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津船厂重工有限公司怎么样?

11月8日,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或“公司”)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称,天海防务全资子公司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津重工”)收到了“天津港航工程有限公司1800T风电安装平台建造项目”的《中标通知书》,项目由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船机”,联合体牵头人)和大津重工组成联合体中标。

根据《联合体协议》的约定,船舶建造地点将主要安排在江苏大津及武汉船机青岛海西基地两地。作为联合体成员,大津重工承担的部分中标金额为人民币 73,400 万元;主要承担本项目的建造、设备安装、调试、试验、试航、船级社检验及发证、培训、售后质保服务等合同义务及相关责任;负责船舶在青岛海西基地的安全环保工作。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6个月完成采购范围的内全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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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江苏省扬中市西来桥镇北胜村606号复制

简介: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大津造船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位于江苏省镇江市,是一家以从事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实缴资本万人民币,并已于2017年完成了并购,交易金额7.8亿人民币。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共对外投资了3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24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2条,专利信息151条,著作权信息2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18个。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法律诉讼32条,涉案总金额万元;开庭公告22条,立案信息11条。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津重工”)于2022年11月11日收到扬中市财政局拨的2022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获得补助的主体 提供补助的主体 获得补助的项目 是否已经实际收到相关款项 收到补助时间 补助金额(万元) 补助依据 分类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大津重工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冰级绿色智能江海直达多用途船研发及产业化 是 500 苏财教(2022)111号 与收益相关 有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根据该规定,将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列为与收益相关。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公司根据该规定,将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500.00万元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补助将计入本公司 2022年度当期损益。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2年度损益的影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上述补助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有关本次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有权部门的批文及公示文件;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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