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2021年社平工资基数下来了吗?

吉林省水利厅2021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省水利厅高度重视水利法治建设,按照省委和省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从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大局出发,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谋划创新“水利政务服务”供给方式的措施和举措,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持续规范执法行为,实行柔性审慎监管排查化解水事矛盾纠纷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函报如下:

(一)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着力打造优质的水利营商环境。

我厅坚持把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作为水利营商环境重要抓手,将全面审批事项纳入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一推进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并行办理,实现与其他事项的联审联批,进一步提升审批效能。支持60余家中介机构入驻“中介超市”并按照“开放包容、自律管理、多方监督、信用评定”的方法,引导中介服务机构自律管理,履行承诺让企业享受优质服务二是深化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印发了《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全省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等,对取水许可、水保保持审批全面实行承诺制办理,实现即来即办、现场办结,引导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实行区域评估。截至目前,采用承诺制办理项目有40多个,有的保障了项目尽快开工建设。三是探索推行“不见面”办事。将政务服务事项均纳入吉林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采用“绿色通道”、非见面审批等方式,通过函审、视频会议、“网评”等方法开展评审,办理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方案审批等40多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企业不必要跑动加快推进电子文书的生成制作和涉水事项批文的网络化,实现了取水许可、水土保持审批等5项审批文件和证书的电子化。开展涉企密切相关证照电子化转换,全省2798个取水许可证实现电子化证照。四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调整和完善了16种申请材料样本,取消了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等28项必要申请材料,将验收鉴定书初稿等6项必要申请材料由提供原件调整为电子版,将工程监理工作报告等52项申请材料由原件调整为复印件,降低办事成本,减轻了企业负担。对38项政务服务事项涉及2000个要素的校对工作,编制了《省级政务服务事项指南》《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汇编》,方便办事群众了解和查询。推进服务信息互通,通过省政务信息网站共享,提供库表数据22505条、文件数据1642条,最大限度的减少申请人不必要重复举证。五是加强招标投标电子化建设。会同省政数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全省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全程电子化的通知》,自行下发了《关于强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和标后履约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招投标过程管理,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积极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实现招标投标操作全程留痕、交易阳光运作。

(二)坚持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抓手,着力树立良法的水利执法形象。

(三)坚持以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为重点,着力维护有利经济发展的水事秩序。

年初以来,为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我们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推进包容审慎精准监管和文明执法,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宽容的法治环境。一是开展取用水整治行动。严格落实水资源管控指标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出发组织各地对取水工程开展核查登记,对发现的禁止性开发利用水资源行为,以及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按规定安装校验取水计量设施、未按规定条件取水、水资源费征缴不规范、用水计划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改,确定全省登记取水口总计191435个,有效维护良好的取用水秩序。二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立足抓早抓小、宽严相济,注重惩罚与教育相结合,通过采用“包容审慎监管”机制,督促全省水利系统处理各类涉水违法案件94件,采用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告诫约谈等措施,及时教育和纠正管理对象的轻微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管理对象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使执法效果最大化、最优化。三是实施河湖专项检查。组织全省开展了春季清河行动和全省河湖“清四乱”“回头看”,查找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监管漏洞,出动河道保洁人员42500余人次、车辆8900余台次,清理河道岸线垃圾2.1万余立方米、畜禽粪污3400余立方米,进一步改善河湖面貌,保障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四是依法化解水事纠纷矛盾。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预防为主、超前排查、及时调处”的工作思路,指导市县深入开展水事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督促市县对境内易发生水事纠纷的河(江)段、地域进行认真排查,对出现水事纠纷的苗头及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以解决,严防各类争议纠纷激化和升级,努力将事态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截至目前,全省出动执法人员13046人次、执法车辆5131车次,巡查河道78394公里、水域6429平方公里,巡查管理对象2620个,现场制止违法行为82起,由于措施得当,没有发生一起重大水事纠纷,有效的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同时,采取“网络课堂”免费培训、“电话微信”热线服务等方式,宣讲讲解涉水法律和政策,增强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治观念为出发点,预防违法行为发生。

一是“放管服”改革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深化改革思路还不够开阔,举措措施不够创新,缺乏敢于打破条条框框的勇气。二是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行政处罚法的修订,水利现行执法文书已不能满足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亟待调整和修改。三是法治宣传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宣传特色不鲜明,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单一,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一是探索推行“不见面”办事。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网上预审和审批结果电子化,指导基层采用函审、视频会议、“网评”等方式开展评审,以及应用远程视频等方式实行实质审查,推动证照模版、印模的电子化制作及上线,完成审批文件、证照的电子化建设,逐步从“最多只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转变。

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罚法》,结合水行政执法实际,开展《水政处罚文书参考文本(式样)》修订工作,进一步规范等执法程序。

三是广泛开展水利法治宣传。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律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网络等新老媒体优势,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举办知识竞赛、开展培训讲座等方式,广泛传播水法治理念。

责任编辑:吉林省水利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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