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 发 服 务 提 供商哪家比较专 业?

为保*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办事效率,保障各项人事业

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考勤请假制度。

1、机关作息时间按市*办公室统一规定执行,全体人员应

自觉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2、局领导班子成员离扬出差、休假,按市委办公室关于县处级

领导干部请销假管理办法执行。

3、局长、副局长临时因公因事外出应随时通报办公室;处长(主

任)因公因事外出一天以上的,除向分管局长请示或请假外,也应通

4各处室和事业单位正职领导请假三天以内的,由分管局长批准;

三天以上的,由局长批准。处室副职和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三天以内的,

经本处室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分管局长批准,三天以上的由局长批准。

事业单位副职请假三天以内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

5、续假应重新报请批准,请病假应有医院*。

6、请假或外出返回工作岗位后,处长(主任)应向局长和分管

局长报告,副处长、副主任应向处长(主任)和分管局长报告,一般

工作人员应向处长(主任)报告。

7、探亲假、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8、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督查。

为提高我局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根据,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凡送我局的各类来文来函,均由办公室统一签收、登记,并

1、送给局领导的信函和送市人事局的所有信函、刊物均交办公

室办理;送处室的信函、刊物由办公室直接分发。

2、凡收到的文件、刊物,应当天分完,急件做到随到随送。

3、局机关工作人员代表机关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应及时

4、下列来文原则上不作收文登记:

(2)不以单位名义和不盖公章的文件及内容不重要的便函;

(3)其它部门地址变更、公章启用等函件;

(4)一般*会议通知。

(二)送人事局的文件,由办公室有关人员分类逐一登记,及时送

交办公室主任拟办,并按必阅件、参阅件、急件及时呈送局领导阅批。

电报和急件随到随送。紧急文电及需由较多处室阅办的文件,在局领

导阅批后,可复印即送有关处室阅处。承办处室对收到的文件应抓紧

办理,不得延误推诿。如遇有局领导外出,办公室人员负责补送。所

有传阅文件,自局领导阅签之日起,一星期内局办公室负责督查传阅

情况,发现没有阅毕的,由办公室人员专送阅签。

(三)市委、市*的批办件及局领导的批办件和有关部门的会办

件,均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填写办文单、交有关处室办理,并负责催

办。各处室应按照办文内容及时限要求按时办理完毕,不得延误、推

诿。任何批办件、会办件的办理意见,均应用办文单或专用稿纸填写,

不得在原件上修改或用不规则纸书写。办理意见必须由处室主要负责

人签字后送局领导阅示,再由局办公室负责上报。办公室每月初向局

领导书面报告一次上月批办件的办理进度。

(四)传阅:要严格按照文件阅读的规定,根据局领导的批示,

组织传达或传阅。各类机密文件,按规定传阅后,即由办公室及时

收回保管。传阅件在各处室不应超过一天,阅后及时交回办公室。

对传阅的文件,处室不得擅自保留,如工作需要保留的应征得办公

(五)发送各处室的文件,各处室应指定专人认真保管,并办理登

记、清退手续。每年第一季度将上年度所发文件整理归类后上交办公

室集中清理、销毁。文件的销毁,应在逐件登记造册后进行。

(一)以本局名义制发和转发的正式文件,分别由有关处室拟稿。

1、一般*公文送局领导签发之前,应由处室主要负责人核稿签

字并由局办公室复核,规范*文件还须经政策法规处审核。办公室在

复核中,如遇有重要内容修改,必须与有关处室共同商量,达成统一

意见后,再送局领导审签。未经局办公室复核的文稿,不得直接送局

领导。文稿在起草、审核、复核的过程中,必须把握如下几点:是否

需要行文;应由哪种文号行文;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

政策及有关规定;提出的意见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需要与有关部门

协商的事项,是否已协商一致;内容是否准确属实;文字表述、文种

使用、公文格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发至局内各领

导、各处室的公文,由办公室统一分发。要充分利用人事管理综合系

统逐步实现公文的局域网上传送。

2、经局领导签发后的文稿,由办公室登记、编号、存档。拟稿、

审核、复核和审签,实行层层负责。凡经局领导审签的文稿为定稿。

已经定稿的文稿,未经审签者同意,不得擅自更改。经局领导签发的

公文,付印前应由相关处室专人校核无误,不得出任何差错。

各处室不得对外行文(含便函)。

3、公文起草、审核、签发,应使用钢笔、毛笔或黑*签字笔,

不得使用圆珠笔或者红*、纯蓝墨水等不符合存档要求的笔、墨水书

1、以局名义制发的涉及全局*重大问题的文件以及规范*文

2、向省人事厅或市委、市*及其主要负责同志的重要请示和

3、送交上级领导的重要参阅件;

4、代市*或市*办公室草拟的重要文稿;

5、外单位与我局会签的重要文件;

6、召开由各县(市、区)人事局局长参加的会议通知;

7、干部任、免职通知。

分管副局长审签的文件。

1、以局名义发出的专项业务工作文件;

2、分管处室提交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的文稿;

3、转发的专项业务文件;

4、代市*或市*办公室草拟的专项业务文稿 ;

5、外单位与我局会签的专项业务文件;

6、需要局领导审批的外出调查、联系工作等业务函件;

7、以局名义召开的专项业务工作会议通知。

(三)本局文件使用的文号为:

1.[扬人党":用于以局党组名义行文的文件;

2.[扬人委":用于以局机关党委名义行文的文件;

3.[扬人发":用于全市人事工作带有全局*问题的通知,决

定和总结,向市*和省人事厅的重要报告和请示,本局政策*

4.[扬人通":用于转发非全局*工作意见的通知,转发一般

*职能工作或某一方面工作的情况和经验等;用于全市人事工作

会议、人事局长会议或涉及全局*的会议通知;

5、[扬人函":用于向不相隶属机关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

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所发的函类公文;

6.[扬人复":用于答复县(市区)人事局及有关人事工作的

7、[电话通知":用于单项业务工作会议的通知、培训办班、

催报统计报表等日常事务。

以上公文除[电话通知"外,以局名义发布,由局办公室登记

编号。市编发、*办、外国专家、职称办、仲裁办等工作机构

就有关事项所制文件,分别由有关处室按照分类登记编号。

(四)文件发送范围和份数。

根据文件内容,报上级有关部门;发各县(市、区)人事局;市

直各部门;市直属单位;有关驻扬单位。

主送单位1至2份,需报送省人事厅的2份;需报送市*的3份;抄送的有关单位或者有关领导1份;本局领导,有关处室各1份;印发的所有文件均应由办公室存档3份。

为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使之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下工

充分尊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权利,坚持全心全意为*

服务,以对*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办好每件建议、提案,努力提

高工作效率,切实保*办理质量,不断提高办理水平,坚持为*办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列入本局重要议事日程。

对重大疑难问题,由领导集体研究办理。局长负总责,各分管局长具

体负责,局办公室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牵头协调处室,各业务

处室负责做好与本处室有关建议、提案的书面答复和见面等有关工

作,并指定专职办理人员。落实办理工作制度,使办理工作制度化、

1、接受。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由办公室负责接收,进行清点、登记和分类,初步拟定办理意见。

2、交办。在接收建议、提案后10天内,召开由主要领导、分管

领导、办公室、有关业务处室参加的专题办公会,研究建议、提案办

理意见,明确分工;办公室填写统一格式的

员提案交办通知单>,明确办理要求、时限,分发给各承办处室。对

经局办公会研究,发现不属于本局办理的,在收到后十天内附上理由

到市*办公室商请转办。

3、初拟答复意见。承办处室对建议、提案反映的内容进行认真研究,落实有关办理工作,初拟答复意见,经分管局长审阅后送局办

公室。办公室将处室的意见按规范要求进行修改,送分管局领导审签,

重要的建议、提案答复要报主要负责同志审阅,确定具体答复意见。

对本局协办的建议、提案,及时给相关部门送达本局协办意见。局分

管领导和办公室要做好催办和有关协调工作,保*办理进度、质量。

4、见面。由建议、提案办理分管领导、办公室和相关业务处室

负责人,与代表、委员见面,征求对办理的意见,汇报有关工作。

5、正式答复。按照市*办的统一格式,正式答复代表、委员,

同时抄送有关部门。正式答复意见由分管局长签名。答复意见应实事

求是,观点明确,格式规范,语气诚恳,表述准确全面,印制整洁。

6、总结、归档。每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完成后,由办

公室进行认真总结,并依据市*有关规定,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进行自查自评,自评材料与总结一起报送有关部门。将本局承办的建

议、提案的原件、复文稿件及局办公会记录、见面情况等有关材料整

理,每年一册,装订归档。

1、解决落实率。对建议、提案涉及的问题,有条件解决的,抓

紧时间、尽快落实;对滚动办理的建议、提案,尽力解决。

2、对条件不具备,暂时不能解决的建议、提案,做好解释工作。

解释要有理有据,实事求是,同时态度诚恳,争取代表和委员的理解

3、保*办理时间,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时间*

强,要立足于早办、早见面、早答复、早完成。各程序工作尽可能提

为更好地贯彻,加强对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

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凡是反映人事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1、市委、市*和省人事厅召开的需要本局贯彻执行的会议的

2、市委、市*和省人事厅颁发的属于本局的主管业务并要执

行的文件,以及普发的文件,非本局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

3、上级领导人检查本局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照片、录音、

4、市*办公室转发本局的文件。

(二)本机关文件、材料

1、本局召开的党组会、办公会、局务会、全体人员会、以及以

人事局名义召开的工作会、电话会会议形成的材料。

2、本局制发(包括转发及与其他机关联合制发)的正式文件和无

3、本局对各县(市、区)人事局检查督促工作或调查研究形成的

4、有关领导的重要批示,各处室交来的办理结果单和领导出外

开会带回的需本机关处理的文件材料。

5、本局干部任免、调配、培训、*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党

员、团员、工作人员名册、报表,纪检监察、治安保卫以及工作人员

录用、转正、定级、调资、离退休、怃恤、死亡及干部奖惩等有关文

6、本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内容重要的*

来信来访材料和领导批示、处理记录、摘要、调查处理报告等材料。

7、本局机关业务工作形成的归档材料。

8、本局办公室形成的财务报表、凭*、帐簿、年度计划等材料。

9、本机关的历史沿革、重要活动事件的剪报、荣誉、奖励*书、

凭*、实物和照片、音像等资料。

10、本机关办理的工作人员的转移*、行政、党团、工会组织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1、市委、市*工作部门任免工作人员、普发供参阅不办理的

2、省人事厅、市*办公室发来的供参阅的抄件和征求意见未

(二)本机关的文件材料

2、无参考利用价值的事务*、临时*公文。

3、未经会议讨论或未经领导审阅、签发的未生效文件,草稿和

一般*文件的历次修改稿。

4、从正式文件、报刊上摘录的供工作参阅的非*材料。

5、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件,属一般*表态,询问一般*问题,

提出一般*建议的*来信。

6、各处室业务中的一般*文字材料。

(三)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的文件材料

1、参加省、市等机关召开的会议,不需贯彻执行和无参考价值

2、各种抄送件、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1、各县(市、区)人事局送来的参阅文件、简报、情况反映,不

应抄报或不必备案的文件材料。

2、越级抄送的,一般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一)外单位人员查阅文件,须持有单位介绍信。

(二)机关各处室查阅文件,按其主管业务范围由办公室提供。

(三)会议记录的查阅。查阅小范围会议(包括局办公会议)记录,

局党组会议记录只限有关局领导查阅,其他人员一般不予查阅,

非查不可的,提出目的、范围、内容,经局党组书记批准后方可查阅。

(一)对于案卷的查阅应从严控制,一般副本和资料能满足的就不

(二)查阅案卷一般只限于本机关有关人员;外单位确需查阅的,

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注明查阅目的、范围、内容、方法,不少于二人,

在档案室共同查阅。案卷不得带出档案室。

(三)爱护档案材料,查阅案卷时,不得污损、涂改、圈点、拆卷、

抽页,不准摘抄或向外泄露查阅范围以外的内容。

(一)重要文件、资料一般不外借,只限在档案室阅读。确因工作

需要非借不可的,经办公室主任同意,时限不超过五天。

(二)一般*文件、资料,凡符合查阅手续的,可借出,时限不得

(三)借阅的文件、资料都得履行借出登记手续,按时退还。

(四)如摘抄可以解决问题的,尽量减少外借,以减少文件资料的

(一)局档案室归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局办公室要严格执行档案

工作各项制度,加强档案的日常管理和保护工作。各处室及每位工作

人员都有协助办公室做好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义务。凡有保存价值的

文件材料都必须归档,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处理或自行保存。文件材料

(二)局办公室要了解本局各项工作对利用档案的需要,积极主

(三)办公室要按照规定定期鉴定档案,做好档案的存毁和向市

为更好地使用和保管局各类*,保*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杜绝

本制度所称*是指局公章及各处室各类业务专用章(均含钢印)。

(一)人事局*和各处室业务*的保管和使用,由局办公室及

相关处室指定专人负责。

(二)管印人员要忠于职守,不得徇私舞弊,擅自使用*。

(三)*要专柜保存,使用一把钥匙,严格管理。

(四)盖印前要审核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等手续完备后方可盖印(凡属与有关部门会签的业务*文件,承办处室必须严格审核,发现超越人事政策范围的内容

须及时向审签的局领导报告)。盖印中要严格按照公文格式规定,盖

印要工整,字迹要清晰,*的下部边缘压盖成文日期,并尽量使年

(一)人事局*的使用须经局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签字批准,经

办人员要登记、签名并注明用印数量、理由等。使用范围:

1、以人事局名义发出的各类公文;

2、人事局与市*有关部门联合发的各类公文;

3、以人事局名义颁发的奖状,发出的贺信、贺电及介绍信等;

4、以人事局名义颁发的*件、*书等;

5、其他。符合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的;符合局党组研究决

定的;符合领导交办要求的(要有记录)。

6、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盖印时,须征得办公室主任同意和局领导

(二)局办公室*的使用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字批准。介

绍信本盖印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详细登记盖印张数。

以人事局名义在电信局发明码电报,加盖办公室*。

(三)各处室业务*使用时,须经处室负责人批准。

各类*均不得在空白信笺、公文纸、介绍信等上盖印,以防产

凡加盖人事局*的所有公文、介绍信、*件、*书、奖状以及

其他文字材料,应分别留存底稿、影印件、存根、样本等、交办公室

(一)刻制各种*,必须出具相关依据,经局办公室同意后到公

安部门指定的专门刻制单位制作。

(二)*因年久损伤或经批准更改名称后,需要更换*的,用

印处室要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局领导批准后,承办人员负责及时刻

制,领取新*时要将旧*交回。

五、由于*保管不善或擅自动用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应予查究,

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要求,制定以下规定。

按照国家人事部、省人事厅和市委保密办的要求,涉及本局

[秘密"及其以上密级的文件资料主要有以下21条:

1、尚未*的机构改革方案和编制调整方案;

2、尚未公布和*的*(含津贴、补贴)调整方案;

3、工作人员录用考试的报审试题、试卷、备份卷及其*;

4、含有[秘密"及以上等级内容的密码电报;

5、涉外人事管理的有关内部政策;

6、*技术资格全国、省统一考试在启用前的试题;试卷(包

括备用卷);*技术资格考试后的试题,人事部和省厅有规定不应

公开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开;

7、工作人员录用考试题库及考分计算方法;

8、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和*计划;

9、正在承办的有关党政机构及编制的调整事宜;

10、各类职称统一考试(含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

在启用前的试题(包括备用题)、标准*和评分标准;

11、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机构、编制、人员统

12、尚未公布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计划、考试方案及候选人

13、尚未公布的*官转业的分配计划和方案;

14、尚未*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离休、退休、退职政策;

15、尚未公布的各类考试成绩、统计数字和分析情况;

16、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统计资料及报表;

17、县处级及其以下国家行政机关干部的档案及考察材料;

18、未公布的地(市)级或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重

要违纪案件的具体案情;

19、重要的检举、揭发材料和检举、揭发人的姓名、住址以及可

能危害其安全的有关情况;

20、涉及秘密级、机密级、绝密级事项的计算机存贮信息及数据

21、人事工作中不宜公开的事项。

1、收录。秘密及其以上文件,办公室必须及时登记,外出开会

者带回的文件应及时交办公室登记,如需借阅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各处室要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技术防范和保密管理作为保密工作的

重中之重,完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技术监督和管理机制,严防涉密

信息在网上存储、传输。

2、传阅。办公室负责按规定范围安排文件传阅,阅者签字后退

回办公室,不得在处室间横传,不得抽走自留。当天未能阅毕的应送

回办公室或应有专人保管。

3、确定密级。本局发出的文件涉及秘密及其以上事宜的,由拟

定文件的处室根据本局扬人字(2000)20号文规定申报相应的密级,

由局保密领导小组审定。防止秘密以上密级的文件降低密级甚至作为

一般*文件处理。凡确定了密级的文件,必须按规定范围发送。

4、复(翻)印。密级以上文件不得擅自复(翻)印。确系工作

需要,应向办公室提出,在同意之后按规定的份数复印或翻印,并填

5、借阅。因工作需要借阅密级以上文件应办借阅手续。一般当

6、保管。密级以上文件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装

7、清退。由办公室组织各处室保密员每半年清退一次文件,确

保密级文件件件有着落,不遗留在各处室,不得遗失。

8、销毁。凡在印制密级以上文件中多余的零碎材料都需当场用

粉碎机等销毁;清退中不需办公室统一保管的密级复印件或有关保密

废纸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处理。

1、本局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干部人事工

作秘密的有关事项都必须保密。

2、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的秘密事项,除由有关部门和

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

3、会议议题及列入会议讨论的材料和记录本,必须及时完整立

4、查阅会议记录,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5、会议印发的秘密文件、资料等,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

1、机关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严格执行保

2、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和人事工作秘密事项,

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党和国家及单位和秘密事项。

3、个人不得长时间保存秘密文件。阅办完的秘密文件应及时向

4、不准将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5、不在家属、亲友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秘密,不

在涉外活动、出国访问、考察等对外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确

应工作需要携带的,应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6、不准隐瞒泄密事件,发现丢失秘密文件,应采取措施追查寻

找,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7、机关人员工作调动、辞职、辞退前,必须将自己经手的全部

文件资料清理移交,手续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开。

1、凡上网的信息,事先应予审定,防止泄密,局域网的建设须

采取技术保密措施,并接受市委、市*机要部门的业务指导

2、社会调查问题。凡有前来与我局联系搞社会调查的都应及时

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防止上当受骗。

3、撰写文稿。个人在撰写公开发表的文稿时,不得引用秘密文

4、局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为保*全局计算机局域网以及各工作终端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

下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规定:

一、计算机机房为本局局域网中枢,非系统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

得进入机房。无关人员不得对机房内小型机、服务器、终端等各类设

备进行任何*作。机房应定期打扫,保持清洁。

二、自觉遵守工作秩序,爱护计算机设备。工作时间各工作终端

不得上网聊天,不得运行游戏软件和播放cd、vcd等*光碟。个人磁盘、外来磁盘使用前应进行病毒检测并清除病毒。

三、不得随意安装应用软件,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安装时,软件运

行前应进行病毒检测并确保无病毒感染。

四、各工作终端应根据各自的使用权限进行工作,不得任意修改

系统设臵及其他网络系统指定的各类参数。

五、树立保密观念,遵守保密规定。对涉密资料和重要数据必须

定期或适时进行备份,并妥善保存(管);对局域网上的涉密信息不

得随意外传或给外人查看;对上互联网的信息要严格审查;网上不得

随意谈论涉密内容,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对在人事业务中通过网

络处理的各类信息和数据必须按要求适时备份,强化网络和网络信息

见>(扬人办[2000]1号)文件要求,相关处室和人员要认真履行相

应职责;具体*作人员应自觉爱护计算机设备,避免损坏。

七、遵守国家及各级*机关制定的有关计算机网络及网络信息

安全、使用和管理的法律、规定。八、本规定由局信息中心负责督促检查。

为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根据等有关财务管

理规定和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局办公室是本局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贯彻执

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制度。审

核各处室、事业单位的各类资金收支计划,汇总编报预算内、外资金

收支、预算和决算,管理预算内、外和其他资金划拨,指导、监督和

检查本局下属财务*核算单位的财务工作,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业

局机关的财务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局办公室配备

专职财会人员。有关事业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日

常财务工作。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分管财务的负责人。本

局财务*核算单位的财务工作,接受局办公室的业务指导、监督检

查和审计。局办公室要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切实搞好服务,定期向局

长办公会议汇报局财务工作,并在一定的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

对各类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实行公开,接受监督。

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各处室、事业单位要严格遵守以下财务纪律:

1、局属各非*核算部门不准设立银行帐户、开设帐号,不准

隐瞒或转移收入,不准设立[小金库"。违者,视为违反财经纪律,

其经费全额上缴局财务,并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各种预算外收入,均应开具财政部门监制的收费*,各处

室和事业单位应视收费情况到办公室领取*,并由专人保管使用,

不得使用未经财政部门监制的任何*。不准违反规定乱收费或超标

准收费,也不得将应收的费用少收、不收或下放收费权限以及将所收

钱款暂存别处。违者,将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3、局各处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由局统一安排。各处

室、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再自行发放其它补贴和实物。

各处室、事业单位使用经费应严格履行以下审批手续:

1、各处室、事业单位在预领支票、预借现金和报销经费时,须

经局办公室主任审核,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办理。报

销手续必须规范化。*必须按名称、价格、数量等项目逐项填写清

楚。各处室、事业单位报销*,一般应由经手人,处室负责人签字

后,按审批权限送局办公室主任或局领导审批。

金额在100元以内的支出,由处室负责人审核后,局办公室主任

审批。金额在100元至2000元以内的支出,经处室负责人和局办公

室主任审核后报经分管财务的局长审批。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支出,及购臵大型固定资产,由处室书面报告,经局办公室立项,分管财务

的局长同意,报局长或局长办公会同意后办理。

2、本着精简会议的原则,尽量减少会议次数,压缩会议规模,

降低会议费用支出。各处室召开的业务*会议,应提前2-3天与办公室联系,并填写。伙食费标准按

的有关条款执行,住宿费按各地可报销标准收取。各种业务*会议的

会务人员一般控制在2-3名,全市人事工作会议的会务人员不得超过

5名。各处室、事业单位召开的各种业务会议,必须事先编制会议经

费预算,落实会议经费来源,报经分管处室的局长同意。各处室、事

业单位召开的业务会议费用,由局办公室财会人员会同有关处室,在

会后一星期内结清,做到一会一清。局办公室在审核会议费用时,必

须按照会议通知,审核参加人数及各项支出的明细帐目。严禁在会议

费中列支其它不该报销的费用。各种会议均不得巧立名目发放和赠送

3、各处室、事业单位在扬的会议、接待及应急*集中办公等,

一般应安排在局所属蓝天宾馆进行。蓝天宾馆应努力提供优质服务,

并给予一定的优惠。需安排在其它地方的会议、接待等,须事先报经

局分管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其费用不予报销。

4、处室负责人出差,须经分管局长批准,其它工作人员出差须

经相关处室负责人批准。出差人员预支差旅费1000元以上的,需提前与局财会室联系。出差人员返回单位后,要在一周内办完报销手续,

不得拖欠公款。差旅费要严格按照扬州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报

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要按规定的标准,凭据报销。

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非本

市管辖的县(市)20元;出差到本省外地区40元;出差的当天或出差

回来的当天,不足一天的,按全天计发出差伙食补助费。到本市所属

县(市)出差,实行伙食补助包干后,一律不再报支出差伙食补助费。

若工作人员出差期间无住宿费收据,且出差超过二天以上的,无论时

间长短,均只计发来回二天的伙食补助费。

出差人员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公杂费每人每天标准为:省内

10元、省外20元,用于补助其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自备车减半)。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发生的培训费、材料费、会务费等应从严控制,

各项费用须持有财税部门监印的收据。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含火车软卧铺)要从严控制,出差人员年龄

偏大或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分管财务工作的局长同意

后方可乘坐飞机(含火车软卧铺),报销时须由分管局长审签。

5、各处室、事业单位办公用品一般由局办公室统一购买、发放。

在本市购物金额超过500元的,用支票购买;外地购物一律从银行汇

款,不得使用现金。购买专控商品,必须先办理专控审批手续,凭审

批件领取支票购买。属于固定资产的要先办理登记手续,再报销。

6、本局工作人员因公派临时出国,按财政部、外交部有关临时

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规定和我市财政部门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7、各处室、事业单位一般不得使用临时人员。如因工作急需,

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报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使用,不得自行安排。长

期临时人员如需发放补贴、福利待遇等,由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核定,

由局办公室统一列表发放。

8、各处室、事业单位因业务需要安排招待活动,按局

动接待规定>执行。

9、各处室、事业单位印制书刊、表格、图册等,由局办公室会

同相关处室,采用筛选的方式落实承印厂家并签订承印合同。印刷价

格由局办公室严格把关,纸张规格、文字校对、装订等印刷质量由各

相关处室负责。印刷品印制完毕,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凭承印合同与

10、各处室、事业单位由于某些业务工作特殊需要支出的费用,

必须书面报请分管财务的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办理列支手续。返还

给外单位的劳务费,一律通过银行结算。

11、医*费、独生子女学费开支。工作人员门诊医*费一律自理,

住院医*费在按医保规定报销后,如个人承担部分较高,可由局适当

补贴,补贴比例一般不超过个人承担医*费数额的30%。独生子女因

病住院产生的住院费用,由单位报销90%,个人承担10%。

独生子女医*费、学费开支按其父母双方所在单位各负责一项费

用的原则执行,即一方报销医*费的,不得报销学费;报销学费的不

12、有关福利费开支。本局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组织上安

排看望的,可以一次*开支500元以内的慰问费:

(2)患病在家休息一周以上的;

(3)因公负伤在家休息的;

(4)离、退休老干部的节日慰问;

(5)职工直系亲属患病住院治疗的;

(6)职工直系亲属死亡或病故的。

13、学习培训费的开支。按局执行。

14、现金借支管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认真履行现金借支

与归还手续。因公出差人员在出差前,若需借差旅费的,应按估算的

差旅费填写统一格式的[借款借据",并经局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方可

借支。工作人员个人确因特殊情况需借支现金的,应由本人填写[借

款借据",并报经分管财务的局长批准。如无特殊情况借支时间一般

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在本人*中扣回,直至还清为止。

财务*核算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时,由局办公室会同局监察室,委托审计部门或由局内部组织人员对该单位财务收

全局专项业务经费的申请,由各处室、事业单位在上年底编制预算草案,局统一汇总后向市财政局报告。在年度预算以外如

需要某项专项业务经费,由有关处室、事业单位报经分管处室工作的

局长同意后,由局行文向财政局专题报告。局办公室根据财政局拨入

的资金按处室、事业单位分别记帐。专项经费申请过程中,局办公室

与各处室、事业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有关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各

类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具体承办建帐、划拨、审核、报销等财

务管理的有关事务,并将专项经费拨入、使用等情况,及时与有关处

预算外资金的收支,局办公室按部门分别记帐。各处室出售表格教材、组织培训、招录报名、鉴*费、摊位费、征订书刊等

收取的各种收入,应足额上缴局办公室,统一登记入帐。在相关处室、

事业单位正常开支的前提下,结余部分,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前提下,

经局领导同意,统一安排使用。

本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中如有与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不符的,按国家和省、市规定执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局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

益,根据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

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1、机关公务物品应根据需要,由局办公室统一购臵、发放(人

才中心日常办公用品自行购臵),人人都要节约使用。其他个人、

2、各处室确需添臵日常公务物品,须向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经办公室核定后统一购臵。对当年使用的大件物品的购臵各处室

年初应提出计划,经办公室审核后报局长办公会审批。

3、列入*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以上的按*采购程序办

4、建立公务物品入库、出库登记制度,所购买和领取的公务

物品都应由管理人员登记,方能入、出库。

5、建立公务物品财务台帐,对购臵的公务物品数量、单价登

6、公务物品领取以后,办公室用品管理人员应于每月月末对

库存的公务物品进行一次盘点,掌握使用情况。

7、购臵的公务物品符合固定资产界定标准的,按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

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局办公室按此进行明细分类,并编制固

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

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

2、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

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1、本局机关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进行登记造册。各中心的

固定资产,由各中心进行管理登记造册后,每年度报局办公室。

除对固定资产经常查点外,对新添臵的物品每年集中盘点一次,

所有固定资产都必须建卡、建帐,做到账、卡、物相符,各

2、拟报废的固定资产,各处室集中报送办公室核对后,经局

领导同意,进行销帐处理,不得自行处理。否则,按实物作价赔

3、各处室人员因工作需要轮岗时,办公桌椅、橱柜、电脑、

打印机等物件原则上留在原处室,不得任意挪动,确因工作需要

搬动的,须经办公室同意。

4、工作人员调离本局时,应由办公室会同所在处室办理公务

物品交接手续,如数清退借用的公物,不得擅自带走或转让。

5、任何人不得隐瞒、侵占固定资产,否则,追究相应责任。

造成固定资产损失的,当事人必须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经

所在处室负责人核实后报办公室,办公室视损失情况予以处理或

报分管局长研究处理。重大情况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处理。隐瞒不

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和市*、市财政局对会议标准和内宾接待工作

的有关规定,节约经费开支,促进廉政建设,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

(一)凡由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召开的全市人事工作会议,伙食标准

为60元/天、人。(早餐10元、中餐25元、晚餐25元/人)

(二)经分管局长批准,由处室召集的县(市、区)人事局有关人员参加的各种业务*会议,伙食标准为45元/天、人。(早餐5元、中餐20元、晚餐20元)

(三)凡局批准召开的会议,会议期间可安排一次加餐,标准为在

原会议伙食标准的基础上加25元/人,临时*的碰头会不安排加餐。

(四)以下情况除招待宴请按第二条执行外,均按来客人数由办公

室发放就餐券,各处室一般不安排陪餐。

1、县(市)人事局来扬办事的人员伙食标准为45元/天、人。(早餐5元、中餐20元、晚餐20元)

2、省厅副处长以上级别的人员因公来扬,伙食标准为50元/天、人。(早餐10元/人,中餐20元/人,晚餐20元/人)

(五)本局人员因公误餐需在蓝天宾馆就餐的经办公室同意可安

排工作餐,标准为早餐5元/人,中、晚餐15元/人。

对来扬客人,要本着热情、礼貌、节俭、廉洁的原则做好接待工

作。因公务来扬一般安排工作餐,确需宴请的,须经局领导批准,每

批客人只招待一次,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招待次数,或提高标准的由局

执行标准一般有如下几种类型:

(一)县(市)人事局科室负责人带队按350元/桌掌握,县(市)人事局副局长带队按450元/桌标准掌握,县(市)人事局长带队、省

厅及本省外市副处级领导按500元/桌标准掌握。

(二)上级对口部门、人事系统本省外市正处级及其他系统(部门)司(局)领导(含副职)带队的一般按550-600元/桌标准掌握。

(三)宴请人数较少,不满8人(含陪餐人员)的,按实际人数每人

40-50元的标准安排就餐。超过8个人(含陪餐人数)按1桌安排。

(四)安排陪餐要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一般安排一人,几个处室同

时接待的可酌情增加,但最多不超过3人。特殊情况需增加陪餐人数

宴请酒水的使用原则上不用高档白酒和罐装饮料,尽可能使用本

地产普通啤酒和*酒。如需安排白酒的,以使用本地产白酒为主。

各类公务活动和宴请接待一般不安排香*。

(一)省、兄弟市、县(市)人事部门因公来扬办事的,住宿费按可

(二)系统内非公务来扬的人员以及由单位出面联系的县(处)级以上的单位团体来扬可提供食宿方便,费用自理。

(三)负责接待的处室和人员必须认真履行接待(会议)申报手续,

如实填写。严格执行规定标准,超标准部分或

发生其他超支费用一律不予结算。

(四)特殊情况须先行安排的,由办公室临时通知,但事后需补发

(五)本局与就餐点发生的接待费用,由办公室负责结算,办公室

以通知单及就餐人签字手续和就餐券为结算依据。一般情况下,每二

个月结算一次,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一)各处室、事业单位在扬的会议、接待及应急*集中办公等,

一般应安排在局所属蓝天宾馆进行。需安排在其它地方的会议、接待

等,须事先报经局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其费用

(二)在内宾接待中,严格控制酒、饮料的数量,禁止用公款支

付高消费*活动,不准到营业*歌舞厅等*所安排活动。

(三)在接待活动中要严格控制相互赠送和接受礼品,一般不赠

送礼品给客人,特殊情况要经局领导批准。客人赠送的贵重礼品要主

动婉言谢绝,推辞不掉的,要自觉上交。

创建文明单位,是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树立人事部门

良好形象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促进本局机关办事高效、运转协调和各项行为的规范,制定下列制度。

市人事局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务员行为规范,做到*

坚定、忠于国家、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

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擅

离职守;在要求时限内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参加会议、接待活

动,严格遵守规定时间;外出办理公务或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时,要

办理日常公务和接待群众来访、接拨电话时,要礼貌待

人,态度热情,耐心细致,语气平和,表达清晰,使用文明办公服务

日常行为要注意举止仪表,处事谦虚谨慎,衣着整齐得

体;工作日内中午不得饮酒,会议期间及禁*场所不得吸*。

办公环境应布臵合理,整洁有序,办公用品、文件资料

应及时整理,合理摆放,做到井然有序。

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对来我局办理公务的人员或来

电、来访,应坚持文明用语、主动接待、耐心解释、认真答复、积极

引导、及时处理,主动化解矛盾。对不属于本处室(单位)职责范围

的事项或问题,应主动联系有关处室(单位),或告知电话号码,必

要时亲自引导到有关处室(单位)接待处理,不得推诿扯皮,敷衍应

市人事局工作人员要恪尽职守,精益求精,熟知相关政

策,掌握工作情况,熟悉工作业务,保*快速、及时、准确、高质量

要作风扎实,务求实效,注重做好以下基础*工作:

(一)在日常工作中做好各类工作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和保

(二)建立处室及个人工作日志,详细、准确记载当日工作完成

情况,每月进行工作小结,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

(三)对*、省、市重要会议精神、领导重要讲话,各级人事

工作会议精神,人事部门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人事人才政策法规,

人事人才工作的重要文件和理论*文章,都要进行及时的摘录;

(四)对有关会议、工作事项的电话通知,以及电话举报、*

等,要形成电话记录,及时呈有关局领导阅示;

(五)对领导的批示和需要查办的文件的主要内容要进行记载,

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同时向局办公室通报;

(六)建立处室业务台帐,对某些专项工作做出详细记载,便于

(七)充分利用现代办公设备,实现各处室文件、材料、表格的

自行打印和各种文件、信息的局域网络传输,逐步减少纸介质公文的

办公区域落实卫生责任制,坚持每天打扫办公室和周末

卫生制度,做到办公室、库房、会议室内物品摆设整齐,包干区内保

持清洁。无积尘、无痰迹、无*头、无卫生死角,地面整洁、窗明几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

为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文化、业务素质,鼓励在职

人员继续学习深造,提升能力,根据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工作人员包括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所

有人员。本制度所指在职教育学习,包括提高学历层次和技术职

在职教育学习应于每年7月份前向局提出申请,应选修与人事业务相关*。本人写出申请,经处室同意后,附招

生简章,由办公室统一报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参加研究生教育学习的人员,由局党组会议确定,

学习对象为机关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取得*书后,报销学费的三分之二。

鼓励支持工作人员业余学习,参加大专、本科及以

上学历教育,取得*后,报销学费的三分之二,未取得*的,

鼓励支持工作人员参加提高技术职务等级的考试,

取得*技术职务资格*书后,报销有关费用。未取得资格*书

工作人员在职教育学习,原则上不占用上班工作时

局办公室负责工作人员在职教育学习的日常管理工

作,按规定将学藉登记表等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为做好本局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本着[老有所为,老有

所乐"的宗旨,提出工作意见如下:

考虑本局离退休老同志人数较多、居住较分散的现状,为便于组

织老同志的*学习和其它各项活动,在局机关党委内成立离退休人

员党支部,由离退休人员推选支部负责人,作为各项活动的召集人。

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老干部活动的联络工作。

学习时间:每月以离退休人员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一次,时间

定于每月16日下午3:00进行,逢节假日顺延。

学习内容:传达*及省、市重要会议的有关精神;新*的人

事政策、法规和文件;有关文件和资料;通报本局的主要工作安排情

况;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统一部署要求学习的其他内容。

为使老同志及时了解各级党和*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各项法

规,局办公室要安排专人负责组织老同志阅读文件,一般情况下,可

利用每月一次集中学习的时间。

特殊情况下需及时传达的重要文件可随时组织学习。

每年春节、重阳(敬老)两个节日由局领导带队对本局离退休人员

进行走访慰问,听取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并及时解决生活中出

现的困难和问题等,以改进老干部工作,更好地为老同志服务。

遇高温、酷寒季节,由局领导带队上门走访慰问。

老同志因病住院或家庭有特殊困难的,随时安排走访。

(一)有关费用的报支发放:

对离退休人员发生的按规定应予报销的费用及时予以报销。

对按政策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福利要及时足额发放。

离退休人员享受本局发放的除生产*福利之外的一切福利待遇,

对局发放的离退休费、福利费等应及时、准确发放。

结合老同志的身体状况和本局实际情况,适时为离退休人员安

排在省内参观考察或旅游一次。 参观考察活动由召集人与各位老同志取得联系协调后提出意见,初步方案报局党组研究决定后,由局办

由老干部管理部门组织的参观考察活动,局办公室要及时征求有

关人员意见,提供有关服务。

参观考察活动的经费原则上由局统一安排。同时,考虑到处理好

诸如:老同志内部参加与未参加人员、在职人员与离退休老同志之间

的关系,以及本局与其他单位的平衡等,对参观考察费用的开支作如

老同志外出参观学习,原则上由本局安排车辆,提供便利的服务,

有关费用免收(包括随行家属)。确需搭载其他交通工具的,所发生的

交通费用按以下办法处理:本局离退休人员自付20%,随行家属自付50%,其余部分由局统一报支。

外出参观考察期间发生的住宿费,本局离退休人员按现行财务报

支标准开支,超标准部分由个人负担。随行家属发生的住宿费由个人

本局离退休人员的门票费用由局统一报支,随行家属的门票费自

本局离退休人员的伙食费由局统一开支,随行家属按20元/人。

5、其他费用:在参观考察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由局按规定

(三)做好离退休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根据上级指示做好

离退休老干部的体检工作。对患重病或符合用车条件的老干部,

为加强车辆管理,充分发挥驾驶人员的工作积极*,确保车

辆安全、高效运转,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使用。

2、在车辆使用上首先保*局领导工作用车,其次为处室人

员外出或市内公务提供适当的服务。

3、车辆用油及修理。车辆用油,无特殊情况均应到指定地

点加油,计划外加油应及时报办公室主任批准。车辆需要维修,

应先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征得同意后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由

局办公室统一结算。车辆年检及保险工作由办公室办理。

4、各处室如需派车出市区办公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报告,

以便安排,因公出市外用车,需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长同意后方可

5、各处室接待外地客人等用车,应提前一至二天报办公室,

以便安排车辆。无特殊情况,各处室不得直接向驾驶员要车。

6、节假日,本局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因私事用车或外

单位借、用车时(因私外出旅游、度假一律不借),须经办公室

主任同意后方可派车,费用一律由借车人承担。驾驶员未经批准

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或将车辆私自借给他人,一旦发现,后果自负。

1、按时参加安全*技术及交通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业

务水平及驾驶技术。每季度定期学习业务,检查行车情况。及时

做好学习笔记和行车安全用油、公里数据的记录,以便年终考核

2、加强交通规则意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服从交通管理

人员指挥和检查。严禁不按照*作规程驾驶。对车辆要做到勤检

查、勤保养,保持车况良好。严禁酒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3、驾驶人员定车驾驶时,一般不得随意换车驾驶。因工作

需要或车辆修理时换车,率先要做好车辆的检查,禁止带故障出

车,事后要做好车辆的保洁工作。

4、驾驶人员出车,须做到准点、安全,服务热情。车辆外

出后,如有变化需及时与办公室联系。驾驶人员出车完成任务后,

及时将车辆返回,应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私自用车或随意停放

5、非本局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本局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车

辆。违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车辆一旦发生碰撞、损伤,无论责任在何方都应及时向

办公室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若发现隐瞒不报,视情节轻重扣除

驾驶员当月奖金或年度奖金。

为认真贯彻市综治委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精神,切实做

好本局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规定:

一、提高*惕,加强防范,全体工作人员人人有责,做好机关安

全工作,认真做好[四防"(即防火、防盗、防毒、防触电),杜绝一

二、各处室要严格执行机关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三、各处室领取钥匙,必须进行登记。配取钥匙统一由局办公室

负责,任何个人不得随意配取。钥匙丢失,应及时报告办公室,不得

四、处室贵重物品需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如发生集体财物被盗,

应保护现场,并立即*,由公安机关勘查现场。在侦破的同时,查

明被盗的原因,责任,核定被盗财物价值,提出处理意见,对与其有

五、各处室人员下班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关好门窗,熄灭照明灯,

切断各类电器电源,防止事故的发生。若因人为原因造成事故,要追

六、各处室管理好本部门的文件资料,防止泄密和遗失,带有密

级的文件和不能公开的文件必须入柜、上锁,专人保管。

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本局楼层消防栓前不得堆

放杂物,保*消防设备运行良好。

八、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处室安全工作责任人,局定期组织有

关人员检查全局的[四防"工作,对玩忽职守,发生事故者,要按规

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考核情况列为干部奖励、晋升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为职工服好务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