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入职10月份离职不足月工资怎么算算

)对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19.请问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可以勾选哪些增值税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规定:“二、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同)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20.固定业户到外县销售货物纳税地点在哪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规定:“第二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报告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21.定期定额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第三十六条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规定:“四、对于采取简易申报方式的定期定额户,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批量扣税或委托银行扣缴核定税款的,当期可不办理申报手续,实行以缴代报。

本公告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22.误餐补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二、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规定:“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3.年度中间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如何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一、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四、本公告所称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是指自纳税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职时,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未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过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本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24.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时如何填报纳税申报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规定:“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在预缴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政策解读:“二、修订内容(一)1.为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增加临时行次第L15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缴纳所得税额(是否延缓缴纳所得税□是□否)”

1、当第11-12-13-14行>0时,企业有应预缴所得税额,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选择缓缴:

1)第L15行如选“是”,第L15行=第11-12-13-14行,第15行=0。无须预缴税款。

2)第L15行如选“否”,第L15行=0,第15行=第11-12-13-14行,正常预缴税款。

1、第L15行为临时行次,自2021年1月1日起,本行废止。

2、缓缴企业所得税政策仅适用于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时,企业“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2020年第2季度、第3季度预缴申报时,选择享受延缓缴纳所得税政策的,选择“是”;选择不享受延缓缴纳所得税政策的,选择“否”。二者必选其一。

3、小型微利企业信息,移到了报表上方,判断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两个标准需要按四个季度分别填报季初和季末金额,并计算季度平均值。

4、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7月、10月办理第二、三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只申报不缴税,应缴税款延缓至2021年1月同2020年第四季度的税款一并缴纳。2021年1月进行2020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第15行应填三个季度合计应预缴所得税额。

25.小型微利企业可否选择不享受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如果有企业自愿放弃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希望正常缴纳税款,预缴申报时在申报表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缴纳所得税额”行次填写“0”,并简要填写原因说明后,即可正常办理缴税。

26.哪些产品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95号)规定:“一、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这次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

二、税率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为5%。

三、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按本通知的规定缴纳消费税。委托加工(另有规定者除外)、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方也是纳税人。

六、金银首饰消费税改变征税环节后,经营单位进口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由进口环节征收改为在零售环节征收;出口金银首饰由出口退税改为出口不退消费税。个人携带、邮寄金银首饰进境,仍按海关现行规定征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钻石消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40号)规定:“……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从2002年1月1日起,由生产环节、进口环节后移至零售环节,对未镶嵌的成品钻石和钻石饰品的消费税按5%的税率征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规定:“一、“小汽车”税目下增设“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税目中的超豪华小汽车。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二、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为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纳税人。

四、上述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小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财关税〔2016〕63号)规定:“对我国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外国驻华机构及人员、非居民常住人员、政府间协议规定等应税(消费税)进口自用,且完税价格130万元及以上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按照生产(进口)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10%)加总计算,由海关代征。具体税目见附件。本通知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

27.车辆购置税的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第十一条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三、购置应税车辆的纳税人,应当到下列地点申报纳税:

(一)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单位纳税人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个人纳税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8.转让债权的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立据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rsquo;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因此,转让债权的合同不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印花税。

29.地热水、矿泉水的资源税适用税率是多少?

根据《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南省资源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0号))《河南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自2020年9月1日起,地热水、矿泉水均采取地从量计征资源税。具体税率如下:

地热:1、采灌平衡型、原矿、1元/立方米

2、消耗型、原矿、12元/立方米

矿泉水:原矿12元/立方米

30.哪些情况可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如何填表?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第七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第三条规定,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三、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第三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该减免不是说减免了应征收入,而是减免了应缴费额。所以销售额应正常填写入第一栏“应征收入”,保存报表时,系统自动提示减免应缴费额。

广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通用8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广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广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篇1

  1、建立一种以岗位为基础,以工资绩效考核为核心的正向激励机制

  2、把员工的薪资收入与岗位责任、工资绩效密切的结合起来。

  3、实现薪资管理与分配的制度化、规范化。

  本规定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1、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根据员工绩效、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可上可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

  2、竞争: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3、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4、经济:在考虑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与企业能够利益共享。

  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适用于公司总部全体员工

  1、薪酬管理委员会

  主要领导:董事长、总经理

  委员会成员:财务部、人力资源部

  薪酬管理的最高机构为薪酬管理委员会,日常薪酬管理由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负责。

  2、薪酬委员会职责:

  董事长、总经理职责

  2.1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提出本制度的制订与修正原则,以及本公司收入分配的原则方案。

  2.2组织讨论并批准本制度的实施。

  2.3审查人力资源部提出的薪酬调整策略及其他各种货币形式的激励手段(如年终奖、专项奖等)。

  2.4审查个别薪酬调整及整体薪酬调整方案和建议,并行使审定权。

  2.5负责组织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过程中的介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2.6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提交的考勤、考核资料。

  2.7负责协助及复审财务核算员工工资及奖金。

  2.8拟定薪资年度预算,提出员工薪资调整议案。

  2.9负责对人力资源部提交的员工考勤、绩效等资金进行工资的核算、复审、报批及发放。

  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岗位价值分析评估略)

  1、公司所有岗位分为4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A总监级;二层级:B经理级;三层级:C中级管理级。

  四层级:D专员级;

  具体岗位与职级对应见下表:

  传达科技职级岗位对应表

  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各分管副总、总监

  总经理助理、各部门经理、分公司总经理、各部门副经理、分公司副总经理

  Php、java、集成、dephi等中、高级研发工程师、全盘财务

  助理工程师、技术支持、推广专员、财务、出纳、行政人事专员、客服专员、文案、策划专员、销售员等等

  2、A、B岗位层级分别为8个级差(A1、A2、……A8),D、E岗位层级分为4个级差。具体薪级见:附件《广州市传达科技有限公司职级薪资表》。

  1、薪资标准:公司实行定岗定薪制,贯彻“因事设岗,因岗定薪“的原则,每个岗位的薪资标准,依照岗位的重要程度、责任大小、难度高低等因素,由各部门中层管理人员拟定草案,交行政人事部汇总后,报公司总经办确定。

  2、年薪制:享受年薪制的员工由公司董事长确定(一般一年确定一次)

  对象:公司聘任的高层管理人员,高级技术或者特殊岗位

  年薪标准: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据业绩、能力、责任等因素确定,享受年假制的员工薪资由工资总额的20%作为风险资金后,按月平均发放,年终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核算风险基金的发放额度(以年终考勤、奖惩、绩效考核等为依据)

  3、月薪制:除实现年薪工资以外的规定员工,本制度适用于月薪制。

  4、日薪制:日工资制的人员不属于公司的规定员工,标准是根据工作性质不同由相关使用部门拟定方案,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管理津贴+绩效奖金+全勤奖金+话费补助+餐费补贴+住宿补贴+技能津贴+其他

  1、职级工资:是根据对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

  职级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即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

  岗位工资:是指对基层岗位专业技能突出的员工或主管级以上行使管理职能的岗位予以的津贴。

  经理级以上的管理人员自担任管理职务之日起领取职务的津贴,不担任该职务之日起停止支付;不满一个月时间的,按照时间比例计算发放津贴;代管经理职务的,也发放该职务的津贴,但代管职务时间必须在一个月以上。同事担任几个管理职务的,领取所担任最高级别的津贴,不给予双份津贴。

  仅针对研发类中高级员工给予一定的技能津贴。

  奖金津贴分为全勤奖金、工龄奖、及绩效奖金

  全勤奖:为鼓励员工敬业精神而设,当月无事假、病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上级安排加班无不参加的员工,给予每人当月100元全勤奖。

  工龄奖:企业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经济补偿。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工龄为一级,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二年的员工工龄为二级,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以此类推,每年满一年,工龄增长一级,每月工龄工资增长50元,上不封顶。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指员工完成岗位责任及工作,公司对该岗位所达成的业绩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

  研发部根据每完成一个项目为一个绩效考核周期,其他部门以月底为考核周期。

  绩效奖金的结算及支付方式详见《传达科技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包括住房补贴、餐费补贴、通讯补贴、出差补贴、生日津贴、五险一金等等。

  员工享受福利的条件

  5.1、住房津贴、午餐津贴:员工入职后从事相关岗位即可享受。

  5.2、通讯津贴:主管级及以上的管理人员或者经常外出人员根据职级及标准享受。

  5.3、出差津贴:因公出差员工按照《出差管理办法》执行。

  5.4、生日津贴:转正后的员工,在职期间每年生日享受生日津贴100元。即日以红包形式发放。

  5.5、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深户、非深户员工依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相关福利标准见附件《传达科技员工福利津贴表》

  6、职员薪酬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保费、代扣住房公积金。

  7、业务提成:公司相关业务人员享受业务提成,详见《传达科技业务提成管理制度》。

  8、职员薪酬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捐款时,将在下月薪酬“补杂”项补发。

  81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的60-80%。

  8.2试用期间员工,不享受绩效奖金。

  8.3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员工,正常享受绩效奖金,奖金金额根据绩效评定标准核算。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1、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董事会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2、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固定时间内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进行的调整。

  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根据员工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3、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执行。

  1、薪酬计算方法:

  A、当月应发工资=月工资合计/当月应勤天数x当月实勤天数+全勤奖金+绩效奖金-其他应扣款项

  B、月工资合计=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管理津贴+工龄奖金+话费补助+餐费补贴+住宿补贴+技能津贴

  C、职级工资=基础工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岗位工资

  D、当月应勤天数=每月总天数―周末总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E、当月实勤天数=当月应勤天数―请假天数。

  2、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费用;

  C、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3、薪酬支付时间:

  A、正常发放:每月15-20日发放上月工资。遇到双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发放。

  B、工资发放部门和形式:所有人员工资由财务部统一发放,以工资卡(工商银行)和现金两种形式。4、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具体参见《传达科技假期管理规定》

  A、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B、年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C、婚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D、陪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E、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F、事假:员工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G、病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H、其他假别: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或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本公司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公司赢利与发展积极提供贡献的实施以贡献论酬精神的薪金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为争取高薪的风度与避免优秀人员遭到嫉妒起见,特推行薪金保密管理办法。

  人力行政部、财务部等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任何泄露、探听他人薪酬者,一经发现,予以一次书面警告,并处100―500元的处罚。

  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

  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锁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

  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门出纳进行核查。违反薪酬保密相关规定的一律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开除。

  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1、《广州市传达科技有限公司职级薪资表》

  广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三条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以公司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公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

  3.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条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正式公司员工工资制

  第十一条适用范围。

  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公司员工。

  第十二条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公司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如40%~50%)。

  (1)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公司岗位工资分为(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公司员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公司高、中、初级公司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如20%~30%)。

  (1)按公司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公司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公司工龄;

  (3)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公司员工工资标准表。

  4.奖金(效益工资)。

  (1)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公司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公司员工工资标准表;

  (5)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1)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2)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关于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公司员工岗位工资核定。

  公司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公司员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关于奖金。

  1.奖金的核定程序。

  (1)由财务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公司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公司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公司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五条关于工龄工资。

  1.公司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2.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其他注意事项。

  1.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公司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被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6.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五章非正式公司员工工资制

  第十七条适用范围:订立非正式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八条工资模式: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公司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公司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二十一条公司每月支薪日为日。

  第二十二条公司派驻下属企业人公司员工资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条公司短期借调人公司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四条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广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本公司为贯彻同工同酬、劳资两利的原则,以达到实行公平合理,简单确切的工资管理办法的目的,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凡本公司职工的工资待遇,除有特殊规定之外,应依照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工资采用职务工资制,其体系如下(见图1):

  第一条本公司有关各级职位工资等级标准如下:(见表1)

  第二条上表的工资不包括津贴及奖金。

  第三条电脑操作人员、保卫人员、出纳员、成员材料收发人员、考勤计件人员职位的工资不得超过助理管理(工程)师以上(含)。驾驶员、宿舍管理员及现场操作人员(以上不含领班或组长)职位的工资以管理(工务)员以下为限。

  第四条管理(工务)员职位以下人员,各公司可视其工作性质分级核定工资。

  第五条工资调整后,若超过本职位最高工资,在未得到职位晋升的情况下,仍支给该职位的最高工资,其超过部分乘以12个月一次性发给。

  第六条职位提升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原工资。

  第七条新进人员无工作经历者、其工资核定标准如下:

  (经考试合格者依下列标准支给,非经考试而录用者,按低于下列规定的标准由各公司酌情拟订。大专毕业新进人员的核用及工资核定由总管理处总经理办理及拟订。)

  1、研究所(研究生)毕业,6500元以上。

  2、大学或学院毕业,6000元。

  3、专科毕业,5600元以下。

  4、工科职高毕业,专长与工作相同,4200元。

  5、商科、农科职高毕业,专长与工作相同者,4000元。

  6、高中及职高毕业、专长与工作不同者,3600元

  7、初中毕业者,各公司自订。

  8、小学毕业及小学文化程度以下者,各公司自订。

  1、工科职高毕业,专长与工作相同者,2400元。

  2、高中(职高)毕业,专长与工作不同者,2200元以下。

  3、初中毕业者,各公司自订

  4、小学毕业及小学文化程度以下者,各公司自订。

  第八条新进人员有工作经验者,其工资增加标准如下(见表2):

  本办法根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有关精神制订。

  第二条津贴给付标准。

  本公司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各项津贴支给标准规定如下:

  一、本公司职工的加班津贴:单位:元/小时)(见表3)

  二、聘请人员的加班津贴标准:(单位:元、小时)(见表4)

  三、夜勤、值日(夜)津贴标准:(单位:元、日)(见表5)

  四、驾驶员每月加班费最高不超过1200元。

  五、出纳人员职务津贴每月定为300元。

  六、值班主管人员、领班(班长)职务津贴(单位:元、月)。值班主管:1000元;领班:700元;副领班:600元;班长:500元;副班长:400元。

  七、特殊地区交通津贴。

  1、市郊厂区主管级(含)以下人员每月发给200元。

  2、非市郊厂区人员,因工作需要而在这个厂区上班者(如守卫人员)。一班期间内按日比照厂区人员发给,其细则由各公司自订。

  第三条特殊工作环境津贴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标准,颁布实施,并向经营委员会上报备存。

  第四条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与此相同。

  第一条适用对象。凡直接担任外勤工作的主管级(含)以下人员,其“工作项目”及“工作时均符合下列条件者,就依本办法发给外勤津贴,但协办人员如司机等不适用本办法。

  (l)直接销售外务工作(含营业场所)。

  (2)配合销售外务工作:如签押、售后服务、接洽退税业务、包装材料回收等等。

  (l)进口性外务工作。

  因经办业务需要,每月总的外勤时间占应出勤工作时间一半(含)以上者。

  一、外勤津贴:主管级750元/月,非主管级500/月。

  1、各部门主管人员审核手认为其“工作项目”及“工作时间”均符合规定者,签报总管理处呈总经理核准后发放。因工作性质变更不符合发放条件时,应立即签呈经理注销。

  2、非为从事本办法规定的“工作项目”的人员,但其外勤时间符合本办法的规定者,可专门报请总管理处由总经理核准。

  3、津贴生效日期:凡符合发放外勤津贴资格者,若为上半月调任该职,则以当月16日开始计算,下半个月调任者从翌月l日起开始计算。应注销发放外勤津贴资格者,自其工作变更日起停止发放。

  一、申请领取外勤津贴人员不得再报支加班津贴及其他职务津贴。

  二、凡是已在效率奖金项目下考虑提高基数核给的外勤人员,不得再重复申报本项津贴。

  第四条本办法经呈报总经理处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与此相同。

  广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篇4

  为实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的目的,公司实行公平合理的薪酬福

  利管理体系,端正员工工作态度,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升优秀员工保留度和提升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根据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员工薪酬由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两部分组成。

  2.固定工资包括:

  基本工资。固定薪酬是根据员工的职务、岗位、技能、学历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3.浮动工资包括:

  绩效工资。浮动薪酬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表现确定的不固定的工作报酬。

  4.员工薪酬扣除项目包括:

  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保费、缺勤扣款、违规罚款等。

  5.员工薪酬发放时,均应当认真核算;对公司计发的劳动报酬有异议的,须在收到劳动报酬之日起两周内提出异议;收到报酬两周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员工认可公司已经足额支付当月劳动报酬。

  1.公司根据不同的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技术、销售三类薪酬系列。

  2.管理薪酬系列适用于行政、人事、财务、生产管理等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

  3.技术薪酬系列适用于从事产品研发、生产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以及系统成套项目工作等相关人员。

  4.销售薪酬系列适用于从事市场销售工作的人员。

  5.员工薪酬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

  (1)管理系列分为五个薪酬等级:

  (2)技术系列分为五个薪酬等级:

  (3)销售系列分为三个等级:

  1、薪酬计算方式: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浮动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2、薪酬标准的确定:

  ⑴ 固定工资根据员工的职务及所属薪酬系列,确定员工薪酬等级,再根据员工的薪级,确定对应员薪酬标准。参见《员工职务等级表》、《员工基本薪酬等级表》

  ⑵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绩效工资标准表》确定绩效标准,每月根据其工作表现,每一层级的绩效工资按考核结果确定个人绩效系数,计算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 x绩效系数,具体内容详见《绩效考核办法》。

  员工除了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规,享受社会保险福利、法定带薪假等基本福利外,经考核合格,还享受以下福利:

  从员工进入本企业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每满一年,可得工龄补贴30元/月。工龄补贴实行累进计算,累计10年后不再增加。

  ⑴ 员工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后,重新进入公司工作,工龄补贴从最后一次进入公司工作之日算起。

  ⑵ 公司公派学习、培训的员工,培训考核合格者,可享受工龄补贴,不合格者取消年度工龄补贴。

  ⑶ 事假当月或跨月达10个工作日以上;病假当月或跨月达30个工作日以上的从达到之月起取消当年度的工龄补贴。

  ⑷ 每个工龄年度中违规违纪累计3例以上(含3例)的员工,及发生质量责任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重伤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度工龄补贴。

  ⑸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者、或受到国家行政处分及刑事处理的,取消其当年度工龄补贴。

  根据《员工考勤补贴等级表》确定各职务的补贴标准,每月根据其实际考勤表现,计算实际补贴额度。具体为:

  考勤补贴=补贴标准 x(1-∑考勤系数),考勤系数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效益决定,具体发放办法以每年年底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的文件为准。在公司亏损情况下,无年终效益奖。年终效益奖在次年1-2月核算,2-3月核发。对于年终效益奖核发时已经离职或提交离职申请的员工、年度累计请假30日的员工、以及本年度最后一日未转正的员工不享受本年度年终效益奖。

  为吸引特殊人才加盟公司,公司特设立特殊人才津贴。特殊人才津贴分为三档,一档为300-500元/月,二档为500-800元/月,三档为800-1000元/月。员工享受特殊人才津贴必须要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1、公司新招聘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最长可以延伸至六个月。

  2、试用期员工基本薪酬根据岗位确定薪等,为标准薪酬的百分之八十;绩效工资标准按照大学以下标准确定:

  专科(本科无学位)1级;本科学历(高级职称、研究生无学位)2级;双学士(正高级职称)3级。

  3、试用期员工试用期间参加绩效工资考核,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其它福利。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总经理办公会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薪酬级别定期调整:

  指公司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薪酬进行的调整,详细情况参见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

  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的调整

  3、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

  酬发放方案由办公室执行。调整后的薪酬生效日以办公室部的人事调令为准。

  1、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A、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月薪结合每月出勤天数核算,计算周期为每个自然月,按照国家最新规定,日薪资标准为月薪资总额/21.75天。

  B、薪酬支付时间:

  当月薪酬为次月10日,如遇节假日等发放时间顺延。

  2、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薪酬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C、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薪酬中扣除的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劳动者本人因违反公司制度,根据公司制度规定给予的经济处罚金。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3、薪酬计算期间中途聘用人员,当月薪酬的计算公式如下:

  实发工资?月工资标准?

  实际工作日数规定月工作日数

  4、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

  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但不包括绩效工资、考勤补贴。

  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补贴。

  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补贴。

  薪酬按正常的出勤支付。

  (配偶分娩)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补贴。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按日减发岗位基本薪酬。针对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经总经理批准,可按正常出勤对待。

  H、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在医疗期内按照基本工资的60%支付其病伤假期工资,但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广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篇5

  通过合理的薪酬制度和科学的管理、分配,达到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建立稳定的员工队伍,吸引高素质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的目的。

  1、按劳分配原则。员工的薪酬按照员工向公司提供的劳动量和成果进行分配,以岗位职责、业绩作为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据。

  2、投入产出原则。公司薪酬水平的高低要与员工劳动效率和成果及公司利润紧密挂钩,随之浮动和调整。

  3、市场调节原则。公司在确定员工的薪酬水平时,要以劳动力市场形成的市场工资为参照,并根据同行业薪酬适时进行调整,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4、遵守法规原则。公司制定的薪酬制度,遵循国家《劳动法》和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及有关员工社会保险福利的规定。

  公司的薪酬水平,以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依据,按照公司的经济效益及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各岗位员工的薪酬水平,以员工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参照本地区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合理确定。

  公司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及福利等部分组成。

  基本工资是员工基本的生活保障薪酬,不能低于当地政府部门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它是计算员工辞退补偿、带薪休假及加班工资的依据。

  第五条 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是非营销部门(行政人事部、财务部、风控部)根据各个不同岗位而设定的一种补贴,一般根据不同岗位或职务高低设定不同的等级,岗位津贴纳入工资考核范围。

  加班工资是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对每周累计工作时间超过44小时的一种经济补偿。

  绩效工资是营销部门根据业绩任务而针对不同岗位设定的与绩效挂钩的工资,以绩效考核为计算依据,按完成任务的百分比计发。一般以月度、季度、年度考核为计算依据。

  奖金分为年终奖(年底双薪)、业务提成奖、分红、特别奖等。年终奖(年底双薪)原则上每个员工都可以享受(因违反公司制度等被取消年终奖的除外),一般在春节前发放,金额由公司董事会在年度终了后决定(或相当于个人月基本工资);业务提成奖一般是针对营销类职员设定,非营销类职员如果能联系到业务的,也可以参照营销类职员的提成办法计发,非营销类职员可以根据公司的业务收入情况给予适当的后勤服务提成奖或管理提成奖;业务提成按该员工接单业务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发,业务提成办法另行制定;分红本来是属于股权收益,如果公司年度净利润达到一定的数额,年终经股东会决定由公司股东拿出一部分利润来分给全体员工,特别优秀的员工公司可适当给予虚拟股份(或期权股),凡拥有虚拟股份(或期权股)的员工,享有与原始股同等的收益分配权,虚拟股份(或期权股)实施办法另行制定;特别奖是平时由公司颁发的奖,给对公司有特殊贡献或在某些突发事件中的有功人员。

  福利包括各种现金补贴和物资。现金补贴如通讯补贴、出差补贴、工龄补贴、房租补贴等,一般按月或按次发放,按月发放的计入工资表中;物资一般在过年过节时发放。

  出差补贴按公司的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工龄补贴是对转正一年以上的员工给予的一种津贴,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补贴增加100元,最高1000元封顶。

  第十条 薪酬等级 非营销类职员,薪酬等级分为A、B、C、D、E五个级别,分别对应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 (部门副经理)、主管、职员五个级别的岗位。每个级别再各自划分为6个等级,总共30个薪酬等级。

  营销类职员,薪酬等级分为A、B、C、D四个级别,分别对应总监、部门经理 (部门副经理)、业务主管、业务员四个级别的岗位。每个级别再各自划分为6个等级,总共24个薪酬等级。

  薪酬划分标准见附表一《薪酬等级表(非营销类)》和附表二《薪酬等级表(营销类)》。

  第十一条 新进人员工资标准确定

  对考核录用的新进员工,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按营销类或非营销类员工确定其岗位薪酬标准,在试用期内,按其岗位薪酬标准的80%计发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转正后按其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发放。

  第十二条 薪酬的调整

  公司整体薪酬水平随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变动和公司效益的变动适当进行调整;员工个人的薪酬水平要随岗位、职务及业绩的变动而作相应的调整。

  员工岗位变动或升职、降职,则工资随岗位变化和级别变动而相应调整。

  公司对于给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实现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可以给予破格晋升职务或薪资等级的奖励;对于违规、违纪、违法,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员工,给予降低职务和薪酬等级的处罚。

  由部门经理提议,报公司行政人事部考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公司行政人事部填制《员工异动审批表》申报,经异动员工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第十一章 员工薪酬考核

  非营销类:各级员工考核指标由其直接上级制定(一般不低于10项,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员工岗位津贴为薪酬考核基数,每个员工都必须进行月度考核,由其直接上级进行100分制打分,职员由其主管进行考核,主管由部门经理考核,部门经理(副经理)由分管副总经理考核,副总理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共同考核(考核权重为3:7)(我公司的组织架构里总经理、董事长是同一人)。考核结果分(百分比)乘以岗位津贴基数即为考核后实发岗位津贴。连续三个月考核分60分以下的员工,公司有权予以辞退,且不需要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营销类:根据公司制定的销售目标任务,每个月进行考核,员工按业绩目标任务完成百分比和绩效工资基数来计算实发绩效工资,任务完成百分之多少,绩效工资就发放百分之多少。连续半年未完成目标任务或半年累计未完成半年目标总任务的50%的员工,公司可以予以辞退,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第十三条 正常情况下的工资发放

  公司月工资计算期间为当月1日至月末,于下月15日前发放。行政人事部按考勤统计和考核结果计算每个员工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补贴及其它福利,然后将工资表(附计算依据)交财务部核算每月每个员工的奖金及各种提成,工资表经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审核后交公司总经理签发。

  工资发放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推迟。工资全部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方式直接发放给员工本人。

  第十四条 工资的扣减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要扣减工资:

  1、请事假缺勤的;

  2、超过带薪婚假、丧假、生育假规定时间缺勤的;

  3、迟到、早退、私自外出、缺勤的;

  4、员工受到惩戒处分勒令停职期间的;

  5、不按照公司指令进行工作的;员工过失罚款。

  6、按公司规定的考核办法,不合格或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按公司考核规定扣减;

  7、员工因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公司依法要其赔偿,如需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赔偿费,按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收入的30%扣除,扣除的剩余工资不低于本地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五条 工资的代扣

  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从员工每月工资中代扣:

  1、代扣代缴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代缴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工资的延期发放

  公司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发放工资的,经协商一致,可以延长一个月左右发放工资(最长不得超过50天)。延期发放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员工。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从20xx年9月28日起执行。

  广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篇6

  为有效形成激励、约束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管理效能和企业经济效益,保证职工队伍的稳定,结合我司多年的生产、经营、管理实践,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实行新的薪酬体系。

  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年薪制,具体标准和细则由局制订。

  二、公司机关各部门管理人员及司属各单位班子成员实行岗薪制。

  三、经营、结算人员实行底薪+提成工资制。

  四、与生产紧密联系的客户服务人员、生产系统作业层人员实行底薪+计件工资制。

  五、生产、后勤辅助勤杂人员实行合同工资制。

  现将经从XX年以来试运行比较成熟的机关部门、经营、结算、客户服务、生产、后勤辅助勤杂等人员的薪酬管理、考核办法予以发布。

  本规定从XX年元月一日起正式执行。

  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不完善之处,请及时反馈到公司办公室,以备今后修订。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稳定企业的优秀人才,在综合考虑人才市场同行业工资水平和公司目前的分配标准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岗位的能力要求、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及职工个人在岗位上的劳动贡献来以岗定薪,同工同酬,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原则,将职工收入与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职工对企业所实现的绩效紧密结合。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岗薪制构成体系

  岗位津贴(或计件奖金)

  薪酬总构成 加班工资

  (一)基本工资:根据岗位价值确定给付的范围,在此范围内以岗位技能核定固定工资,具体等级标准见附件。

  (二)岗位津贴:根据职务(职称)和岗位价值确定给付标准,具体等级标准见附件。实行计件奖的人员不执行本条。

  (三)其他津贴:根据工作时间、工作性质、工作责任和工作环境等方面的差异分别确定年功津贴、出勤贴、班组长津贴。

  为突出职工对企业的累计贡献,依据职工的本企业(指三局)工龄发放工龄津贴,标准为10元/年,按月发放。其中,聘用人员只计算本公司工龄(自合同签定之日开始计算)。

  实行月度计件奖的工人岗位以实际出勤为依据按3元/天的标准发放。

  经公司审核批准的班组长发放班组长津贴,正班组长80元/月,副班组长60元/月,按考勤发放。

  (四)加班工资标准及给付办法

  因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需要,要求职工双休或节假日加班加点工作的,按照每月实际加班天数根据劳动法的要求计发加班工资。加班日历天数不得超过当月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合计日历天数的50%,以保障职工休息的合法权利。其中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3×法定节假日加班天数

  双休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2×双休日加班天数

  每季度末进行本季度的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下季度的第一个月发放上季度的奖金。具体考核情况另行下文。

  (六)年终效益奖金或兑现

  管理岗位年终奖金主要根据公司各项经济效益指标的年度完成情况,全年考核考评结果予以分配,具体分配标准为:

  年终兑现奖金=年终分配基数×本岗位全年考核系数×全年出勤率

  年终分配基数=公司审批奖金总额/∑各岗位出勤系数×各岗位考核系数

  具体考核情况另行下文。

  (七)特殊奖金:符合公司有关规定条件而获得的特殊奖励,包括承包兑现、科技成果奖、经营成果奖及突出业绩嘉奖等。

  1、承包兑现:各基层单位在完成与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后,按承包合同所规定的兑现办法给予的兑现奖。

  2、科技成果奖:公司为调动广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的工程技术人才,实行技术创新,而设立该奖项。主要奖励获得各级科技进步奖或优秀设计奖的发明者或主要完成者,以及在施工生产中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为公司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工程技术人员。

  3、突出业绩嘉奖:对在完成本岗位工作职责的基础上有突出业绩的个人给予的一种奖励。

  在发放以上特殊奖金时,须由基层单位或部门书面提出奖励对象和奖励原因,经公司审批后方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二、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标准及给付办法

  (一)公司机关和分公司机关基本工资等级标准(附件1)

  该表纵向分七岗,共18个等级分别为:

  一岗(1-3级):公司副三总师、总经理助理

  二岗(2-4级):公司部门经理

  三岗(4-7级):公司部门副经理、经公司聘任的高级职称

  四岗(6-10级):公司部门经理助理、部门二级部室负责人

  五岗(9-13级):公司部门专业主管(专业分工明确并承担一定责任的岗位)、经公司聘任的中级职称

  六岗(11-15级):公司部门主办管理人员、经公司聘任的助理职称

  七岗(14-18级):公司部门一般管理人员、经公司聘任的员级职称

  广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篇7

  为适应公司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1、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

  2、竞争: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3、激励: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4、经济: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与公司能够利益共享。

  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基础上。

  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福利补贴+业绩提成+奖金组成。

  1、基本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相应的职级和职位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员工基本工资为1500元,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工资由总经理确定。

  2、福利补贴: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司根据本地区的工资水平按月发给予员工每人每月养老保险补贴400元,医疗保险补贴100元,由员工自行缴纳;其他补贴200元(该补贴不当月发给,留待年终发给)。

  3、业绩提成:公司相关业务人员享受业绩提成,完成业绩越多,工资收入越高。

  (1)业务员自己寻找的业务所有手续完毕,公司按该业务佣金总额的15%奖给业务员;若是两人共同完成,则由二人平均享受。

  (2)业务员业务过多或其他原因需由其他业务员完成时,提供资源信息人员享受提成奖额的三分之一,具体经办人员享受奖额的三分之二。

  (3)公司提供给业务员办理的业务,完成任务后公司按该业务佣金总额的%奖励业务员。

  4、奖金:奖金是公司为了完成专项工作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的一种奖励,包括专项奖、突出贡献奖等。公司对所有员工各类业绩作详细统计,年终根据公司经济效益整体状况及员工的业绩大小,发给适当的年终奖。

  1、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各项津贴的80%。

  2、试用期间不符合岗位要求而终止劳动关系或试用期间员工自行离职的,按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中的卸职管理的相关条款执行。

  3、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员工,正常享受试用期间的绩效奖金。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1、整体调整:公司根据物价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效益状况进行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及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决定(原则上每年一季度调整一次)。

  2、个别调整: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3、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由办公室执行。

  1、薪酬计算及支付时间

  A、薪酬的计算时间:每月1日至30日(月大31日)。

  B、薪酬支付时间:每月工资支付为次月5日。遇到双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发放。

  2、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B、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C、违犯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D、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3、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或离职人员,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A:应发工资=月工资标准×(当月实际工作天数

 珠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申请人:曾红杰,男,汉族,1987年8月27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

委托代理人:黄晓燕,广东嘉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

住所地:中国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平港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傅健,职务: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洁,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邢斌,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劳动报酬、加班工资、专利奖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人于2020年6月24日向本院提请仲裁。本院于2020年7月2日受理后,申请人于2020年8月3日增加、变更仲裁请求,本院部分受理申请人增加的仲裁请求,并依法指定仲裁员崔毅处理,并于2020年8月28日公开开庭审理。申请人曾红杰及其委托代理人黄晓燕、被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邢斌到庭参加庭审。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被申请人支付约定工资差额155220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50715.24元;

申请人于2020年8月3日增加变更仲裁请求为:

一、被申请人支付约定工资差额70600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元;

三、被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307935元;

四、被申请人支付企业年金元;

五、被申请人支付专利报酬17000元;

六、被申请人补缴2020年6月至7月公积金企业缴纳部分4926元。

本院于2020年8月11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增加变更后的第一、二、三、五项仲裁请求,第四项和第六项不符合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本院不予受理。

一、被申请人关联企业情况: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是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与一家外资公司RLUOR INTERNAION AL LIMITED共同设立被申请人。

二、入职情况:申请人主张2010年7月16日入职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职位为检验员。2013年7月1日申请人应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要求,与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职位为测量检测员。2017年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设立被申请人,将员工转入被申请人。被申请人确认申请人自2013年7月1日至2017年2月与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期间的工龄。

三、离职前工作岗位:测量检验员。

四、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一)申请人与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书》,其中约定合同期限从2013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月基本工资标准为2650元,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安排申请人加班的,按照规定填写加班审批单,依法安排申请人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加班工资以申请人基本工资为基数计算。

(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主体变更三方协议》,其中内容摘要如下:申请人的劳动关系转移至被申请人,月工资变更为7383元,劳动期限变更为2017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被申请人承认并将连续计算申请人的服务年限。因本次变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海工珠海和被申请人根据实际发生各自承担,但依法应向申请人支付的费用(如有)应由海工珠海承担。

(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7年3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书》,其中约定合同期限从2017年3月1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止。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为7383元,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五、工资构成:申请人提供在职期间部分月份的工资条显示申请人工资由月薪、加班费、海贴、交通补贴、保健费、防暑降温费、年终奖、浮动工资等项目构成。被申请人提供申请人2017年3月至2020年7月工资明细台账表,虽然申请人对该工资表不予认可,但是该表的实发工资数额与申请人提交的工资银行转账数额一致,本院对被申请人提交的工资明细表予以采信。工资明细表载明申请人2019年度和2020年1月至6月月薪均为11612元。

六、加班情况:申请人提交了2014年至2020年期间的《加班申请单》有部门经理和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其中显示申请人2017年3月至2020年6月期间休息日加班共742小时,法定节假日加班48小时。申请人主张2017年3月至2020年6月期间休息日加班873小时,法定节假日加班336小时,夜班加班50小时,补休共98小时。但是申请人提供的《工时表》未有被申请人盖章及负责人签名,且均为电子记录,复印件中大部分数据看不清晰。本院对申请人提供的《工时表》不予采信,对申请人主张的加班时间不予采信。被申请人提交申请人2017年3月1日至2020年7月2日期间考勤表,主张期间申请人加班共904小时,调休共168小时,并已经按《专项集体合同》45元/小时的标准付清申请人期间加班工资。被申请人提供申请人2017年3月至2020年7月《工资明细表》载明期间支付申请人加班费共计54810元。

七、驻外补贴相关情况:(一)被申请人的母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7日印发《关于下发<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长期牌子珠海地区工作人员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海油工程人〔2013〕52号),该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中第十条规定:长期派驻珠海地区工作人员待遇为:驻外补贴、探亲包干费及住宿费。其中驻外补贴标准为3000元/月;探亲包干费M11-M16级别且青岛-珠海的为2000元/两个月,即每月1000元。另申请人在《长期派驻外埠机构工作人员备案表》的声明栏签字确认,声明内容为: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规定“外埠机构工作人员应主动、及时向公司报告异地工作时间、夫妻是否两地分居等情况,如有瞒报实际情况违反规定冒领相关待遇的,有关部门应当加倍扣回,并给予相应处分。本人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上述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本人承担一切后果。”该备案表显示备案时间为2014年02月29日。

(二)根据被申请人母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发<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派驻珠海地区工作人员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海油工程人〔2013〕52号)执行年限暂定为五年的规定,申请人自2013年10月18日派出至珠海工作,至2018年11月17日执行期满。

(三)2018年3月被申请人经董事会审批通过《2018年度调薪及员工驻外待遇停止后调整方案》,该调整方案调整时间自2018年3月1日其开始调整;调整范围截止2018年2月28日,入职满一年的合资公司员工(481人),不含双方母公司派遣人员及项目合同制员工;调整补偿原因为驻外补贴期满停止后,为使员工工资水平接近市场平均值,继续发放驻外期满补偿;调整方案为班长、副班长、其他级别为14400元/年,其中85%按月发放,15%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发放,即每月发1020元。

(四)被申请人按照《2018年度调薪及员工驻外待遇停止后调整方案》自2018年11月18日起调整申请人工资,由原来的基本工资11612元+驻外补贴5000元,合计16612元+防暑降温费,调整至基本工资11612元+驻外期满补偿金1020元,合计12632元+通讯费+交通补贴+防暑降温费。

八、综合计时工作制情况:被申请人工会委员会于2016年5月26日出具《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人力资源政策表决结果记录》,会议表决通过使用综合工时制决议。

九、专项集体合同:被申请人工会委员会与被申请人于2017年7月1日签订《加班费支付标准专项集体合同》,合同有效期从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合同约定室外作业(普通员工)岗位的,标准工作时间以外或休息日加班费标准为45元/小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标准90元/小时。该标准未低于珠海市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相应的小时加班工资。

(一)申请人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取专利情况

申请人在2017年7月至2019年4月期间,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共计1项实用新型专利和1项发明专利,作为非第一发明人获得共计2项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人均为被申请人。申请人提供专利号为ZL 4110.7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专利权人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并非被申请人。

(二)《关于鼓励公司员工申报专利的通知》

2016年11月11日,被申请人向公司各部门发送主题为《关于鼓励公司员工申报专利的通知》的电子邮件,大致内容为:现鼓励广大职工开展专利申报工作,并对获得证书的发明人给予适当奖励。要求如下:1、必须贴近实际生产。2、证书下来后发放奖励。3、截止日期暂定年底,视情况延长。其中,实用新型专利的奖励标准为3000元,发明专利的奖励标准为5000元。其中备注:所奖励资金一次性发放给第一发明人,第一发明人享有对奖金再分配的权利。

十一、离职情况:(一)申请人于2020年7月1日向被申请人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被申请人未按照法律规定、公司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书》和《劳动合同主体变更三方协议》及时足额支付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工资差额、经济补偿、企业年金等。

(二)被申请人确认已收到申请人发出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但认为已经足额支付申请人劳动报酬,不应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被申请人于2020年7月2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载明申请人2017年3月1日入职,因个人与单位存在劳动争议并主动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为由提出离职,劳动合同于2020年7月3日证书解除。

一、关于2018年11月至2020年7月工资差额争议

申请人主张工资由2018年10月以前16162元/月降低为2018年11月以后的12632元/月。经查,被申请人根据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发<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派驻珠海地区工作人员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海油工程人〔2013〕52号)的规定自2013年11月11日起发放申请人驻外补贴、探亲包干费及住宿费,该规定执行年限暂定为五年,截至2018年11月17日执行期满,被申请人于2018年11月18日起停止发放申请人驻外待遇。被申请人又根据经董事会审批通过《2018年度调薪及员工驻外待遇停止后调整方案》,自2018年11月18日至2020年7月期间发放申请人驻外期满补偿金1020元/月。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的规定,被申请人按照上级母公司的文件规定期满停止发放申请人驻外待遇并无不妥。而被申请人根据《2018年度调薪及员工驻外待遇停止后调整方案》执行发放申请人2018年11月18日至2020年7月期间每月1020元的驻外期满补偿金,是被申请人为使员工工资水平接近市场平均值,而保障员工福利的做法,该方案经过董事会审批通过,属于用人单位保障劳动者福利待遇用工自主经营管理权限范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综上,被申请人2018年11月至2020年7月期间对申请人驻外待遇的调整并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故本院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支付克扣其上述期间工资70600元的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申请人主张根据申请人与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书》以及《劳动合同主体变更三方协议》的内容,被申请人不应按照综合计时工作制,以及《专项集体合同》中关于加班工资计算基数计算申请人的加班工资。被申请人应按照标准工时工作制计发其2014年1月至2020年7月期间的加班工资。被申请人主张已按照《加班费支付标准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支付标准足额向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主体变更三方协议》其中约定因本次变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海工珠海和被申请人根据实际发生各自承担,但依法应向申请人支付的费用(如有)应由海工珠海承担。因此,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14年1月至2017年2月期间加班费没有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二)关于适用何种工时工作制争议。根据《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劳社办〔2009〕40号)的规定,珠海市不再审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指定规章制度或事实方案,并经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本案中,被申请人于2016年5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表决通过使用综合工时制,符合上述规定。且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17年3月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明确约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该合同书是双方截至仲裁开庭时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本院对申请人关于应适用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主张,不予采信。

(三)关于计算加班工资基数争议。申请人主张计算加班工资基数应以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计算,不应以《加班费支付标准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准。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本案被申请人与工会委员会订立《加班费支付标准专项集体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另根据《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第十一条“职工方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可以提出工资增长、不增长或者负增长的协商要求。”,本案中,《加班费支付标准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的时间晚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书》的时间。在集体合同中,劳动标准是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对个人劳动合同起制约作用。该专项集体合同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四)加班工资支付情况。申请人主张2017年3月至2020年7月期间休息日加班873小时,法定节假日加班336小时,夜班加班50小时,补休共98小时。但是申请人提供的《工时表》未有被申请人盖章及负责人签名,且均为电子记录,复印件中大部分数据看不清晰。本院对申请人提供的《工时表》不予采信,对申请人主张的加班时间不予采信。本院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加班申请单》统计2017年3月至2020年7月期间申请人休息日加班共计742小时,法定节假日加班48小时。根据《加班费支付标准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申请人主管岗位,标准工作时间以外或休息日加班费标准为45元/小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标准90元/小时。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上述期间休息日加班工资33390元(742小时×45元/小时)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4320元(48小时×90元/小时)。根据被申请人提供的工资明细表被申请人已支付申请人2017年3月至2020年7月期间加班工资合计54810元。

综上,被申请人已足额支付申请人2017年3月至2020年7月期间加班工资。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14年1月至2020年7月期间加班工资元的仲裁请求缺乏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六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2.《关于鼓励公司员工申报专利的通知》载明“截止日期暂定年底,视情况延长。备注:所奖励资金一次性发放给第一发明人,第一发明人享有对奖金再分配的权利。”,表明该通知的有效性及持续性处于待定状态,在被申请人未提交证据证明已经终止该通知或已被新的文件替代的情况下,应继续按上述通知相关条款执行。本案涉及专利其中1项为实用新型专利,1项为发明专利,申请人均为该实用新型专利的第一发明人。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专利奖金共计8000元(3000元/项×1项+5000元/项×1项)。另,申请人主张2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并非第一发明人,根据《关于鼓励公司员工申报专利的通知》的规定,所奖励资金一次性发放给第一发明人,第一发明人享有对奖金再分配的权利。因此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该2项实用新型专利奖金缺乏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另,申请人提供专利号为ZL 4110.7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专利权人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并非被申请人。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该项实用新型专利奖金缺乏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申请人该项仲裁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部分支持。

四、关于企业年金和公积金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关于劳动争议范围的规定,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未缴纳企业年金和公积金的仲裁请求,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处理范围,申请人应另循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院对申请人该两项仲裁请求不予处理。

五、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争议

申请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单方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上述本院认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专利奖金。本院认为,专利奖金并不属于劳动法律法规内劳动报酬的范畴。本院上述对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综上,申请人2020年7月1日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人要求经济补偿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本院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应自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发明专利奖金共计8000元;

二、驳回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17年3月至2020年7月期间未缴纳企业年金77577.6元的仲裁请求;

三、驳回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补缴2020年6月至2020年7月期间未缴纳公积金4926元的仲裁请求;

四、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本仲裁裁决第四项为终局裁决。劳动者对本裁决第四项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第四项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对本仲裁裁决第四项无起诉权,但有证据证明本仲裁裁决第四项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可以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本裁决第一项至第三项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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