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娄底市“三调”的基本农田核实整改数据什么时候变更?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吉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成果新闻发布会。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我省历时3年,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形成了一系列工作成果。12月9日,省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自然资源厅、省统计局联合发布了《吉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第三次国土调查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省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范强先生,省统计局副局长平延辉女士,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自然资源厅调查监测处处长、省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祝占胜先生,他们将回答记者提问,请各媒体对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充分关注和深入报道。

  下面,首先请平延辉女士通报《吉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部署,省委、省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人民政府严格落实调查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协同配合,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形成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汇总数据,圆满完成调查任务。

  3年来,全省共投入6000余名调查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全面采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严格遵循我省“实事求是,质量第一”的调查原则,创新构建8级质检体系,汇集了696.02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地查清了全省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省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公顷(11247.75万亩)。

  其中,水田公顷(1472.80万亩),占13.09%;水浇地40385.30公顷(60.58万亩),占0.54%;旱地公顷(9714.37万亩),占86.37%。长春、白城、松原、四平等4个地区耕地面积较大,占全省耕地的71%。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公顷(8246.63万亩),占全省耕地的73.3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公顷(1767.30万亩),占15.71%;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公顷(1154.73万亩),占10.27%;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51147.51公顷(76.72万亩),占0.6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577.12公顷(2.37万亩),占0.02%。

  (二)种植园用地76464.32公顷(114.70万亩)。

  其中,果园40722.50公顷(61.09万亩),占53.26%;其他园地35741.82公顷(53.61万亩),占46.74%。园地主要分布在通化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白山市、吉林市等4个地区,占全省园地的83%。

  (三)林地公顷(13138.57万亩)。

  其中,乔木林地公顷(12571.82万亩),占95.69%;灌木林地42423.54公顷(63.64万亩),占0.48%;其他林地公顷(503.11万亩),占3.8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吉林市、白山市等3个地区林地面积较大,占全省林地的77%。

  (四)草地公顷(1012.11万亩)。

  其中,天然牧草地公顷(248.12万亩),占24.52%;人工牧草地11142.87公顷(16.71万亩),占1.65%;其他草地公顷(747.28万亩),占73.83%。草地主要分布在白城市、松原市2个地区,占全省草地的85%。

  (五)湿地公顷(345.41万亩)。

  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省范围内分布有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内陆滩涂、沼泽地等5个二级类。其中,森林沼泽30566.78公顷(45.85万亩),占13.28%;灌丛沼泽6754.90公顷(10.13万亩),占2.93%;沼泽草地60428.49公顷(90.64万亩),占26.24%;内陆滩涂88466.59公顷(132.70万亩),占38.42%;沼泽地44058.88公顷(66.09万亩),占19.13%。湿地主要分布在白城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松原市等3个地区,占全省湿地的8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公顷(1276.37万亩)。

  (七)交通运输用地公顷(396.90万亩)。

  其中,铁路用地18647.93公顷(27.97万亩),占7.05%;轨道交通用地165.89公顷(0.25万亩),占0.06%;公路用地公顷(154.56万亩),占38.94%;农村道路公顷(211.59万亩),占53.31%;机场用地1360.98公顷(2.04万亩),占0.52%;港口码头用地36.17公顷(0.05万亩),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公顷(897.10万亩)。

  其中,河流水面公顷(276.55万亩),占30.83%;湖泊水面53948.02公顷(80.92万亩),占9.02%;水库水面公顷(223.14万亩),占24.87%;坑塘水面公顷(186.15万亩),占20.75%;沟渠68718.11公顷(103.08万亩),占11.49%;水工建筑用地18170.26公顷(27.26万亩),占3.04%。白城市、松原市、吉林市、长春市等4个地区水域面积较大,占全省水域的70%。

  我省“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省国土利用状况。《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全省耕地面积位居全国第四位。

  尽管我省耕地保护成效显著,但存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区域与耕地保护的重点区域重叠,耕地保护与开发建设矛盾突出等问题,必须站在保障粮食安全的高度,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放松,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全省林地、草地、湿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等与生态息息相关的自然资源总量丰富,但东、中、西部分布不均衡,为了保障生态安全,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因地制宜,加快建设生态强省。

  同时,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省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和媒体朋友们见面,借此机会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吉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以及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全国土地调查每10年进行一次,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于2018年全面启动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以下简称“三调”)。工作开展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市、县人民政府严格落实调查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协同配合,全省各级调查机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调查任务,取得了重大成果。

  今年9月以来,省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省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省委第45次常委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我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汇报和主要成果。

  下面,我简要介绍有关情况。

  一、我省“三调”主要工作情况

  我省“三调”工作历时3年,累计投入6000余人,克服了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困难,以及新冠疫情等不利因素,汇集形成了696.02万个调查图斑,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全面、真实、准确地查清了全省国土利用状况。

  “三调”工作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我省调查数据通过“国家内业预判、地方实地调查、国家内业核查、地方实地举证、国家‘互联网+’在线核查和实地核查”等多轮次上下互动,顺利通过国家级全方位核查及自然资源督察机构4轮督察。我省“三调”成果通过了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的第三方数据质量综合评估,结果显示,调查误差满足国家设计控制标准,数据成果真实、准确、可靠。

  二、“三调”主要数据成果及相关情况

  刚才,省统计局平延辉副局长通报了《吉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介绍了“三调”主要数据情况,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政策建议。这里我再着重介绍几个方面的情况。

  (一)耕地保护成效显著

  “三调”数据显示,我省现有耕地11247.75万亩,面积排在全国第四位,约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5.86%。从当前数据上看,我省牢牢守住了国家下达的9100万亩耕地保有量和738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

  长期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始终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履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扎实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切实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为全省粮食产量迈上800亿斤新台阶提供了坚实的资源保障,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林、草、湿资源总量相对丰富

  基于生态文明建设需要,考虑到湿地的生态功能与林地、草地、水域等有很大不同,“三调”将“湿地”调整为与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域等并列的一级地类,并将“二调”分类中分别归属于林地、草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 “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 “内陆滩涂”和“沼泽地”等7个二级地类归入“湿地”一级地类。同时,按照各地类不重不漏的原则,相应调整了林地、草地、水域等一级地类和有关二级地类的含义。因此,“三调”中林地、草地、湿地、水域概念与以往概念有一定的差别,相应数据不能直接进行比较,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对比分析。

  “三调”数据显示,全省林地、草地、湿地总面积14496.09万亩,占全省国土调查面积的一半以上。

  综合分析研判,全省林地、草地、湿地资源总量相对丰富,但东、中、西部分布不均衡,生态布局不够合理。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以“三调”数据成果为底图,结合新一轮的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统筹生产、生态、生活空间,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宜荒则荒”的原则,推进生态强省和美丽吉林建设。

  (三)建设用地增量保持合理区间

  我省建设用地总量为1488.94万亩,与“二调”数据对比,10年间,全省建设用地增加118.49万亩,建设用地增加量与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总体相适应。我们要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深入开展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不断提升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省国土利用状况。下一步,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针对“三调”反映出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结合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强化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坚决扛稳国家粮食安全重任。

  二是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按照生态强省战略部署,充分利用“三调”成果,坚持系统观念,进一步巩固生态安全屏障,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全面提升生态系统综合治理水平。要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安排造林绿化、生态退耕,大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坚决守住生态红线,促进全省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

  三是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执行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标准,防止超标准用地和浪费土地。强化存量建设用地利用,探索完善闲置土地回收机制,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盘活城镇低效用地,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健全“增存挂钩”机制,完善土地复合利用、立体开发支持政策。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维护“五大安全”的战略高度,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用好“三调”成果,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更好的服务“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为促进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新贡献。

  吉林广播电视台:真实准确是调查工作的生命线,吉林省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的真实准确?

  “三调”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调查数据的真实准确,是摸清我省自然资源家底、保障各级政府科学决策的基础,事关国计民生。在“三调”工作中,我省毫不动摇地贯彻党中央精神,坚持“实事求是,质量第一”的工作原则,始终把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为工作准绳,突出三个强化,做到多措并举,有力有效地保证了调查成果质量。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任务后,省委、省政府专题研究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高位推动、全面统筹,分管省领导严格督导、密切跟踪,各级政府细化分工、狠抓落实,部分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各层级有力有序推进调查工作扎实开展。省三调办强化目标导向,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10余次开展政府督查、调研督导和明察暗访,通过责任分解、压力传导、谈话提醒、督导检查等机制,促使“严守成果真实性”的观念入脑入心,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二)强化作业能力,提升成果质量。

  提高作业队伍专业水平,强化数据生产能力,是保障成果质量的前提。我们着力从源头上严把技术、管理和质量关。

  一是全覆盖开展技术培训。为了统一调查技术路线,全省共开展4次大规模省级培训,300余次市、县级培训,累计培训3万余人次。在工作开展之初,省三调办就与省水利厅、省林草局等部门多次进行对接,在调查标准、分类口径、成果科学性等方面达成了广泛共识,形成了统一的工作思路和调查方法。

  二是全流程应用先进技术。严格落实国家技术方案要求,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调查技术基础上,整合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全面实施“互联网+调查”新机制,自主开发专项功能模块,实现了内业核查问题分类标准化,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预,提高了省级核查效率和准确性。

  三是全方位夯实证据链条。始终坚持依据现状调查的原则,加大外业工作力度,做到“走到、看到、问到”。通过实地拍照、无人机拍照等举证方式,除明显可判定图斑外,全省图斑举证率超过70%。

  四是全过程发挥基层力量。县(市、区)政府利用基层人员熟悉本地情况的优势,广泛发动各业务局、基层站(所)工作人员、乡镇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全过程参与调查、监督和取证工作,切实保证了调查成果真实性。面对高寒、疫情的阻力,一些县(市、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在工作一线高高飘扬,为打赢“三调”集中攻坚战提供了有力保证。

  (三)强化质检体系,严守质量关口。

  我省创新建立了全业务流程、各技术环节全覆盖的质检体系,保证了质量检查监督无死角,切实守住了成果质量关口。

  一是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分阶段、分层级检查验收制度。通过建立即时反馈处理机制、开展过程质量检查、向各地派驻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等方式,将核查关口前移,及时纠正工作偏差;通过强化市(州)检查环节等措施,不断提升区域质量管控能力,把各类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

  二是构建完善的质检体系。建立了由作业队伍自检、监理单位监督、县级自查、市(州)级全面预检、省级核查单位全面内业核查、质量监督检查组抽查、省级外业核查、核查组复核的8级质检体系,为“三调”构筑了严密的质量防线。全省调查图斑总量从最开始的585万个,提升至初始调查成果的676万个,最后增至统一时点调查成果的696万个,调查精度得到全面提升。

  三是持续强化省级核查。通过集中培训、实战演练、旁站指导等方式,持续提升省级核查人员的理论和实践能力。结合工作进度,先后开展两次大规模集中整改,累计攻坚作业140余天,极大地提升了整改效率和成果质量。核查期间,严格保障省级核查作业力量,人员投入最多时达到243名,每个调查单元平均经过10轮次省级核查,核查图斑总量达到2536万个,累计完成省级核查2.4万个工日,牢牢守住了我省调查成果的质量防线。

  四是全面开展自查纠错。2019年12月中旬,我省在初始调查成果通过国家内业核查后,刀刃向内,在全国率先全面启动自查纠错工作,组织各地深入查找问题,实事求是主动整改,对“三调”成果质量进行再优化、再提升。

  五是利用统计分析成果逆向验证。在深入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提取地类异常变动信息,通过正反两方面数据对照,验证调查成果的准确性,并专门就疑似问题图斑开展外业实地核实,进一步夯实成果质量。

  长春广播电视台:“三调”数据显示,我省耕地面积排在全国第四位,是国家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未来我们在保护耕地、保障全国粮食安全方面,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耕地保护关系到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战略,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2020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吉林考察时,就高度关注我省粮食生产情况。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相关指示要求,我省坚决贯彻严格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黑土地保护,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在耕地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三调”数据表明,我省耕地面积排在全国第四位,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支撑。接下来,我省在耕地保护方面将主要加强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结合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以“三调”成果为基数和底图,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划定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按照应保尽保原则,牢牢守住我省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

  二是加强用途管制。

  严格控制城乡建设和生态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最大限度地减少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数量,确保全省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

  三是加强耕地使用情况监测。

  大力推进年度地理国情监测工作,重点监测“三调”耕地图斑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绿化造林、建设绿色通道、种植人工草皮、挖湖造景、修建乡村道路、建设种植养殖设施、建设占用等各类占用耕地情况,落实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专项监测。

  四是强化耕地保护责任机制。

  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强化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全面推行田长制,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体系,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实行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

  五是强化耕地执法监管。

  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长效监管机制,抓好卫片执法检查,对重大耕地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严肃约谈问责。稳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

  吉林广播电视台:结合我省提出的建设美丽吉林,以及生态强省战略,自然资源部门要采取哪些措施推进生态建设工作?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践行“两山”理念,聚焦美丽吉林建设和生态强省战略,不断完善政策举措,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有效加强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为推动新时代吉林振兴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

  根据“三调”数据显示,我省生态用地总量丰富,但东、中、西部分布不均衡,生态保护与修复任务依然艰巨。我们将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格保护重要区域生态功能,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不断拓展城乡生态空间,夯实全省生态环境稳固安全基础。

  一是适应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满足自然资源管理新要求。

  科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合理安排生态保护修复、基本农田保护和开发建设布局,统筹纳入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并严格实施,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二是顺应自然,尊重自然规律。

  科学调整不符合自然地理格局和水资源受限的利用方式,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宜荒则荒”的原则,逐步进行调整和修复,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和土地综合整治,加强防沙治沙等重点工程建设,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三是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监管,守护好绿水青山黑土地。

  统筹好生态建设与其他资源利用的关系,加大对违规占用生态空间行为的监管力度,严格控制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空间的挤占,把用途管制覆盖到所有生态空间。

  中国吉林网:从“三调”数据看,我省10年间建设用地有什么变化?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

  按照“三调”统计标准,我省建设用地总量为1488.94万亩,与“二调”数据对比,10年间,我省建设用地共增加118.49万亩,建设用地的增加与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总体相适应,但粗放利用的问题依然突出。

  节约集约利用是高质量发展在自然资源领域最集中地体现,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和难点工作。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既是贯彻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的顺势之举,也是破解要素保障难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动作为。

  一要严格规划计划管控。

  重点从土地管理的源头抓起,管住“总开关”,守住“总阀门”。

  一方面用规划引领节约集约,将节约集约用地理念贯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

  另一方面用计划倒逼节约集约,明确计划指标优先,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高的区域及亩均效益好的项目倾斜。

  二要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主要从土地开发利用过程管理角度出发,提出具体的约束条件和创新的工作举措。

  严格项目准入管理。明确要求各地严格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和禁止目录、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推进立体综合开发。鼓励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优先发展轨道交通、综合管廊、公共停车场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推广节地技术模式。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通过技术改造和厂房改造加层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价款。

  三要积极盘活存量土地。

  核心是坚持问题导向,对当前土地利用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着眼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和处置闲置土地。持续开展消化批而未供和处置闲置土地专项行动,确保到2025年底,我省土地供应全面进入良性循环状态。

  着眼低效用地再开发。指导各地编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鼓励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通过自主、联营、入股、转让等多种方式进行改造开发。

  着眼促进土地要素流通。允许采用分割转让土地使用权处置“僵尸企业”土地,对于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的产业用地,采取提供预告登记等方式,提高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优化土地要素市场配置。

  吉林广播电视台:“三调”成果是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制定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基本依据,请问下一步在推动成果共享应用方面有哪些考虑?

  在“三调”成果共享应用方面,我厅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切实做好“三调”数据更新维护。

  按照国家总体工作部署,完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地理国情监测等国家指令性任务,探索建立日常变更机制,推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建设,确保“三调”成果的现势性、权威性和准确性。

  二是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首先以“三调”成果为统一底版,集成数字高程模型(DEM)、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等相关数据,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行政许可审批结果,形成动态现势的自然资源“一张图”。同时,依托《国土空间数据库技术规范》《国土空间规划数据服务技术规范》等地方标准,通过省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提供基于“三调”数据的应用服务。

  三是大力推进“三调”成果共享。

  “三调”成果是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目前,“三调”成果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耕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黑土地保护、督察执法等工作中得到广泛应用。同时,我们将根据各部门管理和应用需求,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数据共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平自然资发〔2020〕4号

关于印发平果县自然资源局开展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做好2019年度全县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实施,根据《关于印发<平果县开展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发[2020]34号)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平果县自然资源局开展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平果县自然资源局开展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平果县自然资源局开展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调查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9]24号)及《关于印发<平果县开展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发[2020]3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稳步有序推进我县2019年度土变更调查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和《土地变更调查技术规程(试用)》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自然资源部、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2019年度全县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2019年年度变更调查工作主要目标是在“三调”统一时点调查成果基础上,比对近两年年度遥感监测成果和相关管理备案信息,掌握2019年度耕地和建设用地等重要地类的利用变化情况,满足当前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不断夯实“以图管地”工作基础。

重点查清2019年度内耕地和建设用地的变化情况。耕地变化包括年内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合格的新增耕地,因建设占用、生态退耕等原因减少的耕地。建设用地变化包括年内实际建设的新增建设用地,因增减挂钩、土地复垦等减少的土地。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开展2019年度变更调查工作。

1. 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变化调查

将全国三调办下发的疑似新增建筑物和推填土图斑与2018年度和2017年度的遥感监测图斑套合,筛选出未套合上的图斑,利用“三调”统一时点调查成果进行内业比对,确定2019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图斑。同时,对已经审批或供应(包括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和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建新区)的建设用地地块、已经备案的设施农用地地块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对于已经建设完成和动工的,按照2019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图斑调查。

将全国三调办下发的疑似拆除建筑物的图斑与“三调”统一时点外业调查成果进行内业比对,确定2019年度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的减少图斑,按统一时点实地现状调查。同时,对增减挂钩拆旧区的图斑以及督察、执法和环保的拆除图斑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对于实地已经拆除的,按照实地现状调查。

收集2019年度各类土地整治项目(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验收资料,利用“三调”统一时点外业调查成果,确定2019年度新增耕地图斑、耕地二级类调整图斑。对2019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占用耕地的图斑,按照耕地减少图斑调查。对经国家级验收合格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地块图斑,经与“三调”统一时点调查成果比对后,确定是否为耕地减少图斑。

为加强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农奇玲   党组成员、派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组组长

李均勇   总工程师、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不动产服务中心主任

黄艳芳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股股长

黄海花   开发利用与所有者权益股股长

黄鹰锋   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股股长

富足   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股股长、国土整治中心主任

韦东何   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保护管理股股长

黄弋航   信访维稳综治调处股股长

陈海燕   地理信息与测绘管理股股长

农世庆  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股,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股负责人兼任。

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按照统一组织、统筹安排、一查多用、实事求是、逐级审核,各股室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分口把关、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

(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股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遥感监测图斑外业核实,及其他地类实际变化情况的调查核实;负责如实填写《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整理报送外业调查成果,包括相关表格、举证材料及变更范围的矢量数据;协同广西国土资源规划院制作县级变更调查数据库成果;结合批、供、用、补、查等国土资源日常管理信息,对变更调查数据进行分析;负责将土地变更调查和遥感监测有关成果提供给执法监察部门开展卫片执法检查。

(二)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对建设用地审批等审批管理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指导建设用地审批报厅备案及新增建设用地等用地管理信息市级套合标注。

(三)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股负责将全县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等日常管理信息及时报自然资源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备案,对国家反馈的相关用地管理信息标注结果进行补充举证。

(四)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股负责对遥感监测图斑中的设施农用地图斑进行核实确认,负责如实填写《设施农用地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报市局耕保科出具审查意见;对认定为设施农用地的,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供设施农用地的批准文件、用地协议及备案资料;负责调查核实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的地块,并按要求做好证明材料的收集和完善;按照厅耕地保护处提出的设施农用地审核意见,补充完善相关举证材料,并负责与厅耕地保护处对接设施农用地图斑的修改情况;负责提供2019年度土地整治项目验收新增耕地的界线范围以及“旱改水”项目旱地改造成水田的界限范围,并做好地类及新增耕地类型的标注;负责收集和整理本县的建设用地审批和新增耕地验收备案信息,并比对核实自然资源部和厅下发的用地管理信息,对不一致的,及时报自然资源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补充备案,对国家反馈的用地管理信息标注结果进行核实和补充举证;负责提交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界线资料,协同规划院调整数据库中永久基本农田图斑的位置和范围,更新形成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层。分析当年建设用地审批和耕地保护情况,重点分析新增建设用地和新增耕地情况。

(五)开发利用与所有者权益股负责对遥感监测图斑中的临时用地图斑进行核实确认,负责如实填写《临时用地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报市局利用管理科出具审查意见;对认定为临时用地的图斑,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供临时用地图斑的证明材料,包括:临时用地批准文件和临时用地合同;按照厅利用管理处提出的临时用地审核意见,补充完善临时用地图斑的举证材料,并负责与厅利用管理处对接临时用地图斑的修改情况;负责分析本地区节约集约用地情况。

(六)政策法规与督察股、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将日常土地执法检查资料纳入土地利用现状变更,配合调查监测管理部门开展现状调查;负责对遥感监测图斑中的拆除图斑进行调查确认,提供举证资料,负责如实填写《拆除图斑核实记录表》,报市局执法督察科出具验收意见;按照厅执法督察局提出的拆除图斑审核意见,补充完善拆除图斑的举证材料,并负责与厅执法督察局对接拆除图斑的修改情况;负责对土地变更调查发现的违法用地用矿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将上年度部卫片执法检查中查处的建设用地结果纳入本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利用土地变更调查和遥感监测有关成果,开展本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本县违法用地情况进行初步分析。

(七)国土整治中心负责提供市、县2019年度验收备案的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增减挂钩新增耕地、工矿废弃地复垦新增耕地范围界线;配合市、县耕保科(股)做好土地整治项目验收情况、新增耕地情况的审核与备案;负责与自治区对接确认2019年新增耕地的面积和范围,并做好补充上图工作;负责开展市、县级新增耕地用地管理信息的套合和标注工作。

(八)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保护管理股负责提供已出让矿业权的范围成果资料。

(九)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开展涉及图斑的外业测量工作。

(十)财务与资金运用股负责变更专项工作经费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专款专用,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合理使用经费。

(十一)局办公室负责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上传及“140服务器”的维护,负责使用系统上传及下载变更调查相关数据,负责督促协调各股室按照部门工作分工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4月15日,制定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落实工作组,收集相关资料,准备设备仪器等,做好调查前期准备工作。

2020年4月15日前,县级调查单元完成县级“三调”统一时点更新调查工作,向省级三调办报送“三调”统一时点更新数据增量包。

2020年4月30日前,省级三调办组织完成省级检查和整改工作,向全国三调办报送省级检查合格的县级“三调”统一时点更新数据和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增量数据。全国三调办依据初报数据完成“三调”统一时点数据和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进行初步汇总,启动数据分析和汇报准备。

2020年6月30日前,全国三调办组织完成“三调”统一时点更新数据增量包的国家级内业核查、数据库质量检查、“互联网+”在线核查、外业抽查、数据库修改工作。省级三调办配合全国三调办组织县级调查单元完成“三调”成果整改和完善工作。

2020年7月31日前,全国三调办组织完成“三调”数据更新入库及数据汇总分析工作,做好汇报准备。省级三调办组织县级调查单元完成2019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并向全国三调办汇交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统筹部署调查任务,督促协调工作进度,对调查质量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及时解决调查过程发现的问题,对调查工作的时效性负责。建立目标责任制,将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责任到人,考核到位。要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各负其责,通力协作,保障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落实审查把关制度。

要采取切实的保证措施,严格检查验收制度,包括:分阶段成果检查制度,每一阶段成果需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转入下一阶段,避免将错误带入下阶段工作;分级检查验收制度,调查结束后逐级汇总上报调查成果。

要加强对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审批的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实施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审批备案制度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5〕6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7〕7号),对符合条件的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及时进行审批和备案,避免在年度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下发后集中突击办理审批,错过变更时点。要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和完善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审批备案制度。

(四)落实工作经费,加强人员投入

根据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 年自治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测绘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建〔2019〕24号)文件通知,2019年安排给我县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经费共11.88万元。要按照《土地调查条例》中关于调查经费的有关规定,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要在自治区专项补助经费的基础上,将年度变更调查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落实调查工作经费,确保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强化分析评价,拓展成果应用。要利用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和遥感监测成果,结合本辖区土地管理相关业务和经济社会发展数据,重点围绕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依法依规用地形势等,认真开展土地利用与管理情况分析,编写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六)通力配合,协同开展要根据明确各内设机构的职责,健全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机制,调配具有变更调查经验的人员负责具体的调查工作,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股、开发利用与所有者权益股、执法大队等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拆除图斑的审核和相关举证材料的收集完善。

各股室调配具有变更调查经验的人员负责具体的外业调查和内业成果整理工作,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股、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股、开发利用与所有者权益股、执法大队等股室落实专人负责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拆除图斑的审核和相关举证材料的收集完善。车辆由局办公室调配,举证设备、工作底图及相关表格由各组到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股领取。

2019年度土地变更与遥感监测和工作内外业组工作人员安排表

林海丰、韦平、卢婷、马积沈、梁英佑、黄光栋、黄勇淮

唐毓军、韦东何、陆正和、兰瑞忠(司机)

新安( 个)、马头( 个)果化( 个)

林海丰、陆永镔、陆晓霞、黄光栋(司机)

榜圩( 个)、黎明( 个)同老( 个)

覃鹏、梁福官、卢冬云、黎荣道(司机)

太平( 个)、海城( 个)

马积沈、覃保谕、韦秋妙、韩继团(司机)

旧城( 个)、凤梧( 个)

陈力铭、韦圣嵩、石克林、韦焕文(司机)

四塘( 个)、坡造( 个)

陆福强、李春荣、卢华权、黄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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