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西省事业单位长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选聘山西省工程咨询协会评估机构的条件和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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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长治县2014年公开招聘105名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公告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市人社局核准,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105名,其中全额事业80名,差额事业25名。专业对口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含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不占上述招聘名额,具体要求详见《长治县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招聘简章》(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敢于吃苦,公正无私,爱岗敬业;  2、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遵纪守法,本人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无违法违纪行为;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研究生和专升本在校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证书报名、已被行政事业单位录(聘)用入编在试用期内的、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日以前出生,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含应届毕业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含应届毕业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环节;  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技人员放宽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限制----具有中等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且具有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距退休年龄十年以上(男:日以后出生、女:日以后出生)的人员都可以报考;有中医医师(助理)执业资格的报考乡镇卫生院可不受学历限制;  5、学历、户籍及岗位要求详见《招聘简章》;2014年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需提供学校证明;  6、实行专业对口的原则,考生所学专业必须和竞聘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  7、服务基层项目岗位:1个(详见《招聘简章》);  招聘对象为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晋西北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岗位条件的学生。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由县招聘领导组制定招聘方案,统一组织实施。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新闻媒体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名额、对象条件、网上报名时间、招聘程序、考试时间、地点等内容。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网址为:(长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管理系统)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  日8∶00∶00—5月18日18∶00∶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按网络提示提交报名申请,认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实事求是规范填写,一经聘用,将以报名信息确定相关待遇,比如:有工作经历、兵役、人事代理等未实事求是填写的,聘用后将不予认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其中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或相近)。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5月18日18∶00∶00报名截止。  3、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红底数码照片(jpg格式,小于30KB),并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5月20日18∶00∶00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考试收费参照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晋价费字〔号),每人110元。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县招聘领导组在报名网站公告打印准考证通知,报名成功的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到长治县人社局打印。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专业能力测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两科,闭卷考试,每科分数采取百分制。  专技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理论知识》  管理岗位:《公共基础知识》、《申论》  笔试试题命制和阅卷由县招聘领导组委托专业考试机构承担,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医学基础理论知识》(《申论》)*60%,参加笔试考生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考生不予招聘。  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县招聘领导组及时发布查询成绩公告,考生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及排名。  (2)资格复审和面试(专业能力测试)  1、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报名人员按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比例1∶2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达1∶2比例岗位的考生全部参加资格复审,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该岗位资格复审,笔试成绩不达60分的不予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不受岗位限制直接进行资格复审。  2、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底簿)、身份证、学历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报到证及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证明及人事代理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复印件以及《长治县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入闱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选,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结束后,县招聘领导组发布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公告,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根据公告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专业能力测试)通知书。  3、面试(专业能力测试)  管理岗位重点面试应试者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成绩当场公布。专技岗位人员参加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现场评分并公布成绩。  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由县招聘领导组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进行,分数采取百分制,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由县招聘领导组统一制定方案,确定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  考试总成绩计分办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综合成绩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专业能力测试60分以上(含60分)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在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的基础上,依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l∶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仍并列的依据《医学基础理论知识》(《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入闱体检人员的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体检由县招聘领导组负责,统一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不再递补。  (六)考察考核  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主要优缺点以及直系亲属情况等。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体检、考核等每项工作结束后,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县招聘领导组,同时在新闻媒体公告,接受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组织专人及时查证落实,确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取消相应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办理聘用手续  县招聘领导组公示招聘名单后,集中考生在相应岗位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自主选岗(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入闱体检办法)。由县人社局组织招聘人员填写招聘审批登记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九)管理及待遇  (1)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年。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所招聘的工作人员,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1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卫生系统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需签定5年服务期以上的聘用合同,聘用之日起3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不再续聘。  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被聘用人员之间可以互相流动,招聘人员5年内不得流动到长治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院及乡镇卫生院以外的单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一经聘用,5年内如本人提出辞职,本人档案5年后方可转移。  (2)招聘人员按照本人所报考岗位性质享受相应全额、差补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实行合同管理。  (3)日常管理。招聘人员由县人社局及县卫生局共同管理,合同期内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共同负责。  (4)档案管理。招聘人员人事档案统一由县人社局管理。  (5)保险待遇。招聘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住房等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县纪检委)、(县人社局纪检组)。  本公告由长治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长治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领导组  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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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分布:(人)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西安科技大学
韩山师范学院
学历分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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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文学相关关于调整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考试时间的通告-中国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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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考试时间的通告
&&& 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已经结束。本次招聘岗位多,报名人数较往年出现了大幅度的增加,报考人员的总量超过了太原市范围内一次性安排考场的承接能力。鉴于这种特殊情况,需要将原定于5月23日的综合知识考试调整为分两次举行,调整后的时间为5月23、24日上午09:00――11:00,具体安排如下。
&&& 5月23日考试的有以下厅局所属事业单位:省委宣传部、统战部、省残联、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安监局、省国防工办、省食药监局。
&&& 5月24日考试的有以下厅局所属事业单位: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外办、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文物局、省粮食局、省人防办、省物价局、省中小企业局、省地勘局、省煤炭地质局、省农科院、省机械设备成套局、省城联社、省测绘局、山西煤监局。
&&& 请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于日-22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 对于因考试时间变更给部分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大家谅解。
&&& 特此通告。
&&& 联系电话:省人事考试中心4
&&&&&&&&&&&&& 省人社厅事业处6
&&&&&&&&&&&&&&&&&&&&&&&&&&&&&&&&&&&&&&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日
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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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主办&&长治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协办&&长治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山西省长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选聘工程咨询评估机构的公告-长治县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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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长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选聘工程咨询评估机构的公告
&&(点击: )
山西省长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公开选聘工程咨询评估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发改投资[号)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投资项目咨询评估管理办法》,为加强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提高投资咨询评估的质量和效率,经研究,决定对涉及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投资项目实行委托咨询评估。现面向全省公开选聘工程咨询评估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资质要求:山西省内具有甲(乙)级工程咨询资格的咨询评估机构。
二、选聘方式:资询机构自愿申请报名,县发改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审查。在满足专业需要的基础上,按综合优先的原则确定入选评估机构名单(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并公布结果。
三、报名提交资料:工程咨询资质证件、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相关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日上午8点——5月29日下午6点。
五、联 系 人:杨小亮 王 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附:长治县重大项目咨询评估机构申报表(申报表填报后在提交电子版的同时打印纸质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在日下午6点之前由报送县发改局办公室)
二○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主办:长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长治县政府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大连倚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最佳使用效果分辨率/建议使用IE6.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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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西省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9:06:00 【】 
报名时间为日9:00至日17:00,准考证打印时间为日-22日,考试时间为日上午09:00―11:00。
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全省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5]14号)和有关规定,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省直部分事业单位开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山西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外办、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安监局、省文物局、省粮食局、省人防办、省物价局、省国防工办、省中小企业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地勘局、省煤炭地质局、省农科院、省成套局、省城联社、省测绘局,山西省委宣传部、统战部,省残联,驻晋山西煤监局等39个部门所属的233个事业单位,共1061人。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5年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岗位统计表)。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5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日为截止日期。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sx.)、山西人事考试网()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
  招聘单位的公告信息在其主管部门网站查询。
  应聘者如需咨询招聘中的相关事项,可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咨询电话,可通过上述前两个网站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山西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日9:00至日17:00期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4月26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4月26日17:00至4月27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对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但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FONT color=#ff年4月28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号)标准执行。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FONT color=#ff年5月19日-22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三)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4月27日、28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不进行笔试形式专业测试的岗位,专业测试与面试合并进行按百分计算,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成绩×60%+专业测试与面试成绩×40%。
  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一)综合知识考试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FONT color=#ff年5月23日上午09:00―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综合知识考试结束后,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选,人数未达5: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并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中心,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人防办、省地勘局、省煤炭地质局、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残联、驻晋山西煤监局所属单位,以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省医药与生命科学研究院的全部招聘岗位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面试)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
  对通过《综合知识》考试进入专业测试和面试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者的,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和部门有权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应聘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综合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不足要求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确定专业测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专业测试人选,不再递补。
  (三)专业测试和面试
  专业测试和面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原则上在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公布后2个月内完成。专业测试和面试安排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综合知识考试、专业测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综合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知识成绩仍相同,按专业测试成绩确定;如专业测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特殊岗位另有要求的,以招聘单位公告为准。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各用人单位实施。体检一般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招聘单位的岗位条件要求和具体公告执行。
  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决定,但必须在单位的招聘方案中予以明确,并进行公告。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人事考试网,同时设立咨询电话: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联系电话:、7676034
  省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
  省监察厅驻省人社厅监察室 监督电话: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鉴于本次招聘人数较多,已尽可能地增加了报名的时间。希望应聘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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