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乡镇党委书记党建述职愿意履行,善于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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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党委&三个不推卸&纪委&真刀真枪干&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山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党委“三个不推卸” 纪委“真刀真枪干”   日,山东省委召开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通报2012年以来部分省管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8月11日,召开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对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今年1月,山东省纪委对5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并公开曝光。   去年以来,山东省委、省纪委坚决贯彻中央和中央纪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思想自觉、敢于动真碰硬、狠抓责任落实,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牵住“牛鼻子”,党委坚定不移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上,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掷地有声。   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山东省委认真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强化责任担当,牢牢牵住“牛鼻子”不放松。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党委主要抓经济发展大事、抓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是宏观性的……针对此类错误认识,日,姜异康专门作出批示,强调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更好地理解“两个责任”特别是主体责任的深刻内涵及本质要求,廓清不正确的想法和观念,增强自觉性,见诸行动。山东省委十届九次全会要求做到“三个不推卸”:党委不向纪委推卸责任,主要负责人不向班子其他成员推卸责任,上级部门不向下级部门推卸责任。去年,山东省委先后16次召开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出台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和分析通报制度。   压力传导是责任延伸的保障。山东省委主要领导与各市党委书记和部分省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逐一谈话,明确指出党委(党组)书记是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省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约谈各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出要求。   真抓实干是责任落地的关键。2014年,山东省委在全省集中开展清退会员卡、清理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等49项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山东省委、省政府召开的会议减少31.8%,文件减少32.5%;省级压缩评比达标表彰项目33个,减少25%;各级共清退超标准公务用车10475辆,清退超标准办公用房180余万平方米;“三公”经费压缩22.1%;关停会所17家,清理“吃空饷”人员4303人。   种好“责任田”,纪委大胆履行监督责任   “要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落到实处;要坚持铁面执纪,不怕得罪人,以发现和解决具体问题、有效监督和制约权力行使、严格执纪问责来衡量检验监督责任的落实。”山东省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强调。   为进一步促进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省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约谈17个市的市委书记、市长,省纪委常委分别约谈省纪委委员、市纪委书记和省直派驻机构负责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显著。   深化“三转”工作。山东省纪委去年上半年完成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调整后从事监督执纪人员占68%;市级纪委下半年完成内设机构调整,从事监督执纪人员平均占74%,把力量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上。继续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省纪委监察厅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26个减至12个,精简率为90.5%;市级纪委平均保留议事协调机构12.8个,精简率为90.3%。   从严正风肃纪。坚持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强化“不敢”氛围。去年,该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334起,处理8055人,党纪政纪处分2478人。同时,不断加大曝光力度,山东省纪委分5批曝光37起典型问题,涉及厅局级干部12名、县处级干部23名。   零容忍惩治腐败。2014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35971件次,立案15501件,结案1533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496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01人;查办厅局级干部案件43件,县处级干部案件490件。严肃查处山东省商务厅原厅长吕在模、齐鲁工业大学原党委书记徐同文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同时,坚持抓早抓小,扩大谈话函询范围,对反映失实的问题予以澄清。2014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1956人次。   用好“撒手锏”,强化责任追究   山东省积极推行常态化检查模式,着力强化责任追究,以锲而不舍的决心和毅力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2014年11月底,姜异康带队赴济宁,深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曲阜市、嘉祥县,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了解、现场查看、调阅资料等方式,对该市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此前,山东省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和分析通报制度》,明确规定每年年底,由省委常委带队,对各市党委和部分省直部门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去年年底,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由省委常委、省政府党员副省长带队组成14个检查组,对部分市和省直部门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   山东省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障,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如,临沂市沂水中心医院主要领导因多名中层干部违纪违法被问责。临沂市纪委责令市卫生局党委向市委作出书面检查,沂水中心医院党委向市纪委、市卫生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原党委书记、院长窦忠东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原党委书记、院长郝培来作出书面检查,对现任党委书记、院长张志刚批评教育。招远市民政局局长和纪委书记因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被问责。招远市纪委分别给予时任市民政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徐培松,局纪委书记栾慧凌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全省各级共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549件,对678人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72人,组织处理502人。(记者李亮科 张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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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领导调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
时间: 14:57:28&&&&来源:厦门网 &&&&浏览次数: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冬)日前,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洪碧玲到市民政局、教育局、科技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调研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情况。  洪碧玲充分肯定了上述单位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她指出,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态度积极,行动有力,领导班子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服务意识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深化,措施不断落实,机制不断完善,工作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洪碧玲强调,要抓主体,党组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措施,发挥主体作用,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把手”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以上督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抓常态,要突出“常”“长”二字,抓教育、抓源头、抓制度、抓持续,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让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抓创新,要按照思想建党、制度治党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和方法,依靠制度+科技,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全面、全程、全员监督,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抓两手,要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惩治,落实“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  【链接】  市民政局&& 规范权力运行  清理行政职权180项,办理时限全部压缩至法定时限35%以内。梳理职权目录45项,绘制工作流程图45张,查找涉及廉政风险的职责170项,制定防控措施318条,绘制风险防控图45幅。积极推进网络风险防控平台构建,促进权力运行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的实时监控。加强对民政重点资金和事项的监督,对局机关和系统单位工程项目、设备采购过程进行监管,对救灾和社会救助资金、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全力打造民政阳光工程、阳光采购。  市教育局&& 查处乱收费  重点查处和纠正教育乱收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教材教辅选用不规范等问题。在全国19个重点大城市中率先实现全部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划片入学,进一步将优质高中的定向生比例提高到55%,取消招收高中择校生,积极遏制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倾向。在教师招聘过程中,坚持回避、信息及时查询和聘请外地考官制度,切实做到公开、公正、透明。认真做好校务公开、党务公开,清理教育行政权力清单36项。  市科技局&& 监控风险点  建设科技项目管理电子监察平台,将科技工作易滋生权力腐败的重大项目、科技评审、行政审批等相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风险点纳入实时监控范围,实现项目实时监察全程监督。运用“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决策指标体系”数学评估模型,对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及项目资金资助额度科技评估,规范科技项目决策自由裁量。实行科技项目第三方异地评审和重大项目“双盲”评审,修订《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出台《厦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科技项目管理行为,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控制“三公”支出  严格公务接待管理,控制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做好“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对超标准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2014年度市直23个财务保障单位“因公出国经费”同比下降18%,“公车运行费”同比下降29%,“接待费”同比下降78%,综合“三公”经费同比下降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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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愿活动不是一阵风,而是四季风常吹!”人民微博网友@jhylz表示。“走转改”只有成为常态,才能避开“温水煮青蛙”的陷阱。也有网友提醒记者走基层切勿“走一路,吹一路”,和群众“貌合神离”。诚然,记者“身入”基层,走近群众,关键还要“心入”,要敢于反映群众疾苦和改革发展中的现实问题。
  “知责任的重大,便不致糊涂过日子,要时时振作,时时警觉,时时求进步。”新闻界的老前辈邹韬奋曾这样论述新闻记者的责任,也以自己的身体力行为我们树立了榜样。坚持大众化的办刊立场,一切为民众服务,为社会进步服务;认真倾听读者呼声,答复读者来信,了解和反馈读者的需求;不媚俗、不空洞,对于骗人、害人的广告一概拒绝登载。毛泽东把韬奋精神概括为:“热爱人民,真诚地为人民服务,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而身处网络互动时代的我们,更需要继承和发扬韬奋精神。
  媒体应该以坚定的勇气和决心,旗帜鲜明地履行社会职责,拉近社会距离。反之,麻木不仁、“隔靴捎痒”甚至“讳疾忌医”,只会让群众的信任进一步流失,何谈引导舆论、动员群众、凝聚共识?正如网友所说,“走基层不能带着框框,只摘花,不挑刺。我们这个党领导的社会肌体,多去毒刺才会更健康、更强壮、更长寿、更有战斗力,在世界上发挥作用会更大!”
  因此,在“大众麦克风”时代,“走转改”势在必行,这既符合新闻事业发展规律,也符合现代政治发展的时代潮流。我们只有“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才能通过走基层与群众面对面、手拉手,“察民情、解民瘼、疏民怨”,进一步完善决策、改善民生,开创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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蔻蔻?暴走萝莉李毅中在国务院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12.5&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成立会议上的讲话
23:56:52&&&作者:&&&来源:&&&评论: 点击:
经国务院领导批准,国务院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12.5”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和事故调查组,今天正式成立了。以此为标志,“12.5”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全面展开。
刚才,临汾市市长天太同志汇报了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并初步谈了对这次事故的认识。监察部副部长万祥同志、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瑞生同志、全总书记处书记、纪检组长鸣起同志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书文同志,对事故的调查提出了要求,讲得很好,我完全赞成。希望大家领会、贯彻。
这次事故伤亡惨重,损失巨大,大家的心情都很沉重。在此我们向事故中遇难的人员表示沉痛哀悼,向伤员和遇难者家属表示深切慰问。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然后请学农省长讲话。
一、在山西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组织下,排除艰险,克服困难,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已基本结束
日23时15分左右,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该矿事故当班井下作业人员128人,事发后矿方盲目组织施救又下井37人。事发时该矿蓄意迟报贻误了抢救时机,矿主和实际控制人逃匿,给事故抢险救援造成很大困难。
党中央、国务院对这起事故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周永康、华建敏国务委员都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尽全力搜救,科学施救,防止发生次生事故;要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加强安全监管。接到事故报告以后,山西省委、省政府立即采取措施,一是认真负责,加强领导。市县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把抢救人员放到首位;宝顺书记、学农省长、善忠副省长迅速赶到现场,坐镇指挥,加强力量,形成坚强领导。二是指挥得当,搜救有效。从临汾市和国有大矿霍州、汾西、晋城煤业迅速调集15支矿山救护队共300多名救护队员下井轮班作业,不惧艰险,不怕疲劳,科学搜救。前后有60人脱险生还,其中18名伤员得到及时救治。12月7日晚找到104具遇难矿工的尸体,接着再次仔细搜寻,又找到1具。三是控制得当,措施有力。采取措施及时冻结了矿主帐户、资产,封存了矿上有关资料台帐。公安部门已控制了35名相关责任人,其中21人已被刑拘,移交司法机关8人(其中2人已批捕),对矿主和实际控制人已发出全国通缉令,正在追捕中。四是妥为善后,工作有序。105具遇难矿工尸体已全部升井,并经法医鉴定。市县政府组织机关干部成立工作小组,妥善安置遇难者家属,全面展开善后处理工作。这些都为下一步开展事故调查创造了条件。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作好下一步的各项工作。
二、认清“12.5”事故的严重性,严肃认真地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2.5”事故是2006年以来全国发生一次死亡人数最多的特大事故,伤亡惨重,损失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全社会广泛关注。
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前身是洪洞县新窑煤矿(乡镇煤矿),1988年建成投产,2000年改扩建,2004年改制为民营企业,核定生产能力21万吨/年。该矿虽然“六证”齐全,但是据初步了解到的情况分析,暴露出许多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一是超层越界、非法盗采。该矿被批准开采2号煤层,但却在矿井设计时就把煤仓布置到9号煤层,将主斜井打到9号煤层。9号煤层从2005年开始掘进,2006年2月开始生产,并通过井下打临时密闭制造假象,图纸和资料弄虚作假,恶意逃避安全监管监察。据查,事故发生时,9号煤层共有10个包工队在10个掘进头出煤,而且初步查明在9号煤层违规使用非防爆机动三轮车多达54辆。初步分析,瓦斯爆炸发生在非法盗采的9号煤层,9号煤层巷道上部有煤尘参与爆炸形成的过火结焦现象。
二是违规作业,以掘代采。该矿2号煤层为低瓦斯煤层。非法盗采的9号煤层未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及自燃倾向性鉴定;没有正规采煤工作面,完全是以掘代采;没有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属无风微风作业,没有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井下矿工大多数没有配备自救器。
三是管理混乱、严重超员。该矿核定生产能力为21万吨/年,按照山西省煤炭管理部门规定,井下作业人员每班不得超过61人,但全矿井下工人多达447人,该矿发生事故时,井下作业人员多达128人,严重超定员生产。该矿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将井下生产承包给来自河北、重庆以及当地的4个包工队,而后又层层分包。事故发生后,在核查矿井人数时竟没有找到一份全矿的职工花名册。
四是盲目施救、蓄意迟报。事故发生后,矿方不仅不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事故,而且盲目组织37人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下井冒险抢救,致使其中15人遇难。在长达5个小时时间内不向地方政府报告,不仅贻误了抢救时机,而且由于错误决策、违章指挥,造成次生事故,扩大了事故死亡人数,造成严重的后果。
五是打击非法不力、疏于监督管理。初步查明,该矿在改扩建时就违规将主斜井延伸到9号煤层,并长期在9号煤层非法盗采国家资源,该矿的非法违法行为始终没有得到查处。事故发生前11月下旬,县里、市里和市煤炭监察执法大队曾先后三次对该矿井下进行检查,没有发现存在的重大隐患,使其蒙混过关,最后酿成大祸。反映出在资源管理、安全监管监察上存在着明显漏洞。
由此可见,这起特别重大事故充分暴露出矿主无视国家法律、无视政府监管、无视矿工生命和违法顶风作案等严重问题,同时也反映出该地区监管执法不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的问题,令人触目惊心。我们一定要认清这起事故性质的严重性,坚决把问题查清查实,依法严惩事故责任人,给社会和遇难矿工家属一个交代,也对得起遇难的矿工兄弟。
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履行事故调查职责,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 已经成立的事故调查组肩负着重要的使命,必须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列》)等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好事故调查组的职责,抓紧开展各项工作。
&&&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一是尽快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二是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的责任。三是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包括党政纪处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四是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的措施,这些措施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五是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报国务院。
&&& 为了履行好上述职责,在事故调查领导小组下,事故调查组又分设3个专业组:一是技术组,具体负责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分析、认定事故的性质;二是管理组,具体负责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三是综合组,具体负责协调事故调查中日常工作,汇总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同时依照规定,还聘请了国内知名的煤矿安全专家,组成专家组,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作。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参加事故调查,这是一项重大举措。检察院早期介入,有利于查处失职渎职、违法违纪等职务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的利益和法律的尊严。调查组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
&&& 事故调查组成员必须遵循《条例》所确定的行为规范。一是要有品德操守。调查组成员要诚信公正地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全面了解事故调查中的有关情况,不得偏听偏信,影响事故调查。二是要有工作操守。调查组成员要恪尽职守,兢兢业业,严格履行职责,发挥专业特长和技术特长,按期完成调查组交办的任务。三是要守纪律,保守秘密。调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调查纪律,服从统一领导,廉洁自律,认真负责,协调行动,听从指挥,严格保守事故调查中的秘密。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 这里,我还要强调一点,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要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条例》第26条明确规定,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这是法定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
&&& 这次事故损失巨大,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教训必须深刻汲取。如果在调查中不能真实反映问题,甚至掩盖实情,有意袒护,不仅不利于总结教训,而且是对法律的亵渎,对人民的犯罪。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真正做到事故原因要水落石出,责任追究要依法依规,吸取教训要刻骨铭心,整改措施要举一反三。
&&& 调查组成立后的首要任务,就是通过现场勘查、技术分析、实物检测、查阅资料、询问知情人、听取专家意见等方式,尽快查清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只有查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才能够认定事故的责任,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只有找到真实原因,才能总结汲取事故的教训,提出针对性措施,落实整改,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所以首先要把原因查清楚,主要从企业责任主体和政府监管主体两个方面把责任查清。
从企业层面看,要查清楚在改扩建立项送审上,是否合法合规,有没有进行过安全评估论证;在设计上,设计单位是否具有资质,为什么把主斜井布置在9号煤层,设计原则是否合规合理; 9号层非法盗采的准确时间,盗采的实际煤量;采煤工作面违规分包、以包代管等问题。还要查明发生事故后,矿方蓄意迟报、盲目施救、错误指挥、扩大事故伤亡的情节和责任。不法矿主非法盗采国家资源,无视矿工生命安全,侵犯矿工合法权益,必须受到法律制裁。
从政府层面看,要查清楚对该矿的各项监管监察责任是否落实;有关部门对该矿的改扩建立项审批是否合规;有关部门对其“六证”的审核发放是否符合标准,手续是否健全;该矿的生产能力核定是否科学合理;该矿矿权的取得是否严格履行了法定的程序,资源量的计算是否准确合规。要延伸查处相关中介机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此外,还要依法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以及是否存在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现象,一经发现一定要严肃处理。
总之,就是要对该矿建设、生产、管理和监督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把情况搞准、查实。在查清原因的基础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认定事故的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调查需要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同时希望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市县政府认真作好善后工作,要全力救治伤员,尽快康复,要按照政策规定,作好遇难者家属的抚恤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也希望各新闻媒体要密切配合,共同作好舆论引导,为事故的调查处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 四、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全国范围内正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12.5”特别重大事故的惨痛教训说明,尽管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在有些地方、有些单位还是走了过场,态度不认真,工作不负责,措施不得力。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在事故前不仅存在着非法违法行为,也存在着许多重大隐患,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没有排查,没有发现,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治理,结果酿成大祸。类似这种采取弄虚作假的欺骗手段搞非法盗采而导致的重特大事故,在山西重复发生。2006年大同左云新井煤矿的“5.18”特别重大事故死亡56人,今年“9.19”大同左云胡泉沟煤矿重大火灾事故死亡21人,今年临汾蒲县蒲邓煤矿“5.5”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8人,直到这次特大事故,其非法盗采行为,其作假手法,其管理混乱,如出一辙,而且一起比一起隐蔽,一起比一起严重。为什么类似事故会重复发生?为什么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说到底是事故教训并没有认真吸取,整改措施并没有真正落实。临汾市作为产煤大市,这几年在煤矿整顿关闭中做了不少工作,但是今年以来,3月28日尧都区余家岭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6人),接着是蒲邓煤矿“5.5”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以及这次洪洞县“12.5”特别重大事故,为什么一年之内连续发生三起重特大事故?究竟是什么原因?希望临汾市深刻反思,找到问题的症结和根源,认真彻底纠正。
“12.5”特大事故也再一次向我们敲响警钟,提醒我们煤矿安全是重中之重,瓦斯治理的任务依然艰巨,煤矿整顿关闭任重道远,绝不能麻痹松懈,绝不能止步不前。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就是要举一反三,扎实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隐患是安全生产各种矛盾和问题的综合反映,是滋生事故的土壤和温床。治理一个隐患,就可能消灭一起事故,就会保障一份平安。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近日,山西省政府专门下发通报,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和关闭整顿提出有针对性的、坚决果断的措施,在全省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煤炭的专项行动,这就是吸取教训、认真整改的有力之举。
今天,国家安监总局也专门针对“12.5”事故教训,发出了通报,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要严厉打击超层越界、非法盗采行为。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非法盗采行为,要责令停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按规定处以罚款,并严格查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发挥企业工会和职工的参与监督作用,鼓励职工、群众和各类媒体举报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二是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力度。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屡整不改的煤矿,坚决关闭违法违规组织生产、超层越界盗采资源的煤矿,坚决关闭破坏资源环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煤矿。对已公告关闭而尚未关闭的矿井,要立即依法吊销相关证照,按要求在年内必须关实关死,不留后患;同时,要派出专人进行监督,严防这类矿井非法生产引发事故。对已批准整合保留的矿井,要在年底前规范进入技改程序。对不符合整合保留规定的,必须坚决关闭。鼓励大集团公司收购、兼并、托管、整合地方小煤矿。
三是切实加强“一通三防”管理。严格矿井采掘工作面的布置,按规定减少采掘工作面的数量,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所有煤矿实行分区通风,严禁不合理串联通风,杜绝无风、微风作业。要加强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确保采区和工作面通风系统稳定可靠。严格按规定安设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并加强系统维护,确保可靠运行,瓦斯超限必须能够及时报警、断电。加大瓦斯抽采工作力度,坚决做到先抽后采,不抽不采,坚决防范重特大瓦斯事故。
四是切实加强劳动组织管理。要认真落实煤矿劳动定员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井下作业人数。对多水平、多采区同时生产的矿井,要按规定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仍达不到劳动定员要求的矿井,必须压产减人。要合理安排作业工序,严禁交叉作业。除带班人员和要害岗位、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外,严禁其他人员在采掘作业现场交接班。严禁在井下使用非矿用机电设备和非防爆机动三轮车。
五是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力度。各煤矿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公安、监察、工商、环保、电力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要根据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状况,针对冬季生产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煤矿资源管理,加强对生产矿井、新建矿井、技改矿井的安全监管、监察。要坚决防止麻痹松懈、盲目乐观,特别要集中精力、心无旁骛地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严密防范瓦斯、透水、火灾、煤尘、顶板等事故灾害,确保安全生产。
&&& 同志们,这次会议以后,“12.5”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就全面展开了。希望调查组全体同志,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记使命,尽职尽责,团结协作、努力工作,提高事故调查的效率和质量,向党和人民负责交出一个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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