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脊髓不完全损伤恢复正常的?

随着世界各国经济水平的发展,脊髓损伤发生率呈现逐年增高的趋势。在发达国家,脊髓损伤的发生率大约为13.3-45.9人/百万人/年,我国上海市1991年统计的脊髓损伤发生率为34.3人/百万人,北京市2002年脊髓损伤发病率为60人/百万人。脊髓损伤是脊柱损伤最严重的并发症,往往导致损伤节段以下肢体严重的功能障碍。脊髓损伤不仅会给患者本人带来身体和心理的严重伤害,还会对整个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在美国,由于脊髓损伤所导致的社会经济损失大约为80亿美元/年。针对脊髓损伤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已成为当今医学界的一大课题。1临床表现与诊断定位

一、脊髓震荡与脊髓休克:

1、脊髓震荡:脊髓损伤后出现短暂性功能抑制状态。大体病理无明显器质性改变,显微镜下仅有少许水肿,神经细胞和神经纤维未见破坏现象。临床表现为受伤后损伤平面以下立即出现迟缓性瘫痪,经过数小时至两天,脊髓功能即开始恢复,且日后不留任何神经系统的后遗症。

2、脊髓休克:脊髓遭受严重创伤和病理损害时即可发生功能的暂时性完全抑制,临床表现以迟缓性瘫痪为特征,各种脊髓反射包括病理反射消失及二便功能均丧失。其全身性改变,主要可有低血压或心排出量降低,心动过缓,体温降低及呼吸功能障碍等。

脊髓休克在伤后立即发生,可持续数小时至数周。儿童一般持续3-4天,成人多为3-6周。脊髓损伤部位越低,其持续时间越短。如腰、骶段脊髓休克期一般小于24小时。出现球海绵体反射或肛门反射或足底跖反射是脊髓休克结束的标志。脊髓休克期结束后,如果损伤平面以下仍然无运动和感觉,说明是完全性脊髓损伤。

二、脊髓损伤的纵向定位:从运动、感觉、反射和植物神经功能障碍的平面来判断损伤的节段。

1、第一、二脊髓损伤:病人多数立即死亡,能到医院就诊者只有下列神经病学改变:

① 运动改变:第一、二颈神经发出纤维支配肩胛舌骨肌、胸骨舌骨肌和胸骨甲状肌,当其受伤时,会影响这些肌肉功能。

② 感觉改变:第一、二颈神经的前支参与构成枕大神经、枕小神经及耳大神经。当寰枢推骨折、脱位、齿状突骨折时,病人可感到耳部及枕部疼痛、麻木。检查时可发现有局部痛觉过敏或减退。

2.第三颈脊髓损伤:该部位的脊髓支配膈肌及肋间肌,损伤后不能进行自主呼吸,伤员多于受伤后立即死亡。常见的损伤原因为绞刑骨折,即第二至第三颈椎脱位,第二颈椎双侧椎弓骨折。这种骨折脱位亦可因上部颈椎于过伸位受伤引起。

(1) 运动改变:病人为完全性四肢瘫痪。膈肌受第三至第五颈神经支配,第四颈脊髓节段损伤后,创伤性反应也往往波及到第三颈神经,故病人的自主呼吸丧失。创伤性反应消退后,膈肌机能可望恢复而行自主呼吸,但呼吸仍较微弱。

(2) 感觉改变:锁骨平面以下的感觉消失,其他如括约肌功能、性机能、血管运动、体温调节机能等均消失。

4.第五颈脊髓损伤:损伤早期因第四至五颈脊髓受到创伤性水肿的影响,病人膈肌功能很差,加之创伤后病人发生肠胀气等更会加重呼吸困难。

① 运动改变:双上肢完全无自主活动而放置于身体两侧;肩部则因有提肩胛肌、斜方肌的牵拉而能耸肩。

② 感觉改变:患者除颈部及上臂前方一个三角区以外,所有感觉全部消失。

③ 反射改变:患者除肱二头肌腱反射明显减弱或消失外,其余腱反射全部消失。

5.第六颈脊髓损伤:患者由于脊髓创伤性反应及肠胀气的影响,呼吸功能可受到明显干扰。

① 运动改变:胸大肌、背阔肌、肩胛下肌、三头肌瘫痪,肘部失去伸展功能。提肩胛肌、斜方肌、三角肌及肱二头肌仍可收缩,因而病人的肩部可抬高,上臂可外展90度,前臂屈曲,手放在头部附近。桡侧伸腕长肌呈下远动单位性损害,而第六颈脊髓节段以下的神经所支配的手指、躯干及下肢肌肉均呈瘫痪状态。

② 感觉感变;上肢的感觉,除上臂外侧、前臂背外侧的一部分以外,上肢其余部分均有感觉缺失现象。

③ 反射改变:肱二头肌、肱桡肌反射均正常,肱三头肌反射消失。

6.第七颈脊髓损伤:伤后膈神经机能正常,病人腹式呼吸。

(1) 远动改变:上肢轻度外展,前臂屈曲于胸前,腕可向桡侧偏位。伸指总肌肌力减弱,其中以伸示指肌的肌力减弱尤为明显;旋前圆肌、桡侧屈腕肌、屈指深肌、屈指浅肌、屈拇长肌均显力弱,故手呈半握状态。肱二头肌肌力正常。

(2) 感觉改变:躯干、下肢、上臂、前臂内侧、手的尺侧3个手指、有时食指有感觉障碍

(3) 反射改变:肱二头肌反射、桡骨膜反射均存在,三头肌反射消失或减退。

7.第八颈脊髓损伤:病人可见有单侧的或双侧Horner氏征;由卧位改为直立位时,可出现血管运动障碍,即位置性低血压,经过锻炼以后,此种现象可消失。

① 运动改变:屈拇长肌、伸拇短肌、骨间肌、蚓状肌、对掌肌、对指肌肌力减弱或消失;外展拇短肌完全瘫痪而呈爪形手。

② 感觉改变:感觉障碍范围包括4—5指、小鱼际及前臂内侧、躯干及下肢。

③ 反射改变:三头肌反射及腹壁反射、提睾反射、膝腱反射、跟腱反射有障碍。

8.第一胸脊髓损伤:Horner氏征阳性,面部、颈部、上臂不出汗。

① 远动改变:拇收肌、骨间肌、蚓状肌部分瘫痪,拇展短肌完全无功能,肋间肌及下肢瘫痪。

② 感觉改变:感觉障碍发生在上臂远端内侧、前臂之内侧、躯干及下肢。

③ 反射改变:上肢无反射改变,腹壁反射、提睾反射、膝腱反射、跟腱反射有障碍。

(二)、胸髓损伤:仅影响部分肋间肌,对呼吸功能影响不大,交感神经障碍的平面也相应下降,体温失调也较轻微。主要表现为躯干下半部与两下肢的上运动神经元性瘫痪,以及相应部位的感觉障碍和大小便功能紊乱。

1、上胸段(第二至第五)脊髓损伤:病人仍可呈腹式呼吸。损伤平面越低,对肋间肌的影响越小,呼吸功能就越好,除有截瘫及括约肌失控症状以外,尚有血管运动障碍,病人坐起时常因位置性低血压而出现晕厥。

① 运动改变:损伤平面以下的肋间肌、腹肌、躯干及下肢麻痹,呈截瘫状。

② 感觉改变:损伤平面以下感觉消失。

③ 反射改变:腹壁反射、提睾反射、膝腱反射及跟腱反射发生障碍。

2、下胸段(第六至第十二)脊髓损伤

(1) 运动改变:在第六至第九胸脊髓受伤时,上段腹直肌的神经支配未受损害,具有收缩功能,而中段的和下段的腹直肌则丧失收缩功能。在第十胸脊髓节段以下损伤时,由于腹内斜肌及腹横肌下部的肌纤维瘫痪,病人咳嗽时腹压增高,下腹部向外膨出。下肢呈截瘫状态。

(2) 感觉改变:第六胸脊髓受伤时为剑突水平,第七、第八胸脊髓为肋下,第九胸脊髓为上腹部,第十胸脊髓平脐,第十一胸脊髓为下腹部,第十二胸脊髓为腹股沟。

(3) 反射改变:上、中、下腹壁反射中枢分别为胸7-8、胸9-10、胸11-12节段。

(三)、腰髓及腰膨大损伤:

(1)运动改变:腰部肌肉力量减弱;下肢肌肉瘫痪,其中包括提睾肌、髂腰肌、缝匠肌以及髋关节的外展肌;膀胱、直肠的括约肌不能自主控制。

(2)感觉改变:整个下肢、腹股沟、臀部及会阴部均有感觉障碍。

(3)反射改变:提睾反射、膝腱反射、跟腱反射、足跖反射均消失。

(1)运动改变:髂腰肌及缝匠肌肌力减弱,股薄肌隐约可见有收缩,下肢其余肌肉瘫痪。肛门、直肠括约肌失控。

(2)感觉改变:除大腿上1/3感觉改变以外,整个下肢及会阴部鞍区均有感觉缺失。

(3)反射改变:提睾反射、腹壁反射阳性,膝腱反射、跟腱反射、足跖反射障碍。

(1)运动改变:下肢呈外旋畸形;股直肌力弱导致伸膝力量弱,膝关节以下肌肉瘫痪。

(2)感觉改变:大腿中下1/3交界处平面以下及鞍区感觉缺失。

(3)反射改变:膝腱反射消失或明显减退,跟腱反射及跖屈反射阴性,提睾反射可引出.

(1)运动改变:病人可勉强站立、行走,但由于臀中肌力弱,病人步态不稳,极似先天性髋关节脱位患者的鸭步,上楼困难;足的跖屈和外翻功能消失,但背屈和内翻功能存在;膀胱括约肌和直肠括约肌没有功能。

(2)感觉改变:鞍区及小腿以下感觉缺失。

(3)反射改变:膝腱反射消失或减弱,跟腱反射消失,跖屈反射消失。

(1)运动改变:因髂腰肌及内收肌没有拮抗肌,故患者髋关节呈屈曲内收畸形,严重者可脱位。又由于股二头肌、半腱肌、半膜肌的肌力弱或瘫痪,可出现膝过伸畸形或者膝反弓弯曲畸形。此外,由于阔筋膜张肌及臀中肌力弱,病人行走时呈摇摆步态。胫前肌及胫后肌力量较强而腓骨肌、小腿三头肌瘫痪,可导致马蹄内翻足。括约肌失控。

(2)感觉改变:足背、小腿外侧及偏后方、鞍区感觉缺失。

(3)反射改变:膝腱反射正常,跟腱反射消失。

(1)运动改变:小腿三头肌及屈趾肌瘫痪而伸肌有力;大腿的股二头肌瘫痪或有少许肌力;半腱肌、半膜肌肌力减弱;膀胱括约肌及直肠括约肌仍无功能。

(2)感觉改变:跖面、足外侧、小腿外侧、大腿后侧及鞍区感觉减退。

(3)反射改变:膝腱反射存在,跟腱反射消失。

(1)运动改变:屈趾长肌及足部小肌肉瘫痪,病人不能用足尖站立。由于足之内在小肌肉瘫痪,足趾呈爪状。括约肌失控。

(2)感觉改变:小腿后上方及大路后外侧,足之跖面及鞍区感觉缺失。

(3)反射改变:跟腱反射可能减弱。

(四)脊髓圆锥损伤:骶髓3-5和尾节称脊髓圆锥。损伤后,会阴部皮肤感觉减退或消失,呈马鞍状分布。由于膀胱逼尿肌受骶2-4支配,可引起逼尿肌麻痹而成无张力性膀胱,形成充盈性尿失禁。大便也失去控制。有性机能障碍。肛门反射和球海绵体反射消失。腰膨大在圆锥以上,故下肢功能无影响。

二、横向定位(脊髓不全性损伤):

1、中央性脊髓损伤综合征:这是最常见的不全损伤,症状特点为:上肢与下肢的瘫痪程度不一,上肢重下肢轻,或者单有上肢损伤。在损伤节段平面以下,可有感觉过敏或感觉减退;也可能人触觉障碍及深感觉障碍。有的出现膀胱功能障碍。其恢复过程是:下肢运动功能首先恢复,膀胱功能次之,最后为上肢运动功能,而以手指功能恢复最慢。感觉的恢复则没有一定顺序。

2、脊髓半切综合征:也称Brown-Sequard综合征,损伤水平以下,同侧肢体运动瘫痪和深感觉障碍,而对侧痛觉和温度觉障碍,但触觉功能无影响。由于一侧骶神经尚完整,故大小便功能仍正常。如第一至第二胸脊髓节段受伤,同侧颜面、头颈部可有血管运动失调征象和Horner综合征,即瞳孔缩小、睑裂变窄和眼球内陷。此种单侧脊髓的横贯性损害综合征好发于胸段,而腰段及骶段则很少见。

3、前侧脊髓综合征:可由脊髓前侧被骨片或椎间盘压迫所致,也可由中央动脉分支的损伤或被压所致。脊髓灰质对缺血比白质敏感,在损伤、压迫或缺血条件下,前角运动神经细胞较易发生选择性损伤。它好发于颈髓下段和胸髓上段。在颈髓,主要表现为四肢瘫痪,在损伤节段平面以下的痛觉、温觉减退而位置觉、震动觉正常,会阴部和下肢仍保留深感觉和位置觉。在不全损伤中,其预后最坏。

4、脊髓后方损伤综合征:多见于颈椎于过伸位受伤者,系脊髓的后部结构受到轻度挫伤所致。脊髓的后角与脊神经的后根亦可受累,其临床症状以感觉丧失为主,亦可表现为神经刺激症状,即在损伤节段平面以下有对称性颈部、上肢与躯干的疼痛和烧灼感。

5、马尾—圆锥损伤综合征:由马尾神经或脊髓圆锥损伤所致,主要病因是胸腰结合段或其下方脊柱的严重损伤。临床特点:①支配区肌肉下运动神经元瘫痪,表现为弛缓性瘫痪;②因神经纤维排列紧密,故损伤后其支配区所有感觉丧失②骶部反射部分或全部丧失,膀胱和直肠呈下运动神经元瘫痪,因括约肌张力降低,出现大小便失禁。马尾损伤程度轻时可和其他周围神经一样再生,甚至完全恢复.但损伤重或完全断裂则不易自愈。

(一)Frankel分级:1969年由Frankel提出将损伤平面以下感觉和运动存留情况分为五个级别,该方法对脊髓损伤的程度进行了粗略的分级,对脊髓损伤的评定有较大的实用价值,但对脊髓圆椎和马尾损伤的评定有其一定缺陷,缺乏反射和括约肌功能判断,尤其是对膀胱、直肠括约肌功能状况表达不够清楚。

(二)国际脊髓损伤神经分类标准:1982年美同脊髓损伤协会(ASIA)提出了新的脊髓损伤神经分类评分标准,将脊髓损伤量化,便于统计和比较。1997年ASIA对此标准进行了进一步修订,使之更加完善。该方法包括损伤水平和损伤程度。

(1)感觉水平检查及评定:指脊髓损伤后保持正常感觉功能(痛觉、触觉)的最低脊髓节段,左右可以不同。检查身体两侧各自的28个皮区的关键点,在每个关键点上检查2种感觉,即针刺觉和轻触觉,并按3个等级分别评定打分(0为缺失;1为障碍;2为正常。不能区别钝性和锐性刺激的感觉应评为0级)。检查结果每个皮区感觉有四种状况,即:右侧针刺觉、右侧轻触觉、左侧针刺觉、左侧轻触觉。把身体每侧的皮区评分相加,即产生两个总的感觉评分,即针刺觉评分和轻触觉评分,用感觉评分表示感觉功能的变化。正常感觉功能总评分为224分。

(2)运动水平的检查评定:指脊髓损伤后保持正常运动功能(肌力3级以上)的最低脊髓节段,左右可以不同。检查身体两侧各自10对肌节中的关键肌。检查顺序为从上向下,各肌肉的肌力均使用0-5临床分级法。这些肌肉与相应节段的神经支配相一致,并且便于临床做仰卧位检查(在脊髓损伤时其它体位常常禁忌)。按检查结果将两侧肌节的评分集中,得出总的运动评分,用这一评分表示运动功能的变化。正常运动功能总评分为100分。

(3)括约肌功能及反射检查:包括肛门指检、肛门反射、尿道球海绵体反射,测试肛门外括约肌。该检查用于判定脊髓是完全性还是不完全性损伤。

2、脊髓损伤程度:鞍区皮肤感觉的检查应环绕肛门皮肤粘膜交界区各个方向均仔细检查,任何触觉或痛觉的残存均应诊断为不完全性损伤。临床医生需行肛门指检后才能作出完全性脊髓损伤的诊断,肛门指检应注意肛门深感觉有无和外括约肌有无自主收缩。脊髓休克期确定完全性脊髓损伤是不可能的。即使说脊髓休克期已结束,仍须对骶区功能仔细检查后才能确定脊髓损伤完全与否。

脊柱损伤的早期救治包括现场救护、急诊救治、早期专科治疗等。早期救治措施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脊柱脊髓功能的恢复。

对各种创伤患者进行早期评估应从受伤现场即开始进行。意识减退或昏迷患者往往不能诉说疼痛。对任何有颅脑损伤、严重面部或头皮裂伤、多发伤的患者都要怀疑有脊柱损伤的可能,通过有序的救助和转运,减少对神经组织进一步损伤。

不论现场患者的体位如何,搬运时都应使患者脊柱处于沿躯体长轴的中立位。搬动病人前,最重要的事就是固定患者受伤的颈椎或胸腰椎。用硬板搬运,颈椎用支具固定,移动病人要用滚板或设法使躯干各部位保持在同一平面,避免扭曲和头尾端牵拉。以防骨折处因搬动而产生过大的异常活动,而引起脊髓继发损伤(通过直接脊髓牵拉、挫伤或刺激供应脊髓的血管引起痉挛致伤)。

遵循ABC抢救原则,即维持呼吸道通畅、恢复通气、维持血循环稳定。要区别神经性休克和失血引起的低血容量休克而出现的低血压。神经源性休克是指颈椎或上胸椎脊髓损伤后交感输出信号阻断(T1-L2)和迷走神经活动失调,从而导致血管张力过低(低血压)和心动过缓。低血压合并心动过速,多由血容量不足引起。不管原因为何,低血压必须尽快纠正以免引起脊髓进一步缺血。积极输血和补充血容量,必要时对威胁生命的出血进行急诊手术。当血容量扩充后仍有低血压伴心动过缓,应使用血管升压药物和拟交感神经药物。

首先评价呼吸道的通畅性、通气和循环功能状态并进行相应处理。快速确定患者的意识情况,进行Glasgow评分,包括瞳孔的大小和反射。硬膜外或硬膜下血肿、凹陷性颅骨骨折或其他颅内病理改变都可以造成神经功能的进行性恶化。

检查脊柱脊髓情况,观察整个脊柱有无畸形、皮下淤血及皮肤擦伤。头颈部损伤常提示颈椎外伤,枕部有皮裂伤提示为屈曲型损伤,而前额或头顶的损伤则分别提示为伸展型或轴向压缩型损伤,胸腹部外伤提示胸腰段的损伤,注意肩部或大腿是否存在安全带勒痕。观察呼吸周期中胸腹部活动情况,吸气时胸廓活动正常提示肋间肌神经支配未受损。触摸棘突有无台阶或分离。四肢的感觉运动及反射功能检查,特别是骶段脊髓的功能检查,包括肛门周围皮肤感觉、肛门括约肌自主收缩功能、肛门反射和球海绵体反射。对脊柱脊髓损伤情况做初步判断,受伤局部用支具制动保护,下一步行影像学检查。[1]

三、脊髓损伤的急诊室药物治疗:

当脊柱损伤患者复苏满意后,主要的治疗任务是防止已受损的脊髓进一步损伤,并保护正常的脊髓组织。要做到这一点,恢复脊柱序列和稳定脊柱是关键的环节。在治疗方法上,药物治疗恐怕是对降低脊髓损害程度最为快捷的。

study,NASCIS)表明,在SCI早期(伤后8h内)给予大剂量MP(首次冲击量30mg/kg静脉滴注30分钟完毕,30分钟之后以5.4mg/kg·h持续静脉滴注23h)能明显改善SCI患者的运动、感觉功能。第三次NASCIS(1997)研究证明对SCI 后3h内用 MP者,宜使用24h给药法(首次冲击量30mg/kg静脉滴注30分钟完毕,30分钟之后以5.4mg/kg·h持续静脉滴注23h),对伤后3-8h内给MP者宜使用48h给药法(首次冲击量30mg/kg静脉滴注30分钟完毕,30分钟之后以5.4mg/kg·h持续静脉滴注48h),但超过8h给药甚至会使病情恶化,因此建议8h内给药。但是这三个随机试验想当然的分析被用来证明类固醇对运动功能的微弱作用,这些分析均存在明显的瑕疵,使有效性的结论令人怀疑。这些研究已经使两个全国性组织发表了指南,推荐甲基强的松龙作为治疗的选择,而不是标准性治疗或推荐性治疗方法。另外,也有少数学者的研究结果表明MP治疗急性脊髓损伤无效并可造成严重的并发症。

MP对脊髓断裂者无效,脊髓轻微损伤不需要应用MP,可自行恢复,完全脊髓损伤与严重不全脊髓损伤是MP治疗的对象。但应注意,大剂量MP可能产生肺部及胃肠道并发症,高龄者易引起呼吸系统并发症及感染。总之,在进行MP治疗的过程中应注意并发症的预防。也可应用地塞米松,20mg一天一次,持续应用5天停药,以免长期大剂量使用激素出现并发症。

神经节苷酯(ganglioside)是广泛存在于哺乳类动物细胞膜上含糖酯的唾液酸, 在中枢神经系统外层细胞膜有较高的浓度,尤其在突触区含量特别高。用GM-1治疗脊髓损伤患者, 每天100mg持续18~23d静脉滴注,1年后随访较对照组有明显疗效。尽管它们的真正功能还不清楚, 实验证据表明它们能促进神经外生和突触传递介导的轴索再生和发芽,减少损伤后神经溃变,促进神经发育和塑形。研究认为GM-1一般在损伤后48h给药, 平均持续26d, 而甲基强的松龙在损伤后8h以内应用效果最好。也有学者认为GM-1无法阻止继发性损伤的进程。目前神经节苷酯治疗脊髓损伤虽已在临床开展, 但由于其机制仍不明确,研究仍在继续, 因此其临床广泛应用也受到限制。

通过调整微循环、改善脊髓损伤后毛细血管破裂出血和堵塞造成的微循环障碍,减轻脊髓缺血、坏死,有利于脊髓功能恢复。使用越早越好。宜在伤后当日使用,用法:0.3mg肌肉注射,每3~4h 1次,持续3d。

甲钴胺是一种辅酶型B12,具有一个活性甲基结合在中心的钴原子上,容易吸收,使血清维生素B12浓度升高,并进一步转移进入神经组织的细胞器内,其主要药理作用是:增强神经细胞内核酸和蛋白质的合成;促进髓鞘主要成分卵磷脂的合成,有利于受损神经纤维的修复。

5、脱水药减轻脊髓水肿:

常用药物为甘露醇,应注意每次剂量不超过50g,每天不超过200g,主张以0.25g/kg每6小时1次静点,20%甘露醇静脉输注速度以10ml/min为宜,有心功能不全、冠心病、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滴速过快可能会导致致命疾病的发生。对老年人或潜在肾功能不全者应密切观察尿量、尿色及尿常规的变化,如每天尿量少于1500ml要慎用。恰当补充水份和电解质以防脱水、血容量不足,并应监测水、电解质与肾功能。

脊髓损伤病人的死亡可分早期和晚期两类。早期死亡发生于伤后1-2周内,多见于颈髓损伤,死亡原因为持续高热、低温、呼吸衰竭或心力衰竭等。晚期死亡则发生于数月或数年之后,多由褥疮、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营养衰竭等引起,颈髓、胸腰髓损伤均可发生晚期死亡。早期和晚期死亡并无一定界限,绝大多数脊髓损伤病人死亡于并发症。但如能给以防治,又能给以良好的康复治疗,则病人非但可以长期存活,并能坐、立、行,甚至参加工作,可见防治并发症的重要性。

脊髓损伤以后,治疗排尿机能障碍的主要目的是改善排尿状况,减轻日常生活中的不便,使病人在不用导尿管的情况下有规律地排尿,没有或只有少量的残余尿,没有尿失禁,防止泌尿系统感染,恢复膀胱正常机能。

1、持续引流与膀胱锻炼:脊髓损伤早期患者,膀胱逼尿肌无力,尿液为内括约肌所阻不得排出,治疗以留置导尿管引流为好。一般应留置直径较小的橡皮导管或硅橡胶导尿管,最初任其开放使膀胱保持空虚状态以利逼尿肌功能的恢复。1-2周后夹管,每四小时开放一次,夜间患者入睡后应保持开放。在导尿管开放期间,训练病人用双手按摩膀胱,尽量压出尿液。

2、预防泌尿道感染和结石:由于膀胱瘫痪,小便潴留,需长期使用留置导尿管,但容易发生膀胱挛缩和尿路感染与结石。久之,感染将难予控制,严重损害肾脏,以致肾功能衰竭。

(1)拍高床头,有利于尿液从肾脏经输尿管引流到膀胱,而减少尿液逆流引起肾盂肾炎、肾盂积水、肾盂积脓最终损害肾功能的机会。

(2)多饮水:患者每日饮水量应保持2500m1以上,如此则排尿也多,有机械冲洗作用。夏天还可鼓励病人多吃西瓜,理由同上。

(3)冲洗膀胱:在严格无菌操作下,短期或间断使用导尿管,使排尿畅通。每日用生理盐水、3%硼酸液或0.1-0.05%呋喃西林溶液,冲洗膀胱1-2次。

(4)清洁尿道口:留置导尿管以后,由于导尿管的刺激,尿道口处往往可见有分泌物积存,容易滋生细菌,应当每天清除。

(5)更换导尿管:导尿管留置过久容易引起感染及形成结石,应当定期更换。普通橡皮导尿管一般每隔1—2周更换一次。若采取刺激性较小、外径较小、内径为1.5—2mm的塑料管,则可间隔2-3周更换一次。换管之前应尽量排空尿液,以便于拔管后尿道道可休息数小时。在此期间内可令病人试行排尿。排尿若能成功,则不必再行插管。平日尿液能自行沿导尿管周围溢出,说明膀胱已经恢复排尿机能,是拔管的指征。[2]

①刺激副交感神经使逼尿肌力量增强、内括约肌开放,以恢复排尿机能。如注射新斯的明、氨甲酰胆碱,口服Bethanelbol chloride distigmin/ Bromidl等。

②抑制交感神经使内括约肌不处于紧张状态以利排尿,可用肾上腺能受体抑制剂。

③用抑制尿道和括约肌痉挛药物。[3]

①膀胱逼尿肌痉挛:可用阿托品类药物等。

②膀胱内括约肌力弱:可将麻黄素与Ethinyloest rodiol配伍应用。

③膀胱内括约肌松弛:应用西药效果不佳,可试用中药缩泉丸或缩泉汤

4、手术疗法:根据患者不同情况,可以选用下列手术方法:

(1)经尿道内括约肌切开术:下运动元性膀胱排尿障碍,于伤后6个月仍不能自行排尿者;上运动元性排尿障碍,膀胱内括约肌张力增高,排尿阻力增大,长期不得缓解者,均对经尿道行内括约肌切开术。

(2)尿道外括约肌切开术:因有长期排尿困难或尿路感染不能控制,经造影证实排尿障碍的主要阻力来自尿道外括约肌者,可行外道外括约肌切开术。

(3)回肠代膀胱术:由于长期留置导保管或长期慢性尿路感染而发生膀胱挛缩者,可行回肠代膀胱术,以扩大膀肌容量,根除膀胱感染,减少排尿次数。

(4)尿转流术:因有长期排尿障碍行留置尿管而并发生感染者,可做耻骨上膀胱造瘘术;病人一般情况不佳,尿路有梗阻合并肾盂积水、肾盂积脓、肾功能衰竭者可做肾造瘘术;膀胱挛缩因某种原因不能做回肠代膀胱手术者,可行输尿管造瘘术。

1、高热:高热须与感染鉴别。由于交感神经已经麻痹,药物降温已属无用。如能有空调设备,可使室温控制在20-22℃之间。预防和治疗以物理降温为主,采用酒精擦浴或在颈部、腋下、腹股沟等大血管走行部位放置冰袋。

2、低温与心力衰竭:存在于颈髓横断病人,由于全身交感神经的麻痹,皮下血管网舒张而不能收缩,故若损伤发生在隆冬季节,病人经长途运送而未能很好保暖者,则大量体温散发体外,体温下降,可达32℃。此时病人神情淡漠,必率减慢,每分钟只有50℃余次。若体温继续下降至30℃或以下,则将发生心率紊乱,而死于心力衰竭。治疗以人工复温为主,升高室温、热水袋法(40℃)、电热毯法、将输入的血液和液体预先加热法等。温度不宜升得过急过高,要徐徐升温至34℃后依靠衣被保暖升温至36℃,以不超过37℃为宜。

三、褥疮及其治疗:褥疮是截瘫病人的常见并发症,最常发生的部位有骶椎、脊柱棘突、肩胛骨、大转子、跟后、腓骨头等处。褥疮严重者可深达骨部,引起骨髓炎,面积较大、坏死较深的褥疮,可使患者丢失大量蛋白质,造成营养不良、贫血、低蛋白血症,还可继发感染引起高烧.食欲不振、毒血症,甚至发生败血症,导致患者死亡。[4-5]

1、翻身:加强护理,勤于翻身,每2小时一次,日夜坚持。要使骨折平面以上部分及以下部分作为一个整体同时翻身,不可使病人身体扭转。翻身要勤,幅度要小,即左右翻身各45度就可满足需要。

2、按摩:为病人翻身时,应在其身体易于受压的骨性突起部位涂擦50%酒精或其他复方擦剂。边涂擦边按摩,以促进局部血液循环。然后,涂以滑石粉或六一散。按摩时,手法宜轻,不可用力过大,以免擦伤皮肤。

3.防污染:病人的衣被以纯棉者为好,防止皮肤被粪便、尿液污染。

1.解除压迫:床褥要柔软、平整、清洁、干燥,使用充气褥疮垫。加强护理,勤于翻身,设法使褥疮部位不再受压,才能为愈合创造条件。

2、改善全身状况:增加蛋白质及维生素的摄入量,适量输血,调整水与电解质平衡,应用抗生素等。

(1)一度褥疮:增加患者翻身次数,保持局部皮肤及床单干燥,以滑石粉或50%酒精擦拭,并做轻手法按摩。

(2)二度褥疮:水泡未破者,严格消毒后,用空针将水抽吸干净。水泡破溃已形成创面者于局部涂以1%龙胆紫或10-20%红汞酊,每天以红外线照射

(3)三度褥疮:用外科手术方法剪除环死组织,局部换药以除去残留的坏死组织,待肉芽生长健康时,可行植皮木。

(4)四度褥疮:引流不畅者,需要切开伤口扩大引流,并要尽量切除坏死组织包括有骨髓炎的骨质。肉芽已经老化、创缘已有疤痕形成、创面长期不愈合者,应该将伤口做放射状切开,以利新鲜肉芽生长。创面清洁但范围较大者,可做局部皮瓣转移术

四、呼吸困难与肺部并发症的防治:

1.坚持每2-3小时为病人翻身一次。

2.为病人口服化痰药。

3.选用有效抗生素全身应用或α-糜蛋白酶混合后,雾化吸入。

4.鼓励病人咳嗽。可压住其腹部以帮助咳嗽。

5.嘱病人经常作深呼吸运动。

6.切开气管。截瘫平面在第四至第五颈椎以上者,呼吸微弱,气体交换量小。肺活量小于500ml者,可做预防性气管切开术;截瘫平面较低,在观察过程中病人呼吸变得困难,且有进行性加重,或继发肺部感染,气管分泌物增多,影响气体交换,肺活量下降至1000ml以下者,应尽早做气管切开术。行气管切开术可保证呼吸道通畅,使呼吸阻力减少,死腔缩小,吸痰方便,并可经由切口直接给药。所给药物一般为稀释的抗生素、糜蛋白酶和异丙基肾上腺素的混合溶液,它们有抗茵、解痉、化痰和湿润呼吸道的作用。遇患者呼吸停止时,可经由气管切开处进行人工呼吸,或使用自动呼吸器辅助呼吸。有肺部感染者,可经由气管切开处取标木做痰培养,以找出致病菌和有效抗菌药物。给药途径,除重点由静脉滴注外,尚可经气管切开处直接滴入。

(一)脊髓损伤患者的排便障碍

当脊髓受到损伤而发生截瘫时,肛门外括约肌的随意控制及直肠的排便反射均消失,肠蠕动减慢,直肠平滑肌松弛,故粪便潴留,日久因水分被吸收而成粪块,称为便秘;若有腹泻,则表现为大便失禁。截瘫病人以便秘最为常见。便秘时,由于毒索被吸收,病人可有腹胀、食欲不振、消化功能减退等症状。

(二)截瘫病人便秘的治疗

1.饮食和药物疗法:食谱中多含水、蔬菜和水果等,可口服缓泻剂及大便软化剂。镇痛药和碱性药物会抑制胃肠蠕动,应尽量避免使用。

2.灌肠:可用肥皂水或生理盐水灌肠。

3.针灸或刺激扳机点:如锤击尾骶部。

4.手掏法:用戴手套的手指伸入肛门,掏出硬结大便。此法对尾骶部之有褥疮者更适用,因为它可避免大便污染伤口。

5.训练排便反射:对损伤已2、3个月的晚期截瘫病人应该每天让病人坐立,增加腹压,定时给以适当刺激,如按压肛门部及下腹部,以训练其排便反射。

六、痉挛及其治疗:痉挛是由损伤脊髓的运端失去中枢指挥而前角细脑与肌肉之间却保持完整的联系所致,损伤平面以下反射弧高度兴奋,脊髓基本反射(包括牵张反射、屈肌反射、血压反射、膀胱反射、排便反射、阴茎勃起反射)亢进。。脊髓损伤患者经过休克期,于伤后1-2个月逐渐出现痉挛,而于伤后3-4个月达到中等程度的痉挛。严重的痉挛状态常提示损伤平面以下躯体存在病损,如尿路感染、结石、肛周脓肿、肛裂、褥疮等。

(1)注意脊髓损伤早期瘫痪肢体的位置,促进躯体伸张反射,避免屈曲性痉挛。如颈段、上胸段脊髓损伤采取俯卧位,肢体被动活动和训练恢复直立位,有利于促进伸张反射。

(2)解除患者的精神紧张。

(3)积极治疗尿路感染、褥疮等并发症。

(4)避免室温剧变、衣服鞋帽过紧以及膀胱直肠充盈引起的痉挛状态。帮助患者进行骑车动作锻炼可明显减轻痉挛状态。

1、 药物治疗:脊舒、妙纳

2.功能性电刺激:应用于痉挛肌肉的拮抗肌,每日一次。

3.闭孔神经切除术及内收肌切断术,可缓解严重的内收肌痉挛。

4.前根切除术:适用于第十胸脊神经至第一骶脊神经支配范围内的痉挛。

5.脊髓前联合切断术:应限制在第十胸脊髓至第一骶脊髓范围,并注意保留圆锥及其重要反射功能。[6]

一、思想教育:伤者在瞬息间由一个健康人突然成为一个残疾人,其心理创伤极为严重。在治疗和康复期间,由于疗法不多,见效较慢,疗程很长,病人常忧虑重重,悲观失望。医护人员须与家属一起,共作思想工作,发挥病人与残废作斗争的主观能动性,使残废降至最低程度。

(一)按摩:按摩时手法要轻,由远及近地对四肢各部位进行按摩,目的是防止肌肉萎缩、关节强直,改善局部血液循环,促进淋巴回流。顺胃肠蠕动方向用手掌按摩、揉擦及深压,可促进胃肠蠕动,帮助消化。顺结肠蠕动方向按摩,可促进排便;顺耻骨上按摩,可促进排尿。对下肢的按摩,操作时由足趾开始,依次为踝关节、膝关节及髋关节的屈伸动作,其次为髋关节的内收、外展及举高,并使其一侧足跟置于对侧膝部,然后沿小腿下滑直达踝部。对上肢的按摩,应被动屈伸手指、握拳,并协助做腕、肘、肩诸关节的活动。对痉孪性肢体做被动活动时,要有耐心、要缓慢地进行,切忌粗暴,以免发生软组织损伤,导致出血及日后的异位生骨。

(二)电疗:对弛缓性瘫痪病人,应用感应电治疗可防止其肌肉萎缩及纤维变性,并能改善肌肉营养状况和使肌肉保持功能状态。因电疗对痉挛性瘫痪病人无效,所以不宜采用。

(三)水疗:热水浴有助于肌腱、肌肉、韧带的伸展,改善关节的活动度,减少痉挛,使组织变得柔软些。

三.功能锻炼:在骨折愈合后,视病情的许可,在床架、支架、拐杖等器械的辅助下,加强锻炼,使病人可以起坐、站立,甚至步行。

四、功能性电刺激:功能性电刺激又称人工脊髓,其基本原理为通过适当剂量的电刺激使肌肉或肢体重现功能活动。刺激可直接作用于肌肉,亦可作用于神经。电刺激可增强肌肉的有氧代谢,释放更多的活性酶:亦可增加肌肉的横切面积和提高肌原纤维所占的百分比,从而增强肌力;还可增快肌肉的收缩速度和增强肌内的耐力。此外,尚可在中枢神经系统与肌肉之间开放更多的通道而加强其控制运动的能力。

1.刺激股四头肌:留负极于大腿前面上中交界处,诱导期可见股四头肌间断性收缩,而于强化期及站立期则明显有力。

2、刺激股神经:置负极于腹股沟股动脉之外侧,刺激后可见股四头肌收缩,虽然强度低但是效果好,能改善排尿功能。

3.刺激腓总神经:置负极于腓骨小头下万,正极于小腿外侧伸肌肌腹上,用以纠正足下垂,使踝关节呈足背伸而为站立和步行作准备。

4.刺激腰背骶棘肌:置电极于感觉平面以下的两侧骶棘肌,使腰背肌收缩,维持人体站立姿势。

5.刺激正中神经:置负极于肘窝正中,正极于前臂下1/3屈侧。

6.刺激尺神经:置负极于肘后内侧,正极于前臂中下1/3交界处之屈侧。

7.刺激桡神经:置负极于肘窝外侧,正极于前臂中下1/3交界处的屈肘穴处。[7]

病人取卧位时,应保持髋关节及膝关节于轻度屈曲位,并用软枕或三角架顶住足底和足趾,或者使用小腿护架和石膏托防止被子压脚及发生足下垂畸形。此外,经常对瘫痪肢体进行按摩,对关节做被动活动也可减少畸形的发生。

1.非手术疗法:对于轻度畸形者,可采用被动关节活动、皮肤牵引及药物对症治疗。

2.手术疗法:对于重度畸形者,可根据情况选用以下几种手术方法治疗。

(1)跟腱切断术或延长术:治疗中度足下垂。

(2)距骨切除术或三关节融合术:治疗严重足下垂。

(3)趾间关节切除融合术:治疗爪形趾。

(4)内收肌腱切断术或闭孔神经切断术:治疗髋内收畸形。

(5)阔筋膜张肌、缝匠肌、髂腰肌松解术:治疗髋屈曲畸形。

(6)腘绳肌切断术:治疗膝关节屈曲畸形。

(7)脊髓瘢痕切除术、神经松解术或前根切断术:治疗严重痉挛。

手术后一般需要用石膏及支架保护患肢于功能位,以达到日后能起坐、站立、做短距离行走、生活基本自理的目的。但是,对脊髓损伤平面高、开展功能锻炼晚,而体质差、意志薄弱缺乏毅力者,治疗效果不甚满意。[8]

来自:嚨駘頭 > 《脊髓损伤》

        要了解脊髓损伤的治 疗,首先我们得要知道什么是脊髓,脊髓属于中 枢神经,位于椎管内,是大脑和周围神经的桥梁,它支配着我们效应器 官的活动,是我们大脑通向身体器 官的唯 一高架桥,一旦桥塌了,东西就会运输不过去;而我们的脊髓对损伤非常敏 感,与身体的其 他部位不同,脊髓在受损时没有能力自行修 复。为了更深入的了解如何治 疗脊髓损伤,这次我们再次邀请了神经性 疾 病专家“北京晨星中医的李慧英主任”来为我们解答:

        脊髓损伤是指由于外界直接或间接因素导致脊髓损伤,在损害的相应节段出现各种运动、感觉脊髓损伤是指由于外界直接或间接因素导致脊髓损伤,在损害的相应节段出现各种运动、感觉和括约肌功能障碍,肌张力异常及病理反射等的相应改变。脊髓损伤的程度和临床表现取决于原发性损伤的部位和性质。在中医学属外伤瘀血所致“腰痛”、“痿证”、“癃闭”等病证范畴。

        脊髓损伤可分为原发性脊髓损伤与继发性脊髓损伤。前者是指外力直接或间接作用于脊髓所造成的损伤。后者是指外力所造成的脊髓水肿、椎管内小血管出血形成血肿、压缩性骨折以及破碎的椎间盘组织等形成脊髓压 迫所造成的脊髓的进一步损害。

        实验研究证明,原发性脊髓损伤常常是局部的、不完全性的,而损伤后在局部有大量儿茶酚胺类神经递质如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等的释放和蓄积,使脊髓局部微血管痉 挛、缺血,血管通透性增加,小静脉破裂,产生继发性出血性坏死。这种脊髓损伤后脊髓中 心部分大面积出血性坏死的自毁现象简称为出血性坏死,是脊髓损伤后继发的重要病理过程。

脊髓损伤是脊柱骨折的严重并发症,由于椎体的移位或碎骨片突出于椎管内,使脊髓或马尾神经产生不同程度的损伤。胸腰段损伤使下肢的感觉与运动产生障碍,称为截瘫,而颈段脊髓损伤后,双上肢也有神经功能障碍,为四肢瘫痪,简称“四瘫”。

李慧英主任为我们讲了一个案例:

郝先生因在工地干活不小心被砸伤,伤到了神经,导致下半身瘫痪,但是能够轻微的活动活动,大小便不能自理,总是别憋不住小便,在各大地方的医 院跑了不少,用的治 疗方法也很多,但是效果就没有得 到满意的改 善。

难受的郝先生便自己开始了在网上寻找能治 疗自己疾 病的医生于是在网上看到了北京辰星中 医 院 治 愈脊髓损伤的康复案例,心里便产生了一些治 疗的欲 望,在网上找到联 系 方式,咨询过挂上号后,过了几天便来到了该院,过些时间后面诊结束。

李慧英主任根据郝先生的病情极 其症状针对性的配伍了一个疗程的治 疗,让其回家耐心服用,回家一个月后郝先生的恢复没有改 善的情况,后来我院主任为其讲解后郝先生继续的服用了五个疗程,五个月的漫长时间郝先生的耐心换来了效果,大小便的情况能够自主控制,下半身肢体机恢复的不错。

那么中 药真的能治 愈脊髓损伤吗?

李慧英主任解释: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治好,毕竟脊髓损伤是一个很严重的病,但是它恢复期在十年之内,越早 治 疗对恢复越好,拖得时间越长,治 疗代价也就越大,而超过十年之后,基本恢复起来就很难了。

所以李慧英主任郑重建议脊髓损伤患者要及时地、针对性的治疗,拖的时间越长越会影响到恢复效果。

我朋友车祸说有脊髓损伤,一直在治疗,已经半年了没见下床,请问脊髓损伤好恢复吗? 展开

不一定好恢复。脊髓损伤的治愈效果与病情程度以及治疗时间等因素有关。如果患者只是单纯的出现四肢麻木、无力等症状,则患者损伤程度较轻或是不完全脊髓损伤,通过治疗以及后期的康复训练,可逐渐恢复正常,达到治愈效果。如果是完全性脊髓损伤或脊髓已经横断,则脊髓神经损伤较重,患者很难恢复,甚至终身不能恢复。患者需及时使用营养神经药物,并早期进行康复训练,以免出现肌肉萎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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