一定要把握界限。我还注意到一些境外媒体还在说“搞株连”,我们中国的司法是非常文明的,我们的法律制度也是非常文明的,当然不能“搞株连”了,要把握好政策界限。

  • [主持人] 谢谢,由于时间关系,再提最后一个问题。 [ 17:08:37]

  • [新华社记者] 我们知道,执行难是个老大难,而这次能实现执行难基本解决,这一大的转变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谢谢。 [ 17:09:47]

  • 这几年我们全力以赴地攻坚执行难,在这三年的大战役中,我有个非常深刻的体会,如果说这几年能够实现“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个阶段性目标,我们的执行工作确实发生了一个非常大的变化,我认为:首先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为我们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政治环境和法治环境,如果没有这个大的环境,我没办法想象,会有60多家部门都能够在很短时间内形成联合惩戒的合力,我们把3900多家,几乎所有的银行都纳入到我们查控系统里面来。实际上提出来搞信息化查控联动,在若干年前,在我没有当执行局长之前,早都在做这个事,但取得的效果没有这次这么明显,首先我认为这是个大的环境。

  • [刘贵祥] 第二方面,党中央一直在大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在大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刚才我们说了,执行问题是个程序问题,是个信用问题。所以说,大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我们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我们抓住了这个历史机遇。 [ 17:12:30]

  • [刘贵祥] 第三方面,我体会非常深刻的是,各级人大对整个执行工作的监督,政府法治意识越来越强,对执行工作的支持,政协、社会各部门、各界的支持,可以说为我们形成社会合力打下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社会基础。 [ 17:12:40]

  • 第四方面,现代化的信息科技给我们推进执行模式的重大变革,破解执行程序中过去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的四大执行难题,提供了技术支撑。坦率地说,在2016年之前,实际上我们从2014年就开始着手探索建立信息化的执行系统,如果没有前面这个基础、这个经验,是不敢提出“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问题的,这个做到一定程度,增强了我们的信心。所以,没有这种现代科技的支撑,没法想象基本解决执行难。

  • [刘贵祥] 第五方面,我也借这个机会说,刚才也提到了,我们一线的广大干警奋勇拼搏,不怕牺牲,无私奉献,为实现“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心血,这与他们的付出是分不开的。 [ 17:15:18]

  • 最后,我还想借这个机会特别说一句,我们在整个解决执行难的攻坚过程中,广大媒体记者朋友加强宣传,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宣传我们一线干警可歌可泣的事迹,宣传我们执行工作中的一些好的做法,当然也揭示我们存在的问题,对我们进行监督。我记得,这几年一直在进行的“全媒体网上直播”,我知道“全媒体网上直播”看的人将近4亿人次,可以说为我们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所以借这个机会,我也向咱们各媒体的记者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你们对我们人民法院工作的支持和监督,感谢你们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和监督。谢谢。

  • [主持人] 本场记者会到此结束,谢谢三位嘉宾,谢谢大家。 [ 17:16:29]

本次主要和大家分享的是陌陌相关的竞品分析,这次分析会更侧重于策略层面。分析的策略会根据市场变化,业务目的和用户需求三点为导向,没有具体的功能分析,主要是想通过研究竞品的策略得出一些对我们有用的设计方法论。

本次分析的目的为如图三点:

老子的《道德经》中有这么一句话: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意思是说了解他人和了解自己都是一种智慧。那么在这次产品分析上,自知可以理解为“要了解我们自己的产品“,而知人则可以理解为“要了解我们的对手和用户群“。

那么我们为什么要了解它们呢,我觉得可以用市场经济学中一句话来解释,这句话是这样的:

“在完全相同的市场下,你的对手和你选择的用户群体决定了你的市场地位,随着时间的变化,市场必然发生变化,你的市场地位也需要随之调整。”

那么就以此引入第一个话题,关系的变化。我们先来看看,直播行业这三年产生了哪些变化?

2016 年,是直播行业的“野蛮生长期”,也被称为“直播元年”,从映客的“你丑你先睡,我美我直播”开始,掀起一股全民直播的新鲜浪潮,各类直播产品出现在市场上,形成“千播大军”的趋势。这个阶段的特点可以如下图三点来概括。

这个阶段的各家产品核心以“挖掘增量用户”为主,各家利用各种方式拉拢用户,主要产品模式基本以全民直播为主,力图吸引猎奇/有表现欲的年轻群体前来开播或者观看直播,内容模式基本以UGC为主PGC为辅的运作方式,盈利模式以打赏为主,并附带一定的会员增值服务及广告收费。

2017年,是直播行业的“行业洗牌期”,如下图可见,该阶段的特点和趋势可以用这三点来进行概括。

在这样是变化趋势下,各家直播产品为了避免监管问题纷纷开始改变产品定位,朝向视频社交/资讯/综艺/游戏等方向转型,目标用户也可以转向各垂直领域的用户,内容模式也开始倾向于质量更有保障的PGC内容,盈利模式除了传统的打赏之外,也拓展出付费直播/付费竞猜和付费问题等多元模式,但转型阶段会面临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内容转型会带来原有用户流失的副作用,那么这个阶段如何“增强用户粘性”成为了各家运营的一个核心重点。

2018年,是直播行业的“精细运营期”,如图可以见,该阶段的特点和趋势可以用这三点来进行概括。

从这个阶段开始,直播行业的流量竞争对手不再仅限于直播类产品,短视频开始瓜分用户使用时长,各垂直领域的寡头产品们为了进一步增强用户粘性和提升变现能力,开始着力建设以直播功能为基础的生态产品,为了加强运营力度来保障生态社区用户的活跃度,这个阶段的很多内容开始了OGC(Occupationally-generated Content,职业生产内容)的运作。产品的盈利模式进一步以服务化收费和B端广告收费为主。

“挖掘增量用户”、“增加用户粘性”和“提升变现能力”,依然是各家直播产品必须征服的三座大山。

随着时间的变化,市场的因素一直在改变,对手的策略和用户群的需求也在不停改变,到了2018年“千播大军”中一半以上的产品停止更新放弃运营,“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进化论同样适用于行业竞争。

那么我们下面来看看,目前从这场三年竞争中的生存并取得了不错成绩的几款产品。

上图是我根据今年第一季度的财报数据和月活数据列出的三款最佳明星产品,最上面是一直“猥琐发育“的陌陌,2018年的Q1的整利润高达9亿元,其中85%的收入来自直播业务,也就是说直播业务创造了7亿多的收入,其中的每用户人均收入为346.5元,这说明陌陌在每增长一个付费5000的大户的同时,也增长了10个付费500的普通用户,形成大户与普通用户之间的一种平衡,形成一种较好的直播生态环境。

YY一直稳守自己直播大佬的地位,但收入数据可能涵盖了未上市前的虎牙,所以不再多说。花椒因为没有上市,财报数据比较难获取,但从6月份直播类产品月活数据榜首的信息可以看出,花椒为了超越竞品还是做出了很多尝试。

本来想对以上三个竞品都做下分析,但因为分析时间和需求时间存在冲突,所以今天主要还是对猥琐发育的陌陌进行分析。

陌陌在17年之前,是以“约炮神器”而闻名的一款陌生人社交产品,陌陌当时也有专属的全民直播+美女秀场产品,叫哈你直播,17年7月哈你直播APP停止独立运营,所有美女直播业务迁移回陌陌APP,第三季度陌陌成立用户增长团队,针对用户增长和留存进行重新的策略规划,并自称通过一系列的规划后,APP增长和留存数据都有显著提升,那么我们先看看他们规划改版后的信息层变化。

17年7月陌陌APP 8.0版本进行一次比较激进的全新大改版,如下图可见,首页完全舍弃了原有的TAB+信息流设计,用扁平化的设计将点点、直播和短视频等核心功能放在重点位置,还引入了狼人、快聊、Party等新功能。之后版本又优化为下图样式,进一步突出了附近相关的功能。

从这次改版之后,陌陌开始甩掉“约炮神器”的称号,形成了“直播+”的泛娱乐社区转型。在这次转型中,陌陌使用了一种比较有趣的手法,我称这种手法为“分解与聚合”

那么什么叫分解与聚合呢,我先举一个例子,众所周知,我们设计同学都是美术出身,我们在刚开始学美术的时候,老师并不会一开始就让我们去画鸡蛋画肖像什么的,那么会教我们什么呢,会先教我们三个最基础的构成元素。哪三个基础元素呢:点,线和面。

活用三个基础构成元素可以构成千姿百态的美术作品,比如下面这种:

那么从陌陌产品层面来讲,“分解与聚合”就是指运用数量有限的产品能力元素,去实现高满意度的功能或达成成效好的目的。一个成熟期的产品可以分解出丰富的能力元素,如果聚合得当的话,其实可以利用这些能力元素组合出多种多样的功能方案。比如下图的陌陌可以分解出如下更多的产品能力元素。

再来看看陌陌是怎样利用这些能力元素去组建出新的功能方案的呢?请参考下图,陌陌改版利用这种“分解与聚合”的方法快速组建出了多种功能方案,来帮助他们快速试错,发现问题并进一步进行优化。

了解完这些分解聚合的方法后,那么我们再进一步来看看陌陌是如何在征服导流/留存/变现三座大山的同时满足用户的需求的,分解聚合的方法在这其中又起到了一个怎样的作用。

首先,要实现这导流/留存/变现三点业务目标的必要前提就是必须先满足用户的需求。要满足用户需要,首先就要了解我们服务的用户群是怎样的,下图是我根据爱奇艺达芬奇画像结合易观的17年直播用户研究报告概括出的秀场用户形象。

秀场属于内容导向的产品,观看时长的延长意味着用户消费的正向比提升,所以我结合观看时长和消费金额两个维度对秀场用户进行了一个金字塔式的层级概括,越往上的用户的沉淀性越强,对产品平台的认知度越高,但人数也相对较少(资深型和粉丝型),越往下的用户人数越多,但对产品认知度不高,也越容易流失(消遣型和好奇型)。

那么我们从一个全新直播用户的体验路径来看,会发现新用户正是渐渐从浏览内容到参与互动的环节完成了对潜在用户的平台行为转化,再从互动到陪伴的环节实现留存,最后发展为资深用户彻底实现变现的循序渐进的过程。

那么这整个过程的第一环就是要把用户导流到我们的产品平台中。

那么我们先来看第一个环节,陌陌是如果引入好奇型用户的?

这个阶段的工作我理解更多的是需要依赖市场和运营,那我们看下陌陌是怎么做的。

陌陌在这个阶段做法主要分成两种:

  1. 孵化优质内容,也就是站内培养平台明星;
  2. 导流互补用户,也就是站外导流目标用户。

直播类产品因为打赏机制的模式原因,用户付费的情感会更倾向于主播本人而非平台,那么主播作为平台IP,对用户的付费行为会起到一个比较重要的导向作用,因此能否孵化并留住平台优质主播对吸引用户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如图所示,左图17年7月陌陌启动的“MOMO音乐计划”,和我们奇秀推动的“音乐人计划”“趁热红网红季”有些类似,都属于平台“造星计划”。但和传统造星机制相比,陌陌利用直播的强互动性优势,从发现优质潜力新秀,到最终的明星养成,都可以由陌陌用户自主完成,类似偶像练习生/创造101的粉丝投票机制,形成一种“粉丝造星”的效应。

MOMO音乐计划从选拔初期便设立了较高的门槛,会根据播主的才艺、粉丝量、星光值、升级潜力等综合指标进行考核,共有一百万播主参与、近千万网友推举、超30亿星光值互动,最终选出的以右图大壮为代表的陌陌音乐签约主播,同年大壮的个人单曲“我们不一样”在网络爆红。

那么红到什么程度呢,17年10月30日,是主播大壮在陌陌直播一周年。6万人同时挤进大壮直播间,一场5小时的直播下来,大壮收获了8162万星光(折合人民币81.62万人民币),付费人数高达16390人,充分显示了头部主播IP的影响力。

那么平台到底该怎么留住自己的潜力主播呢,根据陌陌的案例,我个人理解其实和老板留住员工的套路差不多,给潜力员工一个上升通道或变现通道,满足其物质层或精神层的需求。

主播需求被满足了,那么这部分优质潜力主播就会留下并通过培训形成平台主播IP,有了IP主播自然就会吸引感兴趣的用户到来。

那么,我们再来看另一点,导量互补用户。

众所周知,陌陌和探探一直是竞争关系,如图可见,根据天风证券所分析表现,陌陌以男性用户为主,普遍年龄在30岁~40岁不等,特点是收入高,付费意愿强。而探探则以女性用户为主,普遍以90后为主,特点是工作节奏快,生活圈小,有社交欲望。

在我们的社交网络分析框架中,女性用户占比是异性社交一个重要的指标,女性用户的占比能对直播平台的用户粘性和增长潜力有重要影响。而年轻的90后/00后有更丰富的移动支付经验和传播分享能力,年轻用户的占比对直播平台的付费和传播转化更有积极意义。

18年2月,陌陌以6亿美元的价格收购探探,并开始将探探的女性用户资源导流至陌陌中,使陌陌的女性占比用户大幅提升,90后的到来也使陌陌产品的用户基因更加年轻化,年轻用户传播性强,更善于使用移动支付,付费能力也更强。同时因为女性资源的丰富,会吸引更多好奇型男性用户到来。

引入好奇型用户后,陌陌面临的下一个问题就是该如何留住这些用户呢?可以发现,陌陌很少会去做什么新手引导,那么它到底是怎么留住这些用户的呢?那么我的理解就是需要给用户足够的自由度,参与感和满足感,要提供给它丰富的可选择的低门槛的低成本的互动游玩场景,那么我们看下陌陌是怎么做的。

如何留住用户并鼓励其参与互动

在这个阶段产品应当会发挥一个很重要的作用。

陌陌在这个阶段做法我也概括为两种:

  1. 拓展互动场景,挖掘垂直场景的价值;
  2. 合理利用产品的能力元素,升级娱乐内容。

我们先来看下陌陌是怎样拓展互动场景的。

如图是陌陌从8.0改版的更新列表:

这样看有点累,那我按照互动关系重新罗列下更新的功能。

如图可见,陌陌拓展了这么多互动场景功能,涉及了单向/双向,实时/异步,那么仅此而已吗?当然不是,这些功能还涵盖了更丰富的互动类型。

比如点对点互动的快聊和点点;点对多互动的直播/电台/同城视频和附近动态;多对多互动的派对/狼人杀和附近群组。

这些场景的搭建正式基于我前面提到的分解聚合方法的运用。

陌陌拓展的互动场景更像是建造一个全新的游乐场,里面有丰富的项目供游玩的用户前来体验,总有一款项目会激起用户跃跃欲试的欲望。

只要用户开始尝试并参与其中的互动,那么就有机会被转化为消遣型的用户,至于会不会被转化,那就还需要看互动的质量如何,操作是不是够简单,反馈是不是够有趣等多种因素了。

合理利用产品的能力元素,升级娱乐内容。那么我们就以陌陌的连麦为例,看看它是怎么升级娱乐内容的。

陌陌充分利用连麦这个能力元素,提高了单个主播内容产出上限与用户参与感的天花板。

从单人直播、双人PK直播之外,逐渐推出四人直播、一对六直播模式,可以看出陌陌产品一直在走加强用户参与感的迭代方向,除了单人直播之外,二人PK形式的直播可以更好的刺激主播与主播的互动;四人连麦直播可以令用户观看更为丰富的内容,单时长能够获得的满足感有所增加;一对六直播打破了”只有主播才能上直播”的类PGC模式,突破用户与主播评论、弹幕、礼物的局限,实现PGC和UGC的有机结合,形成新内容的产生,同时因为用户参与了更直接的互动,更利于增加用户对于主播、平台的粘性。

其它升级的内容不一一枚举,毕竟本次分析的目的并不是一个大而全的功能分析,而是希望可以学习“分解与聚合”的功能设计思路,帮助用户以最小的学习成本获得最大的互动体验,帮助产品以最小的开发成本进行最大的功能迭代。

用户留下之后,那么就为下一步的变现奠定了基础?那么如何让留下的用户产生增值付费行为呢,我们看看陌陌是怎么做的。

如何使留下的用户产生增值付费行为

除了原有的直播打赏,还可以培养或发现很多用户的付费习惯,但挖掘付费习惯的前提就是先要搭建出合适的付费场景。

那么又要回到我们刚才看过的图上了。

陌陌挖掘用户付费习惯的策略到底是怎样的呢?这么多功能的本质其实就是基于视频和音频的实时和异步互动,结合社交游戏和新兴技术(比如AR等等),持续推出一些低门槛的新玩法和互动游戏。

利用这些玩法和游戏搭建出全新的付费场景对用户进行测试,从而突破原有的付费模式和付费习惯。从这个层面理解,我们现在也其实在做同样的事情。

那么陌陌的挖掘成果如何呢,我在前面提过,陌陌直播业务在18年Q1的用户人均消费值高达346.5元,这份数据的背后归功于不断创造符合用户需求的付费场景,吸引用户去尝试付费体验,从而带动整个用户群付费习惯和付费金额的提升。

那么付费场景已经完备,但怎样让合适的人选进入合适的场景中呢,在这个问题面前,推荐逻辑的优化必不可少。

陌陌通过前期积累了海量用户,是有资本玩一下大数据分析了,陌陌每次功能改版都会收集用户数据,保证对应用户画像的精确化,其中用户的个人资料/地理位置数据/爱好特长/留言/送礼/点赞/经常参与的活动等行为数据都可以用于采样分析。

利用这些采样分析可以获取更加精准的用户画像,并以此优化产品内的推荐逻辑,感激用户的兴趣倾向推荐合适的付费场景和广告推送,进一步提升消费的转化率和广告推送的成功率。

当然,我认为推荐逻辑的优化是需要以丰富的内容作为前提的,如果内容过于单一,那么也没有什么好优化的余地。

那么看完以上陌陌策略的分析,我们总结一下。

在【挖掘增量用户】阶段的陌陌策略:

  1. 站内孵化优质内容,形成头部主播流量;
  2. 站内倒量女性用户,吸引男性付费群体。

在【增强用户粘性】阶段的陌陌策略:

  1. 拓展互动场景,提升用户参与互动的广度;
  2. 丰富娱乐内容,提升用户参与互动的深度。

在【提升变现能力】阶段的陌陌策略:

  1. 搭建付费场景,深度挖掘用户付费习惯;
  2. 优化推荐逻辑,提升内容分发转化质量。

以上我对陌陌竞品策略层面的一个分析总结。

那么看过了陌陌的策略,我不禁开始思考以下几个问题:

连麦社交会是直播市场新的出路吗

陌陌通过8.0改版,甩掉了约炮神器的工具化标签,转型为了直播+社交的平台化产品,其中连麦视频社交是其一大产品亮点。

那么,连麦视频社交会成为直播市场的新出路吗?

我个人认为从短期看,连麦视频社交尚未形成主流。至今为止,围观依然直播平台当下主流的消费场景。根据iiMedia Research发布的《2017年中国在线直播行业研究报告》显示, 40%的受访用户不太关心直播软件中加入的视频社交功能,连麦功能还未成使用主流,大部分用户主要将直播作为消遣空闲时间的方式。但未来的变化依然不好妄断,连麦社交依然是一种极具潜力的选择方向。

如何理解并运用“关系的变化“

我的理解是“追逐本质,关注变化的关系,抛开直观参照物,让另一种可能自然浮现“。

那么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那就先从这个本质说起,这个本质包含了两层意思:

  • 第一层是指变量因素。比如说我们在对接一些需求的时候,我经常会问下,我们为什么要做这个需求,很多人会告诉我,“别人家是这么做的,以前大家都是这么做的”,我们也这么做吧。但从我之前提过的时间角度来看,别人和过去已经是那个时间段的事情,在那个时间段具备的前提条件和环境因素到了今天是否依然存在呢?随着时间的推移是否引入了新的问题?如果不能了解这些变量因素的话,那还不如抛开那些参照物;
  • 另外一层是指用户来做这件事情的真正动机,这个就已经是老生常谈了,在此就不再赘述。

如何理解并运用“分解与聚合”

我的理解是“不要只考虑通过增加新功能,而考虑需要添加什么新的产品能力元素“。

“分解与聚合”的产品设计方法在前面已经说过,此处不再重复,至于为何要采取这种方法,其一是可以合理的节约设计和开发成本并进行快速的MVP试验,其二全新的功能往往意味着全新的用户学习成本,考虑用已有的能力元素进行组合可以保持产品的高效简洁,可以避免新的能力元素降低操作体验。

我的理解是“自下而上的整理反馈模型,寻找模型中存在问题的突破点”。

众所周知,在交互设计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叫反馈设计,完成任务得到的奖励叫反馈,点击某个按钮后给予的提示也叫反馈。在产品的系统框架中也存在着着么一种反馈系统模型,我们甚至可以说设计产品的本质就是在设计反馈。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反馈是线性的,但对接过前端需求的产品都知道,有时候一个简单的反馈需要调用多个接口,这些复杂性导致其中存在很多不确定性。

产品设计也是同样如此,举个例子,我们招募数量众多的优质主播加入直播平台,并开展一系列有趣的玩法活动,用户就能获得更加丰富的内容选择和观看体验,这个是我们的理想状况。

但现实情况呢,用户需要先感受到数量足够多且足够好的直播内容和服务,才愿意使用我们的直播产品,如果这些优质信息不能传递给用户,那么这个用户就会流失,而让用户无法感受到信息的因素又有很多,比如推荐的信息不对味,感觉没有明星网红呀,我和主播互动但主播只搭理大户不理我呀等等多种原因导致他们流失,而这些问题因素基本都是从用户接收到的不良反馈而产生。

简单来说,就是我们有资源和行动,但因为信息传递的延时,导致现实状况和理想状况出现了差距。这是一种复杂的,多种因素相互影响的循环模式,我们只能从不同的角度找不同的延时因素,寻找那个可以破局的问题点。

当然,也有成功的案例,比如14年,移动支付还是支付宝的天下,微信支付一直虎视眈眈寻找进军支付领域的机会,然后他们就抓到了一个用户过年需要发红包,但手发红包一直不方便的破局点,并以此作为破局点在14年除夕前一天发布了红包功能,9天的时间产生了5400万笔支付交易,一举帮助微信占领了支付市场的半壁江山,成为了该行业的关键角色。

从微信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来,破局点往往不是一个大而全的功能,而是一个恰到好处的“锥子”,聚焦至某一个特定场景,并且这个场景携带着“自下而上”的用户价值,那么针对这个场景提出最恰当的解决方案,就可以起到破局的效应。

作者:路人秦,爱奇艺高级交互设计师

本文由 @路人秦 原创发布于人人都是产品经理。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摘要互联网+经济的深度发展,网购消费的日益加速,C2M模式[1]又产生出一种“直播+电商”的网购引流方式,即“带货直播”。2019年作为电商直播的元年,直播与电商进行了恰到好处的结合。这一种新兴网购模式,展现出主播卖力讲解、真切体验分享,商品直观呈现,真实的购物评论等诸多特点,让消费者乐于下单。因此,不少直播平台和电商平台都在大力发展直播电商购物模式。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们居家防疫,网购成为生活“刚需”。但是消费者在享受这一种新兴购物模式带来的便利时,同时产生的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也随之而来。今年“3·15”期间,中消协发布的调查报告[2]显示,疫情加速了日常生活消费线上化,近六成受访者线上消费超线下消费,随着消费形态、消费场景、消费模式的变化,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新课题。为此,亟须织密织牢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网络。

关键词直播电商  新兴购物模式  消费者权益问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

一、直播电商的发展现状

直播电商本质属于内容电商,是一种新的推销手段,直播为工具,电商为基础。通过流媒体的形式传播内容(促销内容、专业内容、娱乐内容),为电商带来流量,从而达到为电商销售的目的。[3]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直播电商行业的总规模达到4338亿元,预计到2020年规模将翻一番达9610亿元。[4]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直播为代表的KOL(关键意见领袖,Key Leader)带货模式给消费者带来更直观、生动的购物体验,转化率高,营销效果好,逐渐成为电商平台、内容平台的新增长动力。KOL模式通过拥有更多、更准确的产品信息,且为相关群体所接受或信任,并对该群体的购买行为有较大影响力的人来引导消费者消费,产生一种新的销售逻辑。直播电商行业售卖逻辑“货找人”与传统的“人找货”的售卖逻辑不一样,前者以红人为载体,以内容为介质,即商家提供的商品通过红人生产的内容触达用户,从而形成购买力。[5]

比起传统电商的设计上,以单品、品类为主的呈现方式,内容电商则是基于“人的需求,以人为核心,通过人格化的认同和信任促成商品销售”。其基本商业模式为商家支付佣金给网红,通过网红以各大平台上为载体进行低价产品的推广与销售,将优惠价格和优惠内容推广给消费者和用户,然后网红再进行载体平台的利润分成。这种带有互联网粉丝经济的新业态,已经形成商业良性循环,并随着直播行业在近几年的爆发式成长,直播电商行业逐渐形成完善成熟的产业链,主要是由服务支持方、平台渠道、KOLMCN[6]、和供应链组成,其中供应链为MCN机构提供资源,MCN向以淘宝、天猫为代表的直播平台输出KOL,提供优质的直播/短视频内容,产业链各个环节各司其职,角色分工明确。受巨大利益吸引,各大平台紧贴直播电商风口持续加码。自2019年以来不少电商平台和直播平台纷纷加大了“直播+电商”模式的建设力度,诸如淘宝、京东、拼多多、网易等均加大了直播电商领域的布局力度,伴随5G时代的到来,“宅经济”持续发酵,预计未来直播电商形式将获得进一步突破,继续维持高增态势。[7]

直播电商蓬勃发展带动全产业链受益。产业链上游为品牌商家(包括品牌主、批发商、工厂等)、中游为直播机构(提供供应链资源、品类、数据服务、代运营、场地等服务)、下游为电商平台和消费者。于是地方政府也开始出台文件助力其发展。2020325号,广州市商务局出台《广州市直播电商发展行动方案(年)》[8],从五个方面提出16条政策措施,大力发展直播电商,创新商业新模式,推动广州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广州加快推进国际商贸中心建设,希望将广州打造成为全国著名的直播电商之都。同时,202048日,四川省商务厅印发《品质川货直播电商网络流量新高地行动计划(年)》[9]。按照《计划》,四川将在2022年实现直播带货销售额100亿元,带动产值1000亿元。这是全国首个省级直播行业发展计划。

二、直播电商出现的问题

(一)市场准入门槛过低

在现今智能移动手机普及的时代,直播电商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存在,其入行门槛很低,没有准入资格的限定,没有对准入成本的要求,也基本没有相应的制度来予以规制,给侵害直播电商消费者合法权益带来诸多隐患。据统计[10]2019年中国在线直播用户规模达/jmxf/detail//xw/jrgz/content/post_/newsDetail_forward_6799987

[10] 华经产业研究院.《年中国网络直播行业市场前景预测及投资方向研究报告》

[12] 杨玉龙. 直播购物亟待规范化发展[N]. 中华工商时报,(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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