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上班辞职4号私企不交社保算工作经历吗单位交没有

第一部分:政策理论知识
答:人事代理,是指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人事部门组织批准或授权指定的人才服务机构,受单位和个人委托,运用社会化服务方式和现代化手段,按指定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为其代办的相关人事业务。简单地说,就是把"单位人"转变成"社会人",实现人事关系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即单位管用人,而一些具体的人事管理工作,如档案管理、计算工龄、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评定职称、档案工资调整、出国政审公证、代办社会保险、接转党团组织关系、五大毕业生、职高(高中)毕业生录工手续等,由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业务是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授权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面向社会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的以人事档案管理为核心的社会化人事管理服务。其主要内容有:
(1)人事档案管理:审核鉴别档案中的具体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调整档案工资、办理工龄计算、转正定级等手续;
(2)职称评定:每年根据北京市人事局的要求,现改为社会化评审。(具体可查阅人事局网站);
(3)代办个人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包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
(4)以档案为依据出具各项证明材料;
(5)办理北京市内户口的落户和管理工作;
(6)按个人的要求为其办理招工;
(7)接转党组织关系。

2、人事代理的意义是什么?
答:1995年12月人事部正式提出推行人事代理制。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人事代理发展迅速,其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和规范,越来越多的单位选择了人事代理。实行人事代理,克服了传统人事制度的一些弊端,解决了流动人员的后顾之忧,促进了人才的合理流动。

答: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具有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考研证明等,都需要提供档案中一些相关材料。人事档案包括下列内容:履历材料、自传材料、鉴定材料、考核材料、政治历史问题的审查材料及甄别、复查材料,参加党、团组织的材料,奖励及模范先进事迹材料,处分、取消处分和甄别复查材料及其他犯错误的材料,任免呈报表,晋升技术职务、学位、学衔审批表,出国人员审查表、调整工资审批表、工资登记表,离休、退休、退职审批表等材料。

4、什么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答: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1)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5、档案的分类有哪些?
答:(1)按身份分为:干部档案;工人档案;
(2)按档案转入的渠道分为:机关、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全额拨款)、企业、街道(社会招工)、部队(复转军人)、外埠进京等。

6、接收档案应审核的基本材料有哪些?
答:(1)78年高考恢复后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应有派遣证,如非派遣到单位,应有《吸收录用干部审批表》或《聘用干部审批表》,工人应有个人或集体招工表;
(3)历年工资审批表(企业94年后不再有调资表);
(4)94年后的年度考核表(机关、事业单位);
(5)干部履历表(企业是职工登记表);
(7)参加兵役的应具备《入伍登记表》或《入伍通知书》,转业或复员时,应具备《军队干部转业审批表》或《退伍登记表》和到复转安置办的安置通知书;
(8)在正式招工之前曾做过临时工的应有《待业青年工龄审定表》作为工龄认定的依据(在年期间);
(9)插队或在兵团务农的应以招工表上的插队记录或85年的插队期间工龄证明为依据;
(10)外省市入京人员,档案中应有入京的正式审批手续;
(11)工作调动的日期要求明确,以确定调入、调出的具体时间,档案存在人才或职介中心的时间应该明确,并有存档人员登记表(附本人简历);
(12)行政介绍信和工资转移介绍信要齐全。
注:航天、医药、海洋等系统内办学校毕业后,在本系统单位工作,可无派遣证,但应具备学员见习期转正定级表。

7、干部身份存档档案应必备的材料哪些?
答:(1)高中以上的学籍材料;
(2)《大中专业毕业生派遣通知书》;
(3)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一年后应有转正定级表(转正定级的单位应与派遣单位一致);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定级工资表;
(4)干部履历表或职工履历表(每次跨单位的履历);
(5)机关、事业单位历次工资晋升表及年度考核鉴定表;
(6)工资与行政(或干部)介绍信(工资信上应注明档案工资情况);
(7)职称材料(包括:初级、中级、高级);
(8)如果是1992年10月以前参加工作的,或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转到人才的,应有保险视同缴费的工龄审定表,如果户口在外地,则不需要保险视同缴费的工龄审定表。

8、工人身份存档档案应有哪些材料?
答:(1)工资与行政介绍信,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工资信上应注明档案工资情况);
(2)有招工表及招工后半年的定级表(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定级工资情况);
(3)占地农转工人员档案应当有《占地农转工招工审批表》;
(4)如果是1992年10月以前参加工作的,需要有视同缴费的工龄审定;
(5)如果是1992年10月以后参加工作以实际缴纳保险费为准。

9、军人档案中应具备哪些材料?
答:(1)应有入伍登记表及退伍登记表,基本学历材料及在部队的相关材料;
(2)复员人员,不安排工作的,应有自谋职业协议,档案存在当地职介,由职介核定其连续工龄;
(3)转业人员,军转安置办出具的分配介绍信;

10、存档人员的年龄如何掌握?
答:男同志不分干部身份和工人身份,其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干部身份的女同志,年龄不超过50周岁;工人身份的女同志,年龄不超过45周岁。如属提前退休的,需按劳动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11、开具档案调函应注意的问题?
答:(1)了解其户口性质(中心不接收农村户口人员的档案);
(2)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调动的人员,应有单位出具“事业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职和辞退的人员,应告知其在一年内来中心办理恢复干部身份手续;
(4)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除名、自动离职的人员,应先转到户口所在区的街道办理求职证,再办理招工和存档手续。

答:辞职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主动提出与原所在单位脱离关系。(单位三个月内必须给做出答复)。

答:辞退是指因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单位主动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解除工作及人事关系。

答:除名是指由企业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

15、社会保险视同缴费工龄如何计算?
答:(1)86年10月至92年10月招收的合同制工人,都应缴纳社会保险,没有缴纳记录的,一律不予认定视同工龄,应回原单位补齐合同期间的保险;如合同工转为固定工,其92年10月之前固定工工作期间应计算工龄;
(2)70年至78年国家职工在校学习期间应计算工龄;
(3)79年以后考入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国家职工,在校学习期间不计算工龄,上学前的工龄与参加工作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4)在职职工读硕士、博士期间应计算工龄;自费留学,从出国之日起不计算工龄,但在国外读博士期间计算工龄;事业单位停薪留职,只保留1年工龄。,超过1年的不计算工龄,如回来重新工作的,中间停薪留职时间扣除;
(5)部队干部转业,待分配期间不计算工龄;
(6)事业单位职工被辞退,档案长期存放在街道,现又重新招工缴纳养老保险,其辞退前的工龄与重新招工后的工龄合并计算,在街道待业期间的时间应扣除。

16、受处分人员的工龄如何计算?
答:(1)工作人员受过开除或者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他们受处分以前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以前主要依靠工资为生活来源的劳动时间,可以计算为一般工龄。([59]内人福字第740号);
(2)国家职工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仍留原单位继续工作的,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在缓刑期间,可以计算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应从恢复政治权利后重新计算。(劳人险局[1982]2号);
(3)职工中已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其在劳动教养期间,不论是否开除公职,均不计算连续工龄。未开除公职的,其劳动教养前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连续工龄;开除公职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劳人险函[1984]15号)。

17、事业单位辞职、辞退、除名人员的工龄计算?
答:(1)辞职、辞退人员的工龄计算:
职工经单位批准办理辞职或辞退手续的,其连续工龄的计算,根据人调发[1990]19号的有关规定,辞职、辞退前和被录用后的工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2)除名人员的工龄计算:
职工被单位除名的,根据京人发[1997]54号文件的规定,除名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18、1970年至1979年入大、中专学习的国家职工如何计算连续工龄?
答:1970年以前进入高等或中等专业学校学习的国家职工,学习期间照发原工资的,学习期间及调派学习前后的连续工龄合并计算。离职考入各类学校发给助学金的,学习期间不计算工龄,学习前后的连续工龄合并计算。
1970年至1978年进入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或技工学校学习的国家职工,其学习期间都应计算为连续工龄。
1979年以后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习的国家职工,学习期间一律不计算工龄,入学前和毕业后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可以合并计算。

19、下乡知识青年的工龄如何计算?
答:(1)凡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在他们到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在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他们参加工作的时间,从下乡插队之日起。返城后等待分配工作的时间,不计算工龄。在1962年至“文革”开始前,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他们到城镇参加工作后,在工龄计算上可以仿照上述办法。
见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劳人培[1985]23号);
(2)知识青年在插队(插场)期间参军,其入伍前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军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3)知识青年在插队(插场)期间曾被劳动教养或判刑,其劳动教养期间不计算连续工龄,劳动教养前和劳动教养后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被判刑的,其服刑期间及服刑前的劳动时间不计算连续工龄;
(4)“文化大革命”期间,由组织动员随父母去“五七”干校的子女,办理了知青下乡手续或由原是下乡证明,在“五七”干校正式参加劳动和分配的,其户口迁入至迁出“五七”干校的时间,可以计算为工龄;
(5)下乡知识青年在1970年—1978年期间,从农村被推荐或考入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学习的,其在校学习时间,可以计算为工龄。1979年以后考入上述学校的,在学校学习期间不计算为工龄。下乡知识青年,经组织批准回城待业期间考入各类学校学习的,其在校学习的期间,不得计算为工龄。经组织批准回城招工后,擅自离职上学的,其在招工后工作时间与在校学习时间不得计算工龄。他们的工龄,可将其下乡参加工作的时间与毕业分配后的时间合并计算。

20、复员、转业军人的工龄如何计算?
答:(1)退伍的义务兵的军龄计算,其入伍时间,要从县(市)革命委员会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起计算;退伍时间,要以批准退出现役之日为准计算军龄。见国家劳动总局《转发有关军龄计算问题的两个文件》([77]劳薪字33号);
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兵役,为服现兵役的军龄,满10个月的,按周年计算。见国务院《关于发布〈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的通知》(国发[号);
(2)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由国家分配到企业、事业或国家机关工作的,其军龄应与参加企业、事业或国家机关工作时间合并计算连续工龄。([63]中劳薪便字第260号);
(3)复员退伍军人,回到农村参加农业生产以后,又到企业、事业或国家机关工作时,其军龄应与参加企业、事业或国家机关工作之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农村参加农业生产的一段时间不得计算工龄。([63]中劳薪便字第260号);
(4)关于复员、退伍军人的工龄计算问题,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条和四十条的规定精神,革命军人不论是由部队直接转入或者是复员(包括回乡参加农业生产)以后又转入企业工作的,他们的军龄都应计算为本企业工龄。([61]中劳薪字第78号);
革命军人复员、退伍后,再考入各类学校学习的,学习期间不能计算工龄,原在部队时的军龄,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21、学习期间的工龄如何计算?
答:(1)职工(包括学徒工和转入企业工作的革命军人)经组织上调到上级机关举办的(包括本厂矿企业和受上级机关委托举办的)党校、干部学校、技工学校或政治、文化、业务训练班,作为在职学习时,在学习期间由原企业支付工资的,除了病伤医疗待遇按学校规定处理外,其本人及供养直系亲属可继续享受本企业的劳动保险待遇;学习期间计算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如果是离职学习时,在学习期间不由原企业领取工资,而按本人工资百分比例领取助学金的,有关他们的劳动保险待遇按学校规定处理,学习期间可作一般工龄计算。其学习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可合并计算。([58]保险字第342号);
(2)1970年以前进入高等和中等专业学校学习的国家职工,在学习期间的工龄计算,仍按原劳动部工资局1962年10月13日[62]中劳薪字第292号文件执行,即:“由于工作需要经行政上调派到各类学校学习,在学习期间照发原工资的,其学习期间及调派学习前后的连续工龄,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由本人申请经领导批准离职考入各类学校学习,学习期间由学校发给助学金的,学习期间不能计算工龄,其学习前后的连续工龄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80]教计字279号);
(3)1970年至1978年进入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习的国家职工工龄计算,应按国务院国发[1973]39号,81号文件及1977年11月11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77]教计字420号、[77]财事字365号、[77]劳薪字369号文件执行,即“国家职工,进入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学习,……其学习时间,都应计入为连续工龄”。([80]教计字279号);
(4)1979年以后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习的国家职工其工龄计算,按1979年8月4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79]教计字315号、[79]财事字194号、[79]劳总薪字69号文件执行,即:“考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国家职工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计算工龄。入学前和毕业后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可以合并计算”。([80]教计字279号);
(5)因“文革”延期分配工作的一九六六至一九六九届大专院校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其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从应毕业当年的九月一日(春季毕业生从应毕业当年二月一日)起计算,其中因个人原因超过当时规定报到期限的,其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从本人报到之日开始计算。(人薪发[1994]43号);
(6)国内博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龄计算问题,仍按《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号)有关规定办理。(教高[号);
(7)在职人员考取国内硕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工龄。(教高[号)。

22、核定工龄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1)92年10月以后在企业参加工作的以实际缴费计算工龄;
(2)92年10月前后都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员工,工龄截止从事业单位调出时间算;
(3)档案中缺派遣证,又无法补齐的,应让原工作单位出具参加工作的时间及招接收方式证明;
(4)档案中缺少在中介部门存档转移的行政介绍信、工资转移单,无法确定工作转移调动的具体时间,也让各单位补齐或分别出具在单位工作的调入、调出时间的证明;
(5)在事业单位的档案,如一些出版社、研究所及事业单位分支机构应出具一张由原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开出的事业单位证明;
事业单位自1999年11 月起缴纳失业保险,转入时应有失业保险证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2003年1月缴纳社会保险;
(6)外地进京的档案应同时转入养老保险关系,如未参统的应让其出具在原工作所在地未参加保险的证明。

第二部分:工作流程及办理须知
23、个人存档办理流程:
(1)本人持身份证到人才中心开具调函,领取相关表格,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同时出示书面委托书;
(2)持《商调函》、《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调查表》回原档案存放单位调出档案及行政、工资介绍信,“近期表现及生育调查表”需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盖章并放入档案;存档人员填写《流动人员登记表》封面及第一页内容;
(3)将档案及行政工资介绍信、《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调查表》、《流动人员登记表》一并交回人才中心,领取存档合同,按规定交纳存档费(15元/人/月)。

24、单位存档办理流程:
(1)由委托存档单位人事负责人持单位介绍信及拟调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原档案存放单位名称,非北京户籍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由本人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到人才中心开具调函,领取相关表格;
(2)持《商调函》、《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调查表》回原档案存放单位调出档案及行政、工资介绍信。“近期表现及生育调查表”需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盖章并放入档案;存档人员填写《流动人员登记表》封面及第一页内容;
(3)将档案及行政工资介绍信、《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调查表》、《流动人员登记表》一并交回人才中心,领取存档合同,按规定交纳存档费(20元/人/月)。

25、档案调出的流程:
(1)本人办理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存档合同书或IC卡 、档案接收单位开具的商调函(单位集体存档需带单位同意调出的介绍信);
(2)由他人代办者,需携带本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商调函(单位集体存档需带单位同意调出的介绍信);
(3)同时转出在我中心的集体户口、党组织关系、社会保险关系;
注意:未做转正定级手续的毕业生做完转正手续才可以调出。
(4)在我中心个人缴纳保险的人员,根据社保中心办理的时间(每月15日-23日)保险才能转出,所以档案和保险都在我中心办理的存档人员在办理档案调出时,需在这段时间办理。不在我中心个人缴纳保险人员,不受此时间限制;

26、单位查阅人事档案须知:
(1)查阅档案,需出具单位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的介绍信,查阅人身份证件,提供被查阅人的姓名、存档号或身份证号码;
(2)查阅人事档案的单位需派中共党员进行查阅;
(3)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4)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5)借用、查阅档案的单位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
(6)公安局、安全局、检察院、法院等因工作需要,需从档案中取证的单位,需提供取证介绍信,经档案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制。

27、单位借阅档案须知 :
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需出具单位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的介绍信,说明借档理由,经过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借出时间本市不超过两周,外地不超过一个月。借阅人应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或向他人透露档案内容。
目前可以办理档案外借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办理退休手续及工龄审定借档需提供:
(1)社保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2)委托存档单位介绍信;
(5)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存档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有害工种提前退休手续借档需提供:
(1)原从事有害工种的工作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2)委托存档单位介绍信(个人存档不用提供);
(5)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存档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借档需提供:
(1)国家机关、正规院校出具的商调函;
(4)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存档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委托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8、人事档案材料归档须知:
存档期间形成的个人档案材料应及时交由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档案,归档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是已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
(2)内容完整、真实、有效、文字清楚、对象明确;
(3)需要由本人签字的材料应有本人签字;
(4)文字材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5)归档材料应为原件,复印件不得归档。

29、辞职或辞退人员办理恢复干部身份的时间?
答:(1)必须从批准辞职或辞退之日起一年内来“我中心”办理;(根据人发[1992]18号文件 、人发[19 91] 14号文件,辞职、辞退人员一年内到全民、集体、三资企业工作,保留该同志的干部身份);
(2)如一年内到私企或无工作单位的不再保留干部身份;
(3)辞职后继续上学也不再保留其干部身份。

30、辞职或辞退人员办理恢复干部身份所需材料及办理步骤?
答:(1)现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三资”企业);
(2)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聘书、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聘书或合同的签订时间应在辞职日期后);
(3)将所需材料送工作人员审核;
(4)填写《辞职、辞退人员干部身份证明书》一式三份、《辞职证明书》或《辞退证明书》一式三份。(单位留存一份、本人一份、档案内保存一份);
(5)辞职、辞退的公务员恢复干部身份,填写《公务员辞职、辞退干部身份证明书》;
(6)恢复身份后需做工龄认定;
(7)将有关材料归入档案。

31、委托单位立户所需要的材料?
答:凡在北京市依法成立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或外省市驻京企业均可委托本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相关事宜。
单位开户所需要的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公章。

32、委托代理单位办理立户的程序?
答:(1)填写《人事代理协议书》(一式二份);
(2)委托单位、本中心分别签字盖章,双方各执一份;
(3)填写《立户单位信息表》;
(4)统一编号,将委托单位信息录入系统;
(5)缴纳立户费200元。
33、委托存档单位的管理办法:
(1)委托存档单位应于签订协议之日向人才中心备案公司印章,之后委托存档单位办理的一切事宜均以备案印章为准;
(2)签订存档协议的单位应确定一名人事负责人,确保与人才中心正常的工作联系,如单位情况、人事负责人发生变化,请于一个月内书面通知人才中心进行变更;
(3)原则上委托人才中心管理的聘用人员应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人事关系在北京地区单位;
(4)委托存档单位应积极配合人才中心做好委托存档人员相关人事管理工作。其委托存档人员办理各项人事证明及其他事项时,该委托存档单位须为其出具盖有备案章的介绍信,并提供相关材料;
(5)委托存档单位解聘其委托存档人员时,应向人才中心出具统一格式的书面通知和该人员聘用期内工作鉴定,督促本人于解聘之日起30日内持存档卡、身份证、原合同书及书面通知、鉴定材料到人才中心办理转存或转出手续;
委托存档单位应按协议规定的交费方式、交费标准交付委托存档人员的各项费用。

34、单位委托存档转个人存档流程:
委托存档人员与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后,应自解除关系起20日内,办理档案转存或转出手续。程序如下:
(1)委托存档单位出具《单位委托存档人员解除存档合同证明信》和《单位委托存档人员聘用期内鉴定表》,并结清存档费;
(2)本人持第1项中所列的两份材料、本人的存档凭证、身份证,到人才中心签订个人委托存档合同,交纳存档费;
(3)转个人存档应本人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出具本人亲笔签字的书面委托书,并提交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非北京户籍存档人员与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后,不能转个人存档,须将档案转往原籍组织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
(5)凡国家统一派遣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未转正定级的;新参加工作的合同制工人未定级工资的;军队转业(复员)人员未确定工资的,不能转个人存档。

35、个人存档转单位委托存档流程:
(1)单位人事负责人或存档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原个人存档凭证、存档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人才中心办理转存手续;
(2)应结清个人存档期间发生的费用后再办理转存手续。

36、单位转单位委托存档流程:
(1)原委托存档单位出具《单位委托存档人员解除存档合同证明信》和《单位委托存档人员聘用期内鉴定表》,并结清存档费;
(2)新单位人事负责人或存档人员持《单位委托存档人员解除存档合同证明信》和《单位委托存档人员聘用期内鉴定表》、《新单位介绍信》、原存档凭证、存档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人才中心办理转存手续;
(3)凡国家统一派遣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未转正定级的;新参加工作的合同制工人未定级工资的;军队转业(复员)人员未确定工资的,档案不能转存。

37、开具办理涉外公证介绍信须知:
(1)如实填写“公证介绍信”中所需办理的公证项目;
(2) 交验与所办公证项目相关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如不能亲自办理,受托人需持本人的身份证和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办理公证;
(4) 单位委托存档的须提供单位同意办理介绍信。

38、办理因公出国 ( 境 ) 政审须知 :
办理因公出国应出具政审函应提交以下材料 :
(1)委托代理单位出具的工作鉴定及同意其随同出境的证明信;
(2)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复印件;
注: 如需要在表上签署意见需提交《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

39、开具有关证明须知:
(1) 委托存档人员要求出具有关证明的,应出示存档卡、存档人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单位委托存档的还应出示委托存档单位介绍信;
(2) 人才中心对存档人员档案中已记载材料可按规定对外出具证明。未记载的特殊情况需要证明的,本人或单位应提供与所办内容相符的材料后,视情况对外证明;
(3) 委托存档的单位和个人应按时交纳档案管理费,如未按时交费的,需补齐费用后方可提供服务。

40、办理转正定级的范围及程序?
答:人事档案存放在我中心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应来我中心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1)申请人到本中心领取《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由本人按规定填写,考核内容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态度和组织纪律四个方面;
(2)将填写好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交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我中心(转正定级单位需与派遣单位一致);
(3)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
(4)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5)申请人按规定缴纳服务费;
(6)将有关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41、办理招工手续须知:
根据原《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招聘职工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就发〈1996〉184号)文件精神,办理招工就业手续按以下规定:
(1)用人单位在办理招工手续时,应出示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2)招用城镇失业人员的,应持《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求职证》;招用城镇人员的档案在原毕业学校的,应持《学校档案移交花名册》;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4)按要求填写《招聘职工花名册》和《北京市城镇人员就业登记卡》、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5)以上材料由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到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审核并在《招聘职工花名册》上加盖《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城镇招工专用章》,然后由用人单位持花名册到招用人员档案所在街道或学校提取档案;
(6)提取档案时,由档案所在街道或学校在《招聘职工花名册》上加盖公章。再经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心中审核无误后,在《北京市城镇人员就业登记卡》上加盖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城镇招工专用章。
(7)《北京市城镇人员就业登记卡》作为劳动者就业经历的凭证,存入本人档案。

42、申报专业技术职称须知:
根据 2005 年北京市人事局职称工作意见及安排,从 2005 年起取消国家统一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符合认定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岗位需要直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没有初级职称,只要符合学历和专业工作年限要求,可以直接申报中级。实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的 16 个系列的高、中、初级评审全部为个人网上申报,直接报送北京市人事局指定的评委会。由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执业)资格考试
依据当年北京市人事局或人事考试中心的该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执业)资格考试通知的文件要求和本人档案的记载,为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的存档人员的考试报名表进行审核盖章。报名者需如实填写表格,贴好相片、工作单位加盖公章后到我中心审核盖章。同时交验存档卡、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全部要原件)。
(2)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依据北京市人事局有关文件及专业评委会要求和本人档案的记载,为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存档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及相关证件进行审核盖章。申报人员需如实填写表格,贴好相片、并由工作单位盖章后到我中心审核盖章,同时交验存档卡、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称计算机、外语成绩及其他相关证件(全部要原件)。

43、立户单位申请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指标条件?
答:凡在我中心立户的人事代理单位,符合以下条件,均可申报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指标:
(1)立户时间一年以上;
(2)注册资金500万以上;
(3)营业额在1000万以上或上缴利税在100万以上;
(4)存档人员80人以上。

44、立户单位接收的非北京毕业生的条件?
答:本科以上学历、国家统招统分的应届毕业生。

45、代理单位申请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指标时间及程序?
答:(1)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指标的申报时间一般是当年10月底申报次年的指标计划;
(2)工作人员审核立户单位的资质条件;
(3)汇总各单位申报计划;
(4)通过计算机上报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部市场司审批;
(5)指标下达后通知申报单位及接收注意事项。

46、代理单位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办理程序?
答:(1)代理单位将欲接收的京外毕业生的三方协议、成绩单、毕业生推荐表、统招统分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报送我中心审批;
(2)经我中心审批通过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市场司审批;
(3)部里审核通过后由我中心向申报单位发放毕业生接收函、报到须知;
(4)毕业生持接收函、就业协议书回学校办理派遣及迁户口手续;
(5)毕业生将报到证、户口卡或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我中心审核(户口在原籍的需提交户口薄原件);
(6)上述材料审核通过后,按市场司规定的时间办理毕业生落户手续。

47、代理单位申报京外调干的条件?
答:凡与我中心建立人事代理关系满两年的企业,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提出申请:
(1)在京注册时间满3年;
(2)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年营业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4)年上缴税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免税企业需提交有关部门开具的免税证明);
(5)委托存档的人数在80人以上。

48、京外调干人员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且为拟调入单位出资人或法人代表;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且在拟调入单位担任副总裁、总裁职务满2年;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且在拟调入单位担任重要职能部门领导职务满3年。
49、立户单位申报京外调干的时间及办理程序?
答:每年6月初至次年5月底为一申报受理周期。在受理周期内,人才中心按照部里下达的京外调干指标分季度进行申报,一般为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为集中申报受理时间。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由拟调干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将有关材料报人才中心审核;
(2)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申报单位正式填写相关报表,并由工作人员按照规定时间上报人事代理处汇总;
(3)人事代理处负责复查并起草备案申请文件,报中心领导审批;
(4)将有关材料上报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部市场司审批;
(5)审批通过后,通知单位办理落户相关手续。

50、立户单位申报京外调干人员需报送的材料?
答:(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与人才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协议复印件;
(3)单位上一年度的上缴利税证明;
(4)单位的书面申请(主要内容:企业的基本情况、调干的理由、拟调入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突出业绩等);
(5)主调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评审表)、职务任职文件复印件、干部身份证明(非统招统分学历人员);
(6)随调人员京内单位同意接收函;
(7)调(迁)入人员常住户口卡、结婚证、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独生子女证(二胎需附准生证)复印件及在校证明;
(8)《因工作需要拟调人员办文备案表》一份;
(9)《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51、解决夫妻两地分居人员应符合的条件?
答:该同志应为我中心委托存档的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民办院校及民办科研机构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
(2)博士学位获得者;
(3)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4)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者;
(5)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者;
(6)大学本科毕业八年且年满30岁并分居满两年的专业技术人员。

52、申报解决夫妻分居的程序?
答:(1)在京一方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用人单位提交单位及申请人基本情况报告;
(3)申请人填写《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办文备案表》和《调动人员登记表》;
(4)工作人员审查并写出报告;
(5)报中心领导审批;
(6)上报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部市场司审批。

53、申报解决夫妻分居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1)《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办文备案表》一份;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3)京内申请人考核材料。
(4)申请人北京常住户口卡原件、复印件。
(5)申请人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6)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7)拟调京人原单位同意调出函。
(8)接收单位同意调入函。

第三部分:实际操作及案例
54、什么情况下需办理改派手续?
答:凡见习期(报到后工作未满12个月)的毕业生,因故变更用人单位的,需办理改派手续。

55、应届毕业生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答:(1)应届毕业生在派遣后一年之内,由于工作变动可办理改派手续;
(2)本人持身份证原件从档案中借出派遣证;
(3)本人持原派遣证和报到证、新工作单位的接收函、原工作单位退函回学校办理改派手续;
(4)本人携带新派遣证、新单位调函、本人身份证来我中心将档案调出(单位存档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的单位介绍信,委托他人办理须持本人签字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
(5)本人持档案到新工作单位办理报到和存档手续。

56、如果派遣单位注销或破产了,毕业生该如何办理转正定级?
答:(1)毕业生见习期(报到后工作12个月)未满,派遣单位注销或破产了,可以重新做改派手续后,从改派之日起满1年,由新派遣单位负责办理转正定级;
(2)见习期已满,派遣单位注销或破产的应由工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再由现工作单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57、应届毕业生见习期内应征入伍,人事档案应怎样办理?
答:本人应持武装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征兵介绍信,持本人身份证来我中心提取人事档案。

58、个人存档人员要求开具失业及无收入证明,应怎样办理?
答:在我中心的个人存档人员,都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我单位对个人存档人员,只能开具“存档证明”和“该同志未在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的证明,无法证明其收入及失业情况。如存档人员需要失业证明,建议其将档案转到户口所在区街道,办理失业登记,再由街道出具相关证明。

59、夫妻双方均系再婚无子女,如何办理生育服务证?
情况一:女方系本中心存档的北京市户籍的育龄妇女,持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个人存档带身份证,单位存档带单位介绍信),到本中心领取一胎《生育服务证》,由我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审核证件并填写生育服务证及盖章。
注:婚姻状况填写:再婚。
情况二:男方系本中心的存档人员,持在女方单位领取的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个人存档带身份证,单位存档带单位介绍信)到我中心审核盖章。
注:婚姻状况填写:再婚。
情况三:如申请人系我中心存档的外省市户籍,持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单位介绍信,由我中心出具婚育状况证明信后,再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生育服务证。

60、夫妻双方均系再婚,且均生育过子女,请问这对夫妻可否再申请生育服务证?

61、女方是北京市户籍的育龄妇女,如何办理生育一胎《生育服务证》?
(1)女方达到晚育年龄(24周岁以上);
(2)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
办理时间: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
办理程序:申请人向本中心申请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双方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职介、人才存档的,存档处盖章);户籍地居委会盖章;男方外地的,在单位盖章处盖其户籍地街道或乡镇计生部门公章,最后由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审批,交由申请人保存。
(1)《结婚证》(再婚的还需带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
(2)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薄》原件;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4)男方外地的,需男方户籍地出具婚育状况证明,加盖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和村(居)委会两级公章。

62、男方为北京市户籍,女方为外省市户口,如何办理一胎《生育服务证》?
(1)女方达到晚育年龄(24周岁以上);
(2)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
(3)在女方户籍地未办理过生育服务证,拟在京直接办理《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办理时间: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
办理地点:男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
办理程序:申请人先到男方户籍地社区居委会登记,然后向街道计生办申请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男方单位(职介、人才存档的,存档处盖章;)和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分别在《生育服务证》上签署意见并盖章,最后由男方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办审批盖章,交由申请人保存。
(1)女方户籍地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需要加盖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和村(居)委会两级公章;
(2)女方在原籍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结婚证》(再婚的还需带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
(4)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薄》原件;
(5)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6)男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户籍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男方婚育情况证明。

63、女方为北京市户口,如何办理二胎《生育服务证》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单位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2)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3)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单位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4)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5)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主管机关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且已怀孕的;
(二)两个孩子之间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
办理地点: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
办理程序:申请人向女方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双方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在人才,职介存档的,由存档部门盖章),持相关材料到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申请办理,街道计生办初步审核后将材料转交区人口计生委审批,区人口计生委批准后,由街道计生办将《北京市生育服务证》转交申请人保存。
(1)《结婚证》(再婚的还需带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
(2)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薄》原件。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另外,以下材料根据情况提供:
(1)男方外地的,需提供男方户籍地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证明上要加盖区(县)计生部门、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和村(居)委会三级公章;
(2)依法收养过子女的,需要出具指定医疗机构的不孕诊断证明和民政部门的收养登记证;
(3)一孩病残的,需要出具一孩病残的医学诊断证明;
(4)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需出具双方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另外还需要双方父母单位出具独生子女证明;
(5)丧偶的,需要出具原配偶的死亡销户证明;
(6)夫妻双方均为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的,需要出具调出地区(县)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证明;
(7)对于职介或人才存档人员,若男方40周岁、女方35周岁以上初婚的,除存档处盖章外,还需要户籍地社区居委会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64、男方为北京市户口,女方为外省市户口,如何办理二胎《生育服务证》?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单位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2)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3)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单位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4)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二)两个孩子之间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
(三)在女方原籍未办理过《生育服务证》,拟在京直接办理《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办理地点:男方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
办理程序:申请人向男方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男方单位和女方户籍地区(县)计生部门分别签署意见并盖章,女方提供三级婚育情况证明,由男方单位计生干部持相关材料到男方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申请办理,街道计生办初步审核后将材料转交区人口计生委审批,区人口计生委批准后《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由街道计生办转交申请人保存。
此外,一孩病残的,还需要经过病残儿医学鉴定程序。
(1)女方户籍地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证明上要加盖区(县)计生部门、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和村(居)委会三级公章;
(2)女方在原籍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结婚证》(再婚的还需带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
(4)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薄》原件;
(5)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另外,以下材料根据情况提供:
(6)依法收养过子女的,需要出具不孕症诊断证明和收养登记证明;
(7)一孩病残的,需要出具一孩病残的医学诊断证明;
(8)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需出具双方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另外还需要双方父母单位出具独生子女证明;
(9)丧偶的,需要出具原配偶的死亡销户证明;
(10)对于职介或人才存档人员,若男方40周岁以上初婚的,除存档处盖章外,还需要户籍地社区居委会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65、男方为北京市户口,女方为外省市户口,如何办理第一个子女的随父入户手续?
答:情况一:新生婴儿常住户口登记(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子女办理随父入户换证手续)
(1)新生儿于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
(2)在此之前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
(3)在女方原籍办理过第一个子女生育证明;
(4)符合《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5)新生儿在女方原籍未登记过常住户口、申请随父直接登记北京市常住户口。
办理地点:男方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
办理程序: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男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申请办理,由街道计生办审批换发《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如存档人需要出具婚育证明,持以下必备材料到我中心申请办理。申请人再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到男方户籍地公安部门登记户口。
(1)女方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地第一个子女生育证明(生育证);
(2)女方户籍地出具的女方婚育情况证明,需要加盖 (乡、镇)计生部门和村(居)委会两级公章;
(3)男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户籍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男方婚育情况证明;
(4)女方在原籍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结婚证》(再婚的还需带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
(6)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薄》原件;
(7)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8)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情况二:户口迁移(2003年8月7日以前出生的子女办理随父迁移户口手续)
(1)子女于2003年8月7日以前出生,且年龄不超过18周岁;
(2)在此之前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
(3)在女方原籍办理过第一个子女生育证明;
(4)符合《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66、子女已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入户,如何申请随父登记北京市常住户口?
答:办理地点:男方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男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申请办理,如存档人需要出具婚育证明,持以下必备材料到我中心申请办理。由街道计生办审批发给《随父入户通知单》,申请人持《随父入户通知单》到男方户籍地公安部门登记户口。
(1)女方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地第一个子女生育证明(生育证);
(2)女方户籍地出具的女方婚育情况证明,需要加盖 (乡、镇)计生部门和村(居)委会两级公章;
(3)男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户籍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男方婚育情况证明;
(4)女方在原籍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结婚证》(再婚的还需带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
(6)夫妻双方及申请人入户子女的《居民户口薄》原件;
(7)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8)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67、如何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二)子女年龄在18周岁内。
办理地点: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女方外地的,可到男方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办理)
办理程序: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女方单位或户籍地居委会(女方外地的,可到男方户籍地居委会)领取并填写《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双方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盖章,(职介、人才存档的由存档处盖章),然后由女方(女方外地的,由男方)户籍地居委会在《申请书》上盖章并登记,申请人将《申请书》报送街道计生办审批发证,《申请书》由申请人代转双方单位存入人事档案。
(1)《生育服务证》;
(3)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薄》原件;
(4)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5)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妥善保存,凭证享受有关计划生育奖励和经济帮助。生育第一胎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夫妻,不予办理《光荣证》,但经过审批后,可以领取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光荣证》丢失的,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可以补办;子女年龄超过十八周岁的,不再补办。

68、如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1)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
(2)子女年龄未满十八周岁。
奖励金额:夫妻双方每人每月5月。
发放办法:有工作单位的,原则上应当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由街道办事处发放的,原则上半年或一年发放一次。申请人应当主动领取,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放;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的,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的,由聘用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的,无工作单位的,由人才交流中心或职业介绍中心出具个人委托存档证明后,由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并发放;
(3)档案关系在街道社保所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1)经单位批准增休三个月产假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至子女满15周岁为止;
(2)生育第一胎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夫妻,不办理《光荣证》,但在经过审批后,可以领取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69、夫妻双方均系中国国籍,在国外生有一个子(女),但未在国内办理《生育服务证》,问子女如何落户?
(1)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2)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薄》原件;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4)子女在国外《出生医学证明》的翻译件(翻译公司的)或公证件;

在公司干了十三年了,只交了六年,想,社保能给补交之前的七年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社保不能断,不能断,不能断!万一断了,能补尽量补!

有个社保断了损失大了的“活案例”。

疫情严重那会,我有个朋友被公司裁员,失业了,正好有补偿(未领失业金),就想趁机会在家休息一阵,等疫情结束再出来找工作。

在家爽了几个月后,不巧,摔了一跤,左小腿粉碎性骨折,手术+住院花了近3万块钱。

因为失业期间没管社保,医保断了,一分钱医药费没给报销,损失惨重。

离职了社保怎么办,要不要管,不管会怎样,断了怎么补救,这是有社保,有医保的朋友都需要了解的信息。

我们说辞职后怎么处理的社保,一般是指职工社保,国家要求企业给在职员工缴纳的五险。

具体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保常和公积金合称五险一金。

确实很多朋友有疑问,五险真的有用吗,每个月工资条扣那么多钱真的值得吗?

很多地方的社保缴纳比例不统一,大致算一下,“五险”一般是在个人上年度月均工资的11-12%之间,“一金”是范围在5%-12%。

换句话说,不算税,单五险一金就让工资打了8折,说好的工资1万,到手就8000。

那五险一金交的钱值不值?

具体看看他们的作用就知道了:养老保险:退休后每月可领养老金,交得越多,领得越多医疗保险:简称“医保”,能报销看病的医疗费。

失业保险:因公司破产或者被解雇导致失业,可领

失业金生育保险:报销生育各项费用,比如产检、分娩费、生育津贴

工伤保险: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申请工伤鉴定后可获补偿

五险的作用也是非常大的。

社保的基本作用参与了我们生老病死的各个环节,作用有多大,我们把医保拎出来看。

之前很多人关注过的深圳罗一笑小朋友,患病住院共产生医疗费用20来万,而医保直接报销了16万多,报销比例高达82%。

说完了社保,顺带说说公积金,它的作用除了最常见的贷款外,在生活中的很多场景中都用得上。

6. 特殊情况全额提取

所以说,公积金可以贷款,可以提取,怎么用都是一大笔钱。

社保断缴后,都有哪些影响?

说了社保很有用,我们再来说说社保断缴的影响。

根据2019年公布的数据,95后换工作的频率是7个月,90后是19个月,80后是三年,70后要到四年以上。

不管是一言不合就辞职,还是综合考虑后辞职,甚至疫情影响,社保断缴在所难免。

在说社保断缴的影响之前,先了解一下连续缴纳时间。

在深圳一家理发店工作的Tony哥,已经交了5年医保,医保卡余额有1万。

后来Tony哥辞职休整,断缴医保4个月,医保连续缴费时间就会清零了。

这个时候,Tony想买车却发现根本没资格;因为在深圳,买车摇号需医保连续缴满2年。而他断了4个月。

但Tony哥的医保1万余额始终还在,他已经累计交了5年医保这一点也不会变!

社保断缴就是指这个连续缴费年限断了,具体说说影响。

五险一金中,对我们作用最大,使用频率最高的当属医疗保险,断缴影响最大也是医疗保险。

居民医保:主要是没有工作单位的人群参加,交一年就保一年

职工医保:主要是上班族缴纳,绝多数地区都是每个月都要缴纳;交够一定年限后(如深圳要求25年),退休后就可以免费享受

相比较而言,职工医保缴费更多,报销福利自然会更好。

职工医保通常会有个人账户,每个月我们自己缴纳的钱就会进入该账户。

平时,去药店买药;医疗费用没有超过免赔额时,都可以刷个人账户的钱。

那医保断缴有哪些风险呢?

影响1:无法报销医药费

绝大部分地区医保断缴第二个月开始就不能再使用;

假如这个时候生病去医院了,那就意味着所有医疗费用都需要自己承担,一分钱都没得报。

当然,属于自己的个人账户的钱还是可以刷的,但是住院等费用就无法报销了。

只有极个别地区,在医保断缴三个月内,补缴后可以报销。

比如成都,如果医保断缴了,在3个月内补缴,是可以享受医保待遇的。

但是如果断缴4个月以上,也不能报销了,必须要重新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2个月以上,发生符合报销费用才能予以报销。

这期间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只能自己掏腰包,医保不会报销一分钱的,损失还是非常大的。

另外,补缴或者继续缴费后,社保卡也有2-3个月的恢复期,期间医药费需要自己准备材料去医保局报销,不能直接刷社保卡,非常麻烦。

有疑问的朋友,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

影响2:每年报销上限会降低

一般来说,医保连续缴费的时间越久,每年的报销上限就越高。

以深圳为例,连续缴满6年以上,每年最高能报销100多万,但新参保不到半年就只能报销 10万。

如果在深圳由于离职或者其他原因,连续断缴3个月以上;

连续缴费时间就会清零,需要重新开始累计,报销待遇相当于重新投保。

这里的清零是指连续缴费时间的清零,个人账户余额是不会清零的。

影响3:商业医疗险保费上涨

市面上的百万医疗险大多分为两个版本,一种适合有医保的人购买,价格便宜;

另一种适合没有医保的人,价格要贵上不少。

以好医保·长期医疗为例,30岁有医保是259元,没医保是657元,保费差了一倍多。

如果医保中途断缴了,会影响到商业医疗险的报销比例。

多数百万医疗险都是使用社保后,剩下部分扣除免赔额后,可以100%报销;如果不用社保,很多产品只能报销60%。

影响4:断缴时间过长,影响退休后医保报销待遇。

虽然医保断缴并不影响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但是如果断缴时间过长,退休之前达不到各地区对于累计时间的要求。

退休后可能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所以说,医保断缴的影响还是很大的。即使要换工作,也要尽量继续缴纳医保。

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产假、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这三部分,我一同事,之前生孩子不仅没花钱,还拿了几万的生育津贴。

各地区对于生育险领取条件有连续缴纳时限的要求:

如果想报销生育险,报销前一般要先缴满一段时间。

但是如果生育险断缴了,没有达到领取要求,就也没有这福利了。

我的另一朋友在怀孕3个月后,辞职回家养胎。

从回家养胎到把孩子生下来,营养费、建档费、检查费、分娩费,还有其他杂七杂八的费用,花了好几万。

因为断缴,所有费用都不能用生育险报销,更没有生育津贴可领,亏大了。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没有断缴,只是缴费时间不够,部分地区保留生育费用发票,可以在补满缴纳时间后,1年内申请报销。

所以,再次提醒大家,准备生娃前最好不要离职,以免导致社保断缴,从而影响报销。

3. 养老保险断缴的风险

我有个朋友经常把养老挂嘴边,向往着天天广场舞,每月养老金,过最时髦的退休生活。

但是养老金的领取是有限制的,还是以深圳为例:

根据国家规定确定养老金待遇领取地为深圳市

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

养老保险要求的年限是累计缴纳,断缴1-2个月,影响不大,养老金领取的数额可能会少一点。

但是如果因为断缴导致退休前养老保险没有缴满15年,领不了养老金,这可就亏大了。

另外,外地户口如果想领养老金,需要在所选养老城市累计缴满10年才可以。

比如想在深圳养老,尽管养老保险累计缴满了15年,但在深圳没有缴满10年,那就不行。

4. 工伤、失业保险断缴

断缴对工伤保险没什么影响,后续新工作衔接好就可以了。

但失业保险的断缴会影响失业金的领取数额。

领取失业保险,一般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果缴纳时间没有满一年,不能领取失业金。另外,失业金能领多久也和缴纳时间有关。

失业保险在领取时间上是有限制的。比如工作 3 年,最长可以领 3 个月;工作 5 年,最长可以领 10 个月。

万一失业,如果因为断缴达不到领取资格的缴费年限,或者少领几个月,都是一笔损失。

对于近来有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朋友来说,公积金千万不能断。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是算连续缴纳时限的。

如果要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前必须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一旦中间断缴1次,也是不可以申请的。

如果公积金贷款已经申请成功,断缴是不会影响你正在还的房贷。

6. 社保断缴的其他影响

除了前述五险断缴的影响,社保断缴对于入户买房摇号挂牌影响也很大,这是安身立命的问题。

以北上广深为例,看看社保是如何影响外地户口买房买车的,具体看看:

外地户口在北上广深入户买房车辆挂牌,都需要社保证明,很多是要求连续缴纳的,城市越是热门,要求越严格。

比如深圳,买房要求在当地连续缴纳5年社保,断一个月都得重新算。

所以,大家在考虑换工作时,一定要照顾到社保。否则社保断缴,不光影响到保障,而且其它权益也受影响。

综上,社保断缴影响真的非常大了,不仅损失大,补缴报销也很麻烦。有条件的朋友一定一定不要断缴。

辞职后,社保要怎么处理

社保断缴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但是生活中,辞职换工作又在所难免,这期间,社保要怎么办呢。

通过以下三种情况,说说辞职后社保的处理办法。

情况 1 :在本地换工作

25 岁的 A 先生是湖南人,毕业后就在深圳工作了 2 年,目前正准备辞职。

假如 A 先生以后还是留在深圳找工作,那么只要在新单位把社保衔接上就可以了。

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公司的社保缴费日是每月 15 号;

所以为了避免出现断缴,最好在交完当月社保后离职,并且让新公司尽快续上。

情况 2:跨省市换工作

如果 A 先生最终决定要逃离北上广深,回湖南老家发展;

那就需要办理社保迁移了,具体步骤如下:

步骤1:登录社保局官网,提交转出申请

步骤2:申请通过后,去社保局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步骤3:把《参保缴费凭证》交给新单位,办理转入

在迁移之后,之前缴纳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年限就可以累计计算了。

每个城市的办理流程和所需资料会略有不同,大家也可以拨打社保热线:12333 详细咨询一下。

假如你辞职后决定放空自己,休息一段时间,可以选择自己交社保。

如果你是幸福的当地人,可以自己交居民医保和居民养老。

需要注意的是,居民医保是交一年,保一年,大多数地区只能在每年9月份到12月份缴纳次年的医保费用,不能随缴随用。

如果有近期有离职想法,可以在这个时间点先把第二年的医保费用交了。

少数地区医保和养老是捆绑缴纳的。

目前很多地方的居民医保和居民养老都支持线上缴费,非常方便。

退休后的待遇和正常员工一样,但需要自己承担“单位+个人”的所有缴费。

部分地区可以自己缴纳公积金,比如广州、成都、常州等。如果之后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朋友,可以先去了解一下。

如果你不是当地户口,是无法自己交居民社保的。

部分地区满足条件可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职工医保和职工养老。

各地区有些不同,建议先拨打12333咨询社保部门,了解当地情况。

现在也有一些人会找第三方机构代缴社保,有操作性,但由于没有真实的劳务关系,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说完了辞职后怎么处理社保,接下来我们看看如果断缴,要怎么补救。

如果社保已经断了,近来有入户买房买车生娃等计划的朋友一定要看看怎么补缴。

1. 因个人原因社保断缴

如果是断缴3个月内,可以补缴,万事大吉,3个月以上的,那就无力回天了,因为大多数允许补缴的城市都只给补3个月的。

具体情况可以咨询12333社保部门。

个人身份不可以补缴,只能单位申请补缴;用人单位补缴须存在劳动关系

虽然全国各地社保补缴的政策不同,但都规定只能由单位进行补缴,个人掏钱是补缴不了的。

也就是说,如果自己辞职,你只能继续找到工作,由新工作单位替你接着交。如果之间间隔1个月,那新工作单位还可以帮你补缴。

如果是你个人原因导致的间隔时间较长,新单位没有义务帮忙补缴,也就不能补缴。

2. 因单位造成的断缴

如果是因为单位造成的社保断缴,无论断缴了多长时间,都可以和单位协商,让其补缴。如果单位不给补缴,可以走法律途径。

另外,如果因为单位的原因失业,领取失业金期间,是可以不用缴纳医保的。

以深圳为例,领取失业保障金期间,社保部门每月按医疗二档(包括生育险)给失业人员缴费,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所以疫情期间,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原因失业,为了医保不断,可以考虑去申请一下失业金。目前很多地方失业金都可以线上申请,也不麻烦。

如果退休前,社保没缴满怎么办?

说完了断缴怎么补,我们再说说如果退休前没缴满,怎么办。

退休前没缴满,主要说的是养老保险和医保。

如果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养老或医保没有达到当地退休,或享受终身免费医保待遇的缴纳年限要求。

缺缴时间不长,可以选择延迟退休,继续补缴,缴够时间再去办理退休手续。

如果缺缴时间过长,可以咨询当地政策,办理补缴手续。以深圳为例说说怎么补缴。

参加城乡居民社保的人全国多数城市现在都可以一次性补缴。

深圳规定,下面3种情况的可以一次性趸交职工养老保险,满足条件的可以线上办理补缴手续。

如果想退休后享受终身医保待遇,医疗保险需要累计缴纳满20-25年,不够就需要补缴。

还是以深圳为例,看看怎么补。

深圳对于可补的人群也是有规定的,医保至少缴满15年,才可以补。

具体补缴政策,各地不一样,有需要的朋友记得先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社保补缴,除了一次性补缴费用高,还可能会收取补缴滞纳金。

在实际执行中,滞纳金一般都针对参保单位未按时缴费来收取的。个体参保的一般没有征收滞纳金。

但如果是退休前未缴满,需要一次性补缴的,就可能会被收取补缴滞纳金。比如说深圳个人自己交社保需要的补缴的情况:

滞纳金计算公式: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

举个例子,深圳65岁李大爷退休需要一次性补缴5年养老保险,每月7000元的缴费基数,补缴情况如下:

虽然说滞纳金并不多,但是李大爷如果要补这5年的养老保险,要一次性交9万多块,这对于退休老人来说,也是压力山大。

到这,大伙对于社保断缴的危害已经有了深刻了解。

职场人,工作可以辞,世界可以看,你也可以浪,但社保是真的不能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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