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葡萄黑叶子怎么回事下面的叶子好像脱水了一样,一下午满棚都这样了,越嫩的叶子没事,前一天喷了治灰霉病和螨虫的药

谁在谁的目光里(小说)

  《少年文艺》2006年第2期

  期末考的卷子发下来了。这一年我过得极其失败,一开始是化学,那些卤族元素、有机溶剂什么的快把我毒死了;后来,霉运蔓延到了数学、物理两门课上,于是,我拿到了三份红得光辉灿烂的卷子。我把它们迅速地窝成一团塞进抽屉,好像这样就毁尸灭迹了。

  老师还没来,教室里一片嘈杂。

  一只手突然从天而降,“啪”地把一本本子拍在了我桌上。我吓了一跳,抬头看见那个叫张凯的男生正站在面前。他说:“钱晓军想叫你给他写个留言。”

  “什么?”我奇怪地看着他,愣了半天说,“钱晓军要转学啊?”要知道,我在班上不属于那种左右逢源,勾勾手指就有男生欣然听命的女孩,张凯也好,钱晓军也好,都差不多没讲过话,写哪门子的留言嘛?

  张凯抠着下巴上的痘痘,费劲地解释:“你,下个学期,不是要去文科班了吗?”

  “啊?这样啊―――”我迟疑地拿起了笔。我很庆幸世界上有一个叫“文科班”的地方,要不然我这种连Sin、Cos都分不清的人该怎么活呢?

  可是,分班也值得写留言吗?记得初中时有一位仁兄,毕业时买了一本精美的纪念册,请班里的每个人都写了留言,大家都觉得真是看不出来啊,他竟是这么重情义的人。可是最后他抱着满满一本留言说:“一本本子十几块钱,万一你们以后谁成了名,它准能卖个十几万,名符其实的一‘本’万利啊!”全班都晕了。也许钱晓军也是这个类型吧。

  这时候,我又想起来,他和我还是有那么一点儿联系的:女生们都叫他“摩尔人”,而这个外号,就是我起的。他长得高而且壮,皮肤黑得发亮,头发有些鬈,嘴唇厚嘟嘟地往外翻,很像《奥赛罗》里的非洲摩尔人;他又是化学课代表,“摩尔”这个让我深恶痛绝的化学名词就自然而然地安在他头上了。

  我忍着一丝不快,盯着这本俗气的硬面抄打了几秒钟腹稿,但封面上红得一塌糊涂的玫瑰图案令人头脑短路。于是我翻开第一页,想看看别人都是怎么写的。可是,第一页是空白,后面的所有页都是空白,这是本崭新的本子。我可不想在这荒唐的留言本上充当第一个,

只好在第二页上写了一行字:钱晓军同学,祝你学习进步,百事可乐。周茗茗。

  “谢谢!”张凯一把抢过本子,冲不远处做了个“OK”的手势。我扭头一看,钱晓军正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这边,假如把舌头拖出来,就很像邻居家的金毛犬等着喝牛奶的表情。

  突然,不知哪根警觉的神经被拨动了一下,琴弦一样“铮”地一响―――他为什么不自己来呢?他和我不熟,可张凯和我也不熟啊;难道他知道我给他起了个奇怪的外号,对我有意见?要是这样还让我留什么言呢?

  我疑惑了起来,他该不会是喜欢我吧。

  “孔雀开屏,自作多情!”我立刻在心里大声地嘲笑自己,“你以为你是万人迷啊?而且也不看看对象,他是那么黑那么丑的‘摩尔人’哎!”从表面上看,我是个大大咧咧的女孩,留着最普通的运动头,总是穿着一身灰头土脸的校服,扔进人堆里就不见了,但其实,我心里敏感得要命,谁多看了我一眼都会让我瞎琢磨半天:他该不会是爱上我了吧!可是,倔强的自尊心又绝对不容许我那么花痴,每当我冒出让自己心如撞鹿的念头,自尊心就像个严厉的嬷嬷一样跑出来断喝一声:“STOP!”

  老师走了进来,让学文科的同学现在就去隔壁文科班报到,以便集中布置文科的暑假作业。我开始手忙脚乱地收拾东西,这时候,我突然发现隔了两组的丁浩也埋着头从桌肚里往外掏书,不禁一呆,然后心里的一大排铃铛立刻叮叮咚咚地响起来,好像半空正有天使经过―――原来他也选了文科啊!从上高中的第一天起,丁浩就跳进了我的眼里。在一大群歪瓜裂枣的男生中,他总是清爽而整齐,显得格外地温文尔雅。他身姿挺拔,戴着一副细边眼镜,爱穿连帽式运动衣;每次他微躬着身子骑着那辆轮子细细的变速自行车,脖子上随意挂着耳机,橙色的书包乖乖地趴在背上,像风一样潇洒地掠过时,我的心都会莫名其妙地痛起来。

  这辆自行车,我坐过一次。春游的时候,每个骑车的男生都分配驮一个女生,那天幸运之神眷顾,让我恰好分配给了丁浩。我坐在窄窄的后座上,紧紧地抓着座垫下的弹簧,脸色苍白,胃液一阵阵翻滚,手心里满是黏乎乎冷冰冰的汗。“坐稳了啊。”他回头微笑着说。我喉咙发干,挤出一个听不见的“嗯”

。如果能像别的男生女生一样聊着天该多好啊,我在熟悉的人面前可是个超级话痨。但是,这十几分钟的行程竟是一片空白,只有沿途的景色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记忆里。

  我们几个学文科的人走出教室,我跟在丁浩后面,恶狠狠地教训着自己:“他和你一个班又能怎么样?他会喜欢你吗?你又不漂亮成绩又差,哪一点配得上他?”这么一想,心里像被踩了一脚,立刻瘪了一块。

初夏的阳光像洪水一样汹涌而来,满地摇曳的深黑树影仿佛海底招摇的水藻。我抱着装着三张红灯试卷的书包,觉得自己也像在水中行走,四肢沉重,胸口发闷。

  我的暑假既没有大海也没有星空,那些东西只存在于花花绿绿的杂志上,是无聊的大人编来看看的童话。对我来说,假期是一堂漫长的,没有课间休息的自习课。然而坐在书桌前,对着满纸的符号,我又常常昏昏沉沉,一脑子乱梦,醒来时太阳已毒辣地照在西窗,屋子被烤得像一只皱巴巴的纸盒。

  终于,一场大雨宣告了九月的来临,开学了,文科班的生活正式开始。

  这个班集中了年级里几乎所有的美女,环肥燕瘦,简直让人眼花缭乱。我的同桌就是个班花级的人物,叫李雨晴。

  第一天上课,我正老老实实地写着笔记,她突然一把抓起我的手臂,像啃鸡腿一样“啊呜”啃了一大口。我痛得立刻掩住了嘴,终于没有大叫出声。我又气愤又奇怪,盯着她说:“你干什么!”

  “人家一高兴就想咬人嘛!”她噘着粉嫩的嘴唇嗲声嗲气地说,“我以前的同桌都习惯了哦!”

  我揉着胳膊上的牙印,看见她的大眼睛冲我忽闪忽闪,流露出极其无辜的神情,只好不说什么了。

  下了课,她就亲热地拐着我的胳膊,拉我一起去小卖部买零食。我身不由己地跟着她,她一路上和各种各样的人打招呼,时而促狭地拍一下别人的屁股然后咯咯地笑着逃开,时而远远地冲谁挥挥手,露出一个会心的笑容……她的交际可真广啊,我好像处在一股小型旋风的中心地带,被挟裹着掠过校园。

  于是,还完全摸不着头脑,我就成了李雨晴的“死党”。

  另一件突如其来的事发生了,班主任不知为什么看上了我,任命我为她的课代表。她是个快退休的老太太

,视自己的政治课为天底下最要紧的学问―――牛顿为什么沉迷于神学?洪秀全为什么被灭掉?都是因为他们不学唯物辩证法!现在政治是主课之一,她每天都布置好大一堆作业,害得我每天到校的第一件事就是跟在一群莺莺燕燕的女生后面催逼着她们交本子。

  本子一定要在第一节课前送到她手里,不然她会大发脾气。于是,每天早自习时,我都要抱着一摞本子往走廊另一头的办公室跑。

  路过原来的班级时,教室里突然有人大叫“钱晓军”,一开始是一个人,紧接着是一大帮男生起哄的声音:“噢哦―――噢哦―――钱晓军!”我往里面瞥了一眼,看见“摩尔人”正气急败坏地冲着那帮男生“嘘!嘘!”地平息他们的叫喊,但他们看见我在看,叫得更响了。这时“摩尔人”也看见我在看,竟不好意思地一下子趴在桌上,把巨大的头埋进了臂弯。我差点儿笑出声来,要是黑熊也有害羞的时候,一定就是这副样子。

  第二天,发生了一件更奇怪的事情。课间,李雨晴和我一起路过那个班门口时,突然一个人从门里被猛地推了出来,踉踉跄跄地一下子倒在我身上,差点儿把我撞一个跟头。那人“嗷”地怪叫一声,迅速反弹起来,扭住了推他的人,然后,一场恶斗开始了。被推出来的就是“摩尔人”,而推人的竟然是张凯,正为恶作剧成功笑得开心呢。“摩尔人”像发疯的大猩猩一样抡着手臂,拳头雨点般落在对方身上,两个人在走廊里滚作一团。我赶紧拉着李雨晴绕道而行。张凯被打急了,便大声嚷道:“钱晓军,你再打我就告诉周茗茗了!”说来也奇怪,“摩尔人”立刻停手,仓皇失措地蹿进了教室。

  听到自己的名字,我心里“咯噔”一下。李雨晴转转眼珠,咬着我的耳朵说:“哈哈,原来‘摩尔人’暗恋你啊!”看来我起的外号还真是流传甚广,连李雨晴都知道。

  这样我就更慌了。天啊,怎么能被臭名昭著的“摩尔人”暗恋呢?虽然我心里一直隐隐地盼望着来一场浪漫的恋爱,但是,对象绝对不可以是他!

  我窘得满脸通红,对李雨晴说:“你一定不要告诉别人噢!”

  她很有把握地说:“可是我看他们班的人一定都知道了!”

  “那我怎么办呢?我从来都没有跟他讲过话,他干吗要惹我啊?”想到从此

将被人与“摩尔人”联系在一起,我委屈得都快哭了。

  “有什么怎么办?暗恋嘛,你要是不想回应,随他去好了!”李雨晴好像这方面的经验很丰富,嘻笑着满不在乎地说。没准她是拿这事当笑话看的吧,喜欢她的人一定很多,而且都是大帅哥;喜欢我的人只有一个,而且还是“摩尔人”!

  我很想冲到钱晓军面前大喊:“我不许你暗恋我!”但“喜欢”这种事是叫停就停的吗?如果丁浩不许我喜欢他,我就不喜欢了吗?更糟糕的是,他又没有向我表白,我要是主动去找他,岂不是自作多情? F5Lg2jahvXzFHjzo

  我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之中。唉,都说暗恋别人是一件苦恼的事,谁知被人暗恋也这么烦。

  大概是文科学生比较风花雪月,而我们班招蜂引蝶的美女又实在太多,开学不久,好几对“班对”就渐渐浮出了水面。中午自修时间,他们总是坐在一起,头挨得近近的,以研究功课为名窃窃私语,没完没了。

  在这种事上从来不甘落后的李雨晴理所当然地有了男朋友,而让我痛苦的,不是每天中午要给这个男朋友让座,而是,坐在我位子上的不是别人,恰恰是丁浩。

  “哎,这个给你。”他从包包里掏出一袋芒果干塞给我,“你能不能……”

  “哦。”不等他讲出口,我就自觉地搬起书本挪到后面去了。我故意不拿那袋零食,但他随即“啪”地扔了过来,好像在打发一个乞丐。

  我看见他脸上挂着迷死人的微笑,拿着一只黄澄澄的大橘子,一瓤一瓤地剥开,连橘络都小心翼翼地撕得一干二净―――我以前从未发现,原来他的手像女生一样又细又白,小指还常常翘成兰花状―――然后递给李雨晴,橘子皮就顺手丢进了我的抽屉。

  我在他们身后写着作业,圆珠笔一笔一画在纸上划下深深的痕迹,透过了好几页。我根本不爱吃又咸又涩的芒果干,它们排列在塑料袋里,一根一根,像大号的鱼骨。

  更要命的是,上课上得无聊的时候,李雨晴就神神秘秘地翻出了一张蓝色的信纸递给我,“要不要看?这是我们家浩浩给我写的信哦。”

  明明知道她的眼睛里闪着炫耀的光,我还是不争气地接了过来。我知道要是不看我

会后悔,可是看了就更后悔了。展开信纸,首先跳进眼帘的是字里行间夹着许多颗触目惊心的用红笔画的心,有的还用一支箭把两颗心串了起来,这些心代表着丁浩无比热烈的感情。

  但愿我孱弱的语言能解释清楚看到这些心后的想法。首先我觉得想哭,是我先认识丁浩的,整整一年,我默默地关注着他的一切,甚至,如果有一天他迟到了三分钟,在那三分钟里我会坐立不安、满耳朵嗡嗡声,担心他生病或者出了车祸―――为什么这些心不是为我画的呢?但是随即,我又想到假如这些心真的是为我画的,那也真是让我―――哭笑不得。要是真的有心,一颗就足够了吧?而他居然画了这么一大堆,还每颗都用水笔涂得密不透风,很像是幼儿园小朋友的杰作。拜托,我们还有一年就成人了,他怎么这么幼稚?我为他忽略了我而痛心,为他的幼稚而痛心,还为我竟然喜欢了这么个幼稚的家伙而痛心―――总之,我的心里百味杂陈,痛苦不堪。

  后来,午休时间我宁可去图书馆呆着。学校不允许在图书馆写作业,而高中生作业太多,大家都想利用午自修完成一部分,所以中午泡图书馆就意味着晚上要多熬一两个钟头。

  再后来,图书馆我也不想去了,因为“摩尔人”发现了我每天中午都在那里,于是他也每天都去图书馆报到,真不晓得他是怎么想的,理科班的学习比我们还紧张。他总是坐在我身后,我感觉到脖子后面痒痒的,怀疑他一直盯着我看。我很想回头证实一下,可是一回头就变成了我主动看他,岂不更糟。

  惟一值得宽慰的是,关于我和他的谣言还没有在年级里流传开来。这大概也有赖于我总是很小心,尽量不从他们班门口经过,避免和他同一时间去食堂,不在他打篮球的时候路过球场……说实在的,为了不让他关注到我,我也着实花了一番心思,常常窥探他的动向。唉,这到底是谁在注意谁呀。

  期中考试很快就来了。这半学期,大家都过得稀里糊涂,于是集体考得出奇的差,年级排名倒数第一,连校长也摇着头说,我们学校的文科班是一届不如一届了。

  班太(即班主任老太太)脸青得能拧出水来。放学的时候,她用阴沉可怖的声音宣布,全体女生留下。我们面面相觑,而男生们幸灾乐祸地走了。他们没想到,其实班太要说的

事和他们也有脱不了的干系,只不过她灵活地运用了唯物辩证法的一条方法论:牵牛要牵牛鼻子。她认为考不好是因为早恋成风,而女生就是早恋的关键一方。

  她恶狠狠地看了我们三十秒,目光刻意地停留在几个“重点人物”脸上,尤其是李雨晴,被看得招架不住,头快埋到桌子底下去了。这次李雨晴四门课的总分还不到200分。

  班太终于开口了:“知道你们为什么考不好吗?都是因为―――思春!”

  大家的脸全红了。天啊,“思春”,听着就不寒而栗的词,让人鸡皮疙瘩掉满地的词。

  “特别是那几个择校生,你们的父母出了天价把你们送到这里,是让你们谈恋爱来了吗?人家男生想好好学习,也被你们纠缠得没有心思了!你不要当烂苹果,烂一个,坏一筐!”最后一句,她是盯着李雨晴咬牙切齿地说的。

  我的心里七上八下。我算不算是那类“思春”的呢?念了文科以后,我的成绩迅速上升,但这并不代表着我心无旁骛。我没有谈恋爱,可是很多时间却花在了做白日梦、和心里的嬷嬷进行斗争上。这样的斗争每次都以我的失败收场,其实我多希望有个男生能成为同盟军啊。丁浩的影子在眼前浮现了一下,立刻被我赶走了。

  班太突然点了我的名字。我的心一下子悬了起来,以为她竟洞悉了我的全部思想,要狠狠地训一通了,可她说的却是:“你们看周茗茗,从来不搞那些乱七八糟的事,连衣服都穿得朴朴实实―――我从来没见她穿过校服以外的衣服―――也从来不和男生哄哄闹闹,人家本本分分的,一门心思学习……”大家用眼角看着我,我知道,那绝对不是认可和羡慕。

  如坐针毡的时刻终于过去了,窗外已是一片暮色。在昏暗的车棚里拿车时,我听见李雨晴气乎乎地嘟囔:“……她那样子想让谁喜欢也不可能吧……”

  “就是!她是白垩纪来的。”几个娇俏女生的笑声格格格地响起来。

  我的心沉到了谷底。我愣愣地站在黑暗中等着她们走远,才使劲踢开自行车的撑架。对着天边晶莹的新月,我心里大声呼喊:“我是最美的!”只有树梢上一颗小星星在微弱地回应:“是的,起码有一个人喜欢你。”

  这顿怒骂像骤然而至

的寒潮一样使我们班的气氛结了冰,久久不能复苏。

  李雨晴变得沉默了许多,她不再一下课就去买零食,不再没完没了地听歌,不再看漫画,不再浩浩长浩浩短。她开始记课堂笔记,尽管她根本不知道怎么记,只是把老师的板书一黑板一黑板无论巨细地抄下来。她沉静的时候真的很好看,我看着她精致的鼻翼、嘴角抿出的浅浅的酒窝,看着她握笔的姿势,大拇指可爱地翘着,上面有润泽的杏仁形的指甲,不像我的指甲被啃得歪歪扭扭―――我突然觉得如果让我跟她换,失去好成绩而拥有她的美丽,我愿意。

  一天课间,李雨晴呆呆地从外面走进教室,一看就是失魂落魄的。她像块木头一样直挺挺地往位子上一坐,瞪着前方,不说话。

  “你怎么了?”我小心地问。

  她慢慢地把目光移向我,说:“丁浩和我分手了。”

  “啊?什么时候的事?”

  “他为什么要和你分手?他说了吗?”

  “他说班太找他谈话了,说他是上重点大学的料,不要让我给带坏了……”她渐渐回过了神,眼泪迅速地在眼眶里聚集,然后,清清澈澈地像池塘涨水一样汪了出来。

  “他……他怎么能对你说这种话!”我脱口而出,好像忘记了就在不久前还那么嫉妒丁浩对她的喜欢。

  她撑着额头,用手掌挡着眼睛默默地流泪。她闭着眼,睫毛被泪水濡湿了,细细地贴在眼睑下面。上课铃响起的时候,她拿出纸巾小心地蘸去脸上的泪水,然后红着眼睛打开了笔记本,挺直背。我伸出手去,轻轻地和她握了一下。

  我用余光看了看丁浩,他低着头,好像也很难受。课上到一半,老师说:“丁浩,你怎么一直趴在桌上?要是生病了就回去休息吧。”于是他收拾东西走了,直到两天以后才来上课,而这时已和李雨晴形同陌路。

  仿佛被飓风一夜之间卷走,丁浩在我心里消失得无影无踪。曾经喜欢他的好像是个毫不相干的人,我想想都诧异,他?谁会喜欢他?

  原来,把一个人从心里清除出去的滋味就是这样,好像拆除了一座房子,一开始,那一大片空地空旷得刺眼,空旷得让人发虚;但慢慢地,你会发现自己的视线变得不受阻挡,可以随心所欲看风景,而呼吸也变得自由通畅。

  迟到的人数急剧增多,学校出台了一项政策:迟到的人要把名字写在校门口的黑板上“展览”。这对我来说是个天大的坏消息,因为我属于那种缺不得一点儿觉的人,哪天睡不满八小时,就会一整天处于梦游状态,从上小学开始就几乎天天在迟到的边缘挣扎。

  我把起床时间提前了二十分钟,但是,有一天还是出了状况。

  那天骑到半路,车胎破了,而这时无论是打电话回家让爸爸来送一下还是丢下车跑步前进都来不及了,我只好哭丧着脸把车推到路边的修车摊,盘算着假如让修车师傅给我写一张纸条,证明我确实是自行车坏了才迟到的,是否可以免记名字呢?天哪,一想到自己会因此闻名全校,还会被班太往死里w,我快急疯了。

  就在我手足无措的时候,突然一辆车在身边刹住了。我先是看见一只足有海豚那么大的又旧又脏的鞋踏在地上,然后是一辆破车,生了锈的铃铛像一颗烂果子一样吊在车把手上,接着,我看到了一张憨笑着的脸。我倒吸了一口凉气,“摩尔人”!

  真的是“摩尔人”。我第一次和他这么接近,恼火地发现自己的脸变得滚烫,他的目光也闪闪烁烁,但是看不出脸红,因为皮肤黑到了一定的程度。他吞了口唾沫说:“你的车坏了?”

  “嗯。”我看了看那辆被放倒了的坐骑。

  “那,我带你吧,不然要迟到了。”他说。

  “不要。”我坚决地摇了摇头,“你先走吧!”对他,我避之犹恐不及,别说坐他的车,就是被人看见我们俩在这里说话也很糟糕!我左右张望,生怕突然冒出来一个同学。

  他把一只脚放在了脚踏上,但是没有动。他的目光落在我脸上,我突然不自然起来,连“面无表情”这个表情都不自然了。

  他好像了解了什么,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说:“你骑我的车先走吧,我在这里等你的车修好!”

  “那你不会迟到吗?”

  “我不怕,我今天本来是请病假的,我有假条。”

  “啊?”我瞪着他,又看了看表,也只能如此了,于是接过了他的车龙头。

  “我第一节课间去你们班把车钥匙还你!”他说。

  “什么?”我吃了一惊,噌地又从车上跳了下来

,突然发现自己真是笨,怎么没想到这个问题!“你,你不要来!”这句话脱口而出。

  他的眼睛里突然掠过一丝痛苦,好像被无形的鞭子狠狠地抽了一下。我心里一软,知道自己真的是太过分了,只想接受好处,对这给予好处的人,却要拒之于千里之外。

  “好吧,”他垂下头黯然地说,“我会想办法给你的。你快走吧。”

  “那,你的车钥匙呢?”我急忙问。

  “我有备用的。”他回答。

  我骑着他那辆唏哩哗啦、晃晃荡荡的破车冲进校门,正好赶上打铃。

  虽然免于迟到,但一整天,我都悬着心,越想越觉得这事不妥。如果他突然出现在教室门口大声喊:“周茗茗!你的钥匙!”怎么办?难道我能装聋作哑吗?或者,他让我们班的哪个同学转给我,这下好了,又多一个人知道我和他之间的联系,万一再给传了出去……

  心里有个声音弱弱地说:“其实‘摩尔人’也没什么不好啊,他那么肯帮忙……”另一个声音随即大声地反驳:“可是,他是‘摩尔人’哎!长得丑就是他的错!要是和他有什么关系,你会成为笑料的!”

  直到下午快放学的时候,钥匙还是没有送来。我下巴抵着桌子,在草稿纸上画着莫名其妙的线条,心里无比烦乱。

  班太走了进来,举起手里的东西,问:“这是谁的车钥匙?”

  我抬头一看,上面连着一只胖胖的塑胶加菲猫,正是我的。我疑惑地走上前去。

  “别的班的同学交到办公室的,说是在我们班门口捡到的。”班太把钥匙放在我手里。

  我心中一宽,豁然开朗。这“摩尔人”还真是挺聪明,挺善解人意的呢!

  可是,推着车走出校门时,我惊讶地张大了嘴。“钱晓军”三个字正写在那块黑板上“今日迟到”一栏里,一笔一划,清清楚楚。我顿时明白了,他根本没有病假条,他那么说,只是想催我快点走。

  寒风嗖嗖,我的脸却又烫了起来。长这么大,这是第一次感受到一个男生对我的好,他甚至小心翼翼地维护了我可笑的矜持。

  如果他不是“摩尔人”那该多完美啊。

  再一次遇到“摩尔人”的时候,他正和一大堆男生抱着足球往操场走去。在人群中,他扭头望着我微微一笑。我无法装作

看不见,只好咧了咧嘴算是用微笑回应,连我自己也知道,这微笑真是太难看了。但他似乎一下子开心起来,跃出人群,猛跑几步,“yahoo!”一声呐喊,飞起一个大脚把球直接开到操场边的小树林里去了。“你吃错药了你!”那帮男生立刻围着他狂殴起来,他抱头逃窜,我在一边捂着嘴笑弯了腰。

  一直走到教室里,我还一想起刚才那一幕就吃吃发笑,李雨晴说:“这丫头是傻了。”

  我一边笑一边跟她讲了前因后果,她也笑了,但笑得无比狡黠,“你啊,当心别喜欢上他了哦!”

  “怎么可能!他是‘摩尔人’!”

  “唉,其实他也没那么丑,而且听说成绩还不错吧?”

  “呸!你少给我暗示。”我这么说着,不知为什么,心却扑通扑通地大跳特跳起来。

  “哎呀,你脸红了!你完蛋了!你完蛋了!”李雨晴指着我嚷嚷。

  突然我觉得无话可说。我好像真的完蛋了。

  最近念书的时候,常常走神,心里像燃放着那种叫“彩明珠”的烟火,时不时窜出一颗眩目的光弹划过冷清的夜空。我等待着那个严厉的嬷嬷的拯救,但她擅离职守了。

  我索性把脸贴在冰凉的玻璃桌面上,抓住了思绪的核心:我正在想有一天“摩尔人”会不会向我告白。

  把丁浩那种玉树临风的大帅哥当作白日梦的主角是很容易的,但“摩尔人”五大三粗的模样和“杨柳岸晓风残月”的场景实在不搭调。

  于是,我退一步假想另一个情节:假如有一天,全校都在做早操,做着做着,我因为低血糖(这是有现实依据的,我爱睡懒觉,常常不吃早饭)突然眼前一黑,一头栽在地上失去了知觉。“不好了!周茗茗昏过去了!”我们班的女生尖叫起来。就在大家乱作一团的时候,一只黑黝黝的大手拨开了人群,竟然是“摩尔人”!他用最快的速度抱起我就往校医室冲去,我软绵绵地耷拉在他的手中,对了,就像怪物史莱克和还没变身(这点很关键)的公主。全校师生都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看着一个男孩为了自己心爱的女孩飞奔,忘记了这里是规矩森严的重点中学……

  我找出一面小镜子,看见里面的女孩虽然不算漂亮,但有粉红的面颊和因为遐想而亮晶晶的瞳仁。我把头偏过三

分,偏过七分,试试什么样的笑脸最迷人;又把头发全部拢向耳后,想象着自己梳起马尾辫的样子,嗯,还不错。

  我的手骤然停了下来,一下子按住了额头―――天啊,我这是在干什么呀?难道真的爱上了“摩尔人”?

  整整一夜,“摩尔人”三个字一遍又一遍地在我耳边响起,好像他派了个小人儿躲在我的脑袋里反反复复地念着同一句咒语,让我头痛欲裂。

  第二天,一走上我们年级的楼层,我就看见“摩尔人”正在他们班门口打扫卫生,显然是心不在焉,时不时往楼梯口张望着。一发现我,他眼睛立刻亮了起来,张开嘴,一声“你好”就要从舌尖上滚落。昨晚幻想中的男主角一下子出现在眼前,我不禁瞠目结舌,然后,连自己也想不到―――我猛地刹住脚步,转身逃跑了。

  我从另外一个楼梯兜了个大圈子来到教室,机械地打开书包,一样一样取出书本文具,在桌子上摆得端端正正,然后翻开语文书,瞪着一行行汉字,把它们瞪得奇形怪状。渐渐地,理智终于回来了,我惊骇地发现自己刚才做出了一个完全不受意志控制的举动―――而且此时后背都隐隐沁出了汗―――真是恨不得抽自己两个耳光。

  为什么要逃跑?假如不喜欢“摩尔人”,完全可以不理他,昂首挺胸走过去就是了!这下可好,他会把这当成女孩子的“娇羞”,当成对他在乎、对他有意的表现!我这是怎么了?

  下课时,我正要经过走廊,突然发现“摩尔人”正靠在栏杆上和张凯聊天,张凯看见了我,用胳膊肘碰了碰他,然后他的目光就炯炯地照射了过来。我对自己说,自然,自然!装作什么也没看见地走过去,把他当成一根萝卜!即使在理智的指挥下,我还是腿软、脸红,我看见手里捏着的一张试卷像风中的树叶一样瑟瑟颤动,只好再一次绕道而行。

  转过身去的瞬间,我悲哀地肯定,不管喜欢或者憎恶,“摩尔人”已经在我心里占据了一席之地。

  有人做过一个实验,请参加者克制自己不要去想一个词:“沙哈拉”,假如想了,就自觉地按亮一个指示灯。平时好端端的,谁会想到什么“沙哈拉”呢?但是进行实验的时候,指示灯此起彼伏亮个不停―――这说明越是让自己不要去想的东西,就越是会跳到你的脑海

  “摩尔人”成了我的“沙哈拉”。

  所以,听说他的作文和我的作文同时获了市里的一个什么奖,要去参加颁奖典礼时,我张大了嘴,心里轰轰地摇撼着,像发生了八级地震,都不觉得“‘摩尔人’也能写出好作文”这件事匪夷所思了。

  “钱晓军你认识吧?你去约他一下,你们俩一起去。”班太把我叫到办公室,一边批着作业,一边闲闲地说。这种市里的小奖,我们学校不当回事,所以不会有老师放着课不上去陪学生领奖的。而且,她认为我这样的女生和男生单独相处也绝对不会有事。

  我低下头说:“不认识。”我听见自己嗓音发飘。

  “那我去跟他讲。”班太没有觉察出异样,头也不抬。

  颁奖的时间是下午。我和“摩尔人”讲好两点钟在校门口集合,然后一起骑车去设在城市另一头的会场。出门的时候,我洗了一个苹果带上,想想,又洗了一个。

  来到校门口,学校已经开始上下午的课了,这里冷冷清清的,老远就看见“摩尔人”单腿撑地,跨在那辆破车上。他好像在耍帅,故意背对着我来的方向,两只手抄在校服口袋里。幸好约在这个时候,假如要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向他,我可做不到。

  我控制着紊乱的呼吸,在他身边刹住车。他很酷地说:“走吧!”看也不看我一眼就一划腿蹿出了很远。等我终于赶上他的时候,发现他脸红了―――是从他耳朵背面火烧火燎的颜色看出来的。大概这才是他背对着我的原因吧。

  我们默默地并肩骑车,这其实是难得的呼吸校外自由空气的机会,太阳暖烘烘地照在身上,行人好像都不急着赶路,公交车像大鲸鱼一样从身边游过,原来下午两点的世界就是这样一派慢悠悠的景象。

  我斜着眼睛看了一眼“摩尔人”,心惊肉跳地发现他也正在看我,于是赶紧收回了目光。

  “摩尔人”突然打破了沉默,“我给你讲个故事好吗?”

  我只好说:“嗯。”

  “在一座森林里面,住着一个胆小的猎人,”他的嗓音挺浑厚的,“还住着一头熊。”

  我从鼻子里轻轻地笑了两声,森林,猎人,熊,他以为我是幼儿园小朋友吗?

  他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猎人出门的时候想,千万不要碰到熊啊,他战战

兢兢地每走一步都要左顾右盼半天。可是,熊偏偏出现了,而且,呼地从树丛里站起来,和他打了个照面!那个猎人吓得拔腿就跑!”

  “你……你!”我顿时涨红了脸,又气又笑地瞪着他。

  他不笑,幽幽地说:“你猜那只熊怎么样?”

  “怎么样?”我还是气哼哼的,“熊要吃人的,不跑怎么行?”

  “其实,熊怕猎人超过了猎人怕熊!熊不逃是因为腿软得逃不动了,只好装得挺大胆地跟猎人说‘嗨’!”他举起一只手慢吞吞地挥了挥,大而厚的手套真像只熊掌。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忽然觉得心里轻快极了,风把脸颊旁的头发吹得像鸟儿的翅膀一样扑扇。

  他也哈哈大笑,但笑得有点无奈。

  会场很快就到了。这时,我沮丧地发现他得的居然是二等奖,二等奖只有五名,坐在前排;而和我一样得三等奖的人有一大堆,坐在后排。他去前排绕了一圈,走到我身边坐下了。

  “咦?你的位子不是在前面吗?”我奇怪地问。

  “前面有记者在摄像,我看见镜头就发怵。”他吐吐舌头说。

  隆重而冗长的颁奖典礼终于开始了又结束了。

  我们又并肩骑车回学校。太阳光比刚才黄了一点,把人们的脸映得金灿灿的。路边,两个穿得像气球一样的小孩打打闹闹地走着,抢着一张贴纸。我们都微笑了。

  “你骑到我的右边来。”他把车龙头向左一拐,在右边腾出了一块空地。

  我刚想问为什么,立刻明白了,在车来车往的街上,右边比较安全。我乖乖地骑到了他的右边。

  他默默地看了我一眼,抿起了嘴唇。

  这个下午的时光过得太快了。

  快到校门口时,我忽然想起了书包里的苹果。我喊了他一声,停下车,掏出一个递给他。

  他在手心里慢慢地转动着那个苹果,问:“你知道熊为什么那么怕猎人吗?”不等我回答,他就用带着点苦涩的口吻说:“因为猎人有枪,一枪就能命中熊的要害。”说完就跨上车一溜烟地走了。

  第二天,上学的路上,我反复地想着他昨天说的最后一句话算不算是一种告白呢?如果是,我又该怎么回应呢?我真的做好了准备,迎接一场大雨般的恋爱吗

?而恋爱的对象,竟是“摩尔人”?!

  一走进教室,我就觉得不太对劲,几乎是被几十双眼睛目送到座位上的。一坐下,李雨晴就对我说:“你上电视啦!”

  “啊?”我诧异地看着她,“什么时候?我怎么不知道?”

  “昨天晚上本市新闻播的啊,你,还有‘摩尔人’,你们不是一起去参加颁奖典礼的吗?”

  我脑袋里“嗡”的一声,但嘴还是很硬,说,“那又怎么啦?我和他正好一起获奖,有什么办法!”我注意到满教室都竖着耳朵,故意放大声音。

  李雨晴拉拉我的袖子,“拍到你们在台下坐着的镜头啦,你们有说有笑,很亲密嘛!”

  我不说话了,呆呆地瘫坐椅子上。如果这样,那岂不是只要昨晚看本市新闻的人都会认为我和“摩尔人”关系亲密吗?这样的谣言,会不会在年级里沸沸扬扬地传开呢?最害怕发生的事情,却以一种最要命的方式发生了。

  期末考快来了,测验变多了。英语老师同时教我们班和“摩尔人”的班,他今天不知怎么突发奇想,让两个班的人互相批改测验卷。

  前排的一个男生忽然把手上的卷子传给了另一个男生,诡谲地笑笑,冲我这里抬了抬下巴,于是,那个男生又笑着把它给了第三个人……在不怀好意的笑声中,传了一大圈之后,这张卷子扔在了我桌上。我拾起来一看,果然,姓名栏里写着“钱晓军”。

  我生气地把它扔回前排,前排又扔了过来。有人阴阳怪气地哼哼着说:“青蛙恐龙,绝配绝配!”

  不知哪里腾起了一股火,我一拍桌子就跳了起来,把钱晓军的卷子扔在那个人身上,然后一把抢过他手里的试卷。“哗啦”,试卷变成了两半。我们俩都呆住了。

  为了推诿责任,他立即大声地喊道:“老师!周茗茗抢卷子!”

  英语老师早就对我们发个试卷也要乱成一团大为不满,铁青着脸说:“拿到哪张就改哪张!抢什么抢!”说着,走过来抓起钱晓军的试卷塞给我,“你就改这张!”

  我看见那个男生的脸上露出了兴奋的窃喜的笑容,显得那么猥琐奸滑。

  我愤愤地说:“我不改这张!”

  老师火了,吼道:“我就要你改这张!我命令你改这张!”

  教室里一片寂静。大家都

屏住呼吸看着我。理智告诉我服从是上策,现在服从还来得及,可是,我浑身僵硬地站在那里,不肯接过写着“钱晓军”名字的试卷,好像那是颗炸弹,一碰就会让我粉身碎骨。

  老师的胸膛不停地起伏,他气坏了,我这个表现一贯良好的学生居然为了这么点小事大闹一场。他说:“谁去把你们班主任叫来?我没功夫跟她耗!”

  于是,几分钟后,我被班太带到了办公室。办公室里很安静,水壶坐在火炉上噗噗地吐着白汽。

  班太问:“你为什么不想改那张卷子?总有个理由吧?”

  我低头看着脚尖,眼皮沉重得抬不起来,我无法面对这个问题。窗格的影子清晰地铺在地上,阳光有些发红。我听老人说过,阳光发红是要下雪的预兆。

  “嗯?”她提高一点嗓门,“一切事情,都有因果联系嘛!不可能凭空发生啊!”

  这种问话方式对她来说是很客气很温柔的,如果再僵持下去,这个坏脾气的老太太很可能会歇斯底里大发作。

  我只好嗫嚅着说:“因为,他们拿我和钱晓军开玩笑……”

  她的老花镜推在额头上,像一对怪模怪样、闪闪发亮的大眼睛。这对大眼睛下面,又有一双精明严厉的小眼睛审视着我,搞得我心里一阵一阵发毛。

  “那,你和钱晓军真的有那种事吗?”她阴森森地问。

  “没有,没有!”我立刻慌乱而心虚地摇着头。

  “那你还怕什么!”她双手一拍,“唯物论告诉我们,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只要你自己清清白白,谣言会不攻自破!”

  我点着头,却悲哀地想到,我和“摩尔人”之间,正是有着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啊。

  “我相信你是不会掺和到乌七八糟的事里面去的,”班太站起来,把手放在我的肩上,“马上就是期末考,好好干!”

  那只手像烙铁一样烫伤了我。

  考试前的一天下午,老师把几个班的后进生集中到一起补课,占用了“摩尔人”他们班的教室,所以他们班不用补课的同学就暂时到我们班来上自习。

  我坐在那里,低着头做练习册,决心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理会,把自己封在一堵墙里。可是,耳朵却像生命力旺盛的木耳,长出了墙去,顽固而灵敏地支楞着。

  一阵杂沓的脚步声,显然是他们班的人走了进来;突然有人轻轻地吹了声口哨,我后桌的男生假装殷勤地招呼:“军哥,坐这里来呀!”然后桌椅砰砰地乱响了一气,好像是他们班的男生在把“摩尔人”往这里推,但“摩尔人”还是挣脱了,喃喃地骂了一句,骂的是男生常用的粗话,这和在我面前的表现可大相径庭。

  我机械地把练习册上的各种空格填满,仿佛什么也没听见。

  整整一节课,我只顾趴在桌上拼命地写啊算啊,其实是害怕一抬头会遇上别人不怀好意的目光。

  终于,放学的铃声打响了,我匆匆地收拾起东西,奔出门去。

  直到骑上车走在回家的路上,我才松了口气。可是,一个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周茗茗!”

  我一愣,回头一看,是“摩尔人”!他竟然紧跟着我出了校门。

  从下午开始就飘起了细微的雪花,我抬起一只手不停地呵着热气来掩饰心里的不安。

  他说:“对不起,好像我们俩的事……”

  我敏感地打断了他,冷冷地说:“我们俩有什么事?”

  他垂下头,换了种口气说:“算我讲错了,那就是因为我自己,让你被大家说,我觉得很对不起……听说那天为了我,你还跟英语老师吵了一架。”

   我很想说,没关系,那不是你的错,但又怕假如让他觉得我很温和,会继续接近我,于是硬着心肠说:“什么因为你!你少自作多情了!我和你没有什么关系!以后你不要总是跟着我!”

   大概我一激动声音就很大,几个路人都回头看看。

   “摩尔人”呆住了。他的表情一下子就凝结在了寒冷的空气里。

   他突然咬着嘴唇狠命地骑起车来,躬着身子,在他的重压之下,那辆曾经把我从迟到的边缘挽救回来的车叮叮当当地乱响着,很快就拐进了前面的一条小巷。

   等我骑到巷口往里看去时,他已没了踪影。巷子里的路面上,已经积了一层薄雪,上面压着一道道凌乱的车辙印。

   我知道我永远也不必为“摩尔人”的暗恋而担忧了。可是,我把车停在巷口,痴痴傻傻地望着一地白雪,一条空巷,心像被掏走了一样。我站了很久,直到天全黑了,眼泪掉了下来,冰凉地划过面颊。

   寒假很短,一下子就过完了。

   开学已经快一周了,可是我没在校园的任何地方碰见“摩尔人”。他转学了?生病了?甚至,恋爱失意自杀了?这最后一条立刻被否定了,因为如果那样,一定早就成了特大新闻。

  我忐忑不安了好几天,可是又不能跑到他们班去看,连装作无意路过瞟上一眼都觉得心虚。

  终于,第六天的时候,我忍不住了,对李雨晴说:“你能不能帮我去打听一下‘摩尔人’怎么不来上课?”

   我心甘情愿地让她大大调侃了一番后,她终于出马了。我担心地望着教室门口,生怕她带回来什么坏消息。

  可是,不到三分钟她就回来了,说:“你瞎紧张什么呀,他不是好端端地坐在教室里吗?”

  “啊?”我虽然很奇怪,但也就放下心来。

  直到有一天,看见他从比较远的楼梯上下楼,我才明白过来:他是特地避开我。

  是的,他在我的视线里几乎消失了,而上个学期的一切,令人烦恼、心跳、浮想连翩,也暗自喜悦的一切都像梦一样结束了,没有人再传关于我和他的谣言,因为谣言和明星一样是会“过气”的。

  不再有凝视,不再有微笑,不再有片言只语的关怀。

  想到这一点,我顿时窒息一般难受。

  高二下学期有三门功课的会考,课程紧张了很多,书本和习题像泥石流一样不由分说地涌来,把我们劈头盖脸地淹没。在一段漫长的时间里,我似乎达到了忘我的境界,无休无止地、麻木地做题、背书、听课,一分一分地计较着每次测验的成绩。但是,某个深夜从灯下恍惚地抬起头,对着满窗月色,心里的一个地方却会陡然疼痛起来。

  一个春意阑珊的下午,我抱着书包信步走过球场,突然看见一群男生在生龙活虎地打球,其中就有“摩尔人”。他身手灵活,在人丛中左右一晃就到了篮下,投出了一个漂亮的空心篮。场边几个初中女生啪啪啪地鼓起掌来,他眉心一动,似乎有点绷不住地得意。

  他没有发现我,因为我迅速地闪到了旁边的紫藤架下,在那里装作看书,用余光瞟着他的身影。

  这时候,我清清楚楚地知道,其实,我早就开始喜欢他了。

  但是,我已经亲手截断了通向他的道路,只能无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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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风吹过冰封的广场,在人们的脸上抹上了一片血红,人群呼出的气体,像一团团白雾。圣诞节前夕,圣马丁广场人头攒动,人们从四面八方涌来,争相目睹火烧巫师的盛况,仿佛在一夜间松了一口气,再也不会发生诸如井水不停上涨,自动漫上井口呀,南瓜长得比车大呀,母鸡一天生两个蛋呀等等,诸如此类的事情了。

  在广场的边上,一大群村姑身着盛装,正在嘻嘻哈哈的逗笑。

“嗨,马莎,你看中间那位长得真英俊啊!”

  “奥佩拉,这时候你还觉得他英俊?你要是知道他是怎样让老培根长出交来,你就不会这样想了。”

  “听说他还是爵士呢?”

  “那又怎么样,还不是要被烧死!”

在广场正中的高台上,高高耸立着三根火刑柱,每根柱子上都用浸过油的麻绳捆着一位巫师,中间那位异常英俊,一看就有贵族血统,他就是斯莱特林爵士,他左边是赫奇帕奇,她脸上正显出万分痛苦的表情,使劲地扭曲着自己的身体,头上的头发象一支万花筒一样变来变去,一会儿鲜红,一会儿雪白,在斯莱特林右边,那个名叫拉文克劳的年轻女巫也在把自己的身体一会儿变细,一会儿变粗。

  “好了,好了,你们能不能停一下,格兰芬多怎么还没来?”斯莱特林说。

  话音未落,一个模糊的身影从天而降,站在火刑台上,笑眯眯地说:“这么热闹的场面怎么能没有我呢?”

  不远处,一个银发飘飘的牧师手捧十字架,正用愤怒的目光打量着这个不速之客。

  赫奇帕奇向格兰芬多做了个鬼脸,故意装出一副厌恶的神情,细声细气地说:“格兰芬多,你这是第几次被烧死?”

 “三十七次,你呢?”

  “哦,二十次,比你差远了。哈哈”

  格兰芬多说:“那是因为我特别喜欢火烧的温暖的感觉,特别是在寒冷的冬季,不是吗?”

  “可我受不了牧师在点火前又臭又长的说教!”赫奇帕奇说。

  “咳,牧师先生,我们反正是要被你烧死的,你能不能痛快点?快点火吧,求求你啦!!!”拉文克劳大声叫道。

  牧师抬了抬眼皮,赶紧用手在胸前划了个十字,“阿门!”他喃喃地说道:“主啊,请你宽恕这些邪恶的罪人吧,阿门!”

  “快来把我绑起来呀,你还

在罗嗦什么?”格兰芬多看着广场上越来越密集的人群高声笑道。

  人群被激怒了,“烧死他,烧死他!” 一大群人冲上火刑台,迫不急待地点燃了火刑柱下的木柴堆。

 “可怜的麻瓜呀!”斯莱特林叹了一口气。

  顷刻间,火光冲天,四个巫师在火刑柱上痛苦地嚎叫着,扭曲着,长袍上,头发上,胡须上,到处散发出焦灼的气息,他们在火刑柱上痛苦的呻吟着。

  突然,一个清晰的声音在广场上空回荡。“对角巷”

  还没等广场上的人明白怎么回事,天空上四个巫师的笑声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雪,纷纷扬扬的下着,小巷里布满了厚厚的积雪,屋檐下挂着一串串长长的冰凌。街道上已经很少看得见行人的身影。

  在这大雪纷飞的黄昏,四个身穿黑色长袍的人,正在深一脚浅一脚地行进,在雪地上流下一串清晰的脚印。只有不远处小酒吧里昏暗的灯光仿佛在向他们招手。

  一阵风雪裹着他们推开小酒吧的门,发出吱嘎一声,把睡眼惺忪的酒吧老板吓了一跳。那是一个满头油腻的小个子,满脸倦容。他不耐烦的抬了抬眼皮,扫了一眼进来的人,立刻容光焕发,腾地从柜台后面冲出来,大声叫起来:“伙计们,你们还没死呀!我看看,我看看,哦,拉文克劳,你身上怎么老有一股被火烧的焦臭味道,赫奇帕奇,你的头发怎么了,格兰芬多,亲爱的,你还好吗?看了,只有我们的斯莱特林爵士永远都是那么体面,不是吗?”

  “好了好了,快给我们来杯烫嘴的黄油啤酒吧,海斯。”

  “看我,都忘了,好好好,马上来!”

只见他抽出魔杖,轻轻一挥,口里念道“黄油啤酒飞来”

  四杯黄油啤酒稳稳的落在长条木桌上,热气腾腾的黄油啤酒散发出诱人的香味,四人这才抖了抖身上的积雪,围在桌旁坐下来,手捧着啤酒,赫奇帕奇迫不及待地猛灌了一口,烫得一下子从椅子上跳起来,格兰芬多笑道“赫奇帕奇,留着你的舌头吧,没有舌头你怎么念咒语呢?”

  “哈哈哈”,拉文克劳一口黄油啤酒差一点喷了斯莱特林一身。

  他们在昏暗的酒吧里喝着酒,大家仿佛还沉浸在被火烧的兴奋之中。只有斯莱特林眉头紧锁,“多么可怜的麻

  他呷了一口黄油啤酒,缓缓地说:“对自己一窍不通的东西一概视为异教,这不是太可笑了吗?”

  格兰芬多接着说:“是啊,所以我认为当务之急就是让这些可怜的麻瓜对魔法界有所了解”

  “哦,朋友,你认为这些麻瓜愿意花点脑子来了解我们吗?”

  “我想,”格兰芬多接着说:“只有培养更多的巫师,只有巫师的力量壮大了,大到足以让麻瓜们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才能让巫师在这世界上自由生存。”他缓缓地站起来,在酒吧里踱着步,接着说:“可现在,我们巫师界本身门派繁多,有些巫师甚至以欺负麻瓜,杀戮麻瓜为乐。如果再不及时纠正,制止,魔法界就很难生存下去了。”

拉文克劳猛地站了起来,大声说:“那你说怎么办?难道我想让麻瓜们一遍又一遍地处以火刑吗?”

  斯莱特林英俊的脸上显出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情,低着头思索着,突然,他那碧蓝的眼睛里放出一道奇异的光彩,他兴奋地说:“我们为何不建一所魔法学校呢?!”

  “好哇!好哇!!棒极了!!!” 格兰芬多,拉文克劳,赫奇帕奇异口同声的叫了起来。

  “可你们在哪里建学校呢,爵士?”酒店老板正巧来到桌子旁,忍不住好奇地问道。

  “是啊,到处都是麻瓜?”

  “我想,这应该不是问题。”斯莱特林把握十足的微笑着。

  “快说,快说。”拉文克劳显得迫不及待的样子。

  “我在英格兰有一处废弃的城堡,名叫霍格沃兹,我想,稍加改造,建一所学校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急性子的赫奇帕奇站起来,大声说道:“那我们还等什么,走哇!去看看去!”

  斯莱特林笑了笑:“坐下来喝你的啤酒吧!这么冷的天,我可不想冻死在高原上。何况建校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你说呢?”

  大家又重新围坐桌子旁,又说又笑,就连平时不苟言笑的斯莱特林都仿佛兴奋了起来。

  初春的早晨,格兰芬多懒洋洋地躺在床上,太阳透过高大的马赛克落地窗映在他那雪白的床上,在他床上画上美丽的光斑。床头高高地挂着一幅巨大的画像,一个英武的骑士,腰佩长剑,那是他的祖父老格兰芬多骑士,正微笑地打量着他那靠在床头出神的格兰芬

  忽然,一声呼啸,紧接着楼下传来一阵嘈杂的人声。

老管家威廉先生颤颤惊惊的探进头来,“主人”,他说:“你那三个怪人朋友又来了,他们正吵吵嚷嚷着要吃早餐呢。”

  “知道了,威廉先生,你按他们的要求办就是了。哦,对了,”他又吩咐道:“我要出趟远门,家里你替我管理一段时间,如果有人问起来,你告诉他们我去环游世界,或者随便什么都行,随你怎么敷衍他们都行了,你明白吗?”

  老威廉先生鞠了一躬,慢慢的退了出去。

  格兰芬多穿戴整齐,匆匆走下楼梯, 他那三个朋友正坐在厨房的餐桌旁享用他们丰盛的早餐,格兰芬多微笑着向他们打着招呼。

  “朋友们,你们好吗?来得可真早哇。”他说。

  “抱歉把你吵醒了,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嘛!”斯莱特林说。

  “我们正准备约你去霍格沃兹呢”,拉文克劳调皮的向他眨了眨眼睛,继续说:“我都有点等不及了”。

  格兰芬多在餐桌旁坐下来,老威廉赶紧给他端上一大罐牛奶,几片烤得焦黄的面包,还有熏肉和鸡蛋,他的几个朋友已经把自己面前的那份一扫而光,正静静地坐在那里看着他。

他匆匆的吃了几口面包,捧起牛奶一饮而尽,站起来说:“可以走了,朋友们!”

  初春的英格兰原野,空气中散发出一阵阵清香的气息。树木开始发芽,小鸟在天空自由飞翔,他们躺在湖边的草地上,不远处,三三两两的农夫在田里劳作着,成群的野鸭在湖水里自由自在地戏水。

  “休息好了吗,朋友们?渡过这个湖,就是我们的目的地――霍格沃兹了”斯莱特林嘴里咬着一支嫩草,优雅的说。“谁先来?”

  格兰芬多一跃而起,“我先来吧”

  他脱掉长袍,第一个跳进还有些冰冷的湖水中,“哦,水可真冷啊!”他挥了挥手臂,继续向前游去,赫奇帕奇,拉文克劳,斯莱特林也纷纷和衣跳进冰冷的湖中。

  斯莱特林那苍白的面孔在冰冷的湖水中显得更加苍白。他边游边抱怨说“我说幻影显形一下子就到了,而你们偏要在这冰冷的湖水中受冻。”

  拉文克劳吐了口水,笑着说:“亲爱的,别抱怨了,如果我们连学校周围的环境都不熟悉,以后怎么能

  “是啊,快游啊,一会儿就上岸了。”赫奇帕奇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这时,先下水的格兰芬多已经上了岸,正在用力甩着满头的湖水。

  三人陆续上岸,他们沿着湖边的小径前行,穿过一片树林,转了一个弯,斯莱特林淡淡的说:“到了。”

  三人抬头一看,一座高大雄伟的城堡耸立眼前,古堡虽然破旧,但那宏大的古堡轮廓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奇异的光彩,高高耸立的钟楼,雄风依旧。只是城堡的一侧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被毁了一大片,城堡的正前方,是一大块平整如镜的草坪,城堡虽然多年未住人了,可它仍然干净,整洁。

  “真是太美了,我仿佛有一种进入仙境的感觉!”格兰芬多赞叹道。

“是啊,可你不是说这城堡废弃多年了吗?为什么……”

  “哦,那都是小精灵们的功劳!”斯莱特林说:“他们忠实地执行了家父的命令,这里保养得尚可。”

  “尚可??”赫奇帕奇说:“应该说很好才对。”

  “进去吧。”斯莱特林说:“自从我十岁离开这里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了”

  他们鱼贯走上光洁如镜的大理石台阶,来到空旷的前厅,这是一个至少可容纳千人的大厅。巨大的哥特式花窗把大厅衬托得格外华丽,辉煌。

  拉文克劳赞叹道:“这么雄伟的城堡为什么要弃而不用呢?”

  “一言难尽啊”斯莱特林说:“如果……”

  “好了,我们以后再说这些吧。”

  他对三个好朋友说:“你们自由选择自己的住处吧,把地下室留给我就行了。”

斯莱特林领着他的好朋友们在城堡转了一圈,转眼就到了中午,他们回到大厅,见大厅中央,一桌丰盛的午餐早已摆放整齐。四人狼吞虎咽地吃着丰盛的午餐,格兰芬多抬起头,微笑地看着斯莱特林:“斯莱特林,这真是一个建校的好地方啊!可是,这附近麻瓜多吗?”

  斯莱特林抬起头,稍稍思索了一下,慢慢说道:“不太多,大约只有十多户吧。我想,随便施一点咒语就足以让他们逃之夭夭的。”

  “哦,斯莱特林,我们何必做得那么极端呢?”格兰芬多仍然微笑着说。

  “那你说怎么办?难道要我去低声

下气的求着他们说:‘亲爱的,我们要在这儿建一所魔法学校,请你们自觉离开吧!’”他讥讽的说道。

  “我是说,有没有什么办法,既不伤害他们,又能使他们离开。”

  “世界上哪有这样两全其美的事啊?!”赫奇帕奇说:“让麻瓜们呆着吧,只要他们不打扰我们就行。”

  “哦,那可不行,赫奇帕奇,”格兰芬多说:“在麻瓜的世界里可没有保密这件事,流言蜚语比流星还快呢。”

  “对了”拉文克劳自言自语说:“流言蜚语,小道消息,”他看了看他的伙伴们,调皮的眨了眨眼睛,说:“驱逐麻瓜这件事就交给我吧。”

  在霍格沃兹附近,有一座麻瓜聚居的小村庄,名叫霍格莫德村。村子很小,从村头到村尾总共住着十多户终日劳作的农夫,每当黄昏,小孩子们在村前村后疯闹着,捉着谜藏,女人们在村头的水井边一边洗着衣裳,一边聊着家长里短的闲话。男人们则聚集在小酒馆里,惬意地喝着威士忌,一边玩着纸牌打发时光。 有些则靠在酒馆的壁炉旁打盹,任由涎水顺着嘴角流下来。这十几年来,小村庄一直沉浸在一种宁静,祥和的气氛中。

这天傍晚,男人们匆匆地吃完晚饭,照例陆续聚集到小酒馆来,他们互相谑笑着,打着趣。

  “约翰,你的婆娘又快下崽了吧?你怎么不知道节制点?”

  “是啊,我倒是想节制点,可我那蠢婆娘她干吗?”

  “弗朗西斯,你家的牛最近好象有点儿不对劲?”

  “一整个冬天只吃干草,对劲才怪呢。”

  “伍德,来玩两把纸牌吧?”

  “算了吧,你才不是我的对手呢!”

  大家正在闲聊着,酒馆的门吱嘎一声被人推开进来一位陌生人,只见他衣着整齐,油亮的头发,整齐的发线清晰可见,小胡子微微向上翘起,酒馆一下灾静了下来,大家都转脸看着来人。

  来人微笑着向大伙大着招呼:“ 晚上好,先生们,我能进来喝一杯吗?”

  “请,请,请”大伙热情地说。

  “先生从哪里来呀?”

  “哦,对了,请允许我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斯莱特林的朋友,我叫拉文克劳,专程从伦敦来处理一些霍格沃兹事务,请各位先生们给予关照。”

哦,是老爷的朋友,老爷他好吗?”

  “不,少爷的朋友,老爷已经去世了。”拉文克劳说。

  “真不幸,少爷小时候就离开了,到现在也快有十多年了吧。时间过得真快呀!”

  “霍格沃兹事务?少爷想把它怎么了?我们每年的租子可是一点都没少交哇”

  拉文克劳说:“先生们请放心,不会对你们有任何损害的,我只是处理城堡内部的一些琐事而已。”

  说话间,一大杯威士忌已经端上来。

  拉文克劳对酒馆老板说:“每人一杯,我请客。”

  一 片欢呼声过后,酒店里每个人都举起酒杯,“祝你健康!”“欢迎你”

  顿时,酒馆里的热闹气氛达到了高潮。

拉文克劳呷了一口酒,还没来得及说话,大嗓门鲍伯抢先嚷道“早就该有人来处理了,自从发生那件事之后???”

  话音未落,仿佛有人当头浇下一盆冷水,酒店里一片沉寂。人们仿佛被什么吓坏了,大气都不敢出。

  “哪件事?”拉文克劳好奇地问。

  人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沉默着。约翰向拉文克劳探了探身子,靠在拉文克劳身边,压低嗓门,小声的说:“你知道爵士家为什么弃城堡而去吗?巨怪,巨怪!太可怕了!每当夜幕降临,湖里的巨怪就吐着熊熊烈火,在城堡上空盘旋着,有时候,它那长蛇似的尾巴就把我们辛苦一年的庄稼一扫而光,太可怕了 ,村里的牛,羊,猪都快被它吃光了,有时候它饿极了,连在村头玩耍的小孩都不放过。太可怕了!”他那被太阳晒得黝黑的脸一下子变得苍白,仿佛回到恶梦中去了一样。

  鲍伯也压低了嗓门,说道:“可也怪,自从爵士一家离开后,巨怪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人们议论纷纷,刚才的热闹劲儿一点影子都看不见了。

  “这正是我所担心的啊!”拉文克劳显得忧心冲冲地说。

  “爵士到了伦敦之后,专门去请教了国王陛下最有名的巨怪专家,他们也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怪物,直到最近,一个从东方回国的传教士才解开了这个谜团,原来那就是传说中的龙啊!”

  “龙?!它有那么大的威力?”

  “哦,爵士城堡里那条龙,还仅仅是一

条未成年的幼龙而已,如果它长大了,那可不是好对付的。”

  “那现在龙在哪里呢?”

  “它正在地下沉睡呢。不过,就那位从东方回来的饱学之士推算,经过十多年的光景,那邪恶的家伙也快醒了。”

  他的话使本来心惊肉跳的人们更加恐慌了。

  “那可怎么办?那可怎么办?”

  “大家先别怕,听我说,龙在苏醒前是有先兆的。就是???“

  他清了清喉咙,见人们都在聚精会神的倾听,他一字一句地说:”那就是蛇!龙出现,蛇先见!”

  深夜,拉文克劳执意要回城堡,几个胆大的村民手举火把把他送到城堡旁边,心情沉重地返回霍格默德。

  拉文克劳见村民已走远,马上抽出魔杖,轻轻一挥,恢复她美丽的本来面貌。她满怀喜悦,满脸微笑地出现在霍格沃兹城堡大厅里。几个好朋友见她满脸的笑容,互相交换了一下会心的眼神。

  “拉文克劳,你这个鬼精灵,你是怎么办到的?”

  “伙计们,先别问,一周之内我保证方圆五十哩以内,你想找一个麻瓜都难喏。”

  “哦,顺便说一下,斯莱特林,你不是会说蛇佬腔吗?三天后请你召唤几百条蛇来霍格莫德应该不是问题吧?”

  斯莱特林眼睛一亮。“哦,我明白了。行,就照你说的办好了。”

  格兰芬多叹了口气,“这些可怜的麻瓜要逃到那里去呢?我看这样吧,我在伯明翰郡还有几百顷良田,拉文克劳你不如顺便做一个大善人吧!”

  “好啊,我正想向你开口呢!”

  赫奇帕奇也兴奋起来,他说:“这下好了,其实这些麻瓜大多数还是友善的啊。”

  三天后,霍格莫德村一下子不知道从哪儿窜出好些毒蛇,人们更加恐慌了。家家户户门窗紧闭,可一条条毒蛇四处乱窜,搞得鸡泉不宁,人们想起拉文克劳的话,更加心惊胆战。

  拉文克劳敲开村头一户人家的大门,一看正是那天在小酒馆见过的大嗓门鲍伯,他急切地说:“快,快,通知大家在酒馆门口来见我。”

  鲍伯疑惑的看了看他,没说什么就飞也似的跑了。

  “大家快来酒馆门口!”

  慢慢地,人们忧心冲冲的聚集在酒馆门口,拉文克劳大声说:“霍格莫德居民们,你们

都知道,龙,就要苏醒了,灾难就要降临了,爵士怜悯为他家世代耕作的居民们,决定将霍格莫德永远废弃,而将你们安置在离这儿不远的另一处庄圆,赶快套上你们的马车,带上你们的家人,畜牧,离开这里吧。爵士负责在新的庄园补偿各位双倍的良田,而且三年免租。谁愿意走就快回家准备去吧。越快越好。”

  他又问“村长在哪儿?”

  老村长从人群中挤上前来,他一边在胸前划着十字,一边说:“上帝啊!这可怎么办呀!”

  拉文克劳从怀里拿出一小袋金币交到村长手中,“这里就拜托你了,我要走了 ,这些钱你就安排大伙儿在路上的一切吧。从这里一直向东,到了伯明翰你问格兰芬多庄园就是了。明白吗?”

  “感谢主!明白。”

  “那么,再见了!各位,保重!”

霍格莫德的村民大举外迁,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就连远离霍格沃兹的麻瓜们也纷纷外逃。现在霍格沃兹终于成为一片巫师的乐园了。

  斯莱特林,格兰芬多,赫奇帕奇,拉文克劳在城堡四周忙碌着,他们各显神通,有的使用隐形咒,有的使用驱逐麻瓜咒,有的使用障眼咒,总之,所有能使用上的咒语都用上了。现在,假使有一个麻瓜经过这里,他绝对不会相信这里还有一座庄严,雄伟的城堡,只会认为那是一片雾气弥漫的大湖而已。

  四个好朋友忙碌着,不知不觉已经过去十多天了。他们要建魔法学校的消息在整个魔法界传得沸沸扬扬,霍格沃兹不时有好奇的巫师到访。有的用幻影显形,有的用飞路网,而更多的巫师把拜访霍搁沃兹当成一次远足,踏青,他们骑着扫帚,拖儿带女,有的甚至还带来了露营的帐棚。霍格沃兹一下子热闹非凡。

  巫师们来到霍格沃兹,纷纷被它那迷人的景色所吸引,一个个发出由衷的赞叹:“她多象一巨大的圣诞卡呀!”

  孩子们眼里露出了渴望的眼神“要是能到这儿来上学那该多好哇!”

  这天,风和日丽,成群的游客不断涌来,有的在湖里游泳,有的在城堡前的草坪上晒着太阳,几个孩子骑着飞天扫帚,正在草坪上空围着一个竹藤编制的圆球,互相追逐着,那是魁地奇家的几个小孩正在游戏,他们的妈妈站在草坪上焦急的喊道:“魁地奇,快下来,魁地奇!”

几个孩子玩得正在兴头上,只当什么也没听见。

  格兰芬多和拉文克劳站在窗前兴致勃勃地看着,他们交换了一下会心的笑容。

  这时,天空驶来一辆由鹰头马身有翼兽拉着的金色马车,那辆马车是如此之大,仿佛是一片金色的浮云从天上漂来。

  “哦,快看,那是魔法部长的马车,魔法部长先生来了”

  马车稳稳地停在城堡前的草坪上,接着,一卷大红的地毯从马车下展开,一直通向城堡的大门下的大理石台阶。

  斯莱特林,格兰芬多,赫奇帕奇和拉文克劳慌忙从门里迎出来,马车门缓缓打开,首先走下来的正是魔法部部长亚历克西斯先生,他微笑着大踏步走上大理石台阶,在他后面是他的私人助理埃蒙先生,他一脸严肃,仿佛他才是真正的部长一样,他不紧不慢的跟在部长先生的后面,接着,魔法部教育司司长康妮夫人也走下马车,她是一个白皮肤的金发美女,如果她走在麻瓜当中,你绝对会把她看做一个雍华的贵妇人。她两眼闪闪放光,好奇地打量着四周的一切,优雅的走上了台阶。

  斯莱特林,格兰芬多,赫奇帕奇和拉文克劳赶紧迎上前去。

  “欢迎,欢迎,阁下大驾光临,怎么也不打个招呼,我们好亲自前往魔法部去迎接?”斯莱特林说。

  “哦,小斯莱特林,我是你父亲最要好的朋友,本来想要你到魔法部来帮忙,现在你要建魔法学校,真是太好了,我岂有不来之理?何况,还有格兰芬多,赫奇帕奇和拉文克劳这样的好朋友和你在一起,这真是太好了。”

  他 又转向格兰芬多说:“有你们在他身边,我就放心多了,有什么困难尽管提出来。”

  他慈爱到看着四个年轻人,康妮夫人款款走上前,向斯莱特林和格兰芬多伸出她那修长的玉手,两人躬身行了吻手礼。

  “哦,我差点忘了,这是康妮夫人,魔法部新上任的教育司司长。”

  四人连忙说:“欢迎之致!”

  格兰芬多说:“早就听说康妮夫人是个美人,现在才知道,简直是美得夺目啊!”

  “哈,哈,哈!”大家一起笑了起来。

  康妮夫人微微一笑,说:“你太夸奖了,谢谢!”

  她在四人身上打量着。斯莱特林脸上顿时飞起一片红云。

光顾着说话,快里面请。”

  一行人穿过门厅,进入宽阔的大厅,亚里克西斯先生抽出魔杖轻轻一挥,一排金色的高靠背椅立刻整齐的摆放在长条桌前,他首先坐了下来,招呼道:“你们也坐,你们也坐。”

 众人落坐,斯莱特林拍了拍手,桌上立刻摆上一桌风盛的佳肴,高脚酒杯美酒飘香,银餐具闪闪发光,美味的食物在桌子上堆得象小山一样。

  斯莱特林首先端起酒杯,站了起来,他那优雅的声音在大厅回荡:再次欢迎魔法部长亚里克西斯先生一行,为你们的健康,干杯!”

  大家纷纷举杯,康妮夫人用她那迷人的大眼睛盯着格兰芬多,轻言细语的问:“格兰芬多先生,你们建校有什么打算呢?”

  格兰芬多向她微微地鞠了一躬,微笑着说:这个问题,也是我们近日来讨论得最多的问题。”

  他又看了亚里克西斯一眼,埃蒙先生赶紧拿出羽毛笔一本正经地记录起来。

  他清了清喉咙,“我们要把霍格沃兹办成世界上第一流的魔法学校,”他坚定地说:“首先我们要有第一流的校圆,”他微微一笑:“这你们已经看见了,第一流的教师,第一流的教学方案和培养出第一流的学生。我们将在整个魔法界挑选我们认为最出色的教师,我们将制订全面的,有足够深度和广度,适合一个魔法巫师健康成长的教学计划,从理论上实践上帮助他们达到一个合格的巫师水平,使他们不仅拥有强健的体魄,更有敏捷的头脑,完美使用巫术的能力。我们不仅要较会他们魔法理论,还要让他们认识天空,认识海洋,认识各种神奇的植物,神奇的动物,我们还要教会他们处理世界上各种神奇事物的能力以及勇敢地和邪恶势力作斗争的能力,我们将亲自挑选我们中意的学生,把他们造就成为魔法界有用之才。”格兰芬多滔滔不绝地说。

  “好,好极了!”亚里克西斯拍掌笑道。

  “不过??”斯莱特林说:“学校现在还是一个未知数,如果还没有眉目就被 无数的法令呀,法规呀,魔法部那些无所事事的官僚,”他笑了笑说“当然不是指你们啊,部长先生,司长夫人,被他们指手画脚,那学校就很难走上正轨???”

  “小斯莱特林,别和我耍小心眼了!”

  大家哈哈大笑起来。

  “你看这样你还满意

  一张厚厚的,华丽的羊皮纸平缓地向他们飞过来,落在他们面前。拉文克劳展开大声读道:

  “魔法部 魔法部教育司 ”

  关于批准成立霍格沃兹魔法学校的通告

  根据斯莱特林,格兰芬多,赫奇帕奇和拉文克劳的正式申请,经魔法部部长阿尔夫?;亚里克西斯,魔法部教育司司长威恩?;康妮实地考察,兹决定从

  即日起正式批准成立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学校的人事,管理,教学等一切事务由校方自行负责处理,魔法部不予任何形式的干预。

  签名: 魔法部部长 :阿尔夫?;亚里克西斯

  魔法部教育司司长 :威恩?;康妮

  “太好了!”四个人激动得跳了起来,“真是太好了!!!”

  他们冲向亚里克西斯先生,在他微笑的脸上送出了无数热烈的亲吻。格兰芬多甚至在康妮夫人的脸上也留下了热呼呼的唇印。

第五章 千万不要唤醒沉睡中的龙

在最初的喧嚣之后,无数的日常事务等着他们去料理。城堡的一大片需要重建,再加上年久失修,其余的部分也需要重新修缮。从一楼的大厅到高高的塔楼,几乎没有一处完整的楼梯,有些甚至摇摇欲坠。

  四人分头行动,都使出浑身解数,忙碌了好一阵子。

  赫奇帕奇建议说:“我们为什么不让楼梯保持原样呢?”

  她自告愤勇的说:“我可以施一个‘永不复原咒’,使今后任何巫师都不能加以复原,但只有有人踏上楼梯,他就会带你该去的地方,其余时间它们会保持象现在你们看到的这个样子!”

  斯莱特林说:“也好,既可以增加学校的神秘感,也算是对老霍格沃兹的一点纪念吧!”

  赫奇帕奇抽出魔杖,说道“永不复原”。

  整座城堡的楼梯顿时动了起来,仿佛有人推着它们转动一样。

  拉文克劳也来凑趣,她笑吟吟地指着自己住的楼梯说:“男士勿入”

只见几座楼梯一下子变成了光滑的滑梯,她大笑着说:“上面是女生休息室,禁止男士入内。怎么样?男生只要踩上楼梯,它就会变成滑滑梯呀!”

  大家开心地笑了起来。

忙着打理他的地下室,他把地下室的窗户都用散落的大石封死,这会儿正坐在生上火的壁炉边,靠在他那华丽的软垫上沉思,嘴里咬着一支羽毛笔。格兰分多轻轻走进来,笑着说:“斯莱特林,你看,垮掉的地方怎么办?”

  “我们当务之急是要建一座图书馆”斯莱特林说。“没有书的日子真是乏味呀!”

  格兰分多赞许的点点头,接着说:“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们呢!教室要布置,学生公共休息室要安排,这些孩子们离开家我们要尽可能的给他们好一点的环境 。”

  斯莱特林说:“这些就交给女士们去干吧,她们细心得多。教材必须尽快编写,印刷,聘请教授的事情也要尽快进行。我们还要根据每个学生的特点给他们合适的魔杖,要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了。”

  “朋友们,你们不是想知道我父亲为什么要废弃这座城堡吗?” 那天吃过晚饭,他们坐在教师休息室里闲聊,斯莱特林靠在他那镶花边的软垫上,手中端着一杯酒,慢慢地说。

  格兰芬多,拉文克劳和赫奇帕奇都转过头,静静看着他。

  红红的炉火映照在他的脸上,他满脸忧郁的神情,过了很久,他仿佛下了决心,用他那低沉的声音说:“一切都是我引起的!我造成的灾难!”

  “我父亲年轻时,狂放不羁,喜欢各种新奇的事物,喜欢到世界各地去游历,他曾经到非洲去猎狮子,到海上去冒险,在欧洲各国游荡,结交朋友,也结交仇敌。正是在巴黎,我的父亲爱上了我母亲,母亲也是欧洲一个知名的巫师家族的后裔,不久,父亲携母亲回国,在霍格沃兹买下了这个城堡,原主人被埃格伯特国王砍头后,他的后人逐渐衰败。父亲母亲在城堡里渡过了最初几年幸福,美好的时光,可是你们知道,他哪里安于平淡无奇的生活呀!特别是作为一个本领高强的巫师!”

  他叹了一口气,有陷入长时间的沉默。

  美丽的拉文克劳伸出修长的手,轻抚着他的头发。

  “亲爱的,你如果不想将就别讲了!”

  斯莱特林抬起头,缓慢的接着说:“这一次,我父亲决定要去印度。他自小就梦想着那遥远的东方,他没日没夜地思索着这件事,母亲那时正怀着我,见他去意已定,就对父亲说‘亲爱的,去吧,记得要早点回来,记得还有我和你未见

面的孩子。’父亲见母亲答应了他,开心得象个孩子一样。”

  “父亲这一去就是十年,经过了海上的千心万苦,终于到达了印度。在那里,他又结识了很多婆罗门朋友,这些朋友都是印度的上层人士,就象英国的贵族一样,高高在上。他们传授给他各种巫术,瑜珈的功夫,毒药,蛇语以及训蛇的技巧,父亲怀着十二分的热情学习,十年了,这才依依惜别他的婆罗们朋友门,载着满船的香料,珠宝,丝绸,瓷器,返回故乡。他甚至在回来的船上偷偷地装上了一条小龙。”

他叹了一口气,继续说道:“你们知道,我们巫师的力量虽然强大,但我们并没有真正训服龙和巨人啊!”

  那一年,我十岁,正是调皮好动的年龄,在这古老的城堡里,除了母亲就是小精灵和鬼魂,一个游戏的小朋友都没有。有是趁母亲不注意,我会偷偷溜出城堡,去霍格莫德找那些麻瓜小孩玩耍,他们有时也偷偷溜进城堡来,陪我在城堡里四处捣蛋。

  父亲回来后,我们全家团聚在一起,过了几个月开开心心的日子。因为十年在外的缘故,父亲对我比母亲更放任,时常和我一起搞些恶作剧来逗母亲。但是,有一处地方是他严禁我入内的------------那就是地下室。但你们知道,小孩的天性:越是被禁止,越觉得有趣!”

  这天傍晚,我那几个麻瓜朋友又偷偷溜进城堡来,其中一个外号叫小鼻涕虫的小孩对我说‘斯莱特林,整个城堡我们都很熟悉了,就是地下室我们还没有去过,你能不能带我们参观一下?’”

“ 父亲不让我们去。”

  “ 那里有什么?”

  “不知道。我也没见过。”

  “ 那你为什么不下去看看?”

  “父亲会惩罚我的。”

  这几个小孩立刻嘲笑道:“ 胆小鬼斯莱特林!斯莱特林胆小鬼!”

  我被他们一激,再加上本身好奇心的驱使,壮着胆说:“ 跟我来”

  我们嗫手嗫脚的来到地下室,只见一条巨大的龙正在那里沉睡着,对我们的到来仿佛一点都不在意,那庞然大物可怕极了,一想起它我就象又回到恶梦中去了一样。

  那几个麻瓜小孩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胆小鬼斯来特林,你敢把它弄醒吗?’

  我拿出魔杖,胆怯地对着巨龙挥

去,魔杖脱手而出,正打在巨龙的眼睛上。

  巨龙被激怒了,它猛的抬起头,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怒吼,嘴里喷出熊熊烈焰,父亲母亲被惊醒了,飞也似的跑过来,巨龙更加狂怒了,向我们猛扑过来,那几个麻瓜小孩面无人色,一动也不敢动,巨龙一口咬向那个最大的孩子,把他撕成两截,另几个小孩也很快被巨龙咬死,撕碎。

  母亲象发疯一样向我扑来,把我猛地向父亲抛去,等父亲把我安置下来,赶去地下室时,已经太晚了!巨龙一飞冲天,,它那尖利的牙齿上,我那可怜的母亲还在无力地挥动着魔杖。巨龙冲出城堡,怒吼着,用它那长长的尾巴扫向城堡,一大片承包应声而倒,接着发疯地向湖里逃去,只留下悲痛欲绝的父亲和呆若木鸡的我。

  又经过了几个月,父亲终于趁巨龙在湖里沉睡时将它杀死。但是,失去了母亲,美好的日子对父亲和我来说永远一去不复返了……” 斯莱特林的声音越来越低,渐渐变成耳语般的喃喃自语。

  拉文克劳低声抽泣着,赫奇帕奇和高兰芬多

张保庆_天坑鹰猎在线阅读,城市待业青年张保庆被父母打发到了长白山的四舅爷家,舅爷以猎鹰为生,在一次外出打猎,被被猞猁追着落入谷地,发现传说中藏于天坑之中的金王马殿臣的大宅,于是开始了他的神奇探险之旅。。。

张保庆小名大庆,他爹是我表舅,他自然是我表哥。那怎么也姓张呢?其实不奇怪,“张王李赵遍地刘”,世上姓张的人太多了,咱们不必再给他编名造姓。张保庆出生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表舅妈当时怀了他九个多月,在家临盆待产。这一天晚上,表舅妈翻来覆去睡不好,迷迷糊糊听见有人敲门,撑起身子穿鞋下地,一开门见到一个要饭的,破衣烂衫、蓬头垢面,手托要饭的破碗,不由分说往屋里闯,拦都拦不住啊!表舅妈吓了一跳,一下子醒转过来,才知是南柯一梦,没等天亮生下一个孩子,这就是张保庆。家里人都挺高兴,这大胖儿子,九斤一两。表舅妈却十分忐忑,这个梦做得不是时候,疑心是前世欠了勾心债,如今有讨债鬼上门投胎,可终究是亲生骨肉,家里又没个仨俩的,单这一个孩子,因此非常溺爱。夫妻两个自己省吃俭用,打从牙缝儿里省下来的钱,全花在他身上了。

在当时来说,表舅家条件还不错,两口子双职工,都有班上,挣两份钱,而且是在同一家国营饭店工作。提起来那可是一个大饭庄子,有个字号叫“蓬莱春”,创立于清朝末年,旧称“聚和成”。过去城里最好的八个大饭庄子,当中又都有个“成”字,号称“八大成”,“聚和成”乃其中之一,1949年之后改称“蓬莱春”。不用多问,一听这字号准知道是鲁菜。

当年与“八大成”齐名的还有“四大楼”。同样是大饭庄子,“楼”和“成”却不一样,“四大楼”指四家字号里带“楼”字的大酒楼,规模大、档次高,上上下下好几层,菜也讲究,“山中走兽云中燕,陆地牛羊海底鲜,猴头燕窝鲨鱼翅,熊掌干贝鹿尾尖”!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吃不着的,南北大菜,满汉全席,包罗万象,应有尽有,能进去吃顿饭绝对是身份的象征。“八大成”规模也不小,各有各的特色,不过字号中这个“成”字,是一个统一的标识,按行规带“成”字的饭庄子必须有能力接外活儿,说行话这叫“落桌”。谁家有个红白喜寿需要搭棚开席,只要出得起钱,“八大成”中任意一家都可以全部包办,派出大队人马,过去筑台垒灶置办三天三夜不撤桌的流水席,什么煎炒烹炸、焖熘熬炖一样不少。这样的饭庄子并不多,那真得说是家大业大,有的是东西和人手的大买卖才敢接。本家除了钱什么都不用预备,桌椅板凳、杯盘碗盏、齐脊的天棚,饭庄子都替你搭好了。干活儿的更别说了,除了大师傅,切葱的、剥蒜的、洗菜的、和面的、杀鸡的、磕蛋的、端汤的、上菜的、淘米的、焖饭的,连账房先生也给你配上,绝对的一应俱全,要什么有什么,桌椅板凳占了好几条胡同,盘子、碗堆成了山,满笼子的鸡、鸭、鹅,满案子的猪、牛、羊,满地的时鲜蔬菜,那也是一景儿。一般老百姓可请不起“八大成”,想都不敢想,专伺候有钱的达官显贵。

1949年之后,“聚和成”经过公私合营,摇身一变,改成了国营的“蓬莱春”饭店。由于保留了很多传统名菜,尤其是油焖大虾、糟熘鱼肚、抓炒羊肉、灯笼面筋这几个招牌菜,那真叫一绝,换别的馆子没这个味道。想吃这几个菜,非得上“蓬莱春”不可,不排队你都吃不上,在这儿上班相当于端上了铁饭碗。

表舅妈在“蓬莱春”柜上收钱,表舅端汤上菜。收钱的咱不说了,肩膀上顶个脑袋的谁都可以干。上菜的以前叫“跑堂的”,说好听了又叫“堂倌”,1949年之后改成了“服务员同志”。真别小看了“跑堂的”,迎来送往可不简单,首先人得机灵、脑子转得快、嘴皮子好使,嗓门儿还得豁亮,眼睛最毒,善于察言观色、通达世故。到了上座的时间,跑堂的肩膀上搭条白手巾往门口一站,招呼进来吃饭的,一瞧来人穿衣打扮和脸上的气色,就知道应该往哪儿让。比如来了这几位,穿得破衣烂衫,补丁摞补丁,伸出手来粗得裂口,不是拉洋车的就是码头上卸货的,反正是卖力气干活儿的,可能今天挣了钱,也来大饭庄子摆摆谱儿,跑堂的连正眼都不瞧。为什么?这样的客人最多来上一斤素炒饼,还得让你白送两碗饺子汤,没什么油水可捞,这样的连楼都不让上,安排在一楼散座,吃完了赶紧走,还得出去奔命去。又来几位,一个个白白胖胖,脑门子发亮,腮帮子肉往下耷拉,穿绸裹缎的,脖子上大金链子半斤多沉,攀附风雅手里捏把折扇,扇骨都是象牙的,扔着卖也值几两银子,甭问准是有钱的财主,这可得伺候好了!有能耐的堂倌这一个月干下来,赏钱能比工钱多出好几倍。旧社会跑堂的也要拜师父,按手艺这么学,从学徒的小伙计到一个饭庄子里的大跑堂,没个十几二十年熬不出来。说干这个行当不容易,因为什么人都得见,什么委屈都得受,遇上喝多了闹酒乱的,赏你个嘴巴你还得赔笑脸,客客气气把这位送出去,别影响别人吃饭,耽误了买卖。赶上事儿了,还得会搪,真不是什么人都干得了的,况且没个升腾,辛辛苦苦干上一世,顶到头儿也不过是个跑堂的。

不过我表舅赶上好时候了,劳苦大众翻身当了主人,在那个年代,国营饭店的服务员,端的是铁饭碗、拿的是钢饭铲,工资、奖金旱涝保收,挣钱虽不多,却亏不了嘴,不仅得吃得喝,东西也没少往家拿。这并不奇怪,“厨子不偷五谷不收”,跑堂的也一样,无锡排骨、广东腊肠、云南火腿、海南干贝,后厨好东西有的是,口袋里装、袖子里藏、脑袋上顶个肘子拿帽子一扣,裤裆里都能带出两挂腊肠,经理看见了也装看不见,反正不是自己家的买卖,犯不上管闲事。至于吃饭的客人你爱来不来,你吃不吃饭我都拿这份钱,来的人多我一分钱不多挣,来的人少我也一分钱不少挣,人多了还得紧忙活,人少我还落个轻快。况且年头不一样了,吃饭的要看服务员的脸色,同是劳动人民,谁伺候谁啊?所以表舅和表舅妈两口子,对本职工作引以为豪,三年困难时期都没挨过饿,如今改革开放,优越感更强了,将来也想让张保庆端上铁饭碗,早日成为一个光荣的国营饭店服务员!

张保庆从小和别人不一样,除了学习不好什么都好,天生跟书本无缘,一拿起书来就犯困,一提起笔来就发呆,逃学、旷课、不写作业,不好好学习又不愿意干这伺候人的行当,总觉得自己将来能干成一番大事业。同是一世为人,凭什么别人可以当“擎天白玉柱、架海紫金梁”,他却要去饭馆端盘子?

表舅跟他说:“什么叫伺候人的行当?这都什么年代了,观念怎么还这么陈旧。现如今劳动人民当家做主,谁敢瞧不起劳动人民?端汤上菜早不是下九流了,而今各个行当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都是为人民服务。你先去当个服务员,将来万一有出息了,说不定还能当个掌勺的厨子,挣得钱多,待遇也好,在后厨说一不二。说悬了,到时候经理都得看你脸色,那你小子可是叱咤风云、一步登天了!”

张保庆这个不爱听:“瞧您这话说的,我多大出息?好嘛,顶天了是一掌勺的?”

既然不愿意在饭庄子当服务员,那他想去干什么呢?张保庆上完初中学的钳工,在那个年代,工人是相当不错的职业,工资铁杆儿庄稼似的按月发放,不迟到、不旷工便有奖金,福利补贴之类的待遇也好,混够了岁数一退休,国家还管养老送终。当时有句话评价厂子里的各个工种,说是“车钳铣没人比,铆电焊对付干,要翻砂就回家”。这话怎么讲呢?当工人最好的是干钳工、车工或铣工,钳工保全都是技术活儿,晃晃悠悠到处走,比较闲在,而且那手艺荒废不了,到什么时候都用得上;车工、铣工则是整天守着车床、铣床,耗时间却不用走脑子,有活儿干活儿,没活儿也是随便歇着,在车间里看报纸、打扑克、喝茶。所以这三个工种最舒服,厂子里的人都想做。至于铆工、焊工需要吃些辛苦,赶上有活儿的时候,工作量比别人都大。电工同样是技术工种,居家过日子不乏用武之地,哪家电表、灯管坏了,免不了要麻烦懂电的师傅,所以电工很吃得开。不过以前的人们大多认为——带电就有危险,你虽然有防护措施绝缘手套什么的,可“万”里还有个“一”呢,万一哪天出了差错,那可是要命的事。这不像别的活儿,胳膊卷进车床了大不了截肢,至少还能留下条命,电工不出事则可,出了事一定是大事,因此电工也给列为二等了。“要翻砂就回家”这话说得再明白不过,厂子里最苦、最累的活儿就是翻砂,干这个工种还不如直接回家待着。张保庆学的钳工,起初本想混一辈子大锅饭,无奈家里没关系、没路子,厂子不看专业,硬给安排了翻砂工,凑合干了几个月,差点儿没累吐血。他实在吃不住那份辛苦,又托人转到了面粉厂,工作了也没多长时间,嫌那地方粉尘太大,容易得肺结核,索性蹲在家当了待业青年。

他自己给自己吃宽心丸:进厂当工人有什么好的?老老实实每天到点上班、到点下班,刮风下雨不敢迟到,累死累活挣一份死工资,整日里柴米油盐,将来娶个媳妇生个孩子,再教育孩子长大也这么做,那才是真没出息。常言道“好汉子不挣有数儿的钱”,男子汉大丈夫坚决不能走这条路,谁愿意干谁干去吧,我是不去!

在我表舅眼中,张保庆始终是个没出息的待业青年。而在我看来,他是个挺能折腾的人,从小胆子就大,敢做敢闯,向来不肯循规蹈矩。

举个例子,以前有种关于耳蚕的传说,说“耳蚕”那是叫白了,也有称“耳屎”或“耳垢”的,总之是耳朵里的秽物,据说正常人吃了这玩意儿,会立刻变成傻子。家里大人经常这么告诉小孩,说胡同里那个老傻子,正是小时候误吃耳蚕吃傻的。我不知道这个说法是否可以当真,反正大伙儿都这么传。以前的孩子大都又淘又馋,什么东西都敢往嘴里放,家里大人经常拿这种话吓唬孩子。张保庆在家待业,闲极无聊在胡同中跟别人打赌,说起吃耳蚕能变傻子,有人当场从自己耳朵里掏出来一大块耳蚕。这小子长这么大从来没掏过耳朵,可想而知耳朵里有多少东西,从中掏出来的这块耳蚕,能有小指甲盖那么大,也不知道存了多少年了,黄里透绿,放在手里给张保庆看:“你敢不敢吃?”张保庆胆子再大也不敢嚼,只能把心一横,全当是吃个蚂蚱,捏起来扔到嘴里,拿凉白开往下一送,气不长出面不改色,结果也没有变成傻子,彻底将“吃耳蚕变傻子”这个愚昧无知的歪理邪说打破了。这下可好,他一举震惊了整条胡同,还因为打赌赢了二十根小豆冰棍儿。

张保庆成天这么混,表舅实在看不下去了,十八的大小伙子在家待业吃闲饭可不成,这个不想干,那个看不上,高不成低不就,文不能卖字、武不会练拳,成天招灾惹祸捅娄子,只好走后门托关系,让他去“蓬莱春”后厨学能耐。可张保庆却不识抬举,脖子一梗死活不去。表舅真生气了,好说歹说都不行,干脆也甭跟你废话了,文的不行来武的,抡起笤帚疙瘩就是一顿抽,打得张保庆没处躲没处藏,只好到后厨拜师当了学徒。

饭庄子里掌大勺的,个儿顶个儿都有一手绝活儿。张保庆拜的这位师父,在这个饭庄子干了三代,从他爷爷到他爹再到他,家传有一手绝的,一个人盯五个灶眼儿,说行话叫“连环子母灶”,大灶、二灶、高汤、笼屉、砂锅,掂起大勺上下翻飞,身上一个油星子不沾,讲究“手眼身法步”一气呵成,你光看他炒菜都是种享受。这样的厨子一个人顶五个人用,评特级职称,工资也是普通厨师的好几倍。表舅舍了一张老脸,好不容易让张保庆拜了名师,怎知张保庆一进去就不想干了。因为什么呀?这一行得从入门开始,剥葱剥蒜、洗菜择菜,先练三年,这才允许你在墩儿上备菜。前边的服务员下了单子,你这就得都把材料预备齐了,掌勺的不看单子,完全看备菜的给什么,比如这一盘备的是鸡丝、海参、玉兰片、葱姜切末,就知道要做烧三丝,下一盘所有材料都一样,唯独葱姜末改成了葱姜丝,大师傅就明白了这盘是烩三丝,炒错了那是大师傅的责任,备错了可都怪在你头上,该扣钱扣钱、该检讨检讨,在墩儿上备菜又是三年。接下来练“红案儿”,杀鸡、宰鱼、切肉,又腥又臭不说,还容易切手,这得一年;和面、揉面、做面食还要练一年,这叫“白案儿”。没七八年上不了灶,上灶之前还要先练翻炒、掂锅、翻勺,拿炒勺装上沙子,少说也得有个十几二十斤,一天练下来全身酸疼,而且万一失了手,那一锅的热沙子招呼在脸上,非落一脸大麻子不可。“连环灶”一共五个灶眼,一个灶眼两年,把这一整套全学会了,至少搭上半辈子时光。张保庆一想都绝望了,真不认命干这个,又回家当上了待业青年。

当时有街道办的青年点,相当于小便利店,卖些杂货之类的商品,待业青年可以去那儿实习,什么时候找到工作了什么时候走人,张保庆也不愿意去,怕被人笑话。表舅心里边这个火啊!一看见他气就不打一处来,成天除了打就是骂,越看他越不顺眼。张保庆耍滚刀肉:“反正我是你亲儿子,你横不能把我打死,打死我你不绝户了?”真应了那句话——仇成父子,债转夫妻!

不过实话实说,总待在家里也不好受,张保庆吃饱喝足了无所事事,骑上自行车到处溜达,东逛逛西逛逛,瞧个新鲜凑个热闹。平时他最喜欢去公园听野书,公园有一位“撂地”说野书的高五爷,不为挣钱,而是有这个瘾头,就好这个。只要赶上天气好,风和日丽的,拎上马扎带上茶水,往路边这么一坐,跟前摆个小木头桌子,“啪”的一声醒木一摔,这就开书了。他没拜过师没学过艺,东拼西凑、信口开河。不过说得可是真好,满口方言、土语、俏皮话,一嘴的人物典故带脏字,兴起处眉飞色舞、唾沫横飞。什么时候都有十多个闲人围上来听,还真有不少捧臭脚凑热闹的。张保庆爱听他说汉高祖刘邦,为什么呢?刘邦当年和他张保庆一样什么都不是,要什么没什么,也什么都不干,成天混吃等死,然而到后来斩白蛇、赋大风,亡秦灭楚当上了开国皇帝。张保庆听入了迷,心下寻思:“汉高祖刘邦先斩白蛇后成大业,我几时也斩这么一条白蛇?”他成天这么胡思乱想,干什么什么不行,吃什么什么没够,把我表舅气得拿了铁锹追着他满街打。表舅在后边追,张保庆在前边跑,来来回回几条胡同都转遍了,跟走马灯似的满世界这么一跑,周围邻居都说这爷儿俩绝对是前世的冤家对头。表舅妈怕张保庆跟不三不四的社会小青年混,也担心表舅气大伤身,思来想去实在是没辙了,只好打发张保庆去长白山投奔他四舅爷,在东北住上一段时间,等家里给他找到合适的工作再回来。怎知张保庆这一去,却在深山老林中捡了个意想不到的东西,引出一桩“天坑奇案”!

前边说到张保庆吃不得苦受不得累,不认头在工厂翻砂,给安排了饭庄子的学徒又死活不愿意去,成天的东游西逛,除了跟几个半大小子胡闹就是上公园里听书,没个正经事儿,还总觉得自己非池中之物,有朝一日必定飞黄腾达。表舅两口子实在没办法了,横不能让他胡混下去,那指不定闯出什么祸来,只好打发他去长白山四舅爷家住上一阵子。书要简言,咱们先不提后话,接着说张保庆去了东北长白山。他投奔的四舅爷是个老猎户,住在大山下的屯子里,周围全是原始森林。张保庆让这白山黑水之间的景色美得五迷三道,感觉喘气都比城市舒畅,浑身上下从里到外都舒坦。这屯子不大,仅有这么十几户人家。四舅爷和四舅奶老两口子过日子,虽说衣食无忧,但是四舅爷打了一辈子的猎,至今舍不得放下猎枪,隔三差五带张保庆上山钻林子,打山鸡套兔子。张保庆心都玩儿野了,六匹骡子八匹马也别想拉他回家。有这么一天,晴空万里,四舅爷牵出几条猎狗,背上猎枪和铁笼子,招呼张保庆跟他到山里捉“大叶子”。张保庆听说要上山,还带了猎狗,心下十分兴奋,却不知四舅爷所说的“大叶子”是个什么东西,树上长的?

四舅爷告诉他,“大叶子”是东北的土话,说的是林貂,这东西蹿高纵矮最擅爬树,整天待在树上,打老远一看如同一片硕大的树叶,因此得名。林貂属于“皮兽”,别的皮兽比如狐狸、黄鼠狼什么的,肉臊吃不得,唯独皮毛值钱。林貂却不一样,不仅皮毛值钱,肉也好吃,两样全占了。东北的貂皮有两种,头一种是河里的水貂,虽然也挺值钱,却不及栖息在山林中的紫貂“大叶子”。它的皮称为“裘王”,仅在东北长白山以及新疆阿尔泰山的针阔叶混交森林中才有,别处根本没有。而且林貂狡诈凶残,极难捕捉。首先它居无定所,没有固定的窝巢;其次下不了夹子,因为林貂嗅觉灵敏,可以很远处闻到兽夹上有人的气味,况且摸不准它的行动路线,夹子无从下起;再一个不能用枪打,林貂不过一尺多长,猎枪一打一大片铁砂子,一枪打花了皮子,那就不值钱了。由于很难捉到活的,应了那句话——物以稀为贵。说林貂的皮子值钱,因为有三件好处,别的东西还真及不上它。先说头一件,东北那地方,冬天零下三四十度很正常,天寒地冻,一口唾沫吐出来,砸到地上就是个冰疙瘩。可是话说回来,气温再低,不刮风就不会觉得冷,一旦刮起卷雪的白毛风,呼啸的狂风嗷嗷怪叫,往人身上钻,又像刀又像箭,任你穿多厚的皮袄也不顶用,一阵风就吹透了。可如果有一件紫貂皮的衣服,那风刮到身上不但不冷,反而是越刮越暖和,这是头一个好处;二一个是“雪落皮毛雪自消”,鹅毛大雪落到貂皮袄上立即融化,不会留下半点儿痕迹;三一个叫“雨落皮毛毛不湿”,林貂皮毛油脂丰富,从河里钻出来抖一抖身子即干,因此下雨打不湿,你可以拿它当雨衣穿,进屋抖两下就干了。当然了,这仅仅是个比喻,可没见有下雨天穿件貂皮上外边转悠的。如果做一件皮袄,至少要十来张大叶子皮,在旧时来说,林貂皮袄千金难得,不是王爷都穿不起。如今打猎的少了,但林貂的习性却未曾改变,极不好找,碰巧逮住一只做成貂皮围脖,抵得过寻常猎户一年的进项!其实“大叶子”一词不仅是土话,也是关外土匪的黑话,叶子指衣服,换叶子是换衣服,黄叶子是黄鼠狼皮,这大叶子就是指最贵的林貂皮,不然怎么称得上“大”呢?

关外又有“三大穷”之说,哪三样儿呢?肩上扛铁筒、桌上码城墙、床上点烟囱。“肩上扛铁筒”指扛猎枪钻老林子的猎人,这是三大穷的头一穷。其余两个容易理解,桌上码城墙,那是打牌赌博,十赌九输,有多少家产也得赌穷了。床上点烟囱指抽大烟,那也是坑家败产的无底洞,有多少钱都不够往里扔的。那为什么打猎的占头一穷呢?皆因打猎的看天吃饭,野兽乃是过路财神,今天该你有收获,举起枪来弹无虚发,如若不该你打着东西,怎么打你也打不着,扛上枪筒子转悠一天,怎么来的怎么回去,全凭运气。再者说上天有好生之德,打猎是杀生,干这一行不合天道,没有因为打猎发财的。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林貂不好逮,否则打猎的不至于这么穷。

老猎人都知道,林貂平日里出没无踪,连个影儿也瞧不见,唯独在秋天可以见到。这个季节是林貂的发情期,它们会跑出来传宗接代,一年仅仅这么一次,雌貂怀胎七八个月才能产崽,都快赶上人了,其稀少程度可想而知。到了这几天,雄貂性淫,大白天也出来转悠,到处寻找雌貂交配,满脑子都是这一件事儿,警惕性变得很低,让猎狗一吓唬很容易发蒙,只有这时候才有可能被猎户活捉。张保庆跟四舅爷在老林子中走了大半天,翻山越岭,东转西走,眼看日头往西沉了,什么都没见着。原以为今天要空手而回,掉头正要往回走的时候,打头的猎狗突然一阵狂吠,叫声震动了山林。

张保庆听到猎狗的叫声,心中诧异,撒开腿飞奔过去,待到近前,但见枯枝蔓草间有只小兽,嘴尖尾长,四肢短小,油亮的皮毛黑中透紫,小脸儿长得近似黄鼠狼,身子又比黄鼠狼短,正是四舅爷所说的“大叶子”!大小足有两掌半,爪下按住一个蛋,可能是刚偷到的鸟蛋,正想吃呢,结果让猎狗堵在这儿了。这东西两个小眼珠子滴溜溜乱转,如若眼前只有一条猎狗,大叶子扭头一跑,七绕八绕或是往树顶上一蹿就甩掉了,可如今同时面对三四条猎狗,这只林貂也愣了一下,这才扔下鸟蛋,“嗖”的一下逃进山林,几条猎狗跟在后头穷追不舍。张保庆顺手捡起地上的鸟蛋,当时见猎心喜,没承想真碰上了大叶子,只顾去撵逃走的大叶子,别的事一概没想,全抛在九霄云外了,直到半夜回了屯子才让他大吃一惊。

张保庆已经在山里住了一阵子,对各种山货早已见怪不怪,如果说平时捡到个鸟蛋或者蛇蛋,他根本不用过脑子,准和四舅爷一样,先拿起来对太阳照一照,再当场磕破了一口嘬个干干净净,随捡随喝。至于为什么要对着太阳照这么一下,张保庆开始并不知道,也没细想过,看四舅爷这么做他也照葫芦画瓢,以为这只是打猎的习惯,觉得挺好玩儿。后来四舅爷告诉他,那是看这个蛋有没有“雄”,其实这也是说白了,有雄的蛋是受过精的,可以孵出小鸟,跟鸡蛋一样。打猎的在森林中捡了鸟蛋,把在日影中照上一照,如果不透光,那就是有“雄”的,必须原样放好了。因为打猎靠山吃山,吃的就是这口饭,虽是杀生,却不能赶尽杀绝。什么能打什么不能打,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这都有规矩。比如打公不打母,这是怎么个道理呢?打一只母的等于打了一窝,长此以往只会越打越少,绝了自己的饭口。常言道“劝君莫打三月鸟,子在巢中盼母归”,打这个太损阴德,按迷信的话说这叫造孽,迟早会遭报应。

如若是没得过“雄”的野鸟蛋,打猎的尽可以随便吃,那玩意儿是大补,经常生喝野鸟蛋长力气,翻山越岭如走平地,远比当今的各种滋补药品和能量饮料货真价实,绝对无添加、无污染,纯天然非转基因。捡到蛇蛋也能喝,纵然是毒蛇的蛋也不用担心,不仅滋补还可以入药,起到通经活络的作用。一般的野鸟蛋外壳粗糙,带有五颜六色的斑点,没有太大的。张保庆捡起这个鸟蛋,拿手一掂却觉得略沉,个头儿也大,能有鸡蛋那么大,没斑没点还挺细滑。他心里转了一个念头,认为是山鸡下的蛋,随手塞进挎包,寻思回去来个小葱炒鸡蛋,晚上给四舅爷下酒,然后加快脚步,跟随猎狗往前追赶林貂。

长白山脚下的猎屯子家家户户有狗,少则一两条,多了一大窝,带上猎狗上山打猎称之为“撵山”。山中野兽不会在开阔的地方等你来打,要么躲在密林之中,要么蹲在草棵子里,不会自己跑出来,打猎的一声令下,成群的猎狗如同一阵黑旋风,一边跑一边吠叫。狗是极阳之物,身上有一股躁动之气,在东北有些地方,立冬那天都要炖上一锅狗肉,俗话说“喝了狗肉汤,棉被不开箱”,可见其性燥热,即使进山的猎狗不叫,也会惊动藏匿的野兽。这时候猎人们举枪射击,十拿九稳。遇上林貂这样的小兽,不必等打猎的出手,只吩咐猎狗与之周旋,也可以直接生擒活捉。

此时此刻,那只林貂四爪生风,拼了命地狂逃,换谁也得玩儿命啊,逃不掉可就变围脖了!加之林貂灵活迅速,身形小巧,上蹿下跳、闪转腾挪,还会绕着树跑,所以很不好逮。可那几条猎狗跟了四舅爷多年,也不是白给的,可以互相配合,分头包抄围堵,让它顾得了头顾不了腚,三五个回合便将林貂咬住。猎狗通人性,知道咬出窟窿的貂皮不值钱,不敢使劲儿咬,叼住不撒嘴让林貂不能动也就是了。等四舅爷和张保庆追过来,几条猎狗纷纷摇起尾巴找主子请功。林貂狡诈多变,善于装死,这也是一门保命的绝活儿,它打好了主意,让狗咬住之后脑袋爪子一耷拉,一动不动地装死。

四舅爷常年进山捉林貂,知道这玩意儿会装死逃命,喝令猎狗不许松口,从身后摘下背来的笼子,右手戴上一只铁网手套,揪住半死不活的林貂塞了进去。那手套是用一个个细小铁圈编成的,刚柔并济,既不影响穿戴,又能起到防护作用,可以避免被小兽咬伤了手,是掏獾捕貂的专用护具。虽说林貂这东西个头不大,却也是牙尖嘴利,它这一口下去,却足以把人的手指咬断。

再说那只林貂装死不成,似乎也明白难逃活命,在笼子里龇牙咧嘴作势吓人,又东蹿西突地乱撞。四舅爷根本不理会它怎么折腾,今天这趟没白来,收获是真不小,拎起笼子哼上小曲下了山。爷儿俩把林貂带回家,当即磨刀开膛,再用小刀一点点剥下貂皮,用水洗干净血污,拿树枝做成一个方形的框子,把貂皮撑开绑在上边,再去掉挂在上面的碎肉,整个过程小心翼翼,生怕刮破了皮子,这叫熟皮子,然后晾在院子里风干做成皮筒子。林貂余下的五脏六腑和肉切成长条,加上佐料煮熟了,放在树枝架子上晾晒成肉干,打算存到过冬,炖菜时再放进去吃,增鲜提味,真是要多香有多香。脑袋、爪子之类的零碎儿喂了那几条猎狗,半点儿没糟蹋。

张保庆跟四舅爷忙前忙后,活剥貂皮时他捂上眼不忍看,先前捡到个鸟蛋塞进包里,到这会儿全然忘在了脑后。四舅爷捉了两巴掌半大小的一条“大叶子”,可把老头儿给乐坏了,打了一辈子猎,从没见过这么大的林貂,以往赶上巴掌大小的就了不得了,这可值了老钱了。他越想心里越高兴,今年准能过个好年,眯起眼“吧嗒吧嗒”地抽烟袋锅子。东北的烟叶子叶片厚实,味道香醇,抽起来过瘾,唯独烟太大,一抽上整个屋子云雾缭绕,呛得人睁不开眼。抽完烟歇够了,四舅爷让老伴儿包饺子,烫壶酒多整俩菜。东北屯子里能有什么菜,也无非松茸蘑菇炖土鸡、木耳炒花菜、酸菜粉条汆白肉、整锅的手扒肉。手扒肉是大块狍子肉放到锅里,拿慢火煨上,接连几天不断火,吃一块用刀割一块,蘸上盐和野韭菜花、野葱调和的肉汤吃,做法很糙,东西可全是好东西,不在这个地方,你想吃也没有。张保庆特别喜爱吃狍子肉,又正是“半大小子吃跑老子”的年纪,吃得多饿得快,看见好吃的就不要命,刚到长白山那俩月吃撑了好几次。老时年间有“吃狍子,得长生”的说法。当天的菜比过年吃得还好,张保庆也乐坏了,甩开腮帮子,吃了个沟满壕平。吃饭的时候,四舅爷特地打开了一坛老烧酒,长白山的烧酒度数极高,入口有如烧红的刀子,故有“烧刀子”之称。四舅爷这个酒封存了好几年,酒性猛烈,遇火能燃,拍开了封泥酒香四溢。老爷子今天高兴,一杯接一杯地喝,来了兴致非让张保庆陪他整两口。张保庆没喝过白酒,奈何推不过躲不掉,加上在山里跑了一天,累得不轻,两杯烧刀子下肚,酒意撞上来,顿觉脑袋昏昏沉沉晕头转向,早已认不得东南西北了,回屋倒在炕上蒙头大睡,跟个死猪一样,天王老子来了也顾不上了,挎包也放在了炕上。

东北屯子里的炕,皆为火蔓子炕,内有土坯烟道,炕下有灶口,上铺席子或毛毡。赶上天寒地冻,屋里没有火蔓子炕住不了人。炕头儿最热,炕尾稍凉,家中来了客,必定让客人坐在炕头儿上以示尊重。每年到了九月份,天气渐冷,山里的火炕就烧上了。张保庆捡回来的蛋装在挎包里,放到火炕上这么暖和,蛋里的东西可就孵出来了。由于头一次喝烈酒,张保庆睡不踏实,心里头火烧火燎的,从胃口一直干到喉咙,撕心裂肺的难受,正当他迷迷糊糊、昏天黑地之际,忽然发觉身边有东西在动,毛毛茸茸、热热乎乎,这是个什么玩意儿?

说话到了后半夜,在那个年代,长白山偏远的屯子不通电,更别提电灯了,屋子里黑灯瞎火,伸手不见五指,瞪眼看不见东西,黑得跟锅底似的。张保庆喝了酒睡不踏实,似睡非睡,似醒非醒,迷迷糊糊梦见白天捉的大叶子在咬他。这可把张保庆吓坏了,忙说:“捉你的不是我、开膛剥皮的也不是我,肉晾在架子上我一口没吃过,你阴魂不散,该去找四舅爷才对,咱们两个无冤无仇,为什么跟我过不去?”大叶子可不听他怎么说,龇牙咧嘴的只顾对张保庆乱咬,这一人一兽在梦中撕扯开了。几个回合下来,大叶子突然闪出一个空当儿,跳起来一口咬在了张保庆的手上,把张保庆吓得一激灵。张保庆吃了一惊,恍惚中意识到这是个梦,觉得身边有东西在动,拿手扒拉开接着睡,过了一会儿那东西又动起来,他又拿手拨开,反复几个来回。他忽然想起挎包里还有个蛋,白天在山上捡的,差半步就让林貂给吃了,寻思是不是这鸟蛋已然成了形,拿到火炕上一焐,孵出了雏鸟?

张保庆急忙睁开眼看,不过这屋里太黑了,什么也看不见。他摸到油灯点上,低下头在这炕上找,发现果真有只刚出壳的小鸟,全身白色,两个大眼炯炯有神,张着嘴像是要吃的,身边还有刚挤碎的蛋壳。这要只是个鸟蛋,没准真让张保庆做了炒蛋,没想到孵出这么只小鸟,估计是这个鸟蛋从巢中掉下来,落在草棵子里,险些让林貂给吃了,怎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结果林貂倒被四舅爷的猎狗捉了,剥皮挂到了墙上,这个蛋又让他捡回了屯子。这小鸟也真是命大,经过这一番折腾,还能从蛋里孵出来,万幸没喂了林貂,也没变成炒蛋,这就是命。张保庆见这小鸟挺可怜,舍不得扔下不管,那就权当养来玩儿吧。

想想这就叫命,偷鸟蛋的大叶子怎么也想不到,它自己死在这蛋前边了,而今这只小鸟丢了窝巢,离了双亲,也是孤零零的一个,跟张保庆倒有几分相似。虽然寄住在四舅爷家看似挺自在,可也不是长久之计,总不能一辈子待在这儿不走。这小鸟是碰上好人了,不至于下了汤锅,可他张保庆又将何去何从,天地这么大,何处可以容身?真要上饭庄子当个小学徒,跟老爹老娘似的一碗安稳饭吃到死?想一想都觉得心里憋屈,可再看看自己,文也不成武也不就,到底能干什么呢?唉!眼前自己还不如这只小鸟,它现在满脑子只想吃东西,哪有这些做人的烦恼!

张保庆愣了半天回过神来,穿鞋下地四处找吃的喂鸟。他以前养过鸟,知道这雏鸟刚出壳,嗓子眼儿还嫩,谷子、小米肯定吃不下去,吃下去也得噎死,灶上有煮狍子肉的锅,锅中现成的肉汤,用小碗盛出来泡上半个馒头,泡软了拿去喂鸟。别看这么只小鸟,站在炕上却透出一股子精神,怎么看也不是一般的鸟,不肯吃馒头,生下来光吃肉不说,饭量还特别大,每天睁开眼就张嘴要吃的,但凡是肉就行,什么肉都吃。这边的河里有种鲑鱼,肉质鲜美,切成薄片可以生吃,经常出没在浅水,不用钓钩也不用撒网,用石头堆成个漏斗形,等鱼游进去伸手就能抓到,去掉骨刺挂在房前屋后阴干,肉成丝状,味道赛过螃蟹,屯子里经常有刚从河中捕到的鲑鱼。这小鸟一天要吃下一整条鱼,饭量太大了。过了几天,四舅爷瞧见这只鸟,当场看直了眼,这哪是什么鸟啊,分明是只西伯利亚苍鹰!

长白山一带自古有鹰猎之俗,鹰猎是指驯鹰捕猎,驯鹰比驯狗难得十倍。谁要是架上只鹰进山狩猎,那可比带条猎狗气派多了。不过训练猎鹰非常之难,老话说“九死一生,难得一鹰”,说的正是驯鹰。先说这个捉鹰,其中有一整套的规矩和技巧,过去的人迷信,捕鹰之前必先烧香上供,上山之后在极险峻之处布网,网中间拴上一只活兔子或者山鸡,人再隐蔽起来,眼睛一刻也不能离开鹰网,就得那么盯着,一旦有了落网的鹰,立马过去捉住,以免它在挣脱之际伤损羽翼。很多时候一等就是十天半个月,诱饵死了还得赶紧换个活的,这个过程叫作“蹲鹰”。如果说碰巧蹲到一只鹰,先拜谢过山神爷,再小心翼翼把山鹰装在“鹰紧子”里困住,一根羽毛也不能损坏。给鹰头上套个皮套,也叫“鹰帽儿”,遮住鹰的双眼,不能让它瞧见东西。带到家中先过秤,记下这只鹰有多重,接下来还得“熬鹰”。东北那边形容一个人长时间不睡觉为“熬鹰”,就是指不让鹰睡觉。刚捉回来的鹰必须有人二十四小时熬它,不让它打盹儿,直到熬得精疲力竭,才给这鹰吞麻轴,再到上架过拳,招之即来,挥之即去,起码要一年时间。鹰巢皆在人迹不至的悬崖绝壁上,想掏雏鹰几乎是不可能的,偶尔捉到一只刚长全了羽毛还不太会飞的落巢鹰,那也相当于捡到宝了。因此四舅爷说张保庆有机缘找到一只刚出壳的雏鹰,驯起来可比后来逮的鹰容易多了。

这只小鹰长得也快,不久已经会飞了,羽翼渐丰,一身白羽白翎,站在张保庆肩膀上目射金光、神威凛凛,四舅爷见了更是惊叹,因为山里人认为白鹰是神!

前文书说张保庆住在长白山四舅爷家,有一次上山打猎抓了一只大叶子。要说什么人什么命,可巧不巧让他捡到一个鸟蛋,没想到孵出了一只白鹰。从火炕上孵出的小白鹰只认张保庆,许是它一出世看见的就是张保庆,别人一概不认,哪儿也不去,成天在张保庆的身上、头上蹦来蹦去,谁近前它就啄谁,这一人一鹰可以说是寸步不离。

不知不觉过了一年,长白山九月便飞雪,到了冬季,天寒地冻,滴水成冰,冰雪覆盖着森林和原野,同时也遮盖住了野兽的踪迹,到这时候猎犬就没什么用了,能够在林海雪原上翱翔的只有猎鹰,它们飞上山巅,敏锐无比的目光穿过白茫茫的森林和风雪弥漫的草甸,搜寻一切可以活动的猎物。酷寒之下,饥饿迫使雪兔、狐狸从窝中出来觅食。猎鹰一旦发现猎物,便飞到上空盘旋,只等待猎人一声呼喝,它们就会立即从空中呼啸而下直扑猎物,十拿九稳,基本上没有失手的时候。长白山的原始森林深处,至今保持着古老的狩猎传统。进入冬季,鹰屯的猎人们骑马架鹰结伙进山,储备用于过年的猎物,而在出发之前,还要举办萨满法会,以保佑进山打猎的人平平安安、满载而归。张保庆也带着他的白鹰去凑热闹,搭乘雪爬犁到了鹰屯。当地的猎人常年捕鹰、驯鹰,个儿顶个儿是鹰把式。常言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同行同好之间才有话题可聊,你这东西怎么好也只有他们才明白。众人见张保庆的白鹰全身白羽、嘴似乌金,两只鹰爪白中透亮,这有个说法,称为“玉爪”,实属罕见。这种鹰与生俱来迅猛凌厉,上可一飞冲天抓云中燕雀,下可疾如流星捕傍地灵狐。别看鹰屯里有这么多猎鹰,你六个是半打,十二个半打捆一块儿再翻一倍,顶不上人家这只白鹰的一根毛。白鹰在关外极为罕见,可遇而不可求,大多数猎户一辈子也见不到一次白鹰。据说白山黑水间的“万鹰之神”海东青也是一种白鹰,身体巨大、威猛无敌,是至高无上的天神化身,在过去可以说是国宝,皇上身边才有,如今绝迹已久,踪迹难寻。当场就有猎户拿貂皮、人参来换,张保庆说什么也不肯,他跟这只鹰天天在一起,一年下来感情已深,如兄似弟,如胶似漆,亲哥儿俩一般,谁也离不开谁。

鹰屯有个跳萨满打法鼓的老太太,满脸皱纹堆累,一脸的褶子跟枯树皮相仿,老得都看不出岁数了,身上穿盔甲,外罩一件花花绿绿的宽大袍子,扎五彩条裙,裙上挂了九面青铜镜、九个小铜铃,背插五彩小旗,头上戴着一顶鹿皮帽子,上嵌黄铜鹰徽,手握羊皮鼓,鼓柄上挂有很多小铁环,口中念念有词,手持法鼓,一边敲打一边连唱带跳,声势惊人。老萨满唱罢神咒,也来看张保庆的白鹰,又带他进了一座神庙,想听他说一说白鹰的来历。神庙是整个屯子最大的一座土屋,屋中火炕、炉灶一应俱全,只不过摆设特殊:墙上整整齐齐挂了好几件萨满神袍,上绣日月星云、飞禽走兽;桌子上摆放的几顶神帽各不相同,有的顶着鹿角、有的绘着游鱼,下垂飘带五颜六色;法鼓、铃铛、铜镜、神杵,以及各种张保庆叫不上名字的法器,分列在桌子两边;一张张恶鬼般的面具挂在墙上有些瘆人;墙壁正中间供了一幅画像,描绘了一个鹰面人身的仙女,服饰奇异、脚踏祥云、百鸟围绕;画像前摆满了供品,两厢分插八面不同颜色的神旗,分别绘有鹰、蟒、蛇、雕、狼、虫、虎、豺。

张保庆不敢在老萨满面前隐瞒,把他如何跟四舅爷进山捉大叶子、如何捡到个鸟蛋、如何在火炕上孵出这只小白鹰,一五一十说了一遍。跳萨满的老太太听罢连连点头,告诉张保庆:“白鹰非比寻常,可保你逢凶化吉、遇难呈祥,这是你的福分!”说罢又打躺箱中掏出一个狍子皮口袋,递在张保庆手中,打开一看,竟是全套的鹰具:牛皮鹰帽儿、冲天甩的皮穗、麂子皮的鹰脚绊、黄铜的鹰铃、紫铜的鹰哨,架鹰用的皮手套头层牛皮压花,上边嵌了和萨满神帽上一样的鹰徽,锃亮锃亮的,全是有年头儿的老物件,一股脑儿都给了张保庆。张保庆喜出望外,恭恭敬敬接过鹰具,给老萨满磕了好几个响头。从此他也架上鹰出去逮山鸡、野兔,可不敢往远了去,仅在屯子附近玩,又没正经跟鹰把式学过,只照葫芦画瓢把罩了鹰帽的白鹰架在手臂上,看见远处有猎物,才摘下鹰帽放出白鹰,这叫“不见兔子不撒鹰”。白鹰扑逮猎物,快得如同打闪纫针。什么叫“打闪纫针”?这是关外形容动作快。比方说深更半夜屋里没有灯,外面正下雨,左手拿针右手拿线,想要穿针引线奈何什么也看不见,那怎么办?等来半空中一道闪电,屋子里亮这么一下,在这一瞬间把线穿过去,你说快不快吧?张保庆这只白鹰就这么快!

而周围屯子里的猎户都知道张保庆这只白鹰,眼馋得哈喇子流出二尺半。尤其是鹰屯那些鹰把式,想想那只白鹰,再低头看看自己手上这只鹰,感觉也就是比鹌鹑多长个尾巴,都不好意思带出去现眼。真有气迷了心的,天天上山扒草棵子找鹰蛋,可是哪有那么好找的?偶尔找到一两枚蛋,孵出来的不是山鸡就是野鸟,没少闹笑话。

一晃到了寒冬腊月,大雪纷飞,眼瞅到年下了。关东年俗尤重,讲究过大年,从腊八开始,一直出了正月,全在年里,一进了腊月门就开始办年货。这一天,四舅爷和老伴儿套上骡马拉的大车,出去赶集置办年货。山里人赶趟集不容易,连去带回怎么也得个三五天,留下张保庆在屯子里看家。四舅爷临走千叮咛万嘱咐,让他这几天别进山,这几天风头不对,怕是要变天。张保庆满口答应,只在屯子外边放鹰纵狗。

这天早上,张保庆架上白鹰在林子边溜达,百无聊赖之际,迎面来了两人,是鹰屯里的一对兄妹,也是养鹰的猎户,跟张保庆彼此认识,可没怎么打过交道。这两个人就是之前给了张保庆全套鹰具的老萨满的孙子孙女,当哥的叫二鼻子,小时候把鼻子冻坏了,天一冷鼻涕就堵不住,大鼻涕流过了河也不知道擤,光拿两个袄袖子蹭,一冬天下来两个袖口锃光瓦亮,说话齉齉鼻子,大排行老二,因此叫他二鼻子。二鼻子的妹妹叫菜瓜,山里的姑娘大多是这种名字,认为贱名才养得大,名字起得太好,怕让阎王爷记住。别看是个山里姑娘,长得挺水灵,一对大眼,齿白唇红,怎么看也不像跟二鼻子是一家人。

别人都夸张保庆的白鹰威猛,这小子也到处吹,说得好似我佛如来身边的金翅大鹏也没他这只鹰厉害。二鼻子却看不上,他们家祖上曾经跟随老汗王努尔哈赤起兵征战,拽着龙尾巴进山海关打下了大清朝的天下,先祖能骑射鹰猎的传统保持了千百年。到了清末,他的老祖宗还在给皇上家打官围,祖传的绝技,能力发双箭、肩架双鹰,在长白山里叱咤风云,什么“一猪二熊三老虎”,见了他们家的鹰都远远儿地躲起来。他二鼻子起早贪黑驯出的猎鹰百里挑一,怎么会不如张保庆在山里捡回来的鹰?本来他奶奶老萨满视为珍宝的鹰具该是传给他的,不承想一见白鹰全都给了张保庆,二鼻子一直在心里较劲儿,想找个机会跟张保庆比上一把。

且说当天,二鼻子和菜瓜背弓插箭,带了狍子皮的“仙人住”,穿得严严实实,肩头各架一只铁羽苍鹰,正要到森林中去捉雉鸡,准备过年炖了吃。一路往山里走,经过四舅爷家的屯子,正撞见张保庆。二鼻子心想,选日不如撞日,便问张保庆敢不敢上山比一比,看谁的猎鹰厉害。张保庆斜看了二鼻子一眼:“凭你那两只草鸡土鸟,也配跟我的鹰比?”

二鼻子说:“保庆,你小子就会耍嘴皮子,腿上拔根汗毛你都能当哨儿吹,嘴皮子好使可不能当黏豆包吃,咱别整这没用的,敢不敢比你给句痛快话!”

张保庆让二鼻子拿话一激,心里头这火儿可就上来了:“比就比,我还怕了你们那俩长尾巴鹌鹑不成?”马上跑回家穿严实了,捂好狗皮帽子,顺手拿了四舅爷的“仙人住”——所谓的“仙人住”,是种狍子皮睡袋,危难时躲在其中可避风雪——又把老萨满给他的鹰具带上,同二鼻子兄妹蹚着齐膝深的积雪,翻山越岭往密林深处走。

当天的天气不错,晴空白云,没有风,也不是很冷,湛蓝的天空,显得格外高远,令人心旷神怡。三个人在原始森林中越走越远,走到一个冰冻的大瀑布上方,但见周围冰雪覆盖,万物沉寂,冻住的瀑布犹如一条玉龙,一头扎入深山老林,在阳光的照射之下晶莹剔透,壮丽无比。张保庆看得心驰神往,把四舅爷嘱咐的话全扔在了脑后,一心只想和二鼻子分个高下。他举目四顾,看了一阵子,转头问二鼻子:“二鼻子,你说怎么比吧,谁的猎鹰捉的雉鸡多谁赢?”

二鼻子说:“捉雉鸡那多不带劲儿,要比就让猎鹰到雪窝子里逮狐狸,咱也不比谁多谁少,谁逮的狐狸大算谁有本事!咋样?”

张保庆说:“二鼻子你流鼻涕流太多了吧,是不是把脑浆子一块儿流出来了?这么深的积雪,上哪儿找狐狸去?”

二鼻子拿手往冰瀑底下一指,说道:“说你虎了吧唧的你还不愿意听,我告诉你,这下边有狐狸,就怕你没胆子去,咱把话说头里,不敢去也算输。”说完抱起肩膀一脸得意地瞅着张保庆。

张保庆这个脾气禀性,宁让人打死,不让人吓死,杀七个宰八个胳肢窝底下还能夹死俩,谁他都不服,又在山里待了这段时间,成天往老林子里钻,自诩为半个山大王,何况还有白鹰相助,怎么能让二鼻子叫住了板?他脑袋瓜子一热,当下对二鼻子说:“只要你有胆子去,我一定奉陪到底!”

菜瓜一听二鼻子和张保庆斗气打赌,要带猎鹰下去捉狐狸,吓得脸色都变了,几百年来谁敢进入冰冻瀑布下的山谷?

书接上文,话复前言,张保庆的鹰可了不得,一向被山中猎户奉为神明,他自己更是得意,觉得除了这只白鹰,别的鹰都是土鸡、草鸟、长尾巴鹌鹑。鹰屯的二鼻子不服气,他和张保庆打赌,前往冰瀑下的雪谷捉狐狸。冻结的高山瀑布,形同身披冰甲玉带的巨龙,翻过高山一头扎进莽莽林海,落差将近两三百米,分成好几层,一层一个近乎垂直的斜坡,深处云雾缭绕,两侧高山巍峨陡峭,站在高处往下看,如临万丈深渊,令人头晕目眩。

此处唤作“老龙口”,深处是条河谷,周围是层层叠叠的群山,森林和雪原等地貌在其中交错分布,严冬时节积雪太深,猎狗进不去,猎鹰很容易撞到树或山壁上,四处白雪皑皑,树木密集之处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人到里头很容易迷路,狡猾诡变的狐狸为了避开天敌,习惯将深谷当作巢穴过冬。

张保庆曾听四舅爷说过,大瀑布是从深山之内涌出的冰河,当年关东军曾经在此屠杀大批朝鲜族抗日游击队,日军将捉来的游击队员五花大绑扔下冰河,活人扔下去,不等落到谷底就冻成了冰棍。很多年前河道塌陷形成深谷,由于年代深远,谷底已被植物次生代谢物覆盖,而且其下还有很多无底的雪洞,那是山体裂缝上覆盖的浮雪,一脚踏空掉进去连尸首都找不到,又相传有鬼怪作祟,危机四伏,纵然是经验丰富的猎人也不敢冒险进入。二鼻子要下去捉狐狸,岂不是活腻了找死?

不过之前说了大话,张保庆心里虽然后悔,但是依照他的性格,说出去的话等于泼出去的水,那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再往回收了。他想了一想,找个借口说:“下去捉狐狸正合我的心意,可是你们俩没有猎枪,只带了弓箭,万一……万一遇上熊,又该怎么对付?”

二鼻子说:“瞅把你吓得,这不还没下去吗?下去也不可能遇到黑瞎子,这么冷的天,黑瞎子早躲进树洞猫冬去了!”

张保庆本想说:“冬天也有人在山里遇到熊,如果有一只躲在树洞中冬眠的熊瞎子被意外惊醒,进而狂性大发,那是谁都惹不起的;另外据传五六十年代边境对面闹饥荒,树皮都让人扒下来吃没了,那边的熊饿急眼了,下了大雪还不蹲仓,却跑到长白山这边找吃的,遇上人抱住了舔一口,半个脸就没了。”可他一听二鼻子话里话外这意思是小瞧自己,话到口边,却无论如何说不出来。

他们二人不顾菜瓜的劝阻,击掌为誓,打定主意要进深谷,是死是活各安天命,非见个高低输赢不可。但这一路进山,在森林中走了一天,眼看日头往西沉了,他们胆子再大也不敢半夜下谷,只得先找处背风的山坳过夜。

天一黑下来,山里气温骤降,山坳可以背风,却挡不住严寒,转眼间温度降至零下二十几度,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三个人的眼睫毛上很快冻出一层白霜,二鼻子的两行清鼻涕也变成了两道冰挂。长白山的猎人冰里生雪里长,自有对付严寒的法子。二鼻子带头动手,先掏个屋子模样的雪洞,把雪拍瓷实了,又出去抱了一大堆乌拉草回来,撒到雪屋的四周。都知道关外有三宝,可人参、貂皮这前两件宝贝从古至今都不是寻常人家用得起的,唯独乌拉草随处可见,到了冬天枯萎变干,塞在靴子里既防寒保暖又透气吸汗,用来铺床、续被也是又轻又软。但张保庆不明白二鼻子将乌拉草铺在雪屋外边为的是什么。菜瓜抓了两把乌拉草帮张宝庆塞到靴子里,告诉他长白山里有一种猛兽,东北话叫“豹狗子”,也就是花豹,神出鬼没、极为罕见,这东西体型虽不及老虎大,却凶猛无比,追击猎物的速度奇快,山里没有任何野兽跑得过它,而且善于攀爬,逮住了猎物拖上树挂在树杈子上慢慢吃。一头成年的豹狗子单挑一个大活人不费吹灰之力,别的大兽也不会去主动招惹它。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豹狗子最爱往乌拉草上撒尿,所以在山里过夜的猎人除了生火以外,都用乌拉草来防御猛兽。

二鼻子兄妹在雪洞中笼起一个火堆,铺上狍子皮睡袋钻进去,捂好狗皮帽子围火而坐。当地人遇上大雪封山或追击猎物迷路的时候,往往会掏个雪屋抵御酷寒,钻到里面任凭外面风吹狼嗥也不在乎。二鼻子兄妹一边生火,一边用松枝做雪鞋,深谷中积雪没膝,加之没有人迹,积雪松松散散,走上去一步一陷,行动受到极大限制,因此要做这种简易的雪鞋,无非是将带叶子的松枝横竖绑成一个船型,固定在靴子底下,以便于在积雪上行走。菜瓜也给张保庆做了一双雪鞋,又抓来雪块放到锅里,架到火上煮得热气腾腾,喝了可以取暖。

张保庆从没住过这样的雪屋,他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只见头顶和四周银装白壁,晶莹通透,上下左右全是冰雪,二鼻子兄妹将热滚滚的锅子放在雪屋中煮水喝,雪屋不仅没有融化,热气升到屋顶突然遇冷,反而变成冰屑缓缓飘下,到处白雾蒙蒙,真好似做梦一般。

菜瓜又拿出带来的刨花鱼,三个人坐在雪屋中吃了充饥。那是剥皮之后冻成冰棍儿的哲罗鲑,三五尺长一条,用刀削成刨花儿似的薄片,蘸点儿野辣椒直接放到嘴里,吃起来格外鲜凉爽口。长白山的猎人冬天进山,总要带上几条冻得梆硬的鱼。吃过鱼肉,剩下的鱼骨、鱼头放到热锅里加上山辣椒和血肠一起煮,一口下去热辣辣、滑溜溜,冰天雪地中喝上这么一大碗,别提有多暖和了。二鼻子掏出一瓶“闷倒驴”,他自己先喝了几口,递给张保庆,让他也整上两口。张保庆不大会喝酒,却不肯在二鼻子面前认栽,闭眼一仰脖儿,喝下去一大口烈酒,呛得他脸红脖子粗,不住地咳嗽,二鼻子兄妹俩笑作一团。三人吃饱喝足了开始唠嗑儿。张保庆虽然说了大话,约定明天进入深谷放鹰捉狐狸,跟二鼻子比一比谁的鹰厉害,实际上他心里挺没底,二鼻子兄妹毕竟是鹰屯的猎户,带出来的两只铁羽黑鹰怎么看也不孬,他的白鹰从没逮过狐狸,他也没这方面的经验,万一输给二鼻子如何是好?何况深谷中危机四伏,一旦遇上黑瞎子、豹子、老虎之类的猛兽,岂不丢了性命?

此外还有一节,进山打狐狸非比寻常,民间自古有“鬼狐仙怪”这么一说,四者之中唯“狐”是真。狐狸这东西不比山鸡野兔,成了仙得了道的狐狸精,头顶上拔根毛儿便可取人性命。张保庆听四舅爷讲过一件打狐狸遭报应的事情,这还真不是迷信,屯子里没人见过狐狸精,却都认得东山看套子的老洞狗子,他那只眼珠子就是让狐狸给摘去了!

前文书说到张保庆和二鼻子兄妹走了一天,来到老龙口冰瀑的时候,眼见天快黑了,三人掏了个雪窝子过夜。张保庆一路上忐忑不安,无奈话已出口,牛也吹上天了,再说不去可抹不开面子。他想劝二鼻子别去逮狐狸,又不好直言,于是把这个故事添油加醋地讲了出来。

在长白山一带习惯将伐木称为“倒套子”。下过雪之后最适合倒套子:首先,冬天树叶子都掉光了,视野开阔不容易出危险;其次,可以借助雪运送木材,人拖的叫人套子,马拉的叫马套子,在林海雪原中怎么运都方便。因此天气越冷,林场里干活儿的人越多。不过一过腊月二十三,倒套子的工人们领完工钱回家过年,成堆的木材放在东山,只留下一个老光棍儿看守,这叫“看套子的”。在东山看套子的这位,如今七十多岁,不是长白山本地人,好像是打兴安岭那边过来的,一辈子没结过婚,不知道媳妇儿是个啥滋味,终年累月一个人猫在林场小屋。这种常年蹲山沟的老光棍儿,在当地方言土语中又叫“老洞狗子”。

咱们说的这个老洞狗子,当初也年轻过,三十多岁刚到长白山的时候,别提人长得怎么样,至少是囫囵个儿的,如果说想娶媳妇儿,没准还真有人愿意跟他。后来打狐狸丢了只眼珠子,脸上成天扣一黑眼罩,如同刚从山上下来的胡子,谁见了都怕,可怜到老也没娶上媳妇儿。想当年他初来乍到,在东山林场看套子,他这个活儿并不累,可是挣的钱不多,还得耐得住孤单寂寞,尤其到了伏天,一连几个月,只有一个人守着一片老林子,深山中野兽不少,却没有一个可以说话解闷儿的人。山上看套子的都有枪,一来防范猛兽,二来吓唬偷木头的贼。老洞狗子也是打猎的出身,不仅会打枪,“下对儿”更是一把好手。那位问了,什么叫“下对儿”啊?说白了无外乎下套放夹子,这一手最看眼力,深山老林中的兽踪兽迹,你瞧得出才跟得上。老洞狗子下对儿下得那叫一个准,尤其是逮兔子,山里的兔子只走一条道,他在这条道上拴根细铁丝,中间窝成一个环形,估摸好兔子脑袋有多高,两边往树上一缠,等兔子来了一头撞进去,便再也无法挣脱。老洞狗子头一天下好了对儿,转天再去遛对儿捡兔子,拎回看套子住的窝棚,鼓捣熟了打打牙祭。不过兔子皮不值钱,如若想多挣俩钱儿,那还得说是打狐狸。山里人不敢轻易打狐狸,要打也行,有几样忌讳不能犯。首先来说,黑狐、白狐不能打,此乃异色,按迷信说法这是有道行的,打了会遭报应;其次,肚子里有崽儿的不能打,那么做太损阴德;再者要看清楚雪地上的爪子印有几瓣,四瓣的可以打,五瓣则是得了道的,说什么也不能打!

老洞狗子是个贼大胆,胆子不大岂敢一个人看套子?莽莽林海中杳无人烟,天一黑下来,方圆百十里仅有这一盏小油灯。他自恃穷光棍儿一条,因此百无禁忌,从来不信鬼神。有这么一次,他见雪地上有一串狐狸足印,仔细一看这狐狸可不小,脚印大小与人的手掌相仿,而且分成五瓣,是个够年头的老狐狸。老洞狗子没那么多忌讳,心想这张皮子必定又大又厚实,带下山卖掉,少说够我几个月的嚼谷!他见猎心喜,寻迹追踪找到一个狐狸洞,洞口不大,却深不见底,周围没有雪,地面踩得挺平。老洞狗子常年打猎,经验老到,知道此乃狐狸进进出出的必经之路,不过狐狸狡诈,不可能仅有一个洞口,所谓狡兔三窟,打狐狸也一样。他先找到另外几个洞口,拿东西堵严实了,又在主洞外边下了一个铁咬,以一条极细的铁丝连接。下好了对儿,哼起二人转回了窝棚,只等转天来拎狐狸。

且说次日清晨,老洞狗子上山去看情况,到洞口一瞧傻眼了,昨天下的铁咬没动过,仍旧稳稳当当待在原地。他转念一想,这老狐狸兴许识得这东西,饿了一天没敢出来,以前遇上过这样的情况,那也没什么,大不了多等上几天,不信这狐狸一辈子躲在洞里不出来。一晃又过了三天,铁咬上连根狐狸毛也没有,老洞狗子这才觉得情况不对,找遍周围没有别的洞口了,这么冷的天,土层冻得梆硬,狐狸也不可能再掏个洞出去,这不奇了怪了?难道这狐狸长了翅膀飞了?

这老洞狗子就是个拧种,偏偏不信邪,非要把这狐狸弄到手。这一天带好了干粮、睡袋上山,躲到一处隐蔽的地方,死死盯住洞口,不信这狐狸不出来找吃的!他的鼻涕眼泪都冻下来了,却也没见有什么风吹草动,一直守到夜半三更,但见洞口出来一个毛茸茸的尖嘴。他在月光之下看得分明,这个嘴头子又黑又亮,相传狐狸活的年头太久,嘴岔子会变黑,那是有道行了,搁别人早吓坏了,老洞狗子却贪心更盛,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哎呀我的天老爷,这样的狐狸皮子值老了钱!

他财迷心窍,不顾死活,沉住气一动不动,瞪大了两只眼,死死盯住洞口,估计这狐狸今天饿得受不了了,迟早得出来,那就等吧,看谁能耗得过谁。怎知狐狸不上当,探出头来待了一会儿又缩入洞中。他见这狐狸在洞口进进出出了十几次,隐隐约约觉得不对,可又不知道狐狸想干什么,正纳闷儿呢,忽然间黑影一闪,洞中“嗖”的一下蹿出一只全身黑毛的大狐狸,落在地上对躲在一旁的老洞狗子龇了龇牙,转过头扬长而去。老洞狗子吓得一激灵,这狐狸也太大了,跟个小黑驴似的,铁咬挡住的洞口如此狭窄,这么大的狐狸怎么可能一跃而出?他当时也顾不得多想,急忙上前查看,只见铁夹子放在洞口没有触发,心中这叫一个奇怪。他这铁咬百试百灵从来没失过手啊!绝对是威力无比,今天怎么不灵了?再仔细一看,不由得惊出一身冷汗,细铁丝和铁咬连接之处结了一个小冰疙瘩,正好把机关给冻住了,原来狐狸明白天寒地冻,几次三番探出头来,对这铁夹子呵气,冻住了洞口的机关。这东西也太鬼道了!无奈眼下狐狸跑了,追也追不上,只得拎起夹子,蔫头耷脑地下了山。

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遇上这么个难缠的东西,脑子比人都好使,多半是快成精了,本该趁早住手,老洞狗子却跟这狐狸较上劲儿了,起誓发愿非要得了这张皮子不可,能想到的招儿都用上了,却始终没有得手,这一人一狐的仇越结越深。

转眼到了开春,倒套子的人陆续回林场干活儿,老洞狗子一个人待惯了,不愿意跟人打交道,成天钻老林子,捉山鸡、逮兔子、哨鹿、打狍子,走得深了远了,就不回来了,常常在山上过夜。话说有这么一天,老洞狗子打了一天的猎,腰里挂了好几只山鸡、野兔,抬头看看天已擦黑,嘴里哼哼唧唧往回走,半路上见到一处“马架子”。所谓的“马架子”,是一种简易住处,比窝棚好点儿,外形轮廓如同卧马,故此得名。关外采山珍或者打猎的人,在山上一待三五个月,常搭一个“马架子”挡风遮雨。老洞狗子身上带的干粮已经吃完了,打来的野鸡、野兔又不能生吃,因为山上不能生火,尤其是在春天,天干物燥,一个火星子都有可能引发林火,见眼前有个马架子,便想进去借火做饭,再寻个宿处。他打定主意行至近前,这才看出是个空马架子。当地有句俗话“宁蹲老树洞子,不睡空马架子”,因为这是在深山老林,无人居住的空马架子,说不定会进去什么东西。

老洞狗子从来不信邪,抬手一推马架子的柴门,“吱呀呀”一声响左右分开。关外的门大多往里开,以防大雪封门推不动。迈步进去,一瞧屋里头挺齐全,有炕有灶,有锅有碗,墙上还挂了一盏油灯,也不知道有没有主人。他不敢造次,坐在板凳上等吧,等到定更天前后,仍不见有人回来,人等得了肚子可等不了,饿得前心贴后心“咕噜噜”直打鼓。老洞狗子心说:我也别等了,都是上山打猎的,人不亲手艺还亲呢!真不拿自己当外人,拎上一只山鸡走到屋外,煺毛开膛拾掇利索了,看门口晾着一笸箩干松蘑,随手抓起一把,又从水缸里舀了两瓢水,开始在锅台灶眼上炖山鸡。老时年间,山上打猎的有个规矩,不闭门不上锁,现成的柴米油盐放在灶台上,行路之人半夜三更没地方可去,可以推门进来自己做饭吃,如若是地方富余,打个小宿借住一晚,第二天早起赶路,连个打招呼都不用跟主家打。

赶等鸡汤的鲜味一出来,老洞狗子哈喇子直流,这一天下来真饿透了,匆匆忙忙灭掉灶火,往锅里抓了一把大盐,用马勺搅和匀了,热气腾腾,香味扑鼻,大号儿的粗瓷碗拿过来,连干带稀盛上满满一大碗,坐在凳子上就是一通狼吞虎咽。别看做法不讲究,架不住山鸡肉嫩,松蘑又鲜,绝对称得上一等一的美味。老洞狗子随身带的烧刀子,连吃带喝,把一只山鸡啃得干干净净,塞至沟满壕平,张开嘴都能看见嗓子眼儿里的鸡爪子,方才觉得心满意足。他一边打饱嗝儿,一边将鸡骨头、鸡毛、杂七杂八的零碎儿敛成一堆,上马架子后边刨坑埋严实了,这么做是为了避免引来野兽。忙完回到屋里抽了一袋子关东烟,往鞋底子上磕打了几下烟袋锅子,猎枪竖放在墙边,倒在炕上和衣而眠。

他烧刀子没少喝,半夜叫渴再加上抽了烟袋锅子,更觉得烧心,烙饼一般翻来覆去睡不踏实,有心起来找水又懒得动,也不知过了多久,恍恍惚惚发觉身边有响动,他还以为是马架子的主人回来了,迷迷糊糊抬眼皮这么一看,哪有什么人啊!油灯昏暗的光亮下,先前那只大黑狐狸人立在屋中,两个前爪撑墙,睁一目眇一目正往他那杆猎枪的枪筒子里看。

老洞狗子吃了一惊,心想:这畜生还想拿枪打我不成?这才意识到来者不善,豁出去这张皮子打花了,也不能放过它,说什么今天也得打死这只大狐狸!想罢大喝一声,从炕上跳起身来。狐狸没等他下地,一闪身从门底下钻了出去。老洞狗子鞋都没顾得上穿,提枪踹开屋门,月光下见那狐狸还没跑远,忙端起猎枪瞄准狐狸,心说:既然你作死,可也别怪我心黑手狠!当即右手扣住扳机往后一搂,只听“轰”的一声响,狐狸没中枪,老洞狗子却满脸是血倒地不起。怎么回事?原来狐狸不知道用什么东西堵住了他的枪口,他这一扣扳机不要紧,枪管子炸飞了花,这一下纵然没要了他的命,却活生生炸出了他的一只眼珠子,连筋带肉耷拉在脸上。趁他倒地惨叫之际,狐狸突然扑上来,一口叼走了他脸上这只眼珠子。

转天有几个结伴上山的猎人,见到昏死在地的老洞狗子,这个人满脸是血,脸皮都炸黑了,其中一边眼眶子中空空如也,血肉模糊,伸手一摸心口窝子还没凉透,赶紧用树枝子绑了个担架,把他抬回林场窝棚,好歹保住了一条命。当天晚上老洞狗子做了个怪梦,一个全身黑衣的老头儿跟他吹胡子瞪眼:“好小子,你以往多伤我子孙性命,我没去找你,你倒来招惹我,非得要我的命,认得我是谁吗?我是你胡三太爷,既然你有眼无珠,我先摘你一个眼珠子,再有下次我要你的命!”说罢一抖袍袖踪迹全无。老洞狗子一惊而起,连伤带吓,一条命剩不下一半,躺了半年没下炕,从此之后再也不敢打狐狸了,别说不敢打,听见“狐狸”这俩字就浑身哆嗦,只好老老实实待在林场看套子,直至今时今日。

张保庆把老狗洞子的遭遇添油加醋讲了一遍,绘声绘色唾沫横飞,话里话外的意思是狐狸不能随便打。不过二鼻子是在鹰屯长大的猎户,祖祖辈辈以射猎为生,怎么能让张保庆这点儿唾沫星子唬住?何况二鼻子也认得东山的老洞狗子,这个老光棍儿自打来到林场就是一只眼,没人知道他那个眼珠子是怎么丢的,这套说辞多半是他自己编出来吓唬小孩子的瞎话,二鼻子就听说过另一种版本:

老洞狗子是个在林场看套子的老光棍儿,又是个外来人,在当地一无亲二无故,也很少有人愿意跟他来往,因此此人能占便宜决不吃亏,手脚还不干净,小偷小摸、顺手牵羊,软的欺负硬的怕,能讹就讹、得坑就坑,什么缺德事儿都干。据说这个老洞狗子也是打猎的出身,平时钻山入林打猎为生,别看人性不行,但是寸有所长、尺有所短,此人也有行的地方,头一个是脑子好使,不过没用在正道上,一肚子阴损坏的鬼主意;二一个就是枪杆子直溜,山上的飞禽走兽,遇到他难逃活命,当真称得上弹无虚发。

自古以来,打猎的靠山吃山,无不信奉一个道理——山上一草一木都是山神爷的,打猎是靠山神爷赏饭吃,下手的时候要留有余地,绝不能见什么打什么。飞禽也好走兽也好,一次只能打一只,无论猎物是大是小,一个山头只可以放一枪,不够吃的再去别的山头打,宁可费脚力也不能坏了规矩。老洞狗子却不信这一套,不分大小公母,有什么打什么,见什么打什么,放滚地笼、下绝户网,打多少也不嫌多,这座山打绝了再去打下座山,反正谁也没见过山神爷长什么样。

按说像老洞狗子这样的坏种应该受一辈子穷,没想到让他撞上一个发大财的机会。以前他还没来长白山看套子的时候,在崇阳沟打猎。沟口有片瓜田,关外昼夜温差大、光照充足,种出来的瓜又沙又甜,不过成熟的时间相对较晚,要到农历七月份才最好吃。咱们说的这片瓜田中间有个窝棚,住了一个看瓜的叫吴老六,一辈子没儿没女,老伴儿又死得早,到了收瓜的时候干脆连家也不回了,一个人住在窝棚看守瓜地,倒不是怕有人偷吃,一个瓜十几斤重,一个人能吃多少?来来往往又都是十里八乡的人,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谁渴了摘个瓜吃也没什么,只是要防备獾子、野猪之类的,这些个东西专门糟蹋庄稼,如果让它们从瓜地这头拱到那头,那个损失可不小。

看瓜的吴老六一个人住窝棚守瓜田,深居简出十分寂寞,待闷了就好喝两口。人这酒量是天生的,酒瘾却是喝出来的,越喝瘾越大。看瓜的打年轻就爱喝酒,如今上了岁数,一天不喝酒嗓子眼儿里就跟有个小手儿挠似的,要多难受有多难受。

话说这一天,吴老六在瓜田中捉到两只鹌鹑,拾掇干净了,一根木棍子上串一只,在窝棚外边架起火来烤得喷香,酒葫芦中满满当当装足了酒,坐在门口一边看着瓜田一边连吃带喝。夏天的鹌鹑特别肥,吃得他满嘴冒油,酒也喝了不少,吃饱喝足了抬头看看天色,已经后半夜了,瓜田中没什么动静,正想起身回窝棚睡觉。就在这时候,走过来一只大狐狸,狐狸是狐狸,跟野外看见的可不一样,不知道从哪儿叼来一件破褂子披在自己身上,人立而行,走到近前口作人言,问吴老六:“你看我像人吗?”

人胆”,说得一点儿不错,平常越窝囊的人,喝多了胆子越大。看瓜的吴老六此时喝得迷迷糊糊,听见狐狸开口说话,不但没害怕,反而“扑哧”一下乐了,心说:这东西有意思,身上披个破褂子除了窟窿就是补丁,一只胳膊有袖子一只胳膊没袖子,样子十分可笑。他想也没想,顺口答了一句:“不像!哪有个人样啊?”再看狐狸一溜烟儿跑了,他又坐在地上傻乐了半天,这才回屋睡觉。转过天来酒醒了,把这件事儿也扔在脑后了。

晚上吴老六仍坐在窝棚外边看瓜喝酒,头天的鹌鹑把馋虫勾上来了,今天在树林子里套了一只野兔,开膛剥皮,刷上盐水和辣椒,烤得金黄焦脆,又打了一壶酒,守在瓜田旁边连吃带喝。大约还是后半夜,昨天那只狐狸又来了,今天倒没穿褂子,两条后腿上蹬了一条破裤头儿,尾巴没地方搁,从一边的裤腿儿中伸出来,路都走不利索了,一跑一颠地来到吴老六跟前,仍是那句话:“你看我像人吗?”吴老六醉醺醺地看了一眼,这样子比昨天还寒碜,当即说了一声:“不像!”狐狸扭头又跑了。

接下来一连几天,几乎天天如此,看瓜的只要一喝醉了狐狸准来,或是披件坎肩,或是戴个护耳,来了就问这一句话,只要看瓜的说一声“不像”,它扭头便走。

有这么一天,吴老六过得不顺,白天山上转了几圈,连个蝲蝲蛄也没碰见,酒瘾上来了,不喝还真觉得难受,奈何没有下酒的东西,转悠来转悠去,想起窝棚外边挂了几串辣椒,顺手抓了一把,用辣椒下酒也好过干喝。关东这地方的人愿意吃辣,因为天冷,吃辣可以发汗。可眼下正是六月三伏,虽说晚上不太热,但这一口辣椒、一口白酒的搁谁也受不了,嘴里跟着了火似的。吴老六正难受的时候,狐狸又来了,今天没披衣裳,不知道在哪儿找来了一顶瓜皮帽子,不说破得千疮百孔吧,那也没个囫囵地方了,顶上的绒球都掉了,来到看瓜的跟前还是那句话:“你看我像人吗?”吴老六嚼的干辣椒,喝的烧刀子,感觉这嘴都木了,懒得跟它多说,随口答了一句:“像!”

话一出口,但见黄烟一道,这只狐狸不见了,眼前站立一个二尺多高的小老头儿,头上戴的正是那顶瓜皮帽子,对吴老六拜了一拜,扭头走了。吴老六暗暗吃惊,知道这是遇上狐仙借人口讨封,旧时的老百姓都迷信,赶紧朝狐仙走的方向磕了几个头。

转天吴老六不敢在外边喝酒了,天黑之后一个人缩在窝棚里,光着个膀子在炕上抽大烟袋。窝棚里的炕非常简陋,说好听了是炕,无非几块木头桩子架上一扇破门板,地方也小,真正叫“一间屋子半间炕”,坐到炕上伸手就是窗户。窗户只是在墙上掏的一个方洞,能让窝棚通风,不至于太闷。他斜躺在床板上,烟袋锅子冲着窗户外边抽,怎么非得这样抽烟呢?因为窝棚又窄又低,坐在当中抽烟,三两口下来这里头就待不了人了。且说看瓜的吞云吐雾正“仙儿”着呢,忽听窗户外边有人说话:“老哥,给口烟抽。”他以为有路过的人瞧见窝棚里往外冒烟,来了瘾讨口烟抽。口中应承着把烟袋锅子倒转过来,烟袋嘴儿冲外,烟袋锅子冲自己,从窗口递出去了。因为这黑灯瞎火的,你先把烟袋锅子伸出去,那位用手一接还不得烫下一层皮来?

吴老六本想抽完这袋子烟就睡觉了,偏在此时有人来讨烟抽,炕是懒得下了,顺手把烟袋从窗口递出去,那意思是“你赶紧嘬两口,过完瘾把烟袋还我,我好睡觉”。没想到外边这位真不客气,都没用手接烟袋杆,只把嘴往上一凑,“吧嗒吧嗒”地抽上了。吴老六半觉可气半觉可笑,这位也太懒了,接都懒得接,抽我的烟不说,还让我伺候你,我得看看这是谁!

窝棚中点了油灯,里边亮外边黑,看不清来人是谁。吴老六把油灯摘下来,往窗户外这么一照,在外边叼烟袋嘴儿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狐狸变的小老头儿,二尺多高,脑袋上歪扣一顶瓜皮帽子。换了别人真能吓得够呛。看瓜田的吴老六还行,要说是挺瘆得慌,不过他喝多了胆子大,见是狐仙爷讨烟抽,非但不怕,反而觉得会有好报。狐仙爷抽完了烟连个“谢”字都没有,扭头走了。吴老六也困得睁不开眼了,烟袋锅子往地上一磕,倒头便睡。从此之后,小老头儿经常上这儿来讨烟抽。可巧这一天吴老六的烟叶子抽光了,这些日子手头又紧,没钱买烟叶子了。小老头儿便指点吴老六,让他在瓜田旁边的一棵柳树底下挖出一个小银锭子,得有二两多。吴老六咬了一口看银子是真的,赶紧揣在怀里,跑去找了一家最好的铺子买了烟叶,又把吃的喝的备齐了。一瞧日头刚过晌午,想先找个地方把午饭吃了再回去。大饭庄子不敢进,找了街边的一家小饭铺,要了一壶酒、一盘油炸花生米,外加一大碗烂肉面,坐在那儿连吃带喝,别提多滋润了。

不怕没好事,只怕没好人,正赶上老洞狗子也进城赶集卖山货,卖完东西找地方吃饭,瞧见看瓜的吴老六在这儿,桌子上还有盘油炸花生米。老洞狗子有便宜必占,有这盘油炸花生米,刚好省得自己掏钱买下酒菜了,当下走过来打招呼。吴老六不乐意搭理老洞狗子,只是迎头打脸碰上了又不好意思装不认识。两人凑一张桌子坐下。老洞狗子要了二两酒,半斤焖饼,就着吴老六的油炸花生米喝上了。老洞狗子眼贼,一眼瞥见吴老六身边板凳上放着一摞子烟叶,有名的“小叶红”,这跟普通的烟叶不一样,小叶红只有巴掌大小,乃是上好的关东烟。常言说得好“要抽烟,漂河川”,小叶红产自漂河,地处一片峡谷之中,那一带土层肥厚,种出来的烟叶子是酱红色,泛着一层油亮油亮的光,厚实柔软、浓醇芳香,用纸包起来放在柜子里,连衣服都能熏香了。不仅如此,更是皇帝封下的贡品。当年关东的老百姓谁要是能抽上一袋子,都得说是享了口福。老洞狗子很纳闷儿,吴老六一个看瓜田的,逢年过节都未必舍得抽一次小叶红,看来这是发了财了!

老洞狗子左一句右一句套问究竟。吴老六二两酒下肚,话匣子打开了收不住,把经过前前后后说了一遍,告诉老洞狗子,他这烟不为了自己抽,是带回去孝敬狐仙爷。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老洞狗子一边听一边动了歪心。前文书说过,老洞狗子心眼儿不少,而且专爱占便宜,觉得这是个发大财的机会。当天没说什么,两人吃完饭各回各处。单说这一天,日头快落山的时候,老洞狗子背着猎枪、挎着酒壶,手里还拎了一只天鹅,来瓜田找吴老六,说要请他喝酒。

看瓜的吴老六嘴馋,这辈子还真没吃过天鹅肉,总听人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连癞蛤蟆都想吃,可见这天鹅肉的味道应当不俗。老洞狗子又把自己的酒壶盖拔开,在吴老六面前晃了一晃。吴老六闻到酒香扑鼻,哈喇子流下半尺多长,这是彻底走不动道儿了。两个人收拾了天鹅,支起一口锅来炖上。老洞狗子出奇的客气,也不叫吴老六“看瓜的”了,一口一个“老叔”,还把两条鹅腿都给了他。吴老六这下子解馋了,吃的顺嘴岔子流油,酒也没少喝。贪酒的人见不得好菜,一旦菜对了口儿,旁边再有个劝酒的,那喝起来就没挡了,平时能喝三两,这会儿就得整一斤。吴老六很快喝倒了,躺在窝棚里睡得那叫一个死。

老洞狗子可没敢多喝,他今天是有备而来,把吴老六灌倒下,将挂在腰里的烟袋锅子摘下来,翻出小叶红搓碎了,坐在窝棚里一口接一口地抽上了。三更半夜听见外边有人说了一句:“给口烟抽。”老洞狗子一听狐仙爷来了,心里头多少也点儿打鼓,不过财迷心窍,顾不上害怕了,自己憋了好几天的坏主意,又搭酒又搭肉,叫了一晚上的“老叔”,等的正是这个机会。当下一声不吭,前手把枪杆子顺窗口递了出去,后手搂住扳机,发觉有东西把枪口叼上了,立即提灯往外看,见一个二尺多高的小老头儿,头戴一顶破瓜皮帽子,张嘴叼住了枪口,有了亮光才瞧见是枪口,也吓得够呛,当时不敢动了,心知事到如今不能跑,跑得再快也快不过枪子儿。老洞狗子狞笑一声:“老家伙,你也给我指点一条财路!”

小老头儿俩眼珠子一转,含着枪筒子道:“好说好说,瓜田东边的柳树底下还有二两银子。”

老洞狗子把眼一瞪:“仙爷,我可跟看瓜的吴老六不一样,仨瓜俩枣儿打发不了我,你也不用急于告诉我哪儿有银子,眼下只要你一句话,你得保我一世富贵,否则天打雷劈!”

书中代言,狐仙最怕天打雷劈,不知道老洞狗子从哪儿打听来的,逼这个小老头儿立下此等毒誓。小老头儿无奈,不答应也得挨枪,只好答应了老洞狗子的要求,指点他挖了满满一斗的银元宝,又告诉他再有用钱的时候,上山顶破庙连喊三声“帽儿仙”,便会显身相见。

转天一早,老洞狗子背上一斗银锭子走了,吴老六迷迷糊糊一直睡到日上三竿,对昨夜的事情全然不知,不过从此之后再没见过那个小老头儿。咱再说老洞狗子,一下子发财了,白花花的足两纹银,数了数足有二十个,以往打猎看套子,吃再大的苦、受再大的累,也只勉强过活。如今有钱了,敞开了可劲儿造吧,没过多久,一斗银子全造没了,跑到破庙连喊三声“帽儿仙”,小老头儿出来又指点他挖了一斗银子,还是二十锭足两纹银。这次花得更快,怎么呢?以前没花过钱,给他钱都不知道怎么花,到饭馆子里点两份焖饼,吃一份看一份,以为这就叫有钱人了。别的不好学,花钱可是无师自通,所以越到后来花得越快,觉得一次一斗银子根本不够用,来到破庙找这个小老头儿,一开口先要五百斗窖银。小老头儿求告道:“您饶了我吧,我上哪儿给您找五百斗窖银去?”老洞狗子说:“你别来这套,说好了保我一世富贵,否则要遭天打雷劈,你实话告诉我,之前的银子是怎么变来的?”小老头儿说:“实不相瞒,银子都是前人埋在地下的,我只是看得见而已,这周周围围没有那么多银子,我在这山上住,又不敢去别的地方,当真找不出那么多银子给你。”老洞狗子又问小老头儿,如何看得出地下有银子?得知小老头儿这眼珠子是个宝,能够洞悉地下金银,就逼迫小老头儿换给他一只眼珠子。小老头儿想了半天说:“也行,可是你得把我的誓破了,今后咱两不相欠。”老洞狗子一想,狐仙不敢出山,我却哪儿都能去,得了这个眼珠子,金山银山唾手可得,这可不亏。于是双方击掌为誓,小老头儿一抬手把自己的眼珠子抠出来一只,带血递了过去。老洞狗子为了发财,一咬牙也抠下一只眼珠子,却见黄烟一道,小老头儿踪迹全无,这才知道上当了,对方那是障眼法,他可是真抠出来一个眼珠子,再也塞不回去了,从此变成了独眼龙,由于丢的是右眼,猎都没法打了,只得到长白山看套子为生。

二鼻子说老洞狗子只有一只眼,关于他那只眼是怎么丢的,在长白山有很多说法,这也是其中之一。常言道“麻面无须不可交,矬人肚子三把刀,最毒毒不过一只眼,一只眼还坏不过水蛇腰”。不可否认这句话过于偏颇,但在旧社会有一定的道理,放下那几路人不提,单说这一只眼的,有几个是善男信女?真是安分守己之辈也不会变成一只眼了。反正老洞狗子一个老光棍儿,积年累月在山上看套子,性格十分孤僻,很少跟外人往来,咱也没必要去招惹他。

张保庆怕二鼻子发觉他心虚,不好再说别的,只好缩在狍子皮睡袋中和二鼻子兄妹东拉西扯到深夜,迷迷糊糊去见了周公。

转天一早,西北方吹来刺骨的寒风,山上一下子变冷了,再也站不住人。张保庆冻得瑟瑟发抖,准备往深谷中走。他是无论如何也不肯服输,匆匆收拾好东西,蹚着没膝的积雪前行。

二鼻子却拽住他说:“你这么走不是绕远吗?”

张保庆不解地问:“让你说怎么走?”

二鼻子存心在张保庆面前卖弄本事,他放出猎鹰,然后将狍子皮睡袋垫在身下,呼喝一声,顺着陡峭的冰冻瀑布直溜下去。

冰面如同几层近乎垂直的陡坡,没有足够的胆量谁也不敢这么做,可二鼻子常年在深山老林打猎,趴冰卧雪对他而言是家常便饭,仗着年轻胆大,一转眼溜到了谷底,在高处看他仅是茫茫雪原上的一个小黑点。

张保庆看得直眼晕,腿肚子往前转,磕膝盖往后扭,身上寒毛都竖起来了,有心要打退堂鼓,可是转念一想,服谁也不能服二鼻子,之前已经把牛吹上天了,走到这一步再开溜,以后在二鼻子面前如何抬得起头?这个脸可丢不起!

他站在冰瀑边上,深吸了几口气,自己告诉自己:发昏当不了死,脑袋掉了碗大个疤!念及此处,牙一咬、心一横,照葫芦画瓢,一扬手把鹰放了,像二鼻子一样把狍子皮口袋垫在背后,仰面倒坐,想往前蹭,但手脚发抖,半天没动地方,只好让菜瓜在后面推他一下。菜瓜说:“你可坐稳了,千万别往前使劲儿。”说完用力一推,张保庆“嗷”地叫一声滑下冰瀑,但觉腾云驾雾一般,冷风声在耳边呼呼作响。他的心悬到了嗓子眼儿,仿佛一张嘴就能吐出来,赶紧把嘴闭住,哪里还敢睁眼去看,打着转溜到谷底,一个跟头翻进了雪窝子,脑袋和身子都扎在皑皑积雪中,双腿在外边乱蹬。二鼻子见状哈哈大笑,上前连拉带拽,把张保庆从雪窝子中拖出来。张保庆觉得四周天旋地转,腹中五脏翻滚,满头满脸都是雪,样子狼狈不堪,走路踉跄摇晃,也不知在心里头骂了二鼻子几百遍几千遍。

等张保庆缓过劲儿来,见菜瓜也已溜到谷底,他暗自庆幸:看来只要胆大豁得出去,谁都能从冰冻的瀑布溜下来,还好没让二鼻子唬住,否则真是窝头翻个儿——现大眼儿了。

二鼻子对他一挑大拇指:“行,你胆子倒是不小,就是不知道你的鹰能不能在这儿捉到狐狸。”

张保庆说:“你当我这白鹰是错窝儿不会下蛋的老母鸡啊!别管山上山下,在哪儿都一样,哪怕是到了天上的月宫,也能逮两只玉兔下来。”

二鼻子他们那个屯子千百年来保持着鹰猎风俗,出没于白山黑水间,猎户们一向佩服两种人,一是胆大,二是能喝。其实这两者不分家,胆大的能怕喝酒吗?常言道“酒壮怂人胆”,能喝的也必然胆大,半斤烧刀子下肚,天王老子也不怕了。二鼻子对张保庆说:“别扯犊子了,谁不知道月亮上只有一只玉兔,你这咋还整出两只?不过我佩服你的胆量,今天不论哪只鹰捉到狐狸,得了皮子卖的钱咱仨均分。”

张保庆心中得意,刚才豁出命从瀑布冰面上溜下来,为的就是能让二鼻子说个“服”字,这趟算是没白来!

瀑布下的水面全冻住了,冰层上覆盖着厚厚的积雪,与附近的雪原连成了一片,远处都是密林。巍巍群山在四周绵延起伏,谷底森林茂密,樟子松、落叶松、白桦、杨树、云杉等树种交错生长,野兽种类也多,马鹿、驯鹿、紫貂、野鸭、獐子、狍子、野猪、雪兔都有,还有各种各样的木耳、松茸、蘑菇,但是这里的天气一会儿一变,属于独特的山区小气候,常年有雾,深处裂谷沟壑的分支众多,非常容易迷路,可以说下来容易上去难,想出去必须翻山越岭,现在正是大雪封山的时候,行走在雪原上都一走一陷,翻越山岭的艰险可想而知,张保庆他们直着眼找狐狸,为了赌这一口气下来的,想都没想怎么出去。

张保庆本想用狐狸摘去老洞狗子一只眼的传说吓住二鼻子,劝他别打狐狸了,没承想二鼻子知道的比他还多,根本不放在心上。转过天来,三人从冰瀑下到了谷底,事已至此,只得先打狐狸了。此时天冷,狐皮很厚,狡猾成性的老狐狸全躲在深谷密林中,极难猎获,好在鹰是狐狸的天敌,狐狸看到猎鹰在半空盘旋,便会失了心神发慌奔逃。三个人往前行出一段,身旁雪地里忽然蹿出一条赤尾大狐狸,这条狐狸毛色苍黄,插翅一般在他们面前飞奔而过,看方向是想逃入密林,一旦躲进古树参天的原始森林,猎鹰也奈何它不得。三人急打口哨,招呼天上的猎鹰。鹰眼敏锐绝伦,早已看到目标,听得呼哨声响,乘着呼啸的寒风,立即对准猎物俯冲下来。

二鼻子兄妹所驯之鹰,均是威猛至极的西伯利亚苍鹰,翼展大得吓人,一只铁背黑羽,另一只凤头金额,在整个鹰屯的猎鹰当中可是数一数二,擒拿猎物百不失一。猎户捕捉西伯利亚苍鹰要在参天大树的树尖上下套,利用伪装让鹰误以为是树枝,一旦落在上边即被套住,带回鹰屯驯成猎鹰,等到过几年再放归山林,以保证猎鹰的繁衍。二鼻子熟悉猎鹰习性,出来打猎的前一天得让鹰饿着,不能给它吃饱了,因为鹰吃饱了会打盹儿犯困,放出去也无法擒拿猎物,唯有饿鹰才可以发挥出十二分的凌厉凶狠。

说时迟那时快,两只猎鹰在天上听得主人呼叫,盯住舍命奔逃的赤尾狐,收拢双翼从半空坠下,直如两架俯冲轰炸机,猎鹰在距离地面数米的高度,展翅探爪扑向猎物。

赤尾狐在足不点地的飞奔中,突然一个急停,转身望向从天而降的苍鹰。这只老狐狸经验丰富,明白苍鹰自上而下捉拿猎物,来势虽然凌厉,却只有这么一下,一击不中还得再飞起来。它等的就是这一下,眼看鹰的利爪到得头顶,从容不迫地往旁一闪,时机拿捏得不差分毫,多半秒鹰还可以调整方向,慢半秒它来不及躲闪。两只猎鹰爪下落空一扑未中,只得借风拔起身形飞上半空,准备再一次俯冲制敌。就这一瞬之间,已足够赤尾狐逃进森林。可它刚转过头来,张保庆的白鹰就扑到了。老狐狸再也来不及躲闪,匆忙之中用狐尾挡住身子,顺势在雪地中滚了出去。

山里的猎人捉狐狸主要是为了取皮,狐皮贵就贵在狐尾完整,狐尾一旦受损,哪怕是下套设夹打短了尾巴尖儿,价值也至少减去九成,受过驯的猎鹰抓拿狐狸只能抓头和身子,绝不会伤到狐尾。山里的野兽大多有灵性,自己知道自己身上什么东西值钱,比如遇上猎人追击,麝会一口咬掉自己带有麝香的肚脐,鹿会往树多的地方跑,让树木撞断鹿茸,死也不能让这些东西便宜别人。那赤尾狐在紧要关头,用狐尾挡住身子,在雪地上翻了个跟头,张保庆的白鹰错过时机无法擒拿,被迫腾空飞起。

在长白山当地的民间传说中,狐狸活得久了,毛色转为苍黄,即可变化多端。张保庆等人虽然见猎心喜,但见此狐诡变莫测,不是一般的狐狸可比,也不免有些紧张,手心里都捏了一把冷汗。赤尾狐死中求活捡了条命,还打算往树林里逃。哪知让白鹰这么一耽搁,另外两只猎鹰已再次疾冲而至,一前一后,一左一右,正好将赤尾狐的去路挡住,二鼻子兄妹和张保庆也快赶到了。

张保庆看到赤尾狐被逼得走投无路,心想:我和二鼻子本是斗气争胜,涉险下到深谷中捉狐狸,怎知运气这么好,一下来便撞上只毛色苍黄的赤尾老狐,此狐让三只猎鹰围住,跑得再快也别想脱身,明天带了这么一条上好的狐皮回到屯子,且不说值多少钱,这个脸可露到天上去了!

二鼻子目不转睛地盯住赤尾狐,见其无路可逃,也以为上好的狐皮已经到手了,抽出短刀在手,快步赶上前去,随时准备剥取狐皮。

想不到不等猎鹰扑下来,老狐狸在原地打个转,纵身跃向一块竖起的冰砬子,这冰砬子让寒风打磨得如同一把从地底下直插上来的尖刀,锋利无比泛出寒光。赤尾狐一扑之下,腹部被尖锐如刀的冰柱开了膛,从脖子下面一直划到狐尾,鲜血连同五脏六腑撒了一地,雪白血红,在刺骨的寒风中直冒热气,惨烈无比。

二鼻子兄妹以前见过这种事,心知这老狐狸年久通灵,宁肯自己开膛破肚,也不想让猎人得到完整的狐皮,跺脚直叫可惜,这可倒好,连块狐嗉也没落下,白忙活了!嗉子是狐狸从下巴到脖子这一块的皮毛,这一小块是狐狸身上最厚实最暖和的一块,整张皮子固然值钱,但这狐嗉的皮货才是上品中的上品。您想啊,狐嗉才多大点儿,拼成一件皮袄得用多少狐狸?赤尾狐从头到尾开了膛,身上所有值钱的地方都不整了,拎出去也卖不了几个钱。

张保庆却是初次看到如此惨烈的情形,只见那老狐狸鲜血淋淋,肠子肚子流了一地,还没有完全死掉,口边吐出血沫子,兀自瞪眼望着他们三个人,目光中全是怨恨,不禁吓得呆了。

二鼻子紧跑慢跑,喘着粗气赶到近前,急忙翻看悬挂在冰砬子上的死狐狸,只见死不闭眼的老狐腹破肠出,留下一张有头有尾的破狐狸皮,在寒风中须毛乱颤,好似一杆狐狸旗子。他不住摇头叹气,赶开飞下来的猎鹰,不让它们争吃死狐的血肉脏腑,以免吃饱了打盹儿犯困,好不容易下到山谷之中,总不能空手而回,这张皮子损了,还得去找别的狐狸。

菜瓜从口袋里摸出一小块血清,掰碎了抛到空中喂鹰,虽说不能让鹰吃饱了,可也不能一直饿着它们,多多少少得给口吃的。鹰屯的人猎到鹿、犴或野猪等大兽,必先开膛,用刀在肋骨上划几道口子,让血流出来,找个罐子接住,过一阵子,鲜血沉淀下去,上边浮起一层透明的油膏,当地管这个东西叫作血清,猎户们舍不得吃,只灌在肠衣里风干之后喂鹰,猎鹰吃上一点儿就能够迅速恢复活力。

张保庆明白鹰屯的人以鹰猎为生,专捉狐狸、野猪,靠山吃山,无可厚非,狐皮既是他们身上的衣服,又是他们口中的嚼谷,只是没想到老狐狸如此决绝,气性也是够大的,扑到冰砬子上划破肚腹,至死不肯闭眼,一定是对来捉它的人恨之入骨。

二鼻子不管张保庆信不信,自顾自地说了一阵,他为了不让鹰吃死狐狸,想要动手刨个雪坑埋上,此时的山风却越刮越是猛烈,寒风翻卷积雪,好似起了白烟大雾,遮天盖地往深谷中压来,远处风声嗷嗷怪响,东北那边形容这是冻死狗的闹海风,什么叫闹海风啊?意思是疯狗狂叫,就是说着风刮起来像狗叫一样没完没了,极为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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