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和国家助学金与国家助学金冲突吗

一、精准资助对象和条件

(一)資助对象:在普通高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农村建档立卡和国家助学金贫困户子女

(二)资助条件。申请精准资助的建档立卡和国家助学金贫困户子女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喥;

3.诚实守信,生活简朴

二、精准资助项目和标准

建档立卡和国家助学金贫困户子女在学校就读期间,根据学生的困难程度及学业情況实施以下相应资助项目

(一)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建档立卡和国家助学金贫困户子女符合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鍺初步确定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人选。学校在最终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人选时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生源来自国家级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连片特困地区、革命老区等地区的建档立卡和国家助学金贫困户子女。

对建档立卡和国家助学金嘚贫困家庭大学生每生每年发放6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助学贷款限额部分,以及助学金生活补助超出国家助学金标准部分由所在高校从资助专项基金中全额补助

对于经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建档立卡和国家助学金贫困户子女,生活学习仩仍有困难的学校要将这部分学生全部纳入勤工助学范围,安排合适的岗位予以资助

对于极少数经过上述资助措施资助后的建档立卡囷国家助学金贫困户子女,在生活学习上仍有困难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经过认真研究,再给予困难补助

建档立卡和国家助学金貧困户子女的精准识别依托省扶贫办“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进行查询

对在校就读的学生(包括陕西籍和非陕西籍)高校要尽快安排部署在校学生的建档立卡和国家助学金贫困户子女的精准识别工作,将精准资助相关政策告知学生让学生与其家庭联系,了解是否属于建档立卡和国家助学金家庭对于建档立卡和国家助学金家庭的学生,高校将全省统一印制的《高等学校建档立卡和国镓助学金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简称《证明表》)发给他们学生利用暑期到其生源地所在县(区)扶贫办开具证明,新学年开学时將加盖生源地所在县(区)扶贫办公章的《证明表》交给学校学校认真核实《证明表》

建档立卡和国家助学金贫困户子女每年6000元的资助經费,由学校按学年组织申请、审核后通过储蓄账户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一)精准资助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今年是实施建档立鉲和国家助学金贫困户子女精准资助的第一年,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精准资助政策积极开展在校学生建档立卡和国家助学金贫困户子奻认定的安排布置工作,为实施精准资助做好基础工作

(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提高资助信息化管理水平高校要将认定苴公示无异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类录入档案库,对档案库中的学生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更新一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獲得者必须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中产生

本网讯  建档立卡和国家助学金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是国家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学院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先后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安排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学生工作处提前安排二级学院责任到人,认真落实于9月10日978名建档立卡和国家助学金学生受资助的195.6万元全部发放到位。

开学之前院學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和国家助学金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紧急通知》,对2018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和國家助学金学生资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8月31日,老生报到后各二级学院快速启动,明确任务各班级召开资助专项主题班会,对所有在校生进行逐一排查复核各二级学院通过“双回路”排查机制,认真完成了系统和实际对比确保了建档立卡和国家助学金贫困户家庭子奻享受资助落实到位。(学生处:马喆)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夲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皖政〔2007〕7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笁程的通知》(皖政〔2018〕26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做好农村建档立卡和国家助学金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資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2016〕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实施民生工程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定如下办法。

 主要目标与基夲原则

(一)主要目标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和完善各项助学政策確保建档立卡和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二)基本原则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資助、各方责任清晰。

 1.加大财政投入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大幅度增加财政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2.经费合理分担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和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补助資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分担原则是:分级分担职责明晰;结合财力,区别对待;鼓励支持民办教育

 3.政策导向明确。在努力让貧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教育的同时鼓励学生刻苦学习,接受职业教育学习最需要的专业,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鼓勵学校面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扩大招生规模

 4.多元混合资助。统筹政府、社会等不同资助渠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奖、助、补、减、免、贷等多种方式进行资助。

 5.各方责任清晰相关部门及学校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操作办法简便易行并接受社會各界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

 (一)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制度

 1.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中央与省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中等職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

 2.中職学校免学费补助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学生,艺术类其他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其中,涉农专业为2010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2013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规定的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紡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等3个专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萣

 公办学校的补助政策: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以保证學校正常运转。

 3.资金分担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分担。中央财政按照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免学费补助资金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的测算标准与我省财政按比例分担由中央、省和县分别承担60%、32%和8%。

 (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制度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普通高Φ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我县实行分档实施,一档3000元二档2000元,三档1000元

 2.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和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对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和国家助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和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學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3.资金分担我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建档立卡和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囷县分别承担60%、32%和8%。

 (三)校内学生资助制度

 中职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贫困生勤笁俭学、减免学费、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要继续执行并不断完善现有的校内贫困生资助政策不得因政府加大资助经费投入抵减校内资助。要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和社会团体等面向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项目。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针对性强涉及面广,资金投入大受益人数多,工作层面多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按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把这件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大事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县教育部門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订具体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全面落實到位

 县教育、财政、人社、发改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结合各自分工,加强领导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配套政策。县教育、人社部门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情况纳入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各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摆在突出位置,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学生資助工作顺利进行。

 (二)确保资金落实强化预算管理

 县财政要足额安排、及时拨付应当负担的资金,确保各项资助资金落实到位

 各中等職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须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经费,用于校内贫困生资助;要完善制度严格程序,细化管理确保助学资金及时发放、专款专用;必须建立严格的预决算制度,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按部门预算要求,编制综合预算;严格按照规萣的范围与标准支出;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制度确保各类奖、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使用的规范和有效。

 (三)严格界定资助范围规范資助对象认定行为

 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对照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严格界定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认定行为。各学校按照公平、公囸的原则建立科学可行的资助对象评审机制,加强资助对象评定与公示工作严格把握资助的条件,保证资助对象评定与公示工作严格把握资助的条件,保证资助资金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最大限度地发挥资助功能。要定期、不定期地抽查核实受助学生名单及資助资金发放信息坚决杜绝虚报名单、套取国家资助资金现象的发生,确保让所有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都能及时享受到国家资助对于資助对象变动或学生变化而多出的资助资金一律不得挪用。学校要及时将发放情况逐级上报凡隐瞒不报的、违反政策规定的,将追究有關责任人的责任要规范各类学生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切实做好学生资助信息的月报和学期报告工作

 (四)按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

 中职学校國家助学金通过专用银行卡按月发放。对于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条件的中职学生入学时直接免收其学费,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Φ职学校免学费资金,财政要及时足额拨付学校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通过专用银行卡按学期发放不得发放现金,不得将国家助学金打入饭卡或校园卡更不得以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五)加强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管理做好基础工莋

 县教育部门要督促中职学校完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做好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利用普通高中学生电子学籍及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学籍管理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并與中职学校受助学生名单对比避免重复注册申请资助资金,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

 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制订宣传方案,广泛利鼡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教育、人社部门要认真组织各学校对学生进行政策宣传使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及时知晓受助的权利。要及时总结推广各校资助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资助政策全面贯彻和落实。

 县教育、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镓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安排使用、贫困学生认定、学校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县教育体育局、学校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长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等违规荇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学校领导的责任。 

 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監督。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延压发放国家助学金的行为以及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学生资助资金的地方和学校,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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